反垄断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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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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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协调 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议纪要在 《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头企业上调价 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息,致使部分地区 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 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 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 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 言论,否认串通涨价事实。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 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第十七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 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 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 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 成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耐克公司一款国内售价高达1299元的高端篮球 鞋,主要卖点之一就是足跟和前掌的双气垫, 然而同样的宣传、比国外还高出500多元的价 位,中国消费者买到手的却是只有一个气垫的 产品。‚耐克公司在产品上搞‘双重标准’区 分对待中国和国外消费者,对于这样的行为, 市工商局绝不姑息!‛刘健表示,虽然耐克公 司在工商局立案后立即刊登声明,说明中国的 产品只有一个气垫,并答应为已购买的消费者 退货,但是考虑到耐克公司奉行双重标准侵害 中国消费者的行为,工商局对耐克公司处以 487万元的罚款。
第三编 市场行为法
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垄断的概念 少数企业凭借雄厚的经济实力对生产和市场进行控制,并 在一定的市场领域内从实质上限制竞争的一种市场状态。 二、垄断的分类 (一)根据市场占有的情况 独占垄断、寡头垄断、联合垄断 (二)根据产生的原因 经济性垄断、国家垄断、行政垄断、自然垄断 三、垄断的种类 (一)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经营者集中 (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法条文

反垄断法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垄断协议第三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第四章经营者集中第五章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第六章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反垄断法禁止的基本内容

反垄断法禁止的基本内容

反垄断法禁止的基本内容反垄断法禁止的基本内容反垄断法是一种旨在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

在全球范围内,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反垄断法规定。

在中国,反垄断法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

根据该法规定,禁止以下行为:一、协议限制竞争协议限制竞争是指企业之间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进行的限制竞争行为。

例如,企业之间达成价格协议、划分市场、限制生产数量等行为都被认为是协议限制竞争。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强大的市场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例如,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进行价格歧视、拒绝交易等行为都被认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集中经营集中经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

例如,企业之间进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行为都被认为是集中经营。

四、虚假宣传虚假宣传是指企业在广告、宣传等活动中进行虚假、误导性的宣传行为。

例如,企业在广告中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等行为都被认为是虚假宣传。

五、垄断定价垄断定价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通过控制价格来限制竞争。

例如,企业通过提高价格来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市场等行为都被认为是垄断定价。

六、强迫交易强迫交易是指企业在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时,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对其他经营者采取不公平的条件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交易。

例如,企业通过威胁或恐吓等方式来强迫其他经营者接受其不公平的交易条件等行为都被认为是强迫交易。

七、捆绑销售捆绑销售是指企业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捆绑在一起出售,并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才能获得某种优惠。

例如,一些电信公司将手机和套餐绑定销售,要求消费者必须同时购买才能获得优惠等行为都被认为是捆绑销售。

八、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企业通过低于成本价格的方式来限制竞争对手的进入市场。

例如,企业通过低于成本价格的方式出售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从而使其他竞争对手无法进入市场等行为都被认为是掠夺定价。

新《反垄断法》鼓励创新 平台经济非法外之地

新《反垄断法》鼓励创新 平台经济非法外之地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下称新法)于近日正式实施。

新法在第一条立法目的中加入了“鼓励创新”,这一举措具有多层意义。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称:“这反映了新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目标和谐一致,体现了对新经济、新产业的支持。

而且,在需要解释法律时,可从鼓励创新的角度进行权衡考量。

”平台企业迎来更锋利的法律利器今年4月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出台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指出,平台企业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自觉性明显增强,反垄断常态化监管态势基本形成。

过去的2021年被称为互联网反垄断元年,大动作频频。

2021年4月和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分别对阿里巴巴和美团“二选一”等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别处以182.28亿元和34.42亿元的高额罚款。

而最近的案例是此前闹得沸沸扬扬的知网事件,市场监管五是将经营者因违反《反垄断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

新《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给予信用惩戒,并向社会公示。

六是建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除了原《反垄断法》第五十条所规定的民事责任以外,新《反垄断法》进一步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从2008年8月1日到2022年8月1日,十四年磨一剑,作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在本次修订之后将正式实施。

由于本次修法充分体现了与时俱进的精神,我们相信,新《反垄断法》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激发市场竞争活力《反垄断法》鼓励创新文 / 本刊记者 刘檀方面,必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作者单位:李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张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合伙人;叶舒,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392022.08 中国对外贸易 Copyright 博看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4.01.01•【分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从事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限制或影响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第三条(垄断行为的定义)本法所称垄断行为,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之间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经营者过度集中;(四)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

第四条(经营者、特定市场的定义)本法所称经营者,是指在特定市场内从事商品经营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本法所称特定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期间内就某种商品经营所涉及的区域范围。

第五条(政府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第六条(主管机关)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设立反垄断主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第七条(社会监督)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垄断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垄断行为。

第二章禁止垄断协议第八条(禁止垄断协议)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旨在排除、限制竞争或者实际上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以下简称为“协议”)。

协议包括:(一)统一确定、维持或者变更商品的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或者开发新技术、新设备;(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反垄断法程序制度

反垄断法程序制度

反垄断法程序制度
反垄断法程序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反垄断执法程序制度: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实施反价格垄断执法,适用本规定。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反价格垄断执法工作。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的价格垄断案件,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指定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查处,重大案件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直接组织查处。

2. 反垄断民事诉讼: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的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原告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
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构成垄断行为的处理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不以执法机构已对相关垄断行为进行了查处为前提条件。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

• AT&T和柯达的一体化的主要区别:一是行业特点不同。 1982年以前的电讯设备下游市场几乎都被AT&T垄断,可 以说 AT&T是电讯设备的垄断买主。而胶卷行业的用户是 分散的竞争性买主。二是柯达公司开发了一个新的产品, 尽管柯达产品的开发导致其他厂商(主要是 Berkey)的 成本增加,但是他们仍然可以生产新的产品。实际上,柯 达的行为促进了其他胶片生产厂商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技 术进步;而AT&T是 按其设备标准设计公共网络的标准, 如果其他制造商不采用AT&T的标准,其设备就无法与公 共网络连接。 因此,可以说柯达公司是利用竞争优势,而AT&T公 司是滥用市场力量,其一体化和保密是反竞争的。由此可 见,一体化行为是否违反反垄断法,主要判据是一体化企 业是否滥用市场力量,关键要分清滥用市场力量和发挥竞 争优势的区别。
• 二、垄断协议 • 1、概念 • 垄断协议,指经营者之间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从订立协议的目的、 协议产生的后果或影响来判断是否限制竞争) • 2、分类:(1)横向协议:指竞争者之间的限制 竞争协议;(2)纵向协议:不同经济阶段的经营 者订立的限制竞争协议(生产商对销售商或销售 商对生产商的限制)
反垄断法律制度
• 一、反垄断法概述: • 1、垄断:独占,即市场上只有一个企业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 • 2、反垄断立法宗旨 •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 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合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适用范围:境内经济活动;境外的垄断行 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 • 不适用领域:1)经营者按法律法规规定行 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但滥用知识产权排除 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反垄断法; • 2)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 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 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协同行为,不适用 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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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垄断协议豁免
1、定义
垄断协议的豁免是指经营者之间的协议、决议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虽然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影响,但该类协议在其他方面所带 来的好处要大于其对竞争的不利影响,因此法律规定对其豁 免,即排除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
2、豁免类型
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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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珍品小鸡炖蘑菇面”
外包装上标注的总净含量从 原来的114克改为106克; “福满多海贝鲜虾”等4个 口味的方便面从原来的113 克改为107克;就连号称 “加量不加价”的康师傅大
食袋的净含量也从原来的 120克改为1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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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1:方便面案 2007年8月16日,国家发改委经过调查认定:方便 面中国分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多次组织、策划、 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 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 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 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 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 正当竞争。责令方便面中国分会立即改正错误;公开 向社会作出正面说明,消除不良影响;宣布撤销三次 会议纪要中有关集体涨价的内容。 8月20日,民政部对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作出停止活 动两个月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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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 2008年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和中国汇源果汁集 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可口可乐旗下全资附属公 司将以179.2亿港元收购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份 及全部未行使可换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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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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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美团与大众点评合并案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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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滴滴与快的合并案
传统行业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中国电信与中国联通宽 带接入市场垄断案
2024/1/25
案例二
茅台、五粮液纵向价格 垄断案
案例三
案例四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 公司等企业达成并实施
垄断协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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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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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调查程序与措施
立案调查
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涉嫌垄断 行为进行调查,经初步调查并确 认存在涉嫌垄断行为的,应当立
案调查。
2024/1/25
调查措施
在调查过程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 以采取询问、查阅、复制、查封、 扣押等多种措施收集证据。
调查期限
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自立案之日起 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因特殊情况需 要延长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 超过六个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加强反垄断执法机构建设,充实执法力量 ,强化反垄断执法权威和统一性,加大执法力度。
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授权,负责辖区内反垄断执法工作。
2024/1/25
行业监管部门
依法对特定行业的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审查,并依法查处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监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反垄断法的监管范围将进一 步扩大,涵盖更多新兴行业和领域。
执法力度将继续加强
未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涉嫌垄断行为的企业 进行严厉查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国际合作将更加紧密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各国反垄断法之间的国际合作将更加紧密 ,共同打击跨国垄断行为。

反垄断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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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 PDF反垄断法是政府用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

以下是反垄断法的详细介绍。

一、反垄断法概述反垄断法是政府用来规范市场行为,保护竞争,防止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

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抑制和防止垄断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反垄断法不仅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个人和组织。

二、反垄断法的意义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营行为会影响市场的价格、供应、需求等经济因素。

如果一些企业通过联合、协议、独占等方式形成垄断,就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反垄断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和抑制垄断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反垄断法的原则反垄断法的原则包括:1.禁止非法垄断行为: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非法垄断行为,包括固定价格、划分市场、联合抵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非法的,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2.保护消费者利益:反垄断法的最终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如果一些企业通过垄断行为控制市场,就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反垄断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和抑制垄断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3.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反垄断法不仅关注企业的利益,也关注社会的公共利益。

如果一些企业通过垄断行为获取超额利润,就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因此,反垄断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和抑制垄断行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四、反垄断法的实施反垄断法的实施需要政府机构和执法部门的有效配合。

政府机构和执法部门需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发现和查处非法垄断行为。

同时,政府机构和执法部门还需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

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政府机构和执法部门需要依法进行处罚,以示警示。

五、反垄断法的未来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反垄断法也需要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

未来反垄断法的发展方向应该是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加注重规范新兴市场的行为,防止和抑制新型垄断行为的出现。

反垄断法法律规定(3篇)

反垄断法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反垄断法,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我国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以来,反垄断法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一)立法目的1. 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2.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3.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2. 外国经营者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3. 中国境内经营者对外国经营者发生的垄断行为,根据情况,可以适用本法。

三、垄断行为(一)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包括:1. 价格垄断协议;2. 限售垄断协议;3. 限购垄断协议;4. 限制出口垄断协议;5. 限制进口垄断协议;6. 限制新进入垄断协议;7. 限制合并垄断协议;8. 其他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包括:1. 抬高价格;2. 搭售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3. 拒绝交易;4. 限定交易相对人;5. 限定交易方式;6. 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合营等方式,达到一定规模,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包括:1. 合并;2. 收购;3. 合营;4. 其他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经营者集中。

四、反垄断执法机构及其职责(一)反垄断执法机构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3. 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二)职责1. 调查和处理垄断行为;2. 审查经营者集中;3. 制定和发布反垄断指南;4. 组织开展反垄断培训;5. 宣传普及反垄断法律知识;6. 其他反垄断执法职责。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经典】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经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控制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九条国家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第十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以下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10.23•【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予以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

信封上请注明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1年11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一、将第四条中的“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修改为“国家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国家健全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充实反垄断监管力量,加强反垄断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经营者不得滥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

”五、将第十三条第二款改为第十五条,第一款改为第十六条。

六、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对前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不予禁止。

”七、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九条:“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的,不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但有证据证明该经营者达成的协议排除、限制竞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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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支配地位概念
1.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或企业集团能够左右市场竞争或不受 市场竞争机制的制约,不必考虑竞争者或交易对手的反应就可以自 由定价或者自由地作出其他经济决策,简单而言,即经营者具有控制 相关市场的能力.
取得方式:法律授权、规模经济、自然竞争
2.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考虑的因素 市场占有率,财力、采购或销售市场的进出难易、与其他企业 的连锁关系,以及对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时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限制。
(4)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制度 适用除外对象:特定行业、特定的组织和人员、特定行为、
知识产权的依法行使行为 6、现代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1)从结构主义走向行为主义 (2)合理原则优位于本身违法原则 (3)反垄断法的趋同化 (4)调整范围的泛化 (5)内国控制的弱化和国际控制的强化 (6)经济学理论对其影响更加明显 (7)非竞争因素在反垄断实践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
——生产技术转换的可行性 ——生产转换时间的长短
2、相关的地理市场
(1)是指一种产品与相同、所有替代产品进行竞争的地理区域。 (2)影响产品空间替代性的因素 主要是区域间交易障碍。性质可分为: ——交易成本障碍。最重要的是产品的运输成本。 ——法律障碍。指某些行业受限于政府的管制,必须由政府给 予执照或指特许才能营业,其相关的地理市场必然受到限制 ——产品本身的性质 (3)相关地理市场的测定方法 A 价格法 利用价格齐一行特点,即比较两地相同产品的价格, 扣除运输成本后,若有显著差异,可判定两者不在同一地理市场。 此外,如果一地的市场价格变动后,另一地的市场价格迅速发生相 应的变动,即两地的市场价格的变动相关性非常显著,也可判定两 地属于同一地理市场。 B 销售法。考察产品的销售范围,以此作为地理市场的范围。

2022新版《反垄断法》对比分析

2022新版《反垄断法》对比分析

2022新版《反垄断法》对比分析6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反垄断法》(以下简称新《反垄断法》)将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新《反垄断法》增加了对垄断协议组织者和帮助者的行为规制,增加了如“安全港规则”、加倍处罚制度、经营者集中申报分类分级审查原则和中止审查制度等新规则,显著提高了对实施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普及新《反垄断法》,提高企业反垄断合规意识,现针对本次修法主要内容,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简析修法影响并做反垄断合规风险提示。

请各部门、单位予以高度关注,进一步规范管理,防范相关法律风险。

一、增加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衔接合作机制,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措施将更多元现行法将社会监督作为行政执法的辅助,规定对于涉嫌垄断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

新《反垄断法》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机制,同时明确“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对于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行为,国家除了可以运用行政管理权力之外,还- 1 -将可以通过人民检察院的主动介入启动司法程序。

两项举措将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反垄断行政执法。

法条链接:第十一条国家健全完善反垄断规则制度,强化反垄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强反垄断执法司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垄断案件,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第六十条第二款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二、对实施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制裁方式更加复合多样新《反垄断法》大幅提高了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显著提高了对单位的罚款金额,处罚对象也扩大到对实施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创设了加倍处罚制度(处罚变化详见表一)。

2024版反垄断法

2024版反垄断法

05
典型案例分析
互联网领域典型案例分析
阿里巴巴集团垄断案
阿里巴巴集团通过实施“二选一”等排他性行为,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开展经营活动,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被处以高额罚款。
美团外卖垄断案
美团外卖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强迫商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限制商家在其他平台提供外卖服 务,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垄断案
反垄断法
• 反垄断法概述 • 垄断行为与反垄断法规制 • 反垄断执法机构与程序 • 反垄断法律责任与救济措施 • 典型案例分析 • 反垄断法实施评价与前景展望
01
反垄断法概述
反垄断法的定义与作用
反垄断法定义
反垄断法是一部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 序,防止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 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 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
审理与裁决
经过调查取证后,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审理,并 作出裁决。对于构成垄断行为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上诉与复议
当事人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
反垄断执法中的国际合作
信息交换与协助调查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反垄断执法 机构进行信息交换和协助调查,共同打击跨国垄断行为。
国际竞争的压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竞争日益激烈, 各国纷纷制定反垄断法以维护本国市场的公平竞 争和国家利益。
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的要求 社会公众对公平竞争有着强烈的期待和要求,反 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维护社会公正和消费 者利益。
反垄断法的体系结构
01
02
03
04
05
总则
禁止的垄断行为
腾讯音乐娱乐集团通过版权独家授权等方式,限制竞争对手获取关键资源,巩固自身市场地 位,受到反垄断调查。

浅议新反垄断法

浅议新反垄断法

An l s s f t n w Ant-mo p l l w a y i o he e i no o y a
S UN n—l i Ya e
(h a x n vr t f Si c n el lg ,S a x 姬 ’ n 70 2 ) S a n i U i es y o c n e a d T c i e moo y h n i a 1 0 1
年 8月 1日在人 们 的期 盼 中 实施 ,然而 这 十 年一 剑 的 “ 济 经 使命 呢 ?结 合 反垄 断法 出台前 围绕 其 的 热 点问 题 ,本 文 作 以下 简 要评 析 :



并认为缺少了对行政垄 断的规范 ,新的 反垄 断法》的实施 新法 以专 章 第五 章 的 内容肯 定 了反垄 断法 是否 应将 行政
所谓行政垄 断 ,并非严格 意义上的立法 术语 ,而 是学者对 行 政权 力 限制 竞争 的 行为 有 些是 出于个 别 企业 的利 益 , 些 有 基于行政权力的作用 而存 在的一些垄断市场 、限制竞 争的现象 是 出于 地 方利 益 ,有些 则 与个 别 官员 的腐 败 相关 ,即 出于 个 的统称 。由于我 国经 济体 制的历史 因素 的惯性作 用 ,完全的市 人 私利 。不 管 出于 任 何 目的 ,这 种行 为 的 本质 是一 样 的 ,即 场经济 尚未建立 ,行政力量仍 以各种方式干预于经济生活之中。 偏 爱个 别 企业 ,排 斥 其他 企 业 ,或 者偏 爱 个别 地 区 ,排 斥其 我国企业 中前5 0 0 强大多数是国有企业 , 所在行业大部分为石油、 他地 区 , 对市 场 条件 下本 来 有 着平 等地 位 的市 场 主体 实施 即 电力、钢铁等垄断性行业 。这 些企业无一例外都有浓厚的国家背 不平 等 的待 遇 。滥 用 行政 权 力限 制 竞争 的 后 果是扭 曲竞争 , 优 劣 景,掌握 着强大的资源优势 。故此 ,在新法草案 阶段 ,有很 多专 妨碍 建 立统 一 、开 放 和竞 争 的大 市 场 ,“ ”不 能 胜 ,“ ”

新版反垄断法专业知识

新版反垄断法专业知识
配地位。
据有关资料表白,2023年第2季度,占据中国搜索引擎市场份额旳64.4%。 第3季度,坐拥中国搜场稳稳占据73年第二季度收入突破一亿美元。
DEPOT)合并。 • 联邦贸易委员会经过细致旳观察,发觉:同一城市中,
STAPLES旳价格要比OFFICE DEPOT旳价格低,而在没有 OFFICE DEPOT旳城市里,STAPLES旳价格要贵某些。 • 由此,得到一种充分旳证据:两大办公家具连锁店合 并后,很可能提升价格。最终,法院没有同意这个合 并案。
第三招,品牌差别化操作。
• 把红心定位在低端,把特福、好运达定位在中高端,并用专柜分 割进行推广。红心最终在市场慢慢消失了。
第四招是转移利润。
• 合资后旳赛博企业利用控股权(60%),把红心变成了一种加工车 间,国内低价采购,国际高价销售,国内亏、国外飞,利润被这 么“合理正当”地拿走了。
3、经营者集中旳控制制度 (1)对集中行为控制:
• 淹没成本是指因为过去旳决策已经发生了旳,而不 能由目前或将来旳任何决策变化旳成本。人们在决定 是否去做一件事情旳时候,不但是看这件事对自己有 无好处,而且也看过去是不是已经在这件事情上有过 投入。我们把这些已经发生不可收回旳支出,如时间、 金钱、精力等称为“淹没成本”(Sunk Cost)。 举例来说,假如你预订了一张电影票,已经付了票 款且假设不能退票。此时你付旳价钱已经不能收回, 就算你不看电影钱也收不回来,电影票旳价钱算作你 旳淹没成本。
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旳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 不合理旳交易条件;
(六)没有正当理由,对条件相同旳交易相对人在交易 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施差别待遇;
(七)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旳其他唐山人王冠珏开办了一种普及医药知识及招 商旳网站———全民医药网。全民医药网和百 度河北代理商签了一种《竞价排名协议》,参 加时间为2023年3月至9月份,金额8.9万元,排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文(新规)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文(新规)

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全文(新规)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爱护市场公正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进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解、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解、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第四条国家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章,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第五条经营者可以通过公正竞争、自愿联合,依法实施集中,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量。

第六条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解、限制竞争。

第七条国有经济占掌握地位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平安的行业以及依法实行专营专卖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爱护,并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其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依法实施监管和调控,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技术进步。

前款规定行业的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恳守信,严格自律,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利用其掌握地位或者专营专卖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第八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解、限制竞争。

第九条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讨论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章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条国务院规定的担当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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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瓜分“地盘”)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 品;
(五)联合抵制交易;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注意,是非“法定”,而是“认定”,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有相当的“自由认定权”。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 其他协同行为。
宏观上:使市场机制不能充分调节经济, 阻碍技术创新 ;使社会积极和进步的一面,应当提倡和鼓励, 对其消极作用和危害,应当防止和反对。现代国家介入经济生 活进行国家调节,是从反垄断开始的。反垄断是国家以强制方 式排除垄断的消极作用和危害,排除因其限制竞争而造成的市 场障碍,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第十三条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注意为“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协议,不但直接的 竞争关系而且产品或服务的上下游等关系的协议、决定或者 其他协同行为,产生排除竞争或限制竞争的也应当是垄断行 为。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价垄断)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限量垄断)
❖ (一)垄断结构状态
❖ 作为一种结构状态,垄断是指经济力高度集中,是企业的资 本、生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份额的大规模化。包括单个企 业的大规模化,以及多个企业通过协议建立同盟而已经形成 或正在形成大规模化。
❖ 例如大企业间的短期价格协定、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等,便 都是垄断结构状态的组织形式。
3.它所调整的是以国家(反垄断主管机关)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 主体即实施垄断和限制性行为的经营者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
4.这是一种国家调节、管理同被调节、被管理的关系。不是平等 主体之间的关系,不是“企业和企业联合组织相互间竞争关 系”反垄断法不是民商法性质的规则;而是国家调节管理之 法,是经济法性质的法律规范。
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历程:
❖ ·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起草和调研工作,反垄断法被列入第八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8年,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 ·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 ·2006年3月,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2007年6月25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审反垄断法草案,增加六项 新规定。 ·2007年8月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 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 尽管《反垄断法》冲破重重障碍,8月30日全国人大表决通 过,并于2008年8月1日正式施行,但《反垄断法》究竟能 发挥多大的效力仍使我们仍心存疑窦:“不反垄断部门和垄 断行业自身,只反它们的垄断行为,看似安排巧妙,其实是 为了换得法律的出台而避重就轻。正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的 存在,才导致垄断行为泛滥成灾,缩水后的《反垄断法》效 力将大打折扣。”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 成垄断协议,如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008年各家外资 日化企业涨价时间彼此非常接近,虽然没有任何协议,但却 体现了一种“默契”。只要有证据证明涨价存在“默契”, 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垄断行为。因此,今年2月,宝洁等9家 欧美消费品巨头因涉嫌从2004年底开始加入了操纵法国市 场产品价格的协议在法国接受调查。如果这些公司被证实了 “默契”的价格操纵行为,最多将被处以其全球年营业额 10%的罚款。
❖ (二)垄断行为 ❖ 作为垄断行为,主要是指形成垄断状态或谋求形成
垄断状态的各种行为,以及凭藉垄断结构状态(垄断 地位)所实施的各种限制竞争的行为。因为欲实现限 制他人竞争,除了仰仗政治特权或其他强力之外, 只有凭藉其拥有的雄厚经济实力才能做到,所以, 限制性行为大多同行为人的垄断结构状态相关。
一般来说,反垄断法上的垄断必须具备两个构成 条件:
①危害性:指某种行为或状态导致某一生产或流 通领域的竞争受到实质性的限制或损害。
②违法性:指某种行为或状态违背法律条文的明 确规定。
二、反垄断法的概念
1.反垄断法是调整国家反对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 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反垄断法所规范的是国家反垄断主管机关的反垄断(管理)行为 及经营者的垄断和限制性行为
反垄断法(新)
❖ 《反垄断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目前已
成为世界各国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 的重要基石,全球已有近90个国家颁布和实 施了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律制度
❖ 一、垄断的内涵
❖ 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有时是指一种垄断结构状态,有时 指的是垄断行为。由于垄断行为同垄断结构状态密切相关, 所以在更多情况下,人们使用垄断一词,往往同时把该二者 涵盖在内。
因为垄断存在积极和进步的一面,故对垄断不是笼统地一 概加以反对,更不是反对经济规模化。对于某些垄断,国家政 策予以允许、提倡或扶助,必要时,甚至实行某种国家垄断。
法律(对垄断的态度): 鼓励或扶持:卡特尔助成法(日) 反对: 规制其中一部分垄断状态或行为
(反垄断法上的垄断与经济学上的垄断不是完 全相同的概念。)
(三)垄断的利弊
垄断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生 产高度社会化的产物 1、有利:垄断特别是它作为一种结构状态, 意味着在经济组织内部因为分工合作资源配 置更加合理 ; 可以降低成本、提高劳动效 率、形成规模经济。
2、弊端:
微观上 :剥夺了广大中小经营者进入市场 竞争的机会,限制了竞争;损害消费者 的权益(选择权)
三、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
❖ 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是指反垄断法所禁止, 限制或取缔的垄断和各种限制竞争行为。它 是反垄断法的核心内容。
❖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
果的经营者集中。
三种类型的垄断行为:第一种类型为发生在两家 之间或两家以上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联合意向的行 为,第二种类型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任一经营者的滥 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第三种为发生在两家或两家 以上的经营者之间的经营者集中行为(但仅仅为可能 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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