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湛江市麻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政府2017年08月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调整完善的背景和原因(一)规划调整完善背景201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指出: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一系列新要求的迫切需要,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的根本要求,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土地利用统筹管控能力和加快建设法治国土的客观要求。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切认识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规划调整完善作为当前土地规划管理的中心任务推进,确保尽快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
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粤府函…2015‟45号)全面部署全省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88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明确了规划调整完善的总体要求,成果编制要求,调整完善方案编制的内容等,并于2016年正式下达各地级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
2016年12月,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下达湛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主要调控指标调整分解方案的通知》(湛国土资(规保)…2016‟748号),下达各县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及建设用地总规模等指标。
麻章区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湛江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现行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汕府[2011]19号【发布部门】汕尾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2【实施日期】2011.04.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汕府〔201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业经市五届人大七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是汕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粤东地区实现“五年大变化”的指导意见》的重要时期。
编制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十年大发展”目标,加快融入珠三角打造粤东地区通向珠三角桥头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汕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根据《中共汕尾市委关于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制定的,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汕尾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
五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西靠、东联、北拓、南优”的发展战略和“八大工程”,大力推进“三基地三经济带”建设,成功克服自然灾害不利影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确立“四推进一保持”工作主线,落实“五补”、“四再”工作措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实现基本“砍尾”目标,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年广东省海丰城市核心市区中心城区各片新城区最新发展规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
2025年广东省海丰城市核心市区中心城区各片新城
区最新发展规
1、规划范围
海丰县县域的行政辖区范围,包括12个镇、2个林农场。
“三旧”用地改造规划改造图斑,总面积3171.62公顷。
2、规划年限
近期2021-2023,远期2024-2025年。
3、改造总量
对改造斑块重新优化整理,全县共计斑块数量为421个,总用地规模为3171.62公顷。
其中,旧城镇斑块数量为119个,用地规模为1302.12公顷;旧厂房斑块数量为93个,用地规模为594.93公顷;旧村庄斑块数量最多,为209个,用地规模为1274.57公顷。
占总规模的49.40%。
4、总体用地布局:
主要用地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乡村建设用地等。
其中,居住用地1566.71公顷,占总规模的49.40%;公共
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63.83公顷,占总规模的5.17%;商业服
务业设施用地242.96公顷,占总规模的7.66%;工业用地175.2公顷,占总规模的5.52%;村庄建设用地555.12公顷,占总规模的17.50%。
5、年度实施计划
近期改造规模:733公顷。
远期改造规模:2439公顷。
最新2020年汕尾并入深圳
2020年汕尾并入深圳:1、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由此前的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2、之前的功能新区(比如大鹏新区)没有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但是“深汕特别合作区”将有自己的法院和检察院。
3、合作区统筹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
省将合作区GDP 单独统计。
在政府内部考核时,深圳、汕尾两市均可将合作区地区生产总值计入。
4、财税将纳入深圳市财政体制范围。
2020年前,省财政从合作区获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额补助给合作区;深圳、汕尾两市不参与合作区财税分成,全部留给合作区。
5、土地出让纳入深圳市统一管理。
国土出让收入扣除政策性刚性支出和土地征收投入后,全额返还合作区。
6、根据深圳市的工作方案,当地四镇(含圆墩林场)按行政区划有关规定和调整程序改设为街道。
开展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门牌、车牌、驾驶证、社保卡更换等工作。
当地7万多原住民,将转为深圳户籍。
7、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纪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将由深圳方面选任和管理,原有汕尾市(海丰县)选派及派驻人员、“四镇一场”及下设机构编制之内且同意划转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的人员,经审核批准,由深汕特别区办理定岗定职。
深圳为什么选择汕尾:汕尾面积5200多平方公里,相当于两个半深圳。
这次看起来“损失”了大约十分一的面积,但却把深圳变成了自己的近邻。
只要“深汕特别合作区”获得成功,对汕尾的经济拉动作用将是巨大的。
深圳和“深汕特别合作区”隔着惠州南部区域(惠阳、大亚湾、惠东县),深圳已经宣布将修建连接合作区的专线高铁、地铁、高速公路,其中深圳地铁33号线将向东将连接惠阳、深汕合作区,向西连接中山。
由此可见,深圳未来将全面提升“深汕特别合作区”和深圳中心区的联系,让合作区、汕尾受益,也会让惠州南部受益。
汕尾到深圳的边界不足60公里,离深圳市中心只有100多公里,有5270平方公里土地面积,土地开发率仅9%,有455公里海岸线,占全省的11%,有150公里的优质沙滩。
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试 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41 号)相关要求,汕尾市被 确定为国土资源部土地规划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试点,率先开展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工作。试点工作于 2011 年 10 月启动,经历了 工作方案拟定及审查、规划评估及规划调整三个阶段。
八、中心城区规划调整情况 .....................................................................................46 (一)规划调整的总体情况.............................................................................. 46 (二)主要调控指标的调整.............................................................................. 47 (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 48 (四)土地利用分区的调整.............................................................................. 50 (五)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50
九、规划调整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51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3第一节?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3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分析?5第三节? 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7第二章? 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10第一节? 规划指导思想、任务与原则?10第二节? 土地利用总体目标?12第三节?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14第三章? 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18第一节? 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18第二节?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7><9第三节? 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加大补充耕地力度?1<9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21第五节? 加强基本农田质量建设?22第四章?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23第一节? 有保有压,从严从紧供应建设用地?23第二节? 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力,提高用地效益?24 第三节? 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25第四节? 合理布局,促进城镇工业集聚发展?26第五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28第一节? “三旧”改造?28第二节? 园地山坡地改造?2<9第三节? 围海造地?30第四节? 现代标准农田建设?31第六章? 保障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用地?33第一节? 交通运输项目?33第二节? 水利建设项目?35第三节? 能源保障项目?36第四节? 其他重大建设项目?37第七章区域协调发展与土地利用空间管制?40 第一节? 土地利用分区?40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45第八章?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48第一节? 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48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污染项目管制?4<9第三节? 抓好重大生态建设工程?51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53第一节? 规划编制与修改?53第二节? 规划实施与监督?55第三节? 配套政策与措施?56附表1? 分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58 附表2? 分市建设用地指标?5<9附表3? 分市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60附表4? 分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61附表5? 分市园地预期性指标?62附表6? 分市林地预期性指标?63附表7? 分市牧草地预期性指标?64附表8? 2005年广东省土地利用分区土地利用现状?65前? 言广东省陆域土地总面积17<97.57万公顷,位于中国大陆南部北纬20°0<9′-25°31′,东经10<9°45′-117°20′之间。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8.06•【字号】汕府办[2009]56号•【施行日期】200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9〕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编制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九年八月六日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编制工作方案城市总体规划是促进城市科学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据,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是指导城市科学发展的法规性文件。
为积极应对新时期城市发展形势的需要,经省建设厅同意,我市决定对《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进行修改,编制新一轮城市发展蓝图。
为顺利开展我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总体规划直接关系到城市总体功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体现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
总体规划修编,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体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总体规划修编要贯彻落实市四次、五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确定城市发展战略:致力于一个建设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海新城,致力于打造电子信息产业基地、电力能源基地、石油化工基地“三大基地”,致力于打造蓝色海洋经济带、绿色生态经济带、特色旅游经济带“三大经济带”,致力于建设“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海岸经济、实现蓝色崛起”的汕尾发展模式。
《官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
《官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潮州市韩江新城污水处理(中期)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
(简要)
一、规划修改目的
潮州市韩江新城污水处理(中期)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属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对选址有特殊要求,需进行单独选址建设。
项目的建设不仅能改善区域环境状况,推进城市污染综合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且对提高区域投资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环境、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但项目用地范围与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相符,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定,必须对官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以解决项目急需的用地问题。
二、规划修改主要原则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
2.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
3.集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4.发挥社会、经济、生态最佳效益。
三、规划修改方案
本方案拟在官塘镇苏二村(项目用地范围)调入1.0480公顷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拟调入地块现状为园地0.5241公顷、其他农用地0.5239公顷。
同时方案拟从官塘镇巷头村调出1.0480公顷规划城乡
建设用地,调出地块现状为耕地。
规划修改后,全镇各项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均保持不变,规划修改对《官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均无影响。
海丰县情与行政区划沿革概况
海丰县情与行政区划沿革概况来源:海丰档案局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07-8-31海丰县在广东省的位置海丰县行政区划图【海丰县概况】海丰县地处广东省东南部,西距广州290km、距深圳197km,东距汕头180km,水路至香港81海里,水陆交通便捷,是粤东地区陆上交通要津。
海丰取义于“南海物丰”。
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设置海丰县。
清雍正九年(1731年)划出石帆、坊廓、吉康三都置陆丰县。
1988年1月成立汕尾市,海丰划出沿海7镇为市城区。
1988年全县辖19个乡镇和3个农林场。
海丰又是著名的侨乡。
(最新数据:全县总面积1750平方公里。
现辖16个乡镇和2个农林场。
)全县总面积1750km2。
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m,莲花山脉横贯县境北部。
西北山峦叠嶂,中部为宽阔平原,土质肥沃,河涌交错,有赤石、大液、丽江、黄江4大江河,东部濒临碣石湾,西部面向红海湾。
境内有长沙湾、高螺湾、九龙湾3 大海湾,海岸线116km。
属南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气温220C,无霜期360天,年均降水量2389.5mm。
【矿产资源】海丰自然资源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主要农产品有优质稻、番薯、大豆、花生、甘蔗、荷兰豆、莲藕、沙姜等;林果有荔枝、菠萝、龙眼、芒果、梅、李、柑、甘蔗等;主要海产品有马鲛、带鱼、龙虾、贝壳等;有海岸滩涂3340公顷、渔塘水库6660公顷,可供开发养殖鲍鱼、翡翠贻贝、花蛤、对虾、蟹、蚝、甲鱼、鲩、鲤、珍珠等。
海丰矿藏种类较多。
主要有锡精矿、钨矿、水晶矿、绿柱石等;建筑石料、沙、花岗岩和陶瓷粘土等蕴藏量丰富。
海丰自古民风淳朴,人文蔚然,为广东历史文化名城,全国13块红色根据地之一。
【海丰名人】在海丰这块红色大地上,诞生了许许多多著名人士,有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共产党时期领导人、杰出的农民领袖彭湃;中华民国时期广东军政首领、粤系军阀,中国致公党创始人陈炯明;原中国致公党主席、著名民主人士陈其尤及其继任者政治活动家黄鼎臣;中央音乐学院首任院长、饮誉世界乐坛大师、著名作曲家、小提琴演奏家马思聪;中国战地文学的开拓者、著名的革命作家丘东平;著名的一代医学名贤,地下党员柯麟;著名的细菌学家、教授黎希干;还有当代著名的核动力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潜艇第一任总设计师彭仕禄,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著名的民俗学家、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钟敬文;中国南拳名师刘远拔;一代影后,中国第一位女飞行员李霞卿;香港著名导演徐克;中国科学院院士彭实戈,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船舶专家,核潜艇研究设计专家黄旭华;以及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克复等等。
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汕府[2010]62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正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通知(汕府〔2010〕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8-2020年)前言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把环境保护摆上了重要的战略位置。
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则明确提出“两带、三区”发展战略,在发展空间上划分为“珠三角城市群、粤东粤西沿海经济带、粤北山区”,汕尾市属于粤东沿海经济带,新一轮的产业发展定位为汕尾市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汕尾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抢抓新机遇,推进新跨越,共建新汕尾,努力打造活力汕尾、人文汕尾、和谐汕尾、清新汕尾”的奋斗目标,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进一步强化工业主体地位,贯彻落实“三基地,三经济带”战略方针,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但在产业发展过程中,除了面临资金、用地等方面的制约外,更突出的瓶颈问题之一就是环境约束问题。
随着汕尾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珠三角产业向山区转移加速,区域环境保护压力也持续增加,迫切需要编制《汕尾市环境保护规划》,全面把握汕尾市环境现状,优化环境功能分区,明确区域环境承载力(或环境容量)及其空间分布,引导经济社会合理布局,发展低碳经济,以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汕尾经济,统筹安排落实汕尾市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
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样本
第一部分项目规划1 前言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 是提高土地质量, 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 对于缓解人地矛盾, 改进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防治水土流失, 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开展项目区土地整理, 而且为项目的施工提供依据, 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项目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1.1 项目建设背景海丰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 属汕尾市管辖, 属于农业山区县, 也是中国红色革命老区之一。
地处东经114°54′至115°37′之间, 北纬22°42′至23°15′之间, 北倚莲花山脉、南与汕尾市城区接壤( 距汕尾市26公里) , 东与陆河县、陆丰市相邻, 西北与惠东县交界。
全县共有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278915亩, 土地资源丰富, 开发潜力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来, 汕尾市、海丰县城乡建设发展迅速, 建设用地量剧增, 随着人口的增加, 社会经济的发展, 全市的人均耕地量低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 耕地紧张的矛盾比较严重, 耕地保护亟待进行。
从广东省全省情况来看, 珠江三角洲等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 土地资源贫乏, 在能够预计的将来, 需要大量的耕地补充指标。
在广东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指导下, 全省范围内的耕地易地开发整理项目已有效地展开。
因此, 积极推进土地整理, 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 对保持汕尾市乃至广东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沙港片土地整理项目是海丰县今年土地整理项目点。
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 近年来开展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理, 已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 项目区已有的健全农业推广服务体系, 为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
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一、总体规划目标汕尾市城市总体规划(2024-2024)的总体目标是建设具有现代化设施、良好生态环境、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通过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城市品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城市规划原则1.生态优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
2.内外联动: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形成良好的区域发展格局。
3.公平合理:确保城市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4.知识创新: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城市经济转型升级。
5.文化传承:继续传承和发展汕尾市的历史文化传统。
6.具体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利用要求进行详细规划。
三、发展目标与规划布局1.发展目标(1)经济目标:到2024年,实现GDP年均增长10%以上,使汕尾市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2)城市人口目标:到2024年,城市人口不超过150万人。
(3)城市功能目标:建设以工业、服务业、旅游业为主导的多功能综合城市。
2.规划布局(1)城市核心区:包括市中心区和主要商业区,集中发展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医疗等行业。
(2)城市扩展区:包括人口稠密区域,以及工业园区和居住区,加强城市功能扩展和建设。
(3)城市生态绿地: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公园、湿地等绿地,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四、重点项目与政策措施1.重点项目(1)建设现代化工业园区,引进优质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提升城市交通系统,建设快速路网,改善交通拥堵问题。
(3)发展旅游业,打造海滨旅游区,吸引游客,推动旅游经济发展。
2.政策措施(1)加强跨部门的协作,形成统一的城市管理体系。
(2)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3)减少环境污染,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4)深化,解放生产力,推动市场化发展。
五、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1.经济发展(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和优质企业。
(2)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南海区里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南海里水拓展产业公司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一、项目概况佛山南海里水拓展产业公司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以下简称“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是广东省重点项目,新材料产业是国家确定的七个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也是我省重点培育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集聚区落户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项目总面积3000多亩,由A、B、C三个区组成。
其中一期规划1000多亩,投资总额15亿元,总建筑面积1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科技研发区、孵化产业区、生活配套区等三个功能区,并重点发展新能源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6大新材料。
2011年7月广东省新材料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基地以中科院先进制造技术为依托,通过建设新材料产业基地核心区、统筹整合产业布局、出台具有竞争力的产业扶持及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及孵化器等一系列举措,努力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二、修改原因分析广东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是广东省2013年重点项目,拟开发建设范1围有49.8308公顷,土地规划用途为农用地,拟开发用途不符合当地现行土地规划。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要求,须依规对里水镇现行土地规划进行局部修改。
三、规划修改情况(一)调入地块用地情况分析1.调入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情况分析广东省新材料产业集聚区项目规划修改拟调入地块面积49.8308公顷,位于里水镇逢涌村、共同村等6个村,根据2012年南海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其现状有农用地42.4534公顷(其中耕地7.4456公顷,园地5.9665公顷,其他农用地29.0413公顷;耕地中水田1.2887公顷,水浇地6.1570公顷,不涉及可调整耕地,且2012年耕地质量等别全部为七等),建设用地6.5444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6.391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1525公顷),未利用地0.8331公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0〕3号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20〕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月21日汕尾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耕地保护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全市耕地保护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9〕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是指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含红海湾开发区管委会、华侨管理区管委会,下同)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以下称市考核工作),每年开展1次。
第三条各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节约集约用地任务、“三旧”改造任务和土地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县(市、区)长(管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03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项目规划文本正文(调整稿2005-10-17)
第一部分项目规划1 前言土地整理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有效措施,是提高土地质量,促进土地集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
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开展项目区土地整理,并且为项目的施工提供依据,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项目为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1.1 项目建设背景海丰县位于广东省东南部,属汕尾市管辖,属于农业山区县,也是我国红色革命老区之一。
地处东经114°54′至115°37′之间,北纬22°42′至23°15′之间,北倚莲花山脉、南与汕尾市城区接壤(距汕尾市26公里),东与陆河县、陆丰市相邻,西北与惠东县交界。
全县共有可供开发利用的土地后备资源278915亩,土地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以来,汕尾市、海丰县城乡建设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量剧增,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经济的发展,全市的人均耕地量低于广东省的平均水平,耕地紧张的矛盾比较严重,耕地保护亟待进行。
从广东省全省情况来看,珠江三角洲等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发达地区,土地资源贫乏,在可以预计的将来,需要大量的耕地补充指标。
在广东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指导下,全省范围内的耕地易地开发整理项目已有效地展开。
因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适度开发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对保持汕尾市乃至广东省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省海丰县赤坑镇沙港片土地整理项目是海丰县今年土地整理项目点。
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及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近年来开展广东省补充耕地易地开发和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整理,已取得了一些成效和经验,项目区已有的健全农业推广服务体系,为开展土地整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是确保海丰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字号】汕府办﹝2015﹞26号•【施行日期】2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汕府办﹝2015﹞2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保证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关系国计民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发〔2014〕10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意见》(粤府办〔2014〕4号),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坚持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升能力、服务发展的原则,以计量标准建设为核心,以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为驱动,加强基础前沿和应用型计量测试技术推广应用,完善量传溯源体系、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管体系和诚信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我市计量整体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质量强市提供重要技术基础和保障。
(二)发展目标1.经济社会发展的计量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到2017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 60% 以上,全市各级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90项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10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计量标准和量传溯源体系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各级共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15项以上,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或计量保证体系确认企业达到130家以上。
量传溯源体系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保障民生的需要。
2.计量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能力显著增强。
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计量监督管理体系,民生计量、能源计量、安全计量等重点领域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海 丰 县 基 准 地 价
海丰县基准地价
一、评估范围
本次海丰县基准地价的评估范围是:包括海丰县城区规划范围;梅陇镇、公平镇、可塘镇、鲘门镇、鹅埠镇、赤坑镇、陶河镇、黄羌镇、大湖镇、梅陇农场规划范围;联安镇、小漠镇、平东镇、赤石镇、黄羌林场建成区范围。
二、基准地价内涵
本次基准地价,指基准日为2011年7月1日,在设定容积率、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分用途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其中,土地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商业用地为40年、居住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路线价设定宗地标准深度为8米,标准宽度为4米;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海丰县土地市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和政府地价管理的需要,海丰县基准地价采用路线价和级别价作为基准地价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基准地价内涵如下:
表2-1 海丰县基准地价内涵表
三、海丰县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
海丰县各用途级别基准地价如下表:
表3-1 海丰县城区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3-2 海丰县梅陇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3-3 海丰县公平镇、可塘镇、鲘门镇、鹅埠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表3-4 海丰县其他建制镇级别基准地价表
②各级别定级范围请参照相应用地类型基准地价级别图件;
③评估范围以外区域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可参考《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规定的最低标准价格执行,即海丰县工业用地属于十等,最低价标准为168元/平方米。
四、海丰县商业路线价
②待估价宗地所处地段存在路线价时,优先采用路线价;
③各路线价范围详见对应图件。
2022海丰改造规划方案-最新版
2022海丰改造规划方案背景介绍海丰市,位于广东省汕尾市东北部,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和卓越文化的地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海丰市的市区也面临着城市更新和重建的需求。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且提高市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海丰市2022年的改造规划方案。
目标和原则海丰市2022年改造规划的目标是使得市区更加宜居,提高市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同时,本规划也着重考虑以下原则:1.尽量保持市区的历史文化和环境特色;2.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计理念;3.提高市区的经济活力和社区功能;4.考虑可持续性和生态环境保护。
改造方案市区绿化为了改善市区的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的生活体验,本规划将在市区内增加大面积的公共绿化空间。
这些空间不仅可以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也可以带来更多的氧气和清新的空气。
同时,为了保护市区的生态环境,本规划中的绿化将会利用本地植物和草本植物,减少土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
市区交通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市区的交通问题也变得越来越严重。
本规划将推进市内公共交通的建设,鼓励市民出行采用公共交通,减少私家车的使用,实现城市“交通绿色化”目标。
同时,本规划也将加强市区交通设施的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生活品质。
市区商业经济是城市发展的核心,本规划中我们将提高市区经济活力。
解决市区商铺门店萎靡不振的情况,新建现代化购物街,建设大型商业中心,吸引更多的商户和消费者进入市区,促进市区经济的发展。
市区住宅市区住宅的改造和重建也是本规划的重点之一。
市区住宅的改善不仅可以提高市民的居住质量,也可以提高市区的社区功能。
本规划中将推进市内老旧住宅的改造,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计理念,提高住宅的舒适性和环保性。
实施方案为了顺利实施本规划,我们将分以下几步进行:1.制定详细计划,确定实施的时间和实施目标;2.筹集购买土地资金,确保实施的资金充足;3.招聘优秀的团队,确保规划的品质;4.推进改造工作,确保工地的安全和公共利益;5.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查漏补缺,保证规划的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汕尾市海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公告一、总则(一)规划目的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统筹协调海丰县各行业的用地需求,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与生态资源的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控制和引导各镇(农场、林场)土地利用,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5、•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6、•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7、•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8、•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9、•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11、•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2、•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年)‣;13、•海丰县城总体规划(2009-2030年)‣(征求意见稿);14、与本规划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行业规划。
(三)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海丰县行政区域内所有土地,包括海城镇、附城镇、城东镇、公平镇、梅陇镇、可塘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赤坑镇、陶河镇、联安镇、鲘门镇、小漠镇、鹅埠镇、赤石镇、梅陇农场和黄羌林场。
2009年,土地总面积为178271公顷,至2020年,通过围填海造地增加土地面积57公顷,土地总面积增加至178328公顷。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目标年是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是2020年。
二、规划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一)规划任务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等各项调控指标,分解落实镇级土地利用各项指标,落实上级规划制定的土地利用政策及各业用地导向;保障基础设施项目以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科学划分土地用途区,制定差别化的管制规则,控制和引导城乡土地利用,切实保护生态敏感区域;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范围和重点区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土地利用目标1、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加大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保障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753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2617公顷。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至2020年,全县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01公顷以内,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3927公顷以内。
2、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从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出发,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与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加强区域资源整合与共享,引导城镇空间合理有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的用地保障。
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9341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47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5929公顷以内。
3、推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三旧”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控制各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程度;加大投资强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益。
海丰县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具体如下:(1)控制各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程度。
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控制在104平方米以内,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控制在135平方米以内。
(2)加大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提高建设用地效益。
至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151万元/公顷;地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万元/公顷。
4、加大土地整治力度(1)补充耕地目标通过土地开发、坡度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改造等途径补充耕地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至2020年,全县补充耕地义务量为2001公顷。
(2)“三旧”改造加大“三旧”改造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至2015年,全县“三旧”改造面积为335公顷, 其中旧城镇改造面积为272公顷,旧村庄改造面积为61公顷,旧厂房改造面积为2公顷。
(3)建设用地整理推进建设用地整理,至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整理规模1026公顷。
三、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一)土地用途分区为了加强土地的科学管理,提高用地效益,根据海丰县土地利用和管制目标的差异将全县土地利用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等8个用途区,全县用途分区分布情况详见附图二。
1、基本农田保护区全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面积为360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24%,其中基本农田34260公顷,包括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2617公顷和预留的基本农田1643公顷,多预留的基本农田为上级规划下达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5.04%,用于规划期内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项目占用。
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梅陇镇、赤坑镇、平东镇、公平镇、可塘镇和黄羌镇等镇。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4)多预留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间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
2、一般农地区全县划定一般农地区面积为162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09%,主要分布在赤坑镇、赤石镇、海城镇、可塘镇和鹅埠镇等。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
3、林业用地区全县划定林业用地区面积为855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5%,主要分布在赤石镇、海城镇、黄羌镇、梅陇镇和公平镇等。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4)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4、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全县划定城镇村建设用地区面积为107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1%,主要分布在城东镇、附城镇、海城镇、梅陇镇和公平镇等。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2)区内城镇村建设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5、独立工矿区全县划定独立工矿区面积为7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2%,主要分布在城东镇、小漠镇、鹅埠镇、赤石镇、鲘门镇和可塘镇等。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其他不宜在居民点内安排的用地。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及相关规划。
(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6、风景旅游用地区全县划定风景旅游用地区面积为110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62%,主要分布在赤石明热温泉、赤坑咸水温泉、冠峰温泉、鹅埠下北生态旅游区、海城镇旅游区、大湖旅游区、梅陇天星湖旅游区、凤翔观光旅游区和香坑旅游区等旅游区范围内。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2)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7、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将广东海丰鸟类保护区和海丰莲花山自然保护区、海丰黄羌学堂坑自然保护区等具有特殊价值的区域划入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全县划定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面积为16559公顷,占土地面积的9.28%,主要分布在海城镇、梅陇农场、联安镇、平东镇、大湖镇和公平镇等。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文化遗产。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
8、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将公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赤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青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红花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一级水源保护区划入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为2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主要分布在海城镇、公平镇、附城镇和赤坑镇。
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导用途。
(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3)区内影响生态环境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4)区内土地禁止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在确定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建边界的基础上,将全县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明确各区域的空间管制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