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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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天气停产撤人现场处理方案》

1.事故特征

⑴、灾害性天气主要包括暴雨、洪水、飓风等。

⑵、灾害天气一般多发生在汛期内,具有不确定性。

⑶、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淹井、长时间停电等,有些可能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应急自救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班长任组长,成员为全班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在接到撤人的指令后,迅速召集全班组人员,清点好人数,组织撤离工作地点。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按照演习时的撤离程序、路线迅速撤离工作地点。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在班长的带领下迅速、有序的撤离。

3.事故预警与信息报告

(1)凡是出现橙色以上预警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或在24h连续降雨量达50mm,且无停止迹象或其它影响到安全生产的灾害性天气时,必须停产撤人。(2)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或水质突然变浊时,必须停产撤人。

(3)地面水异常补给井下时,必须停产撤人。

(4)其它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时,必须停产撤人。(5)凡遇以上情况应立即向监控调度中心汇报,调度室立即向矿应急指挥中心、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汇报。

(6)主要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有关人员必须24h开手机,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4.以及处置

(1)各工作地点在接到撤人的指令后,各工作面的所有人员立即由班长及在场管理人员的协助下先清点人数,切断与局部通风机、安全监测系统和排水系统无关的电源。然后组织全班组人员(包括沿途及在其他地点工作的所属班组人员及在本区域内的管理人员),沿规定的撤人路线有序撤离。

撤退路线:

a.A601回采面→A601运输巷→+1767回风石门→回风平硐→地面

b.A602掘进工作面→A602联络巷→A601运输巷→+1767回风石门→回风平硐→地面

(2)撤人的指挥部门:矿应急救助指挥部。正常情况下由矿应急救助指挥部发布撤人批令。紧急情况下调度值班人员可根据情况发出撤人指令。

(3)撤人程序:

a.由调度室汇报汛期值班矿领导,由汛期值班矿领导发出撤人命令(紧急情况下可由调度值班人员发出),调度监控中心通过电话通知井下各作业地点。

b.各作业地点人员切断与局部通风机、安全监测系统和排水系统无关的电源后,按规定路线撤退。

c.调度监控中心通过人员定位系统,密切注意撤退情况。

d.全部上井后由工区值班人员核对人数。

5.注意事项

(1)汛期大雨、暴雨天气时,或气象预报为“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及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后,矿长、总工程师等必须在岗在位。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到岗履行

职责的,必须向市煤炭局汇报情况,说明原因,并指定人员代为履行职责。(2)各工作地点人员在撤退时要切断与局部通风机、安全监测系统和排水系统无关的电源。中央水泵房职工、值班电工要坚持岗位,并时刻保持与调度监控中心的电话联系,在接到撤退命令后方可撤退。

(3)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过后,停产时间在2天之内,恢复生产前,矿长、总工要先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及工程技术人员对井田范围内的地表情况进行巡查,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安排安检、通风、排水专业人员对安全监控监测系统、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进行系统检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组织恢复生产。并向市局备案。停产时间超过2天时,恢复生产前应由市局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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