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入与退出制度

企业准入与退出制度

产教合作企业准入、退出制度

XXX学院本着服务企业,满足产业需求,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提升创新能力为目标,设置产教合作企业的准入门槛,建立退出机制。

一、合作原则

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的技术、人力等资源以及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利用企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学校的科研能力,将科研成果尽快地转化为生产力。双方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构建产学研联盟的创新体系,建立产学研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努力实现“校企合作、产学共赢”。

二、合作企业准入门槛

具备产教合作条件的企业应履行以下三点方可准入合作。

1、能够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校方提供良好的生产试验条件和校外实训基地,并合作共建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为校方学生的教学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2、优先接纳合作校方毕业生进行实训和就业。

3、接受合作校方教师到企业进行生产实践,为校方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良好的大生产试验条件,合作完成科研任务。

三、合作企业推出机制

根据合作协议规定,合作期间校方不能履行对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时,企业可以提出申请终止合作,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协议。同样,企业不能满足对校方的责任和义务时,校方也可以提出申请终止合作,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作协议。

XXXXXX学院

2015年9月1日

塞尔维亚对建筑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

塞尔维亚对建筑工程市场准入的有关规定 一、招标方式 根据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包括供货、服务和工程建设项目)规定,项目招标采取三种方式: 1、公开竞争性招标; 2、限定性有限邀请招标; 3、谈判议标。国内外法人、自然人在依据塞法律和规定取得投标资格并符合投标规定的必备条件后均有权参加项目投标。对塞政府和外国政府贷款出资的承包工程项目,塞项目招标委员会一般采取有限邀请招标方式。投标商首先要注册成为当地公司,然后才有资格根据塞《公共采购法》参与投标。对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如欧洲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及其所属机构贷款的项目,塞根据国际金融机构《公共项目采购与招标规则》手册的细则规定,进行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此类招标不要求投标商在当地注册公司,可以直接参加投标,但要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程序。对投资和规模较大的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塞一般采取谈判议标方式,以BOT(建设、经营、转让)租赁方式授予承建合同。无论采取哪种形式招标,投标商中标后,所承包项目的工程施工和劳务须由当地公司承担(对外国公司来讲,除主要管理干部、专家和专业工程师外,包括一般技术人员和工人在内的大部分施工人员须用当地人)。 二、塞关于承包工程的规定、条件和要求 1、塞对企业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投标的基本条件和规定:(1)企业须在塞法院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和机构申办成立公司注册登记、经营业务注册登记,申办成立的公司须在塞有合法经营地点;(2)公司5年内无违法、犯罪及经济违规行为;(3)无法院或工商、行政执法机构的强制勒令破产、清算或停业整顿等处罚记录;(4)企业须遵照塞法律规定及时纳税;(5)企业须有塞工商行政主管机构颁发的从事公共采购业务有效许可,该许可要依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特别规定颁发(外国企业受到限制);(6)企业具有足够的经营业务资金和融资能力;(7)企业拥有一定的经营能力和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实力(外国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受到限制)。 2、塞对投标商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投标的基本资质要求:(1)塞法院和工商行政等机构的注册登记证明;(2)企业在塞纳税证明;(3)在塞尔维亚营业许可证明;(4)财务年度审计证明;(5)近3年在塞经营业绩(新成立公司受到限制);(6)提供企业质量保证说明,设计和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符合前南斯拉夫联盟有关规定(外国公司受到限制);(7)企业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和专家,负责质检人员的执业资格和声明(中国公司人员受到限制);(8)投标商已承揽和实施的主要项目图片及资料;(9)提供标书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格及质检认证证明;(10)对工程、生产、服务的保质、能力调查报告;(11)外国投标商还须提供塞当地机构对其投标资质的认证和公证(中国公司受到限制);(12)投标商须特别确认接受塞尔维亚〈公共采购法〉第45章第1、2条关于在塞注册公司和及时纳税的规定,并注明总承包还是选项承包;(13)承包工程施工单位务必在投标时出具由塞尔维亚工商会颁发的“施工企业登记证明”;(14)投标商在建筑、水利、能源、交通及通信项目上应用的设计标准、技术标准要取得塞各权威机构一致的技术认定(协调一致和达标较难)。塞招标委员会根据《塞尔维亚共和国公共采购法》,按照上述资质要求,对投标商进行严格的资格预审。 3、塞对企业申办“承包工程项目设计许可”和“承包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规定:(1)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资料;(2)企业在塞注册行政批文(要公证),法院和工商注册登记证明;(3)企业主要领导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名单、人员业绩和简历,附:主要设计师和主要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许可,企业工程施工许可;(4)施工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5)企业专业人员执业资格证明,包括:注册设计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执业资格证书;(6)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证明;(7)企业“从业资质证书”。 4、《塞尔维亚规划与建设法》关于承包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的主要规定:(1)设计分:总体设计、意向设计、主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图设计;(2)设计许可和施工许可根据项目建设规模大小分别由国家部、地方市、区建设部或城建部门颁发;(3)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在是在塞尔维亚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4)设计和施工单位设计人员、工程和技术人员的学历和资质必须是塞尔维亚认可、承认的学历和资质;(5)工程监理必须由塞《规划与建设法》规定的合格人员进行;(6)设计标准应用前南斯拉夫联盟的技术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规则(JUSENISI9000,JUSEN45000,JUSISO/IEC17025),并符合欧盟的基本要求;(7)企业须持塞工商会建筑行业协会的推荐信和该会颁发的“施工企业名录登记证明”申办设计和施工许可。塞工商会是审核、认定、公布关于企业设计许可和施工许可申请资格和条件达标的国家法定部门。 5、塞工商会关于认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资格和确定施工单位名录的规则条例:(1)审核、认定企业参加承包工程项目招标、公共采购招标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2)根据塞《公共采购法》、项目招标公告或政府部门决定,确定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名单(即:“商会施工单位名录”)。塞国家工商会可授权地方商会确定施工单位名单(优先确定本国公司,基本排除外国公司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一)模板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 (一)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问答( 一) 一、通则、综合 1、企业采用快速方法测定的申请材料中, 可否仅仅写出快速测定的仪器, 如大米生产企业, 写快速水分测定仪, 不写分析天平和烘箱? 答: 企业使用快速方法进行出厂检验的, 列出其方法使用的仪器设备即可; 能够不列细则中相应的仪器设备。 2、发证范围交叉的产品。企业申报应有自主选择权, 不能强制要求按主导产品申报。 答: 为加强统一管理, 要按主导产品来确定。 3、 7月1日以后市场销售的生产日期是7月1日以前的”十类”产品是否列入查处范围。 答: 7月1日后市场上销售的生产日期为7月1日以前的10类合格产品, 不纳入无证查处的范围, 能够不加贴QS标志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4、拌料、摊凉的场地是否要求离地? 答: 食品的成品、半成品一般要求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5、采购质量控制是中小型食品企业比较薄弱的环节, 要求企业对原材料把关到什么程度为宜? 答: 对企业采购质量控制的最低限度要求是, 企业在采购时应验证采购物品的合格证明材料, 如检验报告, 产品合格证明等。对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还要求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验证的同时, 应当建立相应的记录。 6、仓储、库房如何才算满足要求, 能否有个明确的标准? 答: 按通则和细则中的规定来要求。《现场核查表》2.3”库房要求”中要求 , 库房应当整洁, 地面平滑无裂缝, 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它物品的存放要求。原辅材料、成品( 半成品) 及包装材料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依据《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班组长应当接受班组长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任职。 除班组长以外的煤矿其他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中,生产作业人员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井下新工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和《上岗证》后,须跟班实习满4个月以上,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三、煤矿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以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为准); (二)年龄18—50周岁; (三)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职业资格;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煤矿安全管理人员除符合第二条规定外,安全管理人员还须具备3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初级职称;。 五、煤矿班组长除符合第二条规定外,还须具备3年及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取得班组长资格证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六、按照《山西省煤炭工业厅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十二五”期间,煤矿班组长和特有工种要分阶段达到学历准入要求,到“十二五”末煤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达到煤炭相关专业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除特种作业以外的煤矿特有工种必须全部达到煤炭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煤矿要逐年减少直接向社会招工比例,从2016年起,全部实现“变招工为招生”。 八、班组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防治水六个专业)的安全培训由煤矿或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培训。 九、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初训不得少于72学时,再培训和换证复训不得少于24学时; 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包括转岗培训,不得少于42学时; 从业人员全员培训要求不得少于24学时。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XX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XX公司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公司内部市场规范、有序、健康运行,加强工程技术服务商和物资装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市场准入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进入公司市场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工程技术服务商及物资装备供应商,必须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录用队伍、采购产品及装备时,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有能力承担的项目、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原则上不允许对外引进队伍、采购产品。 第四条市场管理部按照“保证生产、总量控制、科学评价、优中选优”的原则,对工程技术服务商和物资装备供应商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各专业市场办按照市场管理部的要求每月月底将本专业相关数据上报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将数据库信息定期向二级单位和境外项目部发布。各单位遵循“谁选用、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从准入名录中推荐、录用工程技术服务商和物资装备供应商。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进入公司市场进行市场交易活动的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公司市场准入实行归口管理,市场管理部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商市场准入证》及《物资装备供应商市场准入证》的审批发放、管理及服务商和供应商数据库维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公司机关部室的职能设置情况,下设10个专业市场办。 (一)工程技术市场办。设在工程技术部,负责公司物探、钻井、测井、录井、试油、大修、侧钻、酸化、压裂等石油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二)基建市场办。设在规划计划处,负责基建市场队伍准入的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三)装备市场办。设在规划计划处,负责装备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四)修造市场办。设在规划计划处,负责修造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五)物资采购市场办。设在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物资采购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核及认定工作。 (六)科技市场办。设在科技处,负责科研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审核及认定工作。 (七)运输市场办。国内运输设在生产协调处,国际货物运输设在物资管理中心,分别负责物资运输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审核及认定工作。 (八)质量安全环保市场办。设在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安全、环保、节能节水、职业安全健康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审核及认定工作。 (九)网络信息技术市场办。设在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市场准入的资质审查、审核及认定工作。 (十)能源开发市场办。设在能源事业部,负责油气合作开发、煤层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第 2 页共 2 页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 第 2 页共 2 页

设备准入制度

设备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所辖设备使用,防止劣质设备进入公司,确保维修质量,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厂家设备采购,内部设备采购。准入活动。 第三条设备准入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成立设备管理小组,负责设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第五条对以下设备实行准入制度:机电通用设备,机电专用设备,钣金专用设备,喷漆专用设备等。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六条实行准入的设备,其质量性能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设备供应单位必须配备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先进生产设备及成品出厂检验的技术装备,监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设备供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具有合法的生产资格,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3、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 4、信誉良好,未受过省级以上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第三章准入程序 第八条设备供应生产企业或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设备生产地; 3、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报价表等相关资料; 4、企业员工的组成情况;

5、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证书 6、如为进口设备,应提供原始报关单、产品合格证等合法进口手续。 第九条申请采购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经各项目审查通过后上报公司设备管理小组审查,经公司设备管理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四章准入管理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设备准入资格: 1、设备生产企业因破产、歇业或其他原因终止经营的; 2、设备生产企业在申请供应设备前两年内或在供应期内受到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经质量监督部门或检查质量不合格的 第十二条对各部门违规使用未取得准入资格材料的,将对相关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绿色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绿色食品,是指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使用专门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本办法所指无公害农产品,是指采用先进的农业清洁生产技术,无有害物质残留或残留控制在对人体安全允许范围的农产品及初加工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晋中市辖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第四条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并成立晋中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晋中市农业标准化委员会负责制定辖区内与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相关政策,协调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有关工作,处理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的其他重大事宜。 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绿色食品、无

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农业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生产基地的管理和组织产品认证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相关标准的制定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工商、环保、林业和水利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计委、经贸委、财政局、供销社、畜牧中心、科技局、粮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农业局、经贸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中的协调和沟通,并在重点领域加强行政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第八条政府鼓励企业和个人从事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并积极推行优质优价政策。 第二章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市场准人条件 第九条凡我市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企业或个人,其产品的生产环境、操作规程、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或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者,均可按国家《绿色食品标志管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医务人员准入制度 为贯彻卫生厅下达的246工程精神,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准入制度,特下发以下规定。 一、医师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持有《护士执业证书》。医师、护士在法定时期内办理变更、注销等执业手续。 二、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者,不得从事临床诊疗活动及医技科室诊断工作。如违反规定,发生不良后果,由科室主任负责。 三、医技科室现从事临床检验、电诊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不能单独发诊断报告,应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发报告,院方鼓励技术人员考取执业医师证书。 四、凡来我院进修学习的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进修学习的护士必须要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进修医师不能独立为住院病人做麻醉手术和从事危险性比较大的各种操作,不能单独值班,不能自行决定请会诊或承担会诊;不能开毒麻药、剧毒药、贵重药及诊断书.不按规定执行造成后果者要追究本人、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责任。 首诊负责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的质量管理,杜绝边缘性疾病患者被互相推诿的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诊医师为第一个接待该患者的门诊医师。首诊科室是指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该诊室的当班接诊医生即为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据诊病人,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并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并对病人进行施救。 二、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按第一条要求进行必要的紧急处理后,认真书写门诊病历,方可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提出转科申请,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不得擅自更改分诊科别。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生应负责诊疗。若病情复杂、涉及多种疾病,须报告上级医师或科室负责人协助处理或组织会诊。 三、凡遇到多发性外伤或诊断不明的病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即时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收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病人全面负责。 四、门诊大厅内如遇重危患者或晕厥情况,导诊护士应就近呼唤本院医师,为首诊医生,首诊医生首先对病人进行抢救,并通知科主任;若为复杂病例或抢救较困难,立即通知医教部、总值班、业务院长等,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部门进一步诊断、抢救。 五、经会诊确定为他科病人后,首诊科室医师应及时完成所在科室的病情记录和交接注意事项的记录,向接收科室医师于床前交接病人。 六、病人如确需住院,须待病情稳定、允许转送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由首诊医师负责安排并与有关科室联系,落实好接收科室。 七、如遇到的重危或晕厥患者,经抢救后病情稳定或超出本院诊治范围及技术力量,需转外院治疗,首诊医师需先征得上级医师或/和本科室负责医师同意,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医院行政总值。医务科和医院行政总值应请求120或由专人护送至就近具有抢救、医治能力的医院。转诊前要进行转诊登记写好转诊纪录。 查房制度 一、业务院长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由医务科召集医疗科室负责人参加,每月1次,内容包括: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病房管理等。查房结束后,有医务科详细记录工作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开、竣工的日期。 ④工程造价。 ⑤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

供应商准入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河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物资、服务供应商的管理,强化供应商准入、评价,完善供应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非招标形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业务供应商的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术语及定义 供应商:指向公司提供商品或相应服务的企业,包括制造商、代理商和施工方; 代理商:指制造生产企业授权的在一定区域销售其部分产品或服务的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是指社会上具备资质及履约能力,通过一定程序评价,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批合格进入公司,可向公司提供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是指有能力向公司提供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货物、工程或服务,但不在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投标供应商。

三、职责 公司运营改善部为公司供应商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运营改善部职责 1.制(修)订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 2.收录公司供应商信息; 3.建立公司供应商信息库,并对在库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 4.负责供应商档案管理; 5.组织对供应商的月度和年度评价; 6.负责处理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 7. 供应商管理相关的其它业务。 (二)采购主责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2.供应商入库推荐和资质审核; 3.负责在库供应商的考评和日常监督; 4.协助招标办收录供应商信息。 5.采购需求单位职责 6.向采购主责部门推荐供应商; 7.参与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评价,并提出建议。 8.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4967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从业人员准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从业人员准入实行高标准、严管理,经矿委研究决定,由矿综合办公室联合安全培训科制定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1、定编、定岗、定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因事设岗的原则,实现“人、岗、事”三者之间的合理匹配,让合适的人在合适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优化工作流程的原则;三是规模和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2、定编、定岗、定员的主要内容有: 定编,即明确本单位的组织结构和人员编制。定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doc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1 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 16.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福建元洪/融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总经理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內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保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4.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5.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6.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件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焊工准入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从事钢结构、金属管道、设备焊接作业的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可研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一、二、三类建设项目的焊工准入管理应执行本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下的一、二、三类项目中,焊接工作量大、焊接技术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本规定,其他项目是否按本规定执行由所属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以下简称焊工准入管理),是指所属企业组织的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查验确认、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焊工入场证件发放以及焊工退出管理等行为的总称。 第四条焊工准入管理原则上按项目进行管理,也可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申请准入的焊工应持有相应标准规范要求的焊工资格

证,准入焊工应参加并通过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以下简称焊工准入考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的综合管理与监督,其焊工准入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章制度; (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七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 (二)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工作。 第八条承担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总部、专业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 (二)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监理机构、检测机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本规定和建设单位要求落实焊工准入管理要求。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其他各参建方负责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规定,履行焊工准入管理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一一一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环境,提高工程技术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一一服务市场。 一一一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国内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工程技术服务市场准入(以下简称市场准入)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一一一市场准入分为企业市场准入和队伍市场准入。为 股份公司提供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的企业和队伍,必须按照本办法办理市场准入。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一一一一一一市场准入实行两级管理。 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负责工程技术服务市 场准入政策和标准的制订、准入审查和检查的组织、准入的监督指导等工作。各油田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有关企业和队伍申请材料的推荐上报、职责范围内相关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等。

一一一凡进入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市场的 物探、钻井、固井、录井、测井、试油(气)、井下作业、油气田地面建设等专业的施工企业和队伍、工程设计单位、工程监督单位、安全评价和环境评价单位,其市场准入由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 一一一第七条除外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和队伍的市场准入, 股份公司授权由向其提供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油田公司市场管 理领导小组组织。各油田公司办理的市场准入在本油田有效。 一一一市场准入审查 一一一勘探与生产分公司统一组织的市场准入审查每年 度7~8 月份办理一次,相关要求和审查程序见第十条至第十五条。 一一一申请市场准入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取得独立法人或委托法人资格; 2.具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HSE 管理体系; 3.有效的财务信用证明,近三年经营状况良好。 4. 具有承担相应作业项目的设备能力和技术资源;5. 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一一一一申请市场准入队伍应具备以下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 度正式版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总则 (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 (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 ①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材料准入管理制度

民和至小峡公路工程材料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民小公路建设工程材料的使用,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有效控制各项指标,防止劣质材料进入现场,确保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公路工程质量管理部分》等规定,结合民和至小峡公路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工程地材、主材的准入制。 三、材料准入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路用材料准入条件 一、凡在民和至小峡公路建设项目中使用的地材、主材材料必须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关于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省交通厅的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1、水泥生产条件企业选择条件 1.1、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 制措施到位,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体系质量认证; 1.2、企业年生产水泥能力应在500万吨以上; 1.3、产品应通过交通运输部相关部门检测; 1.4、产家必须是近几年连续在青海高速公路市场供货且有良好

的业绩和信誉度; 2、钢材生产条件企业选择条件 2.1、注册资金不少于5亿;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2.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实到位;企业应通过ISO9000系 列体系质量认证(有效期内); 2.3、企业年生产钢材能力应在500万吨以上; 2.4、产品应须通过交通运输部乙级资质检测部门的检测; 2.5、企业近几年连续在青海高速公路市场供货且有良好的业绩 和信誉度,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3、石料生产企业选择条件 3.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 3.2、具有完善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落 实到位; 3.3、拥有固定的宕口,其宕口石质必须有国土资源部门矿产检 测单位出具的理、化检测报告,证明其矿石能满足公路工程用料相关的质量要求;石灰岩宕口开采量不小于15万吨/年,玄武岩、花岗岩宕口开采量不小于10万吨/年; 3.4、具有两条以上反击式集料生产线,应采用反击式筛分联合 机和二级以上吸尘装置;集料生产时应使用隔片筛或整型机; 3.5、企业近几年要有高速、一级公路供货业绩和良好的信誉, 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市场准入制度及消防产品种类 目前,我国的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主要有以下三种(消防车实施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相结合的制度): 1、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消防产品有4类10种。 火灾报警设备、水喷淋灭火设备、消防水带、消防车 2、型式认可制度 实行型式认可的消防产品共有9类53种(包括部分原实施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防火门、灭火器、灭火剂、消火栓、消防接口、消防水枪、可燃气体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防火阻燃材料 3、强制检验制度 尚未列入强制性认证、型式认可制度的消防产品及相关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检验制度,产品经国家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上网公布后方可生产销售。 符合以上市场准入规则的境外消防产品和消防相关产品,也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取得相应的证书、检验报告后才准予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 (二)市场准入制度实施单位 1、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目前作为全国唯一的消防产品认证认可机构,负责全国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型式认可的实施工作。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是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于2002年12月13日成立的公安部属事业单位,履行原由公安部消防产品行业管理办公室、中国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委员会承担的消防产品认证和质量信息管理职能。 2、国家认可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负责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检验工作。 (1)国家消防装备质检中心 位于上海市,主要负责消防车、泵、水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2)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检中心 位于天津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水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箱、室内消火栓、消防供水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3)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检中心 位于沈阳市,主要负责火灾报警设备、消防应急灯具、可燃气体报警设备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4)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检中心 位于四川省都江堰市,主要负责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涂料、防火建筑材料等产品的检验工作。 (5)山东省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位于山东省济南市,主要负责消防给水设备、防火建筑材料等部分强制检验类消防产品的型式认可检验,灭火器维修检验,建筑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检等工作。

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 入制度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1.目的 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4.制度要求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人员需到质量管理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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