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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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第一节监理工程师概述

一、监理工程师的概念

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

格,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井经

注册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专业人员。

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

由于建设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是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技术、经济、管理等知识的系统工程,执业资格条什要求较高。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

三、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的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

(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2)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3)良好的品德。

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品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热爱本职工作;②具有科学的工作态度;③具有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④能够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冷静分析问题。

(4)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四、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与FIDIC道德准则

(一)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损害工程建设各方合法利益。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FIDIC道德准则(☆☆)

FIDIC成员行为的准则分五个方面规定了14条内容。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确定的,并建立在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这是因为: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井明确规定了监理工程师的多项职责,从而使监理工程执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立了监理工程师作为专业人士的法律地位;第二,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建设单位委托从事监理工作,其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有具体约定。

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主要包括:

(1)使用监理工程师名称;

(2)依法自主执行业务;

(3)依法签署工程监理及相关文件并加盖执业印章;

(4)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主要包括:

(1)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照相关的技术标准和委托监理合同开屉工作;

(2)恪守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3)在执业中保守委托单位申明的商业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行业务;

(5)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

(6)不得出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7)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与其法律地位密切相关,同样是建立在法律法规和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因而,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的表现行为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违法行为

现行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专门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能够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意识,引导监理工程师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义务。

(二)违约行为

监理工程师一般主要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企业是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的当事人,是法定意义的合同主体。但委托监理合同在具体履行时,是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企业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了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后,有权在企业内部向有相应过失行为的监理工程师追偿部分损失。所以,由监理工程师个人过失引发的合同违约行为,监理工程师应当与监理企业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其连带责任的基础是监理企业与监理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协议或责任保证书,或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对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授权委托书。一般来说,授权委托书应包含职权

范围和相应责任条款。

第二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实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一是促进监理人员努力钻研监理业务,提高业务水平;二是统一监理工程师的业务能力标准;三是有利于公正地确定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四是合理建立工程监理人才库;五是便于同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工程监理市场。因此,我国要建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

(二) 报考监理工程师的条件

我国根据对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能力的要求,对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也从两方面作出了限制:一是要具有一定的专业学历;二是要具有一定年限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三)考试内容

由于监理工程师的业务主要是控制建设工程的质量、投资、进度,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协调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所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工程建设监理基本理论、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投资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涉及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

(四)考试方式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是一种水平考试,是对考生掌握监理理论和监理实务技能的抽检。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时间、闭卷考试、分科记分、统一录取标准的办法,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所用语言为汉语。

二、监理工程师注册

监理工程师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人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人员经注册,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没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则不具备这些权力,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节工程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工程监理企业是指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并取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经济组织。它是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

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企业的组织形式分为五种:即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因此,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可能存在的企业组织形式包括:公司制监理企业、合伙监理企业、个人独资监理企业、中外合资经营监理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

监理企业。

第四节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一、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和业务范围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是企业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业务经验、经营规模、社会信誉等综合性实力指标。对工程监理企业进行资质管理制度是我国政府实行市场准人控制的有效手段。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所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工程监理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才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工程监理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仅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企业清偿债务的保证。工程监理企业所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主要体现在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数量,这反映企业从事监理工作的工程范围和业务能力。工程监理业绩则反映工程监理企业开展监理业务的经历和成效。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按照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为14个专业工程类别;每个专业工程类别按照工程规模或技术复杂程度又分为三个等级。

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包括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工程监理企业如果申请多项专业工程资质,则其主要选择的一项为

主项资质,其余的为增项资质。同时,其注册资金应当达到主项资质标准要求,从事增项专业工程监理业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二)业务范围

各主项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是:甲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一、二、三等工程;乙级工程监理企业可以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二、三等工程;丙级工程监理企业只可监理经核定的工程类别中的三等工程。甲、乙、丙级资质监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均不受国内地域限制。

二、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申请

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才能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三、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主要是指对工程监理企业的设立、定级、升级、降级、变更、终止等的资质审查或批准及资质年检工作等。

1.资质审批制度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标准,并且未发生下列行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向其颁发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1)与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2)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3)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4)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监理业务的;

(5)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6)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7)固监理责任而发生过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2.资质年检制度

对工程监理企业实行资质年检,是政府对监理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督促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

(1)资质年检程序:

①工程监理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监理业务手册》以及工程监理人员变化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并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收到工程监理企业年检资料后奶日内,对企业资质年检作出结论,并记录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年检记录栏内。

(2)资质年检结论:

工程监理企业年检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

种。

工程监理企业只有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才能申请晋升上一个资质等级。

第五节工程监理企业经营管理

一、工程监理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准则(☆☆☆)

工程监理企业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一) 守法

守法,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守法即是要依法经营,主要体现在:

(1)工程监理企业只能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工程监理企业的业务范围,是指填写在资质证书中、经工程监理资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的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核定的业务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监理业务的工程类别;二是承接监理工程的等级。

(2)工程监理企业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等级证书》。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不得无故或故意违背自己的承诺。

(4)工程监理企业离开原住所地承接监理业务,要自觉遵守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监理法规和有关规定,主动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接受其指导和监督管理。

(5)遵守国家关于企业法人的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诚信

诚信,即诚实守信用。工程监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信用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健全与业主的合作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增强相互间的信任感;三是建立健全监理服务需求调查制度,这也是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和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四是建立企业内部信用管理责任制度,及时检查和评估企业信用的实施情况,不断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三) 公正

公正,是指工程监理企业在监理活动中既要维护业主的利益,又不能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并依据合同公平合理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争议。

工程监理企业要做到公正,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坚持实事求是;

(3)要熟悉有关建设工程合同条款;

(4)要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5)要提高综合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四) 科学

科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要依据科学的方案.运用科学的手段,采取科学的方法开展监理工作。工程监理工作结束后,还要进行科学的总结。

二、加强企业管理

(一)强化科学管理

监理企业管理应抓好成本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增强法制意识,依法经营管理,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市场定位。要加强自身发展战略研究,适应市场,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企业的市场地位,制定和实施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2)管理方法现代化。要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手段,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借鉴国外企业现代管理方法。

(3)建立市场倌息系统。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建立灵敏、准确的市场信息系统,掌握市场动态。

(4)开展贯标活动。要积极实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防止贯标认证工作流于形式。贯标的作用:一是能够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二是能够提高企业人员素质;三是能够规范企业各项工作,四是能够避免或减少工作失误。

(5)要严格贯彻实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规范》实施细则,组织全员学习,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工作、检查考核监理业绩、制定企业规章制度等各个环节,都应当以《规范》为主要依据。

(二)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监理企业规章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组织管理制度;(2)人事管理制度;(3)劳动合同管理制度;(4)财务管理

制度;(5)经营管理制度;(6)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7)设备管理制度;(8)科技管理制度;(9)档案文书管理制度。

三、市场开发(☆☆)

(一)取得监理业务的基本方式

一是通过投标竞争取得监理业务;二是由业主直接委托取得监理业务。通过投标取得监理业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比较普遍的形式。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关系公共利益安全、政府投资、外资工程等实行监理必须招标。在不宜公开招标的机密工程或没有投标竞争对手的情况下,在工程规模比较小、监理业务比较单一,或者对原工程监理企业的续用等情况下,业主也可以直接委托工程监理企业。

(二)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

工程监理企业投标书的核心内容是反映管理服务水平高低的监理大纲,尤其是主要的监理对策。业主在监理招标时应以监理大纲的水平作为评定投标书优劣的重要内容,而不应把监理费的高低当作选择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评定标准。作为工程监理企业,不应该以降低监理费作为竞争的主要手段。

一般情况下,监理大纲中主要的监理对策是指:根据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业主委托监理工程的特点,初步拟订的该工程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的管理措施、技术措施,拟投入的监理力量以及为搞好该项工程建设而向业主提出的原则性的建议等。

(三)工程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1.工程监理费的构成

建设工程监理费是指业主依据委托监理合同支付给监理企业的监理酬金。它是构成工程概(预)算的一部分,在工程概(预)算中单独列支。建设工程监理费由监理直接成本、监理间接成本、税金和利润四部分构成。

(1)直接成本:是指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所发生的成本。主要包括:①监理人员和监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助、附加工资等。②用于监理工作的常规检测工器具、计算机等办公设施的购置费和其他仪器、机械的租赁费。③甲于监翠人员和辅助人员的其他专项开支,包括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书报费、文印费、会议费、医疗费、劳保费、保险费、休假探亲费等。④其他费用。

(2)间接成本:是指全部业务经营开支及非工程监理的特定开支,具体内容包括:①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工资、奖金、补助和津贴;②经营性业务开支。包括为,招揽监理业务而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有关合同的公证费等;③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报刊、会议、文印、上下班交通费等;④公用设施使用费。包括办公使用的水、电、气、环卫、保安等费用;⑤业务培训费、图书、资料购置费;⑥附加费。包括劳动统筹、医疗统筹、福利基金、工会经费、人身保险、住房公积金、特殊补助等;⑦其他费用。

(3)税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总额,如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等。。

(4)利润。利润是指工程监理企业的监理活动收入扣除直

接成本、间接成本和各种税金之后的余额。

2.监理费的计算方法

(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

(2)工资加一定比例的其他费用计算法;

(3)按时计算法;

(4)固定价格计算法。

(四)工程监理企业在竞争承揽监理业务中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守监理行业职业道德,不参与恶性压价竞争活动,严格履行委托监理合同;

(2)严格按照批准的经营范围承接监理业务,特殊情况下承接经营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时,需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批准;

(3)承揽监理业务的总量要视本单位的力量而定,不得在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后,把监理业务转包给其他工程监理企业,或允许其他企业、个人以本监理企业的名义挂靠承揽监理业务;

(4)对于监理风险较大的建设工程,可以联合几家工程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监理业务,以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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