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粉购销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粉购销合同

甲方: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福建省龙岩市适中莒洲方钙粉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漳诏高速公路合同段路面工程施工用矿粉购销一事,本着平等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矿粉规格、数量、合同单价、供货时间及进度

.矿粉规格:散装矿粉;掺入消石灰散装矿粉。

.数量:散装矿粉暂定;掺消石灰散装矿粉暂定。最终购销数量以甲方工程施工实际需要为准。

.合同单价:乙方供货至甲方旧镇拌和场的到场价为散装矿粉元,掺消石灰散装矿粉元,不调价。

.供货时间及进度:自月日至月日,具体供应进度根据甲方实际施工情况确定。

二、质量保证、技术标准。

.乙方生产的矿粉质量必须能得到漳诏高速公路总监办批准使用。

.乙方所供材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所规定的规格型号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材料需要送甲方以外试验检测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材料质量应符合相应的交通部部颁标准及漳诏高速公路技术规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质量标准数据,以便乙方组织生产。

三、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中铁第十六工程局漳诏高速公路合同段旧镇沥青拌和场。甲方在拌和场设的散装矿粉贮料罐供乙方存料。

四、安全措施

乙方在组织生产、装车、运输及卸车堆放过程中,均需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并给相应机械及人员上保险(费用自负),若发生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验收方法

材料验收由甲方负责。材料数量:甲方在拌和场安设一台电子磅,所有进场矿粉数量按国家规定计量标准计算;材料质量:每一批号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单并通过甲方试验室的抽检,检验结果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每半个月结算一次,结算后五天内甲方尽可能按支付料款给乙方。但若有特殊情况,如业主对甲方拨款延迟等,则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办理正式结算手续,乙方须提供相应运输税务发票及矿粉销售发票。

七、履约保证

乙方必须提供人民币贰拾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伍万元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另外拾伍万元从乙方首次结算料款中扣留。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矿粉,甲方将增加其他供料商,由此引起的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事项,即予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双方承担各自责任,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限额贰拾万元。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通过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甲乙双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可免除经济责任。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供货完款清时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代表: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