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销的概念和撤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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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中的商标撤销

商标法中的商标撤销

商标法中的商标撤销商标撤销是商标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从商标撤销的概念、撤销的条件、撤销的程序等几个方面进行论述,以期对商标撤销这一话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商标撤销的概念商标撤销是指对商标的注册资格进行废止或被撤销的法律行为。

商标撤销的目的是保护商标的公平使用,防止滥用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二、商标撤销的条件商标撤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无合法注册基础:商标撤销的前提是商标的注册必须没有合法的注册基础。

即商标的注册必须是非法的、无效的或超过合法使用范围的。

2.欺骗、误导或侵害他人权益:商标撤销的理由之一是商标注册申请人故意使用他人商标、著名商标或违反公共利益的商标,以达到欺骗、误导或侵害他人权益的目的。

3.未使用商标:商标撤销的另一个条件是商标在注册后一定时间内没有真正使用,且无正当原因。

4.与公众利益相冲突:商标撤销还需要考虑商标注册对公众利益的影响,例如涉及到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商品或服务。

三、商标撤销的程序商标撤销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裁决阶段。

1.申请阶段:商标撤销程序的第一步是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商标注册机构提出撤销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审查阶段:商标注册机构将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提出的撤销理由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申请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商标的违法、无效或超出合法范围使用。

3.裁决阶段:商标注册机构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裁决,裁决可以是撤销商标、改变商标的注册范围或驳回申请。

商标注册权人或申请人对裁决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起复审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商标撤销的意义与价值商标撤销制度在商标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它可以有效保护商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商标撤销可以防止商标滥用、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五、商标撤销实践案例商标撤销在实践中具有广泛的应用,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某公司的商标属于虚假标志,且已过期多年未使用,被他人申请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有什么理由

商标撤销有什么理由

商标撤销有什么理由申请商标的撤销,具体有哪些理由?撤销商标的后果又是什么呢?店铺把整理好的商标撤销有什么理由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撤销注册商标的理由有哪些?商标所有人发生以下情况,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有权撤销其已注册的商标。

撤销注册商标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销售和印制商标标识的。

第二、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三、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

第四、连续3年停止使用的。

第五、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第六、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备案的。

第七、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除此之外,对有争议的注册商标和注册不当的商标,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商标法,作出撤销的终局裁定。

撤销注册商标的终局裁定对违反商标法规定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商标局应当以书面通知商标注册人及其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

撤销注册商标的后果是什么?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注册商标,撤销理由仅及于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销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原《商标注册证》作废;撤销该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由商标局在原《商标注册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无效的事由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无效事由包括:(一)欠缺商标注册的绝对要件依据《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欠缺可注册的绝对条件的注册商标,商标局可以主动依职权宣告无效,任何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本规定旨在保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应予保留。

可借鉴1993年《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第(一)项的规定,将其中“欺骗手段”明确为“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

商标撤三的抗辩理由

商标撤三的抗辩理由

商标撤三的抗辩理由商标撤销是指在商标注册后的一定时期内,他人可以提出撤销请求,要求撤销已注册商标的一种行政或司法程序。

当商标持有人面临商标撤销请求时,可以提出多种抗辩理由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下面就商标撤销的抗辩理由,以中文生成一篇内容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文章进行探讨。

随着商标注册制度的完善和商标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商标撤销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当商标持有人面对撤销请求时,正确并有效地提出抗辩理由,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一、未实施撤销请求的情况下提出商标撤销是无效的。

商标撤销请求的提出必须是基于商标持有人未按规定实施商标使用的情况下,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

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有计划或正在使用商标,并以此为基础,驳回对商标的撤销请求。

二、商标持有人的合理使用行为能够抵制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请求的提出原因往往是商标持有人对商标的滥用或不正当使用。

商标持有人可以举证自己对商标进行了合理的使用行为,证明自己对商标的权益是合法、合规的。

例如,商标持有人可以提供与商标有关的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合同、产品包装等证据,证明自己对商标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和相关规定。

三、商标撤销请求的提出过多或恶意滥用的情况下,商标持有人可以提出抗辩。

商标撤销请求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和保护机制。

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竞争对手或恶意申请人可能滥用商标撤销程序,对商标持有人进行恶意攻击。

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多次提出撤销请求或请求存在恶意滥用的情况,并要求撤销请求不予受理。

四、商标持有人合法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的情况下,撤销请求应予以驳回。

商标注册权的取得是商标持有人合法正当行为的结果,享有相关权益也是商标持有人应有的权利。

当商标撤销请求与商标持有人合法享有商标注册优先权冲突时,商标持有人可以通过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注册申请等证据,证明自己拥有注册优先权,并要求撤销请求予以驳回。

总之,商标持有人在面对商标撤销请求时,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充分、合法、正当的证据和证明材料,有效提出抗辩理由。

撤三理由书

撤三理由书

撤三理由书摘要:一、引言二、商标法概述三、撤销商标的理由1.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2.商标成为通用名称3.恶意注册四、案例分析五、应对策略六、总结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然而,有时商标注册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需要撤销商标。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标撤销的相关法律依据和具体理由。

二、商标法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但是,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他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商标。

这些条件包括: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成为通用名称以及恶意注册等。

三、撤销商标的理由1.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如果一个商标在注册后连续三年内未实际使用,他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这是因为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是基于实际使用的。

如果一个商标长时间未使用,说明其并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应当予以撤销。

2.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如果一个商标在市场上广泛使用,并被消费者普遍认为表示其商品或服务的来源,那么该商标有可能成为通用名称。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商标注册人并未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他人也可以申请撤销商标。

这是因为商标成为通用名称后,已经失去了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3.恶意注册商标法禁止恶意注册,即商标注册人在明知他人已有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仍然申请注册与他人权利相似的商标。

如果恶意注册的情况被证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撤销相关商标。

四、案例分析以下是一个关于撤销商标的案例:某公司在2015 年注册了一个商标,但在2018 年时被他人以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经过调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公司确实在2015 年至2017 年间未使用该商标,因此决定撤销该商标。

五、应对策略为了避免商标被撤销,企业应尽量实际使用商标,并确保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商标的显著性。

此外,企业还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商标成为通用名称的风险。

六、总结商标撤销是商标法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消费者利益。

转让撤回商标申请收文结束

转让撤回商标申请收文结束

转让撤回商标申请收文结束转让撤回商标申请收文结束近年来,商标转让成为了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的关注焦点。

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其拥有权的变更往往伴随着业务转型、品牌合作或公司并购等重大决策。

然而,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有时会遇到申请撤回的情况。

当商标申请被撤回,并最终收文结束后,双方需要对该事件进行评估和总结。

一、商标转让的背景和意义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权利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企业的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中,商标转让可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品牌的快速发展。

商标转让对于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有效的商业运作方式,能够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

二、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原因及影响1. 商标转让需求变化:在商标转让的过程中,双方可能由于经营策略的调整或市场需求的变化,产生对商标转让的撤回需求。

这种情况下的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意味着双方需要重新评估市场环境和发展方向,并作出相应决策。

2. 合同条款变更:商标转让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发生变更,可能导致商标转让申请的撤回。

转让方和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其中一方不满意合同中的特定条款。

这种情况下的商标转让申请撤回,通常需要双方重新商议和修改合同条款。

3. 法律要求变更:有时,商标转让涉及到法律法规的变化或政府部门的审批要求发生变更。

在此情况下,商标转让申请可能需要被撤回,并根据新的法律规定或审批要求进行调整和重新申请。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品牌形象受损:商标转让申请撤回可能引发外界对企业的疑虑和不信任,从而对企业的品牌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2. 时间和资源浪费:商标转让申请撤回需要双方进行重新评估和协商,造成了时间和资源的浪费,影响了双方的正常业务开展。

3. 经济利益受损:商标转让可能涉及经济利益的转移和分配,商标转让申请撤回会影响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实现。

三、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应对策略1. 及时沟通与协商:在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过程中,双方应保持沟通与协商的渠道畅通。

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3篇)

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它能够帮助消费者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

然而,商标并非永久有效,在一定条件下,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本文旨在探讨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包括对商标注册人、被撤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等方面的影响。

二、商标撤销的定义及原因1. 定义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局依法取消已经注册的商标的注册,使该商标不再享有商标专用权。

撤销后的商标,其专用权自撤销之日起终止。

2. 原因商标撤销的原因主要包括:(1)商标注册不符合法律规定,如商标近似、缺乏显著性等;(2)商标注册人未按规定使用商标,如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等;(3)商标注册人恶意注册、转让商标等违法行为;(4)商标注册人申请撤销他人注册商标。

三、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1. 对商标注册人的影响(1)商标专用权丧失:商标撤销后,商标注册人将失去对被撤销商标的专用权,不能再使用该商标进行商品或服务宣传。

(2)经济损失:商标注册人可能因商标撤销而遭受经济损失,如已投入的广告费用、商标设计费用等。

(3)声誉受损:商标撤销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商标注册人产生质疑,影响其品牌形象和声誉。

2. 对被撤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影响(1)市场竞争力下降:被撤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将失去品牌优势,竞争力下降。

(2)消费者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能因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而遭受损失。

3. 对消费者的影响(1)品牌认知度降低:消费者可能因商标撤销而降低对相关品牌商品的认知度。

(2)购买风险增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能会因商标撤销而增加购买风险。

四、商标撤销的救济途径1. 商标注册人(1)申请复审:商标注册人可以在收到商标撤销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提起诉讼:商标注册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商标撤销决定。

2. 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服务后,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结论商标撤销的法律后果涉及商标注册人、被撤销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等多方面。

商标的无效撤销

商标的无效撤销

商标的无效撤销在商业世界中,商标是企业的重要标识,是品牌的象征,承载着企业的声誉、信誉和市场价值。

然而,有时候商标可能会面临无效撤销的情况。

这一现象不仅关乎企业的切身利益,也对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产生着深远影响。

商标无效撤销是指对已经注册的商标,基于特定的法律事由,由相关主体向商标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宣告该商标无效或者撤销其注册。

这并非是一个随意的过程,而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导致商标无效的常见情形。

第一种是商标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商标缺乏显著性,即无法将其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区分开来。

比如,单纯描述商品特点的词汇“美味”“柔软”等,作为商标就可能缺乏足够的独特性。

第二种是商标的注册存在欺诈行为。

例如,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的材料或信息,故意误导商标管理机构。

而商标被撤销的原因也多种多样。

其中,比较常见的是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

这是为了防止某些企业恶意囤积商标,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如果商标注册后,在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上连续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他人就有权提出撤销申请。

另外,如果商标的使用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也可能被撤销。

那么,谁有权提出商标无效撤销申请呢?一般来说,包括与该商标存在利害关系的个人或企业,比如竞争对手、商标被侵权的主体等。

同时,相关的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提出申请。

提出商标无效撤销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和材料,以支持其申请主张。

这可能包括商标使用情况的调查证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等。

然后,向商标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商标管理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申请理由充分,会启动进一步的调查程序。

在这个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有权利进行答辩和提供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商标无效撤销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

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或撤销,意味着其失去了该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撤销的审理和审查

商标撤销的审理和审查

实质审查
商标局对商标是否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侵犯他人权 益等情况进行实质审查。
审查标准
合法性标准
商标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侵 犯他人权益。
准确性标准
商标局对事实的认定是否准确, 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是否正确。
合理性标准
商标是否具有正当性,是否符合 社会公共利益。
公正性标准
商标撤销程序是否公正、透明, 是否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申辩机会。
商标撤销面临的挑战
法律制度不健全
目前商标撤销的法律制度尚不健 全,存在一些法律空白和模糊地
带,给审理和审查带来困难。
审查标准不统一
不同地区的商标撤销审查标准存在 差异,导致审查结果不一致,影响 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恶意撤销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商标撤销程序恶 意攻击他人商标,给商标权利人带 来损失,也给商标撤销制度带来挑 战。
商标撤销的未来发展方向
完善法律制度
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商标撤销的法 律制度,填补法律空白,明确审 查标准和程序,提高法律的公正
性和可操作性。
统一审查标准
未来将逐步统一不同地区的商标 撤销审查标准,确保审查结果的
公正性和一致性。
加强国际合作
未来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 鉴国际先进经验,提高商标撤销
的国际化和专业化水平。
商标撤销的审理和审 查
• 商标撤销概述 • 商标撤销的审理 • 商标撤销的审查 • 商标撤销的案例分析 • 商标撤销的未来展望
目录
Part
01
商标撤销概述
商标撤销的定义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 册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
撤销已注册商标的行政程序。
当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 已注册商标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或不当注册的情况时,可以向

什么是商标“撤三”和其撤销理由

什么是商标“撤三”和其撤销理由

什么是商标“撤三”和其撤销理由商标撤三是指已注册的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他人依法提出撤销商标申请,是一种注册商标撤销处理程序,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

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一.注册商标的撤销的分类因注册商标的撤销事由的差异,注册商标的撤销分为:使用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争议撤销三种:1.使用不当的撤销使用不当的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

(1)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

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

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并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c、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d、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2)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注册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的所有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构成的禁用规定,或者以欺骗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而由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的情形,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不当的撤销,又具体分为以下两类:(1)注册商标不附期限的撤销,即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不论注册后经过多长时间,均得以撤销。

商标授权书的撤销

商标授权书的撤销

尊敬的[授权方全称]:我方[撤销方全称](以下简称“我方”)就[商标名称](以下简称“该商标”)的商标授权事宜,特此发出本通知,正式通知贵方撤销对该商标的授权。

一、撤销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我方与贵方签订的《商标授权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相关条款,现就撤销授权的原因说明如下:1. 违约行为:贵方在授权期间,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作为授权方应尽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未能保证该商标在授权期间的使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2)未能保证该商标在授权期间的质量符合相关国家标准;(3)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授权费用;(4)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 侵权行为:贵方在授权期间,未经我方同意,擅自将我方授权的商标用于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商品或服务,严重侵犯了该商标的合法权益。

3. 贵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了涉及我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鉴于上述原因,我方决定撤销对贵方的商标授权。

二、撤销授权的法律效力1. 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贵方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销售或宣传该商标,包括但不限于:(1)将该商标用于商品或服务上;(2)将该商标作为企业名称、域名或网站名称;(3)将该商标用于广告宣传、产品包装等。

2. 贵方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宣传含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并采取措施消除市场上的侵权商品。

3. 贵方应向我方支付因撤销授权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等。

三、后续事宜1. 贵方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具体期限]内,将所有含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退回我方指定的地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

2. 贵方应向我方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不再使用、销售或宣传含有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3. 若贵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上述义务,我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敬请予以重视。

此致敬礼![撤销方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日期]附件:《商标授权合同》副本[注:本通知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消和无效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消和无效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消和⽆效
⼀般注册的商标有⽆效⽣效和撤销,那关于撤销和⽆效分别是什么意思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消和⽆效⽅⾯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什么是注册商标的撤消和⽆效
⼀、注册商标标的撤消
是重要原因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取消对特定商标的注册,从⽽使商标权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

它是商标权终⽌的重要原因
1、注册商标标的撤消主体:商标局
2、注册商标标的撤消效⼒:⾃撤消合同公告之⽇起,注册商标的商标专⽤权归于消灭
3、注册商标标的撤消原因:《商标法》第4
4、4
5、46条
⼆、注册商标标⽆效:
1、定义:是使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注册商标归于消灭的⼀项法律上的补救制度。

2、注册⽆效的原因:1)基于驳回的绝对理由,即商标本⾝并不具备注册的条件所导致,《商标法》第41条第⼀款:⽆时间限制,主体:商标局其他⼈向商⾏委申请撤消2)基于在先权利的⽆效。

2其他在先权利: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外观设计,商号3)代理⼈4)争议商标5)驰名商标(恶意注册除外)以上
2)——5)条,5年之内,利害关系⼈向商评委申请
3、⽆效宣告程序的启动1)由公众提起2)由商标局依职权
4、⽆效宣告的法律效⼒⽆效的效⼒:具有追溯⼒,商标权视为“⾃始就不存在”——⾃该商标被宣告注册之⽇⽆效撤消不具有追溯⼒。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店铺咨询。

已注册商标撤销服务方案

已注册商标撤销服务方案

已注册商标撤销服务方案商标是企业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辨识度和价值。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可能需要撤销已注册的商标。

本文将介绍已注册商标撤销服务方案,以帮助企业了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撤销商标的原因1. 商标已变得无效:商标可能因为长期无商品或服务使用、未缴纳续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申请使用延长期限、被认定为混淆相似等原因而失去效力。

2. 商标被冒用:如果企业发现有他人恶意冒用其商标,可能需要撤销冒用商标对企业形象和利益的影响。

3. 商标注册存在缺陷:商标注册时可能存在缺陷,如商标文件提交错误、商标名称与实际商品或服务不符等。

二、撤销商标的流程1. 准备材料:撤销商标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商标注册证书、商标使用证明、商标副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注册局的文件等。

2. 撤销申请:根据商标注册管理办法,撤销商标需要向商标注册局提交书面申请。

撤销申请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3. 审查程序:商标注册局会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事实和证据,并向申请人发出核查意见通知书。

4. 申请人答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需要对核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据和解释。

5. 商标注册局审查:商标注册局在收到申请人答复后,会对商标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评估。

如果撤销申请被认可,商标登记将被注销。

6. 公告程序:商标注册局会对商标撤销的决定进行公告,向公众宣布商标已被撤销。

三、商标撤销的注意事项1. 仔细准备材料:在撤销商标前,企业需要认真梳理商标使用情况和申请文件,确保提供完整、准确、可信的证据材料。

2. 申请时限:根据商标注册管理办法,商标撤销申请需要在商标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申请,逾期将无法提交申请。

3. 请律师协助:商标撤销涉及法律程序和专业知识,建议企业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确保撤销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注册局决定的诉讼程序:如果撤销申请被商标注册局拒绝,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寻求维权途径。

商标的撤销和注销

商标的撤销和注销

商标的撤销和注销商标作为企业品牌宣传的重要方式,不仅能够体现企业经营特色和市场优势,还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因此,商标的注册、保护、撤销和注销等方面也成为了企业经营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本文将着眼于商标的撤销和注销,从法律、程序、案例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商标的撤销和注销的法律规定商标的撤销和注销是商标制度下的重要程序,主要涉及商标权的撤销和注销。

商标的撤销是指对已注册的商标进行取消的程序,即商标权的撤销。

商标的注销则是指商标注册人自愿申请取消商标注册,并被审核局批准的程序。

商标的撤销和注销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对下列情况,可以宣布撤销商标注册:(一)商标注册违反本法规定;(二)注册商标后,三年未使用,且无正当理由;(三)注册商标已经成为公众通用名称;(四)商标注册人死亡,无继承人或者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五)商标注册人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对其商标注册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商标注册人选择注销商标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商标未被使用、过期或者已不再需要使用等。

二、商标撤销和注销的程序商标撤销和注销的程序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商标撤销的程序是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对商标注册的审查调查和听证程序。

而商标注销则是注册人到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商标局出具注销通知书后即生效。

商标撤销的流程一般分为如下几步:1.商标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商标撤销申请;2.商标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商标撤销前的审查调查;3.商标局公告撤销申请;5.商标局作出撤销商标的决定。

作为商标注册人,选择注销商标的程序一般如下:1.商标注册人向商标注册局提出申请;2.商标局受理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3.商标局作出注销商标的决定;4.商标局公告通知商标注销。

三、商标撤销和注销的案例1. 被撤销商标:梅菲斯特2017年3月17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发布公告宣布,对注册商标“Me First,梅菲斯特”予以撤销。

撤三理由书

撤三理由书

撤三理由书摘要:一、引言二、商标法概述三、撤销商标的理由1.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2.商标成为行业通用名称3.商标侵犯他人权益4.商标注册违反法律法规四、案例分析1.案例一: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2.案例二:商标成为行业通用名称而被撤销3.案例三:商标侵犯他人权益而被撤销4.案例四:商标注册违反法律法规而被撤销五、应对策略与建议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商标注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商标被撤销。

本文将对商标法中关于撤销商标的相关规定进行解读,并结合案例分析,为企业提供应对策略与建议。

二、商标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同时,商标法也规定了商标撤销制度,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平竞争。

三、撤销商标的理由1.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连续三年未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2.商标成为行业通用名称如果一个商标在行业内被广泛使用,成为表示该商品或者服务的通用名称,那么该商标将失去显著性,无法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此时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3.商标侵犯他人权益商标权人如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企业名称权等在先权利,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4.商标注册违反法律法规商标注册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如含有民族歧视、色情、暴力等不良内容,商标局将依法予以撤销。

四、案例分析1.案例一: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而被撤销某公司在注册商标后,因经营策略调整,未在注册商品上使用该商标。

三年后,被他人申请撤销商标。

最终,商标局依法撤销了该商标。

2.案例二:商标成为行业通用名称而被撤销某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市场份额,其商标逐渐成为行业通用名称。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何异同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何异同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何异同很多⼈不明⽩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都是已申请可以办理的⾏政⾏为,也都是任何⼈都可以申请的条件,也都是商标不再使⽤的结果,其中的差别到底在哪⾥?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有何异同⼀、什么是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1、商标撤销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在不具备注册条件的情况下却成功地进⾏了注册时,商标局经查申请条件不符的话,可以依职权撤销该商标;也可以由其他单位或个⼈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撤销分为使⽤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2、商标注销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依申请或商标期满未续展,⽽将注册商标整体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商标注销包括经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两种情形。

⼆、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的区别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主要有以下两个区别:第⼀,商标撤销后不能再申请,⽽商标注销后可以重新申请。

第⼆,对于商标所有⼈⽽⾔,商标撤销是被动⾏为(如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或其他⼈申请撤销该商标),⽽商标注销则是主动⾏为(如主动放弃或主动申请)。

注册商标撤销分为使⽤不当的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以及争议撤销三种。

使⽤不当的撤销是指经审查构成注册商标的⽂字、图形或组合违反了商标禁⽤条款的,违反了合理使⽤注册商标的义务,应予以撤销;注册不当的撤销包括不附期限的撤销和附期限的撤销,主要是依据商标法第10、11、12、13、15、16、31条的规定来采取不同是撤销⽅式;争议撤销是指在先注册的商标注册⼈,可以对在后注册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争议,并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在后注册的商标。

注册商标的注销主要是因为注册商标⼗年有效期届满,商标权利⼈在续展、宽展期内没有办理商标续展,导致商标局默认权利⼈不再主张对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注销了该商标。

还有⼀种情况是权利⼈不再有使⽤该注册商标的需求,主动申请注销商标。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商标撤销和商标注销区别的相关资料。

第六节商标的无效、撤销

第六节商标的无效、撤销

参考答案:BCD 【解题思路与方法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 条第2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诉讼,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 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本题中,甲、 乙公司签订排他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乙公司依法可以和商标注册人甲公司共同参加诉讼,即作为共 同原告起诉丙公司。因此A项正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6条规定:“……有权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 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 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本题中,甲公司并无恶意情形,撤销注册商 标的决定对甲、乙公司之间的使用许可合同以及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丙公司侵权判决均不具有追溯 力,乙公司无权请求返还使用费,丙公司亦无权请求返还侵权赔偿费,因此BC项错误。丁公司固然可 以因甲公司公司侵权而向甲公司要求侵权损害赔偿,但甲公司得到丙公司的侵权赔偿费与丁公司因侵权 所受损害之间并无直接联系,要求甲公司获得的侵权赔偿费转付给丁公司做法于法无据,因此 D项错误。
三、商标权无效的程序
1、欠缺绝对无效条件的,任何人均可提出申请 2、欠缺相对条件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 对象:商标局可以依职权主动宣告商标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 依申请进行裁定宣告无效。
四、注册商标的撤销的条件
(一)因违法使用而撤销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 限期改正,期满不 改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程序:由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限期不改正,撤 销)

什么是商标权的撤销、无效

什么是商标权的撤销、无效

什么是商标权的撤销、无效商标权的撤销、无效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有什么区别联系吗?店铺把整理好的商标权的撤销、无效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什么是商标权的撤销、无效商标权的撤销,是指因商标权产生之后的事由使商标权丧失了继续受保护的基础,由商标主管机构作出取消该商标注册的决定。

商标权的取得并无瑕疵,被撤销的商标权在撤销前是有效的。

撤销事由通常由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不规范所致。

商标权的无效,是指因商标权的取得存在瑕疵,由商标主管机构宣告商标权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商标权撤销、无效的区别商标权撤销与无效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事由不同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4条和第45条的规定,撤销事由包括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事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依据我国《商标法》第41条规定的商标权无效事由可分为三类:第一,欠缺注册的绝对条件,即商标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商标法》第10条)、必须具备显著特征(《商标法》第11条)、立体商标不得使用功能性标志(《商标法》第12条)、不得以欺骗手段(《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第二,侵害在先权利,即侵犯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权(《商标法》第28条)及其他在先民事权利(《商标法》第31条);第三,注册人违反诚实工商业习惯,包括侵害驰名商标权益(《商标法》第13条)、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擅自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商标法》第15条)、不当使用地理标志误导公众(《商标法》第16条)、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商标法》第31条)、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法》第41条第一款)。

(二)时限不同有撤销事由发生即可申请撤销商标权,因撤销事由发生的不确定性,对申请撤销无法设定时限。

依照《商标法》第41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权无效宣告的时限分为两种情形:第一,没有时限。

对于欠缺商标注册绝对条件的,商标局依职权或者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宣告该商标无效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恶意侵犯驰名商标权益获得注册的商标,驰名商标所有人申请宣告该商标无效也不受时间的限制。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

You can't control the weather, but you can change your mood.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导致商标权终止的原因一、注销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未为续展等事由而将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予以涂销的法律制度。

导致商标权终止的原因二、撤销撤销是指商标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商标局依职权撤销该注册商标的制度。

很多时候,由于发生了法定事由,就会导致商标权人的商标权终止。

而对于商标权人来讲,如果能够事先了解一点关于商标权终止的理由内容,那么就有可能避免发生商标权终止的情况。

接下来,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商标权终止的理由有哪些一、注销注销,是指商标局因商标权人自行放弃或保护期限届满而商标权人未为续展等事由而将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簿》中予以涂销的法律制度。

商标局对注册商标予以注销,并进行公告。

注销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未申请续展注册或申请续展注册未获核准。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该商标权自保护期限届满即行消灭。

2、主动放弃,即商标权人通过办理注销注册商标的登记手续,放弃商标权。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销申请书,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3、其他事由,主要指原商标权主体消灭的情形。

一种情形是商标权人主体消灭且元继受人的。

当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商标权人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终止且无继受主体时,商标权随之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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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撤销的概念和撤销的原因
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

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中对于因商标注册不当、商标争议而由他人提起撤销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撤销的概念
注册商标的撤销,是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时,商标局可以依职权或由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第三人的请求撤销商标的制度。

注册商标撤销的事由
1、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即商标禁用条款)。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
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商标注册申请人采用了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的解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伪造申请书件及有关文件进行注册的;
(2)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模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3) 未经授权,代理人以其名义将被代理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4) 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进行注册的;
(5) 以其他不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3、《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规定在实务中被称为“撤销商标三年不使
用”,简称“商标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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