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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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2•【字号】成府函〔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成府函〔2015〕53号新都区政府:你区《关于审批〈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的请示》(新都府〔2014〕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新都区城市总体规划(2014-202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新都区是成都经济区成德绵发展轴上重要的节点城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卫星城,重要的商贸集聚区及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三、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2030年为远景展望。

四、规划区为新都区全域范围,在成都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行为,应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规划形成一个卫星城,一个小城市,五个特色镇,三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注重自然生态保护,修复毗河、青白江水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

五、到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9平方公里(不含成都中心城区)以内,城区范围西至规划35米道路、货运大道,东至成绵高速路、新都区区界,北至香城大道、新都区区界,南至环城生态区北边界、新都区区界。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与新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坚持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城区之外的各级城镇规划规模应在镇总体规划中具体论证确定。

六、坚持“四态合一”的规划建设理念,充分体现现代化的城市形态、高端化的城市业态、特色化的城市文态、优美化的城市生态融合发展。

七、按照“独立成市”要求,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结合成绵乐高铁站点与城市轨道交通枢纽,依托翠微湖,形成功能复合的城市中心。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27•【字号】成府发〔2007〕5号•【施行日期】2007.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提高城市化水平,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根据这一战略要求,《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本规划是落实这一战略要求的专项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成都城市化的目标和重点,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推进我市城市化的重大举措。

一、规划背景“十五”期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我市城市化进程开始步入正轨,进入持续稳步发展的时期:城市实体空间扩张迅速,市区人口不断增长;非农人口比重加速提升,外来人口数量持续上升;城镇发展迅猛,城市辐射功能逐步增强。

据统计,全市建成区面积由2000年的348.25平方公里扩大到2005年的558.73平方公里,其中:全市非农业人口从2000年的318.13 万人增至2005年的468.44万人;城市化率从2000年的34.13%提高到2005年的50.3%(按户籍人口计算),城市化总体上保持逐年上升的正常态势。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科学发展观,我市城市化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由于强调城镇自我平衡、均衡发展,忽视区域统筹和分工,使得城镇之间缺乏协调互补,发展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和整体优势;以往的城镇规划重城镇发展轻城乡统筹,使得农村发展乏力,建设混乱;城市化质量总体不高,主城区、城市边缘区与中远郊区城市化进程极不平衡,城市化质量水平滞后于人口城市化规模与速度;基础设施对城市功能的支撑力度不够,单中心向多中心转移的城市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市域城镇体系结构和功能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户籍政策存在一些与城市化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三农”问题和城市低收入居民问题仍然突出。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3.30•【字号】成府发〔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土地资源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成府发〔2020〕5号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的《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3月30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一)编制目的。

按照我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部署要求,为实施精细化土地供应管理,优化以产出为导向的土地资源配置,提升城市核心功能区产业能级和宜居品质,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编制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特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成都高新区,下同)20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其他区(市)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由属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编制和向社会公布。

(二)编制依据。

按照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要求,依据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结合疫情防控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等,制定本计划。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川办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5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8日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为促进我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创新引领、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安全高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加快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前瞻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27•【文号】国函〔2024〕146号•【施行日期】2024.09.27•【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4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成都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成都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成都是四川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西部经济中心、西部科技创新中心、西部对外交往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等功能,建设成为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成都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3.9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6.6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96.61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361.2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56.8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

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成都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加强对青海、西藏等地区的战略保障。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成建委发[2005]368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含高新区建设局)
51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对民用建筑节能有关要求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543号
各有关单位
52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型建筑材料专项基金核实返退有关规定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544号
各有关单位
53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废止 5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559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54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592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
55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626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在蓉各建设、施工、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单位
48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实行房地产项目管理手册备案制度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337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49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338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50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四川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成建委发[2005]842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高新区建管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都石化基地管委会、各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65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川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川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川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0.19•【文号】交规划函〔2020〕714号•【施行日期】2020.10.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川省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714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审查四川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川交〔2020〕27号)收悉。

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一体化发展,高原山区公路建设创新,推动公园城市交通绿色发展,提升交通防灾减灾体系韧性,车路协同技术发展,推进交通与旅游、文化融合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

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推动跨区域服务一体化、高原山区公路多元可持续投融资模式创新、交通出行结构优化研究、交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智慧高速全路段车路协同技术应用、交通文化传承发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

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

成都新基建行动方案定了!未来三年实施四大工程

成都新基建行动方案定了!未来三年实施四大工程

成都新基建行动方案定了!未来三年实施四大工程7月13日,政事君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成都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已正式印发,明确了未来三年行动目标、四大工程16项重点任务、6项保障措施。

(来源:蓉城政事ID:cd-zhengshi作者:叶燕白茹)《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四网融合、支撑有力的新型基础设施,与铁路、公路、桥梁等传统基础设施,共同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支撑力显著提升。

政事君从成都市发改委获悉,按照需求牵引、问题导向、适度超前、动态调整的原则,成都谋划梳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

目前,共梳理重大项目245个,匡算总投资1.13万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679.7亿元。

1瞄准“四网融合”分解行动目标“四网融合”是成都推进“新基建”的亮点。

《行动方案》明确了什么是“四网”:“四网”以5G、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为核心的基础信息网以城际高速铁路、城际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基础设施等为核心的枢纽交通网以特高压、新能源充电桩、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为核心的智慧能源网以高品质科创空间、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等为核心的科创产业网《行动方案》将四网融合计划细致分解,提出将建成——高速泛在、融合绿色的基础信息网加快建设5G引领的双千兆宽带城市,建成5G基站6.5万座,率先在全国实现规模化商用;建设存算一体的数据中心资源高地;完善工业互联网体系,建成2个以上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增上云企业1万家;率先完成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任务,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与产业发展全国领先。

辐射全球、内畅外联的枢纽交通网未来三年将加快建设成渝中线高铁、成南达万高铁、成自泸高铁、成都至西宁、川藏铁路等出川大通道;以公共交通为导向(TOD)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进成德眉资市域铁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到515公里。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目标定位与发展策略 (3)第3章四区划定与空间管制 (5)第4章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6)第5章城乡协调发展规划 (9)第6章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 (11)第7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3)第8章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16)第9章绿地系统规划 (19)第10章总体风貌特色规划 (23)第11章文化保护与旅游发展规划 (27)第一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7)第二节旅游发展规划 (28)第12章综合交通发展规划 (30)第一节对外交通 (30)第二节城市交通 (31)第13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36)第14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8)第一节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38)第二节供水工程规划 (38)第三节污水工程规划 (39)第四节雨水工程规划 (40)第五节再生水工程规划 (41)第六节电力工程规划 (41)第七节燃气工程规划 (42)第八节通信工程规划 (43)第九节环境卫生工程 (43)第15章环境保护规划 (45)第16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47)第一节防灾体系规划 (47)1第二节避灾体系规划 (49)第17章分期建设规划 (50)第18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建议 (52)第19章附则 (53)附表一:发展目标指标体系表 (54)附表二: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平衡表 (55)附件一: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专家论证会会议纪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委员会会议纪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2010年9月1日,在四川省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上,刘奇葆书记提出要规划建设天府新区,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力争再造一个“产业成都”。

2010年11月,《成渝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获批,规划提出建设天府新区,使其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战略高地的核心区和现代产业重要集聚区。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正文:---------------------------------------------------------------------------------------------------------------------------------------------------- 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1993年3月18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4月18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根据1995年7月26日成都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0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2019年10月29日成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养护和维修第四章使用和管理第一节城市道路第二节城市桥涵第三节城市综合管廊第四节城市下穿隧道第五节城市排水设施第六节城市防洪设施第七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障设施完好、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维修、使用和管理活动。

城市给水、燃气、电力、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交通安全、消防、人民防空、园林绿化、轨道交通等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市政工程设施包括:(一)城市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二)城市桥涵:桥梁(含立交桥、跨河桥、高架桥、人行天桥)、涵洞及其附属设施;(三)城市综合管廊: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四)城市下穿隧道:城市道路中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市政下穿隧道(含下沉式道路)及其排水、通风、消防、电力、照明、监控、专用通信设施设备等附属设施;(五)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再生水管道、排水泵站、净水厂及其检查井盖、水篦子等附属设施;(六)城市防洪设施:河道、河堤、闸坝、防洪通道及其附属设施;(七)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和桥涵的灯杆、灯具及其专用变压器、配电箱、工作井等附属设施。

全国23省市“新基建”政策方案汇总!

全国23省市“新基建”政策方案汇总!

全国23省市“新基建”政策方案汇总!备受关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被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新基建”是撬动新兴产业的重要支点,也是稳增长的重要力量。

以下为全国23个省市“新基建”政策方案汇总:山东印发的《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新基建和传统基建数字化升级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意见》指出,前瞻布局以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持续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构建“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

目标:到2022年年底,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总体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对高质量发展支撑能力和投资拉动作用更加明显,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重点任务包括:(一)建设泛在连接的信息通信网络(二)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三)布局全域感知的智能终端设施(四)升级智能融合的传统基础设施(五)打造安全可信的防控设施体系吉林省委常委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方案》。

新基建“761”工程从2020年开始实施,“十四五”期间完成。

主要内容: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7大新型基础设施”;全面提升智能信息网、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网、市政基础设施网“6网”;着力补强社会事业“1短板”。

按照广延伸、全覆盖、高标准的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聚焦补短、补断、补缺,实现成网、组网、联网,提升基础设施水平。

新基建“761”工程计划实施项目2188个,总投资10962亿元。

其中:智能信息网总投资839亿元,路网总投资5102亿元,水网总投资1308亿元,电网总投资477亿元,油气网总投资19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网总投资2117亿元,社会事业补短板总投资921亿元。

江苏省《关于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信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公开发布,旨在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引领作用,加快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型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年-2020年)中国地产网2009-10-14 9:52:50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3-2020年)纲要城市性质:四川省省会,中国西部重要中心城市之一,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中心城市。

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3-2020年)纲要城市性质:四川省省会,中国西部重要中心城市之一,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1、四川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2、西南地区重要的科教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3、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运输枢纽、邮政通信枢纽;4、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与新兴工业产业基地;5、西部地区具有优良人居环境的居住地;6、国家重要的旅游中心城市;7、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城市发展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新跨越,增创服务业新优势,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加快城市化进程,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努力建设成中国西部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综合实力最强的现代特大中心城市,成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主要战略基地,西部竞争力最强的都市区。

围绕成都发展总目标,突出城市特色,逐步将成都建设成为新兴产业城市、中心枢纽城市、花园宜居城市、魅力文化城市、山水生态城市和旅游中心城市。

规划背景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提高城市化水平,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是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措施。

根据这一战略要求,《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同发展共繁荣"。

《成都市城市化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落实这一战略要求的专项规划,主要明确了"十一五"时期成都城市化的目标和重点,并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推进我市城市化的重大举措。

主要目标城市化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城市化率目标为65%以上(按城市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年向城镇转移农民28万人以上,使我市成为中西部城市化发达的地区之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2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16日成都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地下综合管廊使用功能完好及安全运行,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等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其他县(市)地下综合管廊的运营维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名词解释本办法所称地下综合管廊(以下简称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城市工程管线(以下简称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燃气、有线电视、给水、排水、再生水、交通安全、公安通信、天网、城市照明、垃圾渗滤液管线等;附属设施是指管廊的附属设施,包括排水、通风、消防、照明、电气、通信、标识、监控与报警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的管廊监管单位是受市城市管理部门委托,具体承担管廊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单位;管廊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管廊运营维护管理的单位;管线单位是指城市工程管线的权属单位。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的通知各规划分局,规划监督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为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质量,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

本规定已经2005年4月22日局长办公会审定通过,从2005年6月1日起试行,原颁发有关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二OO五年五月十六日附件: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编制行为,提高我市控规编制质量,保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项专业及专项规划的实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控规”是指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空间布局、对用地各项建设控制指标做出的具体安排。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及外围(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规编制。

成都市域内其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控规的组织编制。

中心城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中心城区域以外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区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第五条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六条控规应覆盖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

城市近期发展地区以及其它城市建设特别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规。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20〕1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20〕1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20年4月27日成都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国防、人防、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涉及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地下空间含义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行政区域内地表以下,自然形成或人工开发的空间,是地面空间的延伸和补充。

城市地下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城市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按开发深度分为浅层、次浅层、次深层和深层地下空间。

城市地下空间按开发属性分为公共地下空间和非公共地下空间。

公共地下空间是指优先满足公共生产生活、公共活动的地下空间,包括地下市政设施、交通设施、防灾减灾设施等所占空间;非公共地下空间是指用于开发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及其配套设施的、以经营性用途为主的地下空间。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02•【字号】成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成办发〔2019〕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2日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为加快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新经济产业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思路围绕构建“5+5+1”开放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支撑,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能级,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资本链,以平台聚合能力、以能力营造场景、以场景撬动市场、以市场壮大产业,为成都市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贡献人工智能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以行业融合应用引领的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速涌现,形成50个以上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在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培育3—5家收入规模超10亿元的领军企业和1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亿元的创新企业,核心专利申请量超过6000项,初步建成3个以上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关联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到2022年,在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培育5家以上收入规模超50亿元的一流领军企业、1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10亿元的领军企业和2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亿元的创新企业,建成3—5个成熟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形成基础坚实、创新活跃、开放协作、链条完备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建成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区,打造最具行业融合特色的“中国智谷”、国际知名的工业智联网典范城市、世界一流智能无人机和车联网基地,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带动关联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19•【字号】成建委发[2010]487号•【施行日期】2010.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我市中心城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0]487号)五城区建设局及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落实我市创建“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目标,搞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环境整洁,为作业人员创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将在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实施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凡在我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武侯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应实施物业化管理。

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范围包括工地出入口区域(含大门外两侧围挡各30米范围内)、生活区、办公区,围挡围墙外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维修养护等。

二、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通过成立专门的物业化管理机构委托相关单位具体实施。

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组建专业的物业化管理队伍,对所属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的物业化管理。

三、建设单位成立的物业化管理机构应参照《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和卫生)》等规定,制定物业化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签订物业化管理合同,监督管理物业化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施工现场各单位在物业化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四、施工现场物业化管理实施单位,必须设置固定办公地点,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编写专项工作方案,设立巡查制度;配备专职物业管理人员,并佩戴工作挂牌上岗,加强每日检查,记录存档。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3)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监督管理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1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成都市市本级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适用本细则。

各区(市)县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参照实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第四条市住建局对全市住建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负责市本级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依据政府投资与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对工程总承包建设单位执行投资决策相关程序的监督管理职责。

市财政局负责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办理财政资金拨付。

负责加强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落实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市审计局按照其职责权限,依法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各环节履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加大对投资政策落实、重大决策、投资绩效、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力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市国资委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管理和考核,加强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市公资交易中心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进场交易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对交易平台主体登记信息的查验和交易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

医疗垃 圾处理 设施
危险废 物处理 设施
2
环卫体系
环卫设施分析
对于本次规划所包含的各类设施,在服务对象、占地要求、布局等特点分析如下:
具体设施 废物箱 垃圾收集点 公共厕所 垃圾转运站 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其他垃圾处理设施 (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等处 理设施) 基层环境卫生机构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 息场所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环卫部门 独立占地 集中 服务对象 公众 公众 公众 环卫部门 环卫部门 占地要求 非独立占地 非独立占地 非独立占地 独立占地/叠建 独立占地 布局特点 分散 分散 分散 宜分散 集中
1
规划背景
规划总则
规划意义 环境卫生设施是现代城市必不可少的公共基 础设施,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 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 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建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13个街道,总面积 约564平方公里。
设的加快推进,城市规模和人口规模持续扩大,垃
防止二次污染,摆脱“垃圾围城”困境。
2016
《2016年成都市政府工作报告》
•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加强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大 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 序管控和公共设施管护,开展城乡薄弱区域“脏乱差”治理 攻坚行动,实现城区餐厨垃圾统一规范收运、集中无害化处 理,确保城市干净、整洁、有序。
4.1 4.2 4.3 4.4 4.5 4.6
5 6 7 8
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特种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处理规划 公共厕所规划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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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背景二、规划原则与目标三、规划内容(一)基础信息网体系规划及建设规划(二)智慧能源网体系规划及建设规划(三)枢纽交通网体系规划及建设规划(四)科创产业网体系规划及建设规划四、下一步工作建议一规划背景2018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并列为经济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2020年初,为应对疫情冲击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不利影响,要求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有效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利影响、稳定就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迫切需要。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从高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深刻转变的重要抓手。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抢占全球新一轮科技发展战略高地的长远战略部署。

着眼当下面向近期放眼未来n 2020年2月以来,中央密集召开6次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议,明确全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

n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意义:n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1、根据国家发改委4月20日发布的最新定义,新型基础设施包括三大类:1)信息基础设施:5G 、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数据中心等;2)融合基础设施:智能交通基础设施、智慧能源基础设施等;3)创新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教基础设施、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等。

2、新型基础设施是建设智慧城市和未来城市的重要抓手,对成都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实现自身发展目标、践行发展战略具有基础支撑作用,为成都进入世界城市前列提供基础设施保障。

3、2020年3月11日,罗强市长召开专题研究会议,明确成都“新基建”的发力目标为构建“四张网”,大力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n明确成都“新基建”的“四张网”包括:“信息网”、“能源网”、“交通网”、“产业网”。

n明确加快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及要求。

产业网信息网交通网能源网5 G 基建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综合行动方案•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谋划项目争取平台加快建设促进应用建立机制强化保障•加大对重点平台招引力度•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应用场景建设•成立专班保障推进•形成考核机制•定期开会解决推进问题以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核心的产业平台编制规划做好计划1234二规划原则与目标信息基础设施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演化生成的基础设施。

科创产业网基础信息网枢纽交通网智慧能源网5G基建数据中心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以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核心的产业平台 按照国家发改委和成都市政府要求,对“四张网” 涉及的具有空间特征属性的基础设施体系进行统筹规划。

干线铁路城际轨道城市轨道新型轨道高品质科创空间智能融合的城际和城市轨道交通高能级创新平台高标准公共平台融合基础设施深度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

创新基础设施支撑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产品研制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基础设施。

创新基础设施现有通讯网现有四级电力供应体系现行基础设施体系现有综合交通网络产业功能区科创产业网基础信息网枢纽交通网智慧能源网演化生成为5G 基建和数据中心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新型基础设施是对现行基础设施体系的演化融合,支撑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数据高速传输+大数据计算响应四级体系升级为五级体系、末端应用扩展将特高压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纳入体系实现智慧升级将4种制式的轨道交通实现智能融合先进智能,高效绿色创新构建科创空间+产业平台支撑创新发展(二)规划原则面向未来超前谋划科学预测、引领发展系统规划前瞻布局新旧体系衔接空间提升转化多重统筹多级协同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需求引领兼顾近远国家战略城市目标重大项目基础信息网构建面向未来、万物互联的信息网,保障“高速泛在”和“智慧交互”的全景支撑枢纽交通网构建多级协同、智能融合的交通网,实现“区域协同”和“绿色出行”的发展愿景智慧能源网构建安全绿色、智慧高效的能源网,推动“源头强化”和“末端覆盖”的双向延伸科创产业网构建三级载体、提能提质的产业网,促进“创新驱动”和“高质发展” 的经济转型(三)规划目标三规划内容梳理现有规划基础明确“四张网” 设施体系规划方案优化现有规划新编专项规划规划目标设施布局建设标准延用现有规划构建设施体系明确近期建设目标梳理近期建设项目清单n 统筹规划“四张网”的设施体系:全面系统指导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发展;n 统筹梳理“四张网”的建设项目:明确近期建设目标,提出建设项目清单。

提出近期项目梳理原则(一)基础信息网体系规划建设规划构建面向未来,万物互联的信息网保障“高速泛在”和“智慧交互”的全景支撑AR/VR 技术1、基础信息网在现有通信网功能之外需要提升以下三种功能:(1)具备海量通信数据汇集与高性能计算的能力(2)支撑大规模物联网智能物流系统智慧路灯、管网系统智能家居智慧工业设计(3)支撑极速实时通信无人驾驶技术超远程无人机远程医疗互联网数据中心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国家级互联网域名解析中心国家高性能计算中心2、基础信息网由5G基建设施体系+数据中心构成。

本次专项规划分别对5G基建设施体系和数据中心进行统筹规划。

无人驾驶国家级计算中心超远程无人机智慧政务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VR技术远程医疗……省际骨干通信网络,实现全国联网城市5G基建设施体系湖北省中心机楼陕西省中心机楼重庆中心机楼贵州省中心机楼区县级中心机楼省级/市级中心机楼汇聚机房汇聚机房5G基站5G基站通信光纤通信光纤通信光纤通信光纤通信光纤通信光纤支撑应用场景高速传输数据的需求支撑应用场景海量数据汇集与处理的需求…2018年,由经信局组织按照5G 基建标准编制了《成都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在编),满足本次新基建的规划要求。

(其中5G 基站部分已通过市政府审定)(1)以支撑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建设为规划目标,构建了由中心机楼-汇聚机房-5G 基站及通信光纤组成的5G 基建设施体系。

n 中心机楼、汇聚机房的布局标准延用原4G 标准,通过更新设备实现5G 升级;n 通过大量加密5G 基站(原4G 基站的3~4倍)提升网络数据传输速度及容量,原基站保留进行设备升级;n 中心机楼—汇聚机房—5G 基站通过通信光纤连接,现技术管理规定道路预留的通信光纤空间满足5G 通信光纤需求。

《成都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在编)1、现有规划基础(2)明确设施布局标准及布局方案。

(东进区域和区域中心城(如都江堰、彭州等)具体设施布局方案需由市东部新城办及区(市)县政府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确定)n 中心机楼:n 布局标准:按照20-50平方公里覆盖面积,并保证每个区市县中心机楼不小于2个的标准进行布局。

n布局方案:全域共规划76座中心机楼。

其中中心城区在现状25座中心机楼的基础上,规划新增23座,共规划48座中心机楼。

用地分类服务半径(米)居住用地(R )900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90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A )900工业用地(M )1100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 )1100公用设施用地(U )1100物流仓储用地(W )1500绿地与广场用地(G )1500汇聚机房服务半径标准规划新增中心机楼现状保留中心机楼1、现有规划基础《成都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在编)规划新增汇聚机房现状保留汇聚机房n 汇聚机房:n 布局标准:按照服务半径900-1500米的标准进行布局。

n布局方案:全域共规划852个汇聚机房。

其中中心城区在现状153个汇聚机房的基础上,规划新增250个,共规划403个汇聚机房。

n 按照服务用户密度差异,确定了城乡满覆盖的5G 基站布局标准。

n 5G 基站:为推动5G 基站落地实施,由经信局牵头,将5G 基站规划方案截取单独形成《成都市5G 基站站址规划方案(2019-2023)》,已通过市政府审定。

(2)明确设施布局标准及布局方案成都市5G 基站布局标准n 在满足布局半径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优先避让、降低实施难度的布局原则对可布局地块进行优选排序,指导5G 基站布局。

区域5G 基站间距标准城镇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区域)城镇集中建设区150米其他区域(包括有条件建设区和特殊用途区)300-400米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外区域)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00米商服用地300-400米其他类用地600-750米5G 基站选址避让要求•尽量避开敏感场所:尽量避开幼儿园、医院等敏感场所。

•避开不利于基站安全的区域:为保证通信基站的安全性,危险品生产区及危险品总仓库不应建造无线通信基站。

•避开有电磁干扰性的区域:避开科研试验建筑。

5G 基站根据实施难度确定的选址优先级排序1、现有规划基础《成都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在编)名称现有基站数量新增规划基站数量合计金牛172726014328锦江101512952310武侯165616813337青羊100816622670成华141629484364高新区143947476186天府新区直管区145365828035龙泉驿1584909510679双流13971015511552青白江89436754569新都156831044672郫都147821413619温江114821893337合计177835187569658信息网体系规划(2)明确设施布局标准及布局方案按照用地选址优先级确定5G 基站布局方案(图为武侯区布局方案)中心城区5G 基站全部落实到控规地块上p 全域共规划5G 基站101858个。

p 其中中心城区已按照布局原则明确具体布局方案,在现状17783个基站的基础上,规划新增51875个5G 基站,共规划69658个(约是现状4G 基站的4倍)。

中心城区5G 基站规划数量一览表用地编号用地性质已有控制要求5(Ⅲ.A)-a-01-02G2 防护绿地——5(Ⅲ.A)-a-01-05G1 公园绿地——5(Ⅲ.A)-b-03-02R22服务设施用地社区居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各1处,配建农贸市场1处,建筑面积≥2000㎡5(Ⅲ.A)-a-02-03R21二类住宅用地——5(Ⅲ.A)-a-02-07R24小区绿地居民健身设施1处5(Ⅲ.A)-a-01-02R24小区绿地公厕、居民健身设施各1处5(Ⅲ.A)-a-03-02G1 公园绿地含公厕1处5(Ⅲ.A)-c-03-04G1 公园绿地——5(Ⅲ.A)-d-04-11R24小区绿地含三级驿站、游客服务中心1处1、现有规划基础(二)5G 基建设施体系规划《成都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在编)(3)明确各级设施的建设标准通信设施建设形式及空间需求管线预留中心机楼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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