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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本级预算执行单位和其他取得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无
行政监督
1008
金融机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7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
行政强制
1005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款项权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4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企业
无
行政监督
1011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0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7条;《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0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
名称
子项
(分项)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
注
行政处罚
1001
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 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8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0】85号);
无
行政强制
1004
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册、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封存权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32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全局各业务股
无
行政监督
1007
财政收支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6、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5、16、17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凡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安排的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等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
无
行政处罚
1003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拒绝、阻源自文库检查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无
行政监督
1012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1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
无
行政监督
1010
对企业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无
行政奖励
1006
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予以表彰权
吴桥县审计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第195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金融机构
无
行政监督
1009
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组织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无
行政处罚
1002
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1996)审投发第105号)第5-18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0】85号);
无
行政监督
1008
金融机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7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7日
行政强制
1005
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暂停拨付款项权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4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企业
无
行政监督
1011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0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7条;《河北省国家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30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
名称
子项
(分项)
实施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
注
行政处罚
1001
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 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8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0】85号);
无
行政强制
1004
对被审计单位的账册、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的封存权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32条;《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全局各业务股
无
行政监督
1007
财政收支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6、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5、16、17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或个人,凡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专项资金、国家计划安排的银行贷款和利用外资等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到的相关单位
无
行政处罚
1003
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拒绝、阻源自文库检查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无
行政监督
1012
社会保障资金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1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
无
行政监督
1010
对企业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2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
无
行政奖励
1006
对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予以表彰权
吴桥县审计局
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8号令)第195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国有金融机构
无
行政监督
1009
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组织的审计监督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91、10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19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2010】85号);
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级人民政府、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应当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无
行政处罚
1002
违反财务收支行为的处罚
吴桥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审计股、财政金融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投资审计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49条;《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1996)审投发第105号)第5-18条;《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桥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吴政办发【201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