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X教体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学生家长解决无法按时接孩子放学的实际困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达到充分利用学校管理、师资和教育资源等方面优势,解决学生课后教育管理问题,解决家长课后按时接送学生和课后辅导负担过重问题,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总体要求。

二、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三、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县教体局和教委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二)安全第一原则。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三)公益惠民原则。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学校无偿提供场地资源,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鼓励社会捐资支持的做法。

(四)公开透明原则。学校要与家长、学生签订课后服务告知书,

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规章制度、安全措施、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五)自愿选择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六)循序渐进原则。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状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统筹社会需求,健全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

(七)优先保障原则。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在本校走读就学且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生。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

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开设的课程包括:

(1)作业辅导班(一至六年级)12个。

(2)课外阅读班2个。

(3)英语班2个。

(4)书法班1个。

(5)合唱班1个。

(6)舞蹈班1个。

(7)足球班1个。

(8)综合实践班1个。

(9)美术班1个。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服务程序。学校要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愿选择、提出申请。

(六)参与人员。凡是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校必须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全校教职员工中统筹安排,学校校长及管理干部要主动参与轮流值守和服务,全体教职员工要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课后服务的教职员工,应当提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书面承诺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不得参与或变相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

五、课后服务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督考核。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压缩正常教学计划或教学时间,严禁上新课或“补课”。课后服务属于课外公益活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学校要完善相关制度,加强检查,切实落实责任。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 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

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政教处: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2.教务处: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总务处:负责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四个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经费保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资源、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鼓励社会捐资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