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国近代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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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法国近代教育制度
一、17世纪中期到18世纪中期法国的教育制度
公元前1世纪,罗马人征服了高卢。

法国作为罗马帝国的高卢行省从那时起,受罗马帝国统治达500年之久。

公元5世纪日耳曼人最强大的的一支部落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建立了最强大封建王国--法兰克王国。

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一分为三,即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和中法兰克王国。

其中,西法兰克王国就是法国的雏形,后来演变为法国(东法兰克王国演变为后来的德国,中法兰克王国演变为后来的意大利)。

10世纪后,法国封建社会迅速发展,到15世纪后期形成了中央集权国家。

法国在这一时期仍然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封建国家,而且是当时欧洲典型的君主专制国家,从16世纪开始的宗教改革对它影响不大,因此,天主教在法国的势力十分强大。

尽管从16世纪开始,资本主义因素在法国已得到较快的发展,出现了一批资本主义的手工业工场,对外贸易也在不断扩大与加强,资产阶级逐渐成长。

但一直到18世纪前期,法国包括资产阶级在内的第三等级(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和农民)在政治上还比较软弱,处于无权的地位,受到封建专制制度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形成封建贵族与第三等级之间日益尖锐的对立。

上述社会这些特点,决定了这一时期的法国教育总体上看还是教会特别是天主教教会一统天下。

(一)初等教育
16世纪末到17世纪前期近30年,法国的初等教育主要掌握在胡格诺派手中。

16世纪中叶以后,加尔文教在法国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加尔文新教的信奉者被称为胡格诺派教徒。

胡格诺十分重视教育,在其控制地区,率先进行了实行强迫初等教育、男女可以同校、采用本族语教学等方面的改革。

胡格诺派的教育活动,推动了法国早期初等教育的发展,但不久遭到禁止。

1684年,天主教神父拉·萨尔(La Salle)建立了"基督教学校兄弟会",成为了法国从事初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这一时期的初等学校以宗教教育为主,辅以读、写、算的教学;用班级教学代替个别教学;以法语讲课;面向下层社会的子弟,免收学费。

富人们则聘任家庭教师对其子弟进行初等教育。

"基督教学校兄弟会"还注重师资培养的问题,它于1685年在兰斯(Rheims)创办的教师讲习所是西欧最早的师范性质的学校之一。

(二)中等教育
17世纪前期,属于新教的冉森派和胡格诺派曾开办过一些中等学校。

冉森派是17-18世纪在欧洲流行的新教,其创始人是荷兰神学家冉森。

冉森派特别重视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强调本族语的地位,在方法上,反对强记,重视判断力的磨练和读写技能的训练,主张采用实物教学。

17世纪60年代冉森派开办的学校被迫停止教学活动。

胡格诺派开办的中等学校被称之为学院或基础学校,设7个年级,主要教拉丁文、希腊文和法文。

1685年以后,胡格诺派的学院也不复存在了。

1534年,以反对宗教改革、巩固并恢复天主教阵地为宗旨的耶稣会建立,到17世纪,活跃于许多欧洲国家,成为法国教育中的重要力量。

耶稣会特别重视中、高等教育,对初等教育缺乏兴趣。

在1618-1746年近一个半世纪期间,由耶酥会创办的中等学校成为法国中等教育的重要力量。

耶酥会创办的中等学校也称为学院。

除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年的短暂时间外,耶酥会的教育活动是得到法国封建统治者全力支持的,因此,它的中等学校网迅速遍布法国各地。

成立于1611年的“耶稣基督圣乐会”在中等教育中的力量仅次于耶酥会,特别是在18世纪中期耶酥会被驱逐后,更成为法国举办中等教育的主要力量。

圣乐会虽然是一个属于旧教的宗教派别,但它比较接近于资产阶级,圣乐会所办的许多中学显然就是适应资产阶级的需要而产生的,入学者都是贵族和资产阶级子弟。

这种中学在前四年学习法语不学拉丁文,高年级学习拉丁文不学希腊文,注重历史教学,加强数学以训练思维,增加实科
方面的内容,使物理、化学在课程中占有一定的地位。

圣乐会的教育活动一直继续到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法国的中等教育有一定的影响。

(三)高等教育
到18世纪为止,法国共有22所大学,超过了欧洲其他各国。

且享有桂冠的荣誉,其学术水平在西欧也是很高的。

法国大学以巴黎大学为代表,大多产生于中世纪。

在16世纪前后,巴黎大学已拥有许多个学院。

与初等和中等教育一样,这一时期法国的高等教育也处于天主教会的管辖之下。

大学在宗教改革运动之后一直排斥新教徒,从1638年起还停止向新教徒颁发学位,同时极力扼杀进步思想,法国资产阶级哲学家、科学家笛卡儿(1596—1650)和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著作都被巴黎大学列为禁书。

在当时的大学里,只有新出现的个别讲座,如数学或自然科学讲座,反映了文化科学上的进步。

巴黎大学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还停留在中世纪,守旧闭塞,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由于法国王朝的重商政策,这一时期,专业技术的实用价值受到关注,加之在这方面教会控制较弱,一些技术专门学校和研究机构得以建立:自然历史博物馆(1636年)、法兰西科学院(1666年)、路桥学校(1747年)、皇家军事学院(1751年)、矿业学校(1778年)。

二、18世纪后期到19世纪后期法国的教育制度
(一)18世纪后期法国的教育制度
18世纪末,法国社会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1789年,在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它是欧洲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第三次大决战。

同16世纪的宗教改革和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相比,它虽然进行得晚,但比较彻底。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789年发动到1794年结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先后上台的立宪派(代表大资产阶级、自由派贵族,1789.7--1792.9)、吉伦特派(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成立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9--1793.6)和雅各宾派(代表中小资产阶级,1793.6--1794.7.),在反对封建专制方面一个比一个激烈。

他们都提出了自己具有资产阶级特色的教育改革方案。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有:由君主立宪派提出的“塔列兰法案”(1791)、由吉伦特派提出的“康多塞报告”(1792)、由雅各宾派提出的“雷佩尔提教育法案”(1793)等,其目的都是想改革封建的旧教育,使教育为发展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服务,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有力武器。

立宪派的塔列兰代表公共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教育方案指出,为巩固新的政治制度,必须改造教育;必须教育公民认识与保卫宪法,《人权宣言》应成为"幼年时期的教义问答";他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认为国民教育制度应成为维持"以私有财产为其真正基础"的社会制度的手段,规定了小学、中学、专门学校和大学院四级学制。

在教育内容上,既把公民道德及宪法列为各级学校的主要学科,又使宗教在各级学校的课程中占据重要地位。

在专门学校中,培养教士的学校也居于重要地位,并且保留了教士在国立中学中担任教师的权利。

所有这些都体现出它的明显的折衷性质。

但是由于制宪会议很快让位给立法议会,所以,该方案在法国并未真正实施。

吉伦特党人在议会中取得主导地位以后,该派的领袖之一、哲学家与数学家康多塞代表公共教育委员会向立法议会提出了一个教育改革报告,被称为"国民教育组织计划纲要"。

该报告认为国民教育是国家对其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故应由国家建立统一的、前后衔接的、普及的、男女平等的和免费的学校系统:4年制小学、3年制高级小学、5年制中学校和专门学校、大学院。

大学院不是一级教育机构,而是教育行政和学术研究中心,领导与监督各级学校。

各级学校均应实施强迫、免费教育,坚决摒弃教会教育。

在教学内容上,主张废除传统的宗教科目,增加与农业、手工业和国内生产等社会实践密切联系的课程;减少古典学科的教学,扩大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和物理学知识的教学;还应增设政治教育课程,讲解
宪法和《人权宣言》,以使学生及早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此项教育计划虽在立法议会上未提付表决,但其基本精神对19世纪法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影响。

雷佩尔拟订的教育计划比康多塞的“国民教育组织计划纲要”前进的地方是就他企图解决初等教育的普及问题。

他指出让贫苦儿童受教育,首先要给他们面包。

在这一点上,他批评康多塞的方案,建议由国家向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开办寄宿学校“国民教育之家”,为儿童提供免费衣食,从而保证普及初等教育的实施。

雷佩尔教育方案主张应向儿童进行体育、智育和德育,特别提出以德育代替宗教教育,目的在于培养爱国的公民。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类似的教育改革方案还有20多个,尽管这些方案的内容各异,但都反映了法国资产阶级对教育改革的基本主张:主张建立国家教育制度;主张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国家应当予以保护,实施普及教育;在教育内容上和教师问题上,主张实现世俗化和科学化;法案还在男女平等教育、成人教育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当然,其中的一些规定也限制了劳动者子女获得初等以上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由于各派掌权的时间短暂,任何一个教育方案在教育实践中都较难实施,但这些方案对以后法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的确产生了重要影响。

1793年6月至1794年7月法国大革命达到高峰时期,此时是激进的资产阶级革命民主派雅各宾派执政。

大资产阶级不满雅各宾专政激进的革命措施,于是阴谋策划了热月9日(1794年7月27日)的反革命政变。

热月9日的政变和雅各宾专政的崩溃,标志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

此后,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1799)继续存在,但由热月党人执政。

热月党人执政时期法国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初等教育远未普及,初等教育的免费制与义务制被取消,但它提出了对教师的考核问题,对教师工作的稳定性和生活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关心,这是有利于初等教育发展的。

中等教育方面,政府设立了中央学校(每一省内,有30万居民的地方设1所),培养工业方面的实干人才。

高等教育受到重视,采用开设专门学校的办法培养专门人才,1794年创办的巴黎理工学校,不但在当时为法国培养了军工、交通、采矿、造船和测量等部门急需的技术人才,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做出了贡献,而且在后来逐渐成为法国的一所重要科学教育机构。

雅各宾派筹办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也于1795年成立,这所学校拥有许多著名学者,重视基础知识教学,但由于它在政治上倾向雅各宾派,不久又被逼被迫停办,直到拿破仑执政后才得以重建。

原有的大学由于长期受天主教会控制,宗教思想影响根深蒂固,因而这时予以停办。

由于热月党人的倒行逆施,大资产阶级政权摇摇欲坠,拿破仑乘机发动了雾月18日(1799年11月9日)政变,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1799—1815)。

(二)19世纪法国的教育制度
19世纪的法国,政局动荡不安。

先后经历了拿破仑军事独裁统治的法兰西第一帝国(1799—1815)【资产阶级帝制】、波旁王朝复辟(1815--1830)【封建统治】、七月王朝(1830--1848)【君主立宪制,大资产阶级政权】、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1852)【小资产阶级政权】、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资本主义专制统治】、巴黎公社(1871.3.18---5.28)【无产阶级政权】、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初期(1870—1898)【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资产阶级政权】七个历史时期【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1-1940)、维希政府(1940-1945)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占领下的法国成立的傀儡政府。

1940年6月德国侵占巴黎后,以亨利·菲利浦·贝当为首的法国政府向德国投降,1940年7月1日政府所在地迁至法国中部的维希,故名。

1944年盟军登陆法国后,维希政府迁往德国的希格马林根,次年垮台。

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现在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这一时期法国教育尽管受政局动荡不安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但也隐现出内在的连续性特点。

在这一时期,法国确立了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建立了完整的学制,各级各类教育获得了发展。

1.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的确立与演变
法国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确立于拿破仑建立的法兰西第一帝国。

拿破仑采纳了“康多塞教育报告”的基本思想,为了使教育为国家服务,造就有效率的官吏和能从事生产的臣民,拿破仑首先采取了与天主教会“和解”的政策,以利用教会的力量来巩固自己的政权。

1801年,拿破仑与罗马教皇签订了“教务专约”,承认天主教在法国的合法地位,作为回报,他要求天主教遵守中央政府的各项制度。

其次,拿破仑又颁布了很多重要的教育法令,比如1802年的《关于公共教育的基本法》、1806年的《关于创办帝国大学的法令》以及1808年的《关于帝国大学条例的政令》等。

通过上述改革,拿破仑逐渐建了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

帝国大学和大学区制是拿破仑时期教育的突出特点。

1806年,拿破仑在巴黎设立了帝国大学。

帝国大学不是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而是掌握全国教育行政最高权力的领导部门,实际上就是法国中央政府的教育部。

帝国大学的首脑叫总监,实际上是第一帝国的教育大臣。

帝国大学附设评议会,作为审议机构,还设若干名总督学。

在帝国大学下,1808年拿破仑在全国设27个大学区,每区分管几个省的教育行政领导工作,其范围与司法区大致相同。

大学区设总长和评议会,还按省份设大学区督学。

帝国大学及大学区的成员以致于大学和中学的教师,都属于国家官员,有严格的任命制度。

帝国大学的总监由拿破仑亲自选择、任命;大学区总长、中央和地方的督学,以及大学的教师,则由帝国大学的总监任命。

总督学和学区督学协助帝国大学总监及大学区总长严格检查各项命令的执行情况;开办任何学校教育机构必须得到国家的批准。

这使得全国的学校工作都处于国家的层层严密监督之下,体现了典型的中央集权的特点。

但初等学校由地方或教会办理,中央只是监督。

这种做法在法国延续将近两个世纪之久,它对法国的国民教育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只是随着国内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其机构名称和组成时有变化而已。

到了波旁王朝复辟(1815--1830),复辟王朝在政治上对教会作出了妥协,不可避免地加强了教会在教育领域中的地位。

尽管复辟政权没有废弃拿破仑创立的帝国大学制,但它取消由政府任命的教育总监,成立了主管公共教育的王室委员会,后改为宗教事务与公共教育部。

在丹尼斯.弗雷西努乌斯出任宗教事务与公共教育部部长时,曾致力于不断扩大天主教会在帝国大学的影响。

这一状况,到华特门斯尼尔出任部长时,才得以改观。

1828年4月颁布的法令,要求教会把管理初等学校的权力交给由州政府任命的世俗人员。

七月王朝(1830--1848)时,1832年,著名学者基佐(Guizot)担任法国教育部长,1833年6月,他依据库薪赴德调查的报告,颁布了国民教育法令,即《基佐教育法案》。

该法案规定地方有权征收特别税作为教育经费,由中央政府的教育部门在地方设立小学教育检定委员会,由国家直接掌握教师资格的标准,废止了1830年以前宗教团体和教会推荐教师及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权力。

此时,地方在教育管理上有了一部分自主权,但中央集权的性质依旧不变。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1852)时期,继卡诺之后法卢出任宗教事务与公共教育部部长,1850年3月通过的《法卢法案》,把学校管理的权力拱手交给教会,终止国家对教育的垄断,承认私立学校与公立学校具有同等地位。

这一状况,到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罗兰德出任宗教事务与公共教育部部长时,才得到扼制。

1871年3月18日至5月28日,法国无产阶级在巴黎建立了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是把人类从阶级社会中永远解放出来的伟大的社会革命的曙光”。

巴黎公社在其存在的72天里,明令教会与国家分离,在选举产生的公社中央委员会下设教育委员会具体分管国民教育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国家对教育领导权的控制。

到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法国工业革命已经完成,并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过渡。

资产阶级把国家控制的教育看成巩固自己权力的重要手段,通过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法案,
力图削弱教会对教育的影响。

1881年—1882年间,教育部长费里颁布了两个初等教育法案,被称为《费里教育法》,费里教育法确定了国民教育的义务、免费和世俗性三条原则,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对教育领导权的控制。

2.初等教育的发展
在拿破仑法兰西第一帝国时期,由于拿破仑对初等教育不大感兴趣缺乏热情,国家对公共的初等学校没有专门的开支,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未受到足够的重视,规定初等教育由教会管理,国家监督,教会在初等教育阶段的影响逐渐扩大。

初等教育在复辟王朝时获得良好的社会发展机遇。

1816年王朝政府颁令要求,每一市镇必须采取措施使本镇儿童接受初等教育,每一市镇必须设一委员承担指导初等教育的职责,宗教或慈善团体在市镇要求下可以为初等学校提供师资。

这样,初等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教会对初等教育的控制也更加强化了。

初等教育在七月王朝时仍保持着较为强劲的发展态势。

《基佐教育法案》的有关规定为此时期初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该法案初步建立了法国国家国民教育制度,确立小学教育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级,每一分区应普遍设初级小学一所,相邻的区亦可联合设立初级小学,各省省会及有居民6000人以上的市镇设高级小学一所。

政府与教会应携手发展初等教育。

公、私立学校应实施相似的道德教育与宗教教育。

扩大初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凡具有相应的知识水平、并向地方行政长官递交由三位咨议官签署的德行证明书且年满18岁的公民都可以开设私立初等学校。

公共教育经费分别由区、省和国家承担。

虽然基佐教育法没有提出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但自教育法使法国初等教育网有了很大发展,推动了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

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1852)时期通过的《法卢法案》,加强了教会在初等教育领域的势力,给予教会监督公立学校的权力和教士任教的特权并为私人办学创造了方便条件,从而促成了初等学校数量大发展。

第二帝国时期,迪律伊出任教育部长后,建议皇帝实施免费初等义务教育。

在他的努力下,初等教育经费有所增加,内容得以扩展,人数也得以增加。

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81年—1882年间,教育部长费里颁布了两个初等教育法案,被称为《费里教育法》。

《费里教育法》不但确立了国民教育义务、免费、世俗化三项原则,而且将这些原则的贯彻实施具体化。

规定6-13岁为法定的义务教育年龄,可在公立或私立小学,或在家庭私塾接受教育,对不送孩子入学的父母处以罚款、监禁等处分,在家庭读书的儿童自第三学年起,每年须接受一次公立学校考试,以检查私塾的教学;母亲学校(幼儿园)和公立小学一律免收学费;公立学校不允许装饰宗教标志,不开设宗教课程,增设公民课、道德课、手工课和各种主要手工业工具的用法课等;取消教会、教士监督学校的权力,由职业教育家领导学校理事会;宗教团体成员不得在公立学校任教。

但允许学校除星期日外,每周停课半天,由学生家长在校外按各自的宗教信仰安排宗教活动。

《费里教育法》所确立的教育原则及实施办法,不但使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水平,而且为以后法国初等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中等教育的发展
19世纪初法国的中等教育受到拿破仑第一帝国的高度重视,得到的很大的发展,表现为停办了热月党人执政时期政府设立的中央学校,大批国立和市立中学纷纷成立,并成为居主导地位的中等教育机构。

国立中学实行寄宿制,修业6年,主要目标是使学生升入大学,它在创办之初还十分重视为拿破仑军队培养军官;课程包括法语和文学、古典语文(拉丁语和希腊语)、修辞学、道德、数学、理化、天文和史地等,既重视科学知识,又给予古典文科科目以重要的地位。

市立中学由地方政府设立,课程主要是古典语言基础、历史及其他科目的基本原理。

当时与国立中学和市立中学并存的还有许多私立中学。

在拿破仑第一帝国之后,法国的中等教育也处于变化之中。

在复辟王朝时期,国立中
学改为皇家中学,加强了古典主义倾向。

七月王朝时期,由于经费不足,法国的中等教育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中等学校在校生数较法国大革命之前还要少。

第二共和国时期,由于1850年通过的《法卢法案》,把学校管理的权力拱手交给教会,终止国家对教育的垄断,法国的中等教育受到教权主义势力的冲击,教会所属的私立学校猛增一直到第二帝国时期。

第二帝国时期,国家办的国立中学恢复了国立中学的名称。

帝国第一任教育部长福尔图尔(Fortout)与其继任者罗兰德进行不懈的努力,于1852年提出了中等教育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的教育改革计划(前四年共同学习古典、人文及数学课程,后三年实行文、理分科)。

其主要特点是突出文、理科教育,反对宗教束缚,要求中等教育承担起为现代工业发展培养技术人才的职责。

这一改革方案由于遭到教会和传统势力的反对,于1864年被帝国第三任教育部长迪律伊废除。

迪律伊采取另立四年制中等专业学校的办法来为为现代工业发展培养技术人才。

1870年-1871年的普法战争,以第二帝国垮台和法国投降而告结束,历史进入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期。

战争的失败给法国中等教育的古典主义倾向以很大的冲击,古典课程时数减少,加强了现代语言、历史、地理和体育的教育,四年制中等专业学校改为“现代中学”,主要学习现代语和自然科学知识,同时,先后创立了国立女子中学和市立女子中学。

第三共和国初期的法国中等教育,应该说取得比较明显的进步,但其阶级性质仍然没有改变,中学都收学费,而且收费高昂。

且教会在中等教育阶段仍然有很大势力,直到1904年取消《法卢法案》、1905颁布《关于国家与教会分离的法令》才得以改观。

总的说来,到19世纪,法国的双轨学制最终形成。

一轨是为劳动人民子女铺设的---免费的母亲学校(幼儿园)---到公立小学再到高等小学或艺徒学校,另一轨是为资产阶级或其他上层阶级子女铺设的---收费的家庭教育或中学预备班---到收费的各类中学再到大学或高等专科学校,体现了十分鲜明的资产阶级性质。

4.高等教育的发展
拿破仑第一帝国时期,高等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为创办了一批专科学校(1802年,设立医学校3所、法学校10所、机械及化工校2所、史地政经校1所),组建几所军事学校,重开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并于1808年将其改组为培养国立中学教师的学校,实行寄宿制,只招收男生,是当时学术水平最高的教育机构。

大学设神学院、医学院、法学院以培养专门人才;设文学院、理学院,以授予学位(业士、学士)为主要职责,其课程是“国立中学学业的继续和补充”。

复辟王朝时期,随着天主教会的势力在帝国大学不断扩大,一股复古、宗教逆流冲击高等教育,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在19世纪20年代又被逼停办(1822-1830),文理学院的发展也受到影响。

在七月王朝、第二共和国、第二帝国时期时期,法国高等教育没有什么大发展。

第三共和国初期对高等教育进行了改革,同一大学区的学院联合为一所大学,成立了大学审议会,赋予经费、教学、纪律等方面以一定的自治权,以提高教学和科研的积极性,打破学院间的隔阂。

至1920年,还规定大学可以附设专科学校,以便引入新学科,建立大学内外联系,促使大学为地方经济服务。

(三)20世纪前期法国的教育制度
1.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

20世纪初期,法国仍实行拿破仑时期的大学区制,与19世纪不同的是,大学区由过去的29个减少到17个。

在中央教育管理体制上,设立了公共教学部,部长由总统任命,对全国教育实行统一管理。

公共教学部对学制、课程设置、教材选择、考试、教师资格与任命、教师工资支付乃至公私立学校每周、每日安排都作出统一安排。

同时通过教育的世俗化来加强国家对教育的控制。

继1882年《费里教育法》在公立初等学校实现教育世俗化后,1904年法国取消《法卢法案》,解散50多个教会组织,关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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