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整理)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整理)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兰州市城市“四线”(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规划说明书

一、城市“四线”规划背景

自2002年至2006年3月,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四个管理办法,要求对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地表水体等用地,划定范围确定界线,进行控制管理。按照以上四个《办法》,城市“四线”的划定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目前,兰州市已有的各个阶段规划中,对以上各类用地已做了相应的规划,但没有做专项的“四线”划定工作。

近年来,兰州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如火如荼,但却忽视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侵占市政设施用地、绿地、河道洪道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了侵占、拆毁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的做法,因此迫切需要对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控制管理,以法定图则的方式对以上四线进行划定和控制。

2007年9月,我院受兰州市规划局的委托,编制“兰州市城市四线规划”。本次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对兰州市城市绿线、黄线、蓝线、紫线进行划定,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以上城市“四线”划定之后,将依据建设部所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同时,本规划作为城市“四线”的总体规划,将为下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层面的“四线”规划提供上位规划和规划依据。

2007年12月日,兰州市规划局召开了由有关专家和各部门参加的方案评审会,会后,我们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部门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先本次提交的是修改后的规划成果。

二、总则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3、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11.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2006.3.1),《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2.1),《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3.1)

4、《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

5、《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6、《兰州市西固分区规划》、《九州开发区分区规划》《兰州市雁滩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市盐场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彭家坪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兰州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7、《兰州市防汛规划》、《兰州市历史文化遗产规划》、《兰州市绿地系统规

划》、《兰州市五百米服务半径公共绿地规划》、《兰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等专项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东起桑园峡包兰铁路桥,西至宣家沟口,南起皋兰山头营村,北至九州开发区。规划面积234.24平方公里,与《兰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范围相吻合。

(三)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07—2015年,近期2005-2010年。

(四)规划原则

1、依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加强与各分区规划、控详规划的衔接;

2、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居民生活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

3、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条件的关系,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城市河湖水体,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符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4、对各部门、各规划中城市绿线、黄线、紫线、蓝线的用地进行协调、避让,合理划定城市“四线”。

(五)规划重点

本次规划,依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结合上述的各地区分区规划、控详规划,对兰州市区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城市河流水域、地表水体等用地进行充分的现状调查,综合考虑各类规划用地和资源环境的关系,考虑各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以及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对其空间布局与用地规划进行分析、协调;确定城市“四线”用地的空间布局、用地位置、用地范围、面积等,在总体规划层面划定城市“四线”,并提出城市“四线”管理要求和管理措施。

三、城市绿线规划说明

(一)城市绿线划定对象

本次规划所称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分为5大类,分别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因兰州市区范围内基本无生产绿地,而附属绿地又位于其他城市用地内,在本次规划中只提出控制原则。鉴于此,本次城市绿线划定对象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其他绿地3类。本规划在总体规划的层面上来划定城市绿线,以加强兰州市绿地系统的保护和控制,贯彻《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二)城市绿线划定原则

1、城市绿线划定力求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

2、坚持科学性与先进性并举,合理性与适用性协调原则,强调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形成城市生态绿化网络,创造现代山水城市风貌。

3、优化绿地布局结构、保证城市绿地分布均衡,服务半径合理、因地制宜、全面覆盖、重点突出、落实用地,体现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三)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1)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布局不够均匀,未能形成有机的绿地生态系统;建筑密集,人均公园绿地指标较低。

(2)市区公园现有面积不能满足游人的需要,服务半径不能满足市民游憩的需要。

(3)居住区级公园缺乏,旧住宅区人口密集,而园林绿化建设十分滞后,大部分居住区绿地率达不到要求。

(4)市区不仅绿地数量少,而且质量较差,缺乏有品味的绿化精品,也缺少有意义的专类公园。

(5)现有绿地时常出现被侵占或蚕食的现象,尤其以城市三大绿色通廊

为典型,不仅如此,很多规划的绿地也被改作他用,急需以更加严格的方式来管理城市绿地,保证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

(四)城市绿线规划

1、兰州市绿地系统规划

本次规划中,以构建分布均衡、布局合理、层次完善的绿地系统为目标,形成以两山绿化为城市绿色背景和屏障,以黄河两岸绿化为主轴,以南北两岸排洪道两侧绿带为脉络,以城市公共绿地为主体,以各居住区、社区公园为基础,单位附属绿地为支撑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构架“一水两山三绿廊”的城市风貌。

2、城市绿地划定如下:

(1)公园绿地G1

主要对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G11)、社区公园(G12)、专类公园(G13)、带状公园(G14)、街旁绿地(G15))的分布位置进行确定,并据此划定城市绿线。

公园绿地的布局,充分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力求做到大、中、小型均匀分布,综合服务半径约为2000米,社区公园半径约为500-1000米,社区小游园为300-500米。

a.综合公园(G11)

综合公园指内容丰富,有相应设施,可供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

较大的绿地。主要包括:

表3-1 综合公园统计表

b.社区公园(G12)

社区公园指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社区公园分为居住区类和商业办公类,服务半径设为500-1000米。

居住区类社区公园以儿童、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公园的建设,尽量扩大或保留建成区的现状绿地;有条件的街头零星空地,也按合理的服务半径改造为社区公园。旧城区改造,应优先留出城市社区公园的用地,提供儿童游戏场地和一定规模的休憩区,并和全民健身活动结合,增设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

商业办公区类社区公园功能设置主要考虑满足购物人群和流动人群的休憩需求,并提供相应的休息设施。

c.专类公园(G13)

专类公园指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本次专类公园包括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盆景公园、体育公园等。

表3-2 专类公园统计表

d.带状公园:(G14)

指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本规划城市带状公园,充分考虑市民的日常休憩和健身需求,使公众能够就近使用。本次规划的带状公园主要是南北滨河绿化带和彭家坪中部绿色生态带。

e.街旁绿地:(G15)

指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

街旁绿地是散布于城市中的中小型开放式绿地,虽然有的街旁绿地面积较小,但具有游憩和美化城市景观的功能,本次规划设置了大量的城市街旁绿地。

(2)防护绿地:G3

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线走廊绿带、城市组团隔离带等。

城市防护绿地是区域和城市大型氧源绿地和生态支柱,在城市生态系统中承担着生物栖息地的功能,是保护和提高生物多样性的基地,对区域和城市生态安全具有重大影响。

规划防护绿地以建成的南北两山防护体系为主体,以三大绿色通廊为重点,另外主要是沿河的一些滩涂绿地以及其他的防护绿地,从而形成总量适宜、结构合理、生态调解功能较强的生态防护绿地系统,改善规划建成区的环境质量,减轻和缓解自然灾害及城市污染,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势态。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防护绿地:

a.沿兰新铁路线路两旁规划防护林带,宽度规划以25米为准。

b.沿燃气主干管两侧各15米的防护绿地(该防护绿地只可种草,不可种植根深乔灌木),

c.道路防护林带:沿城市干道沿线两侧分别划定宽度10-50米的防护林带。

d.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高压线走廊20—150米宽的地面地段划定为灌木和草坪绿化带。

e.卫生防护林带: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工厂应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宽度在10-25米之间。

(3)附属绿地G4

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

道路绿地包括行道树绿带、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交通广场和停车场绿

地等。

本次规划对附属绿地不做划定,但所有附属绿地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建设指标表》的规定。附属绿地中居住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0%,新规划建设居住区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5%,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0%,工业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仓储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对外交通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25%,市政设施用地绿地率控制不低于35%。

城市主干道路绿化带面积占道路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20%,次干道绿化带面积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5%。

(4)其他绿地:G5

其他绿地指城市外围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效野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野生动植物园、湿地、垃圾填埋场恢复绿地等。

森林、生态公园的建设应以保护生态为主,提供休闲康乐活动设施为辅,严格保护生物多样性、生态资源以及郊野地区观赏价值是开发和建设的前提。

建设人工湿地生态系统,可以增加滞洪面积,加强湿地对污水的自然净化,缓解城市生态用水紧张局面,湿地强大的的生态净化作用,因而又有“地球之肾”的美名。湿地建设应与生态公园相结合,通过选用适宜的植物,形成园林湿地景观,本次规划将沿黄河的河漫滩规划为沿河湿地,以调节气候,维持生态平衡。

本次规划的其他绿地如下:

表3-3 其他绿地统计表

(五)城市绿线管理措施

1、批准的城市绿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所有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线,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都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举报、投诉城市绿线管理违法行为的权利。

2、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由市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并建立数据库,实施绿地数据的动态管理。

3、城市绿线范围内规划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建设。

4、城市绿线内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作他用。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任何工程建设。因城市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占用期满后,占用者应当恢复绿地并按照规定给绿地所有者以补偿。

5、近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并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规定,予以严格控制。

6、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采石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四、城市黄线规划说明

(一)城市黄线划定对象

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具体是:

1、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2、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3、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4、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5、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6、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7、邮政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城市通信设施。

8、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9、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10、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

11、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为了加强兰州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高

效运转,保证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贯彻《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编制本规划,在总体规划层面上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界线进行控制。

(二)城市黄线划定原则

1、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经济发展与资源条件的关系,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条件,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合理布局。

2、符合国家、各部门有关技术标准。

3、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保证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界定明确,管理方便。

(三)兰州市城市黄线现状

兰州市总体规划和各层次的规划对城市发展必需的基础设施都有相应的规划,但是,在规划的实施规程中,这些市政设施由于是需要公共投资的公共物品,常常由于政府投资不到位或统筹不周,致使很多规划市政设施用地被侵占或挪作他用,导致一些急需建设的基础设施在合理的服务半径内无地可用。同时,由于历史原因,旧城区尤其是城关区、七里河区的基础设施欠账太多,一些必要的公交站场、公用停车场、环卫设施、污水处理、变电站、消防站等服务半径不够,导致设施服务水平低,不能满足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居民生活安全不能得到保障。

(四)城市黄线规划

本次黄线规划,主要从以下11个方面,统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按照各个行业规范,确定这些基础设施的用地布局和用地面积。具体划定黄线如下:

1、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1)机场:兰州中川机场,规划用地约702.97公顷,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其他用途的项目开发建设。机场跑道净空应严格按照《机场新跑道净空障碍物限制图》执行。

(2)港口码头:本次规划以沿黄河河运港口码头为主,主要依照行业规范对码头及相关用地进行布点和定位。

表4-1 黄河兰州市区段码头一览表

(3)铁路:规划主要对铁路客货运站场进行规划用地控制,包括兰州客运站、铁路车辆段、兰州西编组站、沙井驿编组站、颖川堡集装箱中转站等。

对铁路线路用地按照相关的建设要求,为保证轨道的安全,在陇海、包兰、兰渝线干线两侧铁轨外25米内不容许进行工程建设,作为防护绿带控制。

(4)公路客运站:结合相关规划,按照节约用地和综合利用原则确定公路客运场站的用地,共控制8个公路客运站。

表4-2 公路客运站一览表

(5)城市公交主要场站:根据《兰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及各分区、控详规划控制公交首末(包括公交枢纽)站、公交停(车)保(养)场和公交综合场站用地。主要公交枢纽站场:

表4-3 主要公交枢纽站场一览表

规划控制公交停(车)保(养)场两处:

规划控制公交综合场站8处:

(6)大型公共停车场:本次规划将各个分区、控详规划确定的社会停车场库用地纳入黄线范围进行用地控制,共规划大型公共停车场26处,总面积约19公顷。

(7)城市交通广场:规划确定5处城市交通广场,分别为火车站站前广场、五泉山下广场、安宁培黎广场,以及新规划建设的雁滩和沙井驿广场。

(8)加油气站:规划控制加油气站58座,包括现状保留、改造和新规划加油气站,将其用地纳入黄线控制范围。

2、给水设施:

(1)水厂: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给水工程规划》的水厂规划布局对第一水厂、第二水厂及城关水厂进行用地控制。

(2)对第一水厂和第二水厂之间自流水渠进行退线控制,两侧25米内不得建设其他构筑物、建筑物。

(3)给水泵站及高位水池:保留或改扩建迎门滩给水泵站(改造现状四水厂)等18处现状给水泵站和8处高位水池,新增沙井驿给水泵站等12处规划给水泵站和4处高位水池,并对其进行用地控制。

表4-4 给水设施用地一览表

3、排水设施:

(1)污水处理厂: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污水工程规划》及《兰州市城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及相关规范,保留并改建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和平滩污水处理厂、西固陈官营污水处理厂、兰炼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盐场污水处理厂、彭家坪中水处理站、伏龙坪污水处理站、雁滩污水处理厂、沙井驿污水处理厂,并对其进行用地控制。

(2)污水提升泵站:保留雁伏滩污水泵站、五里铺污水泵站,改扩建吴家园污水泵站、小西湖污水泵站、雁儿湾污水泵站,规划新建金城关污水泵站、雁滩污水泵站、东湖污水泵站、安宁污水泵站并对其进行用地控制。

表4-5污水设施用地一览表

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燃气工程规划》及《兰州市燃气管网规划及现状平面布置图》,对城市天然气供气设施进行用地控制。

(1) 门站:保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输气分公司兰州末站、柳泉门站、东大坪门站,改扩建崔家大滩门站、东岗门站并进行用地控制。

(2)高中压调压站:保留西固公园调压站等15处高中压调压站,规划新建马滩调压站等9处调压站,并进行用地控制。

天然气长输管线: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天然气长输管线两侧各15米的范围进行用地控制。

表4-6 燃气设施用地一览表

5、供热设施:

(1)热电联产供热厂: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供热工程规划》及《兰

州市城市供热规划》及相关规范,保留并改扩建兰州西固热电厂、兰州市第二

热电厂,规划新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范家坪热电厂)。

(2)热源厂:规划新建安宁热源厂、雁滩热源厂、雁滩高新区热源厂、盐场热源厂、九州热源厂、崔家大滩尖峰热源厂、马滩尖峰热源厂、彭家坪尖峰热源厂、晏家坪尖峰热源厂、八里窑尖峰热源厂、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东城区供热工程中续泵站等供热设施。

(3)集中供热锅炉房:保留雁滩、均家滩、滩尖子三处现状锅炉房,对以上供热设施进行用地控制。

表4-7 供热工程用地一览表

6、电力设施:

(1)发电厂:保留兰州西固热电厂(容量为2x14.2+1x2.5万千瓦),老厂容量(4x5万千瓦)占地46.215公顷。兰州市第二热电厂(容量为2x11万千瓦)占地27.978公顷,规划新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扩建工程(范家坪热电厂)(设计容量一期2x33万千瓦 ,二期2x33万千瓦),占地 82公顷,进行用地控制。

(2)330kv 变电站:在市区范围内改扩建桃树村220KV 变电站(规划容量2×24万千伏安)、规划新建兰州南(彭家坪)330KV 变电站(规划容量3×24万千伏安)、兰州北(九州)330KV 变电站(规划容量3×24万千伏安)。对以上3座330kv 变电站进行用地控制。

(3)110KV 变电所(站):对市区18座现状110千伏变电站进行保留,并进行用地控制,规划新建23座110千伏变电所(站),并进行用地控制。

(4)对110千伏以上高压线进行退线控制,规划进高压走廊,保证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合理使用土地,详见附图。

表4-8 保留110千伏变电站一览表

表4-9 规划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览表

7、通信设施:

(1)电信设施:规划保留金昌路第一枢纽局,占地13574.5平方米。雁滩第二枢纽局,占地55943.2平方米。其它保留及规划分支局见附表。

表4-10 电信设施用地一览表

(2)邮政设施:近年来由于通信业务的不断拓展,各种移动通信的迅速发展,固话业务发展缓慢,所以邮政业务在保留原有的基础上,发展不多。

表4-11 邮政设施用地一览表

(3)广播电视设施:在兰州市雁滩设广播电视中心,占地18527.9平方米。

兰州市广电局占地26080.76平方米,甘肃电视台占地38354.24平方米。 8、环卫设施

(1)环卫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四个区分别有一个垃圾填埋场,共用一个医疗垃圾焚烧厂。

表4-12 垃圾综合处理基地

(2)垃圾收集站点根据各区现状,在新建区根据人口规模及服务半径布置中小型垃圾转运站13处;其他地区主要以地上或下沉式小型垃圾收集点或移动式垃圾收集为主。

表4-13 垃圾转运站

(3)环卫基地(停车及维护):在城关、安宁、七里河和西固各规划一处环卫车辆环停车与维护场地。

表4-14 环卫车辆停车场

(4)兰州市环境监测站:位于城关区金昌南路市环卫局,用地1792平方米。

9、抗震防灾设施:

(1)避震疏散场地:根据《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组团绿化隔离带、城市公园、大型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大专院校中小学操场及停车场等用地均可作为良好的避震疏散场地;结合旧城改造,拆除危旧房,增加城市绿地和住宅区绿地;平时加强管理,震时供作避震疏散使用。结合城市建设,有计

划地建立防灾据点(如学校、医院等);提高防灾据点内市政设施和骨干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以作为避震疏散和抢险救灾的根据地,详见附图。

(2)气象预警中心:在安宁规划一处气象观测站,占地1.06公顷

10、消防设施

根据第三版《兰州市城市规划》消防专项规划及各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保留现状的消防站10处,结合用地情况,规划新建消防站13处(包括一个水上消防站),见下表:

表4-15 兰州市区规划新建消防站一览表

11、防洪设施:

(1)黄河防洪堤规划

根据《兰州市总体规划(2001-2010)》,兰州市目前按Ⅱ级城市设防,黄河兰州段按百年一遇6500m3/s设防。根据《兰州市市区防汛规划》(2002.10)黄河兰州段自西柳沟至桑园峡火车站,河道共长45公里,共约95公里的河岸线,已建成达标河堤51.8公里。下面是黄河兰州段各段河岸(堤)规划。

黄河兰州段河岸(堤)规划一览表

(2)排洪道控制规划

排洪道蓝线的控制包括平面控制要素和立面控制要素。

侧的洪道安全防护控制线。其中洪道中心线是一条虚拟的中心线,洪道控制线

是洪道口的边线,是根据河道的规模和走向来确定的最小控制范围,通常是关

于洪道中心线对称的两条线,也就是本次规划的洪道黄线。

洪道立面控制主要是洪道断面控制,是根据水利规划确定的洪道过水能力

要求而拟定的最小洪道断面,一般概化为梯形断面来进行控制,即由上顶宽度

(a)、下底宽度(b)、高度(h)等主要要素组成。

兰州市共有99条洪道,本次规划范围与规划区用地和道路有关系的排洪

道共计39条,黄河北岸自泥麻沙沟至石门沟23条洪道,黄河南岸自寺儿沟至

鱼儿沟16条洪道。

排洪道黄线控制规划如下表:

排洪道黄线控制

(五)城市黄线管理措施

1、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

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随调整后的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调整后的城市黄线应当在报批前进行公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

2、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3、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3)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4)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4、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应当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

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

关审批手续。

5、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未经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黄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的;

(2)擅自改变城市黄线内土地用途的;

(3)未按规划许可的要求进行建设的。

五、城市蓝线规划说明

(一)城市蓝线划定对象

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本次规划所确定的蓝线主要是兰州市范围内需要保护控制的城市水域,包括黄河、崔家大滩、马滩、雁滩南河道、黄河支流河道、重要湿地和人工湖。

(二)城市蓝线规划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通过对市区范围内的城市主要地表水体进行切实保护,突出“山、水、城”的城市形象,力求人水和谐,为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而促进兰州市的可持续发展。

(三)城市蓝线划定原则

划定城市蓝线,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城市地表水体保护的关系;统筹考虑城市水系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保障城市水系安全。

2、体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保证城市蓝线用地和安全问题。

3、加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使对水体的保护做到范围界定明确、管理方便;

(四)城市蓝线现状情况

兰州市内的河湖水体主要有黄河、三条南河道、黄河的支流、一些小的人工湖、黄河滩涂湿地等。长期以来,由于对河湖水体的保护没有提到生态安全的高度,没有严格的保护措施,随着兰州城市建设用地日趋紧张,一些单位和个人开始从侵占河道或洪道中扩大建设用地,获取利益,在河道和洪道等地采砂、挖石的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更有甚者出现了封盖洪道建楼房或填埋河湖湿地搞建设的事例,对生态造成了破坏,对河流行洪造成了安全隐患。

(五)城市蓝线规划

河道蓝线的划定是一项系统性较强的工作,它不仅要考虑河道行洪、排涝、航运等功能,还应以人为本、追求生态安全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相统一,使河道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达到较好的结合,从而加强兰州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贯彻《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本规划在总体规划层面上对城市蓝线进行控制。

本次蓝线控制规划的河道主要包括黄河兰州段和崔家大滩、马滩以及雁滩3条南河道,以及黄河支流河道、黄河湿地。

1、黄河河道蓝线规划

(1)黄河河道概况

根据《兰州市总体规划(2001-2010)》,兰州市目前按Ⅱ级城市设防,黄河兰州段按百年一遇6500m3/s设防。根据《兰州市市区防汛规划》(2002.10)黄河兰州段自西柳沟至桑园峡火车站,河道共长45公里,共约95公里的河岸线,已建成达标河堤51.8公里,大致可分为四段:

第一段:西柳沟到西沙黄河大桥,河道长约5公里,河岸宽300—400米,主槽在170—350米之间,无河心滩,河床稳定,水面比降约0.9‰,此段北岸为天然高坎岸线,南岸已建成永久河堤2.4公里。

第二段:西沙黄河大桥至七里河黄河大桥,河道长约17公里,河岸宽300—400米,河心多滩,河道主流不稳定,行洪时易冲刷,水面比降为1—1.3‰,此段两岸已建成永久河堤29.4公里,北岸还有4.8公里河堤(沙井驿段)正在建设中。

第三段:七里河黄河大桥至城关黄河大桥,河道长约7.2公里,河岸宽220—380米,河道滩少,河床比较稳定,水面比降为0.8—0.9‰;此段两岸已建成永久河堤14.4公里。

第四段:城关黄河大桥至桑园峡口,河道长约13公里,河岸宽大于300米,此段两岸已建成永久河堤5.6公里,即从城关黄河大桥至雁滩大桥已修建,其余均未修建。

(2)河道宽度规划

河道宽度与黄河流量有关外,还与河床稳定有着密切的关系。根据《兰州市市区防汛规划》中研究得出:据水流要素确定出适宜的河道宽度为280—400米,从河床稳定性方面确定宽度为230—350米。因此,黄河兰州段尤其滨河路中段经多年的行洪验证,河道总宽在260—380米比较合理,西沙黄河大桥、七里河黄河大桥、兰州黄河大桥的桥孔均在300米左右,也验证了这一点。故规划原则上河道宽按350米控制,一般不小于300米。为了表达,同《兰州市市区防汛规划》一样仍然将黄河分为28个断面(见蓝线控制规划图),规划河岸宽见表1。

表5-1 黄河兰州段河岸规划一览表

注:表中已建成的河堤,河岸宽为实际行洪宽;未建成的河堤,河岸宽仍按1996年规划控制的设计。

(3)河岸线规划

第一段(1#—5#):该段南岸河堤已建成人工护砌,而北岸为天然高坎岸线,应建设成生态堤岸,加强河堤的植被。

第二段(5#—21#):该段南北两岸河堤已建成,局部河宽比较窄,目前已无法进行拓宽。

第三段(21#—28#):该段南岸的河岸线规划在1981年的基础上根据雁滨路走向确定,建议此段河堤的建设应以生态河堤和人工护砌的河堤结合修筑,分不同的防洪设防标准建若干级河堤,形成可供人们亲水近水的空间,形成良好的滨水景观。

2、南河道蓝线划定

(1)雁滩南河道蓝线划定

雁滩滩地按百年设防标准6500m3/s设防,雁滩南河道分流黄河100m3/s流量以解决南山排洪及河道冲淤的问题,其进出口河道宽40米,标准河道宽24米。

(2)马滩南河道蓝线划定

马滩按百年设防标准6500m3/s设防,马滩南河道分流黄河100m3/s流量,从而补充水源,起到排洪冲淤的作用,其标准河道宽42米。

(3)崔家大滩南河道蓝线划定

崔家大滩按百年设防标准6500m3/s设防,其南河道分流黄河100m3/s流量,其作用与马滩南河道相似,其进出口河道宽80米,标准河道宽34米。

以上三个南河道的走向详见蓝线控制规划图。

3、黄河支流河道蓝线

黄河兰州市区段支流只有雷坛河,规划的雷坛河既有河道作用又有排洪道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二)规划范围和层次 (1)市域 兰州市市域行政区划范围面积13085.6平方公里。 (2)规划区 规划区范围为:兰州市市辖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和红古区;永登县的连城镇、河桥镇、树屏镇、秦川镇、中川镇,皋兰县的什川镇、忠和镇和九合镇榆中县的城关镇、和平镇、定远镇、金崖镇、夏官营镇、高崖镇、甘草店镇、连搭乡、马坡乡、小康营乡、清水驿乡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上川镇和龙泉寺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规划区总面积5810平方公里。 其中,永登县的秦川镇和中川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永登县的树屏镇、龙泉寺镇和上川镇、皋兰县的西岔镇和水阜乡的部分地区为兰州新区规划范围。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范围为:兰州市区行政辖区内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的部分地区,以及榆中县的和平镇、定远镇和皋兰县的九合镇的部分地区,面积688.9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与层次图 二、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 (一)城市发展目标

保持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城乡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现代化都市格局基本形成,力争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 (二)城市发展战略 (1)动力创新战略:拓展传统产业基地,提升现代服务业中心 依托产业基础,提倡科技创新,推动传统工业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转型,增强优势产业竞争力,丰富和拓展传统产业基地的内涵。强化资源特色,突出文化引领,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和加强兰州在区域的中心地位和对全省的中心带动作用。形成八大主导产业。 (2)空间拓展战略:推动兰州新区承载产业基地,促进中心城区集聚中心职能 为了保障兰州城市安全和提高节能环保的标准,推动大型产业基地(尤其是西固重化工业)跳出现有城区,在兰州新区寻找新的发展空间;中心城区通过西固重化工业置换、加快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容扩区获得发展空间,实现区域中心职能的有序聚集。在市域形成双城格局,在兰白经济区形成"一主两副五带"的空间发展格局。(一主:兰州市区(远景包括榆中盆地),区域性综合服务中心;两副:兰州新区和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兰州新区是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甘肃省实施"中心带动"战略的重要抓手,兰州市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区;白银市区(含刘川工业园)是区域性传统产业服务中心,能源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五带:是兰白战略核心区向外辐射的主要轴带,引导产业和人口轴向聚集、形成区域发展的主要支撑,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是实现兰白地区"中心带动"战略的主要空间载体。即兰州-西宁西向城镇发展带、兰州-定西东向城镇发展带、临夏-兰州-白银黄河城镇发展带、兰州-武威西北向城镇发展带、兰州-甘南南向城镇发展带。) (3)城市安全战略:加强城市安全保障,着力推进节能环保 完善应急和管理体系,加强城市公共安全,避免重大危险源对城市发展构成威胁,积极推进西固重化工的搬迁;构建区域生态结构,保护生态安全;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利用能源资源;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推进废弃资源循环利用。 (4)社会发展战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加强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实施统一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加大教育、卫生、文化、公共交通等方面的投入,大力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形成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保障基本居住条件,增强政府住房保障能力,扩大政策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加快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用地。 三、城市性质和职能 (一)城市性质 甘肃省省会,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 (二)城市职能 (1)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通道和内联外引的综合性交通与通信枢纽; (2)国家重要石油化工、能源储备基地和转运枢纽; (3)国家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和有色冶金产业基地; (4)国家重要的基础科学研究和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航天技术等研发生产基地; (5)西部地区重要的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 (6)甘肃省经济、行政、文化与科教中心。 四、城市规模 规划2020年,兰州市域总人口为50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人口规模为27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25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为91平方米。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 公示简本

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2014-2020)公示简本 1.规划编制目的 为推进佛山市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支持佛山高新区进入创新突破的发展新阶段,统筹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自主创新发展;统筹、整合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现有资源,实现高新区一区五园社会、经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佛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以及佛山市上层次规划制定。 规划范围协调范围三水园南海园禅城园高明园顺德园2.规划范围与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以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个园区经国家审核公 告的四至范围为准,五个园区具体为南海园、三水园、禅城园、顺德 园、高明园。南海园规划范围面积753.79公顷。三水园规划范围面积 431公顷。禅城园规划范围面积1200公顷。顺德园规划范围850公顷。 高明园规划范围面积1339公顷。 (2)规划协调范围 为促进工业园区与周边地区的功能协调,实现产城融合,划定规 划协调范围。 南海园规划协调范围为南海中部片区,总面积约403.36平方公里; 三水园区,规划协调范围总面积约100.98平方公里;禅城园规划协调 范围扩展至南庄绿岛湖片区及张槎街道工业园区、吉利工业园区,总 面积约49.5平方公里;顺德园规划协调范围扩展至西部生态新区范围 以及五沙、容桂片区,总面积约109.13平方公里;高明园规划协调范 围拓展至荷城街道北部以及杨和工业区、明城工业区等范围,总面积 约100.75平方公里。 本规划期限为2014-2020年。3.规划目标与策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五园)总体发展目标是:国家 一流科技产业园。 产业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光电产业战略崛起,加快促进汽车及 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业两大支柱产业高端发展,全力推动新材料、 环保、生物医药三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力促传统优势产业转型提 升与生产性服务业耦合共进,重点发展8大产业30个细分领域,构 建佛山高新区“830”产业体系。 总体发展策略: 策略1 核心引领,打造协同创新体系 策略2 强化先进制造,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 策略3 产城融合,提升城市综合服务与公共环境品质 规划范围示意图周边协调发展分析图

兰州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1954 年-1972 年)

兰州市第一版城市总体规划(1954年-1972年) (一)现况简述:分别简要介绍兰州市沿革、市区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地形、地质、气象、水文水质、山洪等自然条件;又简述兰州市资源、特产等状况;最后简述兰州市交通、工商业、文教、卫生设施、名胜古迹等社会经济状况。 (二)规划说明: 1、规划原则 (1)概貌:兰州市有八个区,地形狭长,东西长、南北窄,南有皋兰山、北有白塔山,黄河纵贯全市,两侧岗岳连绵、沟渠相间,形成河谷盆地,两岸平川有五块,并有台地。天兰、兰新铁路顺皋兰山麓穿过全市。 (2)城市规划须遵守的原则: ①根据国家工业建设计划,中央已将兰州列为国家城市建设重点之一。我们要把兰州市建设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并以石油工业、化学工业、机器制造工业构成城市的骨路。社会主义工业和其他社会主义经济是我们建设城市的物质基础,这就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 ②兰州是甘肃省级领导机关所在地,是全省政治中心,又是和即将是天兰、兰新、兰包、兰青四条铁路与西兰、兰新、兰银(银川|)、兰夏(夏河)、兰宁〈西宁〉、甘川等公路的连接点或终点,是甘、青、新交通枢纽和货物集散之地,城市规划必须照顾这一特点。 ③必须充分利用旧城市,使其在建设中起应有的作用。同时必须有计划逐步的改造旧城市。 ④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主义标准,正确的、合理的、本经济用地的原则布置工厂、住宅、交通道路、公共建筑,使之相互配合,并能有满足城市人民(首先是工人)生活需要及文化需要的足够设备(如自来水、下水道、商店、学校、医院、疗养院、影院、剧院、幼儿园、托儿所等),创造劳动人民正常和健全的生活条件。 ⑤保持盛产瓜果的特点,必须划一定数量的川地、滩地、台地,作为蔬菜和瓜果种植面积。保留与培植安宁区的桃林、果园,并使之成为新鲜空气贮藏所和森林公园。 ⑥规划中的各项布置和建筑,必须具有整体性和艺术性,创造美观、实用的干线广场和建筑群,以体现社会主义城市的气魄。 (3)建设实施的原则、步骤: ①根据工业建设计划和国家投资能力,有重点的进行建设。第一期先建设西固城、七里河两个工业区和大洪沟以西、旧城以东的地区,并逐渐将黄河以南三块平地建设起来。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3) 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和战略 (3) 第二节城市性质和职能 (5) 第三节城市规模 (6)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 第一节区域协调 (7) 第二节市域生态系统和空间管制 (10) 第三节城镇化和城乡统筹 (14) 第四节市域综合交通 (16) 第五节市域历史文化保护 (19) 第六节市域市政基础设施 (20) 第七节城乡综合防灾减灾 (23) 第八节市域产业发展与布局 (24) 第九节市域旅游发展与布局 (27) 第十节兰州新区发展指引 (27)

第四章中心城区规划 (32) 第一节空间布局 (32) 第二节居住用地 (34) 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5) 第四节工业和仓储用地 (39) 第五节绿地系统和水系 (40) 第六节历史文化和传统风貌保护 (44) 第七节城市交通 (47) 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 (50) 第九节综合防灾减灾 (54) 第十节环境保护 (60) 第十一节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63) 第十二节旧城更新 (66) 第十三节地下空间 (68) 第五章规划实施 (70) 第六章附则 (73) 附表2-1 城市发展指标体系表 (74) 附表3-1 市域空间管制要素表 (76) 附表3-2 市域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 (77)

附表3-3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 (77) 附表3-4 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 (78) 附表3-5 建制镇(乡)、中心村(农村新型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表 (78) 附表3-6 市域公路客货运枢纽一览表 (80) 附表3-7 市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一览表 (81) 附表3-8 市域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81) 附表4-1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83) 附表4-2 中心城区居住分区表 (85) 附表4-3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街区一览表 (85) 附表4-4 中心城区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 (85) 附表4-5 中心城区快速路一览表 (86) 附表4-6 中心城区骨架性主干路一览表 (87) 附表4-7 中心城区西柳沟—东岗跨黄河桥梁一览表 (88)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09修订版) 佛山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

目录 1 总则 (1)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 城市用地 (3) 4 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 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 公共设施 (21) 7 道路交通 (26) 8 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0) 9 景观与环境 (36) 10 特定区域 (38) 11 附则 (39) 附录一:用词说明 (40) 附录二:名词解释 (41) 附录三:计算规则 (43)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49)

1 总则 1.1 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 施,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 术规范为依据,参照省内其它城市同类规定,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 在佛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 和集镇,经批准可暂按国家、广东省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 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定的要求。

2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 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5~20年;近期建 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 “2+5组团”可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总体规划,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和公 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做出进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城市新区、旧 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 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说明_第三版 精品

兰州市第三版城市总体规划说明 第一章概论第十一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二章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背景第十二章城市公共设施布局规划 第三章兰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第十三章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第四章兰州经济与产业结构发展方向第十四章城市绿化规划 第五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第十五章城市环境保护及环卫规划 第六章规划期限和城市规划区范围第十六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七章城市性质第十七章城市风貌与景观建设规划 第八章城市发展规模的确定第十八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章城市功能分区与发展方向第十九章兰州市远景展望 第十章城市居住用地规划第二十章实施总体规划的措施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历史简述 兰州,历史悠久,早在距今五千年前后的新石器时期,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沿黄河两岸依山而筑,临水而居,从事采集和狩猎劳作,留得遗址、遗迹和遗物无数,创造了灿烂的马家窑、半山、马厂和齐家文化。兰州古属禹贡雍州地方,西周为羌、戎之地。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在今东岗镇地区设榆中县,属陇西郡,为兰州最早之行政建置。汉昭帝始元年间(公元前86—81年)先后设置金城县、金城郡,兰州始有金城之古称。十六国时期(314年)前凉张实在今兰州西固地区开始围垣筑城。东晋太元十年(385年)鲜卑族乞伏氏建西秦国都于兰州。随文帝开皇元年(581年)置兰州总管府,遂有“兰州”之名沿用于今。自汉至宋凡千余年间,兰州城以“屏障中原、联络西域、襟带万里”之势成丝路重镇,为兵家必争。明建文元年(1399年)肃王(朱瑛)府迁兰,扩城池,兴建宫殿,辟筑园林,兰州始呈藩都之兴旺。清康熙五年(1666年)陕甘分治,移甘肃巡抚于兰州,始为省会。左宗棠督甘期间,扩城廓、办洋务、兴文教、利经济,创办了兰州第一批工业,盛甘肃之都会,显封建之回光,促进了兰州古城发展。中华民国三十年(1941年)始设兰州市,并勘定了市界,然终民国之世,国民党统治日愈腐败,竟致城市殊破,经济凋敝,人民困苦,至解放前夕,兰州还只是一个面积16平方公里、人口19.5万人的消费小城市。1949年8月26日兰州获得解放,从此兰州进入崭新时代。 第二节自然条件及工程地质 一、自然条件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 一、前言 二、《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 前言 兰州是甘肃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信息中心;也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西北地区主要的商贸集散中心;甘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新时期,兰州市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现行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所以,住建部于2009年1月发函《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9]1号),同意兰州市人民政府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兰州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总规修编工作。项目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兰州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就城市定位、空间、产业、生态、气象、交通、地质、兰白统筹等重大专题聘请北大、清华、中科院、北京气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研究。2008年10-11月,2009年7-8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来兰进行了现场调查,与4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向70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大中型企业)收集了资料,并与八个县区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分别进行了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 2009年6月14日,省委书记陆浩及省上四大家领导亲临兰州调研听取了兰州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构想汇报。2009年7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3月、4月,中规院项目组先后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了《兰州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研究》等各项前期研究成果。2010年8月13日,袁占亭市长专题听取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2010年10月中规院项目组向陆武成书记和袁占亭市长汇报了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并就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向市上各

新佛山城市规划(2020)

佛山城市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适应2002年佛山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统筹城市各项建设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重新编制《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第2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 4、《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5、《佛山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 6、《广东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 7、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的相关规划文件 第3条城市规划区与中心城区 1、本次规划的城市规划区为佛山市行政辖区的范围,面积3848.49平方公里。 2、规划中心城区为“2+5组团”所包括的街道办或镇的行政辖区范围,面积1913平方 公里,约占全市域面积的49.7%。“2+5组团”是指:中心组团、大良容桂组团、狮山组团、西南组团、西江组团、大沥盐步组团和九江龙江组团。 第4条规划期限

近期为2005-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远景为2021年以后。 第5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线,使佛山市由“快速城市化”向“健康城市化”的方式转变,由注重“数量的增长”到关注“质量的提升”。 2、贯彻“五个统筹”的原则,结合佛山发展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全市域内 不同类型地区的统一规划;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好佛山与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其他城市间的关系,在区域协调中准确把握佛山自身的定位;统筹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按照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好产业发展与社会事业发展的空间布局;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划定并严格控制区域绿地,加强土地、水、能源的节约与综合、有效利用,降低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通过合理布局,在对外招商引资的同时,鼓励民营企业的成长。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城市发展目标 1、第一阶段,到2010年左右,全面协同地推进佛山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工作,在 保持发展活力的前提下调整体制结构,努力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广佛都市区的基本构架。 2、第二阶段,到2020年左右,力争全面实现现代化,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环境 优美、城乡协调、体制完善、社会文明的小康社会;与珠江三角洲其他城市一起,确立具有独自特色的国际大都市区的地位。 第7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 1、以区域协作为城市发展的基本前提,遵循区域化与市场化的一般规律,科学判断与合 理制定城市的发展路径、功能定位与发展选择,城市用地功能布局应充分考虑对于跨界地区的影响。 2、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协调。 3、注重区域内各城市与地区间在交通、能源、信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协调。 第8条社会发展策略 1、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全民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推进农村劳动力和外来劳动力 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稳定劳动力的供给,引导流动人口逐步本地化,实现劳动力的稳定储备。 2、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建立与就业岗位相关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大职业培训与教育的投 入,增强劳动力的可就业能力,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适应产业发展对人才结构的需求。 3、完善城乡统筹规划,促进人口向中心城区的集聚,全面改善村镇地区在社会基础服务 设施方面的配套建设。各级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在全市逐步建立起“市-区-街办(镇)-村” 多级与多层次的社会服务设施体系。 4、加强城镇化进程中的“镇改街、村改居”和城市新建小区的“社区建设”,增强市民 的地方认同感。 5、加快建设信息社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建设“数字佛山”。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516964781.html,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产业规划园区规划产业市场研究及运营战略一体化服务商 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 CHINA MACHINERY MARKETING ACADEMY 官方网站:产业规划https://www.360docs.net/doc/1516964781.html,/ 版权声明:该报告知识产权归中机产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所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篡改、挪用、从事盈利性宣传活动,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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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1516964781.html, 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努力将兰州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和谐、富有活力、辐射带动力强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 兰州新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 发挥兰州新区产业转移承接大平台、综合交通运输大枢纽、西向南向开放大门户优势,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精细化工、大数据、现代农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及国际产能合作、生产加工贸易、服务外包等产业,以产业集聚带动人口集聚、人才集聚、资源集聚、要素集聚,打造支撑兰州—西宁城市群乃至甘青两省发展的重要产业基地和服务“一带一路”及中新南向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开放平台。 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以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发挥产业、技术、人才、资源等优势,以科技体制改革、产业品质提升、人才资源集聚、产业合作发展为重点,实施重大创新工程,深化与中科院系统在兰院所和兰州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大专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支持重离子加速器大科学工程等国家战略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大科学工程民用领域装置开发及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创建,

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

现代城市规划的发展历程 巴黎改建(奥斯曼)——新协和村(罗伯特·欧文)——花园城市(艾比尼泽·霍华德)——带形城市(索里亚·伊·马塔)——工业城市(加尼埃) 巴黎改建:奥斯曼在1851年开始的18年中的大师之作。奥斯曼巴黎改造计划的核心,是干道网的规划与建设,当时数量庞大的马车已经彻底瘫痪了巴黎的交通,奥斯曼在密集的旧市区中,征收土地,拆除建筑物,切蛋糕似地开辟出一条条宽敞的大道,这些大道直线贯穿各个街区中心,成为巴黎交通的主要交通干道。奥斯曼在这些大道的两侧种植高大的乔木而成为林荫大道,人行道上的行道树使城市充满绿意,巴黎的林荫大道开世界风气之先,如今林荫大道已成为全世界都市计划的共同语言。奥斯曼的都市计划严格地规范了道路两侧建筑物的高度,形式,并且强调街景水平线的连续性,这些经过仔细规范,同时期新建的楼房统一了巴黎的街景,造就了一个典雅又气派的城市景观。城市地底下的工程才是城市建设有最有远见的最佳指标。巴黎的地下工程除了闻名世界的地铁网络以外,还有令后来无数市民引以为傲的下水道系统。巴黎的下水道简直就像一个地下城市,每条街道地下都有宽敞的下水道,也设有街名,一部分的下水道被规划成为下水道博物馆,在隧道似的空间里,展示出下水道的系统设计与各种设备,这里已经成为巴黎的观光景点之一。奥斯曼在他的城市规划中,开辟了好几个大型公园,利用大型空地开辟出来的公园。以及保留资源地景开辟出来的大型公园,成为巴黎的“城市之肺”。奥斯曼在他的回忆录中特别强调,公园对城市居民的健康非常重要,在公园里市民可以享受到充分的阳光、新鲜的空气与开敞的空间,这个城市公园中的花草树木处处展现出高水准的地景专业与优秀传统。在密集的人造环境中,保留出一片绿地,也成为全世界城市规划者的共同目标。 新协和村:当资本主义制度已经形成,开始暴露其种种矛盾时,有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针对当时已经产生的社会弊病,提出了社会改良的设想。罗伯特·欧文主张建立的“新协和村”,居住人口500~1500人,有公用厨房及幼儿园。住房附近有用机器生产的作坊,村外有耕地及牧场。为了做到自给自足,必需品由本村生产,集中于公公仓库,统一分配。他宣传的这些设想,遭到了当时政府的拒绝。1852年他在美国印第安纳州买下3万英亩土地,带了900名志同道合者去实现“新协和村”。随后还有不少欧文的追随者建立了多个新协和村形式的公社。 花园城市:“花园城市”的思想从萌芽状态起就表现出强烈的政治性、思想性和社会性,也因其历史发展阶段、国家和地区、民族与文化的不同有着不同的时代观念、文化内涵、民族特征以及不同的地域风貌。这一概念最早是在1820年由著名的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1771-1858)提出的。在经历了英、美两国的工业城市的种种弊端,目睹了工业化浪潮对自然的毁坏后,英国著名的规划专家艾比尼泽·霍华德(1830-1928)于1898年提出了“花园城市”的理论,中心思想是使人们能够生活在既有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又有美好的自然环境的新型城市之中。 1898年,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发表了题为区《明天的花园城市》的专著,阐述了"田园城市”的理论,随后也影响了全世界的城市建设,他提出的田园城市,是具有生态理念的社会城市·在实践中常被简单理解为花园城市·就是注重城市园林绿化。我国最早的松江新城主干道设置上百米的绿化带·使建筑掩映在绿化中,成为各地政府学习的榜样。由此各地城市不惜巨资,注重建设公园和道路绿化。使得绿化园林建设成为地方政府政绩工程。花园城市理念和目标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中国新城建设绿化标准和园林美学,但有些人为的形象工程绿地不成体系,徒具形象,却不具备生态优化的价值。 以花园城市为样本建设的最新案例是苏州工业园区。在园区建设十五年来,经过生活检验,暴露出了若干问题:用地强度较低,使得城市空间过于疏远,交通距离略长。由于沿主干道都是绿化带,因为绿化使得街道单调,缺乏人性化。商业集中在邻里中心,导致汽车依赖,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精编版

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5年修订版)

目录 1总则 (1)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 3城乡用地 (3) 4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15) 5建筑间距、退让与高度 (16) 6公共设施 (22) 7道路交通 (27) 8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 (33) 9景观与环境 (44) 10特定区域 (46) 11附则 (47) 附录一:用词说明 (48) 附录二:名词解释 (49) 附录三:计算规则 (51) 附录四:建筑间距和离界距离图示 (61) 附录五:佛山市单一重现期暴雨强度公式 (66)

1总则 1.1为科学编制城市规划,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 化,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据,并结合佛山市城市发展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 1.3在佛山市“1+2+5”组团的城区及其他镇中心区范围内的城市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 作,应按本规定执行,其他区域参照执行。尚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村庄和集镇,可按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村镇的相关规定执行。 1.4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佛山市有关规 定的要求。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2.1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分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规划内容和深度按《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广东省“三规合一” 工作指南》等规定执行。规划编制应采用佛山市统一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图2.1 佛山市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总体规划的编制 2.2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可根据需要先组织编制城市概念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 为15~20年;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3~5年。依据近期建设规划,可编制年度的规 划实施方案,作为城市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的依据。 2.3佛山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域,应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组团分区规划, 对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强度分区和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的配置等做出进 一步的安排。 详细规划的编制 2.4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 制计划。城市新区、旧城改造区、特定区域、近期建设区以及备用土地、拟出让土 地等城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城市重点地区在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先开展相关规划研究。 2.5修建性详细规划应以控制性详细规划所确定的各项控制要求和规划条件为依据进行 编制。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重要街区、重点景观区、广场、公园、重要交通枢 纽用地、城镇主要出入口、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其他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根据顺德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为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含大良街道办、容桂街道办、伦教街道办),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正文中字体如此标识的部分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原《顺德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1995-2010年)》等有关规划与本规划冲突之处,均应以本规划为准。 规划期限 本次佛山市顺德中心城区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远期)为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为2005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规划。 规划指导思想 1. 本规划依据珠江三角洲区域整体协调发展的要求,从构建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广佛都市区的角度出发,注重研究顺德与区域其它城市之间的协调统筹,尤其是顺德中心城区和广州的番禺、南沙以及中山、江门等之间的关系。

2. 本规划从建设、完善大佛山的角度出发,全面贯彻发展和建设多级格局组团城市(即“2+5”组团模式)的理念,特别是要着力将顺德中心城区(即大良容桂组团)打造为大佛山两个百万人口以上的中心城区之一。 3. 本规划从顺德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区域和城市发展的可能性,合理确定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发展空间和发展规模。研究在不同阶段的顺德中心城区动态发展,确定规划远期与近期的城市合理规模和城市形态。 4. 本规划注重经济和产业的变化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树立工业立区的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大力发展第二产业;同时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旅游业等第三产业,合理调整现有中心城区内的各项产业布局,确定合理的城市功能分区和用地布局,为发展各项产业提供支持。做好大良、容桂、伦教现有的空间形态的整合,做到优势互补,整体效益最优。 5. 本规划充分利用顺德中心城区的地理位置和山水环境等自然条件,突出城区特色和风貌,正确处理好城区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关系,融城区于自然环境之中,建造具有优美的人居环境的滨水花园式城市。 规划编制重点 1. 根据大佛山市区划调整和区域综合交通条件的变化,结合珠江三角 洲良好的发展机遇,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城市性质及在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内和大佛山市域内的定位和职能;进一步明确顺德中心城区的大良、容桂、伦教等三街区各自的职能。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实施方 案 《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已于2015年7月13日获国务院正式批复,《总体规划》的批复实施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对于提高我市规划建设水平,增强城市综合功能,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全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积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统筹城乡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总体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批复》(国函〔2015〕109号,下简称《批复》)、《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兰州市总体规划批复的意见》(甘政发〔2015〕8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14〕9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

市之一,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节点城市”的城市性质,坚持走“科学发展、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紧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战略机遇,全力推进“大兰州”建设,发挥省会城市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兰州在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中的龙头作用,以《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工作,努力提高城乡规划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为转变城乡发展模式、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等起到积极的引领协调作用,逐步把兰州建设成为国家向西开放的战略平台,西部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西北地区的科学发展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消费中心和电子商务中心,历史悠久的黄河文化名城,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城市。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形成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城乡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强化城乡规划在城镇功能、环境生态、产业布局上的引导和空间管控作用,加快构建统筹城乡、协调衔接的规划体系。

兰州市第4版城市总体规划

市第4版城市总体规划 (2011年-2020年)草案 前言 是省省会,是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交通、信息中心;也是我国重要的重化工基地和西北地区主要的商贸集散中心;省级历史文化名城。 新时期,市城市发展和建设面临许多新形势、新环境、新问题,现行总体规划已经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需要,需要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所以,住建部于2009年1月发函《关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有关问题的函》(建规函[2009]1号),同意市人民政府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2009年5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市长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及市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为副组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市城乡规划局具体组织总规修编工作。项目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就城市定位、空间、产业、生态、气象、交通、地质、兰白统筹等重大专题聘请北大、清华、中科院、气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专家共同进行研究。2008年10-11月,2009年7-8月,中规院项目组多次来兰进行了现场调查,与40多个单位和部门进行了面

对面座谈,向70多个单位和部门(包括大中型企业)收集了资料,并与八个县区政府及县区各部门分别进行了座谈和资料收集工作。 2009年6月14日,省委书记陆浩及省上四大家领导亲临调研听取了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构想汇报。2009年7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动员大会。2010年3月、4月,中规院项目组先后向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和市上四大家主要领导汇报了《市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战略研究》等各项前期研究成果。2010年8月13日,袁占亭市长专题听取了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汇报。2010年10月中规院项目组向陆武成书记和袁占亭市长汇报了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并就总规纲要初步成果向市上各部门征询意见。2010年11月23日,陆武成书记主持召开四大家联席会专题研究了总体规划纲要初步成果,就市发展目标、城市性质与定位、城市空间结构等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2010年12月12日,总规纲要成果通过市规划局主持召开的纲要成果评审会,充分听取了专家的意见和建议。2010年12月14日,陆武成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四大家联席会议专题审议了四版总规纲要成果,各位领导、各个部门对纲要成果进行了充分讨论。2011年1月7日总规纲要成果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持召开的省规委会审查。2011年1月28日,总规纲要成果通过省人民政府伟平省长主持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审查。2011年3月29日-4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邀请国知名专家召开了市第四版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审查会,原则通过第四版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成果。

佛山市规划

目录 1. 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2. 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3. 交通运输现状 4. 交通运输发展趋势 第三章项目影响区经济现状及发展

5. 项目影响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5.1 佛山市 佛山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腹地,全境位于东经112°23'~113°23'、北纬220°38'~~230°34'之间、佛山东连广州、东莞,南靠中山、江门,北通花都、清远,西接肇庆。距广州、中山、江门、珠海、肇庆、东莞、清远等工商业城市均在50km以内,离澳门、香港也在200km以内。全年日照1800小时左右,无霜期350天以内,年平均降雨量1600~2000mm,年平均气温22. 1℃~S22.2℃。 佛山是历史文化名城,素有“武术之乡”、“田径之乡”、“美食之乡”之称,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北宋元丰年间、集古代陶瓷、木雕、铸造和建筑艺术于一体的“东西民间艺术之宫”—祖庙;有名人南海康有为故居、黄飞鸿狮艺武术馆:有南国园林艺术特点的广东“四大名园”之称的佛山梁园和顺德清晖园;有广东“三大名山”之一的南海西樵山:有南海南国桃园、三水森林公园、高明狩猎场等;佛山秋色艺术、石湾陶瓷、顺德龙舟、南海醒狮等富有地方特色的岭南艺术和水乡风情,令人流连忘返;佛山盲公饼、柱候鸡、酝猪蹄、顺德大良炒牛奶、顶骨鳝,南海里水霸王鸭、西樵大饼,高明合水西瓜、杨梅山桔等风味小吃和土特产叫人回味无穷。 佛山市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属于华南褶皱带一部分。加里东构造层广泛的分布于广州一佛山一九江一线以东,由各种麻岩、石英岩、片岩、浅变质砂岩等构成。海西印之构造层主要分布于广州一佛山一九江一线以北地区,由砂页岩、石灰岩等构成。顺德城区附近由砾岩、砂岩及火山碎屑岩体分布,属燕山构造层。喜马拉雅复杂的构造作用和火山活动,形成以三水盆地为主的断陷盆地和零星分布在西樵山、大珠岗的粗面岩;走马营、王借岗一带的玄武岩以及华涌一带的凝灰岩等。区内主要地质构造大体可分为五组:呈北北东向的三水禾生坑复式向斜;呈北东东向的高明复式向斜;近东西走向的三水断裂、朗石断裂、顺德容奇附近的东西向断裂;呈北东向的罗客断裂、盐步断裂、鹤城一金鸡断裂、雷岗断裂(广一从断裂):呈北西向的三洲一西樵山断裂、炭步一大沥断裂。本区地势大致西北高、东南低。高明皂幕山主峰海拔805m,为市内最高点;三水大朗涡地势低洼,高程一1.7m,为全市最低点;西、北江在三水思贤窖连通,为西北江三角洲的顶点。占全市总面积约2/3的是几经沧海桑田的西、北江三角洲平原及其支流的河谷冲积平原,几乎遍布顺德区和南海区南大部及高明东北部,三角洲自西北向东南推进,形成除零星残丘外均为地势平坦、河涌纵横的冲积平原,海拔多在0.7~2.5m之间,此外,区内星散分布的粗面岩山丘、玄武岩石柱群、石灰岩溶洞、砾岩切割而成的峰林以及因地壳抬升而成5000年前的古海岸线遗迹都构成独特的地貌景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041019151003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背景 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目(2012-2015)》已于2015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一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高达38.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高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二、目标与基本原则 1.远期目标: 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人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近期目标: (1)2016至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

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用地、5.25km2的工业用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3.75km2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2)2016至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片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4)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 (5)完成2-3条成片岭南建筑的风貌街区;借助历史街区的文化符号、内涵和集体记忆,规划引导公共文化综合体建设,促进文化相关和物质空间的有效保护,提升城市形象品质。 三、城市更新规模 本次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在标图建库的基础上,在综合分析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居现状容积率、建筑质量、建设年代、设施水平等因素的背景下,全面梳理了佛山城市更新图斑,总规模约为586KM2,约占现状建设用地比例的41.5%。 其中,已经纳入标图建库的图斑规模约为367.61 KM2,标图建库之外图斑规模约为218.42 KM2。具体详见下表: 佛山市更新对象规模一览表(ha) 图斑类型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市域旧厂房3536.2 13011.7 4389.3 1163 963.1 23063.3 旧厂房旧厂房 299.1 3783.4 3847.1 2310 3558.1 13797.7 (库外) 旧城镇1239.4 2890.1 880.3 1106.9 499.8 6616.6 旧城镇旧城镇 240.6 1829.8 3239.5 552.7 718.1 6580.7 (库外) 旧村居982.4 4347.5 1209.7 211.8 330 7081.4 旧村居旧村居 408.6 376.4 679.4 0 0 1464.3 (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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