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证大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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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公证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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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

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

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概述•台湾公证书在大陆的认证流程是指将从台湾地区颁发的公证书认证为在中国大陆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的过程。

•这一认证流程对于有需要在大陆使用台湾公证书的个人和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流程概览1.提交申请–将需要认证的台湾公证书的原件及其中文翻译件邮寄至中国大陆的认证机构。

2.申请审核–认证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认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

3.缴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认证费用,费用根据公证书的类型和数量而定。

4.认证–在缴费后,认证机构将对公证书进行认证,确认其在台湾地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邮寄–认证完成后,认证机构将认证后的公证书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详细流程1. 提交申请•准备需要认证的台湾公证书的原件及其中文翻译件。

•将原件及翻译件邮寄至中国大陆的认证机构。

•邮寄时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申请审核•认证机构收到申请后,核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发现不符合认证要求的问题,认证机构将联系申请人进行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

•当所有要求材料齐全后,进入下一步。

3. 缴费•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认证费用。

•认证费用根据公证书的类型和数量而定,一般以每份公证书为单位计算。

•缴费后,进入下一步。

4. 认证•认证机构将对公证书进行认证。

•认证的目的是确认公证书在台湾地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其在中国大陆的适用性。

•认证机构可能会与台湾的相关机构进行合作,核实公证书的真实性。

•一旦认证完成,进入下一步。

5. 邮寄•认证完成的公证书将通过快递等方式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申请人需提供准确的邮寄地址,以确保公证书能够安全送达。

•一般情况下,完成所有流程后,申请人将收到认证后的公证书。

注意事项•在办理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时,申请人需保持耐心,因为整个流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申请人在邮寄申请材料前,应确认所需材料的完整性,以免延长办理时间。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会想到国外生活。

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也不乏有外国人想到我们国家来生活。

但国内外的婚姻登记系统是不互通的,为了是保证结婚证能有效使用,到异国后需要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由于很多人都不了解在各国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来看一下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内地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需要哪些公证认证

内地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需要哪些公证认证

内地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院离婚判决的承认和执行需要哪些公证认证虽然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施行的法律与内地不同,属于我国不同的法域;但它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裁判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上,内地与它们分别签订了司法协助性质的协议或安排,并非一概准用对外国法院裁判的承认和执行的规定。

(一)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法院离婚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制度安排1.内地对香港离婚判决的态度虽然内地与香港存在法律制度上的不同,但鉴于内地与香港间的特殊关系,内地与香港间的承认和执行制度并非完全照搬中国与外国间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有关规定。

2006年7月14日,《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在香港签署(以下简称《香港安排》《香港安排》共18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的范围、受理认可和执行申请的管辖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必须具备的条件等。

不过,根据规定,《香港安排》的适用需要当事人达成“书面管辖协议”,而且仅适用于内地和香港法院就“民商事合同”争议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判决,不包括实际履行判决和禁令的认可和执行。

而且,《香港安排》第3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本条所称‘特定法律关系,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合同,不包括雇佣合同以及自然人因个人消费、家庭事宜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而作为协议一方的合同。

”可见,《香港安排》对承认和执行香港地方法院婚姻家庭类判决的作用不是很大。

2.对于香港法院做出的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方面,内地主要采用的是司法解释个案解决的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我国公民周芳洲向我国法院申请承认香港地方法院离婚判决效力,我国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作如下批复:“我国公民周芳洲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承认香港地方法院关于解除英国籍人卓见与其婚姻关系的离婚判决的效力,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理后经审查,如该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裁定承认其法律效力…虽然该批复给出了审查的标准;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文件要想在大陆有效使用,必须在台湾进行公证,但需要将在台湾办理公证书副本送至海基会,海基会盖章确认后将公证书副本送达至国家公证员协会或大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做比对认证。

当事人持公证书正本至大陆相关公证员协会,由此公证员协会向商标局出具一份公证书正、副本一致的函后,工商局将承认其法律效力。

台湾公证流程台湾公司文件,要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

首先,将需要公证的材料给予台湾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然后将公证书正本交至使用该公证材料所在地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公证员协会,请求转递和认证,公证书副本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再转递至上述受公证书正本的公证员协会,相互进行对比,确认真实性并进行查验,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官方认可的法定形式。

在台湾办理公认证事项,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如负责人亲自办理,应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公司证照及公司印章;如负责人不亲自到场,应提交给代办人的授权书及六个月内之公司印鉴证书。

此外,虽有授权,但如公证人认为必要,仍得要求本人到场。

在大陆地区公证员协会办理公证文件的转递手续时,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的,提供介绍信,另外提供公证书正本原件,并说明转递文书的使用部门、使用目的。

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成立于1990年月11月2日,是台湾当局处理两岸关系的“中介团体”,通过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立法院负责,同时接受台湾国民大会监督。

主要工作是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

地址:台北市105民生东路二段一五六七楼电话:02-2718-7373传真:02-2514-9962-4EMail: service@.tw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主要工作是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接受大陆有关方面委托,与台湾有关部门和授权团体、人士商谈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有关问题,并签订协议性文件。

内地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立案材料公证认证的说明

内地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立案材料公证认证的说明

内地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立案材料公证认证的说明第一篇:内地法院关于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立案材料公证认证的说明/gzrzxgzl/1222.html第二篇: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诉讼中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认证(写写帮整理)/cjwt/1512.html第三篇:上海高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的通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上海法院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的通知为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的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0)民四他字第78号《关于授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辖区十六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批复》以及(2010)民四他字第80号《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上海市所辖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请示的批复》的精神,现就调整上海法院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管辖,通知如下:一、上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8亿元以下(含本数)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其他十六家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但下列根据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以及宜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除外:(1)申请撤销、执行涉外仲裁裁决的案件;(2)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外国(港澳台)仲裁裁决的案件;(3)审查有关涉外、涉港澳台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4)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外国(港澳台)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案件;(5)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解散的案件;(6)与证券交易所监管职能相关的案件;(7)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职能相关的案件;(8)期货纠纷案件;(9)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10)新类型证券纠纷案件(包括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以及内幕交易等);(11)信用证纠纷案件;(12)其它影响重大、宜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

台湾文书公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加签及驻港领馆认证

台湾文书公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加签及驻港领馆认证

台湾文书公证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香港)加
签及驻港领馆认证
台湾文书拿到台湾之外去使用时,根据使用国的要求需要办理这些国家使领馆的认证,但是很多国家在台湾是没有外交机构的,那么领事认证如何办理?
这个问题是很多台湾文书海外使用时遇到的问题,目前的解决办法是拿到这些国家驻香港领事馆去办理认证。

办理流程要经过台湾公证处,香港高院和该国驻港领事馆认证。

以下是一个案例。

一家台湾公司申请泰国商标,找了当地一家商标代理代为申请,他们需要一份授权书,由台湾公司来出具的,并要求办理泰国驻当地的使馆认证,泰国在台湾根本就没有使馆,怎么办理这份授权书公证认证。

这份授权书可以办理泰国驻香港领馆的认证。

1、先由台湾公证处办理授权书的公证
2、香港国际公证人对公证后的复印件进行认证、高院
加签:
3、泰国驻香港领馆认证
领馆认证时,他们要求提供台湾公司的注册证书原件、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原件、章程原件、一份授权书原件。

来源于/html/xggz/3638.html。

台湾证据材料的公证和认证

台湾证据材料的公证和认证

台湾证据材料、文件在大陆使用的公认证办理事项此博文包含图片(2012-01-04 18:42:41)转载▼标签:公证认证公认证台湾海基会海协会涉外分类:相关资料在台湾形成的证据、证明材料、文件,要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首先,需要公认证的文件交由台湾公证机构公证,出具公证书。

然后公证书正本交至使用该证据材料所在地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公证员协会,请求进行转递和认证。

公证书副本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再转递至上述收受公证书正本的公证员协会,相互进行对比,确认真实性并进行认证,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官方认可的法定形式。

在台湾办理公认证事项,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如负责人亲自办理,应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公司证照及公司印章;如负责人不亲自到场,应提交给代办人的授权书及六个月内之公司印鉴证书。

此外,虽有授权,但如公证人认为必要,仍得要求本人到场。

在大陆地区公证员协会办理公证文件的转递手续时,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的,提供介绍信,另外提供公证书正本原件,并说明转递文书的使用部门、使用目的。

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成立于1990年月11月2日,是台湾当局处理两岸关系的“中介团体”,通过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立法院负责,同时接受台湾国民大会监督。

主要工作是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

地址:台北市105民生东路三段一五六号十七楼电话:02-2718-7373传真:02-2514-9962-4EMail:******************.org.tw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主要工作是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接受大陆有关方面委托,与台湾有关部门和授权团体、人士商谈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有关问题,并签订协议性文件。

台湾公司在中国大陆起诉所需主体资格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公证

台湾公司在中国大陆起诉所需主体资格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公证

香港公司在中国内地法院起诉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公证香港公司在大陆法院办理起诉的越来越多,而在起诉之前必须办理香港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以下将详细说明。

香港公司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其诉讼文件的制作亦有其特殊的要求。

本文就目前香港公司在国内进行事诉讼方面的一些实际操作进行介绍。

一、关于公司诉讼主体文件的准备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另外,根据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以上文件准备好后,需要将前述文件一并送交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相关的律师名单司法部每年均有公告)进行公证再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前述文件只有在履行了这两个手续后方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

台湾人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记录公证认证

台湾人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记录公证认证

台湾人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记录公证认证台湾人结婚证出生证无犯罪记录公证认证。

随着台胞在大陆工作生活学习的越来越多,涉及到的相关台湾人公证认证也越来越多。

涉台公证具有下列特点:1、适用法律上应坚持适用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2、办理程序上比照涉港、澳公证办理,但也有些特殊规定;例如办理涉台公证的公证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局)指定;再如发往台湾地区的公证文书要上报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审核;3、台湾当事人在台湾所做的意思表示、提供的有关材料,应经台湾地区公证机关公证。

大陆的公证机关在审核的基础上可以采证;4、办证时实行三优先原则,即优先受理、优先调查、优先服务;5、对反对中国共产党、反社会主义、分裂祖国等反动内容的材料,公证机关将拒绝公证或拒绝采证;6、回大陆的台胞申办公证的,由其原籍或临时户口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指定的公证处管辖。

涉台公证的有关规定根据海协会和海基会达成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以及后来达成的补充协议的规定,通过中国公证员协会、各省公证员协会与海基会相互寄送下列种类的公证书副本:1、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委托公证书以及根据案情需要办理的出生、死亡、婚姻筹公证书;2、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学历、委托书公证书;3、用于大陆居民赴台湾定居,或台湾居民赴大陆定居的亲属关系、婚姻、出生等公证书;4、用于减免所得税而办理的抚养、亲属关系公证证明,包括亲属关系、谋生能力、病残、成年在学、缴纳保险费或医药费公证书;5、财产权利证明公证书,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权利和专利著作权、商标等无形财产权,以及企业的资格、资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的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书等;6、病历、税务、经历、专业证书等。

涉台公证所需的资料:(一)申办台胞在大陆的结婚公证1、台胞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公民身份证等;2、大陆婚姻机关签发的结婚证及复印件;3、台胞夫妻双方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各4张;4、如需委托他人办理,则受托人应出具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一、香港公证认证流程。

咱先来说说香港这边的公证认证哈。

在香港呢,公证是由香港的公证人来做的。

这个公证人啊,就像是一个很靠谱的中间人。

你得先找到合适的公证人,一般可以通过律师行或者专门的公证机构去找。

比如说你要公证一些个人的身份文件,像身份证啊、护照啥的,或者是一些商业文件,像公司注册证书之类的。

你把这些文件拿给公证人,公证人会仔细检查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这就像是他在给你的文件做一个超级严格的“体检”。

公证人检查完之后呢,就会出具公证文书。

但是这还没完哦,这个公证文书还需要拿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这一步就像是给你的公证文书盖个“官方认可”的大章,这样内地这边才会承认这个公证文书的效力呢。

这整个过程啊,就像是一个很有趣的过关游戏,每一关都很重要,少了哪一步都不行。

二、澳门公证认证流程。

再聊聊澳门的公证认证哈。

在澳门,公证是由公证员来负责的。

你要是有文件需要公证,就去找公证员。

澳门的公证员分布在不同的地方,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去选择。

公证员会对你的文件进行审核,这个审核过程也是很细致的。

比如说你要公证一份房产相关的文件,公证员可能会要求你提供各种相关的证明材料,像购房合同啊,房产登记证明之类的。

他要确保这个文件的来龙去脉都很清楚。

公证完成之后呢,澳门的公证文书是需要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公证署或者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认证的。

这个认证就像是给你的公证文书又加了一层“保护罩”,让它的效力更有保障。

而且啊,澳门的公证认证程序也是很人性化的,他们会尽量为你提供方便,不会让你跑来跑去办很多复杂的手续。

三、台湾公证认证流程。

最后来说说台湾的公证认证情况啦。

在台湾,公证是由民间的公证人或者法院公证处来做的。

如果是比较简单的个人事务的文件公证,像学历证明之类的,你可以找民间的公证人。

他们一般都很热情,会耐心地给你解释公证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当你把文件交给公证人或者法院公证处公证完之后呢,这个公证文书还需要经过台湾海基会的验证。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

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
哎呀呀,今天咱就来唠唠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这档子事儿。

就说我有个朋友吧,他要去香港处理点事儿,那可真是把他给愁坏了。

他一开始啥都不懂啊,就知道闷着头瞎搞。

先是到处打听这个流程是咋样的,结果每个人说的都不太一样,把他弄得晕头转向的。

然后呢,他就开始准备各种材料,那叫一个手忙脚乱。

一会儿找这个证件,一会儿又找不到那个文件了,急得他满头大汗。

好不容易把材料准备得差不多了,又开始纠结要去哪个部门办理。

他就这么兜兜转转,一会儿跑这儿,一会儿跑那儿,累得够呛。

后来才慢慢搞清楚,原来要先去这个地方公证,公证完了还得去另一个地方认证,这一套流程下来,可把他给折腾得够呛。

等他终于把这些都弄好了,感觉自己都瘦了一圈。

他就感慨啊,这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可真是不简单,要是能有人提前给他好好讲讲就好了。

所以啊,大家要是遇到港澳台公证认证的事儿,可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流程,别像我朋友似的,走那么多冤枉路。

把该准备的准备好,一步一步按流程来,这样就能省好多事儿呢!这就是我对港澳台公证认证流程的一点小观察和体会啦,希望能对大家有点帮助哟!嘿嘿!。

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一)

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一)

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一)台湾公证书大陆认证流程概述在台湾办理公证的人员,如有需要在大陆使用的情况,需要进行公证书的大陆认证。

下面将详细介绍台湾公证书在大陆认证的流程。

流程一:公证书准备1.确保你已经取得了台湾的公证书。

2.根据要求,准备好需要认证的公证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流程二:公证书翻译(如有需要)1.如果公证书是使用台湾的语言(如中文)书写的,需要先进行翻译。

2.可以选择在台湾找专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或者选择在大陆找专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流程三:认证申请1.将公证书的原件、翻译件(如有)以及复印件等相关文件准备好。

2.根据认证要求,填写认证申请表格,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

3.将申请材料提交到指定的认证机构或部门。

流程四:缴费1.在提交申请的同时,需要缴纳认证费用。

2.缴费方式根据不同的认证机构或部门可能有所不同,请注意查看相关要求。

流程五:审批及领取认证书1.认证机构或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

2.审批通过后,可以前往认证机构或部门领取认证书。

流程六:证书认证1.在领取认证书后,如果需要进一步认证,可以将认证书提交给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认证。

2.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在大陆的外交部、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进行认证。

总结通过以上流程,可以完成台湾公证书在大陆的认证,使其在大陆具有法律效力。

在办理认证过程中,请根据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提交给认证机构或部门。

祝您办理顺利!流程七:认证结果确认1.在完成认证过程后,需要核对认证结果。

2.仔细检查认证书上的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3.如果发现认证结果有误,可以向认证机构或部门提出申诉或更正请求。

流程八:认证书的使用1.在确认认证结果无误后,可以根据需要使用公证书。

2.根据不同的情况,公证书可能需要在大陆的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进行使用。

流程九:公证书有效期延续1.如果公证书的有效期将至,但仍然需要在大陆使用,可以申请延续公证书的有效期。

2.根据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给认证机构或部门。

海峡两岸公证制度之比较

海峡两岸公证制度之比较

海峡两岸公证制度之比较
海峡两岸指的是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关系。

公证制度是两岸在民事、商事领域进行法律认证和证明的一种制度。

下面是海峡两岸公证制度之比较:
1. 机构设置:在台湾地区,公证机构由台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管理,设有公证处和公证人。

在中国大陆,公证机构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设有公证处和公证人。

2. 法律法规:台湾地区的公证制度主要依据《公证法》进行管理。

中国大陆的公证制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进行管理。

3. 授权机关:在台湾地区,公证人由台湾地区司法行政部门授权。

在中国大陆,公证人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授权。

4. 公证范围:两岸公证制度的公证范围基本相同,包括民事、商事和行政等领域的公证。

5. 目的和效力:两岸公证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证明事实真实性和法律效力。

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证明事实真实性和约束力的效果。

6. 司法互认:在司法互认方面,台湾地区的公证书在中国大陆的司法程序中需要经过司法审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而中国大陆的公证书在台湾地区的司法程序中一般不受承认。

总体来说,海峡两岸的公证制度在机构设置、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在公证范围、目的和效力等方面基本相似。

尽管存在司法互认上的限制,但公证制度为两岸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法律认证和证明手段。

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

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

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公布日期】1993.04.29•【文号】司发[1993]006号•【施行日期】1993.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实施办法(1993年4月29日司发[1993]006号)第一条为履行《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凡与海峡交流基金会(以下简称海基会)联系寄送公证书副本和查证公证书,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公证员协会筹备组,以下同)进行,任何个人、公证处或省以下公证员协会不得向海基会寄送公证书副本或答复查证事项。

各公证员协会应有专人负责登记、寄收公证书副本、答复查证函,结算费用和统计分析资料等工作。

第三条根据协议的约定,应寄送的公证书副本包括:1、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委托公证书,以及根据案情需要办理的出生、死亡、婚姻等公证书;2、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学历、委托书公证书;3、用于大陆居民赴台湾定居,或台湾居民赴大陆定居的亲属关系、婚姻、出生等公证书;4、用于减免所得税而办理的扶养亲属公证证明,包括亲属关系、谋生能力、病残、成年在学公证书、缴纳保险费或缴纳医药费公证书;5、财产权利证明公证书,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公证证明,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等有形财产和专利、著作、商标等无形财产权。

第四条发往台湾属于协议约定相互寄送副本范围的公证书应办理一份副本(该副本须使用公证专用水印纸,无需粘贴公证书封面和封底,不需加盖副本章),由经办公证处在送达公证书的同日将副本迳寄省(区、市)公证员协会。

公证员协会在收到公证书副本后,应登记并在三日内寄往海峡交流基金会法律服务处。

第五条各公证员协会收到海基会寄来的在大陆使用的公证书副本,应进行登记并根据公证书用途转寄公证书使用部门。

第六条海基会的查证函寄到中国公证员协会的,中国公证员协会应当在3日内转出证的公证处,同时抄送公证处所在的省(区、市)公证员协会。

对港澳民政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中国如何认证有效

对港澳民政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中国如何认证有效

对港澳民政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中国如何认证有效对港澳民政机关出具的公证书中国如何认证有效?随着港澳地区和内地在人文经贸等领域的交流越来越深入,港澳地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文书如港澳结婚证、出生证、离婚证、单身证明等文件,在内地使用的频率也就越来越多,这时必须首先办理好公证及加章转递手续,方可在内地被认可和有效使用。

港澳文书在国内使用的越来越多,为了保证港澳文件在内地有效使用,确保证真实可靠性,中国司法部建立中国委托公证人制度,对于港澳文件办理委托公证和加章转递手续。

根据中国司法部规定,澳门实施的是与香港一致的“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制度,也是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文书,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在内地使用。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在香港和澳门的窗口单位,是在香港和澳门登记注册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

公司选派了内地中国公证员和中国律师常驻香港澳门,为香港澳门地区当事人提供中国法律服务。

办理港澳文件公证的背景为解决香港、澳门居民回内地处理民事、经济法律事务所需公证证明问题,从1981 年开始,司法部经商中央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即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部分香港、澳门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负责出具有关公证文书,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后,送回内地使用。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该项制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人民法院和内地其他机关处理涉港案件提供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为什么要办理港澳文件公证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关于港澳文件规定如下:在办理涉港案件中,对于发生在香港/澳门地区的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均应要求当事人提交上述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审核加章转递的公证证明;对委托公证人以外的其他机构、人员出具的或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应视为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所涉及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台湾省居民为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办理公证事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台湾省居民为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办理公证事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台湾省居民为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办理公证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外交部•【公布日期】1985.04.15•【文号】[85]领四字第030号•【施行日期】1985.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证正文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台湾省居民为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办理公证事(1985年4月15日[85]领四字第030号)近年来,常有台湾省居民及其在国外亲属向我驻外使领馆探询关于办理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公证事,经商司法部公证律师司,答复如下:台湾省居民在台湾办理的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的公证书,我原则上可视作依据。

受让人、受赠人和受托人可凭此公证书及房产契证原件(受托代管房产可用影印件)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办房产过户和代管手续。

转让人、赠与人和委托人若不在台湾办理上述公证证明,但能到香港,可凭房产契证原件和影印件,向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八位律师(注)之一申办公证;如到与我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可凭房产契证原件或影印件,向我驻该国使领馆申办公证。

转让、赠与房产必须按法律程序办理,产权无争议。

对于委托亲友代管大陆房产的台湾省居民,如不能亲自在上述地方办理委托书公证,可写委托书,通过国外亲友向我有关驻外使领馆申办,由亲友声明该委托书系委托人亲笔,我驻外使领馆证明该亲友的签字属实。

受托人凭该公证证明及房产契证原件或影印件,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申办代管房产手续。

台湾省居民办理转让、赠与及委托代管大陆房产公证事,是一个新问题,情况比较复杂,各馆遇有此类公证,如无把握或情况特殊,可报国内商处。

如以后有新规定,按新规定办理。

注:现为237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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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公证大陆认证
台湾公证大陆认证。

在台湾形成的证据、证明材料、文件,要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认证。

首先,需要公认证的文件交由台湾公证机构公证,出具公证书。

然后公证书正本交至使用该证据材料所在地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公证员协会,请求进行转递和认证。

公证书副本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再转递至上述收受公证书正本的公证员协会,相互进行对比,确认真实性并进行认证,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官方认可的法定形式。

一、涉台公证中海基会验证程序介绍
当事人在办理涉台公证时,公证书都需要通过海基会的查证手续,许多当事人只知道有这个程序,但是并不完全了解,在此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其中的各项规
定。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七条规定:在大陆地区制作之文书,经行政院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验证者,推定为真正。

所以当事人在大陆地区制作的文书,为了辨明真伪,台湾地区要求必须先在大陆当地涉台公证处办理公证,并经海基会验证后,再据以办理相关事宜。

可向海基会申请验证的大陆公证书的类型,根据海基会与大陆方面所签署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之规定,双方互相寄送公证书副本以供核对之范围,包括涉及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学历、定居、扶养亲属、财产权利证明、税务、病历、经历以及专业证明等14种。

涉台公证必须在大陆地区具有涉台资格的公证处办理。

公证书制作好之后,核发公证书的公证处会将公证书副本通过中国公证协会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寄到海基会,因此需要适当的工作时间。

邮寄分为快件和慢件,当事人可以根据事情缓急选择相应的邮寄方式。

海基会如何进行文书验证?海基会验证的方式是将当事人提交的申请验证的公证书正本与大陆公证(员)协会寄交海基会的同字号公证书副本核对,如果两者相符且内容无矛盾、无违反法令强制规定或公序良俗,且无待查证之疑点的,即发给当事人证明。

海基会的验证时间,如果当事人提出验证申请时,大陆的公证书副本已经寄交到海基会,海基会依马上办理原则,原则上于一小时内完成验证手续。

如果海基会尚未接到大陆寄来的公证书副本,则将于副本到达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证,再以电话通知当事人领件或者挂号寄还给当事人。

二、大陆公证协会对台湾相关公证的验证程序
为预防假公证书和错误、无效的公证书被合法使用,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台湾“海基会”),于1993年就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事宜达成相关协议。

如何辨别在大陆使用的台湾地区公证书的真伪?
首先,台湾同胞需要在台湾对相关事项通过台湾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完之后由台湾海基会将公证书副本邮寄给大陆的省公证协会进行查证,省公证协会的工作人员主要通过审核签字、盖章、防伪码、正文等,看台湾同胞所持的公证书正本和由台湾海基会邮寄给省公证协会的公证书副本是否一致,若一致,即完成验证程序。

若不一致,就要由省公证协会与台湾海基会进行发函,征询相关意见。

来源于/html/zlzx/8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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