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
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
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正文:---------------------------------------------------------------------------------------------------------------------------------------------------- 南京市社会福利企业管理若干规定(1991年9月5日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福利企业的管理,促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解决残疾人的就业问题,根据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乡镇福利企业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由民政部门、街道、居民委员会、乡(镇)、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的社会福利企业(以下统称社会福利企业),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社会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其残疾标准按民政部、劳动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社会福利企业招用残疾职工的暂行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社会福利企业招工时,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安置扶贫对象及其子女。
第四条市、区、县民政部门是社会福利企业的主管部门,应履行《暂行办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第五条设立集体所有制社会福利企业,由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和民政部门申请,民政部门出具批准文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给营业执照。
市民政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文件,按《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审核。
符合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方可享受社会福利企业的优惠待遇。
设立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社会福利企业,由民政部门初审,报市计委审批后,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发给营业执照和《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第六条社会福利企业中的非生产人员,不得超过职工总数的22%。
第七条社会福利企业享有《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权利,同时应严格履行《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义务。
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
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1目录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有关南京老年人口的数据和资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南京老年人居住养老的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部分:南京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现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南京市老年人口与福利机构床位的供求比例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南京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机构性质与运营方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政府对南京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扶持及优惠政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南京养老机构规模、设施及区位分布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南京养老机构入住条件、服务内容及等级收费标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部分、南京市各养老机构的供求状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部分、入住老人的基本特征及需求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部分、南京养老机构个案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部分、养老机构市场的机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南京市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前言◆调研时间: 5月19日~6月1日◆信息来源:主要来自于南京市(区)民政局福利处、老龄委办公室、中华慈善基金等处;南京工大老年住宅课题研究组以及相关媒体;南京市各养老机构、老人及老人家属。
◆调研对象南京市177家养老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福利院、干休所、老干中心、护理院、养老院、敬老院;◆调研内容养老机构出身性质、隶属部门、入住及享受服务的条件、出租出售价格、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基础设施状况、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及运营后的政府态度、机构工作人员状况、养老机构的需求状况、与保险之间的关系、养老人员及家属的满意度。
(精选)老年效劳机构一览表
谊善托老所
松山小区10号楼
王莉文
9
天缘老年公寓
松山小区B2栋
彭守民
10
轩辕托老所
南新街254号
汪明生
11
太平公园老年服务
东直路368号
刘淑梅
12
幸福老年公寓
红旗老区87栋
王帼
13
福康老年公寓
天木小区5号楼
石玉珍
14
蒙福老年助养所
红旗小区90号楼
盛
15
崇健老年公寓
桦树家园1号
高崇
16
吉祥老年公寓
民主乡民富村
70
香坊区林凤老年公寓
成高子镇曲坊村
李凤顺
71
香坊区福星阁老年公寓
香坊区横道街43号
王春杰
72
香坊区幸福爱心老年公寓
幸福镇新香坊村
金顺节
73
香坊区鑫龙老年公寓
成高子镇和平村
韩金良
74
香坊区恩惠朝鲜族老年公寓
成高子镇红鲜村
韩惠京
75
香坊区温心养老所
成高子镇新成村东风组
杨英淑
76
香坊区香兰朝鲜族老年公寓
老年效劳机构一览表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1
祥源老年公寓
太古街345号
陈祥顺
2
滨江星光老年公寓
大方里207栋4号
于展才
3
夕阳红老年公寓
宏图街268号
潘丽
4
鸿福老年公寓
宏伟路69号
孟良君
5
康乐老年公寓
北十二道街128号
曹发义
6
南京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南京市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公告
(第二批)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1.08.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8.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公告(第二批)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和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宁民法〔2021〕35号),我局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2020年度年检工作,现对第二批622家社会组织检查结论予以公告,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76家:122家合格,48家基本合格,6家不合格;社会团体441家:416家合格,23家基本合格,2家不合格;基金会5家:5家合格。
凡公告的社会组织,请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南京市民政局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21、A222)加盖年检印鉴。
附件: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名单(第二批)
南京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附件
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结论名单(第二批)。
南京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单位简介
附件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简介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收养儿童的服务和孤残儿童的救治工作,地址位于南京市后宰门东村80号。
该院创建于1951年,占地面积约2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经过五十多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集保育、教育、医疗、康复、寄养、送养、科研、培训等八位一体的综合性儿童福利机构。
长期以来,该院始终把为孤残儿童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中心工作,坚持“以保教为基础,医疗为保障,康复为特色,特教为辅助,输送为目的”的办院方向,努力提高收养儿童的“生存能力、生存质量、生存价值和生存意义”。
2003年,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国际认证,使院内的管理及孤残儿童的养育工作更加科学规范;2004年,院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被江苏省民政厅确定为“明天计划”手术康复定点医院;2008年被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授予“十佳”儿童福利机构。
多年来,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一直关心和支持该院的建设,收养儿童的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康复治疗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单位建设不断加强。
1993年,该院被江苏省评定为“省一级福利院”;1994年被国家民政部评定为“国家二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历年来均被省、市命名为“文明单位”和“全国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等荣誉称号。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高淳分部简介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高淳分部位于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
总用地面积为1万余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92平方米,设定床位400张。
已于2011年11月底竣工,2012年1月正式开办。
分部现收养孤儿100名,主要功能是收治5岁以上无家可归、无人抚养、无依无靠的未成年人,其中大部分为中度以上残疾孤儿。
该院利用科学知识和技能维护孤残儿童基本权益,帮助孤儿适应社会,促进他们自身发展,并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发挥政府兜底作用,为那些无法回归社会的大龄孤残孩子提供供养、医疗、康复、特教服务。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的公告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21.09.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9.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
正文
关于“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名单的公告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1〕72号),经研究,拟推荐南京市慈善总会(1999年7月14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20100511159048H,法定代表人:曲征宇)参评“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按要求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结果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邮寄以邮戳为准)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83635683)书面反映。
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
单位反映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应署真实姓名。
特此公告。
南京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3日。
各区基本情况表公示
√ 1460 √ 742 121 199 410 83 60 214 141 50 35 60 39 75 60 62 310 91 245 160 47 58 115 248 寓 玄武区鸿福老年公寓 南京宁康老年康复护理院 南京市快乐谷养老院 玄武区锁金社区老年照料中心 秦淮区光华园老年公寓 秦淮区五老村老年公寓 秦淮区瑞金路真美好老人公寓 秦淮区钓鱼巷老年公寓 秦淮区瑞金路美林老年公寓 南京市月牙湖老年公寓 秦淮区邮友老年康复中心 秦淮区颐年老人康复中心 秦淮区礼拜寺巷老年公寓 秦淮区常青树老年公寓 秦淮区温馨老年康复中心 秦淮区正阳老年护养院 秦淮区雅禾老年公寓 秦淮区欢乐时光老年公寓 秦淮区夫子庙老年公寓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 107 90 48 120 235 96 100 280 175 100 80 200 280 30 √ √ 105 281 211 30 √ 589 80 100 √ √ 870 120 100 42 32 √ √ √ 241 180 70 76 45 42 √ 16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 在
√
浦口区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江宁区
√ √ √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22•【字号】宁政办发[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政办发(2010)7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南京市民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设立市民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社会民政事务管理的责任。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的职责。
(三)取消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建房和管理职责。
(四)有关组织指导涉外婚姻、收养登记管理的职责上交省民政厅。
(五)取消研究提出我市社团会费标准的职责。
(六)增加促进社会工作发展,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职责。
(七)增加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和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职责。
(八)强化民生职责,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保障工作。
(九)加强社会救助、救灾,统筹城乡社会救助、救灾体系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指导和推进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责任。
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民政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的责任,负责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优待抚恤政策,拟定市优待抚恤政策、标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由民政部门管理的伤残人员伤残抚恤管理的责任,负责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05•【字号】宁政办发[2011]116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委、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司法局拟定的《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九月五日南京市孤儿保障实施细则(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2011年8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国办发﹝2010﹞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6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苏民福﹝2011﹞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障对象第二条孤儿保障的对象是指南京市户籍、未满18周岁、失去父母或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孤儿),包括以下人员:(一)福利机构内集中养育的孤儿或弃婴;(二)社会散居孤儿;(三)暂时查找不到家庭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暂时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四)因父母服刑或其他原因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五)父母受艾滋病影响、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
第三章最低养育标准第三条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为机构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分散供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第四条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拟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建立增长机制。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南京市属社会组织未完成2020年检工作名单公告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南京市属社会组织未完成2020年检工作名单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7.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南京市属社会组织未完成2020年检工作名单公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21年3月12日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0年度检查、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宁民法〔2021〕35号),市属社会组织应当于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年检材料,接受监督管理。
我局通过局官网、QQ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发布年检通知。
截至7月13日,除去已完成注销登记、已被撤销和应被撤销登记的组织外,有75家(名单见附件,其中46家未完成,29家未填报)市属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完成年检工作。
依据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未完成年检工作的社会组织给予“不合格”结论,并视情况予以处理或依法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
请正在年检、注销或者拟注销的社会组织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在年检结论正式公告前完成年检或注销手续的,不纳入未参检名单。
请附件内的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办理,请各业务主管单位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
务必于2021年8月15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办事系统”完成年检工作,网址: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om/login/login.jsp,届时年检系统将自动关闭。
社会组织年检联系人:联系电话:************,173****7257(社会团体),177****0485(民办非企业单位)。
市属社会团体交流群QQ:891587665、439834725、436022506。
市属民办非企业单位交流群QQ:487594579、399158404。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通知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布部门】南京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1987.04.07
【实施日期】1987.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保护和
扶持社会福利企业的通知
(1987年4月7日)
举办社会福利生产,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残疾人生活出路的主要办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保护和扶持福利生产的通知》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等十个委厅办局《关于加强民政工作的几点意见》,进一步提高福利生产的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现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作如下通知。
一、社会福利企业是一种特殊的企业,必须进一步采取特殊的扶持和保护政策。
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福利企业的领导,完善对民政福利企业的管理系统,协助企业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困难,提高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尽力为残疾人创造良好的就业条
件。
二、市各综合部门,对民政部门直接举办的福利企业的主要产品、名优产品、新产品,要尽量纳入计划;对已纳入指令性计划的产品,在原材料的计划供应和产品的销售上要切实给以保证。
对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产品也要在产供销方面积极给以支持。
三、福利生产的。
南京市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
南京市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目录2前言3第一部分:有关南京老年人口的数据和资料5第二部分:南京老年人居住养老的现状8第三部分:南京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现状8第一节南京市老年人口与福利机构床位的供求比例10第二节、南京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机构性质与运营方式12第三节、政府对南京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扶持及优惠政策15第四节、南京养老机构规模、设施及区位分布概述20第五节、南京养老机构入住条件、服务内容及等级收费标准30第四部分、南京市各养老机构的供求状况31第五部分、入住老人的基本特征及需求分析33第六部分、南京养老机构个案分析42第七部分、养老机构市场的机遇南京市养老机构市场调查报告前言调研时间:2005年5月19日~6月1日信息来源:主要来自于南京市(区)民政局福利处、老龄委办公室、中华慈善基金等处;南京工大老年住宅课题研究组以及相关媒体;南京市各养老机构、老人及老人家属。
调研对象南京市177家养老机构:老年社区、老年公寓、托老所、养老院、福利院、干休所、老干中心、护理院、养老院、敬老院;调研内容养老机构出身性质、隶属部门、入住及享受服务的条件、出租出售价格、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基础设施状况、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及运营后的政府态度、机构工作人员状况、养老机构的需求状况、与保险之间的关系、养老人员及家属的满意度。
样本容量民政、老龄委等政府机构不少于5个养老、托老机构不少于10个被访管理人员不少于20个被访老人、家属不少于50个第一部分:有关南京老年人口的数据和资料江苏省早在1986年就进入老龄社会,是我国第一个进入老年型的省份。
全省现有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066万,占省人口总数的14.3%,并以超过3%的速度逐年递增,呈现出老龄人口绝对数量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程度高等特点。
据预测,到2030年,江苏省人口老龄化水平将达到顶峰,老年人口增加到2000万左右,约占全省总人口数的25%。
截止2003年底,南京全市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804164人,占总人口的13.85%。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上海羿晟医疗科技 护理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有限公司
18.5
2022-10-10
TOP2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医疗设 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沃中(重庆)医疗科 技有限公司
9.4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6-20
(5)监控设备(1)
¥52088.70
同比增长:3980.5%
平均金额(万元)
¥3720.62
同比增长:3106.1%
平均节支率
11.2%
同比增长:53.4%
*平均节支率是指,项目节支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节支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康怡楼 江苏蒙建建设有限 周边广场及道路改造工程成交公 公司
60.4
告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3-08-09
(8)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1)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2023 南 京 优 格 环 保 科 技 年度污水处理系统运维管理服务 有限公司
南京市点将台社会福利院 2023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南京天正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99.9 299.9
2023-02-06 2023-01-05
(3)餐饮业(2)
重点项目
备注1本表所指医生护士是指依法获得执业资格
南京市社会福利机构调查统计表填表说明1、本次调查中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国家、集体和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为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各类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包括各类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
2、本次调查中机构性质中的投资性质以占投资总额多数的主体为准。
属性为政府的通常是指区、县及以上政府,以财政投资为主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集体的通常是指街道和镇以集体经济集中供养“三无”“五保”对象为主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社会的是指除以上两类之外,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的社会福利机构。
涉外投资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福利机构的属性认定为社会。
运营方式为政府的是指由政府直接派员管理的类型;为集体的是指由街道、镇管理的类型;为社会的是指由各类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管理的类型。
3、本次调查中“三无”、“五保”对象是指符合有关政策,由政府财政或集体经济承担费用,福利机构提供服务的特定对象;其他入住人员包括单位寄养、亲属寄养和个人自愿入住的人员。
4、投资总额应包括:征地拆迁、建筑安装、设备购置、房屋租赁、员工培训等费用。
5、本次调查中医生、护士、其他医技等人员均指依法获得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护工(护理人员)是指协助医生、护士从事医疗生活护理和服务的人员;工勤人员是指从事门卫、厨师、保洁等后勤服务的人员。
6、表一中福利机构字号是指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字号;民非字号是指民办非企业证书字号;收费字号是指收费许可证字号。
如未取得以上证书,请注明尚未取得。
7、表一、二中所列收费项目,均以月为单位。
8、表二中入住时间为初次入住时间。
9、表二、四中户籍地址,本市的填写为市区(县),如南京玄武;市外的填写为省市(县),如安徽全椒。
10、表四中加入时间为进入当前福利机构开始工作的时间。
从事岗位分为管理人员、医生、护士、其他医技人员(含药剂师、营养师、物理治疗师等)、护工、工勤人员。
有否协议中的协议是指从业人员与福利机构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栖霞区民养老院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福利机构名称 真美好老年公寓(绿茵园) 真美好老年公寓(吉祥园) 真美好老年公寓(尧化园) 真美好老年公寓(红山园) 南京悦园老年公寓 南京爱心缘养老院 栖霞区尧石托老中心 隆情养老院 亚东雁鸣老年公寓 长寿园养老院 民族老年公寓 靖安街道敬老院 龙潭街道敬老院 栖霞街道摄山敬老院 栖霞街道十月敬老院 八卦洲街道幸福院 床位数 30 75 56 32 165 30 30 45 32 32 66 50 48 50 120 52 地 址 联系人 李思美 李思美 李思美 李思美 吴友风 藏慧珠 傅 军 张翠萍 徐士一 王贻发 马明龙 陈国太 陈国保 韦慧兰 贾高顺 童修德 联系电话 85317219 85312983 85563189 85400370 58981665 85705209 85662266 85205379 85890975 85306154 85698318 85718902 85700944 85712211 85760431 85200069
迈皋桥方园绿茵一栋 燕子矶燕尧路吴家庄99号 尧化仙尧路门里村 沈阳村8号 栖霞甘家巷南京东瑞医院 栖霞街道四段圩村 尧化尧石二村100号 八卦洲新生村205-4 仙林大学城雁鸣山庄内 迈皋桥万寿村143号 迈皋桥街260-1号 靖安街道太平村 龙潭三官村永陈组 栖霞街道尤山小区 栖霞街道戴家库187号 八卦洲新闸1队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谷里街道敬老院 上峰敬老院 麒麟敬老院 江宁街道敬老院 东善桥敬老院 陶吴敬老院 周岗敬老院 湖熟敬老院 土桥敬老院 百家湖老年公寓 上坊敬老院 丹阳敬老院 东山敬老院 淳化敬老院 铜井镇敬老院 汤山敬老院 龙都敬老院 陆郎敬老院
47
南京市儿童福利院
600
后宰门东村80号
宣小姐用品:床单,被套,枕套等
儿童福利院急需物资: 儿童食品:饼干、蛋糕等 学习用品:钢笔、刨刀、本子等 婴儿用品:尿不湿、湿纸巾等
备注: 养老院现在为民营承包性质,政府监管。 儿童福利院为公立性质,主要收养遗弃残疾儿童。
陈 琴 任恒兰 吴爱琴 黄继芳 周爱华 王国红 颜玉华 余开太 黄桂春 郭有顺 祁玉英 蒋明道 潘祖万 宫克华 王建东 蔚迟长青 李 芳 汪忠美
86130655 84142270 84128015 86100512 52744056 52739009 84166304 52694218 84152690 52722291 52700840 86151185 52193796 52292717 86121595 84105087 52494007 86141005
江宁区养老院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上元颐乐园 龙鳞山庄养老院 博爱康乐院 久久养老院 温泉留园老年公寓 天风老人公寓 华茂老年康乐院 美惠老年公寓 禄口敬老院 铜山敬老院 横溪敬老院 秣陵街道敬老院 40 126 44 20 108 20 250 64 114 70 126 56 上坊街道机场村 其林镇定林村 区博物馆内 翠屏国际城水杉苑 汤山街道温泉路1-1 天泰花园D3幢104室 秣陵街道泽丰路5 淳化街道田园社区 禄口镇蓝天路南则 禄口镇铜山集镇 横溪镇 秣陵街道东关口 陈志钢 李志军 程爱玲 张玉蓉 刘小艳 赵明凤 白太银 周茂福 王红兰 朱宏义 徐来福 曹友琴 52195010 84853773 52195483 52786291 84102691-0 84042195 13951749998 52297636 52773117 86194705 86162667
76 38 72 70 116 76 106 172 232 112 51 54 68 53 82 98 32 60
谷里镇振容路北 上峰镇红塔北街 汤山街道西村靶场 江宁镇司加村北水桥 东善桥街道 陶吴镇龙山路 周岗镇永丰路85号 湖熟镇前元路 土桥镇桂花园西249号 殷巷铺岗村 东山街道上坊 丹阳镇崇文街69号 东山街道芙阁路179号 淳化街道西山头 铜井镇星辉村 汤山镇黄标墅分水岗 龙都集镇东阳路 陆郎集镇 儿童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