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
在施工前,需要与业主进行充 分地沟通和协商,签订合同, 确保各项事宜的顺利进行。
合同履行
对合同进行详细的解释和实施 细节的监控,确保合同的贯彻 执行。
合同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很多原因 可能需要变更合同,需要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造价管理策划 造价控制 造价分析
建筑施工规范
建筑施工规范是保证质量和安全 的基础,施工中必须遵守相关规 范。
相关法规
建筑行业需要遵守制定的法律以 及法规,保障相关各方的权益, Hale Waihona Puke 免纠纷。一级建造师的职责和要求
职责
一级建造师是工程项目经理, 负责工程建设的整体规划、 设计和施工管理,并对工程 的质量、安全、预算等方面 进行全面控制。
确立合理预算和规划方案,保证建设进度和质量。
确保建设过程的费用预算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避 免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分析建设工程完成后的造价情况和预算计划情况, 总结经验和教训。
物资采购
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的材料、 设备,需要有专门的人负责物资 采购。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1 安全意识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需要想到并且付之实践,注重安全常识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2 安全控制
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情况,对危险情况进行控制和监管,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事故处理与防范
时刻准备好处理安全事故,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2
质量检测评定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测评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
3
维护质量文件
记录质量、验收等方面的数据,调查追踪质量问题的发生原因,并建立健全的质 量管理体系。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解析一级建造师是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具有一定资历和专业水平的高级技术人员,他们负责监督和管理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为了使一级建造师能够更好地履行其职责,必须熟悉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详细的解析。
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熟悉的基本法律文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其中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合同的要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基本建设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建筑施工的基本要求、建筑市场的监管等方面的知识。
3.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包括《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等方面的规定,以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法合规地运用土地资源。
4.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城市建设条例》、《交通运输管理条例》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了解城市建设的要求、交通运输管理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要求等,以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5.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一级建造师必须重视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掌握这些法律法规中关于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职工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6.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一级建造师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7. 合同法律法规合同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
《建设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2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 《民法典》对有关行为和责任的详细规定 (1)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 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 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 责任。 (3)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 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 认的除外。 (4)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 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 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5)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 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 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2.6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抵押权的实现。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 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1.2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1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 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的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梳理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法规知识。
法律法规知识对于一级建造师的工作至关重要,它涵盖了建筑施工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众多方面。
本文将对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进行梳理。
一、建筑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工程的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
2. 工程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招投标,招标过程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3. 工程合同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签订和履约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4. 工程质量控制法律法规:建筑施工需要保证工程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二、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筑施工许可法律法规:进行建筑施工前,需要获得相应的许可证,许可证的办理需遵守《建筑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施工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环境保护。
3. 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的重要方面,工程施工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4. 工程竣工验收法律法规:建筑工程建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过程需依据《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三、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点1. 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筑市场的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业登记管理办法》等。
2. 建筑资质管理法律法规:从事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相应的资质,资质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练习题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练习题在一级建造师《法规》考试教材中,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的内容包含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体系、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等。
下列资料是本章知识的练习题。
1、以下关于法的效力层级,说法错误的是。
A.宪法至上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C.一般法优于D.新法优于旧法2、在某工程项目施工中,经项目经理签字的材料款,未能按时支付,则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是。
A.施工企业B.项目经理C.建设单位D.项目经理部3、设立法人需要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A.依法成立B.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C.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某项目施工中,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受高额回扣的诱惑,从某供应商处购进了一批劣质钢材。
后来被建设单位发现,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因此遭受了巨大损失。
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承担。
A.项目经理与建设单位B.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C.项目经理与供应商D.施工单位与供应商5、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转让,自起发生效力。
A.买卖合同生效B.转移登记C.交付D.买方占有6、建设工程债发生的最主要的依据是。
A.侵权B.合同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7、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
A.发现权B.商标专用权C.发明权D.其他科技成果权8、因发生的债务,不适用留置权。
A.保管合同B.货物运输合同C.加工承揽合同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一种综合性保险,该险种所承保的损失范围是。
A.信用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B.财产损失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C.财产损失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D.健康保险和责任保险10、某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6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应该认定为。
A.串通投标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责任事故罪D.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题目答案分离版] 字体: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Z301012法的形式与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权力机关:人大行政机关:政府司法机关:两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简记:制定机关裁决。
谁制定、谁负责(10)(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3)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4)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报审二、法的效力层级:(纵向冲突)《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横向冲突)(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3)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4)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不抵触抵触作出处理决定四个月内予以批准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区的市(5)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建筑法规》第1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精品PPT课件
效力 层级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特殊情况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法的定义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法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公 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行政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国家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 系时,会形成行政监督管理关系。
目录
1.3.1 代理的含义和主要种类
委托代理 基于授权而产生
法定代理
根据法律的直接 规定而产生
指定代理
根据人民法院或 有关机关的指定 而产生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
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
2
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
3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
目录
1.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目录
1.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民法商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民事商事法律关系。
4.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社会法的关系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在调整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时, 会形成社会法律关系。
目录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1.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
法律关系
目录
1.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目录
1.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 • 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均有法人资格 • 建设单位一般应具有法人资格,有时没有 •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在其具有民事权 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
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一、2024年一建法规必背知识点1.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像宪法是根本大法,它是其他法律的基础。
民法商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像民法典里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就在这个范畴呢。
行政法主要是调整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在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就与行政法有关。
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在建设工程里对工程造价等方面有相关规定。
社会法主要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建设工程中的劳动保护相关内容就属于社会法范畴。
刑法则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要是在建设工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比如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等就会涉及刑法。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法的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等。
行政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位法。
而且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2.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有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而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
202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主要包括《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工程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接下来详细介绍这些法规的主要内容。
《建筑法》是指导和规范我国建筑行业的根本法律。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建筑工程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理等。
该法规对于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有详细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建筑业立法的里程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是我国规范城市房地产开发和管理的基本法律。
其主要内容包括城市房地产开发的程序和要求、购房者的权益保障、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责任、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等。
该法规强调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行为也有详细的规定,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工程招标投标法》是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招标和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律。
其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投标的范围和程序、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投标的评审和中标结果等。
该法规明确了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程序和要求,并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旨在推动工程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我国建筑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建筑市场的组织和运行、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筑市场交易的监督和管理等。
该法规规定了建筑市场从业人员的资质及管理要求,保障了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为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而制定的法律。
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许可、施工图设计的安全审查、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合同的履行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该法规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保障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
总结起来,2024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主要包括《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工程招标投标法》、《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级建造师法规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第一部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程序法(招投标法)(建筑法)(节约能源法、标准化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3.效力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都必须由法人资格,建设单位可以没有。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1.被代理人代理人B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如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BC串谋———连带责任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4.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动产物权变动:一般物——占有和交付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期限——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保证人与债权人)(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约定不明)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荒”除外)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4)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按比例3.质权:(区别)(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故(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5)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以先发生为准)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个月——考核期(旧机器考核期、维修期×)3.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Z304093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双方有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违法行为、侵犯绝对权(财产和非财产)●1Z30409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Z30409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刑罚————拘役、罚金、没收财产行政处罚——拘留、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4.串通投标罪第二部分1Z3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抢险救灾、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按照国务院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另行规定———军用2.批准开工报告——≠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a)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通过招标或合法发包)b)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c)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d)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查)g)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已审核全国人大及常委、国务院规定√其他×●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2.开工报告——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Z302013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筑法:可以罚款;质量条例:停止施工+ 罚款(工程合同价款的1%~2%)★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1.施工单位——应取得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2.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3.资质序列等级——施工总承包——12个资质类别——3-4个资质等级(特级、1、2、3 或特、1、2)专业承包———60个资质类别——1-3个资质等级或不分等级劳务分包———13个资质类别——2个资质等级(1、2)或不分等级4.资质许可——建设部门负责5.资质申请——申请多项资质,以最高的资质为主项资质合并后的企业可承继合并前的较高资质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2.禁止越级承揽——联合体承包——按资质低的违法分包——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的单位劳务分包企业——单项业务合同额≤注册资本的5倍3.禁止借用资质4.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1Z302031 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1.注册建造师的概念——考核或考试——资格证书+注册——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2.注册管理机构——一级——建设部二级——省级建设部门3.注册程序:(1)申请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增项注册:增项要注册(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解除合同的●1Z302033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1.执业范围——项目经理——全国——特级、一级等执业——10个范围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工作不得担任2家企业的项目经理原则不更换项目经理——任职期内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施工期内●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权利——用名称——范围内——签章——保管使用证书——继教——报酬——解释——申诉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3.禁止行为——违法的都禁止●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略看)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已注册———撤销注册+ 3年内不得注册+ 罚款1万或3倍—3万2.继教违法——未取得的——不予注册已取得的——取消继教记录+ 公布3.无证————警告+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罚款1-3万4.其他————警告+责令改正+ 罚款1万或3倍—3万第三部分1Z303000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1Z303010 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1Z303011 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方式1.必须招标的范围——3类:大型基建、公用事业项目等关系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部分利用国有资金或国家融资项目使用国外贷款、援助的项目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200万↑重要采购——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4.可不招标的规模标准:国家扶贫专利自建自用在建工程追加的小型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国家重点项目地方重点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项目邀请招标——向3人↑——应公开但邀请的——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自然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抢险救灾,但不宜公开招标费用不值得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标的●1Z303012 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法发包的规定1.资格审查——预审或后审2.开标——当众拆封、宣读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5人以上的单数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5.禁止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将应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过程肢解发包6.几种情形: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1Z303013 招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投标保证金:(1)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Z303014 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禁止——串通投标、行贿、低于成本价竞标、弄虚作假●1Z303015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1.联合体——2人共同投标——1个承包合同——连带责任——不是法人2.联合体确定资质标准——按资质等级较低3.保证金缴纳——联合体各方名义或牵头人名义●1Z303016 中标的法定条件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1Z303020 建设工程承包制度●1Z302021 建设工程总承包的规定1.所有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包2.工程总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D-B)设计——采购(E-P)采购——施工(P-C)3.总承包单位——可承担项目管理业务(代表建设单位管理,不具体勘察设计施工)不得再同一项目上同时担任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不得与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的另一企业有隶属或利害关系4.总包、分包单位——连带责任●1Z302022 建设工程共同承包的规定1.共同承包——大型、复杂工程2.资质——按等级低的资质3.责任——连带●1Z302023 建设工程分包的规定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3.违法分包——个人承揽分包业务——无资质——包工头×合同未约定(建设单位不认可)——实施分包的再分包×——但,专业承包企业把劳务作业分包√主体结构未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或不办理社保——视为违法分包4.禁止转包、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工程没分包,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安全管理人不是本单位的===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承揽===视为转包★1Z303030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1.分类——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2.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单位——资质、承揽业务、质量、安全、拖欠工程款和工资建造师——违法的都是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工作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4.同步推进政府守法诚信评价 + 中介综合信用评价第四部分1Z304000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Z304011 合同的分类特征和订立原则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从合同(担保合同)(定金、质押、民间借款)●1Z304012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2.要约——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符合条件可认为是要约(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得撤销之要约——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3.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方式——通知、行为承诺生效——达到生效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承诺●1Z30401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1.形式——书面、口头、其他2.内容——姓名、标的、数量、质量、价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合理的都选●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1.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3.黑白合同——以中标备案的合同未结算依据4.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2)工程量的计算——以签证为依据(3)工程款的利息计算标准——按约定——无约定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计算时间——有约定的——应付工程款之日无约定的——工程已交付的———————交付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的———————提交竣工结算文件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工程未交付+价款未结清——起诉日=============应付工程款、利息之日(4)垫资本金——有约依约,无约按拖欠工程款处理垫资利息——有约依约(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无约按无息处理(5)偿还顺序:全款或大部分款的购房人——→工程款优先权——→抵押权——→债权材料款、工人工资√违约损失×6个月内行使优先权●1Z304015 建设工程赔偿损失的规定1.损失赔偿范围——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2.违约金低于、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裁量增加、适当减少3.发包人、承包人的损失赔偿——违约、违法的都要承担(不可抗力×)●1Z304016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1.无效合同:(1)自始、绝对无效(2)无效合同5类型——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害的(4)三个无效施工合同——无资质借用资质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转包、违法分包(5)无效合同的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无效——验收不合格——修复后验收合格——应支付工程款√、修复费∈承包2.可撤销合同:(1)自始、相对无效——必须启动撤销权才无效(2)可撤销合同3类型——重大误解(理解错误——较大损失)订立时显失公平——订立时,利用优势或没有经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损害个人利益(3)撤销权消灭——1年没行使撤销权——知道或应当知道放弃撤销权3.效力待定合同:(1)概念——成立后是否有效不确定,有权人追认则有效,不追认则无效(2)效力待定合同的3个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权代理无处分权人2个例外——限制能力人——纯获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有效,不用追认表见代理●1Z304017 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撤销和终止1.履行——当事人不得因名称、法人代表等改变而不履行(劳动)合同2.债权转让—————————————通知其他任何变动(债务转让、变更)——同意3.终止——(1)终止情形——履行解除提存抵销混同(2)解除——有效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内仍未履行——————一般违约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本违约解除应尽通知义务(到达)(3)施工合同解除——发包人解除——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完工,经催告后仍未完工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承包人解除——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1Z304018 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1.承担方式:继续履行——可以与其他方式并用,具有惩罚性采取补救措施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以损失存在为前提违约金———不以损失存在为前提,有无损失都要支付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高于实际损失——可向法院、仲裁院——请求降低违约金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择一适用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定金、赔偿损失可并用3.违约责任免除——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特定的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例外——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4.示范合同文本——参考作用★1Z304020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制度●1Z304021 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1.订立:(1)种类:固定期劳动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连续工作10年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国企改制的——连续工作10年+ 距退休不足10年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合同+ 续订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总结一级建造师考试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包括建筑的使用性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为了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健全和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经济效益而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了建筑市场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和范围,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证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质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了各级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监督措施,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体组织设计和工序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方面。
施工总体组织设计是指根据施工任务和工艺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工作方案;工序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具体的工序进行组织和安排。
2.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施工质量。
3.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和约定条件,进行合同履行、验收、结算等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合同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1.土建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以及各种建筑结构的施工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工
程施工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保护
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解除等进行了规定。
三、施工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组织、职责和程序,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
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施工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施工方案审核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施工方案的审核
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仅是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总结,建议您在备考过程中详细研读相关
法律法规,以确保备考顺利。
一级建造师考试 法规各章节分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各章节分值
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中,各章节的分值分布如下:•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约25分。
这一章主要考查的是法律体系、代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担保权、保险权等法律常识,是法规考试中的特有部分,考试分值约在25分左右,18年达到了惊人的31分,可谓是最主要的章节,没有之一。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约10分。
这一章主要考查施工许可、企业资格、注册执业等内容,考试分值约在10分左右。
•第三章至第七章以及第十章的内容约55分。
其中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约20分;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法律制度”约10分;
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约20分;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约10分;第十章“建设工程纠纷主要法律制度”约5分。
另外,第八章“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也属于法规中的重点章节,不过其分值分布情况并未给出。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分值分配以一级建造师考试官网公布的为准。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
一建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点总结如下:
1. 建筑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 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等。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等。
4.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5. 劳动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用工管理规定》等。
6. 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
7. 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以上是一建建造师考试常见的法规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相关法规的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同时,还需要了解法规的最新修改和适用情况,以应对考试中可能出现的新题型和新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考试备考资料《建设工程法规-第四版》-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一、法的形式: 一是教材中关于各种法律形式的例举性规定,容易考。
二是《立法法》第85条的规定。
二、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4、新法优于旧法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1)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11-单)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国务院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3、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制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07-单)【例题·多选】根据《立法法》规定,下列关于法律效力冲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律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冲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B.行政法规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冲突由国务院裁决C.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冲突由国务院裁决D.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之间发生法律效力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E.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答案】BCE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一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017年一建《工程法规》章节习题: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单选题]建设法的主体由( )构成。
A.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B.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C.行政法、民法商法D.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参考答案:B◆◆2[单选题]下列法律中,属于经济法的是( )。
A.《标准化法》B.《招标投标法》C.《物权法》D.《合同法》参考答案:A3[多选题]关于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B.该法律关系主要是人身关系C.该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D.该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E.该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权利和民商事义务关系参考答案:A,C,D,E◆◆参考解析:A、C、D、E4[单选题]在同一个法律体系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总称为( )。
A.法律形式B.法律体系C.法律规范D.法律部门参考答案:D◆◆5[单选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颁布是由( )。
A.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B.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C.国家发改委主任签署命令公布D.住建部部长签署命令公布参考答案:D◆◆6[多选题]某施工企业中标省人民医院门诊楼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作出审计结论。
对此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该施工企业与医院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B.该施工企业与医院之间法律地位平等C.审计机关与该医院之间是民事法律关系D.审计机关与该施工企业之间是行政法律关系E.审计机关与该施工企业之间法律地位不平等参考答案:A,B,D,E◆◆7[单选题]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 )。
A.商法B.社会法C.经济法D.民法参考答案:D◆◆8[单选题]根据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 )、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一建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1版教材总体变化1、基本知识结构:不变,本书依然八章,条目未变,教材总页数不变。
2、细节变化突出,主要涉及民法典。
原教材中民法总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
3、变化幅度:25%。
实质变动幅度(即对考试影响):5%-10%,后面课程中会标注.目录知识框架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330312832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199118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911111213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1718161712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777710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第六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917181817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720201921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718181817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章节号章节名称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2016年1Z3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3330312832【主要内容】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2)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3)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4)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3-4)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3)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4-5)1Z301080:建设工程保险制度(2-3)1Z301090:建设工程税收制度(6)1Z301100: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3)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法律部门法律框架(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2.民法商法3.行政法4.经济法5.社会法6.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真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形成的是()A.刑事法律关系B.民事商事法律关系C.社会法律关系D.行政法律关系【答案】B1Z3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2.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制订机关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2.法的形式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签署和公布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席签署主席令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大会主席团、常委会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地方人大常委会自治州、县人大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部门首长签署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省长、市长签署命令【真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有关部委负责制定并公布的是()。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四)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长期受保护。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例题】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双方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图纸由甲设计师完成,则图纸的著作权归( )。
(2011年真题)A.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所有B.设计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C.建设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D.建设单位独自所有【答案】B【解析】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著作权的归属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一、二、三)略(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合作开发的与一般著作权一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可能受到的损害:违约、侵权可以寻求的保护途径:民法保护、行政保护、刑法保护。
纠纷的解决方式:先协商,后起诉。
一、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1、保护范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为准。
2、保护措施:起诉。
可以申请诉前停止侵权,但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
若当事人不服从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
二、建设工程商标权的保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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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著作权保护期
著作权的保护期由于权利内容以及主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长期受保护。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例题】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双方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图纸由甲设计师完成,则图纸的著作权归( )。
(2011年真题)
A.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所有
B.设计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
C.建设单位和甲设计师共同所有
D.建设单位独自所有
【答案】B
【解析】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著作权的归属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二、三)略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合作开发的与一般著作权一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可能受到的损害:违约、侵权
可以寻求的保护途径:民法保护、行政保护、刑法保护。
纠纷的解决方式:先协商,后起诉。
一、建设工程专利权的保护
1、保护范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外观设计专利权是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为准。
2、保护措施:起诉。
可以申请诉前停止侵权,但要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48小时作出裁定,特殊情况可延长48小时。
若当事人不服从裁定,可申请复议一次。
二、建设工程商标权的保护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保护
一、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三略
【例题】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2年真题)
A.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B.知识产权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邻接权,一类是著作权
C.我国法律规定的工业产权范围广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规定的工业产权
D.构成我国知识产权的主体是发现权、发明权以及科技成果
【答案】A
解析:B:知识产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C:我国的工业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巴黎公约》不仅适用于工商业,还适用于农业和采掘业;D:我国的知识产权主体: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
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保证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
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工程中常见保证人往往有银行、担保公司。
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保证方式
(1)一般保证(由保证人承担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约定不明确也采用)
(三)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
以下除外: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
(四)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债权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期间债权人许可转让债务、变更主合同必须经得保证人书面同意。
【例题】保证合同是( )订立的合同。
(2012年真题)
A.债权人与债务人
B.债务人和保证人
C.债权人与保证人
D.债权人与债务人和保证人
【答案】C
二、建设工程常用的保证种类(施工阶段为主)
(一)施工投标保证金
(二)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预付款支付担保
2013年4月住建部、工商总局修改后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提出,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在预付款完全扣回之前,承包人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
发包人在工程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后,预付款担保额度应相应减少,但剩余的预付款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金额。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一、抵押权
(一)抵押的法律概念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
(二)抵押物
条件:抵押物轻易不会灭失,其所有权的转移应经过一定程序。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