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证据收集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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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也就无刑事诉讼可言。无证据即无法律上的犯罪。因此,证
据就成了打击犯罪的核心部位。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使证据在诉 讼中的地位显得更为明显。
2017/10/8
现阶段,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越 来越严格,侦查人员必须将以证据为核 心的侦查观念贯穿于整个侦查过程,并 且使所收集、固定的证据客观、真实、 全面,经得起庭审的质证。但在司法实 践中,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于证据 上存在的缺陷,致使一部分案件不能顺 利审结甚至流失。
2017/10/8
1、讯问取证不合法。 2、书证制作不规范。 3、司法鉴定程序不严格。 4、现场勘验、检查不详实。 5、赃款赃物扣押、移送不合程序。
2017/10/8
(二)实体方面存在的问题
• 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围绕刑事诉讼证据展开的专门调查工 作。根据《刑法》的规定,认定犯罪的原则是重证据、重调 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对存在疑问的犯罪采取疑罪从轻、疑 罪从无的原则。而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习惯于有罪 推定,片面收集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忽略罪轻和无罪 证据的收集,忽略涉及量刑情节方面的证据的收集;回避证 据变化,不重视矛盾证据的排除,不重视构建证据体系,只 是简单的证据累积,使案件事实和证据难以达到法律真实的 要求。
2017/10/8
1月6日,侦查人员张某一人开始讯问赵某,讯问笔录如下:

张:你老实交待你的罪行,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准你狡 辩、抵赖。 赵:我要请律师。 张:现在你不能请律师,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介入。 赵:我抗议,你拘留我到现在已经两天了,还没有向我出示拘留证。 张: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现在你老实交待罪行。 赵:我没罪。 张:你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来,我们才能说你无罪。你若老实交代,说完了我们 可以放你出去,你若顽抗到底,我们公安机关将从重处罚你。 在讯问过程中,张某多次打赵某的耳光,并罚赵某跪在地上。
2017/10/8
二、侦查阶段收集证据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根据刑诉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
2017/10/8
(一)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
•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强调实体真实,要求诉讼活动必须建立 在程序合法的基础上,只有程序合法才能保证实体真实的 实现。但有相当一部分侦查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缺乏程序法 和实体法并重的观念,重实体轻程序,注重犯罪控制,忽 视人权保障,没有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去调查 取证,有的办案人员习惯于惯性思维,根据自己的习惯好 恶来办理案件,先实体后程序,常常出现补办法律手续的 情况,造成许多案件存在证据瑕疵,人为地造成案件疑难, 甚至出现冤假错案。
Baidu Nhomakorabea
2017/10/8

围绕刑事侦查阶段的证据收集工作,
我讲三个部分的内容:一是侦查人员在收
集证据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侦查阶段收集
证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三是简要介绍一
下刑事案件的基本证据及其规格问题。
2017/10/8
一、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中存在的问题 • 我们先来看看这样一个案例:
• 犯罪嫌疑人赵某,男,25岁,工人。赵某因盗窃 公款潜逃,今年1月4日,侦查人员张某在执行其 他公务活动时,偶然撞见赵某并将他拘留。为了 使本案的证据更充分,侦查人员张某、杜某于 1 月5日前往赵某所在单位,将本案的部分证人召集 在一间办公室内,进行了询问。
2017/10/8
问题:在本案中,侦查人员办案存在哪些问题?
• 1、“偶然撞见赵某并将他拘留”,拘留程序不合法。应该是撞见犯罪嫌疑人,可以 立即抓获,但是拘留应该出示拘留证,而且要2名以上侦查人员。 2、应当在24小时以内尽快询问,并且应该尽快通知其家属其被拘留的事实和原因。 3、“部分证人召集在一间办公室内,进行了询问”,调查证人应当分别进行。 4、“张某一人开始讯问赵某”,讯问犯罪嫌疑人应有2名以上侦查人员。 5、“你老实交待你的罪行,我们党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准你狡辩、 抵赖”,首先应告知其涉嫌的罪名,其次应该询问其有无犯罪。 6、“不能请律师,侦查阶段律师不能介入”,必须告知其有权聘请律师。侦查阶段 律师有会见权,可以与嫌疑人会见。 7、“对你这种在逃犯,可以不出示”,必须出示拘留证。 8、“你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来,我们才能说你无罪”,我国实行的是无罪推定,不 需要犯罪嫌疑人证明自己的清白。 9、“你若老实交代,说完了我们可以放你出去,你若顽抗到底,我们公安机关将从 重处罚你”,禁止诱供。而且,处罚罪犯的权利不在公安机关,而在人民法院。 10、“在讯问过程中,张某多次打赵某的耳光,并罚赵某跪在地上”,禁止刑讯逼供。
2017/10/8
1、重视收集言词证据,不重视调取实物证据。
2 、重视收集有罪、罪重证据,不重视收集无罪、罪轻证据。
3、重视对犯罪行为过程的调查,不重视对故意、过失等主 观心理状态的调查。 4、重视定罪证据的收集,不重视量刑证据的收集。 5、重视案件突破,不重视补强证据。 6、收集证据不及时,证据灭失情况严重。 7、缺乏对破案经过、抓获经过的详细描述。
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收集
2017/10/8
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2017/10/8
有句法谚说:“在法庭上,只有证 据,没有事实。”这句话强调的就是证 据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性。刑事诉讼的 核心问题就是证据。
2017/10/8
• 证据是认识犯罪事实的手段和桥梁,刑事诉讼活动的全部过程,就 是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此基础上适 用法律的过程。离开证据就无法查明案件事实,谈不上用刑罚惩罚
2017/10/8
• 在上述案例中,侦查人员收集证据时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在我们审理的大量刑事案件尤其是死刑案件 中,部分案件存在的证据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导致案件因 此不能及时审结,有的死刑案件未能获得最高法院的核准,
影响了打击力度。归纳起来,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中存在
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声明,今天讲的问题在 刑事侦查领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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