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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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

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

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一个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以确保
在诊疗过程中对患者身份的准确识别和记录。

该制度的目标是提高
患者身份信息的安全性和诊疗过程的准确性,防止身份混淆、医疗
事故和信息泄露的发生。

身份验证流程
1. 就诊预约:患者在预约诊疗活动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2. 现场身份验证:患者在诊疗活动现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医务人员将核对患者身份信息与预约信息的一致性。

3. 信息录入:医务人员将患者身份信息录入诊疗系统,并与身
份证件上的信息进行核对。

4. 身份标识:医务人员在患者档案或诊疗卡上标注患者的唯一
身份标识,以便在后续的诊疗过程中进行身份确认。

机制与措施
为确保身份验证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以下是一些机制和措
施的建议:
1. 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身份验证制度
的重要性和操作流程。

2. 技术支持:使用先进的身份验证技术,如生物特征识别或二
维码扫描,提高身份验证的准确性和效率。

3. 数据保护:确保患者身份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采取必要
的技术和物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访问。

4. 审核与监管:定期进行身份验证流程的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管,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相关法律法规
在设计和实施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时,需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法和办法等。

以上所述,即为诊疗活动前就诊者身份验证制度的简介及相关机制和措施的提议。

通过实施该制度,可以提高诊疗活动的安全性和准确性,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1、抽血、给药、输血等操作前要认真查对床号、姓名,进行识别患者。

2、急诊与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进行交接病人时,要详细核对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进行识别患者,做好交接记录。

3、手术室(麻醉)与病房、ICU之间要详细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对术前用药输血前八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_片)等进行核查。

有交接记录。

4、产房与病房之间,要详细核对产妇的床号、姓名、新生儿的.性别、手腕带,进行识别,做好交接记录。

5、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对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新生儿等使用腕带标识,腕带上注明科室、床号、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等,作为各种诊疗操作前辨识患者的一种方法。

患者佩带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6、手术医生应在术前对患者手术部位进行体表标识,并与患者共同确认与核对。

手术医生、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患者在麻醉开始前,应进行四方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及体表标识。

7、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2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

(三)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四)重症医学科、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的手术患者、以及意识不清、抢救、输血、不同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信患者的身份。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精选3篇)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精选3篇)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精选3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精选3篇)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篇1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1、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需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2、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详细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兰色纸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病人回病房麻醉糊涂后,由病房护士核对取下。

3、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量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粉红色塑料“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在全院各病房、ccu、急诊室实施,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4、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使用“腕带”识别标识制度与措施一、各病区对手术、神志不清、无自主力量的重症患者应使用“腕带”做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标志。

二、急诊科、icu在与病区交接时,护士对上述病人应仔细核对腕带标识是否与病历相符(包括床号、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并在护理记录单上做好记录与签名。

三、外科系统各病区责任护士对医嘱备手术患者,查对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预备,并在患者手腕上戴上腕带,标明床号、姓名、手术名称、双侧手术部位应注明左、右。

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送手术者共同核对标识上的内容,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并做好记录与签名。

术后手术室仍应按识别卡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方能离开,手术病人回病房,于次日上午晨交班后由责任护士核对取下(前提是患者麻醉糊涂后)。

四、产科、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儿科病房,针对无自主力量的婴儿应给腕带标识,内容包括婴幼儿姓名、性别、床号、科别、父母姓名。

转科时应仔细核对,并在护理记录单上记录并签名。

五、病危患者用深红,手术患者用粉红,小儿用蓝色。

就诊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核对流程

就诊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核对流程

就诊患者身份确认的制度,方法,核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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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范文(4篇)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范文(4篇)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范文一、目的与范围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对患者身份的准确定义和识别,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信任,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来院就诊的患者,包括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

二、基本原则1. 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医务人员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前,必须对患者身份进行准确识别,以确保医疗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2. 隐私保护:医务人员应严守患者的医疗隐私,不得将其相关信息泄露给无权获知的人员。

3. 便利与高效:患者身份识别过程应简洁快捷,不耽误患者的就诊时间。

4. 公平公正: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患者,不论其政治、宗教、种族或其他身份特征。

三、主要内容及操作流程:1. 患者预约挂号阶段1.1 门诊患者预约挂号:(1)预约挂号时,患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

(2)挂号时,医务人员按照患者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中建立患者病历档案,并为每位患者分配唯一的门诊就诊号码。

(3)为了确保患者身份准确性,医务人员会要求患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核对患者身份信息后方可挂号。

(4)患者住院抢先预约挂号,应提供有效证明。

1.2 住院患者预约挂号:(1)住院患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并提供住院证明、住院预交金等材料。

(2)医务人员按照患者提供的信息,在系统中建立住院病历档案,并为每位住院患者分配唯一的住院号码。

2. 患者到院就诊阶段2.1 入院手续办理:(1)住院患者到院后,应前往医务人员指定位置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患者应提供入院证明和身份证件,医务人员核对入院证明与患者本人信息是否一致。

(3)住院患者完成手续后,医务人员将其正确识别的信息录入院内系统,并为其配备住院卡,以供患者身份识别使用。

2.2 门诊就诊手续:(1)门诊患者到达医院时,应前往挂号窗口办理就诊手续,提供身份证件和个人信息。

(2)医务人员会核对患者提供的信息以及身份证件,并为其办理挂号手续,并领取门诊就诊号码。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为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使患者诊疗过程安全,防止异常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院就诊的每位患者至少要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进行每项诊疗、护理活动时都要根据患者的身份识别信息识别患者。

(一)门诊、住院、留观患者:姓名和ID 号。

(二)身份不明的患者: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可使用“无名氏+年月日+时分编号(如患者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上午7:10 分入院,命名:无名氏 201608160710)”和 ID 号。

(三)新生儿:1.姓名:在没有起名之前,允许使用其母亲姓名加 A 的方式命名,如张三 A。

若是双胎或是以上的情况,则使用英文字母进行区别,如张三 A、张三B,依次列推。

2.ID 号:母婴同室的新生儿单胎可以使用母亲的 ID 号加A,若是双胎或是以上的情况,则使用英文字母进行区别,如 ID 号加A、ID 号加 B,依次列推。

转入新生儿病区治疗的需办理住院手续建立自己的ID 号。

二、以下情况必须进行患者的身份识别(一)在办理就诊卡或入院手续等患者信息登记时,若是报销的就诊者还必须同时核对各种医疗保险证件等;(二)为患者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三)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含 CT、MRI、放射治疗、超声等)前;(四)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手术和操作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三、核对患者身份的方式(一)门急诊患者:在就诊、化验、检查、取药、治疗等各环节核对就诊者身份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询问和核对的方式进行。

询问就诊者姓名时要主动询问就诊者或家属,让就诊者或家属回答,然后进行核对,例如:当问就诊者姓名时可以说:你叫什么名字?而不是直呼就诊者姓名。

在核对ID 号时,也可以采取核对ID 号、核对病历记载的ID 号或是打印的信息、或是刷卡的方式进行。

(二)住院患者1.当患者意识清,语言表达清晰:患者自报姓名,与腕带、操作物核对住院号及姓名。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3、5、1、2患者身份得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对程序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得唯一依据)。

2、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得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得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得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得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得手段,以确保对正确得患者实施正确得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得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得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得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得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得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一、目得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得准确性,确保所执行得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得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患者身份识别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和门诊部门。

第三条患者身份识别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应当纳入到医院质量管理体系中,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患者身份识别第五条患者身份识别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务人员通过对患者身份证件、病历、腕带等信息的核对,确认患者身份的过程。

第六条患者身份识别应当在患者入院、就诊、手术、检查、治疗、护理等各个环节进行,确保医疗活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当在执行诊疗活动前,认真核对患者身份,至少同时使用两种识别方法,如姓名、住院号、腕带等,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第八条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无法自主提供身份信息的患者,医务人员应当通过家属、陪同人员或其他可靠途径核实患者身份。

第九条当患者身份存在疑问或无法确认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患者安全。

第三章腕带管理第十条腕带是患者身份识别的重要工具,应当统一制作、统一发放、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腕带应当佩戴在患者手腕上,信息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年龄、病区、床号等。

第十二条腕带应当在患者入院时发放,出院时收回,并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腕带遗失、破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应及时更换,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身份识别管理的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和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患者身份识别管理的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造成患者身份识别错误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降级、撤职等处分。

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导致患者受伤或死亡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凡门诊、急诊、住院的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包括病理标本)、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2、禁止仅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3、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性别)两项核对患者的身份。

4、所有住院患者均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

5、实行双向核对,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头卡与腕带外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

询问患者姓名时,须有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您叫什么名字?)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

6、作各种辅助检查及治疗时,除与腕带核对外,还必须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

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由家属代为回答确认。

7、严格执行腕带使用制度。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门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护理不良事件,凡门诊、急诊患者进行各种治疗、注射、采血及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1、护士在给患者进行各项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查看患者携带附有照片的证件或病历,如身份证、医保卡等),
2、询问患者全名时,必须确认患者有具体回应,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得直接称呼患者姓名而获得患者的应答。

3、对小儿、昏迷病人,认知障碍病人,在操作前必须由家属及陪护亲友代为回答确认,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4、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制度
1)、腕带填写应字迹清晰,填写准确。

佩带应松紧适宜。

2)、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塑料“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登记记录。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方法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方法

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方法为了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特实施以下确认方法: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前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检查ICU、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输血、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的方法来确认患者。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方法。

“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

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使用两人核对方法。

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方法:(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方法:(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患者身份识别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确认制度1. 护理人员在进行给药、输血或标本采集等各项护理操作等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核对床头卡和手腕带。

2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必须双人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血型。

3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辨别病人的一种必备手段,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

4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并与手术室护士进行双人核对。

手术完毕后,由巡回护士将病人送入ICU或病房,再次与病房护士共同核对患者手腕带上的信息。

5急诊抢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识别病人的一种有效手段。

如需收治住院,由急诊室护士与病房护士双人核对患者手腕带信息及住院证。

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1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2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开出口头医嘱的医师必须是患者的管床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执行完毕后告知医生。

4抢救结束应请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用药。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流程1患者发生极危重症需立即抢救 2医师开口头医嘱 3护士复述4 医师确认无误 5执行医嘱 6抢救结束,补记执行医嘱危急值(口头)报告制度1. 护士接到检验科或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电话后核对患者相关信息,无误后登记在危急值记录本上。

2. 护士要及时向医生准确,无误反馈检查结果。

3. 临床医生接到电话后首先考虑亮点:一是该结果是否与临床症状相符;二是如果临床症状不符,样本的留取是否有问题需查找原因。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是诊疗活动的重要步骤,是确保各项检查、治疗安全、准确执行的基础。

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各项检查、治疗的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减少医疗隐患,特制定本制度.一、患者身份识别的内容、方式患者身份识别贯通于患者入院到出院的整个过程,其内容包括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区、床号、住院号等。

患者身份识别的方式主要包括:及患者及家属沟通,获取准确的信息;查阅患者的病历资料,两名以上的医务人员共同确认;腕带识别等。

二、患者身份识别的程序(一)入院时的患者身份识别1、患者住院实行实名制,入院登记处应认真核对患者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及其他有效证件等),确认患者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后,填写并打印住院患者病案首页的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病区、住院号等).若患者处于神志不清、无亲友陪伴、危重抢救等特殊情况下,暂不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或者家属必须如实提供其基本资料,以利于入院登记处的信息填写和患者进入病区的身份核对。

2、患者进入病区后,护理人员应先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根据患者的语言、行为能力,采取恰当的方式,准确获取患者身份信息。

同时将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及病案首页进行核对,内容无误后规范地书写腕带。

腕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一病床、住院号、过敏药物等 .孕产妇入院时,除核对有效身份证明外,还应核对孕产妇的准生证。

3、将患者安置到病床后,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佩戴腕带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患者及家属的配合。

再次及患者及家属核对腕带内容,确认无误后佩戴于患者手腕,若双手手腕均不适宜佩戴时,可改在脚跺部佩戴.4、急诊进入抢救室的患者,若神志清晰或者有家属、亲友陪伴,则应在抢救生命的同时,确认患者的身份,并为患者佩戴腕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等;若其神志不清,且无家属或者亲友陪伴,急诊抢救室的护士应即将为患者佩戴腕带,腕带内容包括暂时编号、患者的性别、初步诊断等。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一、在门诊实施任何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终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三、各诊区挂号、分诊护士,挂号时认真核对患者“健康行”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了解患者基本病情并正确分诊,帮忙患者选取医师,准确为患者刷卡挂号,避开因分诊错误导致换号、退号。

四、给患者建卡时核对身份证或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正确输入患者信息。

五、对预约患者认真核登记表中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及移动电话号码、就诊卡及病历封面上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药物过敏史及联系电话。

医师为患者诊治前核对就诊卡及门诊病历患者基本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六、对昏迷、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无自主潜力、新生儿、7岁以下患儿及无痛检查、手术等患者,务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身份的表示和查对的有效手段。

在各种诊疗、护理操作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上的各项信息,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七、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楚规范,准确无误,务必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合,皮肤完整无破损。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2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具体如下: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必需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含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篇一: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新)患者身份确认制度(试行)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 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戴.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一)对手术患者、重症医学科患者、新生儿室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二)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

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医院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1.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2.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还必须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必须使用腕带。

在各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人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
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6.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
(1)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别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2)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别患者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3)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4)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患者身份的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对程序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一、目的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确保所执行的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二、定义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的流程标准.三、职责1.医务部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查对制度.2.医疗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查对制度.3.医疗科室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的执行.4.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的执行.5.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主任和副主任查对制度的执行.四、程序1.医嘱查对制度1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和执行人签名制度,医师开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2护士长应组织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每天总核对一次当日医嘱,并在医嘱查对登记本上登记并签全名.3护士每班查对医嘱,下一班要查对上一班医嘱执行情况,凡需下一班次执行的医嘱,办公室护士,应将下班完成的医嘱记录在交班报告上,并与接班护士做交接.护士交接班时应检查医嘱是否处理完毕,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4做到每日总对,每周总对,每班查对,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医务部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5主管医生每天对开具化验和检查单及报告单进行核对,并将检查结果立即反馈患者;最迟在次日早查房时反馈患者;并在每日医嘱检查本上签字确认;对于未完成医嘱要在每日医嘱检查本上注明原因;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汇报.2.服药、注射和输液前查对制度1护士执行医嘱进行各项治疗处臵前,要进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即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注意用药后病人反应.2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品或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3静脉给药要检查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用.4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5特殊药物静脉输液的患者须有输液卡及巡视记录单,每执行一项“执行者要“√”,签执行时间和执行者签名.3.输血前查对制度1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和溶血,血袋有无裂痕.2查输血单供血者姓名、血型与血袋标签是否相符,查对交配报告结果.3输血前首先与患者、输血单及血袋标签核对,核对内容包括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量及交配报告结果,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4输血完毕,保留血袋并送回检验科,以便必要时检验.5及时准确在输血单上填写输血者与核对者姓名.4.检验查对制度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2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编号、检验项目、标本数量和质量;标本检测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结果复核;签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5.手术查对制度1择期手术在手术医嘱下达之时,表明该患者的手术前讨论与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药物过敏试验及检验报告、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术前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术前用药.4手术前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是否合格齐全.5手术前确认制度与“三步曲”程序,设立确认记录文件.术前由手术医师在手术部位作“标识”,并主动邀请患者参与认定,避免错误的患者、错误的部位、实施错误的手术;病区与手术室间交接核查,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所需必要的文件资料与物品如:病历、影像资料、术中特殊用药等均已备妥;在手术、麻醉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确认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手术、麻醉.6凡体腔或深部组织的手术,要在手术前、关闭腹腔前、术后核对纱布、纱垫、缝针、器械的数目,以及缝合前是否与术前相符.7术中标本应由洗手护士及手术者核对后,与病理检验单一起送检. 8术后护送患者到病房并与病房护士进行床头交接.6.药剂科查对制度1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2药师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7.放射科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性别、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诊疗时,查对科别、病床、姓名、部位、时间.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案号、姓名、检查项目、临床诊断. 8.供应室查对制度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超声科查对制度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及部位.2诊断时,查对姓名、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0.病理科查对制度1收标本时,核对书面病理申请单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与质量;2检验时,查对检查目的、项目;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11.患者身份识别制度1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任何介入、有创诊疗活动前,各类诊疗活动前,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2急诊与病房、与手术室、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手术麻醉与病房、与ICU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3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的制度对实施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患者的一种必备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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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活动前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为了杜绝因患者身份识别错误造成医疗、护理不良事件,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门诊、急诊、住院患者进行各种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种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使用姓名、年龄、床号等两项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准确无误后方可从事诊疗活动。

二、禁止以房间号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三、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性别)两项核对患者的身份。

四、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1、所有住院患者均必须使用住院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的标识。

2、实行双向核对,病区医护人员除核对床头卡与住院号外还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有效沟通作为对患者身份的最后确认。

询问患者姓名时,须由患者说出自己的姓名(你叫什么名字?)不能直呼患者的姓名;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3、作各种辅助检查及治疗时,除与住院号核对外,还必须让患者说出自己的名字。

如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不能回答时,腕带作为身份确认唯一标识并由家属代为回答姓名确认。

4、严格执行腕带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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