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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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特点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策举制度: 古代中国选官以策举为主要方式,即通过选拔优
秀的人才来担任官职。

策举方式包括举荐、推荐、考试等。

2. 文官武官并重: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将文官和武官并重,既重
视文化素养,又注重军事技能和经验。

文官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和文化教育,而武官则负责军事指挥和维护国家安全。

3. 定期选拔: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定期进行选拔,以保证官员的
能力和廉洁度。

例如科举制度中,通过定期的考试,选拔出合适的人才担任官职。

4. 社会地位升迁: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往往将官员的地位和职位
与其家族背景和功绩挂钩。

官员的地位可以通过表现和功绩的提升而得到晋升。

5. 考试选拔: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中,考试选拔是一种重要的方式。

科举制度是最典型的例子,通过举行考试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担任官职。

6. 贤能治国: 古代中国选官制度注重选用贤能之人来治国理政。

官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才能和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国家和民众服务。

总之,古代中国选官制度强调选拔优秀人才,重视官员的才干和品德,尊重知识和能力,以实现良好的政治管理和社会发展。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考生们在备考事业单位的过程中,常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板块。

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梳理一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一、先秦——军功爵制从夏朝到春秋,选官主要按爵位。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等地主阶级改革才重视按军功授爵。

(从爵位到军功)二、汉朝——察举制西汉武帝时开始实行察举制,分察举和皇帝征召等。

察举制:汉武帝令郡国每年考察举荐孝、廉各一人,将人才推荐给中央,中央经过考核任命,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

采取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征辟制度: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皇帝征聘和府、州郡辟除两方面。

前者多为名望高、品学兼优的社会名流,被征召者多委以要职。

三、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魏晋时期,尚书令陈群向曹丕推荐九品中正制,后被采纳,选拔官员采用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由中央设立中正官,按家世、才华、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将人才分为九品,上报吏部,按品授官。

后期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现象。

四、隋唐至清末——科举制度1.发展历程:隋炀帝时,正式设进士科。

武则天时,首创武举和殿试。

北宋时,考试实行糊名法。

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清朝末年,科举制度被废除。

根据史书记载,从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的进士科算起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正式废除,整整绵延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

2.考试程序:进士科正式考试共分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会试和殿试属于一级,都是中央考试。

院试: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录取:童生通过岁试,即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乡试:唐宋时称“乡贡”“解试”“秋闱”。

录取:乡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会试又称“礼闱”“春闱”。

会试取中者为“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指在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中,国家通过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选派官吏。

这个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夏、商、周等时期,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和演变,最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体系。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核心是科举制度,也即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是通过考试。

早在北宋时期,科举制度就出现了,但在隋唐时代才得到全面推广和发展。

隋文帝杨坚在开皇年间首次设立了科举制度,唐高宗武则天将其制度化,禁止了世卿之风,进一步推动了科举制度的发展。

科举制度起初是分为明经和明法两科,明经科是考察候选人对经史典籍的掌握和理解,明法科则是考察候选人对法律制度的了解和应用。

后来,科举制度逐渐发展成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候选人首先通过乡试,然后进入会试,最后少数人参加殿试,最终通过者可以成为官员。

科举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选拔人才,避免了贵族世袭和官僚腐败的问题。

不论家世贫富,任何有才干的人都有机会通过考试进入仕途。

此外,科举制度对于官员的培养和管理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长期系统的学习和考试,候选人们能够在经历了多个阶段后成为合格的官员,具备了执政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科举制度对候选人的素质要求过于单一、唐代的科举考试主要注重候选人的文学才华,对其他领域的才能不太重视。

其次,考试的难度和门槛过高,使得很多有实际能力但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的人无法参加考试。

再者,科举制度严重依赖于书本知识,忽视了实践经验和实际能力的重要性。

也正因为如此,科举制度在晚明时期逐渐变得僵化和腐败,在清朝时期被废除。

除了科举制度,中国古代还存在其他的选官制度。

例如,汉代的推恩令是一种重要的选拔官员的制度。

推恩令通过考察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来选拔官员,尤其注重实践经验和能力的考察。

另外,唐代的进士科和秀才科也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与科举制度相辅相成。

总而言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历史文化的瑰宝之一、科举制度作为核心,通过考试选拔官员,一定程度上有效地避免了贵族世袭和官僚腐败的问题。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综述1、商周时期,采用“世卿世禄制”(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这种世卿世禄制,与后代的“选贤任能”有着本质上的差异。

在“世卿世禄制”下,也有“选贤任能”的现象,比如商汤重用伊尹,文王起用姜尚等等。

但这种选贤任能未能打破世卿世禄制的基本原则,只是较为个别的“破格”现象。

2、春秋时期(公元前770一前475年),选贤任能成为春秋时的流行风尚。

齐桓公纳鲍叔牙之谏,重用同他有一箭之仇的管仲,委以军国要务,奠定了东方大国的基础。

秦穆公在用人上不拘一格,把来自敌国的丕豹、少数民族的由余、五张羊皮换来的奴隶百里奚,统统网罗在自己麾下,成为西方霸主。

还有如楚庄王任用“鄙人”孙叔敖,问鼎中原,饮马黄河;吴王阖闾重用楚国亡臣伍子胥,几乎灭了楚国;越王勾践重用范蠡和文种,卧薪尝胆,灭吴复仇。

整个春秋时期,选拔优秀人才的故事不绝于书。

但是,这时的选贤任能,属于一种“伯乐相马”式的人治方式,只是对世卿世禄制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并没有形成规范化的新制度。

3、战国时期(公元前475一前221年),在官吏选拔上广泛推行军功制和养士制。

军功制就是把功劳大小作为选拔官员的基本条件。

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规定“食有劳而禄有功”(《说苑〃政理》)。

特别是秦国,商鞅变法时明确规定:“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

”(《史记〃商君列传》)真正做到了如同商鞅所说的那样:“利禄官爵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

”(《商君书〃赏罚》)养士制就是由执政的高级官员豢养一批具有特殊知识或技能的士人,作为人才储备,为己所用。

“士”在战国时期已经成为在政治上具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社会群体,是当时新型职业官员的主要来源。

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

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

中国历史上选官制度1.古代选官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主要依据血缘和世袭。

在大多数古代朝代中,首先由皇帝或君主指定贵族子弟为官员,他们被视为合适的治理者,拥有统治者家族的有利地位。

这种制度促使了大部分权力得以保持在少数家族之中,而普通民众很难获得官职。

然而,一些朝代对贵族子弟的选任方法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秦朝,以嬴姓的家族成员获得官职的机会更多,这是因为秦始皇更倾向于信任嬴姓家族。

在西周王朝,周天子采用严格的考试制度,以保证按照贵族特权和养成皇家血统来选拔官员。

2.科举制度的引入: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在唐朝时期,选官制度逐渐由世袭血统转变为科举制度。

唐朝实行了科举制度,以公平客观地选拔官员,并提供普通民众获得升迁机会的途径。

科举制度的基本理念是通过考试来评估个人的才能,选拔合适的人才出任官职。

科举制度一般包括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府试和殿试。

学有所成的人通过这些考试可以晋升为官员。

这种制度在明清两朝尤其盛行,它使社会上的普通人有机会改变他们的社会地位,并使一些寒门出身的人有机会成为重要的政治家和学者。

因此,科举制度被普遍认为是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3.推荐制度:除了科举制度,推荐制度也在中国历史上得到广泛应用。

推荐制度主要通过官员相互推荐来选拔合适的人选。

这种制度常常用于选择地方官员,并在宋代被普遍采用。

宋代的推荐制度被称为“荐用之法”。

它允许资深的官员和学者荐举值得提拔的人才。

在宋代,这种制度有助于选拔那些学术才能出众的人,并且一些官员通过推荐而获得了重要的官职。

在一些朝代,推荐制度也与科举制度相结合。

这种情况下,官员们首先通过科举考试晋升为官员,然后在官场中通过相互推荐来获得更高的职位。

4.其他选官制度的变化:除了上述主要的选官制度,中国历史上还有其他一些变化。

例如,隋唐时期存在着举荐制度,即允许民众向政府提供官员的候选人选。

这使政府能够更广泛地了解和选拔社会各界的人才。

都元帅制度是元代的一种选官制度,通过本地的都指挥使选举得出元帅。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论析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而严格的制度,它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和文化特色。

在中国古代,政府招募官员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通过考试选拔,另一种是通过推荐选拔。

在考试选拔方面,最初的考试是由当时的皇帝自行命题,并由官员和学者共同阅卷,选出成绩优秀者担任官职。

唐代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一系列考试选拔优秀的人才进入官场。

科举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末期。

在推荐选拔方面,官员和学者可以推荐其亲戚和门下弟子等人才入官,这种方式也叫做举荐制度。

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非常普遍,有时还会通过名士推荐、民间组织推举等方式选拔官员。

无论是考试选拔还是推荐选拔,官员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如品德高尚、学识渊博、有才干等等。

此外,官员还需要进行严格的官场考核,并且要在官场中不断地表现出自己的才干和能力,才能得到升迁和提拔的机会。

总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政治、文化和社会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也对后世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启示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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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共出现了三大选官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那么这些制度有哪些特点呢?接下来跟着江湖哥一起了解它们的历史。

1、禅让制与世袭制在三大选官制度出现前,其实还有两种很有名的制度:禅让制和世袭制。

禅让制是三皇五帝远古部落时代所存在的一种权力延续制度,分为内禅和外禅,三皇时期实行的是内禅制,即“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血统继位制。

五帝时期实行外禅这种非血统继位制,如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

而世袭制是从大禹打破部落“禅让制”传位给他的儿子启就开始了,所谓世袭制,就是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们的爵位、官职、封地、财产、俸禄等都是父子相承的,也就是说,老子死了后由儿子来继承一切。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首创了皇帝制度、以三公九卿为代表的中央官制,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彻底打破世袭制,强化了中央集权。

特别是自秦相李斯(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起,对官员的选拔以直接考察和举荐为主,其中主要方式以皇帝征召、地方及官员推荐,辅之考试考核甄选任用。

但皇帝的君主地位,则自秦始皇起至清朝灭亡的2000多年时间里,一直保持世袭制。

2、察举制(也叫举孝廉)汉朝开始,实行一种新的选官制度——察举制。

它的确立时间是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

察举制的主要特征是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察举是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所以也叫“选举”。

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在汉代察举常科中,“孝廉”是最重要的一科,所以察举制往往也叫举孝廉。

意思是,凡是孝敬父母、清廉勤政的人一旦被推荐,就会得到很快速的升迁。

特别到了东汉,这种选举制度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的主要甚至唯一依据。

察举制也会有考试,不过这个时候考试只是作为考核人才的一种辅助形式。

3、九品中正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开始实行一种新的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分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分析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分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央政府选拔和任命官员的一种规范程序。

这种制度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持续了数千年,并且影响深远。

通过对选官制度的分析,可以看出其特点、演变和影响。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封建制度下的等级体系。

古代中国的官员分为九品官员和十八司的等级系统。

九品官员是指官员的职位被分为九个等级,按照等级高低决定官员的权力和地位。

而十八司则是指九品官员所属的职能部门,每个部门有专门的职责和权力。

这种等级制度使得官员之间有明确的职级关系,促进了官员的晋升和选拔。

其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具有家族传承的特点。

由于古代中国强调家族和血缘的重要性,所以在选官制度中,家族成员通常能够获得优先考虑。

这种家族传承的现象在隋唐时期特别明显,许多世族家族通过世袭方式将自己的家族成员任命为官员。

这种家族传承的选官制度导致了官员职位和财富的不平等分配,使得部分家族一族独大。

另外,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注重官员的素质与能力。

官员一般需要通过考试和任职资格的审核才能担任职位。

尤其是在秦汉时期,考试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其依据主要是文学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这样的选拔方式使得官员不再只靠家族背景,更多地是获得职位的能力和知识。

这种选拔方式为贤才上台提供了可能,并提高了国家治理的质量。

然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

首先是腐败问题。

由于官员的天下和独揽权力的机会,一些官员贪图财富和权力,通过贿赂、买官卖官等手段获得职位。

这些官员往往不具备良好的才干和廉洁的品质,导致了国家行政的低效和腐败。

其次是地方权力过于强大。

在古代中国,地方官员往往对地方事务有决定性的权力,这使得中央政府难以完全掌控地方行政,并容易导致腐败和不公平的现象。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种具有丰富特点和复杂性的制度。

它对于中国古代政治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贤才的上台和官员的能力提升。

然而,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古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简述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简述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简述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秦朝。

这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发展了数百年,并在不同朝代有着不同的形式和规定。

最早的选官制度起源于秦朝的中央官员选拔制度。

秦始皇建立了中央官员的选拔制度,通过征召和选拔人才来担任政府要职。

这一制度在汉朝得以发扬光大,被称为“举贤良方正之士”。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逐渐完善。

在汉朝,选拔官员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举荐和考试。

人才可以通过各级官员的举荐来参加选拔考试,考试成绩决定了他们是否能够被任命为官员。

这一制度被称为“举孝廉”,成为后来的选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政权的更迭,选官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唐朝,科举制度成为主要的选拔官员的方式。

唐朝的科举制度分为明经科和明法科,通过考试来选拔政府官员。

这一制度一直持续到清朝,成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巅峰。

在明清两朝,科举制度进一步完善。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个阶段。

乡试是地方选拔官员的考试,会试是省级选拔官员的考试,殿试是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级别的考试。

只有通过这三个阶段的考试,才能获得官员的任命。

选官制度在古代中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为政府选拔了大量的人才,并确保了政府的稳定和廉洁。

然而,这一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科举制度过于注重书本知识,忽视了实际能力和才干,使得政府官员普遍缺乏实际经验和能力。

总体而言,古代中国的选官制度在其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中国的政府管理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而现代中国的选官制度已经与古代有了较大的区别,更加注重综合能力和实践经验的考察,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有四个阶段:世袭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1.世袭制,自西周到春秋战国的的选官制度,也叫世卿世禄制,它以宗法制,分封制为基础以嫡长子继承制为特征。

从周天子逐层类推,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的权力体系。

它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战国末期,随着各国变法世卿世禄被军功爵制取代。

2.军功爵制,秦在商鞅变法时制定二十级爵,这个制度是战国末期所有变法中最彻底的,最大限程度废除了世卿世禄。

从此之后有军功的授予爵位,官吏也必须从有军功爵的人里挑选。

每斩敌首一个,授爵一级,按爵位等级规定占田亩数,奴婢数量和服装要求。

军功爵制重点不在选官,而在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3.察举制,汉初官吏有两个来源,一是按军功爵位,汉是一个在乱世建立的新王朝,吏多军功很合理。

二是选自郎官,郎官是宫廷守卫或皇帝侍从。

但到武帝时,军功地主已经没落,而郎官出自任子或貲选,就是推举自家子弟或者花钱买官。

这样很难选出真正的人才。

于是元光元年(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令郡国每年举廉孝各一人,从此察举制正式确立。

除举孝廉为主要取士科目外,武帝还不定期设立茂才贤良方正文学等科察取士。

这些被察举到中央的人一般在郎署供职,然后再逐渐迁升。

4.九品中正制,曹丕为了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推行九品中正制。

由中央派中正官去各地察访士人,中正官依据品德,才能,门第来品评士人,共分九品,被评为上等者可以到各级行政机构任职。

起初九品中正制以唯才是举为原则,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但中正官逐渐被世家大族垄断,门第逐渐成为品评的首要甚至唯一条件,九品中正制成为了世族垄断选举的工具,为后来的门阀铺平道路。

5.科举制,隋文帝时废九品中正制,选官不问门第,隋炀帝时开创进士科,标志科举制诞生。

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分为常举和制举,常举是常设科目有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书明算。

制举是皇帝临时开科的考试,登科即可授予官职。

武则天时曾设武举。

宋代对科举制的完善主要是防止考官徇私考生舞弊,对考官实行锁宿制度,对试卷进行糊名,誉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策举制度:在中国古代,选官的基本方式是通过策举制度,即雇佣人才来管理国家事务。

这种制度既突出了人才的价值,也为官员选拔提供了一个相对公正的机制。

策举制度一般是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立考试机构,招收应试者,通过考试来选拔合格的官员。

2.举孝廉:中国古代注重孝道,因此在选官制度中重视推举有孝廉之人担任官职。

所谓孝廉,即具备孝顺父母和廉洁正直的品质。

选官时,通常会倾向于推荐这样的人来执掌政务。

3.士人制度: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中,士人具有特殊的地位。

士人是指具备学识和道德修养的人员,他们经过举荐或考试,可以成为官吏。

士人通常得到更多的机会和资源用于培养和提升自己的才能,其晋升和选拔路径较为稳定和顺畅。

4.乡试、会试、殿试:为了选拔官员,中国古代官方设置了一系列考试。

乡试是地方政府举办的考试,选拔出一批成绩优异者参加会试。

会试是由中央政府主办的考试,通过会试合格的人员进入殿试。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从殿试中选拔出最终的优胜者。

这些考试方式的设置,旨在考察应试者的才能、道德和行为等多方面素质。

5.资格门槛:中国古代的官员选拔制度不仅注重考试成绩,还对考生的家世背景和身份进行了严格的门槛设置。

如明清时期,高级官员必须具备世袭贵族身份或通过贡生出身,才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

低级官员则较为宽松,有志向的平民百姓也可以通过乡试或者其他途径获得官职。

6.官吏编制:中国古代的官吏编制非常严格,分为一品至九品。

一品是最高级别的官职,通常是皇帝任命亲信或重臣担任,九品则是最低级别,普通官员通常从九品开始。

晋升官职要看考试的成绩和其他因素,如表现、荐举和赏识等。

总之,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一个相对成熟和完善的制度,注重选拔有才能和品德的官员,尊重人才的价值。

它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和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后世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000字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其具体实行的时间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一直延续至清朝末期。

选官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仅直接影响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而且也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主要是指通过选拔,在各种考试、申请、举荐等途径中选拔出合适的人才,从而进入官员队伍,成为政府机构中的一员。

首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具有非常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因此这种制度可以保证官员的素质和能力都非常高。

在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程序十分繁琐,包括举荐、考试、面试、体检等多个环节。

这些程序确保了只有那些真正有能力和才干的人才能够成为合格的官员。

其次,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体现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思想文化传统的重要价值观。

例如,清朝时期,乡试、会试、殿试三级的考试层层筛选,体现了道德品行的重要性,官员必须拥有高尚的人格和优良的道德品质方可成为封建政府的官员。

这种选官体制对中国封建社会至关重要,强调了官员的素质和能力,避免了贪污和腐败等现象的发生。

然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也存在着一些缺点。

由于对考生进行统一考试,容易造成选才不宽泛,往往只能选择那些学习优秀的人才,而对那些具有特殊才能却没有考试成绩的人才束之高阁,使选官衡量能力体现得不够客观。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使封建社会朝着更加有序、稳定的方向迈进。

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体现,是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摘要】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着重要角色。

从考试选拔制度的起源到科举制度的发展历程,再到官员选拔标准的变化,这一制度影响着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发展。

通过考试科目和考官安排,人才得以选拔,官员选拔标准的不断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治制度的进步。

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既有促进国家发展的正面影响,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辉煌的成就,但也有着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考试选拔制度、科举制度、考试科目、考官、官员选拔标准、历史影响、成就、不足。

1. 引言1.1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重要性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体现在国家政治稳定、官员选拔公正、政府效率提高等多个方面。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以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

通过选拔有才德的官员来管理国家事务,可以保证政府的稳定运行和社会秩序的正常发展。

它可以促进官员选拔的公正性。

通过考试选拔制度,实现了官员的公开竞争和选拔,避免了官员任用的私人恩惠和腐败现象。

选择能力优秀的官员可以提高政府的效率和治理能力,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发展。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国家的政治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2. 正文2.1 考试选拔制度的起源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商代。

商代时期,由于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工的细化,统治者需要大量官吏来管理国家事务。

为了选拔具有才能和能力的人才担任官职,商王在官员选拔上进行了种种尝试。

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商王武丁任用管仲和商鞅这两位非贵族出身的能吏,展示了商代选拔官员的一定程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在周朝,尤其是春秋战国时期,考试选拔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尧舜禹汤文武庙堂及其子百家起源的思想深入人心,普及了发言的权利,使得选拔官员的标准更加客观和科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1、汉朝:察举制——即选举,由下而上推选人才。

征辟制——包括皇帝征召与和公府与州郡辟除,是由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

2、魏晋:九品中正制——曹丕称帝后创立。

九品,划分人才优劣的九个等级;中正,是品评官,一般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按原籍兼任。

中央有关部门依据中正对士人评定的品第,选任官吏时授予相应的官职。

该制度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发展到西晋,主要看重门第和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

3、隋—清:科举制——(1)隋唐科举制的创立和完善。

建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考试选拔官吏;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完善:唐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考试的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开元年间,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评价:科举选官制度是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他冲破家族限制,扩大了官吏来源;科举制把考试与做官相联,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科举制把选官的权力收归中央,有利于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稳定。

(2)北宋科举制度的发展。

发展:①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②北宋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举人经礼部考试后,须经殿试才算合格,录取权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试成为定制;③科举考试科目逐渐减少,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④在考试方法上,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

⑤录取名额比唐朝大大增加。

评价:科举制的发展,为地主阶级各阶层进入仕途开辟了道路,使北宋的政权基础进一步扩大,也起到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3)明朝的八股取士。

明朝沿袭前代科举取士制度。

为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学的释经观点。

答卷的文体,有严格的规定,分八个部分,成为“八股文”。

这种文体呆板乏味,严重束缚人们思想。

(4)科举制的废除1905年,清朝废除了科举制。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政治体制,几千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国的政治演变和社会发展。

本文将从选官制度的起源、发展和特点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选官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可以追溯到早期的部落社会。

当时,部落首领通过选举产生,这种选举制度也奠定了中国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基础。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个朝代相继建立了不同形式的选官制度。

1. 前秦(公元前384年-前206年):在这个时期,选拔官员主要依靠世族、豪强。

地方官的任命多是由朝廷直接派遣,中央官的选拔则主要通过考试和推荐等方式进行。

2. 汉朝(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在这个时期,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朝廷逐渐改变了古代选官制度,开始实行科举制度,即通过文化考试选拔官员。

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公平公正,凡有才学者皆有机会参加考试。

科举制度的实施极大地提高了政府官员的素质和能力。

3. 唐朝(618年-907年):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鼎盛的一个朝代,它的选官制度更加完善。

唐朝设立了明经举、明经试、明经教等科举制度,选拔了大批杰出的人才。

同时,在地方上也采用“县举”的方法选拔官员,使得政府的官员队伍更加广泛。

二、选官制度的特点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了一些显著的特点,这些特点影响深远,并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古代政治文化。

1. 社会地位决定选拔范围:在古代,官员的选拔与个人的社会地位密切相关。

世族和豪强阶层在选拔中享有优势,这导致了选官制度的不公正性和阶级性。

直到唐朝的科举制度出现,这种不公平的情况才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2. 考试为主要选拔方式:古代选官制度中最具影响力的方式是通过考试选拔官员。

初期的考试主要侧重于文化程度和经验,而到了唐朝的科举制度,注重考察候选人的才学和能力。

3. 官员流动性较大:与现代官员任期制度不同,古代官员在任期满之后,一般会被调往其他地方继续任职。

这种制度使得官员具备更广泛的经验和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地方政治的稳定和发展。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共出现了三大选官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那么这些制度有哪些特点呢?接下来跟着江湖哥一起了解它们的历史。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11.禅让制度: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的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

夏朝启时取消。

2.世袭制度: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爵位世代相传的制度。

由夏启建立,贯穿中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始终。

3.军功爵禄制:战国商鞅变法时实行,奖励军功,按功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

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也促进了封建制度的确立。

4.察举制度: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两汉时期推行新的选官制度,包括察举、征召等。

察举即选举,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径之一。

西汉时主要是以才能和品德为推荐标准,东汉初重孝廉;但发展到东汉后期,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依据,使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发展形成并发展起来。

5.九品中正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的选官制度,以门第为选官标准,它促进了汉魏之际的士族制度的巩固和发展,隋文帝时期废除。

6.科举制度: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7.“自荐求官”制度:武则天破格用人和发展科举制度的做法,重用人才,推动了社会经济继续发展。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21、世卿世禄制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

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

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须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任。

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2、察举制察举制是汉朝建立的选官制度,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察举制,初期以“乡举里选” 为依据,注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

浅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浅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浅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作者:陈春林来源:《文科爱好者·教育教学版》2012年第01期【摘要】人才,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强盛的基础。

在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下,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不尽相同,为了巩固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各朝各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选拔人才,选拔官吏,因为只有官员清廉,人民才能安居乐业。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选拔人才;选拔官吏【中图分类号】 D6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1270(2012)01-0003-01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强盛的基础。

在不同的社会意识形态下,统治者选拔人才的标准不尽相同,为了巩固统治,扩大统治基础,各朝各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选拔人才,选拔官吏,因为只有官员清廉,人民能安居乐业。

“尧有子十人,不与其子而授舜;舜有九子,不与其子而授禹。

”这反映了中国原始社会后期的禅让制,它的基本原则是选贤任能,即推选德才兼备且有威望、有功劳的人继任首领,这体现了相对的公平,能者居之。

但这也是当时生产力落后的表现,是“公天下”的集中体现。

禹后来确立了权势和王权,为世袭制的出现打下了基础,禹以后,中国历史明显的进入了阶级社会。

战国时期,中国一些地主阶级知识分子寄身于国君、贵族门下,他们对朝廷的一些大政方针提出建议,突出者可以授予官职,甚至还可以担任使节,这种风尚当时被称为“尚士”,这些士不受当时国家经济地位限制,只要有真才实学且善于游说,无论到哪里都能受到礼遇,如苏秦,一介布衣,凭三寸之舌,身挂六国相印。

两汉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的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时期,为了适应中央集权制的需要,确立了察举制和征召制。

察举是三公九卿、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根据考查,把所谓的品德高尚、才华出众的平民和下级官吏推荐给朝廷,授予他们官职或提高官位。

征召是皇帝直接聘请人来做官。

这两种选官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德才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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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

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

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

”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

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

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

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国祚长久,自然需要大批官吏。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

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

考汉代选官,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

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

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

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

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

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隋唐之间发生了祸及天下的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在战争中士族主度和门阀势力衰落,中小地主逐渐兴起,九品中正制遂为新兴的科举制所取代。

科举制在中国古代实行了1300多年,其形式和内容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隋炀帝大业二年,又在众多的科目中首开“进士”一科,标志着科举制的创立。

所谓科举制,是一种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而选取人才的制度。

李唐王朝建立后,继续开科取士,并使之定型化。

唐初,科举考试分常举与制举两大类。

常举设的科目非常多,如秀才、明经、俊士、进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等等;制举,如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博通坟典达于教化、军谋宏远堪任将率、祥明政术可以理人等。

两种举制共设有90多科。

常举每年一次,由礼部主持;制举是皇帝据临时需要,不定期举行,取士也较少,故被视为“非正途”。

常举众科中,有的是偶尔设置,有的很快停止,只有明经和进士经常举行。

明经考试主要考背诵,易中;进士考诗赋,须构思,故难考。

进士虽难考,但考中后容易飞黄腾达,故时人有“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为不美”的认识,说明人们比较推重。

后来进士科独盛,士子更是趋之若鹜。

两宋时建立的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以及宋之后蒙古人建立的元朝,也都无一例外地延用了科举制度。

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达到了极盛,完全臻于成熟,科举与学校教育的完全合流,是其成熟的重要标志。

选用官吏包含着学校育才、科举选才、铨叙用才三个完整的环节。

这种培养选拔人才的模式,从当时世界范围来看,无疑是十分先进的。

但随着封建中央集权政治的高度发展,明清的科举完全笼罩在封建文化专制主义之下,尤其是内容空虚、形成呆板的八股文,牢牢主宰着当时的科举考试,造成社会空前的大悲剧。

所以科举制极盛之日,也是它走向没落、衰亡之时。

1904年,清政府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从此,实行了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宣告终结。

从上述不难看出,世官制时代与奴隶社会、察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前半段、科举制时代与封建社会后半段,基本相若。

因此可以这样说,世官制是奴隶社会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察举制和科举制分别是封建社会前期和中期与后期具有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

当然,标志意义的选官制度并不等于唯一的选官制度,特别是随着国家机器的日益复杂,官僚机构的日益完善,统治者总是采取多种途径来选用官吏,以达到政治上的平衡。

在世官制时代,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实行世族世官,而大夫以下的低级官吏皆出自“乡兴贤能”即“乡举里选”。

在察举制时代,察举固然是选官制度的主体,但除此之外,比较典型的仕途还有征辟、太学生、任子等。

科举制时代,科举无疑是最重要的选官途径,但科举之外,还有多种选官途径,如学校试、封荫、吏道、荐擢等。

二、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可借鉴的经验和原理通过回顾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可知自三代到明清,选官制度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从世界的范围来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显然独具特色,其系统、完整、严密与历史悠久,堪称世界之最。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中有一些基本原理可供今人借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考选这里所说的“考选”,就是通过考试选拔人才之意,其与西方人事行政学中“考选”概念大体相同。

以考试来选用人才,是人类经过长期摸索探求之后做出的最佳选择。

考选制度,应该是也必须是包含着这几种基本精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量才使用、内行管理。

我国科举时代的考试,基本上体现了这些原则——尽管存在着极大的不彻底性。

由此带来的重大社会效应之一,便是产生了所谓的社会流动———主要指社会下层人物进入统治阶级。

这种社会流动有利于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有利于扩大封建统治基础,从而给社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活力和生机。

同时,科举制时代的考试又是多层次的,多层次的考试,不仅对于保证选取人才的可靠性、正确性与客观性起着积极作用,而且对于“任人唯亲”的用人路线也有一种抑制作用。

此外,实行考选,对提高封建官员的素质也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总之,考选制度天然具有一种强大的约束力,它制约应试者只有具备良好的素质方能胜利通过此门。

多渠道选拔我国古代选拔官吏,无论是察举制时代,抑或是科举制时代,其选用人才的途径都是多种多样的。

即使在世官制时代,亦有乡举里选制度作为世官的补充。

古代选官之所以要多渠道,目的在于保持社会各种势力的政治平衡。

每一个时代的各种仕途,又有主次之分,有一种仕途居主导地位,是该时代具有标志的意义的仕途,其它多种仕途与主导仕途共同构成该时代选官制度的总体。

具体地说,世官制时代,主导仕途为世官,其它仕途主要是乡举里选;察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察举,其它仕途有任子、军功、辟除、荐举、征召、太学生、吏道等;科举制时代,主导仕途为科举,其它仕途有学校试、荐举、补荫、吏道等。

这种多渠道、分主次的选官模式,有利于调动社会各层次的能动因素,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德才兼备历史上曾经存在各种选用人才的标准———或以血统、或以军功、或以赀财、或以德行、或以才干,等等,不过,从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来看,其总趋势则是倾向于德才兼备。

就以表面上看起来纯粹以才学取人的科举而言,实际上德行的因素无处不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举制度对应试人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凡娼、优、隶皂、罪户子弟,均不得参加考试。

换言之,只有封建统治者认为符合德行条件的人才能参加考试。

二是科举考试全被封建道德说教所充斥,它制约应试者不能不就范于封建统治者的德行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说的“德才兼备”,是指古代社会而言,它有其特定的时代内涵,与所讲的德才兼备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如果从原则上着眼,古今之理相通,似应无疑义。

回避回避是选官制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关于选任官吏的限制规定。

今史籍中能够见到的较早的回避制度,是东汉制定的“三互法”。

《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载:“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也。

”历史上选任官的回避制度,可以归结为两种类型:一曰籍贯回避,即本籍人不任本籍官。

三互法中便有籍贯回避内容。

越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回避就越复杂,如明代不仅郡县守令要回避乡邦,而且有时还限制同一籍贯者不许在同一机关中任职,甚至有某些官不由某些籍的人担任的特殊规定。

二曰亲属回避。

东汉时关于婚姻之家不得交互为官的规定,即为亲属回避的一种形式;而北宋时确立的“别试”制度,则是科举考试方面亲属回避的典型制度。

回避原理有着广泛的实用价值,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即是一例。

保密我国古代科举考试的保密制度的全面建立,始于北宋。

其具体做法,主要有这样几项:锁院制度。

锁院制度即一经任命为知贡举的官员必须立即锁宿,在大约五十天左右的锁院期间,不得回家,不准见亲友或与院外臣僚交往。

后来,负责各类发解试的考官也需与知贡举一样锁宿。

这实际是采用隔离法达到保密的目的。

封弥制度。

“封弥”又作“弥封”,亦称“糊名”,即把试卷封起来,糊去举子试卷上的姓名、乡贯以及初考官所定的等级。

大凡封弥官不评卷,评卷官不知姓名。

誉录制度。

所谓“誊录”,就是抄写试卷。

举子的亲笔试卷称真卷,誉录后送归封弥官存档;誉录的卷子称草卷,送给考官评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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