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作业四

合集下载

202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作业四答案

2023国开《教育法学》形考作业四答案

《教育法学》形考四作业要求【形式】典型案例选编与分析【内容和进度】全书,第14周至第16周完成【具体要求】1.请结合自身或当地的教育实际情况,或查询相关资料,选编一则教育法律方面的典型案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2.在案例选编过程中,既可从刊载于网络、报纸、杂志上的案例中摘录,也可根据自身的教育教学与法律实践自行撰写。

3.案例选编与分析的基本要求:主题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文字通畅、法律依据准确,论证合理合法,符合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案例分析基本步骤。

字数不少于800字。

4.本课程主要要求学生按照以下基本步骤进行教育法律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1)主体分析——指出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2)法理分析——阐明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3)责任分析——指出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4)启示分析——说明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答案2021年“11岁男孩留遗书跳楼案”一、案例简介2021年,一起11岁男孩留下遗书后跳楼自杀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个男孩名叫小李,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

在自杀前,小李留下遗书,表达了他对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多重压力以及自身困境的感受。

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体制和社会关怀问题的关注和反思。

二、涉案主体学生小李:本案的受害者,11岁,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

据报道,小李在家庭和学校都承受了较大的压力,且自身困境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和帮助。

家长:小李的家长在此案中可能涉及到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忽视或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的问题。

教师:小李的老师可能涉及到对学生心理状况的忽视或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的问题,以及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情感关怀的不足。

学校:小李就读的学校可能涉及到对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以及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情感关怀的不足。

政府机构:相关政府部门可能涉及到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的重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和干预学生的心理问题,以及未能提供足够的社会关怀和支持。

教育法学作业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及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及参考答案一、判断题(对者在括号中划“√”,错者划“×”)(每题1分,共10分)1.1947年,德国学者黑格尔撰写的《学校法学》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

(X )2.《教育法》中“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教育的方向性原则。

(X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4.教育法的适用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严格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行事,使教育法得以实施的活动。

(X)5.200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6.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七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八周岁入学。

” (X)7.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8.按照《教师法》规定,“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是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

(X)9.广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依法承担的法定后果。

(X )10.当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和其他处理时,可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寻求法律救济。

(X)二、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10分)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发于( D )年。

A.1980B.1986C.1992D.19952.《职业教育法》属于(A)。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3.(A)性规范是指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A.义务B.禁止C.授权D.惩罚4.(D)中规定:“人人有资格享有本宣言所列举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分等任何区别。

《教育法学》作业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参考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教育法:是体现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教育活动中普遍遵守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学校的法律地位:是指其作为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机构,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以此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所取得的主体资格。

3.教师权利: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4.教育立法:是国家法律制定活动的一部分,它是由专门机构和一套制度所构成的国家立法体制来实施的。

5.学生:是在依法成立或国家法律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规定条件具有或取得学籍,并在其中接受教育的公民。

6.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7.义务教育:是指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8.法律上的教师义务:指法律规定的对教师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它是依法产生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履行。

9.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10.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具有普实性、明确性和肯定性的特点,一般由假定、处理和奖惩三个要素构成。

11.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对他人发出教育方面要求的权利。

12.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二、填空题1.教育法律是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____专门的立法机关_____制定的教育规范性文件。

2.教育法的实施,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____教育法的遵守_____,另一种是____教育法的适用_____。

(0285)《教育法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285)《教育法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

(0285)《教育法学》网上作业题及答案1:第一次作业2:第二次作业3:第三次作业4:第四次作业5:第五次作业1:[论述题]如何理解学校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简答)参考答案:(1)学校与教育行政机关或政府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并且至少一方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单位,这是行政法律关系最本质的特征,其他法律关系都不存在限定当事人的问题;(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学校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3)行政法律关系必须是在教育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才能发生;(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学校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权利义务都是由教育法律法规预先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2:[论述题]如何理解教育法的含义?(简答)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 知识是人们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经验的系统总结,也可以说是各种事实及其概括的体系。

就其来源来说,属于认识论的范畴,因此它应当以认识论作为方法论基础。

2. 进步主义教育的“新的三中心”进步主义教育与杜威的实用主义结合,建立起新的教学体系,它提出新的三中心:即从教师中心转变为儿童中心;从学习以间接经验为主的系统知识转变为重视个体的直接经验和兴趣,从班级授课制的课堂集体讲授转变为学生的个人活动,也就是在教师的辅导下使学生在活动中自己学习。

3. 功利主义道德哲学这一派的代表为边沁和密尔,这种功利主义道德哲学又被称为快乐主义。

在功利主义者看来,人生而有一种追求幸福的欲望,能够满足这种欲望的行为,使人感到快乐,就是善的;不能满足这种欲望的行为,使人感到痛苦,即是恶的。

他们主张道德从天生的人的欲望中产生。

功利主义既然以快乐和幸福作为评价美德善恶的主要标准,因而他们重视的效果不是动机,是属于主外派的。

4. 实用主义道德哲学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杜威。

这一派道德哲学的基础一方面有实用主义道德哲学之外,还有生物学化的本能论。

杜威就把道德的基础归于本质上不变的“本能”,对人的行为表现都要从本能上寻找依据。

教育法学 作业题与答案汇编

教育法学 作业题与答案汇编

教育法学作业1 单项选择题第1题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教育法律B、教育问题C、教育法律问题D、法律问题答案:C第2题下列不属于教育法功能的是()。

A、规范B、预示C、强制D、指引答案:D第3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的时间是()。

A、31514B、34273C、34776D、35200答案:B第4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发于()年。

A、1980B、1986C、1992D、1995答案:D第5题教育法律的理论研究是从()开始的。

A、18世纪B、19世纪C、20世纪D、18世纪中叶答案:B第6题我国第一部以职业人员为对象的法律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答案:C第7题下列不属于教育行政法规的是()。

A、条例B、规定C、法律D、办法或细则答案:C第8题()性规范是指人们在法定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A、义务B、禁止C、授权D、惩罚答案:A第9题世界上第一本系统的教育法学著作是()。

A、《论法的精神》B、《理想国》C、《学校法学》D、《乌托邦》答案:C第10题教育法的个体价值不包括()。

A、秩序B、正义C、平等D、自由答案:A多项选择题第11题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并公布实施的教育单行法律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E、《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答案:A|B|C|D|E第12题教育法学的研究任务是()。

A、研究教育法律问题B、发现教育法律规律C、形成教育法律理论D、指导教育法律实践答案:A|B|C第13题关于受教育能够成为一项法定的人的权利和义务有以下哪几种解释()。

A、公民权说B、国家权说C、生存权说D、学习权利说E、发展权说答案:A|C|D第14题我们应当从以下哪些方面去理解教育法呢?()。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

2、 融资方工式是指社会资金由盈余部门向赤字部门转移的形式、手段、途径和渠道;根据融资过程中形成的产权关系
其可以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
3、归责是对法律责任的归结
法律责任的归结是一个复杂的责任判断过程
判断、确认、追究以及免除责任时必须依照一定的标准和规则
这就是归责原则
它是法律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
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有利于促进教育竞争的公平性
通过考试制度为受教育者提供一个相对平等的获得受教育的机会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利
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的设立的目的就在于为入学考试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使人们能拥有相同的的机会
享受国家和社会提供的教育机会
因此
暨南大学应当录取邹先生
经教育不改的;(三)品会不良、侮辱学生
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3、 教育行政复议的特点有哪些?
答:行政复议作为非诉讼的救济手段
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为
行政复议的主体即复议机关是行政主体
根据各国立法现实状况
一般采取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4、法律责任的类型是承担法律责任方式的类别 ;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
可将其分为 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
5、法律救济是 法律关系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
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为

教育法学作业

教育法学作业

《教育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作业1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12分)1、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是指组成教育法学体系的各项基本知识的总和。

我国教育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法的基本理论,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三个层面。

3、教育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认可,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关于教育方面的行为规则。

根据教育法律规范为人们确定的不同行为模式,可以将其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规范授、权性规范。

其中,授权性规范是指授权人们在法定条件下,有权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4、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几种。

5、教育权包括国家教育权、学校教育权、社会教育权、家庭教育权等四种教育权。

学校教育权是指国家赋予学校为实现其办学宗旨,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活动的权利。

6、公民的受教育权是依照法律规定,公民在受教育方面可以作为或不作为,或要求他人为其受教育权而作为或不作为的能力或资格。

二、选择题(每题2分,共12分)1、C(改为黑克尔)2、B3、B4、D5、A 、B6、D三、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简述教育法与教育法学的联系与区别。

教育法是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存在依托,教育法学则为教育法提供学科理论依据和指导方向,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教育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的任务是调整教育活动中的教育内外关系。

而教育法学是一门法律科学,它通过教育法所调整的各种教育关系的研究,探讨教育法对维护教育秩序,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育效率,保障教育关系主体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探讨完善教育法制的途径和方法。

2、简述教育法的特性教育法的特性是指由教育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特定的内容所决定的不同于其他法律的个性特点。

如果将教育法作为法律整体的一部分而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较,它便具有一般法的强制性、普遍性和规范性的特征。

《教育法学作业》作业与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作业与答案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教育法学》作业本课程作业由两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客观题部分”,由15 个选择题组成,每题1分,共 15 分。

第二部分为“主观题部分”,由简答题和论述题组成,共15 分。

作业总分30分,将作为平时成绩记入课程总成绩。

客观题部分: B B D C C D B B A B A D B C C一、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15 题)1.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国务院有权制定和发布(B)A. 教育法律B. 教育行政法规C. 教育政府规章D.教育单行条例2. 清末最重要的、一直沿用到1911 年清政权灭亡为止的教育法规是( B )A. 《钦定学堂章程》B. 《奏定学堂章程》C. 《京师大学堂章程》D. 《蒙学堂章程》3.近代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制度赖以建立和存在的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说。

“三权分立”是指 (D)A.决策权、立法权、行政权的分立B.司法权、决策权、立法权的分立C.行政权、司法权、决策权的分立D.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4. 教育督导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工作的监督制度,这种制度属于(C)A. 权力机关的工作监督B. 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C. 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D. 执政党的党务监督5.教育法律责任作为一种社会责任,其区别于其他社会责任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 C )A. 导向性B.对等性C. 强制性D.有序性6.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D)A. 企业法人B. 机关法人C. 社会团体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7. 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实行的是 ( B )A. 校长负责制B.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C. 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D. 校务委员会制8.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的时间是( B)A. 1986年 4 月 12日B. 1993年 10 月 31 日C. 1995年 3 月 18日D. 1996年 5 月 15 日9.根据《教师法》第 14 条的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A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1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 ( B )A. 14周岁以下B. 14周岁以上不满16 周岁C. 16周岁以上不满17 周岁D. 18周岁以下11.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A)A. 国家财政拨款B. 城乡教育费附加C. 社会集资、捐资D.教育专项资金12.中等职业学校教育主要由 (D)A.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B.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实施C.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D.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实施13.根据《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规定,农民个人脱盲要识(B )A. 1000个汉字B. 1500个汉字C. 2000个汉字D. 2500个汉字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学士学位由(C)A. 国务院学位办授予B. 教育部授予C. 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D.高等学校自行授予15.我国教育督导机构分为 ( C )A. 两个等级B. 三个等级C. 四个等级D.五个等级主观题部分:一、简答题(每题 2.5 分,共 2 题)1、简述教育法的法源的类型。

国开作业《教育政策与法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8章权重:25%需辅导教师评分参考50

国开作业《教育政策与法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8章权重:25%需辅导教师评分参考50

教师体罚学生被开除【事故经过】1999年12月13日上午7时40分,郑州市伏牛路小学六(3)班班主任、语文老师魏某在教室检查星期天布置的作业,让未完成作业的同学站出来,曹、冯等4位同学站起后被拉到讲台上,魏某对他们进行训斥后,又殴打了4位同学的头部、脸部。

上完第一节数学课后,曹、冯两位同学因害怕第二节语文课再挨打,便跑到校外补写作业,魏某发现两人没在课堂上后,便派出另两位同学去找,当曹某、冯某被叫到教室后,魏某又用拳脚对两人进行殴打,当一拳打到曹某脸部时,曹某马上感到左耳一阵疼痛,接着就嗡嗡直响。

冯某被打后书包滚落在地,当其弯腰去拾时,又被踢了一脚,结果脸碰到了地,当时就一片红肿。

当日下午,学生家长带孩子到郑州市中心医院进行了检查,医院诊断:曹某左耳膜穿孔,3天后需做修补手术;冯某左面颊部红肿。

【案例分析】教师体罚学生问题,一直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现结合本案例,对此问题作简要的评析。

本案例的涉案主体有老师为谋,其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对实施此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应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通过对本案的分析,给我们带来了如下启示:体罚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危害性。

从学生方面看:首先,体罚会对学生造成生理伤害。

中小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时期,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伤害一旦产生,便容易给学生造成终生的影响。

在中小学教育中,这样的事情绝非杜撰:狂怒的老师一巴掌抢向学生,于是学生再也听不到了大自然美好的声音和父母亲切的呼唤:暴怒的老师拧起学生的耳朵,试图将他拉出教室,用力之下,他手里捏的只是学生娇嫩的耳垂:因为学生的调皮,教师拂袖而....所有这些,难道还不够我们惊心吗?教育者为社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废人!其次,体罚压抑了学生的聪明才智。

教育法学形考任务4

教育法学形考任务4

案例: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

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

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

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

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

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1)主体分析: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2)法理分析: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

”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

(3)责任分析: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

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

国开作业《教育政策与法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8章权重:25%需辅导教师评分参考84

国开作业《教育政策与法律》第四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8章权重:25%需辅导教师评分参考84

学校停电造成学生拥挤死伤案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2. 本案是一起由于学校管理疏忽而导致的学生伤亡事故,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1)《教育法》规定,学校“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而该校教学楼内却没有备用灯,学生人数又严重超标,这些都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2)《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而本案中,学校在接到镇政府的停电通知后,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以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此外,当学生挤到一楼时,如能有人及时进行管理疏通,也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事故,说明学校既缺乏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也没有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以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

(3)《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行政等部门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根据需要,制定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预案,配备相应设施并进行必要的演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本案中,学校的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教育不到位,教学设施也存在不安全隐患等,均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显然,该校未能按照此办法的规定去做,安全管理不到位。

3. 本案中,学校应承担主要的法律责任。

(1)《学生事故伤害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教育法学作业形考4 答案

教育法学作业形考4 答案

形考任务4答案案例一: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

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

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

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

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

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

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

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教育法学(最新最全)作业

教育法学(最新最全)作业

《教育法学》作业一------ 第1----5章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对号,错误的打叉号(每题2分,共10分)1、依法治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领导和管理权力。

(×)2、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4、学生的隐私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5、广义上讲,教育法制监督是指国家专门法制监督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教育法运行情况进行的审查、督促、纠正等活动。

(×)二、单项选择题(只填正确答案的序号,每题2分,共10分)1、(C )是学习者通过亲自接触和广泛了解教育法治现状,对取得的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和研究,以发现某些规律或倾向性问题的学习方法。

A、自学法B、比较研究法C、调查研究法D、系统思考法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D )A、法律B、行政法规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规章3、《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有关“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规定,属于( D )性规范。

A、义务B\、法定C、平等D、授权4、《民法通则》规定,不满(A )周岁的公民是无行为能力人。

A、10B、14C、16D、185、(C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A、官方解释B、立法解释C、行政解释D、法定解释三、多项选择题(可以一个或多个正确选项,每题2分,共10分)1、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A C D)A、教育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B、教育事实规律C、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D、教育法的基本理论2、教育法的效力包括(ABC)A、时间效力B、空间效力C、对人的效力D、对具体时间的效力3、公民的受教育权正向着保障(B D)等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方向发展。

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四

教育法学试题及答案四

《教育法学》试卷一、名词解释题(每题2分,共10分)1. 教育法2. 家庭教育权3. 教育法的渊源4. 教育法律关系5. 相邻关系二、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1.教育法学是以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

2.从狭义上讲,教育法的适用是专指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运用教育法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3.教师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的设置及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4.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划分,法律制裁可相应地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5.民事诉讼起诉的要件可分为两种。

三、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5分)1. 1995年,()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教师法B.高等教育法C.义务教育法D.教育法2.《教师法》属于()。

A. 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规章3.在《扫除文盲工作条例》中,规定了个人脱盲标准。

其中,规定农民识()个汉字。

A.500B. 1000C. 1500D. 20004. 《教育法》中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A. 教师代表大会B. 学生会C. 教职工代表大会D. 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5.《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毁弃;??”。

A. 隐匿B.开拆C.窥看D.传阅四、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入括号内,每题1分,共5分)1.下列各项中,()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客体。

A. 学校B. 教师的教学行为C.学生D.教学设施2. 下列各种教育法制监督的类型中,属于国家监督的有()。

A. 各级政府监督B.教育行政部门监督C.行政监察D.人民政协监督3.与社会保险不同,商业保险的基本特点为()。

A. 自愿性B.福利性C.互济性D.契约性4. 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如道德责任、纪律责任)等不同,其具有()特点。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作业

2020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教育法学》形考作业

《教育法学》形考作业任务网考试题及期末复习资料100%通过考试说明:《教育法学》形考共有5个任务。

任务1、任务2、任务5是客观题(01任务_A 、02任务_A 、05任务_0001),任务3、任务4是主观题。

在考试中,可以多次抽取任务1、任务2、任务5试卷,直到出现这几套试卷中的任意一套,就可以按照该套试卷答案答题。

做考题时,利用本文档中的查找工具,把考题中的关键字输到查找工具的查找内容框内,就可迅速查找到该题答案。

本文库还有其他教学考一体化答案,敬请查看。

01任务01任务_A一、判断题(共 5 道试题,共 10 分。

)1. 教育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调整教育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A. 错误B. 正确2.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 错误B. 正确3. 政府规章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A. 错误B. 正确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此项规定为义务性规范。

A. 错误B. 正确5. 学校教育权属于国家教育权的范畴,学校教育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不得放弃和转让。

A. 错误B. 正确二、单项选择题(共 10 道试题,共 20 分。

)1. 颁布于()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6月29日修订,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已于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A. 1980B. 1986C. 1994D. 20062. 下列方法中,()是指在分析的基础上,把同一事物或不同事物的某些方面、某些要素或某些侧面加以比较,确定其相同点、不同点和相互间的关系或联系,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属性或运行规律的学习方法。

A. 文献阅读法B. 调查研究法C. 比较研究法D. 系统思考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关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定,体现了教育的()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法学作业四
1、教育法制渊源及其层级效力,我国的现行教育法律条文要熟悉。

2、教育法律规范与教育法,教育法律文件、教育法律条文的区别。

3、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主体的种类。

4、全面理解教育法制制定与教育法制实施、教育法实施的方式。

5、教育行政相关的涵义、法律地位主要行政职能。

6、学校、教师、学生的法律权利义务。

7、行政复议的有关法律知识条文框架。

8、理解教育者申诉制度。

9、教育法律救济的渠道。

10、学校事故的形成原因,学校事故的归责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