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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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编制说明(报审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编制组二〇一八年十二月标准制定主管部门: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标准编制牵头单位: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协作单位: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主要起草人员:储险峰、陈谊、钟鸿雁、康长安、邹新、徐洁、罗小龙、于雯、刘敏、李文辉、胡巍。

目录1 项目背景 (1)1.1任务来源 (1)1.2标准编制过程 (2)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5)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5)2.2标准制定必要性 (6)3 印刷业发展概况 (14)3.1印刷业行业分类 (14)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 (14)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 (16)4 印刷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0)4.1印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20)4.2印刷行业VOC S末端治理防治技术 (25)4.3我省印刷企业VOC S 排放现状 (28)5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 (36)5.1标准制定的原则 (36)5.2技术路线 (37)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38)6.1标准的适用范围 (38)6.2标准的结构框架 (39)6.3术语与定义 (39)6.4污染控制标准值形式 (42)6.5污染因子的选择 (43)6.6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及依据 (46)6.7排气筒高度的规定 (64)6.8监测与监控要求 (65)6.9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要求 (66)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69)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69)7.2实施本标准的技术分析 (69)1 项目背景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当前,以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工业源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逐年增加,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vocs检测标准

vocs检测标准

vocs检测标准VOCs检测标准。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是指在室温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它们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具有一定的危害性。

因此,对VOCs的检测和监测成为了环境保护和健康安全领域的重要工作之一。

为了规范VOCs的检测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VOCs检测标准,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本文将对VOCs检测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读者对该领域有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VOCs的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了采样、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方面。

在采样方面,主要有动态采样和静态采样两种方法。

动态采样是指通过吸附管、采样袋等装置,对空气中的VOCs进行连续采集,适用于长时间监测。

而静态采样则是指通过吸附管、采样瓶等装置,对特定时间点和特定位置的空气进行采集,适用于短期监测。

在分析方面,常用的方法包括气相色谱-质谱联用(GC-MS)、气相色谱-火焰光度检测(GC-FID)、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GC-ECD)等。

这些方法可以对VOCs进行快速、准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在数据处理方面,需要根据采样和分析的结果,进行数据校正、质控和质量评价,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其次,VOCs检测标准还涉及了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情况。

现场监测是指在实际生产、工作场所等场景中,对空气中的VOCs进行监测。

这种监测通常需要使用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在线监测仪等设备,以实时监测VOCs的浓度和变化趋势。

而实验室分析则是指将采集到的样品带回实验室,通过专业的分析仪器和方法进行分析。

这种分析通常能够得到更准确和可靠的结果,适用于对VOCs进行深入研究和监测。

此外,VOCs检测标准还对检测设备、人员素质、质量控制、数据报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检测设备需要具有较高的精密度和稳定性,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人员需要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各类检测设备,并正确处理检测过程中的各种突发情况。

质量控制是指在整个检测过程中,对设备、试剂、样品等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C2921塑料薄膜制造行业类别

C2921塑料薄膜制造行业类别

绿化
绿化面积为 800 m2,绿化率为 5.05%
3、主要设备清单及原辅材料清单
5
表2 序号 1 2 3 414 15 16 设 备 名称 全自动裁袋机 全自动封底机 裁缝一体机 圆织机 直立式打包机 拉丝机 电动平缝机 全自动六色彩印机 塑料腹膜机组 全自动四色印字机 造粒机 高压吹膜机 拉力测试仪 金属探测仪 外径千分尺 架盘天平 单位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套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建设项目由来 武功县中达彩塑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武功县普集镇西关, 成立于 2001 年 8 月, 现有 职工 120 人,其中技术人员 32 名。主要从事编织袋生产制造,产品有塑料薄膜袋、塑 料编织袋, 目前公司已通过 ISO--9000 质量认证和生产许可及印刷经营许可的再认证。 塑料薄膜袋主要用于塑料编织袋的内袋,塑料编制袋主要用于味精、瓜子等袋装。 目前企业的生产产能为年产塑料编织袋 1460 吨, 其中食品级塑料编织袋 1100 吨, 非食品级编织袋 360 吨。现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需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 造,引进圆织机、拉丝机、高压吹膜机、彩印机等生产设备 82 台(套),替换现有的 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以聚丙烯、聚乙烯为原料,形成年产食品级塑料编织袋 1500 吨,非食品级塑料编织袋 450t。同时本项目对部分塑料编织袋进行后道的深加工,需 深加工的编织袋合计 1100t,其中:食品级:800t/a,非食品级 300t/a。 本项目后期涉及到以再生塑料为原料的生产工艺,建设单位应另行评价。再生塑 料是指通过预处理、熔融造粒、改性等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对废旧塑料进行加工处理后 重新得到的塑料原料,是对塑料的再次利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及防治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不断增长,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挥发性废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逐步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监测;标准;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s表示,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为沸点在50℃-250℃,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它会引发各类癌症和心血管疾病。

同时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

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有机废气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一、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VOC的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交通源主要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如飞机、轮船、工程机械等,以及油品的存储和销售。

工业源分为化石燃料煅烧和生产工艺过程排放。

化石燃料煅烧主要为燃煤、天然气、燃料油等燃烧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过程排放主要为石油炼制、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食品制造、日用品生产、化学药品原料制作、金属冶炼、交通设备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制造、焦炭生产等行业。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固定污染源 stationary pollution source 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或建筑构造(如车间等)向空中排放的污染源。
3.2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在 293.15K 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 10Pa,或者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的除 CH4、CO、 CO2、H2CO3、金属碳化物、金属碳酸盐和碳酸铵外,任何参加大气光化学反应的含碳有机化合物。主 要包括具有挥发性的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含氧有机化合物(醛、酮、醇、醚等)、 卤代烃、含氮有机化合物、含硫有机化合物等。 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需求,按基准物质标定,检测器对混合进样中 VOCs 综合响应的方法测量 非甲烷有机化合物(以 NMOC 表示,以碳计),即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使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明显 响应的除甲烷以外的碳氢化合物(其中主要是 C2-C8)的总量(以碳计)。待国家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 增加对主要 VOCs 物种进行定量加和的方法测量 VOCs(以 TOC 表示)。
开口(孔)排放到环境中。
3.10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concentration limit at fugitive emission reference point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依照 HJ/T 55 的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在任何 1 小时浓度平均值不得超过的
值,单位 mg/m3。 3.11
GBZ/T 160.41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环烃类化合物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GBZ/T 160.4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化合物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GBZ/T 160.56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环酮和芳香族酮类化合物 溶剂解吸-气相色谱法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陕西标准2020版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陕西标准2020版

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维修业污染物防治的基本要求、作业及设施要求和其他环保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汽车维修的业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 15562.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T 16739.1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4409 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26877 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38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JT/T 324 汽车喷烤漆房JT/T 774 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净化、加注工艺规范DB61/T 943 行业用水定额DB61/T 106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汽车维修业户 vehicle maintenance enterprise从事汽车维护、修理的业户。

3.2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参与大气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简称VOCs。

注:改写DB61/T 1061—2017,定义3.1。

3.3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s采用HJ/T 38规定的监测方法,检测器有明显响应的除甲烷外的碳氢化合物及其衍生物的总称(以碳计)。

[DB61/T 1061—2017,定义3.2]3.4小型车辆 light-duty vehicle车身总长≤6m的载客车辆和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的载货车辆。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实用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实用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最新)祈雅典采用催化燃烧+热力燃烧方式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VOCS有机废气,同时还为该行业提供大量热风,提高生产力。

——打印本文小中大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新建企业自2018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苯0.4甲醛0.2三氯乙烯a0.1硫酸二甲酯a0.5二氯甲烷a 4.0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4.0臭气浓度20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污染物限值(mg/m3)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10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20c200.520二氧化硫-100--氮氧化物-200--VOCsNMOC80808080TOC d150150150150臭气浓度e2000200020002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b.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c. 该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d.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e. 臭气浓度无量纲。

f. 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a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b其他药品生产颗粒物10c100.510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150--VOCsNMOC50505050TOC d100100100100臭气浓度e1000100010001000二恶英类f-0.1 ng-TEQ /m3--a. 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VOCs治理设施综合检查表)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VOCs治理设施综合检查表)
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
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 物料、液态VOCs 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设备与管线组件包括:泵、压缩机、搅拌器(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其他密封设备
企业应按下列频次对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进行VOCs 泄漏检测:
化学反应
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挥发排气、反应尾气等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在反应期间,反应设备的进料口、出料口、检修口、搅拌口、观察孔等开口(孔)在不操作时应保持密闭
排放VOCs的蒸馏、分离、提取、精制、干燥等生产环节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非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并配备废气净化处理装置
《关于开展挥发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机物治理工作的通知》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
环节
治理任务
完成情况
储罐
储存真实蒸气压≥76.6 kPa 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低压罐、压力罐或其他等效措施
储存真实蒸气压≥27.6 kPa 但<76.6 kPa 且储罐容积≥75 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以及储存真实蒸气压≥5.2 kPa但<27.6 kPa且储罐容积≥150 m3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a)采用浮顶罐。对于内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对于外浮顶罐,浮顶与罐壁之间应采用双重密封,且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封等高效密封方式。
b)采用固定顶罐,排放的废气应收集处理并满足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要求(无行业排放标准的应满足GB16297的要求)或者处理效率不低于90%。c)采用气相平衡系统。d)采取其他等效措施

装配式激光焊接建筑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美思亚科技)环境影响报告

装配式激光焊接建筑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美思亚科技)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装配式激光焊接建筑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陕西美思亚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 年8 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生较大影响,项目厂址选择合理。

3、地理位置及四邻关系本项目位于铜川市王家河工业园区,中心坐标为E:109° 03′30.93″;N:35°06′21.48″。

项目东侧隔苗圃路为北雷村;南侧为陕西欧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两侧为空地。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四邻关系见图1-1。

图1-1 四邻关系图4、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装配式激光焊接建筑结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陕西美思亚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6750m2建设性质:新建;建设规模:年产钢结构5000t、非标准件1000t。

0.20.98生活用水0.78由园区给水管网供给。

本项目劳动定员28 人,均为附近村民,厂区不设食宿,主要为盥洗废水,用水定额参照《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DB61/T943-2014),按35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0.98m3/d,年工作300 天,则年用水量为294m3/a。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 1061-2017)1、引言本标准旨在规范和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特定行业的排放,以减少空气污染和保护环境。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并提供了操作指南和监测方法。

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下行业和企业:2.1 行业1:详细描述行业1的名称和范围。

2.1.1 企业类别1:详细描述企业类别1的范围和特点。

2.1.1.1 相关设备和工艺:与企业类别1相关的设备和工艺。

2.2 行业2:详细描述行业2的名称和范围。

2.2.1 企业类别2:详细描述企业类别2的范围和特点。

2.2.1.1 相关设备和工艺:与企业类别2相关的设备和工艺。

3、排放限值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类别,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限值。

具体限值如下:3.1 行业1排放限值:列出行业1各个企业类别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3.2 行业2排放限值:列出行业2各个企业类别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4、排放控制措施为达到排放限值,企业应采取一系列排放控制措施。

以下是常用的措施:4.1 设备改造:描述设备改造的方法和技术,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4.2 清洁生产措施:介绍清洁生产措施的实施和应用。

4.3 污染防治设施:详细说明污染防治设施的原理和使用方法。

4.4 监测与检测:规定监测和检测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方法和频率。

4.5 废气处理:阐述废气处理技术和操作指南。

5、监测与报告为监督排放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企业应进行定期的监测和报告。

以下是监测与报告的要求:5.1 定期监测:规定监测频率和方法,并明确监测数据的记录和报告要求。

5.2 排放报告:说明企业应如何编制和提交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报告。

附件:附件1:行业1排放限值表附件2:行业2排放限值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法》:解释《法》的法律名词和术语含义。

2、《条例》:解释《条例》的法律名词和术语含义。

化肥厂废气治理方案

化肥厂废气治理方案

化肥厂废气治理方案设计方案地址:电话:联系人:一.概述1.项目概述化肥厂粉尘治理项目,工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中含有大量粉尘、,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入大气中势必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且会对人体造成器质性损伤。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满足经济与环境的同步健康发展,受化肥厂委托,陕西登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贵公司生产化肥过程中产生粉尘的排放进行升级改造任务,我公司人员经过现场考察及有关资料的研究分析、核算的基础上,现拟定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明确了治霾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

2.企业现场情况化肥厂生产车间中共有五处粉尘排放点,由各个集气罩收集处理。

二.设计原则和依据1.设计原则1.1执行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有关法规、规范及标准。

1.2废气治理工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1.3采用技术成熟、工艺先进、易于操作管理的处理工艺,系统操作、管理及维护简便,工程投资省,运行费用底。

1.4处理工艺中选用的设备应与该实验室现有设备配套,不影响该实验室现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兼顾原有的设施,应地制宜,降低投资成本。

2.设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染防治法》《陕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通用电器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J54-83《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定》(HG/T20512-2000)《环境工程设计手册·废气污染控制卷》《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有机废气处理工程技术手册(环境工程技术手册)3.设计排放标准本废气处理设备的大气染污源将严格按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17)中的标准进行达标排放,具体见下表: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4.设计范围(1)本工程范围包括工艺、结构、电气、仪表、自控、等主要专业的设计说明、工程投资估算、运行费用说明、设备清单等技术文件。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1. 引言1.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及监测技术综述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是指在大气中易挥发的有机物,包括各类溶剂、燃料、颜料和脱脂剂等。

挥发性有机物在人类活动和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但其过量排放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制定和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十分重要。

在国际上,各国纷纷颁布了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例如欧洲联盟的VOCs排放标准和美国的清洁空气法。

这些政策主要通过限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技术和加强监测管理来实现对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

在国内,我国环境保护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法规和标准,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各地也加大了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测力度,采用各种先进的监测技术,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和在线连续监测技术,以实时监测挥发性有机物的浓度和种类,为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和监测技术的综述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当前防治工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未来的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的研究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2. 正文2.1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现状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一类易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包括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燃烧和化工过程等。

这些化合物不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还会导致环境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气中VOCs浓度不断攀升,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之一。

在城市中,汽车尾气排放是VOCs的主要来源之一,尤其在交通拥堵时期,VOCs排放量会显著增加。

工业生产中的化工厂、油漆厂等也是VOCs的重要排放源。

这些排放源可能会引发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潜在威胁。

挥发性有机物的来源和排放渠道十分复杂,其在大气中的迁移和转化过程也受到复杂的气象条件和大气化学反应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与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与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VOCs)产生与防治作者:贾超刘鑫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12期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我国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不断增长,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挥发性废气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制定了相应的监测规范和排放标准,逐步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治理,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监测;标准;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常用VOCs表示,是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三个词第一个字母的缩写。

挥发性有机物定义为沸点在50℃-250℃,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

挥发性有机物的主要成分有:烃类、卤代烃、氧烃和氮烃,它包括:苯系物、有机氯化物、氟里昂系列、有机酮、胺、醇、醚、酯、酸和石油烃化合物等。

挥发性有机物的危害很大,是一种强致癌物质,它会引发各类癌症和心血管疾病。

同时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时也会影响臭氧浓度同步升高。

超标的臭氧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等。

因此,臭氧和有机废气所造成的危害必须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一、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VOC的主要来源可分为四类,交通源、工业源、生活源和农业源。

交通源主要来源是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源,如飞机、轮船、工程机械等,以及油品的存储和销售。

工业源分为化石燃料煅烧和生产工艺过程排放。

化石燃料煅烧主要为燃煤、天然气、燃料油等燃烧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生产工艺过程排放主要为石油炼制、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食品制造、日用品生产、化学药品原料制作、金属冶炼、交通设备制造、造纸和纸制品制造、焦炭生产等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空气污染管制及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空气污染管制及排放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空气污染管制及排放标准第1 条本标准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第三项及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 2 条本标准专有名词及符号定义如下:一、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VOCs) :指含有机化合物之空气污染物总称。

但不包括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碳酸、碳化物、碳酸盐、碳酸铵等化合物。

二、石化制程:指以化学或物理操作产制各类石油产品、石化基本原料、石化中间产品或石化产品之制造程序,包括产制各类有机化学品、树脂、塑胶、橡胶及合成纤维原料等产品。

三、挥发性有机液体:指含挥发性有机物成份占重量百分比一○以上之液体。

四、密闭排气系统(Closed Vent System) :指可将设备或制程设备元件排出或逸散出之挥发性有机物,捕集并输送至污染防制设备,使传送之气体不直接与大气接触之系统。

该系统包括管线及连接装置。

五、污染防制设备:指处理废气之热焚化炉、触媒焚化炉、锅炉或加热等密闭式焚化设施、冷凝器、吸附装置、吸收塔、废气燃烧塔或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六、制程回收系统:指用以回收制程排出物中有机物成分之一个或数个回收设备之组合,属原制程中考量经济因素,欲达设计产能不可或缺之设备。

七、非破坏性物料回收处理方式:指制程回收系统以外所额外加装之污染防制设备,具有回收物料之功能,以减少因破坏性燃烧生成额外之空气污染物。

八、标准操作温度:指焚化设施于焚化废气后符合规定排放浓度值或达排放削减率之操作条件下,其温度监测设施量测之平均温度。

九、废气燃烧塔:指炼油厂及石化厂中一种开放式燃烧装置,该装置包括具支撑结构之塔身、燃烧嘴、母火装置(Pilot)、辅助燃料系统、点火装置及其他附属设施。

可分为高架废气燃烧塔及地面废气燃烧塔。

十、蒸气辅助燃烧型式废气燃烧塔:指焰顶处使用蒸气喷嘴将蒸气喷入火焰中,藉以增加焰顶处空气紊流效应,促使燃烧更完全之废气燃烧塔。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

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2017年全国VOCS废气排放标准表(最新)___采用催化燃烧和热力燃烧的方式来解决印刷和涂布行业的VOCS有机废气问题,并且还提供大量热风以提高生产力。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从2018年1月1日起,新建企业将执行本标准,现有企业将在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排放限值如下:污染物限值(mg/m)苯 0.4甲醛 0.2三氯乙烯 3硫酸二甲酯 a二氯甲烷 a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0.1臭气浓度 0.5备注:企业边界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如下:污染物限值(mg/m)非甲烷有机化合物(NMOC) 3备注:厂区内大气污染物监控点任何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限值。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的排放限值如下: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其他药品生产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a bVOCs 0.5 - -NMOC 80 150 2000TOC - - -臭气浓度 20 - -二恶英类 - - 0.1 ng-TEQ/m3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仍执行相应锅炉或焚烧炉的排放标准,而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执行本标准要求,当利用锅炉或焚烧炉燃烧处理废气时,VOCs、臭气浓度和二噁英类的排放限值符合本标准要求。

特殊原料药生产包括:β-内酰胺类抗生素、避孕药、激素类药、抗肿瘤药。

发酵尾气的限值仅针对发酵尾气。

待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发布后实施。

臭气浓度无量纲。

当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重点区域企业、设施的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的排放限值如下:燃烧类废气、处理尾气、工艺废气、特殊原料药生产、其他药品生产污染物发酵尾气、污水处理站废气 a bVOCs 0.5 - -NMOC 50 100 1000TOC - - -臭气浓度 10 - -二恶英类 - - 0.1 ng-TEQ/m3当燃烧含氯有机废气时,需监测该指标。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

乘用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在乘用车带来舒适驾驶体验的同时,车内的空气质量值得关注。

车辆内饰是一个容积相对较小的特定环境,内部安置各种器械材料,包括各种硬塑料和软塑料、粘合剂、油漆、润滑剂等。

因此,在新生产的车辆中,可能会排放出一些挥发性物质,尤其是具有较强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VOC),并影响车辆内部空气质量(VIAQ)。

尽管这些化合物中可能认为对人体健康无害,但其中一部分可能有害,这是近来汽车制造商和用户越来越关注的重要原因。

但是,乘用车的污染程度因车辆而异,并可能受到大气环境、外部污染、用户习惯、以及所用材料质量等影响有关。

本文主要介绍乘用车有关VIAQ国内外检测标准及相关信息,在对不同条件和地点的新车和包括二手车的研究的基础上讨论了车辆内部空气质量,并指出主要空气污染物及其浓度指标。

同时探讨车厢内VOC存在的主要来源,并提供了有关材料排放的相关信息。

由于结果在需要关注的有机化合物的数量和数量方面差异很大,因此,取样和分析方法的差异,需要统一测试方法。

在GBT_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中,规定了乘用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适用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评价。

扩展资料:ZSWD2023B0138乘用车内的空气质量信息摘编VIAQ(车内空气质量)会议报告2021年6月1-4日,日内瓦主席:安德烈·科兹洛夫,俄罗斯联邦共同主席:林钟淳,大韩民国秘书:安德烈亚斯·韦尔迈尔,宝马闭会期间工作组的职权范围和程序规则非正式文件编号GRPE-81-091、背景专家组认为,有可能将来自外部来源的内部空气污染物纳入范围。

在第三阶段延长任务期限。

作为关于 VIAQ 的现有共同决议的延伸,这将考虑到不仅是内饰材料产生的内部空气排放和车辆进入驾驶室产生的废气还有空气污染源之外。

外部空气污染的清单可能包括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化合物 (VOC)、醛类、芳香族和脂肪烃、颗粒数 (PN) 和质量 (PM) 以及微生物物质,例如过敏原、真菌、细菌。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十三五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环大气[2017]121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发布日期】2017.09.13
【实施日期】2017.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17]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局:
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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