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
船舶搜寻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在发生船舶失联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搜寻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沿海、内河及国际海域发生的船舶失联事件。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搜寻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搜寻救援行动。
2. 搜寻救援小组:负责搜寻、救援的具体工作。
3. 医疗救护组:负责失联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4. 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装备、通讯等保障工作。
四、预案启动条件1. 船舶在航行中突然失去联系,无法与岸基保持通讯。
2. 船舶遇险,船员被困或失踪。
3. 船舶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船员被困或失踪。
4. 船舶遇险,船员需要紧急撤离。
五、搜寻救援行动流程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搜寻救援指挥部报告失联事件的基本情况。
2. 搜寻救援指挥部根据失联事件的情况,迅速成立搜寻救援小组,组织救援力量。
3. 搜寻救援小组根据失联事件的具体情况,制定搜寻救援方案,包括搜寻区域、搜寻方式、救援措施等。
4. 搜寻救援小组开展搜寻救援行动,包括:(1)海上搜寻:利用船舶、飞机、无人机等设备,对失联船舶可能出现的海域进行搜寻。
(2)岸基搜寻:组织相关人员对失联船舶可能停靠的港口、码头、海滩等进行搜寻。
(3)空中搜寻:利用飞机、无人机等设备,对失联船舶可能出现的海域进行空中搜寻。
5. 医疗救护组对失联人员实施医疗救护,确保其生命安全。
6. 后勤保障组提供物资、装备、通讯等保障,确保搜寻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六、应急响应措施1. 紧急启动应急预案,成立搜寻救援指挥部。
2. 搜寻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制定搜寻救援方案。
3. 各级救援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积极配合,提供救援力量。
4. 加强信息沟通,确保搜寻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5. 对失联事件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发布救援进展情况。
七、预案实施与评估1. 本预案由搜寻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2. 搜寻救援指挥部定期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船舶断链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遇到断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船员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注册的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的断链事故。
三、应急预案1. 发现断链事故(1)当船员发现船舶发生断链事故时,应立即向船长报告。
(2)船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采取以下措施:2. 事故处理(1)船长应立即组织船员对断链事故进行初步判断,确定事故原因和影响范围。
(2)根据事故情况,船长可采取以下措施:① 若船舶仍可继续航行,应加强瞭望,减速航行,并密切关注断链情况。
② 若船舶失去动力,应立即采取措施,如使用备用动力装置、锚泊等,确保船舶安全。
③ 若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等险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3. 事故报告(1)船长应立即向船舶公司报告断链事故,并按公司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船舶公司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海事局、港务局等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4. 人员救助(1)若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船长应立即组织船员进行现场救助。
(2)如有必要,船长可请求附近船舶、岸上救援机构等提供支援。
5.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船舶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船长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四、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船员进行断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事故的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处理、人员救助、事故调查等。
五、附则1. 本预案由船舶公司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船舶应急预案
船舶应急预案
船舶应急预案是指在船舶发生事故、火灾、翻覆、沉没等突发情况时,船舶上的人员应该采取的紧急行动和应急措施。
以下是船舶应急预案的一般要点:
1. 报警与紧急通信:在发生事故时,船舶上的人员应立即向船长或相应领导报警,并通过船舶上的通信设备与岸上相关机构进行紧急通信。
2. 人员员工安全:船舶上的人员应按照预案的指示,启动人员员工安全措施,包括佩戴救生衣、遵循逃生路线、集合在指定地点等。
3. 普救措施:船舶上的人员应按照预案指导,尽量采取普救措施,包括灭火、封堵漏水、排除有毒气体等,并使用紧急救生设备如救生艇、救生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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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救援通信:船舶上的人员应按照预案指示,通过船舶上的通信设备与岸上的救援机构保持通讯联系,汇报事故情况、请求援助等。
5. 逃生和救助:船舶上的人员应按照预案指示,有序进行逃生并救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遵循逃生的优先顺序和安全规定。
6. 疏散船舶:在紧急情况下,船舶上的人员应按照预案指示,尽快疏散船舶,并确保所有人员迅速离开船舶以避免进一步危险。
7. 救援机构和装备:在必要时,船舶上的人员应与救援机构和岸上相关机构进行紧急联系,请求救援,并使用船舶上的救援装备进行救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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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应急预案应根据船舶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和试验,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船舶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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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三篇)
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1. 紧急报警:一旦发生船舶沉没事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包括海事管理部门、海事救援机构以及附近港口的救援机构。
2. 船员安全:确保船员的安全是最重要的任务。
船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救生措施,如穿上救生衣、携带救生设备、求生艇等,确保自身的安全。
3. 发出求救信号:船舶沉没后应立即发出求救信号。
可以使用船舶上的求救设备,如手持信号弹、闪光灯等,同时也可以通过无线电通信向救援机构发出求救信号。
4. 寻找安全地点:船舶沉没后,船员应迅速寻找附近的安全地点,如浮筒、救生艇等,以便于船员可以在那里等待救援。
5. 建立沉船监控:在船舶沉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建立沉船监控系统,监控沉船位置、漂流情况,以便于救援人员可以准确地找到沉船位置。
6. 联系救援机构:船舶沉没后应立即联系附近的救援机构,向他们提供详细的事故情况,包括船舶位置、船舶状况以及船员数量等。
救援机构将根据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并向事故现场派遣救援船只和救援人员。
7. 救援行动:救援船只和救援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展开救援行动。
救援船只应尽量靠近事故船舶,将船员从事故船舶上转移至救援船只上,并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
8. 环境保护:在救援行动中,应注意保护海洋环境。
如果事故船舶上有危险品或污染物,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污染扩散。
同时,救援人员也应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9. 事故调查:船舶沉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展开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即为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船舶沉没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范文(二)一、前言船舶沉没是一种严重的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船舶沉没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船舶运输单位及相关救援单位,包括船舶运输企事业单位、港务管理单位、公安边防、海事、救援等单位。
船舶失点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规范船舶失点紧急情况的反应措施,保障船舶及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因动力系统、推进系统、舵系统等故障导致船舶失点的情况。
三、职责1. 船长:负责船舶失点紧急情况的总指挥,发布应急命令,组织应急行动。
2. 大副:负责甲板部的现场指挥,执行船长的命令,协助船长处理应急事务。
3. 轮机长:负责轮机部的现场指挥,执行船长的命令,组织轮机员进行故障排除。
4. 值班驾驶员:负责船舶失点后的航行指挥,按照应急程序进行操作。
5. 其他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参与应急行动。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失点情况:值班驾驶员发现船舶失点后,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1)关闭有关设备,减少能源消耗;(2)通知船长,请求支援;(3)保持正规了望,观察周围船舶和海况;(4)启动应急照明,确保船舶安全。
2. 船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确认失点情况,评估事故严重程度;(2)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行动;(3)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减速、抛锚、寻求附近船舶协助等措施;(4)通知生产运营部调度处,保持联系。
3. 船长组织应急行动:(1)组织轮机长带队,迅速排除故障,恢复船舶动力;(2)在浅水区域,准备抛锚;(3)在失去动力的情况下,尽可能利用舵系统控制船舶;(4)与附近船舶联系,寻求协助。
4. 在应急行动中,船长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水文气象情况;(2)周围环境;(3)船舶安全;(4)船员安全。
五、应急结束1. 船舶恢复正常航行后,船长应立即通知生产运营部调度处,并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2. 船长组织船员对应急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应急响应效果,为今后类似事故提供经验。
六、培训和演练1. 公司应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船长应组织船员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程序。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计划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计划The Response Plan For Failure of Communication1 目的规范船舶通信中断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反应。
2 适用范围公司所管船舶。
3定义船舶通信中断是指不论何种原因造成船舶与岸基之间通信联系中断,即不能与岸基进行电话、邮件等信息传送的情况。
4 责任4.1 船长是船舶通信中断紧急情况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
4.2 大副、轮机长分别是甲板部、轮机部的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
4.3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应急计划执行。
5 实施5.1 船舶通信设备配置时已考虑双套设备互为备用,只有双套设备全部出现故障时才会导致通信中断。
5.2 可能引起双套设备全部出现故障的原因:.船电电网交流供电和通信设备专用电瓶故障;.中高频电台天线系统损坏,天线馈线短、断路;.设备各单元之间连接线故障,引起设备故障;.其他原因引起的通信设备故障;5.3 采取的措施出现船舶通信中断后,各主管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视故障前后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通讯人员认真检查,查找设备故障原因,尽快恢复其中一套设备功能;.若船电故障,使用通信设备专用电瓶供电,待船电恢复后,换交流供电;.若通信设备稳压电源故障,对于使用直流24V的设备可以考虑使用通信设备专用电瓶直接供电,应急使用;.对于天线系统故障,先排除线短、断路故障,如中高频电台使用的鞭状天线损坏,可以用电缆临时拉起一L型斜拉天线替代,恢复中高频电台的使用;.重新连接各单元间连接线,排除连线故障;.当班驾驶员加强值班了望,保证航行安全,直到险情消除;.如故障严重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应报告船长,船长应采取向邻近船舶求援的方式,请其代为向公司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设备故障可能原因、船舶现状、船位、预计修复时间、预计抵目的地时间,直到险情消除。
.船长可视情况,改变航线,近岸航行,以便使用VHF、GSM电话等与岸基联系,保证航行安全和安排维修。
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预案
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预案一、确定编写应急预案的目的和范围:船只意外失联是一种常见的危机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其他社会问题。
为了能够高效、迅速地响应并解决这类事件,制定一份完善的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预案至关重要。
该预案将为相关机构和个人提供明确的指导,规范应对程序,确保救援行动的及时有效性。
二、建立应急预案编写团队:为了确保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预案的质量,需要建立一支专业的应急预案编写团队。
该团队应由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包括应急管理、海事安全、搜救操作等领域的专业人员。
团队成员之间应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地协调各项工作。
三、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在编写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预案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分析。
通过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进行分析,确定搜救行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和挑战。
同时,还需要评估可用资源的情况,例如救援队伍、通信设备、船只和飞机等,以确定应急搜救的能力和限制。
四、制定应急响应流程:根据风险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制定船只意外失联的应急响应流程。
首先,应建立明确的报警和通知程序,确保及时准确地接收和处理船只失联的信息。
其次,应明确搜救行动的指挥体系和相关责任。
搜救行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依次进行,包括搜索范围确定、资源调配、搜救行动实施等环节。
最后,还应考虑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以提高搜救行动的效率和成功率。
五、制定资源调配计划:在船只意外失联的应急搜救中,资源调配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根据搜救行动的需要,制定资源调配计划,明确各类资源的来源、数量和使用方式。
除了船只和飞机等救援装备外,还需考虑其他支持资源,如医疗救护队、搜救犬、通信设备等。
资源调配计划应与搜救响应流程相配合,确保搜救行动的顺利进行。
六、制定沟通和协调机制:船只意外失联应急搜救行动需要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协调和配合。
为了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和准确,制定明确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十分重要。
各个相关部门应建立起高效的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的传递畅通无阻。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版号:1 编写:海务主管批准:指定人员文件修改记录[本文件共4页] 1目的本预案旨在船舶失去联系时,能迅速作出应急反应,以及时获得船舶位置和情况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反应。
3职责3.1总指挥负责应急行动的决策和指挥。
3.2公司应急小组进行原因分析,判断船舶遇险的可能性。
负责寻呼和联系有关单位、船舶帮助寻呼,负责联系救援力量。
4特征公司与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后24小时仍无法取得联系,即认为船舶失去联系,可分为不明阶段、告警阶段、遇险阶段。
船舶通信设备损坏、通信人员疏忽、船舶遇险(包括遇难或遭劫持)等,可造成船舶失去联系。
船舶遇险时易造成通信中断,越早采取行动,获救的希望越大。
5应急原则船舶失去联系时,应遵循:.1分析原因,请求多方帮助寻呼;.2确认遇险,立即采取搜救行动。
6岸基应急反应6.1公司调度发现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未与公司联系,使用各种可能的通讯手段反复呼叫仍不能与船舶取得联系,时间超过24小时后(告警阶段),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并继续保持重复呼叫。
6.2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宣布进入一级(重大紧急情况)反应,指示公司调度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到位。
6.3应急小组就位后,立即进入反应状态。
.1海务主管负责提供有关海图和资料,该船货载、航行计划,气象、海况及变化情况,有关海事机构、搜救中心、保险公司电话,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2机务主管负责提供船舶主、辅机、舵机的运行状况,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3人事主管负责提供全体船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船员资料及家属联系方式,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4公司调度提供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6.4应急小组轮换使用各种可用的通讯手段设法与船舶取得联系:拨打船舶和船员手机;●通过C站发送报文呼叫;●通过海岸电台的单边带或VTS的VHF呼叫;●请求附近海域的船舶呼叫。
船舶失联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船舶在遇到失联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类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发生失联情况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指挥,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救援行动。
2. 救援小组(1)现场救援小组:由船长、大副、轮机长、救生员等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由公司医务室人员组成,负责遇险人员的医疗救护。
(3)通讯联络小组:由公司通信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
(4)物资保障小组:由公司后勤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救援所需的物资保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发现失联(1)船长在发现船舶失联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 救援行动(1)现场救援小组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救援行动,包括搜救遇险人员、修复船舶故障等。
(2)医疗救护小组对遇险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3)通讯联络小组保持与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联络,确保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4)物资保障小组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保障。
3. 救援结束(1)现场救援小组完成救援任务后,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救援小组的报告,宣布救援结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通讯保障:确保救援过程中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递救援信息。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救生设备、医疗药品等。
3. 人员保障:组织专业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素质。
4. 船舶保障:确保救援船舶具备良好的航行、作业条件。
六、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通讯联络、救援行动、医疗救护等。
3.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XZ03-13船舶应急通讯须知
XZ03-13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应急通讯须知 1/5第13节船舶应急通讯须知1.定义1.1遇险通信:当船舶受到紧迫危险威胁,严重危及船舶和人员安全,需立即援助时所采取的通信。
1.2紧急通信:船舶发生海事,一时还不致于对船舶和人员构成威胁所采取的通信。
2.职责2.1船长和GMDSS操作员负责实施本须知细则。
3.实施步骤3.1通信(报警)方式包括:手提电话、VHF/HF/MF+DSC、其他有效方式。
3.2手提电话拨打遇险报警电话为:区号+12395,各沿海城市电话区号见“各沿海城市区号一览表(附录1)”。
如果手提电话不在网络覆盖区,船上应立即用船上的中高频设备通过相关的海岸电台转向海务主管报告。
海岸电台联系频率见“有关海岸电台名录(附录2)”。
3.3无线电话遇险通信频率(HF/MF)2182KHZ/ 4125KHZ/ 6215KHZ/ 8291KHZ/ 12290KHZ/ 16420KHZ3.4数字选择性呼叫(DSC)遇险报警频率2187.5KHZ/ 4207.5KHZ/6312KHZ/8414.5KHZ/12577KHZ/ 16804.5 KHZ3.5VHF频道(频率)6频道/16频道/70频道(仅用于DSC)3.6其他可用频率3.7GMDSS操作员发送的遇险报警、遇险呼叫和遇险报告,必须经船长同意。
3.8遇险呼叫不得专对某一台呼叫,通信手续应力求简捷,电报内容应简明扼要,操作程序正确,用话发送时,应缓慢清晰。
3.9凡遇险、紧急情况专对某一岸台进行呼叫时,应冠以“SOS”“MAYDAY”或“XXX”“PANPAN”信号,以便引起岸台的注意。
XZ03-13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应急通讯须知 2/53.10遇险电文主要内容:●船舶的识别信号;●位置、遇险性质和需要何种救助;●任何有助于施救的其他情况。
3.11当遇险电报发出去,而未收到收妥承认,应当继续拍发,尤其选择在静默时间内,直到收到选择回答为止,必要时报警信号也可重发,当使用遇险频道无效时,可以选择足以引起注意的其他频道。
船舶断链失锚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船舶在发生断链失锚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确保人员安全及船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救助法》4.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规则》5. 《船舶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船舶在发生断链失锚等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置。
四、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协调、指挥、监督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监督、汇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及时掌握事故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参与应急处置。
(3)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4)协调处理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安全、高效。
3. 相关部门及单位职责(1)海事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海上交通管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2)港务局:负责船舶的靠泊、移泊及港口设施的保障。
(3)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人员救助及现场救援。
(4)医疗救护部门:负责伤员的救治及救护。
(5)环保部门: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监测,防止环境污染。
五、应急处置措施1. 事故发生后,船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保持现场稳定。
2. 船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进行应急处置。
3.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4.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扑救、人员救助及现场救援。
(1)对船舶进行灭火,防止火势蔓延。
(2)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3)对被困人员实施救援,尽快将其救出。
5. 海事局负责海上交通管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1)对事故现场及周边水域实施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船舶进入。
(2)协调其他船舶协助救援,确保事故船舶尽快脱险。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安全管理须知】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版号:1 编写:海务主管批准:指定人员文件修改记录[本文件共4页] 1目的本预案旨在船舶失去联系时,能迅速作出应急反应,以及时获得船舶位置和情况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反应。
3职责3.1总指挥负责应急行动的决策和指挥。
3.2公司应急小组进行原因分析,判断船舶遇险的可能性。
负责寻呼和联系有关单位、船舶帮助寻呼,负责联系救援力量。
4特征公司与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后24小时仍无法取得联系,即认为船舶失去联系,可分为不明阶段、告警阶段、遇险阶段。
船舶通信设备损坏、通信人员疏忽、船舶遇险(包括遇难或遭劫持)等,可造成船舶失去联系。
船舶遇险时易造成通信中断,越早采取行动,获救的希望越大。
5应急原则船舶失去联系时,应遵循:.1分析原因,请求多方帮助寻呼;.2确认遇险,立即采取搜救行动。
6岸基应急反应6.1公司调度发现船舶在规定通信时间未与公司联系,使用各种可能的通讯手段反复呼叫仍不能与船舶取得联系,时间超过24小时后(告警阶段),立即报告应急总指挥,并继续保持重复呼叫。
6.2总指挥接到报告后,宣布进入一级(重大紧急情况)反应,指示公司调度通知应急小组成员到位。
6.3应急小组就位后,立即进入反应状态。
.1海务主管负责提供有关海图和资料,该船货载、航行计划,气象、海况及变化情况,有关海事机构、搜救中心、保险公司电话,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2机务主管负责提供船舶主、辅机、舵机的运行状况,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3人事主管负责提供全体船员名单和联系电话、船员资料及家属联系方式,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4公司调度提供与船舶或船员最后联系的时间和方式。
6.4应急小组轮换使用各种可用的通讯手段设法与船舶取得联系:拨打船舶和船员手机;●通过C站发送报文呼叫;●通过海岸电台的单边带或VTS的VHF呼叫;●请求附近海域的船舶呼叫。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船舶在失去联系的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保障船员的生命安全及船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因通讯设备故障、人为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与公司失去联系的情况。
三、应急预案组织机构1. 成立船舶失去联系应急指挥部,由船长担任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通讯保障小组:负责检查、修复通讯设备,确保船舶与外界保持联系。
(2)船舶安全小组:负责检查船舶安全状况,确保船员生命安全。
(3)人员救助小组:负责对遇险船员进行救助。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提供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四、应急处置措施1. 当船舶与公司失去联系时,船长应立即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召开会议,分析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 通讯保障小组:(1)检查船舶通讯设备,确定故障原因。
(2)采取维修、更换等措施,尽快恢复通讯。
(3)通过其他船舶、卫星电话等途径,与公司取得联系。
3. 船舶安全小组:(1)检查船舶各项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2)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3)保持正规了望,密切关注周围环境,防止碰撞、触礁等事故发生。
4. 人员救助小组:(1)对遇险船员进行救助,确保其生命安全。
(2)对受伤船员进行救治,必要时进行医疗转运。
5. 物资保障小组:(1)提供应急物资,如食品、药品、救生设备等。
(2)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满足应急处置需求。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应对失去联系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通讯设备故障处理、船舶安全检查、人员救助、物资保障等。
3. 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六、预案的修订与完善1.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与完善。
2. 当船舶失去联系应急情况发生时,应急指挥部应根据现场情况,对预案进行调整,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船舶失动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发生失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事故处理规定》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定》4.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事故应急预案》5.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在航行、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失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船舶船长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副总指挥:由船舶大副、轮机长、大管轮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
(2)救援组:负责人员救助、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工作。
(3)警戒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疏导、信息发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的供应、调配、维护等工作。
(5)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通讯联络、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程序1. 发生失动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各工作组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工作。
3. 现场指挥组:(1)立即组织人员评估事故现场情况,判断事故原因。
(2)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报总指挥批准。
(3)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方案,确保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4. 救援组:(1)立即组织人员救助被困、受伤人员。
(2)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并尽快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3)协助船舶恢复正常航行、作业。
5. 警戒组:(1)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确保人员、车辆、船舶安全。
(2)对附近水域进行交通疏导,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3)及时发布事故信息,接受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 后勤保障组:(1)组织应急物资、设备的供应、调配、维护。
(2)保障救援人员的生活、医疗等需求。
船舶失去联系须知
船舶失去联系须知The Instruction for Failure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Ship and Shore 1 目的规范公司与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处理。
2 适用范围公司所管理船舶。
3 定义3.1 不明阶段:经营部主管30 小时内未收到船舶发出的船位动态报,对船舶及船上人员的安全处于不明的情况。
3.2 警戒阶段:不明阶段后,经营部主管经与船舶联系及向有关方面查询均无效果,船舶中断联系已达36 小时,对船舶及船上人员的安全感到怀疑的情况。
3.3 遇险阶段:警戒阶段后,公司应急指挥小组对船舶作进一步联系更广泛的查询均未成功,有理由确信船舶或人员处于紧急危险而需要立即援救的情况。
4 责任4.1 公司成立“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负责船舶失去联系时的应急处理。
4.2 经营部负责日常船岸通信联系以及船舶动态跟踪、记录,是船岸通信联系的主管部门。
4.3 综合办公室负责船舶失去联系过程中产生的救助、检验、修理等费用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
5 实施5.1 经营部主管第一阶段未收到船舶按《公司通信规程》应发的船位报或抵港报,中断联系超过24小时,应发报追查,包括利用船位在线系统等其他有效手段进行验证,并报告经营部经理,记录追查情况。
5.2 经营部主管第二阶段未收到该船舶应发的船位动态报,中断联系已经达30 小时,说明该船处于不明阶段,经营部主管应立即报告经营部经理,经营部经理接报后立即通知海务部经理,海务部接到通知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立即查询,包括进一步发报、卫通电话追查,与出发港或目的港联系了解船舶动态等,并填写《船舶紧急情况初始处理记录表》。
海务经理应把具体情况报告安全副总经理和总船长。
5.3 第三阶段仍未收到该船应发的船位动态报,中断联系已达36 小时,说明该船处于警戒阶段。
公司安全副总经理立即报告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召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分析以下情况:航区气象;6.2按获得的最后一次船位报,推荐和划定搜寻的航区范围;船舶操纵能力可能受到的损害;船舶通讯设备可能发生的故障;船舶可能被武装海盗劫持;其他可能发生的情况。
船舶失联应急演练方案模板
一、演练目的为提高船舶在遇到失联情况时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特制定本船舶失联应急演练方案。
二、演练背景某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由于设备故障或人为原因导致失联。
船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和乘客进行应急处置。
三、演练时间2023年X月X日四、演练地点XX海域五、参演人员1. 船长2. 大副3. 轮机长4. 水手5. 船员6. 乘客7. 海事局、救援中心等相关人员六、演练流程1. 失联报警(1)船长发现船舶失联后,立即向驾驶台报告。
(2)驾驶台通知船员,确认失联情况。
(3)船长向海事局、救援中心等相关人员报告失联情况。
2. 启动应急预案(1)船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船员和乘客进行应急处置。
(2)大副负责协调船员,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3)轮机长负责检查船舶设备,确保船舶安全。
3. 乘客疏散(1)船长通知乘客,保持冷静,听从指挥。
(2)船员协助乘客穿戴救生衣,迅速有序地疏散至救生艇。
(3)船长确认乘客全部登艇后,组织船员登艇。
4. 救援行动(1)海事局、救援中心等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救援行动。
(2)救援船只抵达现场后,对失联船舶进行搜救。
(3)船员协助救援人员开展搜救工作。
5. 救援结束(1)救援行动结束后,船长向海事局、救援中心等相关人员报告救援情况。
(2)船长组织船员和乘客返回船舶,恢复正常航行。
七、演练评估1. 演练结束后,船长组织参演人员进行总结评估,找出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措施。
2. 演练评估报告提交给海事局、救援中心等相关人员,以便完善应急预案。
八、注意事项1. 演练过程中,参演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 演练期间,参演人员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3. 演练结束后,船长应组织参演人员进行心理疏导,缓解紧张情绪。
九、附则1. 本方案由船长负责组织实施。
2.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船长负责解释。
(注:本方案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船舶失点应急预案
一、目的为确保船舶在航行中发生失点(指船舶推进系统、舵系统或电站故障而失去控制)时的应急反应迅速、有序、高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船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所有船舶在航行中发生失点时的应急处理。
三、职责分工1. 船长:船舶失点应急反应的总指挥,负责发布命令,组织协调应急行动。
2. 大副:甲板部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协助船长进行应急处理。
3. 轮机长:轮机部现场指挥,负责执行船长的命令,组织轮机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4. 各职船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投入应急反应。
四、应急措施1. 发现失点迹象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并按《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规定显示失控信号。
2. 船长接报后,应立即上驾驶台进行指挥,保持正规了望,包括用雷达协助了望。
3. 当附近有船舶航经时,应发出警告信号与VHF警告,并保持VHF连续收听。
4. 船舶应尽快电告生产运营部调度处(分管船还应抄报分公司现场调度科),并时刻保持联系。
5. 船长应充分考虑各种水文气象情况和周围环境,采取一切手段控制船舶。
6. 如在浅水区域航行,准备抛锚。
7. 组织抢险,由轮机长带队,全力以赴排除故障,及早恢复船舶操纵能力。
8. 如舵失灵,通知机舱,使用应急舵。
9. 当船舶在大风浪中失去控制,此时情况更为紧急,除执行上述反应措施及早恢复船舶动力外,还应电台不间断值班,时刻保持同公司联系,请求支援,并尽量与附近船舶和搜救机构取得联系。
10. 按照事故等级和性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如船舶碰撞、搁浅、燃油泄漏等。
五、应急结束1. 当船舶失点原因得到排除,船舶恢复正常操纵能力后,船长应宣布应急结束。
2. 对应急过程中的各项措施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完善应急预案。
六、培训和演练1. 定期对船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2. 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船舶各种应急处理方案及应急计划(样本)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应急预案1船舶在航行中发生丧失操纵能力的紧急情况时,立即发出警报,召集应急,应立即采取滞航及就地抛锚(沿岸航行,水深适宜)等措施。
2在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迅速报告就近港口国主管机关或搜救中心3 在进出港、狭水道航行时,立即使用伴航拖轮协助操纵。
条件允许可向就近港口机关申请加派拖轮予以协助,使船舶抵安全水域抛锚。
4 船长和当值驾驶员应加强了望,以防本船失控后与他船发生紧迫局面,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72海上避碰规则》《91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5船长应沉着指挥,当值驾驶员应使用VHF发布本船目前位置、动态,提醒来船注意,并做好各项记录。
6 轮机长指挥轮机员迅速进行故障设备抢修工作。
7 求得岸基支持,按公司相关处室或主管人员指示,采取进一步抢救和抢修措施。
8 船舶丧失操纵能力导致的碰撞、触礁、搁浅、燃油泄漏等事故,按相应应急预案进行部署9 船舶发生丧失操纵能力时,按下列应急计划进行部署。
主机失灵、电力中断应急计划职务负责部位应急/应变职责船长驾驶台总指挥,发布船舶操纵命令,指挥船舶操纵,负责对外及与船公司联系。
项目负责人机舱副总指挥,协助船长组织、动员人员抢修故障设备及其他应急情况处理。
值驾/二副驾驶台协助船长操纵船舶,守听VHF,核测船位,做好记录。
值班水手驾驶台按舵令正确操舵。
驾助驾驶台协助了望,显示航行灯、信号灯,悬挂号型,传令,内部联络。
大副船首指挥甲板人员工作,备锚、备缆,系带拖轮,待命。
三副驾驶台甲板按船长指令准备消防器材,准备释放救生艇、筏。
水手长船首备锚、备缆,或按船长、大副指令进行准备。
轮机长机舱抢修现场的指挥。
向船长报告故障,组织人力抢修,尽快排除故障。
大管轮机舱现场抢修。
二管轮机舱现场抢修,并负责发电机/应急发电机。
失去联系
船舶与公司失去正常联系后的措施
1. 2.
如SSB联系不上,采用手机、C站、电子邮件联系 如SSB、C站同时出现故障,且手机无信号,可以用VHF通 过附近的其他船舶在SSB-8289与公司航运部联系,并告知 所存在的问题。
失去联系
失去联系:船舶与公司岸基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后, 应视为船舶失去联系。
失去联系后公司的应急措施
1.
2.3.4. Nhomakorabea5.
公司岸基电台值班员如发现某一船舶超过规定报告时间未能联系上, 应以适当的时间间隔重复进行呼叫或通过公司其它船舶转播的形式进 行联系 如经反复联系,超过6小时联系不上,电台值班员应向航运部经理报 告,并继续采用一切有效手段联系船舶,包括向港口代理、VTS等有 关单位查询船舶信息。 当超过规定报告时间12小时联系不上,航运部经理会同船技部、海务 部相关人员,根据船舶状况、海区气象及其他情况,分析原因及是否 存在遇险可能,如判定存在遇险可能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反应小组长, 同时联系附近船舶,做好搜寻救助准备工作,并整理好以下资料:失 去联系船舶的概况和识别号码;推定船位;遇险可能情况和便于救助 行动的其它任何信息。 当超过规定报告时间24小时联系不上,应认定船舶发生紧急情况,公 司进入应急反应程序,应急反应小组分析船舶可能遇到的各种状况, 并制定实施具体应急方案/措施,采取相应的搜寻救助行动,并立即向 当地海事局、救助协调中心(RCC)、沿岸国主管机关或搜救中心、 上一级公司和主管单位等相关单位联系和报告。 电台值班员应继续按《船岸通信联系制度》规定设法对船舶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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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J02-02
船舶失去联系应急处理须知
1. 目的
规范船舶失去与公司联系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管理的船舶。
3. 操作须知
3.1 不明阶段:当船舶未如期抵达目的港,或船舶未能作出预期的船位报告/安全报
告时,定为“不明阶段”。
航运经理应立即通知代理或在总经理的授权下直接联系海上搜救机构着手调查,以便确定船舶安全或者宣布警戒阶段。
3.2 警戒阶段:在不明阶段之后,试图与船舶建立联系失败并且向其他有关方面的查
询未成功,或当得到情报说明船舶操纵能力受到损害,但尚未达到可能遇险的程度时,定为“警戒阶段”。
公司有关人员应联系海上搜救机构扩大对失踪船舶的调查,向适当的搜救服务部门报警,并酌情采取以下行动:
.1适时地估计船位不明的程度,并确定所要搜寻的任何区域的范围;
.2通知相应的事故调查当局;
.3当不再需要援助时,通知所有搜救服务部门。
3.3 遇险阶段:当得到船舶或人员处于严重和紧迫的危险中并需要立即救援的可靠情
报时;或在警戒阶段之后,当试图与船舶建立进一步联系及针对船舶有遇险的可能性作更广泛的查询未成功时;或当得到说明船舶操纵能力已受损害至可能遇险的程度的情报时,定为“遇险阶段”。
公司岸基和船舶应按照本程序和《船舶应急反应须知》中的有关规定采取迅速而有效的措施。
3.4 总经理根据紧急情况的性质决定是否成立应急反应小组,如决定成立应马上召集
应急反应小组成员到应急指挥部集合,并按各自的职责马上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在上述的各个阶段中,一旦与船舶失去联系,应请求搜救中心搜救,直至获得船舶的准确信息为止
3.5 后续处理:
3.5.1 如失去联系的船舶经搜寻获得成功,航运经理应立即报告上级,应急指挥小组经
完全确认后,搜寻工作才可解除。
3.5.2 如涉及到海上救助,保赔主管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
船到港后,船长向港
口主管机关递交海事声明,并获得签证。
3.5.3 如船舶受损,船长应申请船检和安排修理。
3.5.4 船岸相关岗位人员及时记录并收集《航海日志》、《轮机日志》以及救助、检验、
修理等费用凭证,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涉及共同海损应按航运经理指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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