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 “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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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

合同法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

合同法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1. 引言合同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协商一致,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在合同中,签字和盖章是表明合同参与人意愿和确认合同有效性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合同法》中关于签字盖章的条款。

2. 签字的要求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签字是表示合同参与人真实意愿并确认其对合同内容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签字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签字必须是真实、自愿、明确并具有主体能力的行为;•签字可以以手写、打印或电子形式表现;•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签订人亲笔签名。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签字具有以下效力:•签字表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并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在争议解决时,签字作为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3. 盖章的要求和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盖章是表示单位真实意愿并确认其对合同内容具有约束力的行为。

盖章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盖章必须是真实、自愿、明确并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盖章应当使用单位规定的公章或其他法定的专用章;•对于涉及重大利益或特定形式要求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亲自盖章。

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盖章具有以下效力:•盖章表示单位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并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在争议解决时,盖章作为证据具有重要意义。

4. 签字和盖章的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十六条,签字和盖章在法律效力上没有先后顺序之分。

签字和盖章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份合同中,也可以只采用其中一种方式。

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都能够表明参与人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承担相应责任。

5. 签字和盖章的证明与认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签字和盖章可以通过公证进行证明与认证。

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合同参与人的签字和盖章进行确认,并出具公证书作为证据。

公证可以增强签字和盖章的证明力,提高合同的可信度,便于在争议解决时使用。

因此,在涉及重大利益或需要法律保护的合同中,建议采用公证方式对签字和盖章进行认证。

合同盖章和签字不在同一页

合同盖章和签字不在同一页

合同盖章和签字不在同一页合同盖章和签字不在同一页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与乙方需要进行合作,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特拟定本合同,以资证明。

一、合同目的甲方和乙方自愿并依法达成一致,在平等、自愿、公正的基础上签署本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二、合同内容1.双方身份和基本信息甲方是指: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联系人为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乙方是指:__________ 公司,其地址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联系人为___________,联系电话为___________。

2.合同履行方式甲方和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保证合作顺利进行。

3.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届满后,如双方未续签或重新签订协议,则默认终止本合同。

4.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1)提供合作所需的资源和支持。

(2)在合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标准。

(3)对乙方提供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予以保密及保护。

乙方权利和义务:(1)按时、按质完成合作的任务。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从事违法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3)保护甲方提供的技术和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泄密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关于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发生诉讼需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公正、合法的原则解决。

如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合同印装及签章规范

合同印装及签章规范

合同印装及签章规范一、合同打印与装订(一)合同打印在合同订立以前,当事人要签署合同,就离不开合同的打印问题。

我们这里说的合同打印,仅指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纸质版本合同文书的打印。

以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不存在合同的打印问题。

实践中,打印合同文本一般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合同文本一般采用A4纸打印,A4纸是当事人日常生活和交易中习惯使用的纸张,如果用尺寸特大或特小的纸张打印,各方阅读起来均为不便,而且会感觉很奇怪。

第二,尽量用不褪色的油墨打印合同,若采用容易褪色的油墨打印,对于那些履行期限或保存期限较长的合同,时间久了可能会导致字迹模糊不清,在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第三,尽量用24磅的铜版纸而不是用20磅的复印纸打印,因为24磅的铜版纸比较厚,厚一点的纸不仅在后期使用如复印过程中不容易损坏,而且保存的时间也要更为长久。

第四,尽量用同一台打印机连续打印,如果打印过程中纸张发生了改变,一定要用同样的纸再打印一次或者盖骑缝章。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合同在签署后被偷换,而且在发生纠纷时可以对偷换的页码进行鉴定,实践中已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关于合同打印的份数,应以签约的实际份数为准,而签约的实际份数要考虑当事人的数量,至少能够保证当事人每方一份,此外还要考虑合同文本的其他需要,如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准备一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使用。

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除需要准备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使用外,还需要准备一份给有关当事人向商务部门申请审批使用,如果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海关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可能还需要准备更多的合同文本。

(二)合同装订1. 合同装订的意义对于合同文本虽然法律没有要求统一的装订方法,但是装订合同文本是个技术活。

一般来说,装订合同是为了阅读和使用的方便,合同装订只要整齐、美观、大方、实用即可。

但实践中,也避免不了装订过程中出错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最常见的就是合同装订过程中缺页漏页,或者合同没有进行任何装订,各页纸张处于“松散”状态,且每页合同没有当事人签字或加盖骑缝章,导致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一方恶意偷页换页,受害一方当事人“一失足成千古恨”。

如何理解合同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如何理解合同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如何理解合同盖章并签字后生效?导读: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

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一、几种瑕疵签字、盖章行为的效力分析1、合同上只有当事人签字或者只有当事人盖章的情形。

一般认为,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只要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就表明其对合同所约定内容的认可,根据民事法律关系中意思自治的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应认定有效。

2、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当事人的合同,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加盖单位印章的情形。

由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特点,其意志要靠具体的自然人来表达,签订合同也要通过具体的自然人来完成。

3、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他们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时间不一致的情形。

此种情形,因为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对合同成立应该没有异议,只是对合同成立的时间应如何确定,存在分歧。

二、几种非正常盖章行为的法律责任分析1、借盖印章行为。

借盖印章的情形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借用人与出借人有隶属关系或者承包关系,借用人签订合同是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那么出借单位一般应当对合同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2、私盖印章行为。

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私盖印章,此行为实数越权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越权行为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具体到私盖印章行为,除印章单位追认外,一般应由盖章行为人承担合同责任。

合同中“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区别

合同中“签字盖章”与 “签字、盖章”区别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估计你已经晕了吧!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今天,给大家带来最高院的两份判决书中的裁判要点,看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由于这关系到你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建议您仔细看完全文哦!那么,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的下,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如何规定的:《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一、“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案例: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最高院认为: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

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二、“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案例: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签定 签订什么区别

签定 签订什么区别

签订和签定的区别一1、签订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专业术语,订立合同一般都用签订;2、签订可以表示订立合同的一个动作,也可以表示具体的缔约过程;而签定,从语义上看,具有合同订立完成、合同内容确定不可更改的意思。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在于法律上的效力不同。

签订是经双方协商成立的;签定也有协商成立的意思,所以签订和签定一样都是签署后产生法律效力,而且程序和效力都是一样的,但是从法律用语的严谨度上区别,签订合同比签定合同更合适。

二一、签订与签定的区别是什么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

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

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

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

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写成签定。

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

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二、同订立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合同订立的需要条件(一)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合同为各方达成的协议,属于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须由至少两方当事人参与,仅一方当事人不存在订立合同问题。

订约当事人是否为双方或多方,决定于参与订约的人是否为相互独立的意思主体。

在一般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形下,订约当事人各方也可有相同的经济目的,但须能为相互独立的意思表示。

(二)须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

因此,合同的订立须有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从要约、再要约,直到承诺。

(三)须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只能是在特定的人或者特定范围内的人之间进行,并且当事人须以缔约为目的进行接触,当事人之间相互所为的意思表示是为订约发出的。

若不特定的人之间或者虽为特定人之间相互接触,进行协商,但并不是以订约为目的,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

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

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

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有哪些?我们不妨去了解一下吧!订立合同最常见的法律问题1、合同正式签订后口头更改的有效力吗?答: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

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加盖什么章才有效力?答: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如适用财务章等其他领域专用章订立合同的,在能否客观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点上容易产生争议。

3、合同上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没有公章是否有效力?答: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均是有效的,并不规定签字一定要配合盖章,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带未加盖企业公章,原则上说也是有效的。

但是存在效力瑕疵,易引发法律风险较大。

因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没有加盖企业公章,则易被认为相关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的行为。

4、合同当事人一栏的填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答: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尽量写明身份证号,以避免发生对自然人身份的争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清企业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与企业法人签约的,不能只在合同当事人栏中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以免导致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5、是否只有书面的合同才有效力?答: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地产转让合同、长期的租赁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有效力?答: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 双方签署的合同经过彼此确认后,被视为有效。

2. 合同的生效标志着双方共同承诺履行合同条款和条件,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可根据以下情况进行终止:1. 合同期满: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2. 双方协商解除: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需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签字确认。

3. 违约终止:以下情况之一发生,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a. 一方违反合同的重要条款,并且无法在合理时间内纠正该违约;b. 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核心内容;c. 一方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

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受损害方应在书面通知对方后经过合理期限给予纠正的机会,如果对方仍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可以被解除。

4.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措施,如果无法就解决措施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可解除。

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禁令、劳资纠纷等无法预见、无法控制的事件。

三、合同终止后的后续事项1. 终止后,双方应互相交还对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设备等财物。

2. 终止后,合同对双方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双方应继续保守对方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保密。

3. 终止后,双方应进行结算,并履行各自在合同终止前的义务。

四、争议的解决双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或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

五、附则1. 其他不在本合同中规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约定,并签署相关补充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提交中国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以上为本合同的正文内容,经双方代表充分协商讨论,双方对合同的内容和义务已经充分理解并同意签署。

劳务合同规范签字盖章

劳务合同规范签字盖章

一、合同主体规范1. 签字人:合同的签字人应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由其代表人签字。

在代订合同的情况下,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其他授权委托的证明。

2. 合同专用章:合同的盖章可以是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不能加盖单位的内部职能科室的印章,只有公章和合同专用章才能对外。

二、合同内容规范1. 合同名称:合同名称应明确,如《劳务合同》。

2. 当事人信息:合同中应包含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 标的:合同标的应明确具体,如劳务服务的种类、数量等。

4. 数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数量,避免产生纠纷。

5. 质量要求: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质量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6. 价格或报酬: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价格或报酬,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

7.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劳务服务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8.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9. 争议解决方法: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三、签字盖章规范1. 签字或盖章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签字和盖章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2. 字迹清晰:签字或盖章的字迹应清晰易辨,避免因字迹不清导致的纠纷。

3. 骑缝章:公司盖章时,最好盖骑缝章,以确保合同完整性。

骑缝章也可以代替签字。

4. 盖章单位名称: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单位名称应与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四、特殊情况处理1. 劳务公司合同:劳务公司的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盖章才生效。

若只有劳动者签字,则合同无效。

2.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合同只签字没有盖章也是有效的。

但合同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总之,劳务合同规范签字盖章是确保合同法律效力和双方权益的重要环节。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

合同签字盖章:签字或者盖章或者签字并盖章哪种才属于有效合同公司与⾃然⼈不⼀样,⾃然⼈之间签订合同的,⾃双⽅签订之⽇起⽣效。

公司合同的签订则较为复杂。

公司是必须在协议上盖章呢,还是⼀定要法定代表⼈签字呢?由店铺⼩编详细为⼤家解答。

⼀、公司签订合同⼀般分为以下⼏种情况:1、只有单位盖章,⽆⼈代表公司签字。

因为⼀个单位的⾏政公章、合同章能够完全代表⼀个公司,所以⼀份合同或协议,有公司盖章就⾜以认定为公司的真实意思。

这⾥的印章应该是在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并经备案的印章,如果是私刻的印章,原则上不能代表公司,同时对公章的私刻⼈和使⽤⼈要追究相应的⾏政责任乃⾄刑事责任。

司法实践中,对被误盖或他⼈偷盖公章的合同,⼈民法院⼀般也是采⽤“认章不认⼈”的原则来判定合同的效⼒,因此,任何单位对印章要严格监管,以免⼀次⼩的错误给⾃⼰单位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2、只有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依此理解,只有法定代表⼈签字未盖章的合同似乎并未成⽴。

但《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3条、第504条分别规定:“当事⼈订⽴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

当事⼈依法可以委托代理⼈订⽴合同。

”“法⼈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负责⼈超越权限订⽴的合同,除相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为有效。

”由此可见,法定代表⼈代表法⼈⾏使职权,⼀般应当视为其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其代表⾏为有效,其以法⼈名义对外作出的⾏为应由法⼈承担责任,⽽加盖公章并⾮合同成⽴的必备条件。

因此,虽然只有法定代表⼈或负责⼈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只要该单位的法定代表⼈或负责⼈在相关注册登记上作了登记,对外就具有公⽰⼒,其代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为理应视为单位的⾏为,单位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3、只有部门负责⼈签字,⽆单位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

转让合同要不要签字盖章甲方(转让方)和乙方(受让方)在充分理解合同内容的基础上自愿签署。

1.2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其授权代表具有签订本合同的合法权利和资格。

1.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合同的盖章2.1 甲方和乙方应在合同的每一页及最后一页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个人印章。

2.2 盖章是确认合同内容和双方意愿的重要环节,未经盖章的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2.3 甲方和乙方应确保所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条签字盖章的法律效力3.1 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即视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完全同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 如合同中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修改或补充处签字盖章,方为有效。

3.3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修改合同内容,该修改无效。

第四条合同的生效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签订任何法律文件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盖了公章没写日期是否生效

合同盖了公章没写日期是否生效

合同盖了公章没写⽇期是否⽣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合同⼀般是⾃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的,⽽合同⼀般要载明签订的⽇期,合同的期限等的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并不是合同⽣效的必要条件,合同盖章后,如果是有民事⾏为能⼒的⼈⾃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就会⽣效。

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合同盖了公章没写⽇期是否⽣效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期并不是合同⽣效的必要条件,合同盖章后,如果是有民事⾏为能⼒的⼈⾃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就会⽣效。

2、《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条第四百⼋⼗⼆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信件载明的⽇期或者电报交发之⽇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期的,⾃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期开始计算。

要约以电话、传真、电⼦邮件等快速通讯⽅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要约到达受要约⼈时开始计算。

第四百⼋⼗三条承诺⽣效时合同成⽴,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四条以通知⽅式作出的承诺,⽣效的时间适⽤本法第⼀百三⼗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为时⽣效。

⼆、电⼦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是什么1、电⼦合同,是指以电⼦数据交换(EDI)、电⼦邮件(E-mail)等能够完全准确地反映双⽅当事⼈意思表⽰⼀致的电⼦数据讯息的形式,通过计算机互联⽹订⽴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

在电⼦合同中,合同的⽂本是以可读形式存储在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组电⼦数据讯息,该讯息⾸先通过⼀⽅计算机键⼊内存,然后⾃动转发,经过通讯⽹络或计算机互联⽹,到达对⽅计算机内存中。

2、电⼦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1)电⼦合同是通过计算机互联⽹,以数据电⽂的⽅式订⽴的。

这是电⼦合同有别于传统书⾯合同的关键。

(2)电⼦合同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和⼴泛性的特点,订⽴合同的各⽅当事⼈通过在⽹络上的运作,可以互不谋⾯。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合同的生效和失效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下:1. 合法性:本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且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资格。

2. 表示意思达成: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签署合同,或采用其他合法的电子合同方式,表示接受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3. 条件履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等。

4. 鉴证和登记:本合同如需鉴证或登记,在鉴证或登记手续完成后方可生效。

二、合同失效本合同的失效条件如下:1. 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由双方当事人按时、按量履行完毕。

2. 终止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或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3. 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并且未经续签或变更的。

4. 法定原因:本合同因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司法判决、政府命令、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5. 违约情况:任何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且经提醒后仍未改正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6. 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三、其他条款1. 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附加约定: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 合同变更:任何对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当事人以书面形式协商一致,并在法律的许可范围内进行。

4. 合同顺序:本合同的各项规定无论顺序如何,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合同解释:对本合同的解释和适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进行。

双方当事人确认,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均无异议。

为明确双方的权益,特此签署本合同并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

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时间不一致对合同有什么影响吗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

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时间不一致对合同有什么影响吗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

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时间不一致对合同有什么影响吗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合同中双方签订的时间不一致对合同有什么影响吗(1)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不一致,并不会对合同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你指的应该是合同生效时间或者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生效时间。

(2锭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即宣告成立。

(3)如果双方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则存在多种情形,根据《合同法》三十二条的规定,存在两种情况:1.双方会签的,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立;2.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方签字时间为准。

合同甲方和乙方的签署日期不同有效吗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签署的时间并没有绝对的关联关系,合同的生效条件在法律的约束下其实有很多种不同的情况。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规定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根据上面的法条我们应当看到,日期对合同生效的影响限定于以下几点:1、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默认日期对合同生效无影响。

2、双方在合同中除了规定了生效日期无其他条件的,按日期生效。

3、除了约定生效日期外还有其他生效条件的,如果约定同时满足所有条件时生效那么日期到达时看其他条件,如果任一条件满足生效,日期满足时也生效。

所以,签署对生效没有绝对的影响。

我觉得你问题的意思也有可能是签署日期不一致,合同是否成立,顺便也说一下: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

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私盖合同章的法律后果盖公章和合同章哪个更有法律效力都有法律效力。

合同章是专用于签订合同,公章代表单位。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但合同专用章不能代替单位公章用。

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员工私下有协议盖的是合同章,公司承担责任吗?首先,在司法理论和实践中,协议经盖章或签字生效,不论是盖合同章还是公章,在这个意义上,法律后果是一样的,公司要对这个行为负责。

也就是说该员工的行为,对客户造成了损失的话,公司要担责,但是如果公司能证明客户是明知道该员工没有权限仍恶意与他签约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免除责任。

这个案例涉及表见代理。

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公司承担是否承担责任,必须确定2点:公司确实不知情,也就是该员工与客户签约事项,没有得到公司的合理授权。

这个你们最好准备证据资料。

客户也不知情,即客户不知道该员工无代理权。

或者说客户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该员工有代理权。

因为能够持有公司合同印鉴的,至少是公司信得过的吧。

如果你们无法证明,该员工实施的这项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你们公司承担。

收据上盖合同章是否有法律效益你们公司的员工已经构成表见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7且21日《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具体适用经罚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一)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授权合同签订人代理权,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签订的合同,应当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你由证据证明客户系恶意第三人,即合同条款明显违背市场规律,串通员工谋取公司利益行为的,可以视作无效合同,公司也就不用负责。

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盖法定代表人章的效力一样吗?

法定代表人签字与盖法定代表人章的效力一样吗?

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的效⼒⼀样吗?王⼩五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效⼒⼀样吗?也就是说,合同是不是必须由法定代表⼈亲⾃签字?可不可以直接盖上法定代表⼈章?宜⼩律原则上效⼒是⼀样的。

⼀、法律问题公司的法⼈章,即俗称的公章,公司的法定代表⼈印章(法定代表⼈的签名章,诉称“法⼈章”),如果法定代表⼈没有亲笔签名⽽是只加盖签名章,效⼒如何?法定代表⼈签字与盖法定代表章的效⼒⼀样吗?⼆、参考判例1、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民法院(原江苏省吴江市⼈民法院)(2017)苏0509民初3530号王福根与邵勋祺、刘岚等民间借贷纠纷⼀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公章+法定代表⼈印章=合同成⽴并⽣效。

法院认为: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以保证⼈⾝份在上述《借款协议》上盖章,并加盖了法定代表⼈印章,应认定冯⾦珍与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之间的保证合同成⽴并⽣效,被告万利达公司、兆丰公司、中丝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应在保证期间和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最⾼⼈民法院(2017)最⾼法民申2581号许爱平、中国农业发展银⾏商南县⽀⾏⾦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裁判要旨:法定代表⼈未签字,但盖有法定代表⼈签章,应认定合同⽣效。

法院认为:《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规定:“当事⼈采⽤合同书形式订⽴合同的,⾃双⽅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据此,签字或盖章仅具其⼀,案涉合同即可成⽴。

⼜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四条第⼀款规定:“依法成⽴的合同,⾃成⽴时⽣效。

”案涉协议成⽴后,不必签字、盖章兼具,即可⽣效。

经审查,涉案保证合同上加盖的带有编码的许爱平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该印章是许爱平担任豪琳公司法定代表⼈期间由其公司⼯作⼈员持豪琳公司委托书、法定代表⼈⾝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申请办理刻制,该印章并⾮伪造。

许爱平作为豪琳公司法定代表⼈,应知名章具有概括授权的法律效果,但其在离任后仍将个⼈名章存放于公司,不及时收回并妥为保管,先后在时隔⼆个⽉期间内反复使⽤于由其与配偶共同签署的四份保证合同书中。

签章是签字加盖章还是只盖章?

签章是签字加盖章还是只盖章?

签章是签字加盖章还是只盖章?作为专职律师,结合日常业务和法院判决,简单分析一下:第一,合同约定。

约定签章的地方,一般是在合同中,合同正文尾部写合同各方签章生效。

第二,实际业务中的做法。

合同中如果有一方或者多方是公司,“签章”的做法通常不一定有签名,但公章一般都会有。

合同中个人一方,有些有加盖人名章,有的则是亲笔签名,此外,由于人名章都是私刻,没有办法鉴别真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是在有关机构备案可以鉴别除外),所以法定代表人之外的人名章加盖并不能增加可信度,甚至是有无均可。

第三,法律规定。

合同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落款是签名或者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因此这三种如果都能认定是真的,那么并不会存在法律上效力高低的问题,因此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

第四,是否可以因为签名或盖章而影响合同效力的?答案是这个可以有。

比如,合同约定各方签署的条款约定的是各方签字并盖章生效。

则签字加盖章是合同生效的关键条件,如果只签字不盖章或者只盖章不签字,可能都会影响合同生效,所以主要看合同写法,属于当事人自治的问题。

第五,签章与签字盖章、签字并盖章的不同理解。

①如无更具体规定的条款,签章理解成签字或盖章是可以接受的。

②签字盖章也可以理解为签字或盖章。

③签字并盖章。

理解为既要签字又要盖章是是指应当同时俱备,缺一样都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同时,法院判决中,笔者接触的法律文书里,只有第三种出现过由于签名和盖章未同时俱备从而被认定未生效的问题,其它两种,签字或盖章,只要有一样且被认定为真实性可靠的话,就会认定合同有效。

综上,签章和签字盖章是签字就能生效,主要是看合同约定,法律不做强制性规法规。

仅供参考。

欢迎有不同见解的朋友留言讨论。

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 比如下面一个案例,广东高院就没有机械的套用最高院的裁判规则。
• 肖XX与XX公司、关XX股权转让纠纷案 • 案号:(2016)粤01民终14171号
• 该案中:《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八条约定“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那么该协议在当事人没有盖章的情况下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争议焦 点问题,看看广东高院如何裁判:
PART 2
常见的合同陷阱
• 1、没有对交易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查验
• 通常情况下,许多公司或者个人在与交易方签订合同前,不去做周全的了解。 只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信任对方。尤其要注意交易方式通过朋友介绍的情况, 往往可能因为一时的信任而带来难以收拾的残局。
•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公司的性质、 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草率地签订了合 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 “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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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 PART 2. “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 PART 3. 常见的合同陷阱
•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 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 章”究竟是什么意思?
• 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 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 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双方 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
• 另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还款协议》内容看,其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 责人签字栏目,在该协议中XX分行既签署了负责人姓名也加盖了单位印章,而 XX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未加盖单位印章。由于XX公司未在《还款协议》 上加盖单位印章,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因此,XX分行依据该协议主张 权利,事实依据不足,二审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还款协议》已生效, 并依照该协议约定的数额判决XX公司返还贷款本金不妥,应予纠正。

单位租房子签合同盖章了还需签字吗

单位租房子签合同盖章了还需签字吗

单位租房子签合同盖章了还需签字吗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参与到经营活动中。

为了方便经营,有的单位就需要租赁房屋。

我们都知道单位与个人进行民事活动是有区别的,那么单位租房子签合同盖章了还需签字吗?那下面我就将这个问题为您进行详细地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单位租房子签合同盖章了还需签字吗实践中,很多合同都有这样的条款: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从字面解释一般应解释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除非当事人特别约定协议经当事人签字并且盖章后生效,签字与盖章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章是公司行为的主要证明,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并非公司行为的法定要件。

合同专用章已涵盖了法人授权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只要该章是真实的,即代表法人的意志。

在合同上加盖合同章,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是否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租房合同有什么作用1、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并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2、《合同法》第230条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

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

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三、租房需要注意什么1、在选择到符合自己要求的房源后,要多与出租方联系,实地考察房屋情况。

签订合同前,要求房东出示房产相关证明,确保房屋没有抵押、二次出售等情况。

遇到租赁诈骗,及时拨打110报警。

2、找好房子,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则是签订租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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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签字盖章”生效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
通常,在签订合同时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写成“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那么“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究竟是什么意思?
是需要同时“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估计你已经晕了吧!可以说99.99%的当事人并不知道。

今天,给大家带来最高院的两份判决书中的裁判要点,看看“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生效的区别,由于这关系到你签订的合同是否生效的问题,建议您仔细看完全文哦!
那么,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条件的前提的下,看看《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而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自成立之日时生效,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生效。

1“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北京大有克拉斯家具商城与中国机床总公司、北京牡丹园公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3)民申字第72号
该案再审申请人认为:《协议书》中“此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的约定,其生效条件是否是双方的“签字”和“盖章”必须同时具备!
最高院认为:
根据一审期间司法鉴定结论,《协议书》上家具商城印章印文与工商档案材料中印章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家具商城对该鉴定结论予以认可。

《协议书》上盖有家具商城真实的公章,虽无家具商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但足以表明《协议书》是家具商城的真实意思表示。

《协议书》上虽只有机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无机床公司的公章,但机床公司并不否认《协议书》的真实性。

据此,一、二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真实有效并无不当,家具商城否定《协议书》的真实性及其效力的再审申请理由不能成立。

2“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
案例:
浙江顺风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案号:(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
最高院认为:
关于该协议中“签字、盖章”之间的顿号应如何理解,即签字与盖章应同时具备还是具备其一即可认定协议生效。

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中所表述的“签字、盖章”中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其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
协议方可生效。

双方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

另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还款协议》内容看,其专门设定了双方加盖公章与负责人签字栏目,在该协议中宁波分行既签署了负责人姓名也加盖了单位印章,而顺风公司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未加盖单位印章。

由于顺风公司未在《还款协议》上加盖单位印章,不具备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因此,宁波分行依据该协议主张权利,事实依据不足,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还款协议》已生效,并依照该协议约定的数额判决顺风公司返还贷款本金不妥,应予纠正。

值得注意
当然,这类案件主张协议未生效的一方往往是只签字或只盖章,但是在一方履行合同,另一方接受合同履行的情形下,无论是约定“签字、盖章”还是“签字盖章”,其实均可。

依据《合同法》第37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表明双方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协议效力的认可,这也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当事人在约定此类生效条件时往往不能理解相关文字的真实意思,究竟是同时“盖章+签字”生效,还是选择其一即可,因此,在遇到这类案件不能简单的套用相关司法判例。

比如下面一个案例,广东高院就没有机械的套用最高院的裁判规则。

相关案例:
肖广学与广州七喜集团有限公司、关玉婵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号:(2016)粤01民终14171号
该案中:《股权转让协议书》第八条约定“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那么该协议在当事人没有盖章的情况下是否有效的问题?对此争议焦点问题,看看广东高院如何裁判:
广东高院认为:
至于肖广学一方所提及的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与本案案情上并无关联性和相似性。

并且,该116号案系未盖章一方当事人主张其未盖章故合同尚未生效,并否认合同效力、自始至终拒绝履行合同。

而本案中,七喜集团公司虽未在涉案《股权转让协议书》中加盖公章,但明确表示认可其法定代表人易贤忠签字的效力,并在易贤忠签订协议后接受了肖广学的股权转让款,以实际履行的行为进一步认可该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故肖广学以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116号民事判决否定本案《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生效显然理据不足,本院不予采纳。

附:小心掉进这8种合同陷阱!
1、没有对交易方的经营状况进行查验
通常情况下,许多公司或者个人在与交易方签订合同前,不去做周全的了解。

只凭对方的一面之词就信任对方。

尤其要注意交易方式通过朋友介绍的情况,往往可能因为一时的信任而带来难以收拾的残局。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公司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清楚的情况下草率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2、没有跟交易方派来的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身份确认
一间公司可以有很多个部门,其中就有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公司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即空壳公司。

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有时候有的部门或代表被赋予签订合同的权利而其又恰好是合同指定需要去协助完成任务的一方,就使一些公司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

一旦对方发生不能完成合同要求的义务的状况时,而其主管单位死活不承认合同效力,公司就要受损。

3、不对交易方提供的担保人进行审查
如果交易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彼此觉得多了一层保障。

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是在两个公司彼此密切交易或者熟人之间情况下才有担保合同。

因此这样的公司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

有些担保公司或者担保人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方无法履行合同时,公司或者个人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钱财。

还有一些人或者公司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4、口头更改合同内容要求却未更改书面协议
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及市场的波动变化,对原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期限等内容进行变更是一种普遍现象。

一些公司在最初签订合同时采用书面协议,等到对合同内容需要作更改时,便会以口头协议替代书面协议。

如果对方缺少诚信意识,在合同履行后不承认变更内容,公司在打官司时便有理说不清。

5、合同条款语意模棱两可,易产生争议
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最根本的依据,因此公司或个人在签订合同之间,必须认真细读每一条款,将可能发生争议的地方详细说明。

但实践表明,个人或公司往往容易忽视合同内容的规范,有时代表单位签订合同的人可能本身并不十分了解合同中标的物的性能、用途等相关指标,也未经过技术人员或有关领导的审查,便轻易作出决定,而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从粗线条的合同条款中却无法找出对自己有利的依据。

6、未注意合同履行期限
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当事人若不主张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

有些公司负责人只管签合同,而并不派专人去监督合同自签订至履行的整个过程,直到有些债权无法追回诉至法院时,才知道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7、没有审查交易方的公章
合同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只要具备其一,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法定代表人都会授权他人对公司印章进行管理,但往往印章的使用程序并非十分严格,从而导致滥用印章的情况频出不穷。

有时掌管印章的人由于人情关系等原因,未经法定代表人许可,便随意向他人出具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介绍信,或者将印章借与他人使用而不问其具体用途,往往是追究公司责任的时候,领导才会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而借用印章的人通常都是以转嫁责任为目的,以印章所属公司的名义购买货物或是为他人提供担保,由于有印章为证,最终该公司不得不承担责任。

公司内部某些高管人士,还会伪造公司印章,借公司名义为自己贷款或者签订合同,实则履行合同一方的不是公司,而是熟人经营的公司,最终入账自己口袋。

8、授权不及时收回,导致被授权人滥用权力
企业总是要授权一些人代表自己对外签订合同,但往往未明确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对离职人员的授权凭证如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介绍信等未及时收回。

也未告知交易伙伴本企业人员的变动情况,导致一些已经丧失授权的人员仍然冒用原单位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而交易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在长期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信赖关系,仍然会相信其具有授权,最终由授权单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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