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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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员工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与专业能力,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集团旗下各子公司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培训工作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环节。

第四条大唐集团将坚持“培养人才、注重实效、服务企业、面向市场”的培训方针。

第五条培训工作的宗旨是为员工提供健全的职业发展体系、全方位的学习与发展平台,为公司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六条大唐集团鼓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提升,不断更新知识和技术,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专业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才智与动力。

第七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培训业务部门应予以认真贯彻和执行。

第八条各子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管理制度,并在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得到大唐集团总部的审批。

第二章培训需求分析第九条大唐集团各子公司应当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成长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条员工的培训需求应通过年度绩效考核、员工面谈、部门考核、岗位竞聘、职业规划等方式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

第十一条员工培训需求分析包括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多个方面。

第十二条不同层级、不同专业的员工的培训需求、培训目标、培训形式及培训内容均不同。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应作为培训计划制定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定第十四条培训计划应当根据年度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

第十五条培训计划应当包含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培训费用、培训目标等内容。

第十六条培训计划应当与企业的业务发展战略相契合,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相适应。

第十七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应当合理,科学,确保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第十八条培训计划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培训组织实施第十九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以贯彻培训计划为主要任务。

第二十条培训组织实施应当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经济的原则。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1.导言为了保障大唐南京发电厂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订立本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2. 培训管理机构和职责2.1培训管理机构设立发电厂安全培训与教育中心,负责发电厂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2.2职责(1)组织订立每年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布置各项培训和教育;(2)策划发电厂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并组织相关教材、资料的编制、更新、发布;(3)订立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考核评估方法,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评估。

(4)组织职业病防治、心理健康、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5)组织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3.安全教育和培训对象全部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工作的员工需要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应当在入职前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的培训应当包含有关发电厂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4.安全教育内容4.1基础安全学问:员工应当了解安全生产的基本学问,包括发电厂的生产管理、防备事故和祸害的基础学问、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4.2操作规程:员工必需把握各种设备和机器的操作规程,确保能够安全、合理地操作设备和机器。

4.3安全管理:员工需要了解发电厂的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员工应当了解防范各种事故和祸害的工作方式和步骤。

4.4应急处理:员工需要了解各种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方法,以便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可以快速进行应急处理。

5.培训形式5.1理论培训:通过讲座、视频、图文材料、课程资料、网络视频等形式,对员工进行理论培训。

5.2实践培训:通过培训试验室、现场体验、模拟操作、实际操作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实践培训。

5.3在线学习:通过网络平台、学员终端等硬件设备和相关网络软件,进行在线远程学习。

6.培训考核为了检验员工的学习效果和技能水平,布置定期的考核测试。

要求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在线考试或现场测试,对所学学问进行检验。

员工需要达到设定的考核标准才能通过培训。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

大唐公司建议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加强考核与有效管理,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能,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是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是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推进标杆管理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坚持分级实施、注重实效、客观公正、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和推进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全过程有效控制和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中“企业”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所属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职能部门”。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办法,考核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备案各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考核结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所属和所管理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考核和对本分、子公司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集团公司。

第八条直属企业和基层企业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教育培训与人才评价工作的自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九条考核内容分为教育培训、人才评价、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奖励加分四部分。

其中新机生产准备培训应归属教育培训,基于其考核对象和评分方式不同,考核内容单列。

第十条教育培训考核内容(一)基础工作1.企业领导对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重视程度,指导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工作协调情况。

3.教育培训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4.教育培训经费的落实及管理使用情况。

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3、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提高公司生产系统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素质和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层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电力行业规程标准、集团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第三条基层单位要进行全员安全生产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系统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管理第五条基层单位总经理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分级管理、结合实际、注重实效。

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负责对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备案基层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

基层单位要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安全生产部门要根据生产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素质、岗位要求、工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进行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各风电场、班组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报基层单位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员工岗位及综合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分层次的培训工作。

第八条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主要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考试成绩,证件种类及期限等,培训档案要长期留存。

第九条仿真培训中心要建立培训教师上岗制度,建立健全培训专家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生产技能培训。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教育培训积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7年 3月 19日大唐集团制〔 2007〕 16号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要求各分、子公司在 2007年选择一家企业做试点,同时向所管理和所属的全部企业员工做好《积分办法》的宣传,进行积分自我模拟测评, 2008年全面执行。

在集团公司积分管理电子平台未完成开发前,试点企业要借助本企业现有信息化手段开展此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试行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集团公司下半年将抽查试点企业执行情况。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主动参与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的长效机制,构建和完善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培养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以下简称积分是对员工参与教育培训活动的量化管理,坚持统一标准、分级考核、效果量化、挂钩联动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标准第四条员工参与培训,研讨交流,自主学习,兼职授课,培养徒弟,撰写论文或心得体会, 参与各类知识和技能的竞赛、考试、资格评审,参与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发明等,均可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五条积分按照取得方式的不同,分为脱产学习积分、在岗培训积分、奖励积分和惩罚积分。

积分认定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积分认定标准》 (见附件 1 进行。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按岗级设定每位员工达标积分,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年度达标积分一览表》 (见附件 2 。

各企业可制定各自的年度达标积分标准,但不得低于集团公司标准。

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实现培训项目闭环控制,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高素质员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标准《质量标准·培训指南》GB/T19025-2001(ISO10015: 1999)以及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培训项目”是指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围绕集团公司及企业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目的而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第三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坚持围绕战略、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协调推进的原则,注重结合实际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从需求分析、计划制定、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四个环节加强全过程控制,确保培训质量,逐步形成界面清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科学完整、整体平衡的培训项目管理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管理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组织制定和下达集团公司年度培训项目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三)指导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编制培训计划。

(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子公司和直属企业组织实施培训计划。

(五)对集团公司组织的培训项目资料进行电子备案。

(六)对承担集团公司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培训师进行审定和登记。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项目需求调查与分析,汇总确定需本企业组织协调的需求,并上报需集团公司组织协调的需求。

(二)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和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培训需求,组织制定并下达本企业培训计划。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唐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工作。

第三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员工培训体系,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帮助员工实现自我职业发展。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大唐公司要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具体需求,制定员工培训计划。

员工培训计划包括年度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计划。

第五条年度培训计划应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六条个人培训计划应根据员工的具体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具体的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

第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员工培训需求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并将其纳入培训计划。

第三章培训机构第八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包括内部培训机构和外部培训机构。

第九条内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培训工作,外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外部培训工作。

第十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内外培训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员工培训工作。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培训计划管理、培训资源管理、培训成本管理等。

第十二条培训计划管理主要包括制定、执行、监督、评估等。

第十三条培训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培训师资、培训场地、培训设备等。

第十四条培训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培训预算、培训费用、培训效益等。

第五章培训评估第十五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培训评估制度,定期对员工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培训评估主要包括培训效果评估、培训满意度评估、培训效益评估等。

第六章培训奖惩第十七条大唐公司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对培训成绩不佳的员工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九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调岗等。

第七章培训保障第二十条大唐公司要为员工提供培训保障,包括薪酬保障、时间保障、条件保障等。

0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07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07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坚持" 按规定比例足额计提、先提后支、提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专款专用" 的原则。

第三条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列支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经费提取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须按照财建〔2006〕317 号文件等国家第四条政策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列入成本开支。

当年结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五条系统内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控制额度开支,实施归口管理。

各级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经费预算计划、审批、支出等日常使用管理,各级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帐目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第三章经费使用第六条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必须专款专用。

应根据职工教育培训计划面向全体员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严禁截留或挪作他用第七条基于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绝大部分是股份制企业,员工参加不同层面、类别的教育培训项目、技能竞赛、调考等,相关费用均由所在企业承担。

第八条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各企业负责管理和使用的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如下;具体报销比例及办法由各企业自行决定。

(一)上岗和转岗培训费用;(二)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费用;― 1 ―(三)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费用;(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培训费用;(六)外送培训经费支出;(七)技术、技能竞赛或调考经费及员工参赛或参加考试费用;(八)员工参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及上岗考核等经费支出;(九)集团公司系统内网络培训、考核及相关管理费用;(十)购置或租用教学设备与设施费用;(十一)购置培训教材、题库、课件与用品用具费用;(十二)开发教育培训资源(如教材、题库、课件以及设施等)费用;(十三)支付教师、培训师酬金;(十四)建立教育培训奖励基金;(十五)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十六)与员工教育培训有关的其他开支。

大唐公司管理制度

大唐公司管理制度

大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公司管理遵循科学、民主、法治的原则,依法行使管理权利,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领导层应当树立正确的管理理念,树立正确的管理风格,建设和谐和谐的员工关系,促进公司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五条公司领导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本领,带领全体员工为公司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

第六条公司所有规章制度,都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员工要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行事,严禁违反公司规定行为。

第七条公司全体员工要保守公司保密信息,维护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重要信息。

第八条公司全体员工要遵守公司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反公司规定行为。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九条公司不同部门对应的岗位设有不同职责,员工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主动开展工作。

第十条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管理和实施,要确保部门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对下属员工进行督导和指导。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任务指标。

第十二条部门主管要严格管理下属员工,要求员工服从管理,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要对整个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要督导各个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公司工作流程分为生产流程和管理流程,生产流程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包装等,管理流程包括审批流程、会议流程等。

第十五条各个部门要建立起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公司所有的工作都要按照流程进行。

第十六条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要负责顺利完成工作,确保工作流程不出错。

第十七条在工作流程中,要注重团队协作,各个部门之间要互相协调,避免因为某个环节的失误而导致整个工作流程出错。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八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定期的考核评价,督促员工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各部门职责(一)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组织职工进行年度“安规”学习、考试,组织工作票“三种人”安全学习、考试;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从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

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培训、复审。

(三)各部门负责结合生产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规”学习考试等,对新技术培训安全知识,使职工正确掌握操作方法。

第四条职权(一)有权对未进行安全教育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制止并进行处罚。

(二)有权抽查各部门开展正常安全教育活动情况。

第五条责任(一)安监部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年度“安规”考试负责;对临时工、新进厂职工等人员安全教育负责。

(二)人资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上岗负责。

(三)各生产车间对本部门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全技术培训负责;对“三级”安全教育负责。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六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考试合格上岗,特制定本规定。

第七条安全教育的目的(一)使职工正确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和专业技术。

(三)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切实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八条安全教育的要求(一)安全教育要经常性、针对性、讲究实效,结合发生的不安全事例进行教育。

(二)各级人员都要接受安全教育,运行、检修、工程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电力企业管理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0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i丿11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 规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乂好乂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丄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LI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LI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

【大唐培训需求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企业竞争的加剧,培训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培训的目的是提升员工的综合能力,它可以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同时也能促进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培训需求制度对于大唐企业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二、培训需求的分类1. 初入职培训需求初入职培训需求主要针对新员工,在入职后进行员工基本素质、企业文化、岗位职责等方面的培训。

这些培训内容有助于新员工尽快融入工作环境,了解企业的价值观和业务流程,并具备基本的工作能力。

2. 岗位技能培训需求岗位技能培训需求针对各个岗位的员工,通过培训提升员工在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能力。

这些培训内容涵盖了各个岗位的具体工作流程、技术操作规范以及相关的法规政策等,以帮助员工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

3. 管理能力培训需求管理能力培训需求主要针对各级管理者,旨在提高他们的领导力和管理技能。

这些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团队合作、冲突管理、目标设定与执行、沟通技巧等方面的内容,以帮助管理者更好地指导和带领团队,实现企业目标。

三、培训需求制度的建立1. 培训需求评估企业应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的评估,了解员工在不同阶段的培训需求,并将其纳入企业的培训计划。

这可以通过定期员工调查、岗位薪酬评估、个人发展规划等方式进行评估。

2. 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员工的培训需求评估结果,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和培训预算等方面的信息,并明确责任人和培训目标。

3. 培训资源的整合根据培训计划,企业需要整合内外部的培训资源。

内部培训资源可以包括企业内部的培训讲师、岗位精英和专业人员等;外部培训资源可以是培训机构、专业讲师、行业专家等。

通过整合这些资源,企业可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内容和形式,以满足员工的需求。

4. 培训评估和反馈企业应该建立培训的评估和反馈机制,通过岗位技能评估、学员反馈等方式收集培训效果的反馈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厂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厂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附件:大唐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专业技术和生产技能水平,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内容包括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和教育培训管理分类、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X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华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四条员工教育培训坚持“加强领导,统一管理,部门分工,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培训委员会是员工培训领导机构,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总经理助理、华电实业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技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燃运部、控制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培训管理工作。

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实行公司、部门(专业)、班组三级培训网络管理。

第七条公司培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审查、监督实施培训工作规划,审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听取培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员工培训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委员会日常管理机构,由主管一人,培训专工、培训教师和培训工程师若干人组成。

生产部门专工为人力资源部兼职培训工程师。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的职责:主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负责编制公司生产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向上级单位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表,检查各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并加以考核。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指定一名中层管理人员兼管培训工作,部门应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各部门(专业)的专工均为本部门(专业)兼职培训工程师。

第十一条生产部门(专业)专职(或兼职)培训工程师主要职责:编制本部门(专业)培训计划,并按期做出总结、报表;具体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具体组织本部门(专业)各类培训活动开展和各种考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方法一、前言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中国紧要的能源企业之一,拥有着雄厚的技术实力和管理体系。

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班组管理始终扮演侧紧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推动班组管理,进步工作效率,本文特别订立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班组标准化管理方法”。

二、管理原则1.贯彻“以人为本,重视效益,规范管理,持续进展”的管理理念,切实保护员工的权益和利益,提高企业效益和服务水平。

2.以标准制度为基石,订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与措施,提高管理系统的科学和规范性。

3.班组管理要与公司进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标准化管理方法的认真内容1.班组的组建和职务调配为了更好地协调班组管理,确保班组工作的知晓度、决策效率和执行力,公司应依照职能分工和人员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要求,合理布置班构成员的组建和职务调配。

公司应严格依照业务管理流程,该流程依据业务特点订立并不断完善,管束班组工作的方方面面,为班组工作奠定基础,提高班组的协调性和执行力。

2.班组工作考核标准公司应订立班组工作考核标准,以行业和公司的管理精神和要求为依据,确立班组各项工作的量化指标。

重要考核方面应包括安全生产、纪律管理、考勤考核、文化体育、产值贡献和绩效考核等方面。

同时,针对班构成员的个人本领和优缺点,订立相应的培训计划,提升班组整体素养。

3.班组会议制度班组会议是班组管理的紧要手段,有利于有效沟通,统一思想,加强协作。

班组会议必需具有明确的议程和规定的参会人员,在会议前三天发布通知,确保参会人员适时到场。

班组会议应由班组长主持,会议记录由书记员梳理整理,并适时将会议纪要送达与会人员。

4.班组会计整理制度班组管理中的经济管理尤为紧要。

为了保持班组财务安全和透亮度,公司应认真订立班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排掉工资发放以及班组经费的建立和支出。

5.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班组管理的基础和重头戏。

为了保障班组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公司应订立认真的安全管理制度,覆盖整个安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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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规范并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适应集团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根据国家《劳动法》、《公司法》、《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教育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基本手段,是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系统各企业应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提供保障。

第三条员工依法享有教育培训的权力,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系统内全体员工须自觉加强学习,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培训的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工作岗位的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层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系统各企业应以科学发展观和集团公司人才强企战略为指导,以服务企业和员工共同发展为宗旨,以满足企业的实际工作需要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岗位培训为重点,以建立高素质员工队伍为目的,全面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系统各企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三级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有关规章制度,审定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组织制定集团公司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系统各分、子公司以及直属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系统内教育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宏观管理系统内教育培训资源,统筹规划培训师队伍建设,指导、管理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审定承担集团公司教育培训任务的机构资质,组织指导系统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建设,组织指导、编审开发集团公司教材、题库、课件、课程等。

(六)负责组织列入集团公司重点培训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员、优秀中青年人才、系统内紧缺人才的培训以及国际合作培训。

(七)直接管理集团公司本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审批本部各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制定本部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登记、管理本部教育培训证书、培训档案、教育培训积分等,负责本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使用审批。

(八)管理集团公司颁发的各类教育培训证书。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所管理或所属范围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执行集团公司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制定所管理或所属范围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审核重要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编制所管理或所属范围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内各企业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汇总、审核所管理或所属范围教育培训经费预算,会同财务部门编制直接组织的教育培训项目的经费预算,并对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统筹规划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内教育培训资源,指导、管理所属教育培训基地,指导所管理或所属范围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和培训师队伍建设;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和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编审和开发相关教材、题库、课件、课程等。

(六)负责落实集团公司下达的重点培训任务和计划;负责组织列入本企业重点培养计划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人员、优秀青年人才以及紧缺人才的培训。

(七)直接管理本企业本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审批本部各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项目,制定本部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登记、管理本部教育培训证书、培训档案、教育培训积分等,负责本部教育培训经费的计划编制和使用审批。

(八)管理本企业颁发的各类教育培训证书。

第九条各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本企业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企业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制定各岗位教育培训及考核标准。

(二)制定本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落实上级企业下达的教育培训任务和计划;组织本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并管理企业、部门、班组三级教育培训网络,总结推广教育培训先进经验。

(四)负责会同财务部门编制本企业教育培训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统筹管理本企业教育培训资源,指导、管理所属教育培训基地,负责本企业远程教育培训系统和培训师队伍建设;根据上级企业统一部署和企业实际需求,组织编审和开发相关教材、题库、课件、课程等。

(六)负责本企业教育培训证书、培训档案、教育培训积分等的登记、管理。

第十条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教育培训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提出本专业教育培训建议。

(二)负责提出本专业年度教育培训需求;按照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制定本部门承办的培训项目教学计划并进行培训管理,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三)配合人力资源部,完成培训师的选聘以及本专业教育培训教材、题库、课件、课程等的编写、开发和审定。

第十一条为加强教育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集团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主任的教育培训委员会,确定集团公司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各企业应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主任,人力资源、生产经营、财务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培训委员会,充分发挥领导决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作用。

各企业教育培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并研究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审批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教育培训、考核、使用、待遇、发展一体化机制的实施,研究有关教育培训的保障措施,对教育培训工作及教育培训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三章分类及要求第十二条系统内员工教育培训主要分为岗位资格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继续教育、在职学历教育、任职资格培训、国际合作培训等类别。

第十三条岗位资格培训(一)按照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推行的“持证上岗”要求,各企业应明确各岗位上岗持证标准。

员工上岗(含转岗、晋升)前应通过相应岗位资格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二)新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经过不少于40个学时的入职教育后,方可进入企业实习。

(三)根据国家政策接收的退役军人,须按照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培训有关规定,在岗前职业技能培训结束时,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程度,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集团公司鼓励“一岗多能、一专多能”人才的培养,各企业可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跨岗位资格培训。

第十四条岗位适应性培训(一)员工上岗后,在工作中学习的同时,还应定期参加岗位所需的专门业务培训、技术更新或技能提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

(二)在日常工作中,各企业应定期对生产技能人员开展技术问答、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等常规培训,形成常态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和技能操作水平。

(三)为尽快提升新进或有发展潜力员工的业务水平和岗位胜任能力、建立人才梯队,随时随地充分发挥系统内各级各类专家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集团公司在系统内大力推进职业导师制。

各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优先在重要、稀缺的岗位上开展此项工作,确保知识、经验、技能、企业文化等得以有效传承。

第十五条继续教育(一)专业技术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拓展知识面,补充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各企业应有针对性地加强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断层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在职学历教育(一)在职学历教育属个人教育,各企业应鼓励尚未达到岗位学历要求的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专业对口的学历教育,使其尽快达到岗位文化素质要求,成绩优异者可予以适当奖励。

(二)根据工作需要,各企业可有针对性地选派人员接受学历教育,培养企业急需的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

第十七条任职资格培训(一)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应定期参加集团公司规定内容的培训;领导班子后备人员,应在任职前参加过集团公司规定内容的培训。

(二)各企业委派、推荐的董事、监事,应结合董事、监事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在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

第十八条国际合作培训根据集团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为培养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级人才,集团公司采用“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专家、高级技能人才接受国际合作培训,学习掌握国际先进的企业管理经验、专业技术知识和生产操作技能。

第四章资源与建设第十九条按照“满足需求、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动态管理”的原则,动用各方力量,逐步建立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体系。

(一)系统各基地应纳入主业管理,所在企业对其负有直接管理权。

基地的教学、行政、基建、科研等经费应纳入所在企业财务预算,并给予经费保障。

(二)系统内各基地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和服务水平,逐步形成鲜明行业特色和明显专业优势,充分发挥对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支撑作用,同时积极开拓系统外培训市场。

(三)各企业在充分利用系统内基地的基础上,可合理利用社会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拓宽员工培养渠道。

第二十条按照“分类分级、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优良、能满足系统内员工教育培训需要的培训师队伍。

(一)各基地要制定专职培训师培训进修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建立专职培训师定期到企业实习锻炼制度,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促进专职培训师素质、培训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各企业要有计划地培养、选聘系统内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充实到兼职培训师队伍中来。

各企业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时,应优先考虑其兼职培训师的工作业绩。

(三)根据企业需要,可有针对性地选聘部分社会优秀师资资源作为企业培训师的补充。

第二十一条按照“统筹规划、稳步推进、资源共享”的原则,构建系统内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提高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资源利用率和管理效率,降低教育培训成本,减少工学矛盾,帮助员工实现个性化培训需求。

各企业须按照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做好远程教育培训系统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并充分发挥效能,有效支撑系统内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二条按照“统一规划、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大系统内教育培训教材、题库、课件及课程的开发力度。

各企业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筹划,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分工负责,编写制作具有集团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特色鲜明、切合企业教育培训需求的,体现针对性、理论性、实践性和适度超前性的教材、题库、课件及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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