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问题详解

合集下载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

思考题1、1991年II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有限公司发出如下要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OB)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到12月30日。

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了巴黎某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的要约,报价高于A 公司发给香港B有限公司的要约价格。

由于当时香港B有限公司尚未对该要约作出承诺,故而A公司于12月15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而后与巴黎方面的公司签约。

但是,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有限公司的承诺,同意德国A公司的要约条件,并随之向A公司开出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要求A公司履行合同。

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A公司的律师辩称,该公司于1991年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已于12月15日被该公司撤销,该要约已失去效力,因而B公司12月22目的承诺没有效力,购销合同没有成立。

[问题](1)A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1)A公司的辩称不能成立,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不能被撤销。

因为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2)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因为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买卖合同有效。

(3)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要约是可以撤销的,但撤销通知须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但这项规定有一定限制,根据该《公约》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第一,在要约申已载明了承诺的期限,或者以其他方式表明它的不可撤销性。

第二,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要约的信赖行事。

、本案中A公司的要约注明了有效期是1991年12月30日,故而是不可撤销的。

B公司的承诺于有效期内到达,所以合同视为成立2、某年7月17日,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向美国B公司发出实盘如下:“报C514,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CIF纽约US$900,7月25日前电复有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

《国际经济法》案例思考题1、中国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于1996年4月12日收到德国西门子公司发盘:“3WG-1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中方于15日复电:“若单价为130美元,CIF中国口岸,可接受2000台压缩机;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德国公司当即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压缩机价格上涨,中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2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德国未理睬而将货物转卖他人。

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接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接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什么?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 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了纠纷。

请问: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成立。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DES术语主要适用于:A.铁路运输B.公路运输C.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D.多式联运2.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贸易术语适用于哪类合同?A.买卖合同B.运输合同C.保险合同D.租船合同3.CFR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A.海运B.内河运输C.海运或内河运输D.所有运输方式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只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发票等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下列哪种方式?A.象征性交货B.目的港交货C.工厂交货D.实际交货5.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由美方向中方销售一台精密仪器的合同,其中价格条件为DEQ INCOTERMS2000。

货物在按期装运后,途中遇大风浪致使船舶触礁,由于船身摇摆过于剧烈,导致该精密仪器严重损坏。

经检验,修理该仪器所需费用将超过该仪器原本价值。

其后,双方因货物发生的损失及运费等问题产生争议。

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应由谁来承担该仪器的损失?A.美国公司B.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C.船东D.保险公司6.我国A公司向瑞典B公司发出传真:“购高级新闻纸2000吨,每吨38美元,CIF上海,1999年5月1日至5日装船。

”B公司回电称:“同意你方条件,但因北海风浪期未过,装船时间定为1999年5月10日。

”根据国际惯例,B公司的回电属于:A.承诺B.反要约C.交叉要约D.逾期承诺7.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营业地所属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则当事人如何适用公约?A.应该部分适用公约B.必须不适用公约C.可以全部排除公约的适用D.应该全部适用公约8.甲商行向乙商行发出商函,愿以1万美元价格卖掉其文字处理设备,该商函于1999年9月9日发出,于1999年9月15日到达乙商行。

期间,乙商行风闻甲商行欲处理其文字设备,于1999年9月14日向甲商行发出商函表示愿意购进。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一、判断题判断题答案《1.《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于国籍和住所地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2.《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国籍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确定某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时,以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否处在不同国家作为唯一标准。

×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确定某项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时,不仅以合同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处在不同国家作为标准,而且还考虑当事人的国籍是否不同。

×4.《世界版权公约》对摄影作品或实用美术作品作为艺术品给予保护时,规定保护期限不得少于20年。

×B 5.保障措施与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一样,都是国家限制外国商品大量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一种贸易救济手段。

√6.本票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于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

×7.补贴和倾销都是不公平的贸易行为,所不同的是,倾销是企业自身的行为,而补贴则是一种政府行为。

√C8.出口配额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出口商品的出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限额的制度。

限额内的商品可以出口,限额外的商品也可以出口。

×F9.发达国家一般采用国民待遇原则,只在少数特定领域内作为例外实施差别待遇,而发展中国家则一般采用最惠国待遇原则,在给予外资优惠的同时又对外资加以限制。

√G10.杠杆租赁项下的贷款以租赁物为抵押,贷款人对出租人有追索权。

若承租人不愿或无力支付租金,贷款人无权处分担保物。

×11.共同海损是指海上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的单独某一方的部分损失,不涉及其他货主或船方,常用来表示除共同海损外的部分损失。

×12.关税配额是对进口商品在一定时期内总的进口数额或金额加以限制,并且利用关税税率的高低和减免控制进口数量。

国际经济法课后习题解答

国际经济法课后习题解答

第一章绪论1.简述国际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动因。

国际经济法,就其广义的内涵而言,是各国统治阶级在国际经济交往方面协调意志或个别意志的表现。

各国的统治阶级为了自身的利益,总是尽力把自己所需要、所惬意的各种秩序建立起来,固定下来,使它具有拘束力、强制力,于是就出现了各种法律规范。

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就是秩序的固定化和强制化。

国家、法人、个人互相之间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有许多互利的合作,也有许多矛盾和冲突。

经过反复多次的合作、斗争和妥协,逐步形成了各个历史时期的国际经济秩序。

与此同时,在各国统治阶级相互合作、斗争和妥协的基础上,也逐步形成了维护这些秩序的、具有一定约束力或强制性的国际经济行为规范,即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是巩固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也是促进变革旧国际经济秩序、建立新国际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在国际经济法的发展过程中,始终贯串着保持既得利益、维护国际经济旧秩序与争取平权地位、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

这些斗争,往往以双方的妥协而告终,妥协之后又产生新的争斗,如此循环往复不已,每一次循环往复,均是螺旋式上升,都把国际经济秩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国际经济法规范,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或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新的国际经济法规范一经形成和确立,就能更有效地彻底变革国际经济的旧秩序,更有力地巩固和加强国际经济的新秩序。

2.简述资本主义世界市场形成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的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经济法。

17世纪以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逐步形成,世界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经济贸易交往空前频繁,国际经济关系空前密切,相应地,国际经济法也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从17世纪到20世纪40年代以前,数百年间,用以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或惯例和国内立法,大量出现,日益完备。

在这段历史时期里,先后陆续出现了许多双边性的国际商务条约。

它们可以大体区分为两类,即平等的和不平等的。

如果缔约国双方都是主权完全独立、国力大体相当的国家,缔约时双方都完全出于自愿,条款内容是互利互惠的,这就是平等条约。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doc

第一章绪论简答题:1、国际贸易术语(P22)4、根本违反合同(P48)7、跟弟托收(P59)3、要约(P29)《国际经济法〉教材各章“复习思考题”参考答案1、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其调整范围包括哪些领域?答: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美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御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称。

是i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调整范围包括:1、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利制度;2、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3、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4、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5、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如何理解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答: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言从事务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金部资产承担责任。

然而国家又不同于一般的民事主体,表现为它享有不可被剥夺的主权豁免权。

未经国家同意,国家的主权行为和财产不受外国管辖和侵犯。

国家不能作为被告在外国法院出庭、应诉,国家财产不能作为诉讼标的以及法院强制执行的对受。

然而,为了适应国际经济交往的需要,国家可以通过…定方式宣布自愿放弃豁免权,以平等的氏事主体资格从事各种经济活动。

在这种情况卜《由国家授权的负责人代表国家进行民事和经济活动。

除J"直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之外,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还具有其他主体所不具有的特殊职能,即对经济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这些行政法律规范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3、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答:一、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

1、自然资源的勘查、开发、处置应符合各国自行认为在许可、限制或禁止方面应有的规则和条件2、外国资本的输入及收益应受现行国内法与国际法管辖并使受助国对天然财富与资源之主权绝对不受损害;3、国有化、征收或选用应以公益事业、安全和国家利益为根据,并依照本国现行法及国际法给予适当的补偿;在发生争议时,首先由国内法管辖。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DES术语主要适用于:A.铁路运输B.公路运输C.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D.多式联运2.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贸易术语适用于哪类合同?A.买卖合同B.运输合同C.保险合同D.租船合同3.CFR和CIF这两种贸易术语只适用于:A.海运B.内河运输C.海运或内河运输D.所有运输方式4.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卖方只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发票等交到买方手中,以完成货物所有权转移的交货方式称为下列哪种方式?A.象征性交货B.目的港交货C.工厂交货D.实际交货5.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由美方向中方销售一台精密仪器的合同,其中价格条件为DEQ INCOTERMS2000。

货物在按期装运后,途中遇大风浪致使船舶触礁,由于船身摇摆过于剧烈,导致该精密仪器严重损坏。

经检验,修理该仪器所需费用将超过该仪器原本价值。

其后,双方因货物发生的损失及运费等问题产生争议。

依《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应由谁来承担该仪器的损失?A.美国公司B.我国某技术进出口公司C.船东D.保险公司6.我国A公司向瑞典B公司发出传真:“购高级新闻纸2000吨,每吨38美元,CIF上海,1999年5月1日至5日装船。

”B公司回电称:“同意你方条件,但因北海风浪期未过,装船时间定为1999年5月10日。

”根据国际惯例,B公司的回电属于:A.承诺B.反要约C.交叉要约D.逾期承诺7.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其营业地所属国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则当事人如何适用公约?A.应该部分适用公约B.必须不适用公约C.可以全部排除公约的适用D.应该全部适用公约8.甲商行向乙商行发出商函,愿以1万美元价格卖掉其文字处理设备,该商函于1999年9月9日发出,于1999年9月15日到达乙商行。

期间,乙商行风闻甲商行欲处理其文字设备,于1999年9月14日向甲商行发出商函表示愿意购进。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1、甲国某核电站因极强地震引发爆炸后,甲国政府依国内法批准将核电站含低浓度放射性物质的大量污水排入大海。

乙国海域与甲国毗邻,均为《关于核损害的民事责任的维也纳公约》缔约国。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国领土范围发生的事情属于甲国内政B.甲国排污应当得到国际海事组织同意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负有国际法律责任,乙国可通过协商与甲国共同解决排污问题D.根据“污染者付费”原则,只能由致害方,即该核电站所属电力公司承担全部责任2、下列哪一表述说明****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3、《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该条款规定了下列哪一类法律现象的处理原则?A.法律位阶的冲突B.法律责任的免除C.法律价值的冲突D.法律责任的竞合4、现查明,保证人陈富为S公司财务总监,其用于质押的存单是以S公司的资金办理的存储。

并查明,L公司取得贷款后,曾向S公司管理层支付50万元报酬。

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S公司公款私存,是我国银行法禁止的行为B.S公司公款私存,只是一般的财务违纪行为C.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D.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归S公司所有5、中国甲公司通过海运从某国进口一批服装,承运人为乙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写明“凭指示”。

甲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丙公司以副本提单加保函提取。

甲公司与丙公司达成了货款支付协议,但随后丙公司破产。

甲公司无法获赔,转而向乙公司索赔。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法学院《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海商法1315、1316专用2015-2016学年上)一、名词解释:1.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2.特许协议3.合资经营企业4.BOT5.海外投资保险制度6.布雷顿森林体系7.股票发行核准制8.内幕交易9.汇票10.常设机构原则11.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12.抵免法二、简答题1.简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内涵及其具体。

P232.简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与特征。

P2873.简述国际融资协议中的“先决条件”及其包含的主要内容。

P3484.简述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中确立的“核心原则的目标与条件”。

5、简述《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中“相符交单原则”的具体含义。

6.简述证监会国际组织在工作中的主要目标。

P4447.简述国际税法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P4748.简述双重征税协定的解释规则。

P5149.简述双重税收协定中规定的税收无差别待遇原则的主要内容。

P513(1)国际无差别,即不因具体纳税人的国籍不同而在纳税上受到歧视待遇。

(2)常设机构无差别、即缔约国一方企业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的税收负担,不应高于进行同样活动的缔约国另一方企业。

10、简述《关于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规定外国法院可以拒绝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

P609三、论述题1.试述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确立及其内涵。

P23892.请结合国际经贸法律实践,阐述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公平互利原则”的内涵及实质价值。

P243.试述“跨国公司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债务责任问题”上各国主要的态度和对策以及母公司承担责任的根据。

P38(一)各国的态度与对策(1)有限责任原则:由于跨国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都是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独立的法律实体和有限责任时联系起来的。

所以根据有限责任原则,在内部关系上,股东的责任仅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外则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2)整体责任说即母公司应对其全部所有或受其控制的子公司的债务负责人,即母公司把子公司作为其代理人。

【精品】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精品】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一、判断」二、名词解释三、多项选择题四、简答题4、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有哪些联系和区别?1.涉外经济法规范是国际经济法规范的纽成部分;2.两者主体的类别相同;3.规制的対象在本质上也是相同的,都属于国际经济行为的范畴,解决的问题也都属于国际经济问题;4.两者法律观范的性质也是相同的,都是实体法。

区另1.主体:(1)国际经济法:只耍分屈于任何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即可。

(2)涉外经济法:一方主体必须定位于某一个国家之内,另一方属于他国(含国际经济组织)。

2.规制对象:(1)国际经济法:衣现形式是国际经济行为,调整的是国际经济关系,具休解决的是国际经济问题。

(2)涉外经济法:是一国的涉外经济行为,调整的是该国的涉外经济关系,具体解决的是以一•国为核心的涉外经济问题。

3.法律规范:(1)国际经济法:有各国的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

(2)涉外经济法:仅包括该国的国内法和该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法规范,范围上耍远远小于国际经济法。

5、国际贸易管理法有哪些特点?国际贸易管理法是国家或国际纽织管理国际贸易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和。

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1.强制性:无论是国家述是国际经济纽•织,其管理贸易的法律都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2.层次性:国际贸易管理法在管理者的主体方面和法律规范的约束性方面,表现出层次性。

一方面有全球性的组织、区域性的组织、国家不同层次的管理主体;另一方而,有儿乎适用于所有国家的国际性规范和适用于特定国家范围的区域性规范、双边条约和国家立法,形成一个纵横交错的管理网络。

3・统一性:各国的贸易立法不尽相同,但其遵循的总原则是一致的,这使得国际贸易能够在共同的原则基础上进行。

4.多边性:多边性是GAIT以來取得的最大成就°国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不再仅仅局限于两国范围内解决,而依据共同的规则在多边体制屮解决,这就避免了不稳定性,增加了可预见性,使得国际贸易相对较少地受一国国内政治的影响,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发展。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国际经济法学》(第二版)课后思考题答案

马工程《国际经济法学》课后思考题答案目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 (1)1.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 (1)2. 为什么国际经济法包括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 (1)3. 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1)4. 国家与单独关税区的法律地位 (1)5. 国际经济法原则 (1)第三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 (2)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特征 (2)2. 什么是国际商事公约,为什么能够排除国内法而优先适用 (2)3. 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国际商事公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相互的关系和作用是什么 (2)4. 为什么说CIF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 (3)5. 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根本违约情形下受损方可以采取何种救济? (3)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和保险法 (4)1. 为什么海运公约体系和空运、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体系差别较大 (4)2. 承运人在海运公约、空运公约、铁路运输公约和公路运输公约体系中的权利义务有何不同 (5)3. 为不同运输方式提供一切险,哪些风险种类是通用的? (6)4. 解决多式联运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 (6)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法 (7)1. 国际贸易中汇票的出票人和收款人是谁;托收和信用证交易中的汇票付款人是谁? (7)2. 托收中,委托人和代收行是什么关系?代收行违反约定使委托人受损时,委托人是否可以直接向代收行索赔? (7)3. 信用证交易中,开证行与中介行之间是何关系? (7)4. 为什么说信用证交易是一种自成一体的交易 (7)5. 国际保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8)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法 (9)1. 比较最惠国待遇义务与国民待遇义务的适用条件 (9)2. 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的理解 (9)3. 如何理解自由贸易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间的关系 (10)4. 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关税纪律是 (10)5. 如何理解普遍取消数量限制义务 (11)6. 如何认识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性质 (11)7. 比较各类救济措施的适用条件 (11)8. 如何理解卫生检疫措施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12)9. 如何理解《农业协定》确立的贸易规则的特殊性 (12)10. 援引一般例外条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13)第七章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 (13)1. 与货物相比服务有何特点?这种特点如何影响一国对服务贸易的规制? 132. GATS如何界定服务贸易?四种服务提供模式的重要意义何在? (13)3. 非歧视原则在货物贸易领域和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适用有何异同? (14)4. 在服务贸易案件中如何援引例外条款 (14)5. 如何进行承诺表的解读 (14)第八章知识产权与技术贸易 (14)1.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际技术转让的关系 (14)2. TRIPS协定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公约的关系 (15)3. TRIPS协定对成员方执行知识产权的程序方面的规定之主要内容与特点 . 15第九章国际投资的法律形式 (15)1. 合资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异同 (15)2. 三资企业的性质和特征 (15)3. 三资企业的优点 (16)4.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性质和特征 (16)5. 国际特许协议的性质 (16)6. BOT的概念和特征 (16)7. BOT特许合同的主要内容 (17)第十章国际投资的国内法制 (17)1. 中国对于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与意义 (17)2. 中美两国关于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异同 (17)3. 资本输入国对外资的鼓励和保护 (18)4. 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 (18)第十七章国际经济贸易争端解决 (18)1. ADR、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民商事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 (18)2. 国际商事仲裁如何确定程序规则和程序法?仲裁协议效力的准据法如何确定? (19)3. 如何确定ICSID管辖权?ICSID仲裁的主要程序是? (19)4.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20)5.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20)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1.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什么?法的对象是其调整的特定的社会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经济关系,具体来说,国际经济关系是在国际贸易(货物、服务、技术贸易)、国际投资、国际融资和税收等国际经济活动中形成的关系。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doc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跨国公司二、思考题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2、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有哪些?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哪些?5、试述跨国公司及其特点。

6、试述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法律特征7、国际经济法的基木原则主要有哪些?8、试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

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一、名词解释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贸易合同、要约、承诺、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二、思考题1、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其有哪些法律特征?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主要有哪些?3、简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特征。

4、理解FOB和CIF的具体规定。

5、试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6、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各需要哪些构成要件?7、《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公约》对要约的撤销有哪些规定?8、《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9、《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10、《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货物的品质担保有何规定?11、试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简述买卖双方的义务。

1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有哪些原则?货物风险转移会产生怎样法律后果?13、买卖各方违约,有哪些补救方法?14、什么是根本违约和预期违约?它们将导致怎样的法律后果?15、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主要有哪几种原则?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一、名词解释国际货物运输法、提单(Bill of Lading)、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含同二、思考题1、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各有哪些特点?2、试论提单的法律性质。

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作哪些分类?4、调整提单运输有哪几个主要的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

5、《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重大修改?6、《汉堡规则》对《海牙一一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7、租船合同可以分为几种?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终版暂)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终版暂)

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付(孙晓薇、王宏岩及芮飞总结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这几个考明解基本没跑了,主要还得看看简答和论述里面涉及到XXX概念的,那些有可能拆开单放到明解里考概念)1、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承诺给予另一国的优惠待遇,不低于他现在或将来给予第三国的待遇。

2、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指国家只能在受害的本国国民已经利用所在国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方法而仍然不能获得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才能对该国政府提出赔偿要求,除非该国的国际不当行为直接侵害了本国的利益,或者两国之间另有相反的协议,或者存在其他某些特殊情况。

在东道国遭受损害的外国投资者应首先尽可能地利用东道国的一切可能采取的司法或行政救济手段,当东道国救济措施没有效果或遭到拒绝时,才能请求母国政府行使外交保护权。

3、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是指基金组织在原有的普通贷款权之外,按各国认缴份额的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至今的特别权力。

4、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种征税对象或税源,在相同的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

5、税收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对其居民因来源帝国实行减免税优惠而未实际缴纳的那部分税额,应视同已经缴纳,同样给予抵免。

二、简答(这里面的所有涉及到概念的名词都有可能拆开放到明解里面单考概念)1、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答一、二那个都可以)概念一: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相互间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总称。

概念二: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一:1.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不只包括国家、国际组织,也包括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调整对象不只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汇编)第一篇:国际经济法思考题思考题第一章1简述国际经济法狭义说和广义说的观点及其代表2试述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的关系3试述国际经济法中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4试述跨国公司及特点答:跨国公司是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实体分布于两个以上的国家。

特点: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2 具有全球性经营策略3跨国公司有不同实体组成(通常包括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5国家有哪些经济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6如何理解国际经济条约的法律效力?国际经济条约可以作哪些分类?7什么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哪些?8试论国家经济主权原则9试论普遍优惠制10为什么说南北合作是国际合作的中心环节?那些使其积极的合作成果?第二章1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法律特征?答: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2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的国际条约和国际管理主要有哪些?3简述《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特征4各种贸易术语下买卖双方关于清关手续及关税的责任如何?5理解FOB和CIF的具体规定第三章1试述《联合国估计货物销售公约》的适用范围2国际货物贸易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3要约和承诺的有效成立要件4《公约》对要约的撤回有哪些规定?5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相关规定6《公约》对逾期承诺是如何规定的7《公约》对修改要约有哪些规定?8我国《合同法》关于承诺是如何规定的9《公约》对货物的品质残暴有何规定10试根据《公约》简述买卖双方的义务11什么是根本违约和逾期违约?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12买卖各方违约,有哪些补救方法13国际上对货物所有权转移主要有几种原则?我国法律相关规定14《公约》关于货物风险转移有哪些原则?导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第三章1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的特点2提单的法律性质3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提单做哪些分类?4调整提单运输有哪些国际公约?试述《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5《维斯比规则》对《海牙规则》作了哪些重大修改?6《汉堡规则》对《海牙——维斯比规则》作了哪些重大变更7租船合同分类,简述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8有关航空、铁路、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主要有哪些?第五章1票据的特点2本票和汇票、支票与汇票的区别3汇票种类及票据行为4试述有关票据的法律规范5试述跟单托收的基本程序6信用证的特点、分类7试述跟单信用证的基本程序8简述信用证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第八章1国际投资法的特征?答:1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国际关系,仅限于国际私人投资关系。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复习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复习

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超越一国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惯例:国际经济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常反复使用,逐步形成的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一个国家都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和不容剥夺的权利,“每个国家对本国的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全部经济活动,都享有并且可以自由行使完整的、永久的主权,其中包括占有、使用和处置的权利”。

.公平互利原则: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是所有国家的一致目标和共同义务,每个国家都应当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以加速它们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又称价格术语或价格条件,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用简短的概念或英文缩写来表示商品价格构成以及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责任范围、风险界限、费用负担的国际贸易惯例。

. : 术语是指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从这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出口清关手续由卖方办理。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 术语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并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各种事件造成的任何额外费用,即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 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从而使买方能安安稳稳地占有买来的货物。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

(0327)《国际经济法》复习思考题一.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2.根本违约3.班轮运输4.海运单5.网状责任制6.统一责任制7.可保利益8.定值保险单9.预约保险单10.推定全损11.单独海损12.共同海损13.代位求偿权14.从价税15.买方信贷16.卖方信贷17.独占许可合同18.排他许可合同19.普通许可合同20.分许可合同21.交叉许可合同22.限制性商业条款23.国际直接投资24.国际间接投资25.国民待遇26.最惠国待遇27.汇票28.信用证29.票据权利30.居民税收管辖权31.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32.国际重复征税33.国际重叠征税34.免税法35.抵免法36.国际逃税37.国际避税38.税收饶让制39.ADR二.简答题1.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的法律特征。

2.简述国际经济法原则与国家经济新秩序的建立。

3.简述平等互利与公平互利原则的区别。

4.简述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5.简述WTO的宗旨与基本原则。

6.简述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

7.国际货物买卖的概念及特征。

8.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9.简述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的区别。

10.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风险的转移。

11.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义务。

12.简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基本责任。

13.简述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条件。

14.简述提单的法律性质。

15.简述共同海损的构成要件。

16.简述保险委付与代位求偿权的关系。

17.订立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8.简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及其区别。

19.简述海关征税的主要方式。

20.简述WTO《反倾销协议》对倾销的主要规定。

21.简述国际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的法律特征。

22.简述国际许可合同的种类。

23.国际技术转让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的含义与法律特点。

24.TRIPS协议对发明专利权保护的主要规定是什么?25.简述TRIPS协议对商标实施的保护。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思考题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思考题

第三章思考题施米托夫对国际贸易法律的主要贡献答:施米托夫是国际贸易法学的主要创始人之一,曾任联合国法律顾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

*施米托夫对国际贸易法学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建立了现代的国际贸易法的理论体系。

他认为,国际贸易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民族国家出现以前,当时的国际贸易法采取的是中世纪商人习惯法的形式。

第二阶段,上述普遍性的商人习惯法被纳入承袭了中世纪社会封建等级制度的各民族国家的国内法。

第三阶段是当代。

即具有旧的商人习惯法特征的国际主义概念的复归。

重要名词施米托夫中世纪商人法中世纪商人法是中世纪法律渊源的重要一支。

商人法既是欧洲中世纪中晚期商业力量壮大以后逐渐系统、成熟的法律体系。

也是古代商法、罗马法的继受法。

它成形于商人阶层共同体的形成一集相关商业惯习、规则的累积,同时也是当时各封建领地执政予以系统化的历史结果。

巴塞罗那海法《海事裁判例》(也有翻译为康索拉度或康索拉多,Lex Consolato):《海事裁判例》则是14世纪在西班牙的巴塞罗纳编纂而成的;它汇集了西班牙、地中海和大西洋的海事判例,在当时曾被认为是最完备的海法,对后来欧洲航运界的影响很大;奥内隆法典《奥列隆惯例集》(Lex Oleron):《奥列隆惯例集》收集了12世纪法国西海岸奥列隆市国际海事法庭的判决书和所适用的习惯法,该惯例集对大西洋沿岸的航海贸易具有较大影响;维斯比海法《维斯比海法》是15世纪在瑞典的果特兰岛维斯比市编纂的,它继承了《奥列隆惯例集》的传统,在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广为流行。

这些海法被尊称为中世纪海商法的三大基石。

此外,英国的海事黑皮书(Black Book of the Admiralty)汇集了英国法院的判例和所适用的习惯,对欧洲各国也有重要影响。

中世纪海商法是海商法发展史上的形成时期。

这一时期的海法具有两个特点:其一是地区性,与当时欧洲城市经济相适应,海商法仅适用于沿岸国某地区的某些城市,尚未形成统一的法律。

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

国际经济法试题答案及解析1、《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了服务贸易的方式,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协定规定的服务贸易?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服务贸易总协定》通过四种服务贸易方式来调整服务贸易。

即(1)跨境供应,从一国境内直接向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服务产品的流动(不需要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实际流动);(2)境外消费,在一国境内向其他国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的流动;(3)商业存在,外国实体在另一国境内设立附属公司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即外国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其他国境内设立的机构提供商业服务--设立当地机构,如银行、保险;(4)自然人的存在,一国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自然人到其他国境内提供服务--自然人流动,如工程承包。

据此可知,选项A属于自然人的存在,选项B属于境外消费,选项C属于商业存在,而选项D不属于这四种服务贸易方式之一。

2、某XXX向XXX出售一批设备,约定贸易术语为"FOB(Incoterms 2010)",后设备运至中国。

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负责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并支付运费B.甲、乙公司的风险承担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界C.如该批设备因未按照同类货物通用方式包装造成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责任D.如该批设备侵犯了第三方在中国的专利权,甲公司对乙公司不承担责任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贸易术语FOB及《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

选项A错误。

FOB术语下,货物的运输应由买方负责,即由中国的乙公司负责支付运费。

选项B错误。

FOB术语下,卖方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选项C正确。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卖方义务的规定,货物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包装。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完整版

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完整版国际经济法思考题级答案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国际经济法》案例思考题1、中国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于1996年4月12日收到德国西门子公司发盘:“3WG-1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中方于15日复电:“若单价为130美元,CIF中国口岸,可接受2000台压缩机;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德国公司当即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压缩机价格上涨,中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2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德国未理睬而将货物转卖他人。

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接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接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什么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际经济法》案例思考题1、中国福建某进出口公司于1996年4月12日收到德国西门子公司发盘:“3WG-1型压缩机2000台,每台150美元,CIF中国口岸,5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限4月20日货到有效。

”中方于15日复电:“若单价为130美元,CIF中国口岸,可接受2000台压缩机;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德国公司当即回电称:“仲裁条款可以接受,但价格不能减少。

”此时,压缩机价格上涨,中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12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出。

”但德国未理睬而将货物转卖他人。

问:(1)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不成立,中方19日复电是对4月12日要约的接受,但该要约已失效,所以中方应对德国公司4月15日的新要约表示接受,才构成合同成立。

(2)德国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是否应对中方蒙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为什么?德国公司的行为未构成违约,无须对中方予以赔偿。

因为既然德中双方的买卖合同未成立,德国公司也就谈不上承担违约责任了。

2、德国建筑商A于2004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 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此后,美国生产商B争辩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

双方就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了纠纷。

请问:德国建筑商A与美国生产商B之间的买卖钢缆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成立。

根据国际惯例一般是要约人在要约中注明可以撤销的才可撤销,未注明的一般就不可撤销。

而且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本着此项信赖行事的情况下,要约是可撤销的。

因此,生产商B的撤销是无效的,故合同成立。

3、1996年7月11日,加拿大某公司A应中国B公司的请求,报出“优质大豆1.5万吨,每吨FOB多伦多75加元,即期装运,本月底复到有效”的实盘。

B公司接到发盘后,于7月20日电传A公司要求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发盘的有效期,A公司最后将产品数量增加到2万吨,价格降为每吨FOB多伦多70加元,并将有效期延长至8月10日。

8月3日,B公司再次回电,称“接受你方条件,请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包装”,但A公司对此未予答复。

B 公司随即又组织资金,并于8月10日将货款汇至A公司的帐户,A公司接到汇款后马上电告B公司,由于国际市场的变化,引起大豆的价格上涨,已将货物卖给他人,B公司接电报后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问:(1)B公司8月3日回电是否构成承诺?为什么?(2)A、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3)若合同成立,成立时间从哪日起计算?合同内容以谁为准?(4)B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要求是否合理?其是否还能要求其他补救方法?1.B公司8月3日回电构成承诺。

因为B公司的回电内容虽然对原要约作了修改,添加了两项内容即原产地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但不属于实质上的变更。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除非A公司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口头或书面通知表示异议外,否则构成承诺。

本案A公司未予答复,视为未表示异议,因此B公司承诺有效。

2.A、B公司之间合同成立。

因为既然B公司8月3日的承诺有效,说明双方已形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

3.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是8月3日,合同内容应以更改后的内容为准。

4.B公司要求A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是合理的,因为合同已经成立,而且B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表明它履行合同的诚意,A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构成违约。

另外,B公司除要求实际履行外,还可以采取损害赔偿的救济方法,因为公约规定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其行使其他补救办法而丧失。

4、某公司以FOB条件向境外出售一级大米300吨,装船时经公证人检验,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要求。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但在运输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的价格出售,故买方要求卖方赔偿大米质量下降造成的差价损失。

问题:(1)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1、卖方不应对该损失负责,因为FOB项下,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起,风险已经转移给买方,卖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而买方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及费用。

(2)如以CIF或CFR贸易术语成交,卖方是否应对该项损失负责,为什么?如果以CIF或者CER成交,卖方也不对该项损失负责。

根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FOB、CIF或者CFR术语中,卖方只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而本案中,货物的风险发生在海上运输途中,因此,属于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故该差价损失由买方承担。

5、1995年1月5日,印尼某公司与非州某公司签订一份FOB合同。

合同规定的交货期是1995年6月10日。

合同订立后,印尼公司在6月10日将货物全部准备妥当,准备装运。

但非州公司于6月30日才派船到达装运港接运货物,此时发现,一部分货物已经丢失。

对此,非州公司向印尼公司提出索赔。

问题:(1)印尼公司是否应该赔偿该丢失部分的货物损失?不应该赔偿,在FOB术语中,如果买方指定的船舶未能按时到达,则自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届满之日起,货物灭失或损失的风险由买方承担(2)本案中,哪一方当事人负责安排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根据FOB贸易术语的含义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货船运输,卖方负责该批货物的出关清关手续和费用,买方负责入关清关手续和费用。

因此,货物运输保险由买方非洲公司负担6、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业供销公司(买方)与荷兰碧海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了一份进口机床的合同。

合同规定:由卖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买方机床100台,总价值5万美元,货到3日内全部付清。

7月7日,卖方来函:因机床价格上涨,全年供不应求,除非买方同意支付6万美元,否则卖方将不交货。

对此,买方表示按合同规定价格成交。

卖方不同意,买方宣告合同无效。

买方曾于7月7日询问另一家公司寻找替代物,新供应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机床并要求支付价款5.6万美元。

买方当时未立即补进。

到12月7日,买方以当时的6.1万美元的价格向另一供应商补进100台机床。

对于差价损失,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赔偿其损失。

问题:买方要求是否合理?买方的要求不合理,根据公约第77条的规定,“声称另一方违法合同的一方,必须按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减轻由于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引起的损失。

如果他不采取措施,违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从损害赔偿中扣除原应可以减轻的损失数额,本案中,买卖双方未对涨价问题达成协议,导致卖方不交货,实际上已构成卖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宣布撤销合同,并从其他供应商那里进货,以减轻损失。

买方虽然在7月7日询问过另一家,但是实际上12月7日才进补,因此,买方所要求的差价损失不能予以赔偿,而只能得到合同规定的价格和宣布合同无效时的时价之间的差额。

7、中国甲公司与法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分批交货的葡萄酒进口合同,由法国公司分5批向中国公司交付合同项下的葡萄酒。

第一批和第二批均按时交货,甲公司也已经收货。

但当甲公司收到第三批货物时,发现酒的口味与前两批有显著不同。

经与法国公司交涉,得知该公司酿酒所用葡萄园地区的葡萄被严重污染,1年内难以恢复原状,所以第三批酒是用其它地区的葡萄酿造的。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甲公司针对该种情况,可以采取下列哪种措施?A、解除葡萄酒进口合同,所收到的三批货物全部退货B、仅能就第三批货物退货C、拒收第三批货物,同时解除第四和第五批货物的约定D、拒收与合同约定不符的货物,要求卖方重新提供与合同相符的货物8、甲国A公司2004年1月10日致电乙国B公司:“长期求购汽车配件,请按本公司提供的样品生产10000件,每件FCA 500美元。

该批货物请于2004年4月10日至20日交货。

”2004年1月20日A公司收B公司电:“接受你方来电,因生产能力所限,2004年4月25日至30日方能交货。

”2004年1月26日,B公司收A公司电:“请贵公司按你方所述日期交货为盼。

”B公司未能按时交货,A公司为此给予其20天宽限期。

2004年7月10日A公司收到该批货物。

A公司将装有该配件的汽车上市销售后,2004年9月甲国C公司起诉控告A 公司生产的汽车上所用上述配件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并要求赔偿。

A公司认为该配件系乙国B公司生产,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应由B公司承担责任。

上述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成员国。

问:(1)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什么时候成立的,为什么?合同成立于1月26号。

因为2004年1月26日A公司电函是对B公司1月20日新要约的承诺,承诺到达时合同成立B公司不按时交货,A公司能否立即宣告合同无效,为什么?A公司能否行使其他权利?不按时交货不能立即宣告合同无效。

只存在解除合同的可能。

合同有效无效不是双方宣告的,而是由法院宣告。

如果B公司不按时交货,在A公司给予宽限期后仍不能,则B可以行使解除合同权,和损害赔偿权(3) C公司提出侵犯工业产权诉讼请求,A公司和B公司谁应承担责任?为什么?A公司承担责任。

因为货物是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样品生产的,侵犯工业产权应由买方即A公司承担责任9、2006年4月,中国鼎天有限责任公司与德国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冷轧卷板进口合同。

合同约定: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在2006年6月底前交货。

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合同签订后,鼎天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开来了信用证。

但直到2006年6月30日,鼎天有限责任公司仍未收到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任何关于货物已经装船或延期交货的通知。

7月3日,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向鼎天有限责任公司发来传真,称原定货轮因故延至7月15日才能起航,无法保证按期交货,要求鼎天有限责任公司将信用证装船期延至7月15日,有效期延至7月31日,并要求鼎天有限责任公司于7月4日回复传真。

鼎天有限责任公司按期回复,告知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修改信用证的条件是价格下调10%,否则将宣告合同无效。

但贝佛里奇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同意,仍然要求鼎天有限责任公司延长信用证有效期,否则将货物另售他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