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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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答:(一)劳动关系
①作为劳动法调整对象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力所有者(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用
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提供劳动报酬的社会
关系。
②劳动关系的特点:a.人身性与财产性的兼容:形式上的财产性,实质上的人身属性。
b.从属性与平等性的兼容:形式上的平等性,实质上的从属性。
③劳动关系包含了三个层次的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物权关系,人身权关系。
(二)与劳动关系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关系
①劳动行政关系,是指劳动行政主管部门为履行行政职能而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
其他劳动关系相关人发生的社会关系。
②社会保险关系,一是基于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社会保险的
办理和费用的缴纳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为社会保险费
的缴纳、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等行为而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的社会关系。
③劳动市场服务关系,是指劳动市场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由于为劳动关
系的运行提供社会服务而发生社会关系。
④劳动团体关系,是指工会组织或雇主团体组织与其成员之间,以及相互之间由于协
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各自所代表的劳动关系当事人的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⑤劳动争议处理关系,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与劳动争议参加人(包括当事人、代理
人、代表人、以及第三人)之间就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所发生的社会关系。2、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答:(一)确立标准:a.内容的根本性;b.效力的贯穿始终性。
(二)作用:a.立法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体系的形成及其秩序性的维护。
b.法律适用准则——指引劳动法律规范的解释,弥补规范漏洞。
c.行为准则——指示人们行为的基本方向和基本模式。
(三)内容:
①劳动权平等原则:a.在就业促进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平等就业。
b.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待遇均等。
c.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权平等原则体现为劳动条件平等。
②劳动自由原则:a.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契约自由。
b.在集体合同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结社自由与团体自治。
c.在劳动保护法领域,劳动自由原则体现为禁止强迫劳动。
③倾斜保护原则:a.在劳动合同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解雇保护。
b.在劳动基准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基准法定。
c.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倾斜保护原则主要体现为对于劳动者
的救济保障。
3,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一)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之间依据劳动法律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特征:
①意志性,劳动法律关系是一种意志社会关系。
②兼容性,主要表现为:a.平等性与从属性兼容;b.财产性与人身性兼容。
③职业性,劳动法律关系的职业性,是指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实现与劳动者个人或其团体的社会劳动过程具有紧密相关性。
4,劳动者的界定
答:(一)从广义而言,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我国规定为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所有公民。从狭义而言,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并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公民。
(二)确立劳动者身份都有一个共同的判断标准,即“从属性”标准,它是界分劳动者身份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是民事主体)身份的最重要标准。其主要内容包括:
a.人格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必须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之中,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名成员,在用人单位的指挥、命令、管理下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拥有广泛的指示权。
b.经济从属性,是指劳动者必须为他人提供劳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依赖关系。
5,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答:(一)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中某些内容进行修改。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是指集体合同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因订立集体合同所依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原集体合同。
(二)条件:a.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b.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
履行的。
c.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6,劳动争议处理的原则与机制
答:(一)原则:a.着重调解原则;
b.合法、公正、及时原则;
c.三方原则。
(二)处理机制:协商和解
调解
劳动仲裁
诉讼
7,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
答:a.社会安全原则
b.强制保险原则
c.所得再分配原则
d.基本生活保障原则
e.自给自足原则
8,社会保险财务模式
答:(一)现收现付的模式,是指当期的缴费收入全部用于支付当期的社会保险支出,不留或只留很少的储备基金。优点:较好的体现了社会保险的收入再分配职能,并且无需过高的管理成本。缺点:由于没有储备积累,所以无法应对突发的经济波动以及人口老龄化。
(二)强制储蓄(基金制)模式,是指雇员单一缴费或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缴费全部进入个人帐户。优点:能够增加储蓄和资金积累,能够应对人口结构的变化。缺点:容易受通货膨胀的影响,需要较高额的管理成本。
(三)混合模式,也称为部分积累制,是将前两种模式结合形成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即采取此种模式,养老保险包括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其中社会统筹部分实行现收现付制的财务制度,个人账户部分实行完全积累的财务制度。
9,社会保障的特征及其社会功能
答:(一)特征:a.保障性,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护全体社会成员在遭遇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各种风险时,能够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必要的帮助和补偿。
b.强制性,社会保障必须通过立法强制实施,法律的规定使得社会保障制
度带有强制性。
c.社会性,社会保障解决社会风险问题,社会保障涉及的内容使其具有广
泛的社会性。
d.互助性,社会保障通过互助性,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实现和维持一种公
平的状态。
(二)社会功能: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功能,主要体现为社会保障对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秩序所起的作用。其具体表现为:
a.通过社会保障为社会成员在遭受各种风险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b.通过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公平。
c.通过社会保障实现社会稳定。
10,社会保障法的特征:a.广泛的社会性
b.严格的法定性
c.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统一性
d.特定的立法技术性
1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答:(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①因劳动者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c.劳动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损害的;
d.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e.采用欺诈、胁迫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
f.劳动者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②劳动者无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