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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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05.11
•【字号】豫教基二〔2016〕60号
•【施行日期】2016.05.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招生考试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豫教基二〔2016〕6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万人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科学核定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规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
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
生。各地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名
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
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
2016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
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也可选择将相关科目成绩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各地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各地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等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地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分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073号)要求进行,初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定选和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
取。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豫政〔2015〕76号)精神,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学校发展,2016年,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相关政策
(一)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