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9.18•【文号】教基二[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建设国家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新世纪以来,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积累了有益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同时,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招生录取唯分数,影响学生全面发展;考试内容偏重机械记忆、重复训练,加重学生负担;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加分项目不合理,影响教育公平。
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1.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招生规模大体相当,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规则程序,为学生创造平等升学的机会。
坚持科学规范,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坚持因地制宜,加强省级统筹管理,以地市为主实施,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
2.改革目标。
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
2016年河南郑州市西一中学招生简章
⼀、概况 2010年根据郑州市委市政府扩⼤优质教育资源的精神,在教育局的关怀和⽀持下,郑州⼀中成⽴郑州⼀中教育集团,郑州⼀中朱丹校长任总校长。
2016年郑州市西⼀中学荣耀成⽴,成为郑州⼀中教育集团别具⼀格的⼦学校,于今年秋季正式招⽣,势将成为中原乃⾄中国教育界的⼀朵奇葩。
郑州市西⼀中学是郑州市市属学校,坐落在郑州市辖县级市--荥阳境内,位于中原西路与桃贾路,距离省会郑州仅15公⾥,车程30分钟,她西望古都洛阳,南眺中岳嵩⼭,北濒九曲黄河,东接省会郑州,是由郑州清华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创建、由郑州⼀中教育集团负责教学管理的民办学校。
郑西⼀中占地111.06亩,总建筑⾯积88586.04平⽅⽶,主要建筑有⾏政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体育馆及游泳馆、图书馆、艺术中⼼、⽼师办公楼、架空停车场、学⽣餐厅、架空活动空间、学⽣宿舍、⽼师公寓、公共浴室等。
另有400⽶的标准⽥径场⼀个,篮球场五个(室内篮球场⼀个),标准室内恒温游泳池⼀个及乒乓球案等其它室外活动设施。
学校将实⾏幼、⼩、初、⾼15年⼀贯制教育。
⾼起点定位、⾼标准建设、⾼质量教学。
⼆、寄语 郑西⼀中给了你不同的选择 郑西⼀中有⾼中部、初中部、附设⼩学部。
今年暑假招收初中⼀年级和⼩学⼀年级新⽣,这个消息对于即将上学的少年来讲,对于渴望孩⼦享受优秀读书环境的家长⽽⾔,带来了梦寐以求的不同的选择。
⼀、带给你不同的教育理念 在满眼都是同质化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中,看看郑西⼀中的相关内容。
校训:⾃由、进步、兼爱。
校风:⾃主、⾃强、⾃省。
教风:弗牵、弗抑、弗达。
学风:藏、修、息、游。
西⼀中学的教育理念,有三个⽅⾯的意涵:⼀、学⽣从⾃主意识到⾃主能⼒最后到⾃主精神,体现了青少年的知识技能、意志精神、思维品质成长全过程。
⼆、学⽣要有上下求索、积极进取的⼈⽣态度。
三、教师要在激发、维持、培育学⽣求知兴趣和成长需求上下⾜够功夫。
教育理念表达了学校教师队伍的教育情怀和宗教般的精神、以及对教育的理解和把握。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一、初中升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市2009年初中升学考试及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引领与市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具体操作。
二、命题的引领思维与原则命题工作要坚强有利于全面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课程规划,推动素质教育;有利于巩固与提升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增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有利于培育学生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增进教师教学方式与学生学习方式的改变;有利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增进学生生动、活泼、进取地学习。
三、命题的依据与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各学科《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的要求命题,体现《课程准绳》的基本精神。
注意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本领。
的了解情况,特殊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试题和社会现实与学生生活的联系。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试题易、中、难的比例各占70%、20%、10%左右,杜绝偏题、怪题,选择题比例不超过20%(英语学科不超过40%),物理、化学学科实验性试题比例不少于20%,英语学科设听力测试。
为提升学生的汉字撰写能力,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撰写能力的2-5分题。
各学科命题的基本要求见《考试说明》。
四、考试(考查)科目、测试科目及分数考试科目设置为“3”+“理化综合”。
“3”指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各为150分(其中英语听力30分),“理化综合”满分为200分(其中物理120分、化学为80分)。
考试时间语文150分钟,数学、英语各120分钟,“理化综合”为150分钟。
全市凡参与初中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必须参与体育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英语口语测试与政治、历史学科考查。
体育考试采取初中阶段全过程管理和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定,以满分60分计入初中升学考试总成绩,其中体育集中考试为30分。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19•【字号】教学〔2016〕664号•【施行日期】2016.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号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规范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服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有序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等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我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保护学生权益、维护招生公平公正、规范高校办学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措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复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复查内容1.基本信息核对。
各高校要将新生本人与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高考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要组织新生填写学生信息卡(学籍卡),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要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防止舞弊现象发生。
2.文化和专业科目复测。
在新生报到后,各高校要组织文化课和相关专业课测试,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研究生入学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
对艺术和体育专业或艺术、体育特长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要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专业测试复核。
3.加分资格、专项计划资格等核查。
各高校要对享受高考加分照顾、自主招生及面向农村学生的各类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要严格审核。
2016年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
2016年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2016年是中国教育改革的重要一年,国家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教育政策。
这些政策关乎广大师生的利益,影响着整个教育系统的发展方向和未来走向。
本文将从教育改革、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多个方面分析2016年发布的重要教育政策,为读者全面解读当年教育领域发生的重要变革。
首先,2016年教育领域最为引人注目的政策当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该政策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传统的应试教育模式。
政策提出,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统一高考招生计划,实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制度,促进选拔人才的多元化。
此举可谓为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创举,对于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培养更具创新精神的人才等方面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接着,2016年也是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一年。
《关于深化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要求一体化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政策明确提出加强城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完善教师待遇和培训机制等。
这些举措有助于减少城乡教育差距,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为广大学生提供更加公平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此外,高等教育也迎来了不少改革政策。
《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等政策相继发布,旨在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和发展。
其中,《关于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学科交叉、学科整合,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着力培养拔尖人才。
这些政策为高等教育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使学生和家长更加关注高等教育质量和特色,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和精细化发展。
最后,职业教育在2016年也受到重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政策陆续出台。
政策提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合作,培养工匠精神和技能人才,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弥补我国技能短缺、提升职业教育地位、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效果。
2016年河南各地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2016年河南各地中考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5月12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河南省规定,2016年,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另外,河南省今年中招还有一系列新政。
日期:6月25日、26日考文化课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万人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5%以上。
按照规定,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
今年,河南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录取。
新政:这些变化需注意◎命题:除《思想品德》外其他都与2015年的考察范围相同《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满分比2015年增加20分今年,体育满分70分,比2015年增加20分,中招满分分值为700分,2015年满分为680分。
其中,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文化课满分600分。
另外,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试点地区看过来河南省规定,今年,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也可选择将相关科目成绩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今年起河南省普通高中全面取消择校生按照规定,各地要加快普通高中学费调整步伐,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减。
◎明确规定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20%为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我省规定,2016年,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06.07•【字号】•【施行日期】2005.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局:今年全省有初中毕业生198万人,其中参加中招考试的近130万人,再加上课程改革实验区面临首届初中毕业生,任务较重,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为了做好中招工作,我厅已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教电〔2005〕40号),对今年中招工作进行了安排。
为了把中招工作做得更实、更细,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指导计划为60万人,省政府将此纳入目标管理。
省教育厅对各地也实行目标管理,将招生任务分解到各地。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2004年普通高中入学率偏低或者没有完成招生任务的地方,要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招生任务的落实。
二、实行中招“阳光工程”。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阳光工程”。
严格执行“五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查处结果公开。
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严格实行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择校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实际招生总数的30%,少数学校需提高比例的,必须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报省教育厅审批。
从2005年秋季开始,取消省、市重点高中称号,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执行原省、市重点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4.22•【文号】教发[2016]7号•【施行日期】2016.04.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计划的通知》(发改综合〔2016〕1号)要求,现将2016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印发你们,并就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把结构调整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提高质量,推动高校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机制。
紧紧围绕实现2016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宏观管理目标,做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使人才培养更好服务于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二、承接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审批和管理权。
自2016年起,分省、分部门所属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量和分学校招生计划均由各省和有关部门(单位)统筹确定。
各地各部门要合理确定所属高校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坚决防止不顾条件和毕业生就业、盲目追求规模效益而扩大招生规模,保证高职(专科)教育的规格、质量和社会声誉。
三、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
2016年,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安排21万人,其中本科14万人,由北京、天津、江苏等14个省(市)的公办普通高校承担,面向河南、广西、贵州、甘肃等10个中西部省(区)招生。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6.11.18
•【字号】教基二〔2016〕958号
•【施行日期】2016.11.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单的通知
教基二〔2016〕95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实验中学、河大附中、河师大附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教基二〔2016〕887号)精神,经过各地推荐和我厅审核,同意陈芳仪等同学为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牛超群等同学为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
现将名单公布。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
各地要号召广大学生向他们学习,努力使每一名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附件:1.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三好学生名单
2.2016-2017学年河南省普通高中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18日。
2016年河南鹤壁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
2016年河南鹤壁中考录取分数线公布近日,打听高中分数线的人特别多,有的家长通过各种关系,想方设法打听高中录取分数线,其目的是,看自己的孩子能不能上高中,上哪一个高中,尤其是鹤壁高中关注的更多,下面就我市高中如何进行录取、录取分数线怎么样确定、目前我市普通高中的录取进度逐一解读,以满足考生和家长的需求。
一、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计划类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计划类别有:宏志班、宝马班、国际班、外语实验班、奥数班、统招生、分配生、特长生。
了解不同计划类别的有关招生政策,请关注理想的石头后,在以往消息中查看。
二、我市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我市普通高中的录取大体是分四个批次进行的,具体到上面提到的计划类别是:1、省提前批:鹤壁高中的宏志班。
面向全省招生52人。
2、全市提前批:鹤壁高中宝马励志班(面向全市招收112人,其中市区16人,浚县淇县96人)、鹤壁高中中美项目班(国际班,面向全市招收100人);市外国语中学英语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112人,其中市区62人,浚县、淇县50人);浚县第一高级中学博奥班(面向全市招收50人)。
3、本地第一批:鹤壁高中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566人)、鹤壁高中分配生(计划分配到相应初中,共896人)、鹤壁高中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66人);外国语中学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265人)、外国语中学分配生(计划分配到相应初中,共392人)、外国语中学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15人)。
4、本地第二批:鹤壁一中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622人)、鹤壁一中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50人);鹤山高中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288人)、鹤山高中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160人);鹤壁市综合高中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276人)、鹤壁市综合高中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60人);淇滨高中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600人);淇滨育才学校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480人)、淇滨育才学校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20人);鹤壁科达学校统招生(面向市区招收560人)、鹤壁科达学校特长生(面向市区招收40人)详细的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请关注理想的石头后,在以往消息中查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3.06.25•【字号】•【施行日期】200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豫教基[2003]34号),我厅制定了《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五日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试行)根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需要,特就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和评估办法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一)办学方向1、办学思想端正。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
培养目标明确。
2、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行素质教育。
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发展。
(二)学校管理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和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管理手段现代化。
2、实行校长负责制。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
建立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机制。
学校团组织、学生会能发挥自主管理作用,学生社团活动活跃。
3、积极进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有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特色的总体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
有规范可行的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分步实施。
4、重视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育人环境,体现环境育人特点。
有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校园布局合理,校容校貌整洁,校园环境优美,体现教育性。
校内道路畅通,平整硬化。
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及制度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学校附近无污染源。
5、学校规模和班额适当。
教学班不少于18个、不超过54个;每班学生50人,最多不超过56人。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6•【字号】教办基〔2023〕118号•【施行日期】2023.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118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育人方式改革,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品质和育人水平,推动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多样化发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十四五”时期,全省力争建设100所涵盖科技、人文、外语、艺体、综合高中等领域,具有成熟的特色育人体系、稳定鲜明的办学风格、较高办学品质的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省级示范校。
通过特色办学撬动学校发展方式和育人模式转型,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从分层教育逐步向分类教育发展,形成全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新格局,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可选择的普通高中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转变育人方式。
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切实改变“唯分数”的育人导向。
统筹课堂学习和课外实践,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强化体育锻炼,丰富运动项目和校园体育活动,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运动习惯,使其掌握1-3项体育技能。
增强美育熏陶,积极开展舞蹈、戏剧、影视与数字媒体艺术等活动,培养学生艺术感知、创意表达、审美能力和文化理解素养。
重视劳动教育,统筹开展生产性、服务性和创造性劳动,实现知行合一,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二)建设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根据发展定位,以学科基地建设为抓手,在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基础上,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打造与学校特色规划相关的学科课程群或资源库,构建定位准确、结构完整、体现学校特色、促进学生全面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4.26•【字号】教人〔2016〕292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两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292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教民[2012]6号)和《河南省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意见》(教人[2013]360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2号)要求,为做好2016—2017学年我省“两区”教师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落实教师选派任务教育部核定我省2016—2017学年选派计划为2500人,根据我省实际,各有关省辖市2016—2017学年选派教师数见附件1,请按计划认真落实。
教师选派工作要准确把握支教教师的数量要求、来源要求和资格要求,注重调动城市优质教师资源支持受援县,主要选派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真正体现出城镇学校支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学校的工作特点,认真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两区”支教的政策规定。
省直管县(市)仍按照原所属省辖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两区”教师选派工作是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和城镇教师支持乡村教育的重要措施。
各有关省辖市、直管县(市)教育部门要始终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学校意见,统筹兼顾不同学段情况,选派受援县急需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科教师和骨干教师,切实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8.20•【字号】豫教基二〔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基二〔2016〕12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厅制定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2.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成长纪实报告3.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河南省教育厅2016年8月20日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结合河南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构建多元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客观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发展情况,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为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1.导向性原则。
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潜能,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引导学校建立健全多元评价体系,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通知
好消息经省教育厅批准,2016年河南省共有91所高校具有高职单招资格。
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以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圆你的大学梦。
我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愿意通过高考升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习深造的同学,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并相互转告。
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全面启动,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请于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网上填报志愿。
一、招生对象我院2016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河南省户籍的学生)均可以报考,但需要参加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参加中职生“对口升学”报名)的报名。
二、何为高职单招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是指高等职业学校单独组织文化课和技能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一种普通高校招生方式。
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通过高职单招入学的学生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管理、就业创业、评优评先和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贫困生资助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三、如何填报志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前,可登录“河南省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章程(广告)备案系(/),在“已备案公示”窗口单击需要查询的高校备案号,查询我省每所单招高校的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和录取规则,也可向相关高校招办了解有关信息。
我院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高职单招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按要求统一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9时至23日18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四、如何考试和录取2016年全省高职单招考试将统一在4月10日进行,上午进行文化素质考试,下午进行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毕业生考生的职业技能考试。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04.30•【字号】•【施行日期】2005.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各省辖市教育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教育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高中的招生秩序,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
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05〕59号)精神,坚决执行学业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的规定,不得单独组织中招考试、提前进行招生。
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要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
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宏志班”的招生工作要在全省统一中招考试结束后,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
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宏志班”不得面向全省招生。
三、外省学校来豫招生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也不得在我省统一中招考试之前在我省设点考试和录取。
四、实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责任制。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发现有学校在本地区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各学校要自觉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不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6.11.05•【字号】教职成〔2016〕928号•【施行日期】2016.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6〕92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省属技工学校: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精神,加快建立一支高水平的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队伍,经研究,2016年将继续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和名额(一)评选对象在全省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不再参评)。
(二)评选名额2016年全省共评选100名左右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名师。
推荐人数主要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属中职学校在“河南省职业学校教师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专任教师数量比例分配(附件1)。
技工学校推荐名额单独确定。
二、参评条件(一)基本条件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协作精神。
2.在职业教育教学岗位上从教15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教师系列中级(讲师、中教一级或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二)工作业绩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近五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80学时。
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
更多高考政策信息天天象上高考季:2016高考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及政策为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和志愿填报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高校的考生,原则上按其户籍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报名。
省级招委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高校招生考试,按各省(区、市)公布的办法执行。
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对于既不符合流入地也不符合流出地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流入地协调流出地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报考。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各省级招委会办公室(包括教育考试院、招考办、考试中心、考试局等,以下统称为省级招办)应要求本省(区、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履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职责,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5.08.06•【字号】教基二〔2015〕617号•【施行日期】2015.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617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工作要求,推动我省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课程指导纲要实施,按照试点先行、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工作,经研究,拟于今年在全省开展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工作。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按照生涯教育试点学校申报基本条件,根据名额分配,遴选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试点学校选送表,于8月14日前报送省教育厅。
对入选首批试点的普通高中学校,省教育厅将在生涯课程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联系人:刘志勇联系电话:*************,69691083(传真)电子邮箱:*******************附件:1.河南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申报基本条件2.河南省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名额分配表3.河南省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选送表河南省教育厅2015年8月6日附件1河南普通高中生涯教育试点申报基本条件1.学校高度重视生涯教育,对开展生涯教育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学校前期已开展了生涯教育相关探索,具备开展生涯教育的基础。
3.学校能够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生涯教育教师队伍,有效保障生涯教育课程开设,满足课程发展需要;4.学校能够利用区域和本校资源,充实拓展生涯教育课程,为学生搭建生涯体验和学习实践平台;5.学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能够通过本校生涯教育探索实践,辐射带动本地区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生涯教育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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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05.11•【字号】豫教基二〔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6〕6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目标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0万人左右,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以上。
各地要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任务,科学核定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规模,制定分县(市、区)、分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二、考录办法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各地组织考试、阅卷和招生。
各地在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范围内,统一制定本辖区的招生方案和政策。
(一)报名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中招报名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二)命题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5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6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三)考试2016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6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1)。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测评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测评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测评结果作为综合素质评定的重要依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各地基础教育管理部门和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也可选择将相关科目成绩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阅卷阅卷工作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各地要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要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要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
各地要积极采用网上阅卷等现代化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上进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各地务必于7月10日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
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分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54号)、《关于做好2016年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1073号)要求进行,初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定选和录取。
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
国际班项目学校如对考生英语成绩有特殊要求,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录取原则和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豫政〔2015〕76号)精神,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支持民办学校发展,2016年,按照不超过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20%的比例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1日。
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3—25日。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
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三、相关政策(一)推进中招考试科目改革。
逐步将《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范围。
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初中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
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在中招考试七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试之后进行,考试对象为初二年级学生。
考试成绩按每门满分50分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将信息技术、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二)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各地可积极探索辖区内普通高中开展联合招生试点工作,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到各校,逐步形成普通高中公平竞争机制,充分调动各普通高中的办学积极性,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
各地要加快普通高中学费调整步伐,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择校生政策取消后学校办学经费只增不减。
(四)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面向全省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教育厅备案。
(五)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
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可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招生规模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
省教育厅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
请各地务必于5月20日前将《河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校招生简章(加盖审批机关公章)上报我厅基础教育二处。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1.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2.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7.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要求执行。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8.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