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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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及报告制度

一、门诊日志的书写、传染病疫情的登记、填卡报卡制度:

1、门诊日志的书写:要严格按规定书写,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诊断、就诊日期和初诊或复诊七项,不能缺项、缺页、错项;字迹要工整、清晰可辩,诊断项明确,特别强调的是如诊断是传染病及传染病疑似病例一定要记录详细地址。

2、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进行传染病登记。

3、发现传染病或及传染病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准确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字迹清楚、无逻辑错误),填卡项目包括报告类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户口地址、现住地址、病名、发病日期、初诊日期、既往史(病毒性肝炎)、报告日期、报告单位和报告人(≤14岁加填家长姓名)等。

4、临床科室、检验室等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登记本一致,在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必须进行传染病登记。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在诊疗事情中,若发现《中华群众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敷陈的各类传染病,必需按规定敷陈,并填写传染病敷XXX,并及时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

2、对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

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必需立刻敷陈卫生院防疫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敷XXX,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敷陈后,必需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3、对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甲类办)及丙类传染病在每天下午5时前向卫生院防疫科敷陈,卫生院防疫科接到传染病敷陈卡后做好疫情登记,并于当天进行网络直报。

4、所有的传染病均需进行网络直报,其具体规定是:甲类及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2小时内;乙类、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5、对突发事件或传染病暴发时,不管甲、乙和丙类均要马上报告,卫生院防疫科接到报告后立刻电话通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进行网络直报。

6、如发生漏报现象,一经核查,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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