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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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管理规范化,保证施工过程中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

二、基础设施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指导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工作。

2.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员负责具体的设施管理工作,包括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等。

3. 所有施工人员都有责任遵守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并积极参与设施管理工作。

三、基础设施管理措施1. 设施维护与保养(1)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更换设备。

(2)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3)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编制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安全主管。

2. 设施安全管理(1)设施安全检查:每天对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定期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提高施工人员对设施安全的重视和意识。

(3)设施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设施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设施故障或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处理和应对。

3. 设施使用管理(1)施工现场设施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私设、私用施工设施。

(2)对特殊设施的使用,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和许可。

(3)施工现场设施的使用记录需详细记录,包括设施名称、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

四、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执行1. 对存在违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根据违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责令停工等。

2. 对违反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导致事故的人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 项目经理有权对基础设施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五、附则本制度的执行应与相关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相衔接,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管理效果。

同时,本制度还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六、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为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对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了解和掌握,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基础工程管理制度应当明确项目管理的基本框架,包括项目组织结构、职责分工以及沟通协调机制。

项目经理作为现场管理的核心,负责统筹全局,确保各个部门协同高效地工作。

同时,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等关键岗位的职责也需明确界定,以确保每个环节都能得到专业的管理和控制。

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

制度中应包含详尽的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也是不可或缺的,以确保潜在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质量管理同样重要。

制度中应规定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流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保证最终的工程质量。

材料管理也是施工现场管理的一个关键环节。

制度中应包含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材料的质量和供应能够满足工程的需求。

合理控制材料成本,避免浪费,对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也是施工现场管理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制度中应强调绿色施工的理念,包括噪音控制、粉尘治理、废弃物分类处理等环保措施。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也体现了企业的社会责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还应包含对工人的人文关怀。

提供合理的作息时间、休息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关注工人的身心健康,这些都是提升工人满意度和工作效率的重要因素。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住建发 [2011]35号关于印发《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市建委、局,绥中县建委:现将《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改善施工人员生活作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从事房屋市政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作业场地。

第三条(适用范围)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活动及实施对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管理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五条 (工程招标要求)建设单位在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

第六条 (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按照《辽宁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在办理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时,应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及预付凭证。

施工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

第七条 (现场调查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市政工程方案设计阶段组织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调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

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

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建筑工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施工现场的卫生与环境保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与环境保护工作,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水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本文将就建筑工程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卫生与环境保护进行论述。

1.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1. 卫生设施配置: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如厕所、洗手池、淋浴设施等,并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洁和消毒,以保障工人的卫生需求。

1.2. 垃圾处理: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收集点,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各类废弃物。

对易腐烂垃圾应及时清理,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异味和传染病的传播。

1.3. 管理制度:施工单位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保持施工现场的良好卫生状况。

2.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2.1. 噪音控制:施工现场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噪音控制,例如在施工设备上安装消音装置、合理规划施工时间等。

2.2. 振动控制: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大的振动,对附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造成潜在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振动控制,例如合理布置施工序列、加装减振装置等。

2.3. 空气污染防治:施工现场产生的粉尘、废气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工人健康造成威胁,应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防治措施,如喷水降尘、封闭施工、安装除尘设备等。

2.4. 水体污染防控:施工现场的废水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废水经处理后才能排入排水系统或自然水体。

施工现场应设立沉淀池、油水分离设备等,确保废水的有效处理,避免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3. 环境意识与培训3.1. 环境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应提高环境意识,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与责任,并将环境保护纳入施工管理中的重要内容。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3.2. 培训措施:施工单位应进行环保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环保知识和技能,掌握正确的环境保护工作方法,并要求施工人员参加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与考核,提高整体素质与业务技能。

基础设施管理规定(5篇)

基础设施管理规定(5篇)

基础设施管理规定一、为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提高城市的综合配套服务水平,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国家计委、财政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

四、按国家规定取消现行各级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水、电、气、热、道路上加收的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增容费等,将其统一规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五、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规模和城市公用事业价格改革、调整情况,分不同档次制定。

收费标准控制在下列标准以内:(一)兰州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____元;(二)其他地级市(不含市辖县)每平方米____元;(三)县级市每平方米____元;(四)其他县每平方米____元。

具体收费标准和用于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道路建设等的比例按下列程序报批:(一)地级市及州、行署所在地的市(县)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费标准内提出意见并经市、州人民政府和行署同意,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二)县及县级市由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述收费标准内提出意见经县、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地(州、市)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报省物价、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个别地方要高于上述标准的,地级市由同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县及县级市由当地政府提出意见,报上一级物价、财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工程是国家建设的紧要构成部分,而安全生产是基础设施工程紧要的管理方向。

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涉及多种风险和安全问题,如高空作业、电器安全、施工现场管理、交通安全等等,假如不加以重视,很可能导致重点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必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基础设施工程的安全生产,保障建设过程中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包括工程的策划、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

三、安全生产职责1. 项目经理:订立工程安全管理计划、组织人员、设备和资金等要素,协调和管理工程安全生产。

2. 安全负责人:对工程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和监控,负责生产安全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适时处理和上报事故和隐患。

3. 现场监理:对工厂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引导,承当现场管理工作。

4. 设计单位:为工程施工供给专业学问和建议,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5. 业主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搭配完善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安全顺当进行。

四、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场地安全管理制度1. 应依据施工对象性质,确定施工场地位置、面积、周边环境等条件,保证施工现场和设备的安全。

2. 应依据施工场地实际情况,订立施工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如施工生产方案、现场标识、安全通道等。

3. 限制人员进入施工区域,对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需接受安全教育,并按规定着装和着鞋进入施工现场。

4. 机械设备必需经过检验和试车,保证安全牢靠,施工现场应有固定设施。

全部机械设备均应接受专业运输,由专业人员在现场组装,并依照规定进行试运转,保证其正常工作。

5. 渐渐加添施工时间,掌控施工人员疲乏过度,保证生产安全和健康。

五、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在工程施工之前,要依据工程的性质和多而杂程度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确保施工安全稳定。

2. 应依据工程性质和规模,责任人员应依照工期和工作进度要求订立安全生产计划和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的现场工程管理工作,规范现场施工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现场工程管理应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环境友好、文明施工”的原则,加强对工程的组织、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明确现场工程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能力。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现场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施工按规定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管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和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施工活动。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文明三大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工程管理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工程管理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设立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按计划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数量。

第十四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制定各项管理规定和流程,明确管理要求和工作程序。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

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工程部在基建管理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基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部基建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提高基建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工程部设立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全过程管理。

第五条基建管理部门下设项目管理、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等各个子部门,各部门之间负责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的领导由工程部负责人担任,负责领导和协调各个子部门的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七条基建管理部门设立专职负责人员,负责各项工程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和投运等。

第八条基建管理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规划和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调研、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招标和合同签订等。

第十条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图纸的编制、工程设计方案的审定、设计变更和设计优化等。

第十一条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进度的监督、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等。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确保工程项目合理利用资金,保证项目投资的有效和经济。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的人力资源管理和人员培训,确保工程项目具备足够的人力资源和专业技能,保障工程施工队伍的稳定和流畅。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的立项阶段,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需求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工程项目的规划和目标,编制项目规划书。

基建管理工程制度样板

基建管理工程制度样板

基建管理工程制度样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民营、外资等各所有制企业的基建项目管理。

第三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工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协调、综合利用、安全环保、高效节约。

第四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及时发现、评估和控制项目风险,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质量管理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成本管理原则,控制项目成本,确保工程建设在合理预算范围内完成。

第七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时间管理原则,按时完成项目,确保工程建设能够按期交付使用。

第八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原则,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九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智能化管理原则,通过智能化技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第十条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环保要求,实施节能减排,推动绿色工程建设。

第二章项目立项管理第十一条基建项目的立项应提交项目建议书,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必要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项目预期效果等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建议书经单位领导审核通过后,立项,确定项目负责人,并成立项目管理小组。

第十三条项目管理小组应及时编制项目计划书,并制定项目管理工作计划,明确项目目标、工作内容、责任分工等。

第十四条项目计划书经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相关部门审核并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后,项目管理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小组应编制项目进度计划,每周报送项目进度情况,并及时调整计划。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小组应编制项目预算,包括项目投资计划、工程费用估算、设备采购费用等内容。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小组应编制项目风险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风险的影响等内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 总则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范施工行为,提升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2. 文明施工要求2.1 施工现场秩序1.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避免杂物乱放乱扔;2.施工设备、材料应统一放置整齐,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3.烟蒂、废弃物等垃圾应归置到指定处,不得乱丢乱倒,不得在建筑设施上乱写乱画; 4.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2.2 施工现场作业1.施工期间,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建设工作,避免造成噪音、污染、安全事故等; 2.按规定时限进行数据采集、照明、换气等设施作业; 3.施工作业期间,应最大程度减少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要确保施工作业与周边的交通秩序和人员活动的协调。

2.3 施工现场安全1.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操作规范;2.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降落伞等;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并进行处理; 4.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个人防护措施的宣传和指导。

2.4 施工现场环保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卫保洁制度,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卫生;2.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不产生污染;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减少噪音和粉尘污染; 4.对液体废弃物采取科学处理,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3. 管理措施3.1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评定根据施工现场的文明程度,现场将被进行评定,评定标准包括现场秩序规范性、安全隐患处理规范性、环保措施规范性、作业管理规范性等多项指标,评定结果通常会影响到承包商的信用记录情况。

3.2 严格执法惩罚对于不遵守规定、影响施工及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安全等不文明施工行为,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追究。

3.3 示范引领承包商要成立专项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分管文明施工工作,推行文明施工标准,建设文明施工示范工地,鼓励企业间学习交流,全员培训等措施,提高施工现场文明化水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施工安全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抽查项目建设制度和强制性标准,处理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建筑安全监督工作委托其所属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考核制度。

第五条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二)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施工安全监督员,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需要且专业结构合理,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足监管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四)有健全的施工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理工作相适应的信息管理条件。

第六条施工安全监督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大专以上学历,工程相关专业或大专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有两年以上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三)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四)通过业务培训考试,取得相关执法证书;(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合称监督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应当进行施工安全监督。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为了提供和维护工作场所和相应设施,满足施工生产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在工程进场前,做好工作场所和设施需用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二条:项目部依据绘制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定工作场所和设施位置,报安全科、安全处审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搭设工作。

第三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科、安全处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基础设施的搭设标准根据工程申报的文明工地等级来确定,具体标准参照《文明施工标准》。

第五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搭设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指导,总公司安全处负责对搭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2)一、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2. 施工安全主管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管理情况,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施工单位应明确基础设施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基础设施管理必须以施工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 合理规划:在施工前,要根据项目需求和施工规模,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

3. 严格维护:基础设施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三、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措施1. 基础设施设备的选购和验收:施工单位要根据项目需求和规模,选择合适的基础设施设备,并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2. 设施布局和建设:在施工前,要根据项目规模和工序要求,合理规划基础设施设备的布局和建设,确保布局合理,设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3. 定期检修和维护:施工单位要制定基础设施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长期可靠运行。

4. 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台账:施工单位要建立设施设备的管理台账,记录设备的购置、验收、维护等情况,以便管理和查找。

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提高建筑工程设施管理水平,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材料等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建筑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施工现场设备、人员、材料等的管理。

三、设施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操作设备、管理人员和材料,并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四、设施管理职责1.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编制施工设备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确保施工进度;2.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3.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人员和设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现场安全;4.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与工地各部门协调配合,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5. 设施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五、设施管理制度1. 设备管理(1)施工设备统一计划使用,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审批;(2)设备使用结束后,应做好设备清理和维护工作;(3)设备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 人员管理(1)施工人员配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保证施工人员数量和质量;(2)施工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施工安全;(3)施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作业,严禁违规操作。

3. 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需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2)施工材料应按照地点、种类进行分类管理,做好防火、防水、防潮等工作;(3)施工材料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六、设施管理考核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将纳入考核范围,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对不合格人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七、设施管理违规处理对违反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八、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建筑工程设施管理制度由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执行,由工程部门负责督促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024年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施工现场从设计、施工到验收的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监督,实施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违反本规定的,责任单位将依法受到处罚,直至停止施工。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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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已于2016年6月28日由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6年9月28日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0月1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文明施工第三节消防管理第三章施工现场污染防治第一节噪声污染防治第二节扬尘污染防治第三节其他污染防治第四章卫生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现场从事建设施工活动,实施对建设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因抢险、抢修、救灾等应急需要而进行的施工活动不适用本条例。

城乡居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管理按照《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施工现场,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施工活动的场地。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城管、房管、环保、公安、水务、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建设施工现场相关事项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绿色施工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业绩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公布,并依法作为企业资质吊销、等级升降级的条件和依据之一。

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管理,维护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工程设施及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设施及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规范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设施及设备管理应实行专人专责、分类管理、定期检查、操作规范、维护保养等制度。

第二章设施及设备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施及设备管理工作由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负责,中心下设设施管理部和设备管理部。

第六条设施管理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设施的管理工作,包括现场设施、临时设施和办公设施等。

第七条设备管理部主要负责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施工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等。

第八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检查人员,负责设施及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第十条设施及设备管理中心应配备专职维护人员,负责设施及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章设施管理第十一条设施管理部应建立设施档案,包括设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位置等信息。

第十二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施的使用寿命,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

第十四条设施管理部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按时淘汰老化设施,更新先进设施,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设施管理部应做好设施的保密工作,严禁私自调换、拆卸、销毁设施。

第十六条设施管理部应落实设施责任制,明确设施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设施管理。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应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保养记录等信息。

第十八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设备管理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运行效率。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一、前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我国建设领域重要的工作之一,为了提高工程的质量、效率和安全,并达到较好的施工效果,工程管理需要加强,因此,分包管理成为了必要的工作之一。

本文就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作出一些阐述,以期初步完成分包管理工作。

二、施工分包管理制度1.分包管理的目的: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和减轻工程负担,确保工程完整的完成。

2.施工分包的时间:原则上应在施工前进行分包,以保证主体工程的质量和时效。

3.分包部门的设立:为保证施工分包的有效开展,各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分包管理部门,并由公司工程部门的技术人员发挥主导作用,现场监督管理分包施工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作为工程管理人员的下属,必须遵守主体施工单位的管理规范。

4.分包单位的选择:分包单位的选标应认真实施,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 已经取得相应的注册资格证书;(2) 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人员,并且在同类工程中取得良好的业绩;(3) 公司经营状况健康,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声誉;(4) 公司经营状况优良,参议政府采购等重大工程时经常进行论证。

5.分包合同的签订:在分包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应明确分包单位的合同责任和权利,并应由双方拟定完整的《施工分包合同》。

同时,应该合理规定分包工程量,并预计存在的风险和可能发生的变故,准备于工程索赔或违约追索。

6.安全生产责任:在施工分包合同中,应规定分包单位对其所承揽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分包单位应严惩不贷。

三、施工分包管理方案根据施工分包管理制度,我们设计了适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方案:1.定期评估合同工程情况: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对分包施工的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和施工经验等情况进行评估,优先考虑良好的分包单位,并适当制定分包斗争办法。

2.工程量预估:在签订施工分包合同之前,应精密核算工程量及施工资料,设定合理的工程量目标,考虑工程成本的变化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及违约处理措施。

建筑施工管理及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管理及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

建筑施工管理及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介绍本文档旨在介绍建筑施工管理及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以提升施工工地的管理水平和标准化程度。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能够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高效和质量。

施工管理措施1. 设立项目管理团队:建立专业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的达到预期目标。

2. 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工序、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施工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

3. 加强现场监督:增加现场监督人员,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 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规定和责任,提高管理的效能和便利性。

5. 加强安全管理:重视施工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防护。

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1. 提供基础设施:为施工工地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排水等,保障施工工地的正常运行。

2. 规范工地布局:合理规划和布置施工工地,确保各个区域的功能合理划分,便于施工人员和设备的操作和交通流动。

3. 确保卫生环境: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工地的清洁和整洁,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 管理施工垃圾: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合理处理施工垃圾,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5. 安全设施设置: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标志牌等,提供安全防护和指引,确保施工工地的安全。

结论通过建筑施工管理及工地标准化管理措施,可以提高施工工地的管理水平和标准化程度,确保施工项目的高效、安全和质量。

建议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不断优化和改进管理方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保障施工质量,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各级施工单位。

第三条施工单位承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涉及分包施工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施工单位承包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及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同时,要加强分包施工的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分包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在分包施工时,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分包工程的种类、范围和工程量,并签订分包合同。

第六条分包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充分了解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技术实力,确保分包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七条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责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定期检查分包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九条分包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分包工程施工任务。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分包工程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并加强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建立质量监督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加强对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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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基础设施进行管理、
规范和完善的一套制度体系。

基础设施是指为施工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保障的设施,包括施工场地、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和通讯设备等。

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高效性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应具备科学性和规范性。

科学性是指基础设
施的规划、设计和施工需符合科学的原理和标准,以确保设施的有效运行。

规范性是指基础设施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场地选择与规划、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和通
讯设备等方面的管理。

在场地选择与规划方面,需要考虑基础设施的布局和空间利用,避免浪费资源和影响施工效率。

临时设施是指为施工工作提供临时使用的设施,如宿舍、食堂和办公室等,管理制度应规定其建设、运行和维护的具体要求。

用水、用电和通讯设备是施工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规定其供应与使用的标准和安全措施。

第三,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具备操作性和协调性。

操作性是指管
理制度要便于操作和管理,能够实际应用于施工过程中。

协调性是指不同基础设施之间要相互协调,确保各项设施的顺利运行。

例如,在用水设施管理中,要协调用水量和供应能力,确保施工期间用水的正常供应和节约使用。

第四,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应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环境保
护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污染预防、减少噪音和安全隐患等,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可持续发展是指管理制度要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使用,促进施工现场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和
遵守。

只有大家共同遵守管理制度,才能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同时,监督和评估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总的来说,建筑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高效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能够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并促进建筑施工现场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理制度是每个建筑施工单位应该重视和努力实施的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创造出更加安全和美好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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