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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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6月6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于6月上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国内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市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中必须做到“三个结合、四个百分之百”,即:与行业领域重点整治相结合、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对企事业单位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排查出的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隐患整改复查验收率达到100%,专项(执法)检查登记建档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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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百日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王毅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兴州市政府办副主任

林立辉市安监局局长

刘加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敏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亚良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沈一津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德利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蔡三蛇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苏斌钢市经贸委副主任

周佩钦市海洋与渔业副局长

林云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欧阳振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海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炜宏漳州电业局副局长

魏金华漳州海事局副局长

叶明东市农业局副局长

卢蔚霖市质监局副局长

赵金花市旅游局副局长

苏龙辉市环保局副局长

林建阳市水利局副局长

冯宏芳市气象局副局长

许九山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茂辉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志勇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文力市安监局副局长

林亚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陈伟才漳州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李尚福漳州高速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

马宁市消防支队监督处处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

日行动”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林立辉兼任,副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志勇和张文力担任。

三、重点范围

在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中,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渔业生产、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更加严厉、更加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整治。

四、整治内容

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的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活动,进一步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及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职责分工

(一)道路交通

牵头单位:市道安办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旅游局、农业局、交警支队、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漳州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等

工作职责:按照“三年行动”方案和今年道安工作意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尽快出台强化多功能拖拉机管理指导意见、强化基层乡镇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指导意见、建立综合整治效果评价体系、强化宣传教育长效机、强化渣土车监管、解决农村出行、强化摩托车管理、加强市外货车在漳运输管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9个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落实。二是立即开展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和货车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长下坡隐患路段整治,督查落实加快各项整治工程建设。三是深入开展渣土车(土方车)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渣土车运输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日常管理,整治和消除隐患,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资质运输等行为。四是大力加强驾驶人培训管理,对驾驶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和渣土车的驾驶人推行不适岗制度。五是加快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制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六是大力推进公安、交通、农机以及社会协警的联合执法,提高路面见警率,形成整治合力。七是建立健全各级道安办督查、考评机制,强化月通报、预警通报、暗访等制度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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