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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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7、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配合监理部进行危大工程的各项检查,对于监理部提出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应当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本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交底[监]03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接受交底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方可实施。为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交底如下:
10、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11、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危大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交底

危大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危大工程-深基坑我部2018年-2019年冬期施工涉及危大工程为深基坑(1-5#基坑,基坑开挖深度4~4.5m 之间,不足5m,不需组织专家论证。

我部深基坑围护施工工艺为钢板桩围护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钢板桩施工技术参数本标段基坑开挖采用拉森Ⅳ型400×155mm钢板桩,单根长度为9m,围檩、横撑均采用双拼HN500×200m型钢。

拉森钢板桩采用PCF-350打桩机施打。

1#、4#钢板桩围堰平面图1#、4#钢板桩围堰立面图2#围堰平面图2#、3#钢板桩围堰平面图2#、3#钢板桩围堰立面图5#钢板桩围堰平面图5#钢板桩A-A截面立面图5#钢板桩B-B截面立面图板桩锁口内涂抹黄油混合物油膏。

⑤桩在打入前应将桩尖处的凹槽口封闭,避免泥土挤入,锁口应涂以黄油或其它油脂。

对于年久失修,锁口变形,锈蚀严重的钢板桩,应进行整修矫正,弯曲变形的桩,可用油压千斤顶顶压或火烘等方法进行矫正。

2)钢板桩围堰的插打钢板桩插打利用PCF-350打桩机逐片插打。

①安装钢板桩导向架:钢板桩插打之前,利用第一道支撑,安装第一道支撑圈梁,作为钢板桩插打时的导向架,以控制钢板桩的平面尺寸和垂直度;②为了确保每一片钢板桩插打准确,第一片钢板桩是插打的关键,在插打前先按钢板桩宽度在圈梁上画出每根钢板桩的边线,然后在圈梁上焊接长约4m的导向桁架(如下图),在导向架上、下边上设置限位装置,大小比钢板桩每边放大2.9cm,插打时,钢板桩桩背紧靠导向架,边插边将吊钩缓慢下放,这时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用锤球进行观测,以确保钢板桩插正、插直;③在打桩过程中。

为保证钢板桩的垂直度。

用两台经纬仪在两个方向加以控制。

通过检测,确定第一片钢板桩插打合格后,然后以第一根钢板桩为基准,再向两边对称插打每一根钢板桩到设计位置。

整个施工过程中,要用锤球始终控制每片桩的垂直度,及时调整;④每一片钢板桩先利用自重下插,当自重不能下插时,才进行加压;⑤钢板桩插打至设计标高后,立即与导向架进行焊接;⑥插打过程中,须遵守“插桩正直,分散即纠,调整合拢”的施工要点。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目录内科 (2)外科 (14)脑科中心 (18)急诊急救 (22)妇产科 (29)儿科 (32)五官科 (36)中医科 (41)皮肤科 (42)基层实践 (46)理论培训 (54)1内科心血管8周,呼吸6周,消化5周,内分泌代谢5周,泌尿4周,血液2周,风湿免疫2周;其中内科门诊时间不少于5周1.轮转目的(1)系统学习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心电图基本操作与判读、常用临床检验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培养正确的临床思维;掌握常见内科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及转诊指征。

(2)具有正确评估及处理常见内科疾病的能力,识别疾病的不稳定状态及高危状态,并能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给予及时、正确的急救与转诊。

(3)具有一定的自我学习和在医疗实践中提高的能力。

2.基本要求(1)常见症状掌握以下常见症状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处理原则:发热、头痛、胸痛、心悸、呼吸困难、头晕、晕厥、意识障碍、咳嗽、咯血、黄疸、呕吐、腹痛、腹泻、便秘、呕血与便血、血尿、水肿、贫血、关节痛、淋巴结肿大、消瘦、肥胖。

(2)主要疾病1)心血管系统:8周①高血压掌握:正常血压值,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分级及危险分层;原发性高血压与继发性高血压的鉴别诊断;老年人高血压的临床特点;高血压一、二、三级预防原则;高血压的药物治疗和非药物治疗;高血压的急、慢性并发症的处理原则;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了解:高血压药物治疗进展动态。

②冠心病掌握:冠心病的诊断,心绞痛的临床分型、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缓解期的治疗,急性期的处理及转诊指征;心肌梗死的诊断依据、心电图特征、鉴别诊断、处理原则与院前急诊处理,转诊指征及注意事项;;冠心病的一、二、三级预防原则及康复措施。

熟悉:心肌梗死恢复期、维持期的康复医疗。

了解:冠心病介入治疗与外科治疗的方法和适应症。

③充血性心力衰竭掌握:心力衰竭的定义、分型、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心功能分级、治疗原则;心力衰竭的预防原则及康复;常用药物的适应症、禁忌症。

深基坑危大工程方案交底

深基坑危大工程方案交底

深基坑危大工程方案交底一、前言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地铁、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工程陆续展开,而深基坑工程作为其中的一种重要工程类型,具有对地下空间的利用率高,改善城市交通、保障建设质量等重要功能。

然而深基坑工程由于施工区域狭小、环境复杂、土质条件恶劣等特点,可能导致施工过程中的诸多安全隐患和风险,因此深基坑工程的方案交底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以深基坑危大工程方案交底为主题,依次从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技术措施、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工程的规划与实施提供参考。

二、工程概况深基坑危大工程位于XX市中心区域,是一个体量庞大、施工条件复杂的工程。

工程总用地面积约为XX平方米,地下深度达到XX米,施工时间预计为XX个月。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护、土方回填、基坑建筑物施工等。

工程所处区域地质条件复杂,含有多种地层,主要为砂岩、泥岩、粉砂岩、腐殖土等。

地下水位较高,且地下水渗透性较强,需要通过合理的防水措施进行有效控制。

三、施工方案1.开挖方案针对工程地质条件,将采取先进的动态沉降监测技术,对开挖过程中的地表沉降进行实时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同时,针对地下水位较高的条件,采用合理的降水方案,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位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2.支护方案根据深基坑工程实际情况,将采用多种支护技术,包括钢支撑、搅拌桩墙、地下连续墙等,以确保基坑周边土体的稳定性。

同时,在支护施工过程中,将对支护结构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土方回填方案在基坑开挖结束后,将采用合适的土方回填方案,满足地上建筑物的荷载要求,同时不影响基坑周边土体的稳定性。

4.基坑建筑物施工方案对基坑建筑物的施工将采用精密施工技术,确保建筑物的准确度和稳定性,同时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建筑物的变形情况。

四、技术措施1.安全技术措施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格执行操作流程,有效控制施工风险。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修订版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修订版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修订版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4、危大工程满足开工条件的,在实施前要提前一天通知监理部,以监理。
5、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7、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配合监理部进行危大工程的各项检查,对于监理部提出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应当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本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签收单位
签收人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交底[监]03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接受交底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方可实施。为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交底如下:

危大工程深基坑方案交底

危大工程深基坑方案交底

危大工程深基坑方案交底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是位于城市中心区域的一座高层建筑项目,计划在地下开挖一处深基坑,用于建造地下车库和商业空间。

设计基坑深度约30米,面积约5000平方米,周围紧邻多栋现有建筑物,包括商业大厦和住宅区。

二、危险因素分析1. 地下水位高根据勘察资料显示,该地区地下水位较高,为开挖深基坑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开挖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降水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2. 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周围紧邻多栋现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线,施工期间需要特别注意附近建筑的稳定性和地下管线的保护,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 土体条件该地区土体为软黏性土,承载力较低,且存在较大的沉降风险。

在进行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时,需谨慎考虑土体的承载状况,避免出现地质灾害。

三、安全措施1. 周边建筑物和管线的影响评估在开展深基坑施工前,需要对周边建筑物和地下管线进行全面评估,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会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采取预测性计算和监测手段,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2. 设计合理的降水方案由于地下水位较高,需要制定科学的降水方案,采取合适的降水措施,确保基坑周边的地下水利用量得以平衡,避免地下水涌入基坑工作面。

3. 土体支护与加固根据实际地质条件,设计合适的基坑支护与土体加固方案,确保基坑周边的土体稳定性,并避免地下水渗流所引起的土体液化。

采用悬臂墙、桩墙等支护形式,以提供必要的施工安全保障。

4. 施工监测与控制在开展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业的监测团队,对基坑周边的地下水位、土体变形、周边建筑变形等进行全面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5. 紧急应对预案制定紧急应对预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充分的预案制定与演练,确保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四、环保措施1. 土石方处理对开挖出的废土、砾石等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好环保要求,并合理利用。

2. 水土保持开挖阶段需设立有效的围堰和沉淀池,对开挖出的泥浆进行治理和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要求根据XXX《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XXX令37第37号)和《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基坑危大工程安全技术要求交底如下:二、深基坑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措施1.在深基坑工程施工前,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方案中应包括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劳力计划需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落实,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如确需调整,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3.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4.需要验收的深基坑工程,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XXX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深基坑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7.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应根据实际的工程概况,将深基坑危大工程纳入本项目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之内,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责任到人,公司按相应的管理办法对各项目进行考核。

交底人审核人接底人我们在2018年至2019年冬季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施工,其中包括1至5号基坑。

这些基坑的开挖深度在4至4.5米之间,不到5米,因此无需组织专家论证。

我们采用钢板桩围护技术来进行深基坑围护施工。

为确保施工安全,我们采取了以下技术措施:1.钢板桩施工技术参数在本标段基坑开挖中,我们采用拉森Ⅳ型400×155mm钢板桩,单根长度为9m,围檩、横撑均采用双拼HN500×200m 型钢。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深基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交底记录深基坑
(3)沟槽开挖前应做好沟槽外四周的排水工作,保证场外地表水不流入沟槽。
(4)按工程监测要求,开挖前先布置各种类型的观测点,并测定初始资料。
(5)准备好所有的机械设备及场内外运输道路,以利土方开挖工作连续快速完成。
2、沟槽开挖方法:
(1)开挖方式以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进行配合。土方采用分段分层开挖的方式进行,开挖深度3.0m以内的采用挖掘机一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开挖深度超过3.0m的,采用挖掘机分两次开挖至距沟槽底20.0cm,挖出的土方用自卸运土车运至指定堆场。
4、临边坡支护措施:
在回填土区域的基坑边坡采取挂网支护形式进行防护,原状土区域边坡可以采用放坡处理。开挖过程及锚杆挂网喷浆作业应按逆作法施工,每开挖约3.0m高进行一次支护。锚杆采用φ20钢筋(三级钢)每根长3米,间距2m×2m,作品字形布置,钢筋网采用φ6钢筋,网间距25cm×25cm,见开挖支护示意图。开挖后根据土质情况,土质太差过于松散,可以增加锚杆长度。钢筋网固结在锚杆端头上,钢筋网随喷射砼面的起伏进行铺设。钢筋网表面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厘米,不允许将锚杆、钢筋头外露。混凝土等级为C20细石混凝土,厚度为10cm。详见基坑开挖支护示意图。
(2)开挖时基底设置临时排水沟,排水沟的截面尺寸为300mm×300mm,沿着临时排水沟每隔20m设置1000mm×1000mm×800mm的集水井,采用潜水泵把集水井的水抽出沟槽外
(3)在沟槽开挖过程中出现的渗漏水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原则为:
◆渗漏水较少时,以引流为主,封堵为辅的处理方法;◆渗漏水较大时,查表渗水点,在拦截为主,疏导为辅的处理方法。
5、开挖后的土方如达到回填质量要求并经监理确认后应用于填筑材料,不适用于回填的土料弃于业主、监理指定地点。

危大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交底

危大工程-深基坑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一、危大工程-深基坑我部2018年-2019年冬期施工涉及危大工程为深基坑(1-5#基坑,基坑开挖深度4~4.5m 之间,不足5m,不需组织专家论证。

我部深基坑围护施工工艺为钢板桩围护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钢板桩施工技术参数本标段基坑开挖采用拉森Ⅳ型400×155mm钢板桩,单根长度为9m,围檩、横撑均采用双拼HN500×200m型钢。

拉森钢板桩采用PCF-350打桩机施打。

1#、4#钢板桩围堰平面图1#、4#钢板桩围堰立面图2#围堰平面图2#、3#钢板桩围堰平面图2#、3#钢板桩围堰立面图5#钢板桩围堰平面图5#钢板桩A-A截面立面图5#钢板桩B-B截面立面图板桩锁口内涂抹黄油混合物油膏。

⑤桩在打入前应将桩尖处的凹槽口封闭,避免泥土挤入,锁口应涂以黄油或其它油脂。

对于年久失修,锁口变形,锈蚀严重的钢板桩,应进行整修矫正,弯曲变形的桩,可用油压千斤顶顶压或火烘等方法进行矫正。

2)钢板桩围堰的插打钢板桩插打利用PCF-350打桩机逐片插打。

①安装钢板桩导向架:钢板桩插打之前,利用第一道支撑,安装第一道支撑圈梁,作为钢板桩插打时的导向架,以控制钢板桩的平面尺寸和垂直度;②为了确保每一片钢板桩插打准确,第一片钢板桩是插打的关键,在插打前先按钢板桩宽度在圈梁上画出每根钢板桩的边线,然后在圈梁上焊接长约4m的导向桁架(如下图),在导向架上、下边上设置限位装置,大小比钢板桩每边放大2.9cm,插打时,钢板桩桩背紧靠导向架,边插边将吊钩缓慢下放,这时在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用锤球进行观测,以确保钢板桩插正、插直;③在打桩过程中。

为保证钢板桩的垂直度。

用两台经纬仪在两个方向加以控制。

通过检测,确定第一片钢板桩插打合格后,然后以第一根钢板桩为基准,再向两边对称插打每一根钢板桩到设计位置。

整个施工过程中,要用锤球始终控制每片桩的垂直度,及时调整;④每一片钢板桩先利用自重下插,当自重不能下插时,才进行加压;⑤钢板桩插打至设计标高后,立即与导向架进行焊接;⑥插打过程中,须遵守“插桩正直,分散即纠,调整合拢”的施工要点。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 - 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 - 0.6m。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危大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深基坑)

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10、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11、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签收单位
签收人
我始终相信,时光会证明每天不管多晚多累都坚持在自己脸上涂抹半小时是正确的!
4、危大工程满足开工条件的,在实施前要提前一天通知监理部,以便监理部派人进行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或进行旁站监理。
5、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监理部危大பைடு நூலகம்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编号:交底[监]03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基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接受交底单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在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经专家论证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或修改后通过的方可实施。为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特交底如下: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监理部危大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深基坑)
4、危大工程满足开工条件的,在实施前要提前一天通知监理部,以便监理部派人进行开展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或进行旁站监理。
5、施工单位应当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
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因规划调整、设计变更等原因确需调整的,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和论证。
10、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时及时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11、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1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7、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配合监理部进行危大工程的各项检查,对于监理部提出的各项质量、安全问题应当限期整改。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9、本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危大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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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分项工程监理安全交底根据寺家庄矿北翼风井进风井提升机房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我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受业主委托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监理,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目标,便于今后工作联系,根据国家及山西省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将我公司施工阶段的15日开挖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深基坑部分向监理机构交底如下:
1、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审核
开挖深度≥5m的基坑、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以及已有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资料以及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的要求,确定开挖方案;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程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有关条文的要求。

2)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

当基坑深度超过5m (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

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
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1)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2)现场施工区域应检查是否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

危险
处,夜间是否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

横杆长度大于
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
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

当栏杆所
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
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
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
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

板与
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5)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6)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7)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
挖的原则。

8)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
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9)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10)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11)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12)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
边坡上下坑槽。

13)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
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14)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
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15)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
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16)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

基坑外
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17)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
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18)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
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19)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
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

必要时应采
取加固措施。

20)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
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21)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
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22)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
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
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

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23)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
全电压。

24)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25)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
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
外。

3)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
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4)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
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

当变形超过有
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


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6)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
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

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
交底人
被交底人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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