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城镇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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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关旅游景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国家有关旅游景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旅游景区设施设计与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一、旅游综合类1 旅游规划通则GB/T 1897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2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2007修订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7;3 中国旅游强县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7;4 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 1897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5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GB/T 18005-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6 海洋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GB/T 17504-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7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8 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点规划建设与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5;9 国家旅游度假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10 国家生态旅游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11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 91-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1995.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7;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6;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8;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7;2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29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30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 87-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31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 37-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32 建筑气象参数标准JGJ 35-1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33 建筑气候区划标准GB 5017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二、旅游食宿设施类34 旅游度假区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4-2006;35 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3;36 绿色饭店等级评定规定SB/T 1035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37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38 旅游公寓别墅星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39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SB/T 1024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7;40 旅游餐馆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1 旅游购物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2 饭店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3 绿色旅游饭店LB/T 00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44 旅游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45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46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47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48 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49 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GB/T 5036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三、旅游康体娱乐设施类50 旅游娱乐场所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51 旅游滑雪场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52 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41-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53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1988;54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 3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55 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40-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7;56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57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6-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58 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59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3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60 商店建筑设计规规范JGJ 4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61 体育馆声学设计及测量规程JGJ/T 13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62 公园设计规范CJJ-4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63 游泳馆与滑冰场设计手册;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6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65 酒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6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6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67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 0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3;68 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WH 0201-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4;四、旅游交通设施类69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70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 37-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71 旅游汽车服务质量LB/T 002-1995;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95;72 旅游汽车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73 旅游汽车公司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74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6;75 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 1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76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 15-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77 汽车加油加汽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78 汽车客运站建筑设计规范JGJ 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79 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0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66-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8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82 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83 机动车清洗站工程技术规程CJJ 71-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84 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 77-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5 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JGJ 3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86 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JGJ 99-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87 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层技术规程CJJ/T 80-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88 城市道路除雪作业技术规程CJJ/T 108-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89 游览船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90 内河旅游船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 15731-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5;9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92 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 1235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0;93 双线往复式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T 1367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2;94 单线拖挂抱索器客运架空索道设计规范GB/T 1367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2;95 客运地面缆车技术规范GB/T 19401-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五、旅游导识设施类9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97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中国标准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98 旅游咨询中心设施与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99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050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100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6;10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9;六、旅游基础设施类102 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GB/T50095-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 103 国家灌溉水质标准;GB/T5084-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局,1992;10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保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105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106 海洋水质标准GB 309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1997;10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 108 生活引用水水质量标准GB 5749-1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5;109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25 1-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1989;110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41-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1;111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12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113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1997;11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 14-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 115 给水排水制图标准GB/T 50106-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2001; 11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 13-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6; 117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 118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9;119 泵站设计规范GB/T 50265-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GB/T 18919-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2;1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质GB/T 1892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2;12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地下回灌水质GB/T 1977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5;123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2002;124 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31 -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5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 60 -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126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27 城镇给水厂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CJJ 41-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28 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29 城市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T 68-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130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31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3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 -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33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134 给水排水工程管理结构设计规范GB 50332-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5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36 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 137 小型水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71-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 13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39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140 110~55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41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9-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142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 143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0-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 144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45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 50062-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46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147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48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5-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149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JGJ/T 1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50 电力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 50297-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51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YD/T 500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5; 152 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373 -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153 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74 -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 154 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155 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56 城市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57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158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5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60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4-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161 城市供热直埋蒸汽管道技术规程CJJ 104-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162 供热工程制图标准CJJ/T 78 -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163 城镇供热系统安全运行技术规程CJJ /T8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164 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 14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5 电热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6-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166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 142-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7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68 建筑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计量单位及符号GB/T 16732-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69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 24-198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保护部,1986; 17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 171 水利水电工程通信设计技术规程DL/T5080-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172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 56 -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七、旅游环境设施类173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174 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CJ/T 34-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175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176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 177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50037-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6;178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7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 180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 27-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181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T 65-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182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 -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3;183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 14-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1987;184 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 47-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185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 17-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 186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 17-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8; 187 城市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T 3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9;188 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18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 190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30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1993;19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192 汽油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842-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193 机动车辆噪声测量方法GB 1495-197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79;194 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 3096-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 195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2400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华管理委员会,2004;196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体系和支持技术通用指南GB/T 24004-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7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技术规范GB/T 1957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8 环境管理术语GB/T 24050-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199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19485-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4;200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201 建筑隔声评价标准GB/T 50121 -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1;八、旅游风险安全类203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GB/T 1676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04 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GB 8408-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205 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 12352-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990;206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CGJ 50-198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88;207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20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09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GB 5011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8;2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50166-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211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BJ 98 -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212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1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21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198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215 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84; 216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21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218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219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220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47-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221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22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005;223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 50313-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 224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0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7;225 防洪标准GB 50201-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26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 50-1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2;227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1998;228 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规范GB 50181-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 229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23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31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199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232 地震震级的规定GB 1774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 23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23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九、旅游管理类235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GB/T 16766-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36 旅行社资质等级的划分与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37 旅行社入境旅游服务质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38 旅行社出境旅游服务质量LB/T 005-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2; 239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LB/T 004-199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7;240 导游服务质量GB /T 15971-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1995;241 旅游区点服务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2 旅游电子商务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3 旅游饭店计算机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4 星级饭店访查规范LB/T 006-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2006;245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 50358-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246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监理协会,2000;247 城市园林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 20-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 248 环卫工人技术等级标准CJJ 25-198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9;249 城市建设档案着录规范GB/T 50323-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1;。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一、总则。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质量和效果,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验收工作。

二、验收范围。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涵盖了全域旅游示范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管理运营等方面的内容。

三、验收标准。

1. 规划设计。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当地的自然环境特色和文化底蕴,注重保护环境、传承文化,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2. 基础设施建设。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完善,包括道路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网络等,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3. 旅游产品开发。

全域旅游示范区应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富游客的体验,提升旅游区的吸引力。

4. 宣传推广。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宣传推广工作应全面,多渠道,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参观旅游。

5. 管理运营。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管理运营应科学合理,能够保障游客的安全,提供优质的服务。

四、验收程序。

1. 提交申请。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交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2. 验收评估。

相关部门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宣传推广、管理运营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3. 验收结果。

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验收合格或者不合格的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

4. 验收公示。

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验收依据。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的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

六、附则。

本标准由×××部门负责解释,自×××日起施行,有效期为×××年。

七、结束语。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细则二:旅游设施与服务质量评分细则-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细则(最新版)--

细则二:旅游设施与服务质量评分细则-国家5A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细则(最新版)--

10 8 5 5
10 4 3
3 18
5
5
8 37
10 10 8 6 4 10 10
8
5 3 10 2 2 2 2 1 1 4 1 2
2 游览服务
2.1 2.1.1
游览设施 游览线路 进出口设置合理 游线设置合理
2.1.2 游步道 游步道的特色
游步道的生态化程度 2.1.3 游览工具
2.1.4
休息设施 数量充足 布局合理
2
功能多样,使用率高
2
10
满足游客咨询需要,实时发布景区内重要游览
3
2.2.4 2.2.5 2.2.7
停车场有绿化停车面或绿化隔离线,鼓励采用 本土材料或者使用生态环保型建筑材料修建 包括水泥地面、沥青地面、平整硬化铺装地面 或硬质夯土地面 要求地面平整,便于停车、行车 要求地面平整,便于停车、行车
出入口分设,且不过分邻近,有利于车辆疏散 大小车分区停车或分设大小车停车场
分设车辆上、下客区域,做到人车分流 具有专门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等车辆分区 包括位置合理、景观协调 包括洗车、加水、充电等服务 指高峰期间备用的停车场。若自备停车场已经 满足高峰期间停车需求,此项不失分
10
1.4.2 1.4.3
1.5 1.5.1 1.5.2 1.5.3 1.6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双向四道、宽度 2×7m 双向两道、宽度 7-9m 双向两道、宽度 6-7m 道路设施
沿线环境 洁化 绿化
美化 外部交通标识
导航 设施引导 主要站(节)点通往景区的 标识
与景区距离
20 千米以内
50 千米以内
依托城镇与景区距离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30日鄂尔多斯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 号)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精神,不断提高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文化和旅游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从供需两端发力,以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为抓手,丰富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引导和培育居民消费习惯,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不断优化文旅消费环境,文化和旅游对全市经济增长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在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水平提升上走在自治区前列,示范带动周边地区文化旅游加快发展,积极打造国内知名全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到2022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同期GDP增速,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年均增长15%左右,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重力争达到6%。

二、整体思路按照“育习惯”“激潜力”“提能力”“促便利”发展思路,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力,建立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内循环体系,促进全市消费扩容提质,形成以消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强大动力,构建面向西部城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鄂尔多斯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模式。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国土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就相关用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一)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三)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四)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

旅游相关建设项目用地中,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应;用途混合且包括经营性用途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中影视城、仿古城等人造景观用地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娱乐康体用地”办理规划手续,土地供应方式、价格、使用年限依法按旅游用地确定。

旅游度假区建设标准(征文)

旅游度假区建设标准(征文)

旅游度假区建设与管理规范前言随着旅游业快速发展,四川省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化和标准化,四川省政府先后制定了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B51/*** —2009)、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DB51/***—2009)、四川省自驾车旅游汽车营地建设标准(DB/ —2009)、旅游标志标牌设置规范(DB51/***—2009)等相关规范和标准。

为推进四川省旅游资源有效保护、科学开发和永续利用,规范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并鉴于国家旅游局正在制定《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标准》(初稿)但至今尚未正式出台旅游度假区相关标准之状况,结合四川省旅游发展环境、度假旅游资源特征和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现状,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制定之主要目的,以便于今后四川省域范围内相关旅游景区申报旅游度假区应达到的建设和管理规范门槛,不作具体的级别类型划分及其详细标定。

本规范中的旅游度假区可理解为四川省域范围内达到国家级AAAA旅游景区级别标准以上、符合相应休闲度假条件的高端旅游景区或度假旅游目的地。

本规范的附录A是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表,附录B是相关资料表格。

本规范由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规范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规范起草单位:四川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四川省旅游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四川省域内接待海内外旅游者的各种类型的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

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 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 ISO7001:1990)GB/T 14308-2003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DB51/***—2009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B51/***—2009 旅游景区建设规范DB51/***—2009 旅游道路建设与管理规范DB510100/T020-2008乡村旅游度假区建设管理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旅游村创建方案

旅游村创建方案

旅游村创建方案1. 概述旅游村是指一种整体具有旅游功能的小型城镇,通常建立在具有较强地域文化色彩的农村地区,具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景点。

旅游村通过改造和布局调整,建设成以旅游为主导的特色小镇,可以用于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

2. 建设优势2.1 地理优势旅游村常常位于美丽的乡村、山中或水边,自然景观优美,环境优越,生态资源丰富,可以建立特色农业、生态餐饮等,举办节庆活动,吸引远方游客。

2.2 文化优势旅游村常常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如文化古迹、民间文化、建筑等,可以建立博物馆、文化遗址公园、传统工艺展示等文化旅游项目。

2.3 经济优势旅游村发展乡村旅游业,可以起到提升当地经济、增加就业、提高群众收入等作用。

3. 建设思路3.1 确定旅游发展定位旅游村的目标是要打造成为一个独具特色的特色小镇,因此,在旅游村建设过程中,应该根据当地资源和潜力,确定旅游发展定位。

例如,开发康养型、休闲度假型、文化探险型等不同类型的旅游项目,培育和推广当地的乡村特色产品和传统文化,打造有特色、吸引力强的旅游品牌。

3.2 优化旅游村规划布局旅游村是一个整体性的小型城镇,其设计和规划布局,至关重要。

合理的规划布局,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旅游村资源潜力,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

这包括道路交通网规划、景点布局、停车场规划、商业区规划等,同时也要考虑到环境保护和景观的整体和谐。

3.3 丰富旅游村的旅游配套设施为了满足游客的需求,需要建设一系列旅游配套设施,例如旅游接待中心、停车场、休息区、餐饮娱乐设施、住宿和卫生设施等等。

同时要注意旅游设施的数量和质量,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4 注重旅游村的生态环境建设旅游村的建设和发展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

通过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产品等方法,保持土地的自然生态特色,同时建立生态示范区,倡导绿色旅游、可持续发展理念,打造环保型的乡村旅游品牌。

4. 市场推广策略市场推广是旅游村建设的重要环节,只有得到游客的认同和支持,才能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特色小镇旅游小镇规划案例分析报告

特色小镇旅游小镇规划案例分析报告

旅游小城镇是指以开发当地具有价值的自然或人文景观或在此基础上开展旅游服务的小城镇。

旅游小城镇具有一般小城镇所不具备的特征:1.经济特征一一旅游是支撑产业从国民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旅游小城镇以旅游业为支柱型产业,旅游业对于小镇经济具有强大的带动作用,通过住、购、食、娱”等元素的建设,来促进小镇经济的发展。

2.规模特征一一精致是一种美精致是一种美”主要是体现在旅游小城镇的规模特征上。

旅游小城镇由于其面积有限,并不追求规模宏伟或者建筑华丽,而是专注于在合宜的尺度内构建旅游吸引物。

3.功能特征——休闲是生活方式当前旅游市场已经从传统的单纯观光游转向休闲度假体验游,旅游小镇的兴起正是迎合了市场需求的这种转变。

由于我国高速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人们对追寻与城市景观迥异的旅游地的兴趣越来越高。

给城市里的人在小城镇找个心灵归宿”所代表的休闲度假功能成为旅游小镇最主要的功能。

4.文化特征——文化是形象符号旅游小城镇所拥有的特殊文化,能转化为旅游小城镇独特的形象特征。

徽州地区的众多古村落就是文化生成小镇形象符号的典型代表。

徽州当地徽文化所特有的谨慎、保守,体现在建筑上就转化为高墙小窗”、马头墙”等特征,而这些建筑特征最终成为代表徽州地区众多古村落的形象符号,让游客产生一种见到小窗、马头墙就是到了徽州”的感受,小窗”、马'头墙”也就成为徽州古村落的形象符号。

5.商业特征一一消费是经济业态旅游小城镇发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而经济发展依靠的就是游客在当地的消费。

不论是古镇游,还是生态小镇游,都鼓励人们慢下来、住下来、轻松下来。

在这个过程中,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所起到的都是引导消费的过程,吸引人们通过消费去释放、去体会一种和平时不同的生活方式。

案例模式1、束河模式一企业参与的旅游小城镇开发模式案例简介:位于云南的束河是世界文化遗产丽江古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5年入选CCTV 中国魅力名镇”。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旅游主管部门: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相关部署,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扩就业,提高旅游业用地市场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现就相关用地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保障旅游业发展用地供应(一)有效落实旅游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

按照资源和生态保护、文物安全、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加快编制旅游发展规划。

对符合相关规划的旅游项目,各地应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征收或收回手续,积极组织实施土地供应。

加大旅游扶贫用地保障。

(二)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边远海岛等土地建设旅游项目。

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对使用荒山、荒地、荒滩及石漠化、边远海岛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对复垦利用垃圾场、废弃矿山等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建设的旅游项目,各地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会投资,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

政府收回和征收的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用于旅游项目建设的,可合并开展确定复垦投资主体和土地供应工作,但应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

(三)依法实行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旅游项目中,属于永久性设施建设用地的,依法按建设用地管理;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由景区管理机构和经营主体与土地权利人依法协调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旅游管理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胡萍沈英良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中存在旅游规划滞后、文化内涵欠缺、融资渠道单一、建设资金匮乏、政策扶持不足、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应做好整体规划,准确定位,注重特色,提升文化品位,拓宽融资渠道,规范政府引导,明确实施细则,实现区域旅游联动。

旅游名镇建设是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重点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于2009年11月正式启动了重点旅游名镇建设工程,确定14个重点旅游名镇作为推动全省城镇化建设的样板和标杆。

经过几年的发展建设,全省重点旅游名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成效日益凸显。

但是,在整个建设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本研究结合黑龙江省近年来城镇化建设的实践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

一、旅游名镇的含义我国关于旅游名镇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大部分研究出现在2006年“全国旅游小城镇发展工作会议”召开之后,而且学者们多是对“旅游城镇”进行了定义。

本研究对“旅游名镇”含义的界定为:旅游资源丰富,根据自身具有的地域、文化、历史、民族特色定位,旅游品牌较为鲜明,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较为明显的旅游城镇。

二、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旅游规划问题黑龙江省旅游名镇建设规划存在的问题:一是滞后现象。

虽然全省大多数旅游名镇已设计了详细的规划,但部分旅游名镇还是处于“边规划、边建设”的状态;二是目标定位不准确。

旅游名镇的建设主要关注“宜业”、“宜游”,忽视“宜居”,与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规化的旅游名镇建设的目标——“宜居宜业宜游”不相符,“宜居”应是“宜业”和“宜游”的基础;三是“景”“镇”分离。

大部分旅游名镇建设基本是以“景”为主,以“镇”为辅,旅游名镇的“名”在“景”而不在“镇”,城镇本身只是充当“中转站”的角色,从旅游业获得的收益很有限。

(二)文化内涵问题黑龙江省旅游名镇设计缺乏独特的文化内涵,具体表现为:一是缺少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个性化的独特风俗,文化品味不高。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x[x]31号)、《x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的实施方案》(x[x]88号)和《x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的实施方案》(x[x]21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建设全国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

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总结》(x[x]182号)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目标,按照多元化、复合型、全域化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原则,全面实施“环x国家旅游休闲区”和“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进一步理顺发展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旅游业全方位规划、多产业融合、多元化发展,努力把旅游产业打造成为我市面向未来的朝阳产业、市域经济战略性的支柱产业和富民强市的先导产业,充分发挥新常态下旅游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进全国著名的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建设。

二、基本原则体制科学化。

坚持开放理念,突破地域、行政制约,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加强区域、区间合作,提高旅游对外开放水平。

加大全域旅游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全域旅游发展活力,探索x特色的全域旅游创建模式和路径。

环境景区化。

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因地制宜,突出各区域差异化和个性化。

以景区的理念规划全市,以景点的要求建设镇村,积极打造处处是风景、路路是景道的全域大环境,护好美丽生态,建好美丽城乡,串好美丽风景。

产业旅游化。

牢固树立全区域谋划、全方位推进、全时空统筹、全要素配套、全产业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观,发挥好x丰富的资源优势,注重产业融x展,加快行行促旅游、时时见风景的建设步伐,用产业旅游发展旅游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全民共享化。

坚持共建共享原则,积极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纵深推进全域旅游创建工作,整体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形成人人齐参与、时时有服务、个个都受益的生动局面,共同打造主客共享、宜居宜游的幸福家园。

旅游小城镇开发建设

旅游小城镇开发建设

浅谈旅游小城镇开发建设摘要:旅游小城镇的开发建设,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当地的城镇化进程。

本文分析了推进旅游小城镇建设的意义,在遵循其建设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旅游小城镇;发展模式;规划编制旅游小城镇,是指那些具有丰富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等旅游资源的小城镇,旅游小城镇建设,是要把旅游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的前提下,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等旅游业和相关服务行业,积极促进旅游发展,延伸旅游产业链,把小城镇建成特色鲜明、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生活方便的旅游小城镇,充分发挥旅游对促进城镇化进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旅游小城镇开发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有利于促进小城镇旅游产业迅速发展我国很多小城镇都具有自然景观独特、人文资源丰富的优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旅游意识日益增强,旅游小城镇建设既符合旅游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多样化的旅游需求,进一步开拓和培育新的旅游市场;又可以充分利用小城镇的服务设施和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游客接待能力,拓展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

(二)有利于创新小城镇发展模式目前我国小城镇普遍存在规模偏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经济基础薄弱、人口集聚效应不强等问题,通过旅游小城镇的开发建设,促进各种资源和要素的有效集聚,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协调、充满活力的城镇体系,能够促进旅游小城镇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彻底改变过去单纯依靠政府和行政手段搞城镇建设的思维定式和发展模式。

(三)有利于保护小城镇历史文化我国是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许多小城镇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特色鲜明,是展现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提高社会各界保护小城镇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把单一、消极的文化遗产保护变为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整合各方面力量参与旅游小城镇建设,使小城镇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挖掘、整理,促进地方传统文化得到弘扬和发展。

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

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

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相关推荐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通用6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1为认真落实好县20xx年度全域旅游重点任务和县委关于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

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xx年镇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为指导思想,按照“全域旅游”的发展战略,借助高铁时代的机遇,大力发展黄山东大门首驿的区位优势,壮大全镇旅游发展中基础设施好、景区完善、旅游影响力大的旅游点,围绕生态旅游规划为统揽,抓好镇全域旅游示范景点打造,上下联动,全面提升我镇旅游形象,努力打造全域旅游示范镇。

二、突出重视为大力发展我镇全域旅游,在思想上、行动上、观念上突出重视,大力促进我镇全域旅游的发展,确保顺利完成20xx年全镇重点项目任务。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域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第一副组长:副组长:三、工作目标为保障全域旅游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围绕项目排计划、定措施,强化责任抓落实,确保完成重点项目任务。

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2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总体发展水平,提高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科学实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进一步完善旅游产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旅游业整体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外界知名度,尽快将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带动全市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开展“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

具体创建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的若干意见》,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按照“全域景区化、景区公园化、生态经济化”目标,以体制创新、政策创新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改善旅游服务环境、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机制,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确立旅游产业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把建成省全域旅游示范县。

城镇规划标准

城镇规划标准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一定干扰和污染
的工业,如纺织、食品、小型机械等工业用

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和污染
的工业,如采矿、冶金、化学、造纸、制革、
建材、大中型机械制造等工业用地
续表
类别代号
大类小类
类别名称范围
MM4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各类农业建筑,如打谷场、饲养场、农
机站、育秧房、兽医站等及其附属设施用地;
1.0.2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的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县城以外的建制镇的规划亦按本标准执行。
1.0.3编制村镇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村镇规模分级和人口预测
2.1村镇规模分级
2.1.1村庄、集镇按其在村镇体系中的地位和职能宜分为基层村、中心村、一般镇、中心镇四个层次。
60.1~80二、三可增0~10
80.1~100二、三、四可增、减0~10
100.1~120三、四可减0~15
120.1~150四、五可减0~20
>150五应减至150以内
注:允许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对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的增减数
其它交通用地
铁路、水运及其外交通的路段和设
施等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等
设施用地
S1
S2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规划范围内宽度等于和大于3.5m以
上的各种道路及交叉口等用地
公共活动广场、停车场用地;不包括各
类用地内部的场地
续表
类别代号
大类小类
类别名称范围
U公用工程设施用地各类公用工程和环卫设施用地,包括
用地
各类商业服务业的店铺,银行、信用保
险等机构,及其附属设设用地

浅谈有地方特色和优越旅游资源的小城镇建设——以平山镇建设规划为例

浅谈有地方特色和优越旅游资源的小城镇建设——以平山镇建设规划为例

随着全球经济进入一体化 , 信息化与市场化的不断发展, 山镇城 平 6功能布局和规划结构 规划平山镇采用于道相连 的组 团式城镇 布局 , 在现状基础 上形 镇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平山镇地处浅山区 , 有着优越 的自 成“ 五区、 两带” 的总体布局形式 。 五 区” “ 为以哈绥街 、 中府路相交形 然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 , 其优越的资源优势发挥重要的作用。 的十 党 七大指出“ 统筹城乡发展 ,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解决好三农问题 , 成 的商业 主要 中心 区和以南北两侧及铁路 东侧 四个商 业次 中心所 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 , 要建立 以工促农 , 以城带乡长效机制 , 形成的五个 中心区 ;两带” 形 “ 为滨水景观带及 哈绥街 与中府 路商业发 两轴线结构 ”一是在 现状铁路 西侧 沿商贸 区 , 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作为全国重点发展千所乡镇之 展带 。规划城镇形成“ 形成 的主要发展轴线 ; 二是在铁路东侧贯穿三个组 团区域 的次要发 平山镇有着 良好的发展前景。 1 现 状概 况 展轴线 。 哈医大二院旭东科技 园区 、 林药科技园区及治安村 五组 ( 范 做为平 山镇 的三块 飞地 。 平 山镇位于阿城 区东南 4 公 里处 , 哈尔滨市 7 4 距 5公里 。2 0 喜 围子屯 ) 00 年 以来 , 后建成 了西 泉眼库 区、 先 旭东科 技园区 、 红豆杉基地 、 师大 同时加强城镇绿化景 观建设 , 充分利用 原有 水系 , 结合绿化 , 做 生态 园 、 千荷 山庄等 多处有规模 、 有档次 的旅游休 闲度假 区。20 为一条蓝 、 02 绿结合有 当地 特色的滨水景 观带 ; 以城镇 干道 、 并 过境公 年被 省建设厅 、 哈市建委评为小城镇建设示 范先进镇 ;0 3年被 国 路 、 20 铁路 等为轴线 , 建设城镇绿带 , 通城镇 内部 点状 、 联 面状绿地及 城镇周边生态空 间, 构造生态 型城镇 的绿色景观特征 。 家建设部定 为重点发展千所 乡镇之一 。 2 不 利 条 件 7 规划 内容 21城镇居住 用地 比例 过大 , . 用地 分散 , 中心 区少 量商 服住 除 居住用地 : 规划居住用地 以成 片开发 , 配套建设 为原则 , 尽可 能 宅楼外其余质量较 差。 节约用地 , 减少基础设施投资。在居住区建设 中应在突 出本地特 色 的同时 , 融入外在元素 , 并充分利用 当地 自然 景观 , 进行绿地 和空间 2 . 2工业用地布局混乱 , 与居住 、 商业等用地混杂, 相互干扰。 2 . 区内道路 系统不完善, 3镇 存在大量断头路、 丁字路的现象 ; 组织 , 部 形成具有多元化的适居的居住环境 。规划居住用地 内的建 筑 分路面质量较差 , 影响了城镇发展和 日常生活对交通功能的需求。 及布置应符 合北方寒地特点 , 量采用耐寒建筑 材料 , 北 向布置 尽 南 2 . 区内缺少公共绿地 , 4镇 没有相配应的绿化系统。 并严格控制建筑间距 。 3 有 利 条 件 公共设施用地 : 平山镇现已在 中府路与哈绥街交汇处形 成商业 其他商业 网点较为分散 。规划在原有基础上集 中开发建设商 31 区位优 势 比较 明显 : 山镇 位于 哈尔 滨市 东南部 , . 平 阿城 区 中心 , 东南部边缘地带 , 哈尔滨市 7 距 5公里 , 阿城区政府驻地 4 公 里 , 业金 融设施 , 距 4 形成 集购物 、 综合服 务 、 物资批 发 等为一体 的商 业 中 北部 与阿城 区松 峰山镇相连 , 东部与 尚志市毗邻 , 西部与 阿城 区小 心 。在哈绥街与 中府路两侧沿街扩 延形 成商贸地带 , 满足外来人 在 同时 , 飞地治安村五组 ( 范喜 围 岭镇相接 , 南部 与五常市接壤 , 素有“ 三市二镇之 中心 ” 之称。 是重要 口消费 的同时对本地居民进行服务 。 的“ 枢纽 ” 型城镇 , 同时它又位于 哈尔滨都市 圈扩展 圈层 内, 区位优 子 屯) 引进旅游开发项 目, 在地块内预建多处旅游接待 中心 , 商业服 势 比较突 出。 务点 。 r 32交通 运输条 件较好 : 山镇域 内有三条交 通干 线 , . 平 一是绥 道路广场用地 : 规划期 内平 山镇 区以绥满 铁路和哈绥公路为界 满铁 路 , 在平 山镇设有 车站 ; 二是哈绥 高速公路 , 贯穿镇域 中部 ; 形成多个组 团, 据城镇 现状特点 和用地 布局 确定完善城镇路 网结 三 依 是 国道 3 1 0 公路 , 紧邻平山镇政府驻地。交 通运输 系统 比较完善 。 构 。 镇区道路 等级分为 主干路 、 干路 、 支路 。 主干路红线宽度为 2 m, 4 33旅游 资源特色突 出, . 旅游 产业 已经成型 : 山水资源 , 雪资 干路红线宽度为 1m, 冰 6 支路红线宽度为 1m。 2 绿 化用 地 : 规划沿镇 区内河 流水 系两侧结 合绿化形成一条滨水 源, 生态资源是镇域旅游资源 的特色 , 依托旅 游资源 , 山镇 已经形 平 成 了较 为完 善的旅游产业体 系。现 已形成六 大旅 游景 区, 二十多个 景观带 , 沿滨水景观带规划设计 一些休 闲 , 健身娱乐设施 。一条蓝 、 旅 游景点 , 而且具备 3 A级旅游景区两个 , 年接待游客 5 余万人 , 绿结合 有特 色的景观带 , 提高镇 区居住环境 , 0 年 将 形成特色景貌。 收入近亿元 。六 大景 区分别是 哈医大二 院旭 东高科技开发 园区、 红 景观布局 : 规划镇区内形成生态景观轴线 、 文景观轴 线。 人 生态景观轴线 : 生态景 观轴 线为石头道河景观带 。以石 头道 河 豆杉高科技园区 , 哈师大培训基地 、 西泉眼水库旅游 区、 黑龙江省森 林 工业总局平山旅游度假 区 , 帅亿千荷 山庄旅游 风景 区 、 的“ 生态景观为依托 , 东北 九 通过对石头道河 自然景观的详细设计形成 滨河 景 寨沟” 山鹿苑 , 平 是省委 、 省政府 的接待 中心 。东 临著名的地形地貌 观 公 园 。 景 区帽儿 山旅游 区 , 临东 北道教发源地 松峰山景 区 , 北 与周边 旅游 人文景观轴线 : 中府路贯 穿城镇南北 , 城镇 各区间联系纽带 , 是 通过 景 区可构成较为理想 的旅游格局。目前 , 全镇可接待旅游床位 2 0 是体现整个城镇人文特色的平 台。城镇 特色景观街道为六条 , 00 街道景 观详细设计形成 以体 现城镇人 文 、 自然景观 、 色文化 的特 特 余张 , 服务饭店 近 20 家 , 0余 出租车辆达 10 台。 0余 4指导思想和 总体 目标 色街道 。 平 山镇城镇发展应 当立足于旅游资源优势 , 以建设和谐社会为 8 旅游 资源 按 照镇 政府“ 打造旅游名镇 , 建设 商贸重镇 ” 的发展 战略 , 规划 目 , 标 全面推进社会 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对城镇地域系统 中的人 口 形成特 色鲜明 、 突出 的旅 游产业 资源 、 资源 、 环境 生产力资源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合 理的整体调控 , 内应 进一步整合域 内的旅游资源 , 强 化城镇经济实 力 , 寻求城镇综合 功能 的高级化 , 建设 高质量人 居 品牌 , 加强与域外周边 区域的旅游联 动力度 , 并 成为哈尔滨 市市域 环境 、 品位文化氛围 、 高 高水平基础设施 的北方特色城镇 。 范围内的旅游亮点 。 旅游资源是镇域三大优势资源 中最重要 的优势资源 , 与镇域 集 5 性 质 定 位 贸优势 , 资源优势一并成为镇域经济发展 的优势条件 。 森林旅游 、 冰 平山镇 是哈尔滨 市域 以休 闲、 度假旅游和 以特 色农 副产品加工 狩猎旅游 、 漂流旅游 、 闲度假旅游等 主题 性明确 的旅游体 休 工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型城镇。平山镇 以旅游产业为依托 , 强化第三 雪旅游 、 系业 已形成 。阿城区 已将平 山镇旅 游景 区纳入 了 ( 下转 2 4页) 产业的发展 , 同时带动 当地特色农 、 山产品加工业 的发展 。 林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通知建标[1999]267号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计划》(计综合[1989]30号文附件十)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98—1999,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城市规范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89]3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会同国家文物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浙江省建设厅、安徽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经建设部1999年11月10日以建标(1999)267号文批准,并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对风景区规划的基本术语,基础资料与现状分析,风景资源评价,规划范围、性质、目标、分区与结构布局,保护规划、风景游赏、典型景观、游览设施、基础工程居民社会调控、经济发展引导、土地利用协调等规划,规划成果与深度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在本规范的执行过程中,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037)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国家文物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浙江省建设厅、安徽省建设厅、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标准

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标准

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标准
文旅消费试点城市创建标准如下:
1. 建设目标:到2022年,建设100个试点城市、30个示范城市。

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需要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政策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消费环境更加优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

同时,文化和旅游消费需要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2. 示范引领:示范城市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占消费支出比例超过6%,旅游收入增速保持两位数以上增长,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 试点城市表现:试点城市人均文化娱乐支出增速、旅游收入增速需要位居所在省(区、市)前列。

总的来说,这些标准旨在推动试点城市和示范城市在文化和旅游消费方面取得更好的成果,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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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旅游强县标准
DB51/T 983—2009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资源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均称为旅游资源。 3.2 旅游产品 旅游资源经过规划、开发建设形成旅游产品。旅游产品是旅游活动的客体与对象,可分为观光、度 假、专项等类别。 3.3 旅游城镇 拥有特色的人文、自然资源,在城镇经济结构中旅游业占主导地位,旅游资源保护完备,生态环境 品质优良,提供相关旅游产品,并由此产生良好的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县城或乡镇。 3.4 旅游城镇品牌 城镇品牌是指与其他城镇相区别的名称、标记、符号或设计。反映城镇旅游形象创建、功能创建与 机制创建所达到的程度,体现城镇旅游氛围与品味,构成对旅游者的综合吸引力,是城镇的无形财富。
ICS 03.120.10 A 00 备案号: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983—2009
旅游城镇建设规范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of Tourist Town
2009-11-20 发布
2009-12-01 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51/T 983—2009
4.1.8 街头服务设施 4.1.8.1 自动售货机、流动售货车、街头服务亭等小品型建筑是城镇公共活动场所的服务设施,具有 小型多样、机动灵活、购销便利的特点。外形及色彩应和街道色调协调,与周边建筑风格一致。 4.1.8.2 旅游城镇主要区域和干路两侧应配备触摸屏,提供景点介绍、旅游咨询、城市新闻等多种自 助式信息服务。 4.1.8.3 书报亭、小卖部、治安亭等应紧凑实用,造型别致,色彩醒目鲜明,容易识别,便于拆装搬 运。同一种类的服务亭造型和色彩应统一。服务亭前应设置休息椅等设施。 4.1.9 公共卫生设施 4.1.9.1 旅游城镇应建立卫生应急机制,设立卫生院或医疗救护点,配备医务人员和急救药械。 4.1.9.2 旅游城镇的旅游步行街、广场等公共区域应设置卫生箱、烟灰缸、垃圾箱等卫生设施。造型、 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标示清晰,符号规范。垃圾箱按可回收与不可回收的分类要求具体标明垃圾种 类,安装间距为 50—100m,高度为 60—70cm。 4.1.10 公共休息亭(廊)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游业卫生标准 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 9670 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 12941-199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88-2007 镇规划标准 GB 50298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 村镇规划标准 GB/T 1000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CJ/T12-1999 城市容貌标准 CJJ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14-2005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 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城镇规划与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 一般规定
4.1 功能 旅游城镇功能建设应完善城镇旅游要素,丰富旅游服务产品、形成良好旅游环境。 旅游城镇应充分考虑旅游者的需要和利益,强化公共中心区域的游览、购物、餐饮、娱乐等服务功
能。 4.1.1 旅游交通 4.1.1.1 城镇交通组织决定着城镇总体布局的基本形态和各功能区的规模,可进入、可连接,方便、 通畅、迅速、安全、经济是旅游城镇交通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 4.1.1.2 旅游城镇应使过境公路沿城镇边缘通过,避免过境车辆对城镇居民和游客的干扰。 4.1.1.3 城镇交通干道应与游览路线分离。游览道路的布局与走向应结合自然地形与景观特征,将景 观有机串联。 4.1.1.4 城镇主要旅游活动区域应建立规模、数量适宜的停车场。 4.1.1.5 旅游城镇的公交交通和旅游专线交通车的候车廊应遮阳蔽雨,造型美观,体现城镇地方特点, 与环境相协调,丰富城镇街景。 4.1.2 游客服务中心 4.1.2.1 旅游城镇应在出入口等交通便利、可进入性强的地段建立游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应具 有景观性和艺术感,体现旅游城镇的形象与风格。 4.1.2.2 游客服务中心的面积应根据旅游接待量,合理设置,满足需要。 4.1.2.3 游客服务中心应具备旅游信息咨询;城镇历史沿革、景观宣传介绍;接受预订、受理投诉; 导游服务;旅游商品销售;游客休息;商务、票务服务;医疗急救;邮政、电信服务等基本功能。 4.1.2.4 游客服务中心应配备适量的可联网的触摸屏查询系统,供游客查询信息。 4.1.2.5 游客中心应配套厕位充足的卫生间。 4.1.2.6 游客中心的建设和设施应充分考虑特殊人群的需要。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规定................................................................... 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旅游城镇建设示例 ...................................... 10
I
DB51/T 983—2009
前言
为推动旅游城镇建设,确保旅游城镇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 四川实际,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人:张 谷、吴 勉、苗玉砚、王绍麟、李 原、鲍小伟
II
DB51/T 983—2009
旅游城镇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旅游城镇的术语、定义、规划和设计的基本内容,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城镇景观和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与要点等相关内容。
3
DB51/T 983—2009
广场、干路以及特色街区等环境张力较紧张的地区,公厕设计可采用隐匿处理,也可采用移动公厕; 公园绿地.风景观光区,普通道路等张力较弛缓的区域,公厕可采用半隐匿处理。 4.1.6.4 要避免公共厕所在公共场所中过于突出。为便于识别利用,应通过路标和特殊铺地等予以引 导、指明。 4.1.6.5 公共厕所的外型因地制宜,与设置场所的环境相协调,鼓励采用城镇当地建筑风格和建筑材 料,注重建筑材料、色调的和谐。冲洗及通风换气设备配置到位,性能良好。 4.1.6.6 公共厕所建筑墙面应减少凹凸起伏或漏窗、线脚、女儿墙等装修,室内隔板采用水磨石或水 刷石处理,地面防滑,其他设备应维护良好,保持光洁感。 4.1.6.7 提倡和鼓励旅游城镇兴建节水型、节能型、生态型、环保型公共厕所。 4.1.6.8 公共厕所体现“以人为本”精神,关注老人、残疾人、母婴,设置残疾人专用厕位,配备婴 儿尿布更换设施等。 4.1.6.9 根据客人的使用情况,做到厕位充足。
2
DB51/T 983—2009
4.1.3 标识系统 4.1.3.1 旅游城镇应根据旅游者的行为规律与活动需要,建立科学、合理、准确的标识系统。旅游城 镇的标识系统包括引导标识、位置标识、导游标识、说明标识与限制标识等种类,根据城镇不同位置的 特点,选择必要的标识种类,并保持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形成完整系统。 4.1.3.2 旅游城镇标识系统的建设应符合统一性、连续性、单纯性与可读性的基本原则,按照心理学、 人体工程学、生理学、美学等相关知识,强化导向性、信赖性、美观性、舒适性等要素,构建令人满意 的标识环境。 4.1.3.3 标识牌面的设计应注意认知性和可读性。文字表述清晰、简洁、易懂。字体、大小、颜色与 底色、图标等和谐醒目,具有特色。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规范,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0001) 的相关规定。 4.1.3.4 标识、标牌的安装考虑引导性、衔接性与相关性,使游客在城镇的任何地方,无须询问,凭 借标识系统能迅速、准确地到达目的地。 4.1.3.5 在旅游城镇重要设施、出入口、车站、街道节点、转折处、广场、庭园等位置应设置城镇示 意图。城镇示意图应帮助游客形成准确的空间方位感。 4.1.3.6 旅游城镇标识系统应重视无障碍化设计,安装位置合理,充分兼顾肢体、视觉、听觉等残障 人士的使用,。 4.1.4 特色街区 4.1.4.1 旅游城镇应规划、建设能够丰富与完善城镇旅游服务功能和产品体系的特色街区。 4.1.4.2 特色街区以历史文化展示、商业、餐饮、娱乐功能为主体,以步行街为基础形式。 4.1.4.3 特色街区,尤其是旅游步行街不宜过长,按照四川传统城镇的规律,街道宽度与临街建筑高 度之比为 1 左右,一般不超过 2,临街铺面面阔与街道宽度之比约等于 0.5。 4.1.4.4 特色街区应重视对业态的组织与管理,兼顾白天与夜晚的经营。要既能吸引居民,又能对旅 游者产生吸引力。 4.1.4.5 特色街区应注意与周围地区构建方便的交通联系,步行街应考虑步行交通的方便与舒适。进 出口处设置足够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 4.1.4.6 特色街区应充分考虑消费者的各种需要,科学合理地配置休息椅凳、垃圾桶、服务亭、电话 亭、公共卫生间等服务设施。 4.1.4.7 特色街区应有鲜明的特色与风格,通过绿化、美化、亮化设计等方式建设成为城镇旅游的新 景观与集聚地。 4.1.5 城镇广场 4.1.5.1 旅游城镇广场的设计与建设,应布局合理,主题特色鲜明,规模适度。 4.1.5.2 广场的设计建设应高度重视旅游功能的完善,适宜举行文艺、节庆活动和旅游经营项目的开 展。 4.1.5.3 广场布置具有艺术性,应有标志性建筑或雕塑,体现巴蜀地方文化。 4.1.5.4 广场的辅助设施应满足居民与旅游者的需要,无障碍通道、厕所、道路标识,汽车站场标识、 电话亭,售货亭、报刊亭、垃圾箱等设施要齐备。 4.1.5.5 广场中设置的座椅要考虑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人们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材质。 4.1.6 公共厕所 4.1.6.1 城镇公共厕所的设计建设应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03)和 《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05)的相关要求。 4.1.6.2 公共厕所建设的原则是:布局合理化,设施现代化,内外美观化,功能多样化,管理秩序化, 清洁卫生标准化。 4.1.6.3 城镇旅游步行街按照 300—500m 的间距,交通干路两侧按 700—900m 的间距规划设置公共厕 所。独立式公厕用地面积为 80—170 ㎡/座,公厕建筑面积 50—120 ㎡/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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