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休婚假、产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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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

【最新】劳动法产假规定婚假《计划生育条例》婚假规定第三十二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实行晚婚(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指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性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产假产假及其生育津贴相关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

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丧假,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但享有丧假人员的范围和天数,未见相应的明确规定,所以只能参照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的规定执行。

干货|____年新产假规定,赶紧get起来!隆安律所上海分所劳动法实务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____年产假到底有多少天?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

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总结产假、婚假、带薪病假的有关规定一、产假(一)工资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期间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婚假《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三条:职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职工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途中交通费由职工自理。

三、带薪病假《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四条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日工资按照劳动者月工资额除以国家规定的月平均工作天数确定;小时工资以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确定,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第十九条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参考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如何计算?一、病假工资计算基数、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怎么算?项目患病6个月以内(病假工资)患病6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6≤某8某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

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一、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2022年新规定产假是九十八天,难产的以及生育多胞胎的,可以增加产假的天数。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一般按照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的。

一、产假多少天2022年新规定是什么二、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以下标准进行支付: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三、休产假员工是否有防暑降温费休产假员工没有防暑降温费。

休产假只能拿生育津贴,公司继续给缴纳社保,其他的福利就不能享受。

防暑降温费标准是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常见高温工作岗位包括建筑工、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二、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2024新规定是多少天?一、国家法定产假多少天新规定是多少天?国家法定产假规定是98天的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西安男子可以享受多久的陪产假?根据陕西省卫计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陕卫政法发88号,婚假、护理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职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夫妻异地居住的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天。

关于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的规定

关于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的规定

关于婚假、产假、病假、丧假的规定一、婚假(一)《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婚假为3天。

(二)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加起来共10天假期。

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假期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二、产假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二)难产者(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晚育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

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再加上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共计120天。

产假的算法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2009年5月1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按国家规定正常生产的女职工有权力享受产假、哺乳假,应视为正常出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苛扣其工资、福利、补贴以及考勤奖金,不影响晋级、调工资,并计算其工龄,反之则违反国家劳动法,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可到相关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流产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病假三、病假病假中扣工资的算法:(1000+岗位工资)/21.75*天数+100病假扣绩效分的情况是:每请一天病假扣1分四、丧假丧假:是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婚产假规定

婚产假规定

婚产假规定婚产假是指在婚期或者生育期间,员工依照法律规定享受的休假权益。

婚产假的规定主要包括法定婚假和产假两部分内容。

一、法定婚假: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结婚时可以享受3天的婚假。

这3天的婚假时间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包括婚礼当天的请假,以及前后两天的请假。

而男职工结婚没有法定的婚假权益。

二、产假:1.女职工的产假制度: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怀孕后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

其中,分为产前假、分娩假和产后假三个阶段:- 产前假:一般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请假15天;- 分娩假:根据实际生育情况而定,少则多则,但最长不超过14天;- 产后假:根据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一般为30天。

2.男职工的陪产假制度: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妻子产假期间,父亲享有陪产假的权益。

陪产假为连续的15天,从妻子生育的第一天开始计算,15天过后不再计算。

但是陪产假期间,父亲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休假。

3.双职工的产假规定:如果夫妻双方都是职工,在他们共同生育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有287天的产假。

即女方享受98天的产假,男方享受的陪产假15天。

三、待遇规定:1.女职工的产假待遇:女职工在正常生育期间享受的产假工资待遇,由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发放。

具体标准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

2.男职工的陪产假待遇:男职工在享受陪产假期间,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

具体标准也根据不同地区而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中国劳动法对婚产假的基本规定,不同单位可能还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在享受婚产假时,应当根据自己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

2023年各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是怎样你的?以下是pincai我细心整理的相关内容,盼望对大家有所关心!2023年各地最新婚假产假的相关规定关于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一览表:省份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北京市10天128天-7个月15天上海市10天128天10天天津市128天7天山东省3天158天7天浙江省3天128天15天安徽省10天158天10天(异地20天)江西省3天158天15天福建省15天158天-180天广东省其他市3天128天15天深圳市3天143天(含晚育15天) 15天广西省3天148天25天湖北省3天128天15天山西省30天158天15天3天158天20天辽宁省10天158天15天宁夏回族自治区3天158天25天备注:上述表中的产假天数均不含因难产增加的天数。

放眼望去,产假天数远远超过原《女职工劳动爱护特殊规定》中的98天。

其中,天津、上海、浙江、广东、湖北等5地均在国家规定基本的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了30天产假,将产假延长至128天。

广西在修改本地区计生条例后,产假达到了148天。

山西、山东、安徽、江西、宁夏、四川、辽宁等7地的产假均增加至158天。

而依据福建省新修改的计生条例,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能享受158天至180天的假期。

北京则对女职工休产假制度做出了更敏捷大胆的调整,依据新条例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嘉奖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而且男职工还享有15天的陪产假。

看到这样的规定,一些女性伴侣高呼幸福。

是幸福来的太突然,还是幸福的背后是泪水?还是女性伴侣享受幸福的同时,企业在悄悄的流泪?那就让让时间考验这一切。

另外一大亮点是,多地增加了陪产假或护理假,不少计生条例中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关于婚假-工伤假-产假的规定

国家关于婚假-工伤假-产假的规定

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婚假和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

二婚婚假规定再婚者与初婚者一样,均应享受婚假待遇。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职工享受三天的婚假。

对于再婚者的婚假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曾有明确答复,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工伤假(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1.4患职业病的;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交通轨道、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

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

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办法》规定的假期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护理假。

其中婚假、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生育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为自然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四条职工休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照常发放。

职工休生育假(产假)期1间,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一般应当连续使用。

育儿假、护理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以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分散使用。

第六条育儿假按照夫妻生育的子女数量计算,多子女家庭夫妻的假期天数分别累计叠加。

休假周期以子女的实际年龄计算。

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

夫妻离婚的,抚养子女的一方享受育儿假。

养父母、继父母抚育养子女、继子女的,应当享受育儿假。

第七条护理假以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际住院天数计算。

子女死亡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子女的配偶应当享受护理假。

养子女、继子女照料由其赡养的养父母、继父母的,应当享受护理假。

第八条职工休护理假的,应当向用人单位出具老年人患病住院的相关医疗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资料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第九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办法》规定,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

合肥产假2024年新规定

合肥产假2024年新规定

合肥产假2024年新规定女性职工一般可享有产假98天。

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也就是158天。

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合肥有关假期确认问题1.婚假。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

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

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2.产假。

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

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

符合《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难产、生育双胞胎等产假规定的,增加的产假可以与前述158天叠加使用。

3.男方护理假。

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可享受30天护理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

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

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4.夫妻育儿假。

依法生育(包含依法收养)且有子女在0~6周岁期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的,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

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育儿假可在当年享受,不结转到下一年;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

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5.独生子女护理假。

在父母一方住院期间,给予其独生子女每年20天护理假。

根据父母住院情况,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使用。

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曰。

单位不发产假工资怎么办产假不给工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国劳动法中的婚假和产假规定

中国劳动法中的婚假和产假规定

中国劳动法中的婚假和产假规定一、中国劳动法中的婚假规定婚姻是人生重要的里程碑之一,为了保障职工在结婚后有足够的时间去处理与婚姻相关的事务,中国劳动法规定了婚假。

下面将详细介绍中国劳动法中关于婚假的规定。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婚假是指员工因结婚事件所享受的特殊休假。

根据不同情况,具体的婚假天数也有所不同。

1. 常规结婚对于常规结婚的情况来说,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福利安排,员工可以享受3天到15天不等的连续休假。

这个期间通常用于处理与新婚相关事宜,如举办仪式、蜜月旅行等。

2. 结婚远亲属如果员工结婚时涉及到近亲属关系,如父母、子女等成员结婚,则可以按照公司相关政策给予连续3-7天休假。

这样可以让员工有足够的时间去参加亲属婚礼,并与家人一同庆祝。

3. 难以计划的结婚对于工作中无法提前计划的突发性婚姻,例如因特殊情况而导致提前或推迟的婚礼,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雇主商议并争取一定休假天数。

此种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结婚证等来证明自己确实有结婚的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在享受婚假期间,员工仍然享受正常薪资待遇,不会减少总收入。

二、中国劳动法中的产假规定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生育孩子时享有充足的时间和权益,中国劳动法规定了产假。

下面将详细介绍女性职工在中国劳动法中所享受的产假规定。

根据中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一条,女性职工根据生育方式和其他特殊情况可享有不同长短的产假期限。

1. 自然分娩对于自然分娩而言,默认产假为98天。

这期间的休假包括前产假42天和后产假56天。

员工通常需要在分娩前的15日内提前通知雇主,以确保相关安排。

2. 孕期特殊情况如果孕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顺利工作,女性职工可根据医生的建议向雇主申请更早开始休假,并且享有相应的延长产假期限。

3. 非自然分娩对于非自然分娩(如剖腹产、难产等)的女性职工来说,默认产假为128天,也就是需要比自然分娩多30天的恢复时间。

关于婚假及产假的相关规定

关于婚假及产假的相关规定

关于婚假及产假的相关规定一、婚假说明:1、申请婚假员工必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交人事部门查验。

2、符合条件的员工,应该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主管以及人事部门提出休假申请,并随附结婚证复印件。

3、因工作需要无法一次休完的,请向部门主管提出休假方案申请(不超过6个月期限),由部门经理和区域经理审批,人事备案。

二、保胎假1.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说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

●医师诊断出具证明(桐乡地区约定为桐乡市中医院或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其他地区约定为县市级以上医院或者二甲以上医院)。

●假期工资按单位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三、产前假1.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照二十八周计算),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保护办法第十二条)2.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保护办法第十三条)3.凡履行登记的孕妇,均应实施产前检查,其规定时间如下:①由开始妊娠至第6月末,每月检查1次。

②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检查2次。

③最后1个月每周检查1次,有特殊病者不在此限。

以上检查时间,不得视为请假,应算作劳动时间。

(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说明:●产前检查假期,一共9天,其中2天包括在产前假里面。

●怀孕1-6个月总共有1天产检假, 6-7个月每月1天, 8个月2天, 9个月以上4天,其中2天包括在产前假里的。

●需出具产检病历(县市级以上医院)四、产假(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第十四条,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1、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公司员工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对员工休婚假、产假、育儿假的管理,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婚假管理第二条员工婚假3 天。

符合晚婚规定结婚时(男方年满25 周岁或女方年满23 周岁以上且双方均为初婚登记),够年龄方享受奖励假15 天,共计18天。

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及其他假期,婚假不顺延。

第三条员工在休假期间发放全额薪点工资及部分福利性津贴(包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三项)。

第四条审批权限:符合休假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工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方可休假。

第三章产假、护理假第五条女员工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

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第六条女员工在产假期间申请终身只要一个孩子的,除产假90 天外,奖励产妇独生子女奖励假30 天。

对符合计划生育晚育规定的(即初婚夫妇女方满24 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或再婚夫妇男方无子女,女方满24 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另奖励产妇晚育假45 天。

奖励假享受正常产假待遇。

第七条女员工配偶在女员工生产期间享受护理假 5 天。

第八条员工在休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全额薪点工资及部分福利性津贴(包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三项)。

第九条审批权限:符合休假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报工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方可休假。

第四章育儿假第十条育儿假是指女员工产假(含奖励产假,以下同)期满后,经批准继续休假育儿的假期。

女员工怀孕六个月以上,确定不能承担本工资岗位的体力劳动,持有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证明的,经批准也可提前休育儿假。

第十一条育儿假的期限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约定,最短 1 年、最长不得超过 2 年 6 个月。

全国及31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全国及31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全国及31省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子女护理假及待遇汇总
地区
种类
天数
具体规定
假期待遇
依据
1
国家
婚假
1至3天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 死亡时,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批准的婚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产假
98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明确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六条
4
河北
婚假
1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十五天。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产假
158天
188天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
男方护理假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八条
产假
158天
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
男方பைடு நூலகம்产假
15天
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育儿假
10天/人
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
子女护理假
独20

公司员工婚假、产假、哺乳假的假期与请假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婚假、产假、哺乳假的假期与请假管理规定

婚假.产(检)假.哺乳假的假期与请假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休假管理,保证员工休假的规范性合理性,同时也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特制订员工休假规定(以下简称〃规定〃X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的所有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三条员工休假:指员工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定下可以享受的假期。

第五条员工如有请假,应提前一天以电子邮件的形式给人事部、上级主管和相关总经理说明,明确写明假期类型、假期时间、请假缘由和回公司上班时间。

相关总经理需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及时批准。

第六条人事经理统一保管员工的〃休假申请单〃,在收到总经理的请假批准电子邮件后,打印邮件存档,并在"休假申请单"上记录。

请假员工回公司上班后,需在当天到人事经理处在〃休假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本规定自________ 年_月__________ 日起生效。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说明和修订。

新劳动法婚假

新劳动法婚假

新劳动法婚假新劳动法婚假的规定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劳动法婚假相关规定1、婚假天数:通常按3天计算。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

[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

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2、晚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3、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天数不是固定的,有的省在修订《xx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有调整。

4、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相关阅读推荐:2023年全国各地婚假天数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上海: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天津: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重庆:婚假3天+晚婚假10工作日安徽: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福建:晚婚的婚假=15天甘肃:晚婚的婚假=30天广东: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广西: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贵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黑龙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江苏: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江西: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辽宁: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内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宁夏: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山东:婚假3天+晚婚假14天=17天山西:晚婚的婚假=1个月陕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四川: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云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浙江: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公司规章制度婚假丧假产假

公司规章制度婚假丧假产假

公司规章制度婚假丧假产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婚假、丧假和产假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第三条公司遵循“尊重员工、关爱员工”的原则,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婚假、丧假和产假待遇。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婚礼、葬礼等家庭活动,支持员工维护家庭关系,促进员工工作与生活的平衡。

第二章婚假第五条员工取得结婚证后,可享有婚假,婚假的具体安排如下:(一)普通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

(二)高层管理人员可享受5天带薪婚假。

(三)员工可选择在结婚当日或结婚后的一个月内请婚假。

(四)员工应提前向所属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第六条在员工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不予享受婚假。

第七条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婚假期限,应提前向公司请示,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延长。

第八条员工请婚假期间不得参加与婚假无关的聚会或活动。

第三章丧假第九条员工家属因疾病、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身故,公司将给予适当的丧假支持。

(一)员工配偶、父母、子女身故,可享受3天带薪丧假。

(二)员工祖父母、兄弟姐妹身故,可享受2天带薪丧假。

第十条员工请假期间应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家属身故事实,并提前告知所属部门。

第十一条如员工需要延长丧假期限,应提前向公司请示,并提供相关证明和理由。

第四章产假第十二条孕妇员工在怀孕七个月时可享受产假,产假的具体安排如下:(一)普通员工产假为98天,其中14天为产前假期,84天为产后假期。

(二)高级员工产假为128天,其中14天为产前假期,114天为产后假期。

(三)员工产假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员工在产假期间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并保留原有的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员工产假期间如遇意外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产假期限,应提前向公司请示,并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婚假、丧假、产假规定的员工,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拟定惩罚措施,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学校婚假产假休假制度

学校婚假产假休假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鼓励教职工履行家庭责任,提高教职工的生活质量,结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工勤人员等。

三、婚假1.教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可享受以下婚假:(1)本科及以下学历的教职工,婚假为10天;(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职工,婚假为15天。

2.婚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四、产假1.女教职工生育后,可享受以下产假:(1)正常分娩,产假为98天;(2)难产、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3)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产假为15天至30天;(4)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产假为42天。

2.晚育的女教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教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

3.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五、陪产假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可享受以下陪产假:(1)10天;(2)晚育的男方,增加陪产假7天。

2.陪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六、育儿假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的育儿假。

2.育儿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七、护理假1.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住院的,其子女所在单位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的护理假。

2.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照常发放。

八、请假手续1.教职工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部门审批后,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九、监督管理1.学校人事处负责对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十、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3.如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有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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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休婚假、产假等问题的规定
为完善公司的休假规定,明确员工的休假权利与义务,惠利更多的员工,依据国家《婚姻法》和《XX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员工带薪休婚假、产假等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凡是入厂3个月以上,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根据个人的客观情况,可以向公司提前申请以下带薪休假。

1.婚假:符合法定年龄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带薪婚假,对于不在本市地结婚的员工,可视路程远近给予2天带薪路程假,合计5天。

2.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而正常分娩的女员工可享受158天带薪产假.
3.员工申请的带薪产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带薪节假日。

二.操作流程和要求:
1.休婚假的职工必须提前一周,按照请假签字审核程序,同时附带个人休婚假申请书进行申请;回厂后,必须向公司提交结婚证复印件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否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2.休产假的女职工必须提前一月,按照请假签字审核程序,同时附带个人休假申请书进行申请;回厂后,必须向公司提交医院出生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否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三.休假补助:
1.对休婚假的员工在婚假内按照其正常出勤时间予以核算工资。

如超出婚假规定天数以上的时间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2.对休产假的女员工,除生育保险报销外,公司按照其休假前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予以补发3个月工资,不包含各类补贴、奖金等。

如超出产假定天数以上的时间则按照普通事假处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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