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要点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范本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根据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品营养标签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明食品的成分、营养成分和功能成分。
第三条食品营养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标准的规定,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四条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应当符合产品实际情况,不能夸大功效或误导消费者。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自己生产的食品做好质量追溯,并及时更新食品营养标签的相关信息。
第六条食品营养标签的设计应当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和理解,方便消费者进行选择。
第七条食品营养标签的文字、数字应当清晰可辨,字号、字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食品营养标签的颜色、形状和尺寸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与产品保持一致。
第九条食品营养标签的材质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不得对食品产生污染。
第十条食品营养标签应当与产品一同提供给消费者,不得分开出售。
第二章食品成分标示第十一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真实、准确地标明产品的主要成分。
第十二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根据食品配方和生产工艺进行编制。
第十三条食品成分标示的顺序应当按照成分含量从高到低进行排列。
第十四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标注明不适宜人群和慎用人群。
第十五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标注明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成分。
第十六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标注明转基因成分和不含转基因成分的情况。
第十七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标注明添加剂和使用剂的名称及用量。
第十八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标注明是否合格认证或获得奖项。
第十九条食品成分标示的字号、字体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能够被消费者容易看清。
第二十条食品成分标示应当与食品的包装相协调,易于辨识。
第三章营养成分标示第二十一条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标明食品的营养成分。
第二十二条食品营养成分标示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应当标明每100克(毫升)或每份食品中包含的能量和常见营养素的含量。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钠
千焦(kJ) 克(g) 克(g) 克(g) 毫克(mg)
% % % % %
营养声称如:低脂肪XX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如: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宜超过30%
注: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应当标在营养成分表下端;营养声称可以标在营养成分 表下端、上端或其他任意位置。
蛋白质 克(g) 脂肪
克(g)
毫克(mg) %
பைடு நூலகம்
10、核心营养素
• 在强制或自愿执行的营养标签管理的一些国家,
把营养素分为必须标示、可选择标示两种。 为强调必须标注的营养素的重要性,命名为核心 营养素。 • 核心营养素应该是对本国最具有公共卫生意义的 营养素。 • 如美国规定15种,澳大利亚规定6种, • 我国规定4种: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
功能声称的使用
• 功能声称中所涉及的营养成分,仅指具有营养素参考数值 (NRV)的成分。只有当食品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 显著”时,才能进行功能声称。 •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给出了能量和22种营养成分的 功能声称的标准用语。 • 例如:人体需要能量来维持生命活动、蛋白质是人体的主 要构成物质并提供多种氨基酸、每日膳食中脂肪提供的能 量占总能量的比例不宜超过30%、饱和脂肪摄入量应少于 每日总脂肪的1/3,过多摄入有害健康等等。根据规范的 规定,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得删改或添加。更不 能任意编写。
食品营养标签
一种饼干的营养成分表
项目 能量 蛋白质 脂肪 碳水化合物 钠 每100g 1823 kJ 9.0 g 12.7 g 70.6 g 204 mg NRV% 22 % 15 % 21 % 24 % 10 %
维生素B1
0.09 mg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针对食品企业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一项规定。
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食品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营养成分标注要求:食品营养标签所标注的营养成分应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类、纤维素、钠和维生素等信息。
其中,能量和部分营养成分的含量需按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含量标示,并注明每日参考摄入量。
2. 标签布局要求:食品营养标签的布局应清晰、合理,易于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各类营养成分的含量应以表格形式标示,并标注每日参考摄入量的百分比,以帮助消费者了解其摄入量是否符合日常需求。
3. 标签字体要求:食品营养标签上的字体应为清晰、易于辨识的字体,并符合相关字体大小的规定,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看到标签上的信息。
4. 营养成分验证要求:食品企业在标注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之前,应进行相应的营养成分验证,以确保标签上的信息准确无误。
营养成分验证可以通过实验室测试或其他可靠的方法进行。
5. 营养成分更新要求:食品企业应定期更新食品营养成分信息,以反映食品成分的变化。
当食品的配方或制作方法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及时更新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并向监管机构报备。
6. 标签规范性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规范,不得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性的信息,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7. 监管部门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管,进行抽检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食品企业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的实施对消费者和食品企业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对消费者来说,能够通过食品营养标签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有助于选择更加符合自身需求的食品,保持健康的饮食习惯;对食品企业来说,规范标注食品营养成分,有助于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
食品营养信息与标签的规范与管理
食品营养信息与标签的规范与管理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食品营养信息与标签的规范与管理也日益被重视。
准确的食品营养信息和明确的标签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食品,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维护自己的健康。
一、食品营养信息的规范与管理食品营养信息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维生素、矿物质等成分的含量。
规范的食品营养信息应当准确、全面、透明,以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
为了规范食品营养信息的管理,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法规。
例如,欧盟制定了食品信息法规,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成分的含量。
而美国则实施了食品标签教育法案,要求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详细的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作出明智的选择。
此外,食品企业也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营养信息。
要求食品企业在标注营养信息时应使用科学准确的检测方法,并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食品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食品标签的规范与管理食品标签是食品销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准确的食品标签能告诉消费者食品的成分、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帮助消费者作出合理的购买决策。
为了规范食品标签的管理,许多国家对食品标签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例如,中国实施了《食品标签通则》,要求食品标签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等信息。
而欧盟则制定了《食品标签法规》,要求食品标签必须标注产品名称、配料、营养成分、使用方法等信息。
此外,食品标签还应该注意形式的美观和易读性。
食品标签的字号、颜色、排版等应能够方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不得模糊不清、容易混淆。
三、食品营养信息与标签的管理挑战与解决方案在食品营养信息与标签的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食品营养信息和标签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需要得到保证。
食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营养信息检测体系,对食品营养含量进行准确测量,确保信息的真实性。
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及规范措施
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及规范措施1. 引言1.1 食品营养标签的重要性食品营养标签是指在包装食品上标注的有关成分和营养信息的标签。
它对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合理搭配膳食,维持身体健康起着重要的作用。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为消费者提供详细的食品成分和营养含量信息,使消费者更加了解所购食品的热量、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各种营养成分的含量,从而做出更加合理的食物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指导消费者遵循膳食均衡原则,合理搭配食物,避免营养过剩或不足的情况发生,保持身体的健康状态。
食品营养标签还可以帮助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满足其不同阶段的营养需求。
食品营养标签不仅是消费者购买食品的重要参考依据,更是健康饮食的重要指导工具。
消费者应当重视食品营养标签的信息,合理利用这一重要的信息来源,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1.2 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1. 标签信息不清晰:有些食品营养标签上的信息字体太小或排版混乱,导致消费者难以准确阅读。
2. 营养成分不准确:有些食品企业可能会错误地报告食品的营养成分,误导消费者对食品的认识。
3. 部分营养成分缺失:有些食品标签可能会漏掉一些重要的营养成分信息,使消费者无法全面了解食品的营养价值。
4. 营养成分单位不统一:有些食品营养标签上使用的单位可能与消费者平时使用的单位不同,容易引起混淆。
5. 遗漏过敏原信息:有些食品可能含有常见过敏原,但营养标签未能清楚地标注,给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这些常见问题对消费者的食品选择和健康意识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食品营养标签的规范化和完善十分必要。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当注意以上问题,并选择那些标签信息完整、清晰、准确的产品,以保障自己的饮食健康。
2. 正文2.1 食品营养标签的标准要求食品营养标签的标准要求是指在食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注的内容,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和安全性。
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食品营养标签需要包含以下要求:1. 产品名称:标明食品的名称,以便消费者准确了解产品种类。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范本(2篇)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明确食品营养标签的相关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的准确、全面和明示是消费者做出正确食品选择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食品营养标签的编制和使用方面,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销售在市场上的预包装食品,包括进口食品和国产食品。
三、食品营养标签的概述1. 食品营养标签应包括以下信息:(1)食品名称:准确、明确地描述食品名称,以便消费者能够迅速识别。
(2)成分表:列出食品中的主要成分和含量,包括能量值和各种营养素。
(3)能量值:用千焦或千卡为单位表示,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提供的能量。
(4)主要营养素:列出食品中的主要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等。
(5)添加剂:如果食品中含有添加剂,应明确列出并注明添加剂的名称和用途。
(6)过敏原信息:如果食品中含有常见的过敏原,如麦麸、乳制品、花生等,应明确标示,并提醒消费者慎重选择。
2. 食品营养标签应采用易于辨认和理解的字体、格式和颜色。
文案应清晰、明确,字体大小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3. 食品营养标签应放置在食品包装的易于辨认和阅读的位置,消费者应能够方便地查看到标签上的信息。
四、食品营养标签的编制和编辑1. 食品营养标签的编制和编辑应由食品生产企业负责。
企业应确保标签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食品生产企业应根据食品的成分、营养价值和相关法规的要求,编写详细的成分表和主要营养素的含量。
3. 食品生产企业应进行食品成分的分析和检测,并保留相关数据以备查验。
4. 食品营养标签的编辑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包括字体、格式、颜色和排版等。
五、食品营养标签的使用和展示1. 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示食品营养标签,并确保标签的清晰易读。
2. 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耐磨损、防水和耐光的材料制作,以保证信息的长期可见性。
3. 食品销售场所应提供充足的光线和适合的阅读条件,使消费者能够方便地查看食品营养标签。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主要规则«食品通用标签规范»〔GB7718-2004〕强迫性标示:食品称号、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称号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期、产品规范号以及质量〔质量〕等级非强迫性标示:批号、食用方法、能量、营养素«规范»仿照美国对安康宣称的管理,要求营养素含量〝高〞、〝强化〞的食品及营养素补充剂标注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并注明〝超越该值对安康不利〞;功用宣称运用固定用语形式有助于防止产品经过文字技巧夸张宣传、误导消费者。
一、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一〕范围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销售的一切预包装食品。
专类食品有特别规则时除外。
〔二〕必需标注的能量和4种中心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总量〔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总碳水化合物;5、钠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则的能量和4种中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营养成分表〔三〕可以标注的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胆固醇;5、碳水化合物;6、糖;7、膳食纤维〔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8、维生素14种9、矿物质14个钠、钙、钾、镁、磷、铁、锌、碘、硒、铜、佛、烙、锰、钼。
标示下款规则的营养成分不得改动称号。
〔四〕标注方式营养成分的含量以每100ml、每100g和/或每份中的实践〝数值〞标示。
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百分比按占每份含量的多少标示。
〔五〕详细见技术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那么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宣称和营养成分功用宣称准那么〔六〕豁免的产品食品的每日食用量缺乏10g或10ml食品;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包装总面积小于100cm2的食品;现制现售的食品;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规则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二、营养宣称应用任何声明、建议或暗示来表示食品具有特定的营养特性,包括:营养素称号及含量的宣称;营养素生理功用的宣称;特定营养需求人群的宣称,如糖尿病人食品、儿童食品;其他营养特性的宣称,如标签文字中包括有〝营养〞、〝营养强化〞、〝营养强化食品〞。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
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
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
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第五条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第六条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第七条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第八条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二)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第九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是指国家对食品包装上的营养标签进行管理的法规和规定。
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食品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
1. 标签内容要求:食品营养标签应标注食品的能量(卡路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和钠等营养物质的含量。
标签还应标明每日摄入参考值(NRV)或推荐摄入量(RI),帮助消费者了解食品对其日常营养需求的贡献程度。
2. 标签格式要求:营养标签应使用字体清晰、易读的方式显示,并要求将每100克(或每100毫升)食品的营养含量列明。
同时,一些国家还要求对热量和主要营养元素进行高亮显示,以突出重要信息。
3. 计量单位和误导性标示禁止:食品营养标签要使用标准计量单位,并且禁止使用引人误导的标示,例如“无脂肪”、“低脂肪”等可能造成消费者误解的词语。
4. 标签真实性和准确性要求:食品生产商有责任确保营养标签上的信息真实准确,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一些国家还要求食品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营养成分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给监管机构。
5. 监管与处罚:食品监管部门有权对食品营养标签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生产商进行罚款、召回产品等处罚措施。
总之,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提供准确全面的营养信息而设立的一系列法规和规定,旨在帮助消费者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食品营养标签是消费者购买食品了解食品营养信息的重要依据,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营养健康,有必要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和使用作出相应的规范。
一、管理原则1、法律法规。
营养标签的管理必须遵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标签正确、真实。
2、科学和可行性。
营养标签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解释性文件》和《食品营养成分标准》来进行,同时考虑群众接受能力和科学可行性。
3、诚透规范。
营养标签必须真实可靠、清晰明了、易懂易识,对实际内容与给出的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隐瞒有害成分,不得出现含糊不清、大肆宣扬或欺骗性语言。
二、实施要求1、标签的设计原则(1)标签使用统一的内容,要求都必须标注,不得省略。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营养成分内容分别有量的标注和百分比的标注,分别给出具体的要求和数据来源(3)标签除有必须标准外,还可以标注适宜人群、饮食搭配、食用方法等2、标签及使用要求(1)标签必须及时,确保其所提供的营养成分内容与实际内容一致,不得欺骗消费者。
(2)必须保持标签的正确、易读性,不得污染或破损,以免影响营养成分的正确性。
(3)不得在食品外包装或包装上印上营养标签,否则将受到有关法律法规法令的处罚。
三、责任和违规处罚1、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保持其正确、真实、可靠。
2、对标签操作不慎、营养标签存在欺骗性语言以及营养信息管理不当的行为,应当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依规处以罚款、责令改正、行政拘留等处罚。
4、对发现的营养标签存在不满足规定的现象,也要及时上报处理,以便及早发现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第一条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第五条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第六条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第七条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
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第八条营养声称是指对食物营养特性的描述和说明,包括:(一)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二)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
第九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是指某营养成分可以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正常生理功能等作用的声称。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讲义1.2.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膳食纤维等。
3.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4.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是对食品中营养成分含量做出的确切描述。
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使用每100克(g)、100毫升(ml(一)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核心营养素指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食品企业对食品进行营养成分标示和/或营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标示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及4种核心营养素的含量。
(二)宜标示的营养成分: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糖、膳食纤维、钙和维生素A(ugRE)与人体健康关系重要,是推荐标示的重要营养成分。
(三)其它营养成分:维生素E、叶酸、烟酸、其他维生素和矿物质(四)营养成分标示的顺序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碳水化合物--糖膳食纤维--可溶性膳食纤维--不溶性膳食纤维钠钙维生素A其他维生素:包括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维生素B1(硫胺素)、维生素B2(核黄素)、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抗坏血酸)、烟酸(烟酰胺)、叶酸、泛酸、生物素和胆碱;其他矿物质:包括磷、钾、镁、铁、锌、碘、硒、铜、氟、铬、锰和钼。
(五)营养成分数值的表达表1 标示“0”的界限值5.营养素参考值(nutrient reference values, NRV)指“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的简称,是专用于食品标签的、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多少的参考标准,是消费者选择食品时的一种营养参照尺度。
营养素参考值主要依据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和适宜摄入量(AI)而制定。
在营养标签上,以营养素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标示,指定其修约间隔为1。
计算公式为: X/NRV×100% = Y %(X = 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NRV = 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表2 营养素参考值(NRV)1kcal=4.18KJ#.能量相当于2000kcal;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别占总能量的13%、27%与60%。
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及规范措施
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及规范措施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包装上的重要信息载体,对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了解食品营养成分、保护自身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食品营养标签的制作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导致一些消费者在使用食品营养标签时存在一些常见问题。
为了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制作和使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及规范措施。
一、食品营养标签常见问题1. 标签内容不全面一些食品营养标签上只标注了部分营养成分,比如只标注了脂肪、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等基本成分,而没有标注维生素、矿物质等其他重要营养成分。
这样不仅无法全面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也影响了消费者健康饮食的选择。
2. 标签中含有误导性信息有些食品营养标签中含有误导性的信息,比如标注“低脂”、“低糖”等字样,但实际上这些食品可能含有其他高热量或高糖成分,消费者容易被误导。
3. 标签中的单位不规范在一些食品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的单位使用不规范,比如有些标注为“mg”,有些标注为“g”,这样给消费者带来了阅读和比较的困难。
4. 标签中的数据不准确一些食品营养标签中的数据不准确,可能是生产过程中的误差导致的,也可能是故意夸大或缩小了某些营养成分的含量。
二、规范措施1. 统一标准为了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内容,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统一的标准,明确规定食品营养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单位等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准确地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
2. 加强监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品营养标签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抽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营养标签进行严格处罚,提高企业的责任感和执行力。
3. 提高消费者知识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该关注食品营养标签,并学会正确的阅读和理解标签中的信息,提高消费者的营养知识水平,让消费者能够自主地做出健康饮食选择。
4. 完善投诉机制建立健全的消费者投诉机制,让消费者在发现食品营养标签存在问题时能够及时举报,相关部门及时给予处理和回应,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12020年4月19日食品标签标准解读主要规定<食品通用标签标准>(GB7718- )强制性标示: 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和贮藏期、产品标准号以及质量(品质)等级非强制性标示:批号、食用方法、能量、营养素<规范>仿照美国对健康声称的管理,要求营养素含量”高”、”强化”的食品及营养素补充剂标注可耐受最高摄入量(UL),并注明”超过该值对健康不利”;功能声称使用固定用语模式有助于避免产品经过文字技巧夸大宣22020年4月19日传、误导消费者。
一、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一)范围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所有预包装食品。
专类食品有特别规定时除外。
(二)必须标注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总量(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4、总碳水化合物;5、钠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比其它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营养成分表(三)能够标注的营养成分1、能量;2、蛋白质3、脂肪(饱和脂肪酸、不饱和脂肪酸);32020年4月19日4、胆固醇;5、碳水化合物;6、糖;7、膳食纤维(可溶性和不可溶性膳食纤维);8、维生素14种9、矿物质14个钠、钙、钾、镁、磷、铁、锌、碘、硒、铜、佛、烙、锰、钼。
标示上款规定的营养成分不得改变名称。
42020年4月19日(四)标注形式营养成分的含量以每100ml、每100g和/或每份中的实际”数值”标示。
营养素参考数值(NRV)的百分比按占每份含量的多少标示。
(五)具体见技术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六)豁免的产品食品的每日食用量不足10g或10ml食品;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52020年4月19日。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介绍及要点解读
韩军花,杨月欣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2009年3月,广州
卫生部文件
2007年12月 2008年5月1日 起实施
主要内容
《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规范》正文内容及要点解读 附件1内容及使用方法介绍 附件2内容简介 附件3内容及使用方法介绍
第一部分 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
小包装; <5%dv 小工厂; 现场制作 同美国
所有预包 装食品;
不包括或 免除/禁止
特殊膳 食食品
现场制作
6、实施方式
从性质上分为: • 自愿 --- 自愿标示,但如果有如果声称, 需按照规 定标示(部分国家) • 强制 --- 必须按照执行, 美国, 韩国 从操作层面分为: • 分类实施--- 食品分类, 逐步实施。 如马来西亚, 泰国等 • 一步到位--- 给出过渡期,到时全部实施,如美 国, 欧盟等。
我国规定了能量、脂肪、饱和脂肪酸、胆固醇、碳水化合物、 胆固醇、膳食纤维、14种维生素、14种矿物质的NRV值。
3、健康声称是否必要?
•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5类声称:
营养声称
含量声称
健康声称
营养功能声称 其它功能声称
比较声称 减少慢性病危险的声称
我国目前的 声称包含 无糖 营养成分 功能声称
营养声称
74个国家或地区营养标签的实施类型-WHO2004
强制执行国家或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声 地区(实施日期) 称时强制执行) 美国(1994) 加拿大(2003.1) 阿根廷(2006.8) 巴西(2001.9) 巴拉圭(2006.8) 乌拉圭(2006.8) 以色列(1993) 马来西亚 (2003.9) 澳大利亚 (2002.12) 新西兰( 2002.12) 文莱 智利 丹麦 芬兰 南非 瑞典 瑞士 韩国 泰国 英国 越南 德国 希腊 比利时 墨西哥 菲律宾 葡萄牙 新加坡 匈牙利 意大利 日本 立陶宛 西班牙 奥地利 法国 荷兰 印度尼西 亚 卢森堡公 国 厄瓜多尔 中国台湾 中国香港 自愿执行国家或地区 没有法规标准的国家 (仅特殊膳食食品强制 或地区 中国 巴林 印度 科威特 朝鲜 摩洛哥 阿曼 秘鲁 波兰 卡塔尔 哥斯达黎加 克罗地亚 委内瑞拉 毛里求斯 尼日利亚 沙特阿拉伯 阿拉伯联合 酋长国 巴哈马群 岛 孟加拉国 伯利兹城 巴巴多斯 岛 百慕大群 岛 波斯尼亚 和黑塞哥 维那 博茨瓦纳 多米尼加 萨尔瓦多 危地马拉 洪都拉斯 巴基斯坦 尼泊尔 约旦 肯尼亚 安地列斯 群岛 土库曼斯 坦
2024年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
(三)“强化”、“增加”、 “减少”、“纯”或 “100%”的声称,在标示营养成分的同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营养知识指南
第十三条营养知识指南是指食品营养标签中对某营养素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和生理功能作用的声称。
第十四条食品营养标签上标示的营养知识指南应当科学、准确、通俗易懂。符合《营养声称和营养知识指南准则》的要求。不得暗示或声称营养素防止或治疗疾病的作用,不得宣传产品功能。
第十五条下列食品可以标示营养知识指南:
(一) 该营养素在所示产品中含量显著;
(二)营养成分符合《营养声称和营养知识指南准则》规定的“营养素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条件。
(三)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标示营养声称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标示营养功能准则用语。
第二十一条 《营养标签标示规范》和《营养声称和营养知识指南准则》由卫生部制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二十三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关食品营养成分标示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 2
第七条 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各营养成分的定义、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二)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标示于包装的醒目位置;
(三)包装可用标签主面积小于20平方厘米(cm2)或特大规格包装也可使用横排(水平)标示;
营养标签规范(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依据《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所涉及的内容要求,制定本准则。
本准则规定了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定义、折算系数、营养成分分析和标示方法、数值表达、允许误差和推荐的营养标签格式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1.预包装食品(prepackaged foods)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营养成分(nutritional components)指食品中具有的营养素和有益成分。
包括营养素、水分、膳食纤维等。
3. 营养素 (nutrients) 指食品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缺少这些物质,将导致机体发生相应的生化或生理学的不良变化。
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五大类。
4. 能量(energy)指食品中的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等营养素在人体代谢中产生的能量。
推荐以千焦(kJ)或焦耳(J)标示,当以千卡(kcal)标示能量值时,应同时标示千焦(kJ)。
食品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如表1所示:表 1 食物中产能营养素的能量折算系数* 1千卡(kcal)的能量相当于4.184千焦(kJ)。
5. 蛋白质 (protein) 蛋白质是含氮的有机化合物,以氨基酸为基本单位组成。
食品中蛋白质含量可通过“总氮量”乘以“氮折算系数”,或食品中各氨基酸含量的总和来确定。
在测定出“总氮量”后,食品中蛋白质含量的计算公式如下:蛋白质(g/100g)=总氮量(g/100g)×氮折算系数不同食品的氮折算系数如表2所示,对于原料复杂的加工或配方食品,统一使用折算系数6.25。
表2 不同食品氮折算系数*来源:*《中国食物成分表2002》6. 脂肪和脂肪酸 (fat and fatty acid)由于检测方法的不同,脂肪有粗脂肪(crude fat)或总脂肪(total fat)之分,在营养标签上均可标示为“脂肪”。
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
卫生部通知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全文)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年01月11日来源:卫生部网站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卫生部日前组织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食品营养标签能够显示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
食品营养标签的管理工作受到国际组织和许多国家重视,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关法规和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先后制定了相关标准和技术文件。
世界卫生组织(WHO)2004年调查的74个国家中,没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的国家只有19个(占25.7%),有法规的国家为55个(74.3%),其中10个国家强制性执行。
在当前国际食品营养标签制度已经确立的大背景下,《规范》起草主要基于以下目的:一是指导消费者平衡膳食,当前我国居民存在营养不足和营养过剩的双重问题,这些与每日的膳食营养状况密切相关,在食品标签中标注营养信息将有效预防和减少营养性疾病。
二是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将食品营养标签作为选购食品的重要参考和比较依据,食品营养标签也有助向公众宣传和普及营养知识。
三是规范企业正确标注,促进食品贸易。
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其他国家对进口食品的营养标签要求促使我国部分食品企业已经认识到其重要性并开始使用营养标签,但由于缺乏相关的规定,标示的营养素名称、种类、单位和依据均不相同,甚至还出现了虚假夸大标注营养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亟需相关法规予以规范。
《规范》充分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统筹考虑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不同人群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者具备的营养知识,以及企业条件、管理能力和生产经营等具体情况,明确政府、消费者和食品企业在营养标签管理中的职责和作用,注重与相关规范和法规有效衔接和配套,起草过程两次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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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执行时间的说明
• 《规范》正文共21条,同时还包括3个技术附件。
• 附件1《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 • 附件2《中国食品标签营养素参考值》
• 附件3《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
一、目的和覆盖范围
• 第一条 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 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
和/或每份食品中的含量数值标示,并同时标示所含营养成
分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各营养成分的定义 、测定方法、标示方法和顺序、数值的允许误差等应当符
合《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 营养素参考值(NRV)的具体数值应符合《中国食品标签 营养素参考值》。
标示方式
第十三条 食品营养标签格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5-2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内容要点解读
本章内容
《规范》制定的目标和范围; 食品营养标签涉及的相关定义;
《规范》对特定产品的豁免内容;
《规范》对核心营养素及标示顺序与表达方式的规定;
《规范》对营养声称及营养标签格式的规定 ;
《规范》对营养素数值的计算和标示、对企业责任的规定
Hale Waihona Puke 发布施行2008年5月1号—2010年4月30号 过渡期: 企业新版营养标签应按照此《规范》执 行;旧版营养标签可使用到2010年4月 30日。 2010年5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若标示营 养信息则按规范执行。
养声称、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时,应首先标示能量和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4种核心营养素及 其含量。
除上述成分外,食品营养标签上还可以标示饱和脂肪(酸 )、胆固醇、糖、膳食纤维、维生素和矿物质。 食品企业对第一款规定的能量和4种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 比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更为醒目。
“能量及核心营养素” (4+1)的标示是食品营养标签
• 当这些豁免食品主动标示营养标签时,则要符合《规范》的管理规 定。
二、实施方式
• 第三条 国家鼓励食品企业对其生产的产品标示营养标签。 卫生部根据本规范的实施情况和消费者健康需要,确定强制
进行营养标示的食品品种、营养成分及实施时间。
目前,《规范》采取企业自愿执行的原则,即企业的每个食品产品 都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但是当标示任何营养信息时,则必须执行本 规范。国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带头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示营养标 签,并遵守《规范》有关规定。
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必须标示内容。
核心营养素的强制标示,避免了食品信息的片面和不完
整。
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可以通过增大字号、改变字体
(如斜体、加粗、加黑)、改变颜色(字体或背景颜色) 、改变对齐方式等方法达到“醒目”的目的。以便于消费
者直观地看到以上的核心信息。
五、标示方式
• 第七条 营养标签中营养成分标示应当以每100克(毫升)
•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往有关食品营 养标签标示的规定如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 第十二条 根据科学发展和实际情况需要,卫生部负责调整
食品营养标签所涉及的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 分功能声称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卫生部解释。
2008年5月1日 起
(一)食品每日食用量不足10克(g)或10毫升(ml); (二)包装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 (三)包装的总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的食品; (四)现制现售的食品;
(五)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5%的产品;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定可以不标示标签的食品。
• 本条是营养标签的豁免原则,符合任何一条都可以得到豁免。
三、有关定义
•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的营养标签是指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
成分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
养成分功能声称。
• 第五条 营养成分表是标有食品营养成分名称和含量的表格
,表格中可以标示的营养成分包括能量、营养素、水分和 膳食纤维等。
四、核心营养素
第六条 食品企业在标签上标示食品营养成分、营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标准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本条规定了《规范》的适用对象。
“预包装食品”是指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灌入)容器中,向消
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需要明确的是,预包装食品不是食品的一个单独类别,而是为了与 “裸装食品”“散装食品”相区分而采用的名称。
第十六条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
加强食品生产、保存和运输过程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 第十八条 食品企业应当对营养标签的真实性负责,配备
专业人员负责营养标签的制作和审核。食品出厂前应当对
标签标示内容进行核查,合格后方可出厂。
• 第十九条 由于虚假或者错误的营养标签对消费者产生误
导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实施时间
权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范。
本条是说明《规范》制定的目的和目标,明确制定营养标签的主要
目标在于规范企业行为、指导营养信息标示,引导消费者科学选择
食物,合理搭配膳食;主要目的是促进膳食平衡、保护消费者的身 体健康。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示营养 标签时,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管理规定。
(一)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应当以一个“方框表”形式表示,营养成分表 (四)营养标签的字体和颜色要求清晰,但营养声称的字体不得大于产 的方框可为任何尺寸,方框可以设置为与包装的基线垂直。基本格式 品的一般名称和商标; 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 (五)营养成分应当按照《食品营养成分标示准则》的规定顺序标示, (二)营养成分标示内容必须标示于包装的醒目位置; 当标示的营养成分较多时,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标示应当醒目; (三)包装可用标签主面积小于 20平方厘米(cm2)或特大规格包装也 (六)如有外包装(或大包装),可以只在向消费者交货的外包装(或 大包装)上标示营养标签,但内包装物(或容器)上必须标明每份净 可使用横排(水平)标示; 含量。
标示方式
第十四条 营养标签应当使用中文。如同时使用外文标示
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
号。
第十五条 食品营养标签中标示的数值,可以通过食物成
分计算或者产品检测获得。计算的记录或者检测报告应
当完整和真实,以备核查和溯源。
六、企业责任和自律
• 第十七条 食品企业应当生产经营符合营养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