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2020年版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附件2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有效期/复检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
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申请(Variation Application)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和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为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专属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中国药典 版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通常为10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 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7)对包装在非渗透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可不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其稳定性研究可在任何湿度下进行。
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②任何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附录幻X C 药物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
(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适用于原料药的考察,用 1 批原料药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适用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要求用 3 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实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的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 (如片剂或胶囊剂在 10000 片左右或 10000粒左右,特殊剂型、特殊品种所需数量、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其处方与生产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各项基础研究及临床验证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及包装方式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 (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 )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有关物质的检查。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 厚薄层,进行以下实验。
1.高温试验供试品开口置适宜的密封洁净容器中,60C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CDE(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药典是一项重要的药品标准,用于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
其中,药典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也有详细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典》中对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的指导原则。
首先,药典指导原则明确了药品的稳定性试验的目的和重要性。
稳定性试验是为了评估和确定药品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期间的质量特性的变化情况。
稳定性试验可以帮助生产企业确定药品的有效期限,同时也为患者和医生提供了安全、有效和质量可靠的药物。
在稳定性试验中,药典要求对原料药和药物制剂进行一系列的指标测试。
其中,药物品质指标包括外观、标称含量、标称pH值、微生物限度、溶出度等。
这些指标可以反映出药物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判断药品是否发生分解、变质或降解等情况。
药典还对稳定性试验的条件和期限进行了明确。
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应在规定温度、湿度和光照条件下进行。
试验时间一般为0、3、6、9、12个月,并在稳定性试验期满后进行标准化实验,以确定药品的有效保质期。
稳定性试验还需要进行标准曲线建立和数据分析。
药典对于标准曲线的建立要求严格,包括合适的浓度范围、平行样品的数量和有效性指标等。
同时,在试验过程中要注意对数据的准确记录和统计分析,以获得可靠、科学的结果。
除了以上基本原则,药物制剂的稳定性试验还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生产工艺进行调整。
如含有活性成分的制剂,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分解或变质,需要进行更加频繁和细致的试验。
总之,《药典》对于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给出了详细的指导原则。
这些原则不仅能够保证药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能为药品的设计、开发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遵循药典的指导原则,可以使药品更好地满足患者和医生的需求,提高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
2024版药典化学药物稳定性试验研究指导原则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是确保药物在正常存储条件下能够保持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步骤。
稳定性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有效期限和储存条件,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能够制定适当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
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应基于国家药典或相关法规的指导原则进行设计和执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则和步骤:1.确定试验条件:确定试验条件是稳定性试验的关键步骤。
这包括确定温度、湿度、光照和氧气等环境条件,以及试验持续时间。
试验条件应模拟药物在正常储存和使用条件下可能遇到的不同环境。
2.制备样品:制备符合药典规定的样品,包括纯品和制剂。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在试验期间能够反映药物的真实情况。
3.试验方法选择:选择适当的试验方法进行稳定性试验。
试验方法应能够准确、可重复地测量药物的质量和纯度。
常见的试验方法包括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法、荧光光谱法等。
4.试验参数测定:根据药物的特性和目的,选择合适的试验参数进行测定。
试验参数可以包括药物含量、纯度、杂质、溶解度、PH值、溶解度、结晶性、粒度等。
这些参数可以显著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药效。
5.试验时间点选择:根据试验目的和试验条件,选择适当的试验时间点进行样品分析。
通常,试验时间可以根据药物的预计有效期进行选择,例如,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等。
6.试验数据分析:对试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以确定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分析方法可以包括计算样品含量的变化率、寿命和稳定性标志物的分析等。
7.结果解释和报告:根据试验结果,解释药物的稳定性和有效期。
结果可以按照国家药典和法规的要求进行报告,以便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参考。
总之,药典化学药物的稳定性试验研究需要遵循严格的指导原则,以确保试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些试验可以提供药物的稳定性数据,为制药企业和监管机构制定合理的储存、输送和使用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中国药典2024版药典附录XIXC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中国药典2024版中的附录XIXC是关于原料药和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的内容。
稳定性试验是药物研发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评估药物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物理、化学和微生物方面的稳定性。
这能够帮助制药企业确定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且确保药物在有效期限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附录XIXC的主要内容包括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分类和试验项目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附录XIXC的内容。
一、稳定性试验的原则稳定性试验的原则包括试验设计、试验基质、试验条件和试验时间等方面。
试验设计应符合科学、实用、可靠、可审计性的原则。
试验基质应选取与药物使用条件相似的物质,例如缓冲溶液、水、溶剂、脂肪酸甘油酯等。
试验条件涉及温度、湿度、光照等因素,应能够模拟实际储存和使用条件。
试验时间应考虑药物的有效期限,并与药物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合。
二、稳定性试验的分类稳定性试验可以分为长期试验、加速试验和确认试验。
长期试验是指在实际条件下进行的试验,通过一定时间的观察和分析,确定药物的稳定性特征。
加速试验是通过增加试验条件的严苛程度来加速药物的物化变化过程,以缩短试验时间。
确认试验是对已有稳定性数据进行确认或补充,以确保药物质量的持续稳定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稳定性试验的具体项目包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和微生物性质等方面。
物理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外观、颜色、溶解性和悬浮性等方面的检查。
化学性质试验主要包括含量测定、杂质测定、降解产物的分析等方面。
微生物性质试验主要是对微生物污染的检测和控制。
四、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稳定性试验的数据处理和评价包括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试验结果的解释和报告的编写等方面。
数据处理应根据试验目的和方法进行,常用的方法包括方差分析、回归分析和相关分析等。
试验结果的解释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将试验结果与药物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
试验报告应包括试验目的、试验条件、试验结果、试验数据等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结论和建议。
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
一、药物制剂研究的基本内容 1、剂型的选择 2、处方研究 3、制备工艺 4、包装材料的选择 5、质量研究与稳定性研究 强调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临床、生产)
二、处方研究
(一)原料药
1、理化性质 2、生物学性质 3、相容性研究(包括药物与辅料及药物与 药
本例有效期为25.5日
参考:药剂学第四版 第五章 ③统计分析要求 以上统计分析具体计算方法2005版已删去
药剂学 第四版 药物稳定性 用时间与y、y’、y’-z、y’+z作图,得图5-7, 从
标本量90%处划一条直线与置信区间下界线相 交,
自交点作垂线于时间轴相交处,即为有效期,本
例有效期为25.5个月。
运输、保存过程中遇到暂短的超常条件(中
心)
2、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试(如软袋 装
注射液、塑料瓶装滴眼液,滴鼻液等40℃±2℃)
3、需要冷冻保存的药品可不进行加速试验
(中心)
4、加速条例不变均一致
六、长期试验
1、目的,除为有效期制订提供依据外,还可
考察运输、保存、使用过程中稳定性(中心)
2、增加国际气候带
物)用影响因素试验方法研究
(二)辅料
1、药物与辅料相容性研究 主药:辅料=1:5; 主药:辅料=20:
1 用影响因素实验方法研究
2、辅料的理化性质与合理用量范围 不常用的辅料需进行必要的药理毒理试验, 改变经药途径的辅料,证明其安全性
(三)处方设计 (四)处方筛选与优化
如与已上市产品的处方主药、辅料、规格、用 量一致则以已有处方的依据。
96.8 96.0 46
97.66 96.04 96.02 95.08
《中国药典》2020年版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简述
《中国药典》2020年版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简述穆矛;刘冰滢;梁蔚阳
【期刊名称】《中国药品标准》
【年(卷),期】2022(23)2
【摘要】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相较于传统的化学药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中国药典》2020年版针对生物制品增订了“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本文介绍了该指导原则起草时国内外法规的背景,并对指导原则中的内容进行了说明,为新版药典的实施提供参考。
【总页数】4页(P144-147)
【作者】穆矛;刘冰滢;梁蔚阳
【作者单位】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921.2
【相关文献】
1.《中国药典》2010年版生物制品定稿会于2009年3~5月在北京召开
2.对2000年版中国药典附录XXⅢ“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扩大应用指导原则”的认识与理解
3.《中国药典》2020年版中生物指示剂相关指导原则的标准建立与研究
4.盐酸美他环素片《中国药典》2020年版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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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E(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化学药物(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原料药或制剂的稳定性是指其保持物理、化学、生物学和微生物学特性的能力。
稳定性研究是基于对原料药或制剂及其生产工艺的系统研究和理解,通过设计试验获得原料药或制剂的质量特性在各种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光线照射等)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并据此为药品的处方、工艺、包装、贮藏条件和复验期/有效期的确定提供支持性信息。
稳定性研究始于药品研发的初期,并贯穿于药品研发的整个过程。
本指导原则为原料药和制剂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其主要适用于新原料药、新制剂及仿制原料药、仿制制剂的上市申请(NDA/ANDA,New Drug Application/Abbreviated New Drug Application),其他如创新药(NCE,New Chemical Entity)的临床申请(IND,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Application)、上市后变更(Variation Application)申请等的稳定性研究,应遵循药物研发的规律,参照创新药不同临床阶段质量控制研究、上市后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具体要求进行。
本指导原则是基于目前认知的考虑,其他方法如经证明合理也可采用。
二、稳定性研究的基本思路(一)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及试验设计稳定性研究是原料药或制剂质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通过设计一系列的试验来揭示原料药和制剂的稳定性特征。
稳定性试验通常包括强制条件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强制条件试验主要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稳定性,了解其对光、湿、热、酸、碱、氧化等的敏感性,主要的降解途径及降解产物,并据此进一步验证所用分析方法的可行性、确定加速试验的放置条件及为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考察原料药或制剂在高于长期贮藏温度和湿度条件下的稳定性,为处方工艺设计、偏离实际贮藏条件其是否依旧能保持质量稳定提供依据,并根据试验结果确定是否需要进行中间条件下的稳定性试验及确定长期试验的放置条件。
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P【Z】G H5-1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第二稿)二 ΟΟ 六年 一 月目 录一、概述二、稳定性研究的设计(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二)包装及放置条件(三)考察时间点(四)考察项目(五)分析方法三、稳定性研究的试验方法(一)影响因素试验1、高温试验2、高湿试验3、光照试验(二)加速试验(三)长期试验(四)药品上市后的稳定性研究 四、稳定性研究的要求与结果的评价(一)稳定性研究的要求1、新药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3、其他(二)稳定性研究结果的评价1、贮存条件的确定2、包装材料/容器的确定3、有效期的确定五、名词解释六、参考文献七、著者附:《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一、概述中药、天然药物的稳定性是指中药、天然药物(原料或制剂)的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特性发生变化的程度。
通过稳定性试验,考察中药、天然药物在不同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线等)下药品特性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以认识和预测药品的稳定趋势,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的确定和有效期的建立提供科学依据。
稳定性研究是评价药品质量的主要内容之一,在药品的研究、开发和注册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为此起草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根据研究目的和条件的不同,稳定性研究内容可分为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是在剧烈条件下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所含成分的变化情况。
为制剂处方设计、工艺筛选、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贮存条件的确定、有关物质的控制提供依据。
并为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的温度和湿度等条件提供参考。
加速试验是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其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药物或制剂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方面的变化,为制剂设计、质量评价、包装、运输、贮存等提供试验依据,并初步预测样品的稳定性。
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为制订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中国药典》2020版—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国家药品标准公示稿
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是贯穿于整个药品研发、临床、上市及上市后质量研究的重要内容,是产品有效期制定的依据,为药品的生产工艺、制剂处方、包装材料、贮存、运输条件等方面提供依据,同时也是产品质量标准制订的基础。
生物制品对温度、湿度、光照等环境因素影响更为敏感,为保证其安全有效,避免失活或降解,必须根据产品的特点开展相应的稳定性试验。
本技术指导原则适用于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设计和结果分析等。
对于一些特殊品种,如基因治疗和细胞治疗类产品等,还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开展相应的研究。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规范生物制品稳定性试验研究与评价,以便更加全面、科学、有效的开展相应工作。
1.方案制定稳定性试验应制定产品稳定性评价的详细方案。
该方案能支持产品建议的贮存条件和有效期。
方案应包含证明产品稳定性的试验类别、试验样品、试验项目、试验条件、试验时间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2.试验类别稳定性试验主要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等。
影响因素试验是考察各种极端因素(如高温、光照、反复冻融、振动、氧化、酸碱等相关条件)对产品的影响,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加速试验是通过不同的温度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依据。
长期试验是在设定的贮存条件范围内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有效期提供依据。
3.试验样品可分为上市前和上市后试验样品,通常包括原液、成品及产品自带的稀释液或重悬液等。
对需要保存一定时间的中间产品也应进行相应的稳定性研究。
上市前稳定性试验的样品至少应为三批,上市后稳定性试验的样品批数可根据产品特性、工艺、规模等因素确定。
若发生会影响产品稳定性的变更应取三批样品进行稳定性试验。
原液或中间产物尽量采用与规模化生产时相同材质的容器和密闭系统;成品应采用与规模化生产时相同的包装容器与密闭系统。
2020版药典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
2020版药典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至少是中试规模。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通常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拟上市产品一致。
(4)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5)若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6)对包装在有通透性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应当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
(7)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釆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
②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
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④pH值不符合规定。
⑤12个制剂单位的溶出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药典》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精校版本)
附录ⅩⅠⅩC 原料药与药物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或药物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一批原料药或一批制剂进行。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三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为10 000 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 000 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三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原料药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一批原料药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摊成≤10mm厚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中国药典2020版对常温的稳定
我国药典是我国药品质量标准的权威性文件,其编制依据药品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的方法,是我国药品生产质量控制的基本法规。
2020年版的我国药典对于常温下药品的稳定性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药品的保存条件根据我国药典2020版,对于常温下的药品保存条件,药品的生产企业应该明确规定和标示,以确保其在常温下的稳定性。
企业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和特点,设计符合规范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保证其质量和稳定性。
二、药品的稳定性研究我国药典2020版明确规定,药品的稳定性研究应包括药物在不同储存条件下的物化性质、活性和纯度的变化,以及对药物降解产物的鉴定和控制。
稳定性研究应根据药品的特点和用途,采用合适的试验设计和分析方法,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科学性。
三、稳定性试验的规范要求我国药典2020版通过对稳定性试验的规范要求,进一步明确了药品在常温下的稳定性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稳定性试验应包括药品在不同温度、湿度、光照条件下的稳定性研究,以及对药品包装材料的透湿性和透光性的研究。
稳定性试验结果应能够科学地解释和评价药品在常温下的稳定性及其影响因素,为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依据。
四、稳定性数据的标示和应用我国药典2020版对稳定性数据的标示和应用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在药品注册申报和生产质量控制中充分利用稳定性数据,对生产工艺和储存条件进行合理设计和控制,确保药品在常温下的质量和稳定性。
我国药典2020版对常温下药品的稳定性问题进行了严格规定和要求,为生产企业在生产和质量控制中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指导。
企业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药品在常温下的质量和稳定性,为人民裙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提供保障。
在我国药典2020版的指导下,药品生产企业对常温下药品的稳定性问题必须做出充分的研究和控制。
药品的保存条件至关重要。
药品的生产企业应严格规定和标示药品的储存条件,以保证其在常温下的稳定性。
这一点对于保证药品质量和有效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质量及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总局关于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实施备案管理的公告》、《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参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天然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行版《中国药典》收录的“药品质量标准分析方法验证指导原则”和“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基于“使用安全、质量基本可控、方法适用可行、资料完整规范”的基本要求,结合中药制剂特点,制订本研究指南。
本指南仅代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主题现阶段的关注点。
只要能够满足相关适用的法规和技术要求,也可选择采用其他研究方法。
质量研究技术指南一、制定原则传统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应能指导配制、控制质量,以保证制剂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均一性。
进行质量标准研究时,应优先考虑制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结合处方、生产工艺、使用等环节,有针对性地规定检测项目和限度。
制定标准时应尽可能选择“简便、快捷、灵敏、专属性强”的方法,充分体现“安全有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不断完善”的原则,使标准起到保证质量,促进中药制剂研究发展的作用。
制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法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等规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规范》的要求。
二、质量研究传统中药制剂质量研究内容应尽可能全面,既要考虑一般性要求,又要考虑针对性要求,以使质量研究的内容能充分地反映制剂的特性及质量变化的情况。
应根据中药制剂的特点,加强专属性鉴别和多成分、整体质量控制。
应建立与药效相关的活性成份或指标成份的含量测定项,必要时采用指纹图谱或特征图谱等方法进行整体质量评价。
质量研究用样品应为三批以上,在中试或生产规模下配制,且处方固定、原辅料来源明确、制备工艺稳定。
质量研究的具体项目、检测方法、验证内容应参照《中国药典》及相关通则。
如汤剂可参照合剂的相关要求,丹剂可参照散剂或丸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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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稳定性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原料药物或制剂在温度、湿度、光线的影响下随时间变化的规律,为药品的生产、包装、贮存、运输条件提供科学依据,同时通过试验建立药品的有效期。
稳定性试验的基本要求是:(1)稳定性试验包括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
影响因素试验用1批原料药物或1批制剂进行;如果试验结果不明确,则应加试2个批次样品。
生物制品应直接使用3个批次。
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要求用3批供试品进行。
(2)原料药物供试品应是一定规模生产的。
供试品量相当于制剂稳定性试验所要求的批量,原料药物合成工艺路线、方法、步骤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供试品应是放大试验的产品,其处方与工艺应与大生产一致。
药物制剂如片剂、胶囊剂,每批放大试验的规模,片剂至少应通常为100 000片,胶囊剂至少应为100 000粒。
大体积包装的制剂如静脉输液等,每批放大规模的数量至少应为各项试验所需总量的10倍。
特殊品种、特殊剂型所需数量,根据情况另定。
(3)供试品的质量标准应与临床前研究及临床试验和规模生产所使用的供试品质量标准一致。
(4)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所用供试品的包装应与上市产品一致。
(5)研究药物稳定性,要采用专属性强、准确、精密、灵敏的药物分析方法与有关物质(含降解产物及其他变化所生成的产物)的检查方法,并对方法进行验证,以保证药物稳定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
在稳定性试验中,应重视降解产物的检查。
(6)由于放大试验比规模生产的数量要小,故申报者应承诺在获得批准后,从放大试验转入规模生产时,对最初通过生产验证的3 批规模生产的产品仍需进行加速试验与长期稳定性试验。
(7)对包装在非渗透容器内的药物制剂可不考虑药物的湿敏感性或可能的溶剂损失,其稳定性研究可在任何湿度下进行。
制剂质量的“显著变化”通常定义为:①含量与初始值相差5%;或采用生物或免疫法测定时效价不符合规定;②任何降解产物超过标准限度要求;③外观、物理常数、功能试验(如颜色、相分离、再分散性、粘结、硬度、每揿剂量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然而,一些物理性能(如:栓剂的变软、霜剂的熔化等)的变化可能会在加速试验条件下出现;④对于某些剂型,pH值不符合规定;⑤12个制剂单位的溶出度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指导原则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原料药物,第二部分为药物制剂。
一、原料药物原料药物要进行以下试验。
(一)影响因素试验此项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烈的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探讨药物的固有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为制剂生产工艺、包装、贮存条件和建立降解产物分析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供试品可以用1批原料药物进行,将供试品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如称量瓶或培养皿),摊成≤5mm厚的薄层,疏松原料药物摊成≤10mm厚的薄层,进行以下试验。
当试验结果发现降解产物有明显的变化,应考虑其潜在的危害性,必要时应对降解产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1)高温试验试品开口置适宜的洁净容器中,60℃温度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若供试品含量低于规定限度,则在40℃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若60℃:无明显变化,不再进行40℃试验。
(2)高湿试验供试品开口置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分别于相对湿度90%±5%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要求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性能。
若吸湿增重5% 以上,则在相对湿度75%±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吸湿增重5% 以下,其他考察项目符合要求,则不再进行此项试验。
恒湿条件可在密闭容器如干燥器下部放置饱和盐溶液,根据不同相对湿度的要求,可以选择NaCl饱和溶液(相对湿度75%±1%,15.5〜60℃),KNO3饱和溶液(相对湿度92.5%, 25℃) 。
(3)强光照射试验供试品开口放在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他适宜的光照装置内,光源可选择任何输出相似于D65/ID65发射标准的光源,或同时暴露于冷白荧光灯和近紫外灯下,并于照度为4500Lx±500Lx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关于光照装置,建议采用定型设备“可调光照箱”,也可用光橱,在箱中安装日光灯数相应光源使达到规定照度。
箱中供试品台高度可以调节,箱上方安装抽风机以排除可能产生的热量,箱上配有照度计,可随时监测箱内照度,光照箱应不受自然光的干扰,并保持照度恒定,同时防止尘埃进人光照箱内。
此外,根据药物的性质必要时可设计试验:原料药在溶液或混悬液状态时,或在较宽pH值范围探讨pH值与氧及其他条件应考察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并研究分解产物的分析方法。
创新药物应对分解产物的性质进行必要的分析。
冷冻保存的原料药物,应验证其在多次反复冻融条件下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
在加速或长期放置条件下已证明某些降解产物并不形成,则可不必再做专门检查。
(二)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
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的稳定性,为制剂设计、包装、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
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 ,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行监测。
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
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 的情况下(可用Na2CrO4饱和溶液,30℃,相对湿度64.8%)进行加速试验,时间至少12个月,应包括所有的考察项目,检测至少包含初始和末次的4个时间点(如0、6、9、12月)。
加速试验,建议采用隔水式电热恒温培养箱(20〜60℃)。
箱内放置具有一定相对湿度饱和盐溶液的干燥器,设备应能控制所需温度,且设备内各部分温度应该均匀,并适合长期使用。
也可采用恒湿恒温箱或其他适宜设备。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保存,此种药物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
对拟冷冻贮藏的药物,应对一批样品在温度(如:5℃±3℃或25℃±2℃)下放置适当的时间进行试验,以了解短期偏离标签贮藏条件(如运输或搬运时)对药物的影响。
(三)长期试验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物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为制定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供试品3批,市售包装,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或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 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这是从我国南方与北方气候的差异考虑的,至于上述两种条件选择哪一种由研究者确定。
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取样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进行检测。
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
将结果与0个月比较,以确定药物的有效期。
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得出合理的有效期。
如 3 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其平均值为有效期,若差别较大则取其最短的为有效期。
如果数据表明,测定结果变化很小,说明药物是很稳定的,则不作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规定继续考察,制订在低温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
对拟冷冻贮藏的药物,长期试验可在温度-20℃±5℃的条件下至少放置12个月。
长期试验采用的温度为25℃±2℃、相对湿度为60%±10%,或温度30℃±2℃、相对湿度65%±5%,是根据国际气候带制定的。
国际气候带见下表。
表国际气候带二、药物制剂药物制剂稳定性研究,首先应查阅原料药物稳定性有关资料,特别了解温度、湿度、光线对原料药物稳定性的影响,并在处方筛选与工艺设计过程中,根据主药与辅料性质,参考原料药物的试验方法,进行影响因素试验、加速试验与长期试验,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应用括号法和矩阵法简化试验方案。
(一)影响因素试验药物制剂进行此项试验的目的是考察制剂处方的合理性与生产工艺及包装条件。
供试品用1批进行,将供试品如片剂、胶囊剂、注射剂(注射用无菌粉末如为西林瓶装,不能打开瓶盖,以保持严封的完整性),除去外包装,置适宜的开口容器中,进行髙温试验、高湿度试验与强光照射试验,试验条件、方法、取样时间与原料药相同,重点考察项目见附表。
对于需冷冻保存的中间产物或药物制剂,应验证其在多次反复冻融条件下产品质量的变化情况。
(二)加速试验此项试验是在加速条件下进行,其目的是通过加速药物制剂的化学或物理变化,探讨药物制剂的稳定性,为处方设计、工艺改进、质量研究、包装改进、运输、贮存提供必要的资料。
供试品要求3批,按市售包装,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 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
所用设备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并能对真实温度与湿度进行监测。
在试验期间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分别取样一次,按稳定性重点考察项目检测。
在上述条件下,如6个月内供试品经检测不符合制订的质量标准,则应在中间条件下即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情况下进行加速试验,时间至少12个月,应包括所有的考察项目,检测至少包含初始和末次的4个时间点(如0、6、9、12月)。
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注射液等含有水性介质的制剂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试验所用设备与原料药物相同。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预计只能在冰箱(4〜8℃)内保存使用,此类药物制剂的加速试验,可在温度25℃±2℃,相对湿度60% ±10%的条件下进行,时间为6个月。
对拟冷冻贮藏的制剂,应对一批样品在温度(如:5℃±3℃或25℃±2℃)下放置适当的时间进行试验,以了解短期偏离标签贮藏条件(如运输或搬运时)对制剂的影响。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乳膏剂、糊剂、凝胶剂、眼膏剂、栓剂、气雾剂、泡腾片及泡腾颗粒宜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5%±5%的条件进行试验,其他要求与上述相同。
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中的药物制剂,例如低密度聚乙烯制备的输液袋、塑料安瓿、眼用制剂容器等,则应在温度40℃±2℃、相对湿度25%±5%的条件(可用CH3COOK•1.5 H2O 饱和溶液)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