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守则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保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完全处于其主管部门(单位)独立使用和管理。
不得直接或间接连接国际互联网,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2、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任何人不得在公众网上发布、存储、处理、传递、转发、抄送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3、对秘密数据、资料载体如:磁盘、磁带、光盘等视同“三密”文件,履行借阅、使用、复制、传递、携带、移交、保存、销毁等登记手续。
4、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包括软盘和硬盘)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时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上网的信息内容须经单位领导审批。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复印机,要指定专人操作。
存放复印机的地方必须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复印秘密以上文件资料以及未定密级的中央、省、市负责同志的内部讲话,应请示原制文单位以及文件发至那一级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复印,复印时应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不准多印私留。
(3)不许利用单位复印机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图纸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券等。
(4)不准复印内部以上文件、资料和国家法令禁印的票证、迷信用品、淫秽物品以及其它违禁品。
(5)必须建立严格的复印登记制度,逐件登记复印文件的名称、份数。
复印的废页要及时销毁。
(6)管理复印机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遵纪守法,按章办事。
如有违反规定的,必须追究责任,按情处理。
2、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单位传真机必须建立健全使用制度。
(2)使用传真机传送文件、资料须经领导审批,并做好收发登记。
(3)严禁使用无加密设施的传真机传送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
(4)单位领导要经常对传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有线和无线电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有线、无线通信中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在无保密措施的情况下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电话会议;严禁在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上使用无线话筒。
信息机房管理规章制度
信息机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房管理和维护机房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保障信息安全和数据完整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机房管理范围内,所有使用机房设备和资源的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机房管理应遵循“便捷、安全、稳定、高效”的原则,全面提高机房运行效率。
第二章机房设备管理规定第四条机房设备应按照规定位置摆放,设备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距,防止设备散热不良。
第五条机房设备运行期间,应保持机房气流畅通,定期清理设备周围环境,确保机房温度适宜。
第六条机房设备定期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机房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八条机房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并记录维修情况。
第九条机房设备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三章机房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机房保安及时巡逻,保证机房安全。
第十一条机房出入口应设权限访问系统,保证机房安全。
第十二条机房内人员应按规定携带工作证件及出入登记,确保机房安全。
第十三条机房内人员不得私自擅离工作岗位,应按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机房内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和网络设置,避免影响机房运行。
第四章机房网络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机房网络应保持通畅,定期检测网络连接情况,及时解决网络问题。
第十六条机房网络设置应合理,确保网络流畅高效。
第十七条机房网络安全应加强管理,定期检测网络安全漏洞,加固安全防护。
第十八条机房网络数据备份应定期进行,确保数据安全可靠。
第五章机房值班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机房设备24小时值班,保障机房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十条值班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保证机房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值班人员应保持机房环境整洁,保证机房安全。
第六章机房管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第二十二条机房管理应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或者惩罚。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
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
(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保密工作会议(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
(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
(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
《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守则》等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涉密存储介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山涉密存储介质的管理,确保涉密存储介质及存储信息的安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 ??? ??????? 第七条? 购置和收发涉密存储介质,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并根据用途,在显眼的位置做出“绝密”、“机密”、“秘密”的密级标识。
介质密级的确定依据其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
??? 第八条? 传递涉密存储介质,应当包装密封,并且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
??? 第九条? 传递涉密存储介质时应直接交付收件者,并由本人办理签收手续,不得由他人代收。
第三章? 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 第十条? 涉密存储介质不能与非涉密存储介质混杂使用,非涉密存储介质不得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 第十一条? 涉密单位收到涉密存储介质后,经管人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内容,报分管领导审示,并按规定和批示办理。
?????????????????????储介质。
??? 第十八条? 涉密存储介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应及时销毁。
?第四章?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和销毁???? 第十九条? 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须经相关领导批准,并对有关涉密信息采取安全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 维修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或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并对维修对象、故障原因、维修结果等有关情况做出文字记录。
不能维修的应予销毁。
??? 第二十条? 销毁涉密存储介质应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销毁点进行,或采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物理、化学方式彻底销毁,销毁应确保涉密信息无法还原。
?第五章? 其? 它?射洪县规划和建设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保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信息化工作,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信息化设备管理。
1. 所有信息化设备必须经过公司指定的部门审核并登记,未经审核和登记的设备不得接入公司网络。
2. 信息化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专业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严禁私自擅自更改信息化设备的配置和设置,一经发现将受到严厉处罚。
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安全政策,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2.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公司的信息系统,未经授权的访问
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
3. 定期对公司的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确保系统
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信息化数据管理。
1.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对信息化数据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2. 禁止私自删除或篡改公司的信息化数据,一经发现将受到严
厉处罚。
3. 对于重要的信息化数据,必须进行加密和权限控制,防止数
据泄露和损坏。
四、信息化使用规范。
1. 员工在使用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相
关规定,不得进行违法和违规的操作。
2. 禁止在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上进行个人非工作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玩游戏、观看视频等。
3. 对于公司的信息化设备和系统,必须进行合理使用和节约用电,避免浪费资源。
以上规章制度,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公司将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信息化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5篇)
公司信息安全保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1.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信息资源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预防信息泄露、滥用和损害,以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和声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员工、合作伙伴以及任何使用公司信息资源的人员。
1.2 遵守法律和合规要求公司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及时更新制度以满足法律和合规要求的变化。
1.3 保密责任和义务公司全体员工对于所知悉的公司信息和客户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私自泄露、篡改、盗用或滥用相关信息。
员工有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公司信息资源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二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2.1 信息分类和级别公司将信息资源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信息的价值和敏感程度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常见的信息级别包括:公开级、内部级、机密级和绝密级。
2.2 信息安全责任制公司设立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措施和技术。
各部门和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和权限履行信息安全责任,承担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责任。
2.3 信息资产清单和管理公司建立信息资产清单,明确对各类信息资源的归属、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针对重要的信息资产,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包括备份、加密、访问控制、监控等。
2.4 风险评估和控制公司进行定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风险和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来减轻风险。
2.5 内部安全管理公司建立适当的内部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实施员工背景调查、访问控制、权限管理、事件管理等,确保信息资源的安全和可控。
第三部分:保密管理3.1 保密意识培训公司对所有员工进行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培训,包括保密政策、保密责任、保密意识等方面,提高员工对信息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3.2 保密协议和保密审查涉及有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的员工必须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保密审查。
保密协议明确员工对于所知的未公开信息的保密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本部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负主要责任。
2)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对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3)公司保密办公室设密钥管理员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内部密码(密钥)的生成、分配和保密管理工作。
4)公司各涉密部门需设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具体落实有关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
3.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1)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经环境,按照涉密计算机申报登记程序,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6)公司保密办公室对申请变更为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收回硬盘,到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并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4.管理制度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负有领导责任。
同时,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保密办公室对全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并负责培训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查●数字证书机制;●密码口令。
密码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定期更换,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等两者以上的组合。
密码(钥)应与计算机分离,妥善保管。
c)长时间离开终端时,客户端计算机应退出工作状态或关机。
下班后必须关机。
涉密计算机待机时间超过15分钟后,计算机应具备屏幕保护措施,在恢复使用时应有身份识别屏保机制。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保密制度模板范文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和保密制度模板范文一、总则1. 为促进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企业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全体员工、外聘人员和供应商,并穿透至企业相关合作方。
3.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的要求。
二、信息资产分类和保护等级1. 信息资产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
2. 具体的信息保护等级及措施由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制定。
三、信息安全责任1. 企业领导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及目标,并进行监督。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实施、评估和监督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和措施,监控信息安全风险。
3. 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四、信息安全管理措施1. 员工入职时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培训。
2. 严格控制权限,所有员工只能访问其工作所需的信息,禁止私自访问不相关信息。
3. 确保网络和系统的安全性,包括定期更新设备软件、加密网络访问等。
4. 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和系统,发现及时修复漏洞。
5. 加强对外部供应商、合作伙伴的信息安全管理,签署保密协议并进行监督。
6. 实施通信和数据加密措施,确保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7. 定期备份关键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用性。
8. 加强物理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灾、防泄密、防火等。
五、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安全事件进行调查、记录和报告。
2. 及时进行事故响应和应急处理,尽力减少损失。
3. 开展对信息安全事件的分析及评估,并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六、信息安全教育和培训1. 针对全体员工及时开展相关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2. 定期组织信息安全知识竞赛,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七、制度的监督和评估1. 建立信息安全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信息安全制度进行评估,并进行修订和完善。
2.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处和纠正。
八、附则本规范的解释权归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守则.doc
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计算机操作中,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和室机关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硬盘中存储确定为密级的文档,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时,必须切断与国际互联网的连接状态。
不得利用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进行收集、整理、窃取国家秘密的活动;利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送、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二条涉密计算机网络必须和互联网物理断开。
涉密计算机必须使用专用涉密移动存储设备,该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使用。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传输绝密级涉密信息。
对机密级、秘密级涉密信息, 应当分别作出"机密"、"秘密"标志,加密后在有关保密网络传输。
禁止在国际互联网上传递一切涉密信息,确保信息系统中涉及育龄妇女的信息的保密性。
第三条计算机使用者负责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监控网络信息正常运行;发现泄漏国家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保密工作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
第四条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
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必须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必须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的保密要求加以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第六条必须确保局域网的安全、保密。
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保障军队建设和军事行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技术安全保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以计算机及其网络为主体、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构成的用于处理军事信息的人机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为防止泄密、窃密和破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所载的信息和数据、相关的环境与场所、安全保密产品的安全保护;第三条规定适用于军队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单位和人员;第四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负责制,坚持行政管理与技术防范相结合;各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和所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规划和建设;各级密码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负责计算机信息系统所需密码系统的建设规划以及对密码设备和技术的研制开发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负责上网信息的审批和日常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各级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本级和所属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负责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和产品的测评认证工作;第五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建设,应当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其所需费用列入系统建设预算;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军队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第二章防护等级划分第七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按照下列规定划分防护等级:一处理绝密信息或者遭受攻击破坏后会给军队安全与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五级防护;二处理机密信息或者遭受攻击破坏后会给军队安全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四级防护;三处理秘密信息或者遭受攻击破坏后会给军队安全与利益造成比较严重损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三级防护;四处理军队内部信息或者遭受攻击破坏后会给军队安全与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二级防护;五接入军外信息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一级防护;第八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标准见附录一,采取与其防护等级相应的防护措施,选用符合军用计算机安全评估准则的产品;因技术或者产品等原因,一时达不到防护标准要求的,必须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第三章计算机及其网络第九条军队计算机及其网络的设计、研制、建设、运行、使用和维护应当满足规定的战术、技术条件下的安全保密要求;新建、改建重要计算机网络必须报上一级军事信息系统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军队技术安全保密检查机构检测评估;未通过检测评估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十条军队计算机及其网络应当尽量采取国产设备和软件;确需要采取境外产品时,应当按照安全保密要求进行技术改造;第十一条军队计算机及其网络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应当由军内单位和人员承担;确需军外单位和人员承担时,必须经过师级以上单位批准,并指定专人陪同,工作结束后进行技术安全保密检查;第十二条军队计算机及其网络的设计、研制、建设和维修,不得使用国家和军队已明令禁用或者有严重安全保密缺陷的硬件和软件;第十三条用于处理内部信息和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国外、军外计算机及其网络实行物理隔绝,并不得出借、转让给军外单位或者个人;第十四条管理使用大型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军队单位,应当设立安全保密小组;一般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有负责安全保密日常工作的安全管理员;第十五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和安全保密人员以下统称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的涉密范围和访问权限,由业务主官部门按照权限分隔、相互制约与最小授权的原则确定;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安全保密培训,工作时佩带明显的标志,并遵守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安全保密守则见附录二;第十六条管理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军队单位和人员,必须接受保密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应当及时解决;第四章信息与介质第十七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和重要数据,必须按照秘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进行生产、传递、存储和使用;第十八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必须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的有关规定划定密级,并具有与该涉密信息不可分离的密级标记和出网标记;第十九条向军队计算机及其网络所在控制区外传输秘密信息,必须按照信息的密级采取加密措施;在控制区内传输秘密信息,视需要采取相应的加密措施;第二十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涉密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最小授权原则进行存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越权调阅、使用、修改、复制和删除;第二十一条用于存储涉密信息和重要数据的数据库,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第二十二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重要的涉信息和数据,必须及时备份和异地存放,并按照其原密级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二十三条存储涉密信息的硬盘、软盘、光盘、磁带等介质,应当按照其中存放信息的最高密级划定秘密等级,并按照秘密载体安全保密要求进行管理;第二十四条处理过军队涉密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存储介质,不得转让或者出借给无关人员使用,不得私自带往境外,不得送往无安全保密保障的机构修理;已划定秘密等级的存储介质报废后,应当彻底销毁;第五章环境与场所第二十五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的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电磁环境的安全要求;对涉密或者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采取防电磁泄漏的措施;第二十六条集中设置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的场所,应当根据涉密程度、重要程度和周围环境状况,按照国家与军队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建设管理,并划定带有明显标志的控制区;分散设置的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设备,应当置于办公区域的安全部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第二十七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重要机房和网络设施,必须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与境外驻华机构、人员驻地和涉外建筑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不得共用电源、金属管线和通风管道;无法达到上述要求的,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第二十八条新建涉密的大型机房,必须经过技术安全保密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六章安全保密产品第二十九条用于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与检测的硬件、软件和系统,必须选用军内或者国内研制开发并经解放军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测评认证的产品;其中的密码技术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军队有关密码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经测评认证合格的安全保密产品,由解放军保密委员会技术安全检查办公室列入军队安全保密产品目录;需要在全军推广应用的,由解放军保密委员会批准;第三十条军队单位研制和开发安全保密产品,应当执行军队有关的规定和标准;军队暂无规定和标准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第三十一条专门用于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产品,未经解放军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批准,不得对外宣传和销售;第七章应急处置第三十二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在面临危险或者遭受攻击、破坏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保密应急处置行动;第三十三条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急处置行动,由各级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级保密委员会技术安全检查办公室负责应急行动的协调与支援;第三十四条师级以上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指定安全保密应急组织,担负下列任务:一按照应急处置方案组织演练;二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应急处置计划,阻止侵袭蔓延,消除泄密、窃密隐患和破坏威胁;三查明侵袭破坏情况和威胁来源;四恢复系统正常运行;五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三十五条军区级以上单位的技术安全检查办公室应当建立应急支援与协调组织,担负下列任务:一制定本级安全保密应急支援预案;二发布应急处置有关预警信息;三采取应急支援措施,实施应急计划;四查明侵袭破坏情况和威胁来源,必要时组织反击行动;五对指挥机关和部队有关的军事行动提供安全保密应急支援;六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第三十六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人员发现针对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恶意攻击、黑客侵袭、计算机病毒危害、网上窃密及破坏、电磁攻击以及其他重大破坏活动或者征候时,应当立即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和本级保密委员会办事机构,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第八章奖励与处分第三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人员,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一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理论研究和法规标准制定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二研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技术、产品、设施取得重要成果的;三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检查、检测手段和方法方面有发明创造的;四及时发现或者有效消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重大缺陷或者隐患的;五在紧急情况下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免遭损失的;六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侵袭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二非法删除、修改、增加、干扰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数据、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四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隐患或者计算机病毒及其他破坏性威胁,不及时报告或者不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五泄漏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技术、方法、措施、产品性能、效果和应用范围,造成后果的;六使用已经禁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产品,造成严重安全保密隐患的;七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九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十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录军队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标准军队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守则。
信息系统机房 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机房规章制度为了维护信息系统机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障,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遵守。
一、机房环境保护1.保持机房内环境整洁、无杂物堆积,保持空气流通畅通;2.禁止在机房内吸烟、喧哗、饮食;3.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适宜,定期清洁和维护设备。
二、机房设备安全1.机房内设备由专门人员保管,并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2.严禁私自移动或更改机房设备的位置;3.机房内设备的更换和维修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报备,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信息安全管理1.机房内严禁私自接入外部网络、存储敏感信息;2.设备使用许可需经授权,未经授权禁止使用;3.保护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私自外传。
四、应急处置1.发生紧急情况需及时向主管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备份重要数据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以备不时之需。
五、工作纪律1.工作人员需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2.对于工作任务的安排和分配,需按时按质完成;3.机房内必须着便服,严格执行工作制服要求。
六、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者,将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2.严重违规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对于危害信息系统机房安全和运行的行为,将立即停止并进行调查处理。
七、其他规定1.机房内部的事务需保密,不得外传;2.临时人员需经主管授权方可进入机房;3.对于未尽事宜,由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以上规章制度为信息系统机房的基本要求,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好机房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如有遇到问题或疑问可随时向主管或相关部门反映,共同努力提高信息系统机房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性。
感谢大家的合作!。
保密守则——精选推荐
保密守则保密守则⼀、保密守则单位全体⼈员均应⾃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前谈论机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存放机密⽂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公共场所;(⼗⼀)不准密件平邮;(⼗⼆)不将内部⽂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三)不得擅⾃翻印、复印、全抄、录⾳秘密以上⽂件、资料、刊物。
⼆、保密领导⼩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作⽅针、政策、规定和指⽰,增强⾃⾝保密意识。
⼆、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作,增强本会全体⼈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作。
⼋、主动掌握保密⼯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作。
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部的职责⼀、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作任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作⽅针、政策、规定和指⽰,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作计划。
四、⾃觉参加学习,增强⾃⾝的保密意识。
保密守则
保密守则一、保密守则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十一)不准密件平邮;(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守则.doc
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1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一、为保障随州金戈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司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公司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 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安全,保障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是公司保护信息安全的基本要求。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资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行为。
三、保密责任1.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和盗用公司的信息资产。
2.每位员工必须对公司的计算机账号和密码、存储介质、移动存储设备等进行妥善保管,不得向他人泄露。
3.管理人员要负责组织和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并对下属员工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四、信息分类与标志1.将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分为公开信息、内部信息和机密信息三个级别,并相应地标识。
2.公开信息:无影响公司利益的信息,可以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向任意人展示和传播。
3.内部信息:不宜向外部人员展示和传播的信息,只能在内部范围使用。
4.机密信息:非常重要且不能泄露的信息,只能在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且仅限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五、信息使用和管理1.员工在内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处理公司信息时,应按照公司的标准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滥用权限或逾越权限范围进行操作。
2.禁止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发送、接收含有违法、有害、恶意程序或病毒的信息。
3.禁止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工具,如需安装或使用,应事先获得上级主管的批准。
4.禁止私自使用外部网络、移动存储设备和个人电脑等进行工作。
5.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他人计算机账号和密码进行操作,应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6.禁止私自更改他人计算机系统的设置和配置,避免出现故障和安全风险。
六、信息备份与恢复1.公司提供统一的备份机制,员工应定期备份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地点。
2.在进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和升级时,应提前备份相关数据,以免因操作失误或系统故障导致数据丢失。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内容
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保障本企业信息系统的运行以及信息资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保密管理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信息系统及其相关的信息资产、信息资源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资产的分类按照信息资产的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将信息资产分为三个级别:核心级、重要级和一般级。
1、核心级信息资产: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资产,属于最高保密级别;2、重要级信息资产:对企业正常运营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资产,属于次高保密级别;3、一般级信息资产:一般信息资产,属于普通保密级别。
第四条信息保密管理的责任部门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为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企业的信息保密管理工作。
第五条信息保密管理的责任人1、各部门应当指派专门的信息保密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信息保密管理工作;2、信息保密管理员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信息资源和信息资产进行核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处理信息泄露和风险隐患。
第六条信息资产的保护1、核心级信息资产应当采取严格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和使用;2、重要级信息资产应当采取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信息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3、一般级信息资产应当采取基本的访问控制措施,确保信息的基本安全。
第七条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的实施1、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应当得到企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2、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应当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信息安全环境的变化。
第八条信息保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部门的信息保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对于违反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信息保密管理的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当开展定期的信息保密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信息保密意识和技能;2、员工应当参加培训和教育活动,并签署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信息化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信息化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保障信
息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信息化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库、软件开发、信息安全等。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由信息化部门负责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各
部门配合配合协助,确保信息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信息化设备和系统的采购、安装、维护和更新必须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严禁私自购置、更改或者破坏信息
化设备和系统。
第五条信息化系统的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工作的重要
内容,各部门必须加强对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禁泄露、篡改、破
坏信息。
第六条信息化系统的使用权限必须按照职责权限进行分配,严
禁随意泄露、传播、外传机密信息。
第七条信息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由信息化部门负责,各部门配合协助,确保信息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信息化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由信息化部门负责,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公告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违反信息化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信息机房的管理制度
信息机房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信息机房的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信息机房及相关设备的管理。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
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四、管理人员信息技术部需配备专业的信息技术人员,包括系统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和数据库管理员等。
五、管理内容1. 信息机房的物理安全保障(1)信息机房进出必须刷卡验证身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2)信息机房内需配备监控摄像头,全天候监控信息设备的运行情况。
(3)定期检查信息机房门窗、空调、消防设备等安全设施,确保正常运行。
2. 信息机房设备的管理(1)每台服务器都需标记ID,并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包括硬件配置、软件版本等信息。
(2)所有设备的接线、布局要整齐清晰,避免混乱和错误。
(3)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3. 信息机房网络的管理(1)建立严格的网络管理策略,包括网络拓扑图、IP地址规划等。
(2)定期检查网络设备和链路是否正常,保障网络的顺畅和稳定。
(3)限制非授权设备接入网络,防止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
4. 信息机房安全备份策略(1)建立完善的备份策略,包括定期备份数据、制定灾难恢复计划等。
(2)备份的数据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定期检查备份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 信息机房灾难恢复计划(1)建立灾难恢复小组,对可能发生的灾难做好预案和演练。
(2)定期检查灾难恢复计划是否完备和可行,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应对。
六、管理责任1. 信息技术部需负责信息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2. 公司高层需对信息技术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七、处罚措施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严重者,公司可给予警告、停职、开除等处罚。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高层审批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公司高层同意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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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
本部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负主要责任。
2)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以及对失泄密事件的查处。
3)公司保密办公室设密钥管理员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内部密码(密钥)的生成、分配和保密管理工作。
4)公司各涉密部门需设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管理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具体落实有关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规定和措施。
3.涉密计算机的确定及变更
1)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秘
,经
环境
,按照涉密计算机申报登记程序,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6)公司保密办公室对申请变更为非涉密计算机进行检查,收回硬盘,到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销毁,确认计算机内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国家秘密信息后,批准变更,并注销涉密计算机编号。
4.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
各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并负有领导责任。
同时,要指定人员具体负责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保密办公室对全公司涉密计算机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并负责培训涉密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人员,查
●数字证书机制;
●密码口令。
密码口令长度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定期更换,采用大小写英文字
母、数字和特殊字符等两者以上的组合。
密码(钥)应与计算机分离,妥善保管。
c)长时间离开终端时,客户端计算机应退出工作状态或关机。
下班后必须关机。
涉密计算机待机时间超过15分钟后,计算机应具备屏幕保护措施,在恢复使用时应有身份识别屏保机制。
d)涉密计算机要按照国家保密局发布的BMZ1一2000《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技术要求》规定,设置密码,处理秘密级信息,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
,口
样本库,定期进行病毒和恶意代码查杀。
k)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外出时应填写《涉密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携带外出审批表》,履行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带出并做相应的登记。
带出前后,均应当进行保密检查,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l)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并由本部门兼职保密员现场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确需送外维修的,须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
涉密存储介指的数据恢复应当到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进行。
m)涉密计算机的报废,要首先办理涉密计算机的变更手续,经批准变更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并应送到保密办公室指定的销毁同机构。
采
f)公司采购的安全保密产品应当选用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检测、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产品,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应当选用公安机关批准的国产产品,密码产品应当选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
g)司涉密信息系统按“专网专机、专机专用”的原则配备计算机,严禁配置调制解调器、无线网卡等网络外联设备。
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拆除具有无
线联网功能的硬件模块,禁止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无线外围装置的信息设备处理国家秘密。
h)涉密计算机及与之相连的打印机等设备使用时必须使用统一配置的红黑隔离保护插座供电。
i)公司技术部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维修工
b)各涉密部门在安装办公电话时,严禁使用无绳、子母电话机。
公司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使用手机的保密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定(试行)》(中办发[2005]29号)和本制度。
c)公司禁止使用普通手机谈论、传递涉密项目开发情况、生产试验情况及公司内部工作或商业秘密,禁止将手机带入谈论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的场所。
d)召开涉密会议时,必须使用会议保密机(手机信号屏蔽器)。
机密级以上的涉密会议严禁带手机。
e)通信设备管理人员在聘用前应进行严格审查,并由单位保密责任人定期进行保密教育。
内部通信网络的构成、线路路由、保密措施等,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f)来公司参观访问、讲学、交流的境外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公司的电话机、
机及办公室自动化设备要作为涉密用的,在变更之前到保密办公室进行登记。
l)涉密计算机及办公室自动化设备由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确认专人使用,机器明确标识使用人姓名并登记入册。
使用人发生变化时,应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变更。
m)公司各部门管理使用的普通传真机严禁传送涉密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
n)复印机指定专人操作和管理,建立岗位保密责任制,复印机、打印机实行严格审批制度,严禁擅自复印、打印内部信息文件及涉密文件。
o)复印、打印的内部信息文件、涉密文件、资料必须按照《公司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按照秘密级由项目负责人审批,经保密办公室备案,机密级由保密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的原则。
经保密办公室主任备案或审批后,到公司涉密室指定机
表》
,《涉
员全程陪同。
需要拿到外部修理的,需要授权人员全程跟随,并做好相关登记。
报废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介质应送到保密办公室指定的销毁机构。
5.奖惩制度
对在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按照《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给予奖励。
对违反本规定或发生失泄密事件的直接
责任者,按照《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同时给予经济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