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兴2号优质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聘投资主办人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股东职责,引导和规范投资行为,加强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XXX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X国资发[2017]5号)、《关《XXX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于印发XXX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17年版)的通知》(X国资[2017]163号)等法律法规及XXX市XXXX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XXXX公司”)《与所属二级企业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XXXX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和实质控制的各级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市XXXX公司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直接出资和监管的一级企业。
市XXXX公司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企业为“二级企业”。
XXX德丰环境有限公司控股的XXX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XXX 五峰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视同二级企业。
二级企业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企业为三级企业,依次类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市XXXX公司及所属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
股权投资包括新设企业、股权并购、对被投资企业增资等行为。
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固定资产购置等投资事项,办公用固定资产购建除外。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项目是指:投资企业按照其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由董事会研究决定的投资项目。
公司章程应明确重大投资项目标准,原则上应当包括:市XXXX公司为投资主体的,股权投资和单项投资额大于本企业上一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1%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
所属企业为投资主体的,本办法“所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中监管类、管控类投资项目应当纳入二级企业重大投资项目范围(非全资企业从其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主业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或市XXXX公司确认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新业务是指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并经市国资委或市XXXX公司确认的新兴产业投资业务。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及答案_2016_练习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及答案_2016(100题)***************************************************************************************证券从业资格考试_基本法律法规_真题及答案_20161.[单选题]投资主办人( )年内没有管理客户委托资产,协会对其不予通过年检。
A)1B)4C)2D)5答案:C解析: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四条,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两年检查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①不符合一般证券从业人员有关规定;②两年内没有管理客户委托资产;③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两年;④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两年;⑤其他情形。
2.[单选题]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个交易日。
A)10B)20C)15D)25答案:C解析: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条,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十五个交易日。
3.[单选题]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持有证券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其他方式”,实际控制证券公司( )以上的股份,应当事先告知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A)10%B)3%C)1%D)5%答案:D解析: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事先告知证券公司,由证券公司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①认购或者受让证券公司的股权后,其持股比例达到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5%;②以持有证券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其他方式,实际控制证券公司5%以上的股权。
说明书范文
说明书范文篇一:说明书怎么写产品说明书的写法作者:未知来自:百度贴吧点击: 12566 时间:2007-5-29(一)产品说明书概述产品说明书,是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作书面介绍的文书。
产品说明书,又叫商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的作用:助和指导消费者正确地认识商品、使用和保养商品,兼具宣传商品的作用。
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民用产品说明书、专业产品说明书、技术说明书等。
根据表达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条款式说明书、文字图表说明书等。
根据传播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包装式:即直接写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内装式:将产品说明书专门印制,甚至装订成册,装在包装箱(盒)内。
(二)产品说明书的特点⒈说明性。
说明、介绍产品,是主要功能和目的。
⒈实事求是性。
必须客观、准确反映产品。
⒈指导性。
还包含指导消费者使用和维修产品的知识。
⒈形式多样性。
表达形式可以文字式,也可以图文兼备。
(三)产品说明书的结构和写法⒈标题。
一般是由产品名称加上“说明书”三字构成,如《vcd说明书》。
有些说明书侧重介绍使用方法,称为使用说明书,如《吹风机使用说明》。
⒈正文。
通常详细介绍产品的有关知识:产地、原料、功能、特点、原理、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修保养等知识。
不同说明书的内容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般的产品说明书分为⒈家用电器类。
⒈日用生活品类。
⒈食品药物类。
⒈大型机器设备类。
⒈设计说明书。
⒈附文。
厂名、地址、电话、电挂、电传、联系人和生产日期等。
出口产品在外包装上写明生产日期、中外文对照。
(四)注意事项:突出产品特点。
要注意广告和说明书的区别。
如“喝孔府家酒,做天下文章”可做广告语,写入产品说明书不合适。
语言要求准确、通俗、简明。
尽可能图文并重。
【案例】香雪牌抗病毒口服液使用说明书(纯中药新药) 本品系以板兰根、藿香、连翘、芦根、生地、郁金等中药为原料,用科学方法精心研制而成。
是实施新药审批法以来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治疗病毒性疾患的纯中药新药。
东兴证券股票配资伞形结构化信托产品合同说明书
(三)合同签署并交付资金
经过资格审查后,客户与信托签署相关信托文件。文件签署后,客户根据合同约定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划入信托专户。
(7)经次级委托人及受托人同意,可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信贷资产和股指期货以及未来新的证券品种投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9)信托存续期间有新的政策法律对上述限制做出不同规定的,上述限制根据规定作出相应调整。
六、止损制度
1、特别交易权
当信托计划信托单位净值不高于0.60元时,所有投资组合停止运作,受托人有权将信托计划财产全部变现,进行清算分配。
次级总成本
11%/年左右
次级认购金额
500万元以上
开放日
每个月5日、15日、25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四、产品特点
1、信托计划集成性强:通过先进的系统软件集成众多独立投资组合在同一账户下进行证券投资,开拓私募阳光化新途径。
2、信托单元独立性强:各投资组合为相互独立的运作单元,独立进行交易、独立核算、独立分配信托财产,互不影响。
个人客户: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时);
(3)自有资金证明文件。
机构客户: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代办);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授权他人代办);
(5)同意认购信托的股东会决议。
二、交易结构
三、产品简介
信托产品名称
XXX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
XXX信托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通关试题库(有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通关试题库(有答案)单选题(共150题)1、证券公司违反《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采取()等行政监管措施。
A.①②④⑤B.②③④⑤C.①③④⑤D.①②⑤⑥【答案】 A2、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应满足的条件是()。
A.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B.注册资本不低于五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C.注册资本不低于五亿元人民币,可为实缴资本D.注册资本不低一亿元人民币,可为认缴资本【答案】 A3、《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且调整股权结构和变更业务范围事项,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分别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A.30B.60C.20D.40【答案】 C4、()可以对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从事保荐业务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
A.中国人民银行B.财政部C.中国证监会D.国务院【答案】 C5、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书面资产管理合同,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A.合同应约定财产清算方式B.合同应约定资产管理计划份额的认购、赎回或者转让的程序和方式C.合同应约定收益的分配原则、执行方式D.合同需约定保本计划及承诺【答案】 D6、甲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的债权人,同时甲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财产的债务人,则对该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的债务与其管理的基金财产的债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Ⅲ、ⅣB.ⅡC.Ⅰ、ⅢD.Ⅰ、Ⅲ、Ⅳ【答案】 D7、上市公团并购重组活动涉及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请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从事相关业务。
A.证券自营B.保荐C.证券经纪D.证券资产管理【答案】 B8、证券公司应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监管要求等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申报材料的内容与格式一、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一)纸张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二)封面1、标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申报材料”字样;2、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称、类型(限定性或非限定性)、申请人(即管理人,下同)、托管人名称;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4、申请人、托管人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2-26-2、3-58-10……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一份报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
报批(报备)期间内容有修改的,除最初正式申报的原件留存证监会外,批准(备案)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两份申报材料最终稿原件及电子版(分别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并标明为最终稿,电子版为软盘或光盘方式)。
二、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一)申请书1、申请人对现有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业务规模、组织架构、业务的合规性、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等)的说明及对不规范业务(如有)的清理规范计划。
2、拟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包括计划的名称、类型、存续期间、目标规模(总份额)、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组合比例、推广对象及最低参与金额、计划的托管人和推广机构、商业前景分析、风险分析等。
3、说明管理人、托管人、推广机构设立、管理、托管、推广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获得内部授权批准,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的业务资格认可,并提供有关批准、授权或其他证明文件。
4、申请人承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内容一致。
(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参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主要内容》制作,应当清晰地说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组合设计、委托人参与和退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安排、风险揭示、资产管理事务的报告和有关信息查询等内容,最大限度地披露影响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的全部事项,以充分保护委托人利益,方便委托人作出委托决定。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7.28•【字号】防政发〔2020〕16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东兴试验区工管委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有关单位:《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28日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2022年是东兴试验区成立10周年,今后三年将是东兴试验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全面完成东兴试验区冲刺阶段(2020至2022年)的重点建设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三大定位”新使命、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五个扎实”新要求,结合自治区和我市的工作部署,研究编制《东兴试验区跨越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快东兴试验区开发建设,发挥东兴跨境合作区(以下简称“跨合区”)核心带动作用,打造全国沿边经济发展新增长极,勇当新时代改革创新排头兵。
一、工作思路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倡议、西部陆海新通道和中越跨境产业合作的要求,充分利用东兴试验区的区位优势,坚持开发与开放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结合,整体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全力以赴做好互联互通、开放经济、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四篇文章”,着力推进边海联动,加快推进东兴试验区建设早出成果、早见成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二 )提 高 间接 费 用 比重 ,加 大 绩 效 激 励 力 度 。 人 员 乘 坐 交 通 工 具 等 级 和 住 宿 费 标 准 。对 于 难 以
中央 财政 科技 计 划 (专 项 、基 金 等 )中实 行公 开 竞 争 取得住宿费发票 的,中央高校 、科研 院所在确保真
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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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 持 以人 为本 。 以调 动 科 研 人 员 积 极 性
《中共 中 央 、国务 院 关 于 深 化 体 制 机 制 改 革 加 和创造性为 出发点 和落脚 点 ,强化 激励机制 ,加大
快实施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 的若干意见》和《国务 院 激 励力 度 ,激 发 创 新 创造 活 力 。
理 和运 行 机 制 的要 求 ,进 一 步 完 善 中 央财 政 科研 项 资 金 、差 旅 会 议 、基 本 建设 、科 研 仪器 设 备 采 购 等方
目资金管理 等政策 ,现提 出以下意见 。
面 的 管 理 权 限 ,为 科 研 人 员 潜 心 研 究 营 造 良好 环
境 。 同 时 ,加 强 事 中事 后 监 管 ,严 肃 查 处 违 法 违 纪
理论 、“三 个 代 表 ”重 要 思 想 、科 学发 展 观 为 指导 ,深 强科 研 人 员 改革 的成 就感 和 获 得感 。
人学 习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按照
党 中央 、国务 院 决 策 部 署 ,牢 固树 立 和贯 彻 落 实 创
二 、改 进 中 央 财政 科研 项 目资 金 管 理
申请 政 府 投 资 建 设 的项 目 ,由 中央 高 校 、科 研 院所 度 ,为科研人员在项 目预算编制和调剂 、经费支 出、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题库练习试卷B卷附答案单选题(共200题)1、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界定包括()。
A.Ⅰ.Ⅱ.ⅣB.Ⅰ.Ⅱ.Ⅲ.ⅣC.Ⅰ.Ⅱ.ⅢD.Ⅰ.Ⅲ.Ⅳ【答案】 C2、关于要约收购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收购人可以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B.收购人可以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C.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D.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答案】 D3、甲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于20×7年3月,顾某为普通合伙人,丁某为有限合伙人。
20×8年3月,潘某与甲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约定,甲公司从潘某处借款800万元。
20×9年5月,甲的合伙人变更为乙公司(普通合伙人)和丙公司(有限合伙人),同时,顾某和丁某退伙。
后因甲迟迟不归还800万元借款及利息,潘某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顾某作为甲公司普通合伙人,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丁某作为原有限合伙人已经退伙,不再承担该项债务责任C.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普通合伙人,应当对该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新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该项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答案】 B4、在资产管理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持续五个工作日客户少于()人的,集合计划应当终止。
A.2B.3C.4D.5【答案】 A5、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A.一B.三C.四D.五【答案】 D6、下列选项,属于托管人职责的是()。
A.按照约定及时将募集资金支付给原始权益人B.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协议的规定或者约定移交基础资产C.按照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者分配收益D.监督管理人专项计划的运作,发现管理人的管理指令违反计划说明书或者托管协议约定的,应当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应当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同时抄送对管理人有辖区监管权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答案】 D7、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的要求,下列能够符合要求的是()?A.丙证券公司的流动性覆盖率为80%B.丁证券公司的净稳定资金率为40%C.甲证券公司的风险覆盖率为120%D.以证券公司的资本杠杆率为6%【答案】 C8、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制定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范,明确廉洁从业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廉洁培训和教育,培育廉洁从业文化,()开展覆盖全体工作人员的连接培训与教育,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廉洁从业的相关规定。
关于资产管理工作合理化建议书
关于资产管理工作合理化建议书资产管理是负责对公司资产的全面统一管理,在工作上,我们可以提出自己合理化建议。
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资产管理优秀建议书,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一、重组 * 。
现行 * 是议事协调机构,日常工作是国资办,是财政局内设机构,人员少、综合管理,难以担负管理重任。
将 * 由虚该实,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管人、管事与管资产结合,成为完整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设立财务部、人事部、投融资部,人员对外公开招聘。
二、政府委派的董事职责重大事项行使否决权:1、公司经营方向与中长期规划;2、公司对外投资;3、公司年度经营预算;4、年度分配方案;5、对外签署的重大合同、协议(涉及资金支付及法律诉讼);6、公司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确定;7、领导班子薪酬的确定与考核奖惩;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主办会计的聘任;9、公司资金支付实行联签制(50万以内财务负责人签署、50万至100万委派董事签署、100万以上委派单位签署);10、会计委派制。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是多年来主要由于信用环境、行业政策、行政干预等原因形成的,对于农村信用社信贷存在的风险,不能简单的就化解论化解,必须把其置于发展和变革的环境中,在变革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发展中消化存在的风险,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因此,要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理管理工作,关键是要对症下药。
笔者建议:一、综合运用多种清收手段集中精力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是当前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
既重视信贷资产总量的扩大,以增量稀释存量,又重视以前资产存量的清收与盘活,把优化增量与盘活存量有机结合起来,应当是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着力点。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要继续实行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人制度。
对不良贷款要按形成原因分为:行政干预、党政干部、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信用社人员发放的明责自清贷款等几种,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上报党委政府或请求有关部门协助、督促清收。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32号令)、《**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国资委关于对**市国资监管清单部分事项进行修改的通知》和《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市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境内外各级全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经费单位以及参股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单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资产评估适用行为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1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五)产权转让;(六)原值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或占转让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原值20%以上(含20%)的非整体性资产转让;(七)资产置换;(八)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九)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十)资产涉讼;(十一)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十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一)经市及区县人民政府或其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产权)实施无偿划转;(二)集团公司与所属独资企业之间或集团公司所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2 -(三)集团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各级所属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与其他国有全资企业共同设立的国有全资企业发生分立、清算,原股东增资、减资及引进国有全资企业,与国有全资企业合并,国有全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所持股权,经全体股东同意;(四)集团公司所属同一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内部实施重组整合,产权转让方和受让方为该国有控股企业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的各级所属公司的协议转让行为;(五)增资企业原股东同比例增资的;(六)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集团公司增资的;(七)集团公司所属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对其独资子企业增资的;(八)增资企业和投资方均为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企业的。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模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信息披露的公信力,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和市场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一)真实性原则。
对外披露信息应通过统一渠道,履行严格程序,内容必须真实、可靠,禁止任何形式的虚假信息披露。
(二)完整性原则。
信息披露内容应完整详实,保证无重大遗漏。
(三)准确性原则。
信息披露必须语言准确、条理清楚,对所揭示的内容不得模棱两可,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四)及时性原则。
信息披露应按照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不得无故拖延。
第三条信息披露的目的(一)使监管部门、持有人、潜在投资者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运作情况,并接受监督。
(二)使投资者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等,稳定现有客户,吸纳新客户,拓展市场。
(三)帮助塑造公司良好的社会和市场形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资产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相关业务。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第一节集合计划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或“计划”)对外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计划说明书;(二)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三)份额净值;(四)计划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资产托管报告;(五)计划年度审计报告;(六)计划临时报告;(七)计划管理人、计划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八)涉及计划管理人、计划财产、计划托管业务的诉讼;(九)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六条公司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本公司及与本公司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应当告知资产托管机构和客户,同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且不得超过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七。
第二节定向资产管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第七条定向资产管理信息披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业务资格;(二)业务操作规则与流程;(三)标准合同内容;(四)风险揭示;(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客户提供对账单,说明报告期内客户委托资产的配置状况、净值变动、交易记录等情况。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3年证券从业之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30题)1、对于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拥有决定权的有( )。
A.Ⅰ. ⅡB.Ⅰ. ⅣC.Ⅲ. ⅣD.Ⅱ. Ⅳ【答案】 A2、下列属于风险管理机制相关要求的是()。
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②③④D.①②④【答案】 A3、(2018年真题)下列选项中,不享有法人财产权的有()。
A.Ⅰ、Ⅲ、ⅣB.Ⅱ、Ⅲ、ⅣC.Ⅰ、Ⅱ、ⅣD.Ⅰ、Ⅱ、Ⅲ【答案】 A4、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等活动。
A.①②④B.①③④C.①②③④D.①②③【答案】 A5、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对客户的条件和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推广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应当具备相应的()。
A.Ⅰ.Ⅱ.ⅢB.Ⅰ.ⅡC.Ⅰ.Ⅱ.ⅣD.Ⅱ.Ⅲ.Ⅳ【答案】 B6、下列属于基金托管业务基本规范的有()。
A.①②③④B.①②③⑤C.①②④⑤D.①②③④⑤【答案】 D7、下列行为可能构成内幕交易罪的有()。
A.Ⅰ、ⅣB.Ⅲ、ⅣC.Ⅰ、Ⅱ、ⅢD.Ⅰ、Ⅲ【答案】 B8、以下关于证券账户变更和注销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投资者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三项为关键信息B.投资者关键信息变更可以通过临柜、见证、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C.证券账户持有余额为零且不存在与该证券账户相关的未了结业务的,投资者可以申请账户注销D.自然人投资者死亡的,证券账户持有人、证券资产合法继承人等相关当事人应当申请注销证券账户【答案】 B9、甲与乙串通,以事先的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势交易价格,获得巨大非法收益,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罪。
A.操纵证券市场B.利用为公开信息交易C.背信运用受托财产D.内幕交易【答案】 A10、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违反规定,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管理分支机构,或者将分支机构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给他人经营管理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2021年版全文)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业务操作指引》(2021年版全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21年版)目录第一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 1.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2)1.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4)1.3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备案/审批 (5)1.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投资额度调减或取消备案/审批 (7)1.5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 (8)1.6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售汇业务资格审批 (9)第二部分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12)外汇分(支)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说明 ..........................12 一、跨境信贷业务 ........................................................................... (13)2.1短期外债余额指标核准 .................................................13 2.2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签约(变更)登记 .....................................14 2.3财政部门和银行外债登记 ...............................................20 2.4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提款备案 .....................................23 2.5非银行债务人非资金划转类还本付息备案 .................................24 2.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 .............................................25 2.7内保外贷签约(变更)登记 .............................................26 2.8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业务集中登记管理 ...................................29 2.9内保外贷注销登记 .....................................................31 2.10外保内贷履约外债登记 ................................................ 31 2.11外保内贷履约款结(购)汇 ............................................33 2.12融资租赁对外债权登记 ................................................33 2.13内保外贷担保履约对外债权登记 ........................................34 2.14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登记 ............................................36 2.15境内机构境外放款额度变更与注销登记 ..................................37 二、证券投资管理业务............................................................................ . (40)3.1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 .................................................40 3.2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登记 .........................................41 3.3境外上市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41 3.4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持股变更登记 .....................................42 3.5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登记 .........................................43 3.6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外汇变更(注销)登记 .............................43 3.7上市公司回购B股股份购汇额度审批 (44)3.8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 (45)三、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业务............................................................................ . (47)4.1非银行金融机构主体信息登记及变更登记 .................................47 4.2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结售汇业务资格初审 .................................47 4.3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管理 .......................................49 4.4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金(或营运资金)本外币转换管理 (50)四、资本项下个人外汇业务管理............................................................................ (51)5.1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51 5.2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核准 ...................................53 5.3移民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54 5.4继承财产转移购付汇核准 ...............................................55 五、格式文本范例 ........................................................................... (57)表1 境外放款登记业务申请表 ............................................ 57 表2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59)表3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备案表 .......................... 62 表4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产品信息登记备案表 ...................... 64 表5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登记表 .................................... 65 表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备案表 ............................ 67 表7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信息备案表 .......................... 69 表8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申请表 .............................. 70 表9 境外上市登记表 .................................................... 73 表10 境外持股登记表 ................................................... 76 表11 境内机构境外衍生业务登记申请表 ................................... 78 表12 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登记表 ................... 80 表13 个人财产转移业务申请表 ........................................... 83 表14 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备案表 ................................. 84 表15 (机构名称)年度外汇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 88 表16 宏观审慎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情况表(企业版) ..................... 89 表17 境内机构外债变动反馈登记表 ....................................... 90 表18 非银行机构内保外贷集中登记逐笔月报表(参考格式) ................. 91 表19 内保外贷业务违约暂停条款限制豁免确认书 ........................... 92 表20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外汇登记申请表 ....................... 94 表21 商业银行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月报表 ............................... 95 第三部分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97)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说明 ....................97 六、境内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 (98)6.1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用基本信息登记 .....................................98 6.2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 98 6.3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 101 6.4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 .................................. 103 6.5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的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 107 6.6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 .................................... 107 6.7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 ........................................ 108 6.8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 .................................... 109 6.9前期费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 110 6.10外汇资本金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 111 6.11境内资产变现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 113 6.12直接投资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 114 6.13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 117 6.14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入账和使用 . (118)6.15境内直接投资所涉外汇账户内资金结汇 ................................. 119 6.16外国投资者前期费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 122 6.17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 123 6.18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 124 6.19境内再投资专用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 125 6.20保证金专用外汇账户资金原币划转 ..................................... 126 6.21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金汇出 ................................... 127 6.22境内机构及个人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权资金汇出 ..................... 127 6.23外国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资金汇出 ..................................... 128 6.24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 ..... 129 6.25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境外个人将因未购得退回的人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 (130)6.2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及境外个人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金购汇汇出 (130)6.27境内直接投资(含非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利润汇出 . 131七、境外直接投资外汇业务............................................................................ (132)7.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登记 .................................... 132 7.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 133 7.3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 .................................... 135 7.4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 ........................................ 136 7.5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补)登记 .............................. 137 7.6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 ................................ 138 7.7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 ................................ 139 7.8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 .................................... 140 7.9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汇出、汇回 .............................. 140 7.1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金汇出 ....................................... 141 7.11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立、注销 ......................................... 142 7.12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入账和结汇 ......................................... 143 7.13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 ........................................... 143 7.14特殊目的公司项下境内个人购付汇 ..................................... 144 7.15境外放款专用账户开立、注销 ......................................... 144 7.16境外放款资金汇出、汇回入账 ......................................... 145 八、外债、跨境担保和国内外汇贷款业务 ........................................................................... . (147)8.1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开立、关闭外债账户 ................................ 147 8.2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提款入账 .................................. 148 8.3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结汇 ...................................... 149 8.4银行为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还本付息 .................................. 151 8.5外债所涉结汇待支付账户的开立、使用和关闭 ............................ 152 8.6非银行债务人外债套期保值履约交割 .................................... 154 8.7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收入及结汇 ...................... 155 8.8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的境外投资者取得的收益对外购付汇 .................... 156 8.9银行内保外贷业务(变更)登记 ........................................ 157 8.10外保内贷登记 ....................................................... 158 8.11内保外贷项下履约款购付汇及收结汇 .. (159)8.12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款入账 ......................................... 161 8.13担保费收付 ......................................................... 162 8.14金融机构为境内非金融机构开立、关闭国内外汇贷款账户 ................. 162 8.15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的支付与结汇 ................... 163 8.16金融机构为非金融机构办理国内外汇贷款还本付息 ....................... 164 九、证券投资业务 ........................................................................... . (166)9.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 ................ 166 9.2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主体信息(变更)登记 ...................... 166 9.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67 9.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0 9.5 A股上市公司外资股东减持股份或分红派息资金汇出或再投资 ............ 171 9.6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3 9.7境内公司境外上市结汇待支付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4 9.8境内股东境外持股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5 9.9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6 9.10境内个人投资者B股投资收益结汇 .................................... 178 9.11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 ................................. 179 9.12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79 9.13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登记及变更登记 ................................. 181 9.14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81 9.15境外机构在境内发行债券登记 ......................................... 183 9.16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 ..................... 183 9.17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专用外汇账户开立、使用和关闭 ............. 184 十、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 (186)10.1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账户开立 ......................................... 186 10.2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利润结汇 ......................................... 186 10.3非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汇兑 ............................................. 187 十一、数据报送 ........................................................................... ............................................... 189 十二、格式文本范例 ........................................................................... (190)表1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一) ......................... 190 表2 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业务申请表(二) ......................... 196 表3 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申请表 ............................... 198 表4 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外方权益统计表 ................................... 200 表5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申请表 ................................... 202 表6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 205 表7 年度境外直接投资中方权益统计表 ................................... 208 表8 资本项目账户资金支付命令函 ....................................... 210 表9 香港基金内地发行信息报告表 ....................................... 212 表10 内地基金香港发行信息报告表 ...................................... 214 表11 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信息报告表 . (215)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备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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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备考资料 ⼀、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与分类 ⼆、资产管理业务基本要求 【⼈员】 1.证券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不得少于 5 ⼈; 2.投资主办⼈须具有 3 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 3.具备良好的诚信纪录和职业操守; 4.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注册登记。
【募集推⼲】合格投资者 证券公司可以⾃⾏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其他证券公司、商业银⾏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为推⼲。
客户参与资⾦存⼊集合计划份额登记机构指定的专⻔账户。
【委托资产】 【成⽴和转让】 集合计划成⽴应当具备的条件 1.募集资⾦规模在 50 亿元⼈⺠币以下并不低于 3000 万元⼈⺠币; 2.客户⼈数在 200 ⼈以下并不少于 2 ⼈; 3.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资交易】 【证券公司⾃有资⾦参与】 证券公司⾃有资⾦参与单个集合计划的份额,不得超过该计划总份额的 20%。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证券公司⾃有资⾦参与集合计划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 6 个⽉。
【终⽌】 有下列情形之⼀的,集合计划应当终⽌: 计划存续期间,客户少于 2 ⼈; 计划存续期满且不展期; 计划说明书约定的终⽌情形; 法律、⾏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终⽌情形。
三、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专项监管要求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得开展或参与具有“资⾦池”性质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对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业务⼈员及相关管理团队实施过度激励。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得委托个⼈或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机构为其提供投资建议,管理⼈依法应当承担的职责不因委托⽽免除。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3.26•【字号】渭政办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3月26日关于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20〕27号)精神,推进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本监管,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依法落实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我市公共事业协同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理顺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的关系,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监管效率,建立健全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全面覆盖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框架,稳步将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激发企业活力、创新力和内生动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6.23•【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施行日期】2014.07.2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2号《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5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23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6月23日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保护公众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其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接受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条公众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涉及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国有股份转让、外商投资等事项,需要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取得批准后进行。
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公众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公众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公众公司控制权。
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
第六条进行公众公司收购,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为法人的,应当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
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年(卷),期】2010(000)002
【摘要】<正>2010年2月12日证监许可[2010]211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08]2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总页数】2页(P100-1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51
【相关文献】
1.关于核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华融稳健成长2号股票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J], ;
2.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融通一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J], ;
3.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J], ;
4.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3号主题投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J], ;
5.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1号动态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4•【文号】证监许可〔2018〕1375号•【施行日期】2018.08.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准予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75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请报告》(东兴证字〔2018〕278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准予你公司注册东兴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二、同意你公司为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的基金托管人。
三、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的募集活动,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四、你公司应会同基金的销售机构,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基金的信息披露、认购、申购、赎回、登记、会计核算、客户服务和募集准备等工作。
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合规控制制度、风险防范机制和应急计划等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募集和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五、你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活动中应当遵守《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得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有虚假陈述或欺骗性宣传,不得误导投资人买卖基金。
对投资人进行有关基金投资风险和投资收益的宣传必须符合基金的实际情况。
中国证监会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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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兴2号优质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增聘投资主办人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决定:增聘杨鑫斌先生为东兴2号优质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
王凭先生继续担任东兴2号优质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主办人。
该变更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杨鑫斌先生简历
杨鑫斌,牛津大学数学系本硕连读,历任华安财保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投资经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高级分析师,具有债券、股票、宏观经济的长期扎
实投资研究经验,善于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挖掘相关投资机会,同时积累了丰富的债券渠道交易经验,和上市公司高管及
协会等专家建立了良好关系和沟通渠道,其研究功底扎实,交
易经验丰富。
自2015年7月13日起,杨鑫斌在资管从事投资助理期间,一方面推荐的公司获得不错的收益,另外一方面其协助管
理产品“金选1号”净值从2015年7月0.82上升至2016
年3月的0.94,获得约15%的绝对收益率,期间上证指数从3707点下跌至3000点左右,跌幅高达19%。
“金选1号”
虽然经历了二次股灾以及熔断,但依然远远跑赢市场约34%,同时创造了约15%的绝对收益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