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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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

加班费管理办法(暂行)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工作必需原则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公司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公司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一)加班范围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事情时间等适当的事情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事情义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1.为完成本职事情和职责范围内的通例事情而延长事情时间或在双休日事情的不另计加班;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事情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而在上班时间以外事情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尺度1.法定加班时间为: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加班起止时间与折算:加班工作时间按正常工作日时间执行,自3小时开始起计,加班3—5小时,计加班半天;加班6—8小时,计加班1天。

加班期间由值班人员德律风或实地查岗,发现加班期间脱岗、擅自离岗或德律风联系不上等情形的,按2-(2)扣罚尺度执行。

2.加班费计发标准:。

机关单位加班费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加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单位加班费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第三条加班费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加班费发放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加班界定与审批第四条加班界定:(一)加班分为法定加班和公休日加班。

(二)法定加班是指根据国家规定,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时间。

(三)公休日加班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时间。

第五条加班审批程序:(一)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办公室备案。

(二)办公室对加班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加班合理性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三)审批通过的加班,办公室负责登记加班时间。

第三章加班费计算与发放第六条加班费计算标准:(一)法定加班费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计算。

(二)公休日加班费按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加班费发放:(一)加班费应在加班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发放。

(二)加班费发放时应附加班记录和审批手续。

第四章加班时间调整与补偿第八条加班时间可进行以下调整:(一)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将加班时间调至公休日或法定工作时间。

(二)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加班时间可累积至下一个公休日或法定工作时间。

第九条加班补偿:(一)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在公休日或法定工作时间补休的加班,单位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标准参照加班费计算标准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加班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向单位主要领导或监察部门举报。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

加班费发放管理办法随着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不少公司为了满足市场需求和提高生产效率,常常需要员工加班工作。

然而,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加班费的定义、发放计算方法、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监督与维权等方面,探讨加班费发放的管理办法。

一、加班费的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在规定工时之外的工作时间所获得的报酬。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制度,确定了员工的加班费发放标准与计算方法。

二、加班费的发放计算方法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固定加班费和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

1. 固定加班费固定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的职位和级别,规定每月或每年固定的加班费数额,不论实际加班时长。

这种方式更适用于常规稳定的工时与工作强度,适合于那些加班时间相对稳定的员工。

2. 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按小时计算的加班费是指根据员工实际加班时长进行计算。

通常采用加班工时乘以基本工资再乘以加班系数得出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这种方式更能体现员工的实际劳动价值,适用于工作安排不固定,加班时间较为灵活的员工。

三、申请和审批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合理发放,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1. 申请: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向所在部门提交加班申请,说明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和预计加班费用等信息。

同时,员工也应留存相关证据,如加班记录、邮件通知等,作为后续核算和维权的依据。

2. 审批: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主管对员工的加班申请进行审批,并确保审批过程合规、公正。

审批过程中还需关注员工的工作负荷与健康状况,不得长期强制加班。

四、监督与维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必须建立监督和维权机制,以保障员工的权益。

1. 监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加班费的监督与检查。

该机构应定期对加班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加班费的计算与发放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 维权:如发现加班费存在问题,员工有权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工会提起申诉。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与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

职工加班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加班费的发放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职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第四条职工加班分为工作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计算。

第六条休息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第七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不低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审批与发放第八条职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并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

第九条加班结束后,职工应填写加班记录表,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条加班记录表应在加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收到加班记录表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加班费的核算工作。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于核算完成后的当月工资发放日一并发放。

第四章特殊情况处理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职工无法提前申请加班,应在加班结束后立即补交加班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连续加班超过法定时限的,应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本办法的执行。

第十六条职工对加班费发放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应在接到申诉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以符合单位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加班工资、值班补助发放行为,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加班工资管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要加强对工时制度的管理,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安排工作人员加班。

确需加班的,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工作人员加班后,单位原则上安排补休。

对于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第三条加班审批程序。

在安排加班前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执行。

加班人员在加班后要及时将“加班审批表"报办公室存档。

第四条办公室要认真核实加班情况,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加班情况真实、准确、与考勤记录相符,杜绝瞒报多报。

第五条单位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每日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职务补贴。

第七条日工资按照国家工时制度的规定,每月以平均工作时间20。

83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第八条加班工资支付标准:(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九条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一定形式补偿的,不再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条单位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的值班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的值班不视作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但可支付值班补助。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40元;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的补助标准,每日为60元和80元。

第十一条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按季度发给。

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计算加班工资和值班补助,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后,随同下季度第一个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管理加班费发放事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加班费管理标准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标准1.加班费的计算标准为按小时支付,每小时工资的1.5倍。

2.加班以全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小时不计算为加班时间。

3.周末、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的计算比例为按小时工资的2倍。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方式1.加班费由员工填写《加班费申请表》,经直接上级审批后,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核算。

2.核算后,加班费将会在下一月工资发放之前进行打款,以工资形式发放到员工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3.加班费的发放不影响正常工资与津贴的发放。

第五条加班费申请和记录1.员工需事先向直接上级提出加班需求,并填写《加班费申请表》。

2.上级经过审核后,将申请表交予人力资源部备案,并进行加班费核算。

3.人力资源部将对申请表进行记录,并将审核结果告知员工。

第六条加班费标准调整1.加班费的标准调整需要企业内部管理层的批准。

2.所有调整需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员工,调整方案应在公司内部通告。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加班申报及合理性评估1.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费申请表》,并由直接上级审批。

2.直接上级在审批时必须评估加班的合理性,并且在加班申请表中填写审批意见。

3.不得强制员工加班,员工加班需自愿并确认加班事由。

第八条加班费的合理性核算1.人力资源部对每一份加班费申请进行合理性核算。

2.加班费核算以员工填写的加班时间为准,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九条监督和检查1.人力资源部将定期对加班费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发现申报不真实或滥用加班费的情况,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惩罚,包括扣减加班费和纪律处分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对员工权益的保障1.公司将全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正确的加班费。

2.如发现有不当行为或违反规定的情况,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和值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和值班补助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加班和值班补助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补助第四条加班定义: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因工作需要继续工作的情况。

第五条加班审批:员工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六条加班补助标准:1. 平日加班:加班时间超过1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超过4小时的,按正常日工资支付。

2. 周末加班:按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加班补助计算:加班费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三章值班补助第八条值班定义:员工在非工作日或工作时间外,因特殊原因被安排进行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值班安排:值班应提前一周由部门负责人安排,并通知到具体员工。

第十条值班补助标准:值班补助按次计算,每次值班补助金额为员工日工资的100%。

第四章补助申请与发放第十一条补助申请:员工应在加班或值班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加班/值班补助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二条审核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复核,复核无误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发放补助。

第十三条发放时间:加班和值班补助应在审核通过后的下一个工资发放日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同时废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符合公司的具体规定和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员工加班费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加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员工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员工加班费的发放。

第二章加班费计算标准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依据为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加班费的计算标准如下:(一)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150%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200%计算。

(三)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班费按本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300%计算。

第三章加班申请与审批第六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加班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加班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加班时间、地点、原因及预计加班时长。

(二)加班期间的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三)加班所需材料及工具。

第八条部门主管在收到加班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员工。

第九条加班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审批的,视为无效加班。

第四章加班记录与考勤第十条员工加班需在加班当天通过企业内部考勤系统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加班日期、时间、时长。

(二)加班原因及工作任务。

(三)加班补贴金额。

第十二条考勤部门负责对员工加班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加班记录的真实性。

第五章加班费发放第十三条加班费在加班结束后一个月内,由财务部门根据员工加班记录及工资标准,按月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加班费发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时发放,不得拖欠。

(二)确保加班费发放的透明度。

(三)严格执行加班费发放标准。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未按规定申请加班,擅自加班的,企业有权不予支付加班费。

第十六条部门主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批加班申请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财务部门未按时发放加班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处罚。

加班费的管理制度

加班费的管理制度

加班费的管理制度一、加班费的定义和计算1.加班费的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按照一定比例或金额进行计算的报酬。

加班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2.加班费的计算(1)按小时计算员工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每小时加班,按照月薪/工作日/工作小时计算,其中月薪为员工每月薪酬,工作日为正常工作日的天数,工作小时为每天的工作小时数。

(2)按次数计算如果员工需要在非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工作,可以按照每次加班的时长进行计算,每次加班需要提前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

二、加班费的发放与申请1.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加班费将在工资发放之前进行结算,并与工资一同发放到员工的银行账户。

2.加班费的申请员工需要在加班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开始加班工作。

对于临时加班,员工需要在加班当天或当天结束后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补偿申请。

三、加班费的金额与封顶1.加班费的金额加班费的金额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制定的政策执行。

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职位、工作特点等因素进行差异化计算。

2.加班费的封顶为避免资源的过度浪费和员工过度加班,对于一些特殊岗位或项目,加班费可能会设置封顶金额。

一旦员工的加班费超过封顶金额,不再进行额外的加班费发放。

四、加班费的管理与监督1.加班费的记录公司会对员工的加班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加班时间、时长、加班事由等。

这些记录将成为发放加班费的依据。

2.加班费的监督公司将建立加班费的监督机制,包括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共同监督。

员工也可以向上级领导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加班费的申诉和投诉。

3.加班费的合理性审查公司会对员工加班费的申请进行合理性审查,确保加班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发现员工滥用加班费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五、加班费的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相关税法的规定,加班费可能根据一定比例适用个人所得税。

公司会按照相关法规,将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从加班费中扣除并上缴给税务部门。

六、加班费的优化及改进公司将定期对加班费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加班费的发放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加班费的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为员工的月基本工资。

第五条工作日加班,加班费按基本工资的150%计算;休息日加班,按20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计算。

第六条加班时间的计算以小时为单位,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第三章加班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直接上级审批。

第八条加班申请表应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预计加班成果等内容。

第九条直接上级应在接到加班申请后24小时内完成审批,并报人力
资源部门备案。

第四章加班费的发放
第十条加班费的发放时间原则上与工资发放同步。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审批后的加班申请表,计算加班费,并
在工资发放前完成审核。

第十二条加班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第五章加班费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加班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加班费的准
确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加班费的发放情况进行内部审计。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公司加班费管理制度

公司加班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减少加班现象。

同时,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制度给予相应的加班费补偿。

第二章加班类型及认定第四条加班分为以下类型:1.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2. 法定休息日加班;3. 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五条加班认定标准:1.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指员工完成当日工作任务后,自愿或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2. 法定休息日加班,指员工在法定休息日(周六、周日)加班;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

第三章加班费计算标准第六条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1. 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按本人正常工资的150%计算;2. 法定休息日加班,按本人正常工资的200%计算;3.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本人正常工资的300%计算。

第七条加班费计算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等。

第四章加班申请与审批第八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直属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九条加班申请内容包括: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加班地点等。

第十条加班审批流程:1. 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提交给直属上级;2. 直属上级审核加班申请,如有疑问,可要求员工补充说明;3. 直属上级批准加班申请,并将批准结果通知员工;4. 员工按照批准的加班时间、地点进行加班。

第五章加班费支付与记录第十一条加班费支付时间:每月工资发放日支付上个月加班费。

第十二条加班费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

第十三条员工加班费记录:1. 员工加班记录表:由员工填写,经直属上级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存档;2. 加班费支付记录:由财务部门负责记录,每月工资发放时核对。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

加班费与补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加班费与补贴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企业管理效率,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费管理第三条定义加班费是指员工依照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加班费计算1.加班费依照每小时工资的肯定比例支出,具体比例依据员工所属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2.加班费计算公式:加班费 = 每小时工资× 加班时数×加班费比例。

第五条加班费报销1.员工需要在加班时将加班时间记录在加班记录表中,并由所属部门经理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加班记录表确认加班时数,并依照加班费计算公式计算加班费。

3.加班费在每月工资结算时统一支出给员工。

第六条加班费标准1.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1.5倍支出加班费。

2.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2倍支出加班费。

3.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时间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依照正常工资的3倍支出加班费。

第三章补贴管理第七条定义补贴是指员工在特定情况下获得的额外津贴,与员工的工作条件、地域等有关。

第八条通讯补贴1.依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对需要频繁通讯的员工予以通讯补贴。

2.通讯补贴标准由各部门依据工作实际情况在公司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

第九条交通补贴1.对于需要常常出差或工作地方阔别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交通补贴。

2.交通补贴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于年初依据员工交通费用情况和工作地方的远近确定。

第十条住房补贴1.对于异地员工或公司要求员工在公司相近居住的员工,公司将供应住房补贴。

2.住房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居住地房租水平和企业经济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其他补贴除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和住房补贴外,公司还可依据员工工作特殊需要或便利条件等情况,适时供应其他补贴,具体标准由相关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监督与惩罚第十二条监督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对加班费和补贴管理负有监督责任,确保其执行情况合规。

某厂加班管理办法

某厂加班管理办法

员工加班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持正常的生产及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行政法规,结合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员工加班是指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在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因产量超过定额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导致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延点、休息日的出勤和法定节假日的出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协议工资员工以外的全部员工。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员工的工作制分为三种:标准工作时间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如: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六条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作业时间衡量或在时间上需要机动作业的员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

如:高级管理人员、抄表收费工、乘用车司机等。

第七条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生产任务不均衡等原因无法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实行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集中工作与集中休息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如:生产车间的直接人员、准直接人员及为生产车间服务的相关岗位人员等。

各周期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方法为: 1、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当年日历天数-当年周休息日-当年法定节假日季工作日=当年工作日÷4季/年月工作日=当年工作日÷12月/年2、工作小时数的计算:工作小时数=每周(月、季、年)工作日*8小时/日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八条加班是一种超时劳动,必须是在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计划以外新增工作时,方可安排加班。

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而延长劳动时间的不属加班。

在制度工作日停产休息期间,部分员工的正常工作不属加班。

第九条加班分为三种情形:(一)特性加班:指临时、紧急工作任务导致的加班。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_加班费发放管理制度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加班费的发放管理,推进企业管理体制的完善,提高员工积极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加班加点工资支付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加班费发放管理。

第三条:加班费计算方式
1. 标准计算:加班工资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5倍计算。

2. 假日计算:如遇周末、法定假日等,按员工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

3. 深夜计算:如遇夜间工作,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8倍计算。

第四条:加班费发放管理流程
1. 员工需提出加班申请,由工作主管审批后确认加班事宜。

2. 加班申请单需在加班当天或次日,由员工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3.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检查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方式核算加班费用。

4. 加班费将在下个月的薪资中发放。

第五条:特殊情况处理
1. 如员工在加班期间因病无法工作,需出现医生证明,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病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2.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需离开加班现场,且无法完成加班工作,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事假计算方式进行加班费的处理。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不能正常加班的情况,经工作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将进行特殊处理。

第六条:加班费的申诉与处理
如员工对加班费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门将进行核查并处理,确保加班费的公平合理。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一、加班费发放标准及条件为规范加班费发放及管理,并保障员工权益,公司制定了以下暂行办法:1.加班费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普通工作日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5倍;节假日加班,按照小时计算,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倍。

2.加班费发放条件:员工须提前申请加班,并得到主管领导批准;加班时间需纳入考勤系统,并由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方可发放加班费。

3.特殊情况加班费:对于突发性工作任务或紧急事件所产生的加班费,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补偿。

二、加班费管理流程为了确保加班费的规范发放和管理,请所有员工遵守以下步骤:1.申请加班:员工有加班需求时,需提前向主管领导提交加班申请,包括加班时间、原因等相关信息,并等待批准。

2.加班登记:员工在加班时需将加班时间记录在考勤系统中,以便后续核实和确认。

3.加班费发放:经过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加班费将在下一个工资周期内发放至员工工资账户。

4.加班费异议处理:如员工对加班费的发放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实。

5.加班费记录保存:公司将对加班费的发放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阅和核实。

三、加班费的其他事项1.加班费结算标准调整: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加班费的发放标准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长时间加班,保障身体健康。

3.遵守公司规定:员工在加班时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加班或虚报加班时间。

通过制定和执行以上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公司将更好地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工作效率,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并落实相关规定,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与进步。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1. 引言2. 加班费计算标准2.1 加班时间界定•平时加班: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每天累计不超过3小时。

•周末加班:指在非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上班,每天累计不超过8小时。

•法定节假日加班:指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每天累计不超过8小时。

2.2 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加班:按照小时计算,每小时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1.5倍。

•周末加班:按照小时计算,每小时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小时计算,每小时加班费为正常工资的3倍。

2.3 加班时间登记与核验•员工加班时间需登记在办公室指定的加班登记表上。

•上级主管需核实并签字确认加班时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HR部门负责汇总加班时间和核验记录。

3. 加班费发放流程3.1 加班费发放周期•加班费按月发放,每月最迟于次月15号之前发放上一个月的加班费。

3.2 加班费发放方式•加班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上。

3.3 加班费发放责任方•HR部门负责计算加班费;•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加班费发放金额的准确性;•行政部门负责将加班费转账到员工工资卡。

4. 监督与管理4.1 加班费发放监督•公司领导和审计部门有权随时对加班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2 加班费发放违规处理•加班费发放中,如发现造假、篡改、盗用等行为,将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惩罚,违规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5. 总结合理管理加班费发放,对于维护员工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至关重要。

加班费发放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确保加班费发放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公司应遵守本规定,保证加班费发放的合法性和及时性,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值班加班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党政办公室值班加班补助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根据相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值班加班原则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值班补助。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须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方可安排加班。

加班后原则上安排补休,对于加班后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办公室负责领导批准,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加班补助。

四、值班补助标准1.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每12小时补助100元。

2.不需到办公室坐班、只需电话开通、有事进行安排处理的带班值班,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每12小时补助50元的标准发给值班补助。

五、加班补助标准1.正常工作时间后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延长工作时间 4小时以上的,每人每次按20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2.休息日(周六和周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按50 元的补助标准安排就餐。

3.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办公室干部职工加班的,每人每天发给100 元补助。

六、工作人员加班已得到相应劳务补偿,或单位以承包等方式承揽的工作任务完成后,已按有关规定提取承包奖等效益工资的,不再发放加班补助。

七、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轮班制的工作人员;对出差、会议和单位组织社会活动占用节假日的,不执行本办法规定。

八、发放值班加班补助,采取办公室申请、分管负责领导审核、审批的办法,按月进行发放,每半年统计公布一次。

九、党政办公室负责领导要加强对值班加班工作的管理,从严控制值班加班补助发放。

员工加班费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员工加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加班费计算标准1. 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加班,按国家法定标准计算加班费。

2.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

3. 周末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200%计算加班费。

4. 法定工作时间外,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加班,按不低于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

四、加班申请与审批1.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加班申请。

2. 直接上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 加班申请应明确加班时间、加班原因及预计加班工时。

4.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加班审批流程,确保加班申请合规。

五、加班记录与核算1. 员工加班时,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整理员工加班记录,确保加班记录准确无误。

3. 每月末,人力资源部根据加班记录核算加班费,并将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

六、加班费支付1. 加班费应在每月工资发放时一并支付。

2. 员工加班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3. 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费的支付工作,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七、违反规定的处理1.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加班,公司有权不予支付加班费。

2. 员工加班时,应按照规定填写加班申请表,不得虚报加班时间。

3. 人力资源部发现员工加班记录有误或违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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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加班费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结合分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工作必需原则
加班应以分局工作必需为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工作或专项工作而需在国家法定休假日加班的。

(二)从严控制原则
为确保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同时避免因加班管理不善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加班前首先由班组长申报,核准需要加班人数、工作量及加班时间,然后由局审批,同时核准加班费,在加班程序上从严把关。

二、具体规定
(一)加班范围
凡因完成局安排的指令性、突击性任务或专项工作,而必须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须经履行有关申报、审批、核定程序,可计加班。

(二)非加班范围
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基础上,可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范围:
1、为完成本职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在双休日工作的不另计加班;
2、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为完成本职工作和正常的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而在上班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加班。

(三)法定加班时间及加班费计发标准
1、法定加班时间为:
元旦:
春节:
清明节:
劳动节:
端午节:
中秋节:
国庆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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