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合集下载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练习题(一)

《法学通论》复习题一选择题(从下列各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者数个正确答案,答案选错或未选者,该题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1、法的基本要素包括( BCD )A、统治阶级的意志B、法律概念C、法律原则D、法律规则2、法律的规范作用包括( BCD )A、规劝和号召B、指引和教育C、评价和预测D、强制3、宪法与普通法律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它的( C )A、一般性B、基本性C、根本性D、概括性4、我国现行宪法是在( B )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

A、1978年B、1982年C、1979年D、1984年5、( B )年宪法修正案将计划经济改为市场经济,使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转变。

A、1988B、1993C、1999D、20046、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B )A、政治协商制度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D、无产阶级专政制度7、我国的( C )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

A、民主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选举制度D、少数服从多数制度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 C )的原则,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

A、三权分立B、少数服从多数C、民主集中制D、下级服从上级9、下列那一项( C )不是单一制国家的特点。

A、国家只有一部宪法B、国家只有一种司法机关体系C、国家没有地方政权机关体系D、公民只有一个国籍10、( D )决定了我国的性质,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A、多种所有制B、社会主义制度C、市场经济体制D、社会主义公有制11、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部门法包括( BCD )A、宪法和法律B、民法和经济法C、刑法D、诉讼程序法12、( B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人民政府13、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 D )岁可以被选为国家主席、副主席。

A、18B、22C、30D、4514、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 D )A、权利B、义务C、权力和义务D、权利和义务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 B )年。

法学通论试题

法学通论试题

2008级《法学通论》期末试题一、判断分析题(每小题3分,本题共30分。

要求:先判断正误,在简要说明理由):1.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体系。

法律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主要不是依靠国家强制力,而是依靠社会舆论、善良风俗等机制来实现。

答:(错)。

因为:因为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2.我国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解决机制中,法院审判实行“两审终审”制,仲裁机构则实行“一裁终局”。

答:(对)。

因为:3.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

借款到期后经李四再三追讨均未偿还。

某日,二人见面为此发生纠纷并互相抓扯,李四向派出所报案,民警赶到制止,并让张三于15日内还清借款,否则予以拘留。

该民警为解决二人纠纷的做法无可非议。

答:(错)。

因为: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一方无权惩罚另一方。

4.意思自治意味着参与民事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地界法律关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

答:(对)。

因为:5.无权代理行为没有法律效力。

答:(错)。

因为:如果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案件,虽不发生代理行为的效力,仍将发生一般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并由该无权代理人自己作为当事人承担其法律效果。

6.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团体,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的一系列明显特征。

某保险公司某地营业部就是典型的法人。

答:(错)。

因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而该营业部仅仅是属于该组织,所以不是法人。

7.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答:(错)。

因为:可撤销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

8.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权利将归于消灭,即使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也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答:(错)。

因为:不是不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而是不再享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胜诉权。

9.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支配特定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中南财经政法《法学通论》模拟试卷及答案三套

《法学通论》模拟试卷A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40分)1、法学体系2、法律要素3、法的作用4、法律权利5、宪法的分类6、国家性质7、国家结构形式8、总理负责制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简述法的特征。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B卷一、名词辨析(每题8分,共40分)1、法与法律2、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3、法的规范作用与法的社会作用4、政体与国体5、公民与人民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60分)1、法律要素有哪些?2、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简述我国司法的基本原则4、简述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5、简述现行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的新发展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三、论述题(每题25分,共50分)1、试论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法学通论》模拟试卷C卷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20分)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3、“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4、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5、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6、分权原则是由()首先提出而由法国的孟德斯鸠最后完成的。

《法学通论》习题集

《法学通论》习题集

《法学通论》习题集《法学通论》习题集考试重点章节:A.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为主要考察内容,比重在85%以上;B.诉讼法(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C.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法;D.法制史不考察。

理论法学系《法学通论》教研室1目录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 (1)参考答案 (7)第二章宪法 (14)参考答案 (20)第三章刑法 (26)参考答案 (36)第四章刑事诉讼法 (44)参考答案 (48)第五章民法 (52)参考答案 (61)第六章商法 (69)参考答案 (73)第七章民事诉讼法 (77)参考答案 (81)第八章经济法 (86)参考答案 (90)第九章行政法 (94)参考答案 (99)第十章行政诉讼法 (105)参考答案 (108)第十一章国际法 (113)参考答案 (114)附录一近年来考试真题 (116)附录二参考书目 (163)附录三推荐书目 (165)11第一章法学基本理论一、单项选择题1、法作为规范,指令人们应为之事、可为之事和不可为之事,给人们的()提供共同的标准尺度,为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基本的框架。

A、思想B、精神C、行为D、语言2、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史基本观点认为没有法的社会形态是()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3、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A、成文法B、判例法C、习惯法D、不成文法4、以下法官可以创造法律的国家是()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5、法的历史类型的划分主要是按照法律的()A、适用范围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C、经济基础和法所体现的阶级意志D、制定和表现的形式6、法的主要内容包括()A、权利B、权力C、义务D、权利、权力和义务7、法的基础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其中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是()A、人口B、环境C、气候D、社会生产方式8、在一个国家里,由部门法组成的一个国家法律的有机整体称为()1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9、“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是以下哪位名人所言()A、柏拉图B、亚里士多德C、洛克D、卢梭10、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是在()A、1982年宪法B、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C、党的十五大D、党的十六大11、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体是()A、司法机关B、广大人民群众C、公检法机关D、中国共产党12、人权中的首要权利是()A、经济权利B、社会和文化权利C、生存权与人身人格权D、政治权利和自由13、西方司法独立原则的核心是()A、司法权独立B、司法机关独立C、审判独立D、司法人员独立14、狭义的法的适用是指()A、执法B、守法C、司法D、违法15、依据法的作用的形式与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把法划分为()A、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B、一般作用与具体作用C、整体作用与局部作用D、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116、国家赔偿的主体是()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人民法院D、国家17、导致法律关系变化的诸如遗嘱、公证、结婚等属于()A、法律行为B、法律规范C、法律事件D、法律规则18、在我国,通常意义上的立法是指()A、法的制定或认可B、法的修改和补充C、法的废止D、法的立、改、废活动19、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主要是指()的平等。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2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2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9年法考真题]A.丁因盗窃戊的财物,被提起公诉,戊对被盗窃的财物归其所有承担证明责任B.丙故意杀人案中,丙提出排除在看守所之外讯问所获得的供述,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程序的合法性承担证明责任C.甲故意伤害案中,辩护人提交了甲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D.乙侵占案中,乙主张被侵占的财产属于自己占有,其对该事项承担证明责任答案: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本题项中的辩护人、项中的被告人、项中的被害人,均不承担证明责任;项,检察院对侦查讯问程序的合法性这一程序性事项承担证明责任。

2. 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2010年法硕(法学)真题]A.法学在我国先秦时期被称为“律学”B.所有法律现象都在法学研究范围子内C.法学随着法的出现而出现,因而有了法就有了法学D.马克思主义产生后,法学才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答案:B解析:项,律学是秦汉以来逐步发展起来的,虽然先秦商鞅改法为律,但并没有产生律学;项,到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项,法学是法发展到出现大量法律现象和职业法学家阶层后才出现的,其研究对象是所有的法律现象。

3. 根据现行宪法和立法法,下列关于宪法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2017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宪法相抵触,可予以撤销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D.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宪法相抵触,可向全国人大书面提出审查要求答案:A解析:项,根据《宪法》第62条第2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及答案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专业:姓名:学号:成绩: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1、法学体系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

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2)法律分类不同;(3)法官的权限不同;(4)诉讼程序不同;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答:(1)宪法是根本法;(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答:(1)普遍性原则;(2)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三、论述题(共40分,每题20分)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

法学通论期末考试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列哪项不是公民的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C.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 财产权的无限私有权2. 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是指:A.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B.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不明确,但仍然进行了该行为C.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预见,但认为不会发生D. 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完全无知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哪项不是民事权利?A. 财产权B. 人身权C. 行政权D. 知识产权4.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 公开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C. 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D. 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A. 行政机关B. 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C. 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D. 法律援助机构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 简述我国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条件。

2. 阐述民法中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 张某因与李某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将李某打伤,造成李某轻伤。

请分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并说明理由。

2. 王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

王某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请分析王某的请求是否合理,并给出法律依据。

四、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1. 论述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并举例说明。

2. 论述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构成要件的理论,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五、综合应用题(每题15分,共15分)某市环保局对一家企业因违反环保法规进行处罚,企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分析该案件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并给出处理建议。

法学通论含答案

法学通论含答案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的体系: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宪法修改:宪法修改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修改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宪法规范中不符合宪法制定者利益的内容加以变更的宪法创制活动。

3.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4.缓刑:缓刑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的暂缓执行5.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答:法律规范又称为法律规则,是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法律上的某种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的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法律规范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由国家强制的行为规范。

(2)、法律规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与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3)、法律规范是普遍适用、并能反复适用的。

(4)、法律规范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5)、法律规范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

2.简述宗教信仰自由的主要内容。

答:第一、中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宗教信仰的选择是公民个人的私事,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等宗教组织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教务的权利。

第二、我国实行宗教与政权相分离、宗教与教育相分离的原则。

宗教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和教育制度。

在中国没有占统治地位的宗教,各种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5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5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马某购买了幸福小区的一套商品房,并获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但为了修建高铁需要将该幸福小区予以拆迁,区政府依法及时给予马某补偿金,这体现了哪项基本原则?()[2019年法考真题]A.高效便民B.权责一致C.程序正当D.诚实守信答案:D解析:项,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其中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区政府颁发许可证后,因为公共利益(修建高铁)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回,小区予以拆迁,政府给马某所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这体现的是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项,高效便民原则包括行政效率原则和便利当事人。

项,程序正当主要包括行政公开、公众参与和回避。

项,权责一致要求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2. 赵某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被立案侦查,在此期间逃往A国并一直滞留于该国。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法考真题]A.该案的处理与法的溯及力相关B.该案涉及法对人的效力和空间效力问题C.如果赵某长期滞留在A国,应当适用时效免责D.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原则,赵某不在中国,故不能适用中国法律答案:B解析:项,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法律对谁有效,适用于哪些人。

法的空间效力,指法在哪些地域有效力,适用于哪些地区。

本案对这两方面的内容都有所涉及。

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1.法律责任指因损害法律上的义务或根据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2.成文宪法: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3.行政主体指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组织。

4.刑法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5.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1. 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答: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有四种:(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支配的、在生产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观实体。

(2)人身:人身是指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

(3)精神产品:精神产品是人通过某种物体或大脑记载下来并加以流传的思维成果。

(4)行为结果: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结果是特定的,即义务人的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利益要求的结果。

2.我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原因有哪些?答:我国依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民族理论,根据中国具体的历史情况、民族情况,实行的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是:(1)我国有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传统。

(2)我国的民族状况和民族关系有利于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3)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4)我国所处的国际环境要求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3. 简单介绍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答: 行政相对人除在执法程序中明确享有陈述、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举行听证会等权利外,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对向自己进行行政执法的工作人员,有确认其身份的权利;(2)对执法时不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当场收缴款不出具法定罚没款收据的,可以拒绝接受行政执法、拒绝交纳罚没款,并有权予以检举;(3)对行使执法、承办案件、审理案件、主持听证的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有提出要求回避的权利;(4)由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第四条的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法学通论(高起本).pdf

法学通论(高起本).pdf

单选题1.“违法必究”的含义是指()。

A.对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必须予以追究B.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必须追究C.对任何违法的行为,都必须依法追究D.对刑事犯罪必须追究答案:C2.以下哪项不应当属于法律要素()。

A.法律原则B.法律规则C.法律条文D.法律概念答案:C3.权力分立和制衡学说的代表人物不包括下列哪一位()。

A.洛克B.孟德斯鸠C.汉密尔顿D.卢梭答案:D4.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以下列哪项为核心()。

A.国家的根本任务B.阶级统治C.抵御外来侵略D.经济建设答案:A5.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法治等于法制B.法治代表着一种法律精神C.法治是民主的法制模式D.法治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答案:A6.下列关于行政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根本无法制定统一法典B.行政法的核心是控制行政权C.法国行政法院的建立标志着行政法部门的形成D.行政法只规范国家行政答案:B7.划分法的历史类型的标准是()。

A.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方法B.法的效力和法的地位C.法的形式和历史传统D.法的经济基础和阶级本质答案:D8.法最根本的是由()决定。

A.物质文明B.政治文明C.精神文明D.阶级状况答案:A9.以下哪个选项不是法创制的三种主要方式()。

A.起草B.制定C.认可D.解释答案:A10.以下哪项不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B.平等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比例原则答案:D11.甲、乙两人订立买卖一幅古画的合同,甲交付定金100元,后乙因故违约,则乙应返还定金()。

A.50元B.100元C.200元D.300元答案:C12.以下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B.党的决议C.国际条约D.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文件答案:B13.民法调整的对象不包括()。

A.婚姻关系B.财产关系C.继承关系D.劳动关系答案:D14.在我国,国家的根本法指的是()。

A.刑法B.民法C.宪法D.行政法答案:C15.“商”的广义含义指的是什么()。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12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124)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下列对于犯罪形态的理解中,正确的是()。

[2021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间接故意犯罪可以存在未遂形态B.在犯罪预备阶段可以成立犯罪中止C.准备用于预备行为的工具的,应认定为犯罪预备D.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应认定为犯罪既遂答案:B解析: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是指在故意犯罪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而停止所呈现的状态。

简言之,就是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

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所确立的标准形态;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项,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的,属于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即犯罪中止。

项,准备用于犯罪行为的工具,属于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即犯罪预备。

项,在间接故意的场合,如果没有实际发生特定危害结果,就无所谓犯罪的成立,因此并不追究预备、未遂的罪责,不存在未完成形态。

项,在犯罪预备阶段和实行阶段都属于犯罪过程中,可以成立犯罪中止。

2. 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法考真题]A.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B.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C.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D.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答案:D解析:两项,《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学通论

法学通论

期末作业考核《法学通论》满分100分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5分)1.法:法,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2.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又称宪法监督,是指特定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式,对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和特定主体行为是否符合宪法进行审查并做出处理的制度。

3.行政补偿:行政补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依法予以补偿的制度。

4.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5.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60分)1. 简述法产生的标志。

答:国家的产生,社会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出现分离,法律诉讼与司法的出现为法律产生的标志2.简述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答:⑴、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宪法只是个文件,可以写的很漂亮而不必实施。

比如戒严时期的台湾。

比如文革时期的中国大陆。

比如纳粹时期的德国。

⑵、有宪政不一定有宪法。

比如英国有宪政而无宪法。

英国的宪法性文件包括《大宪章》、《王位继承法》、《人民代表法》等,但这些都不是正式的“宪法”。

⑶、宪政是宪法实施的状态。

习总书记说: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有宪法而无宪政,这个国家一定不是民主的、法治的。

宪政不完全等于三权分立。

英国崇尚议会主权。

就不是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并非魔鬼。

一个良好的政府必须有权力的监督和制衡。

3. 简述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的区别。

答:⑴、原因不同.行政赔偿针对的损害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而行政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⑵、范围不同。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3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35)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某家具厂老板张某与其员工李某发生纠纷,二人发生口角后张某威胁不给李某发工资,李某气愤之下拿了一个杯子砸向张某但没有砸着,张某找人把李某打成重伤。

李某报案后,公安局逮捕了张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李某也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裁判。

之前,检察院和张某签订了一项家具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8年法考真题]A.张某和李某之间既有调整性法律关系又有保护性法律关系B.张某与法院之间是纵向法律关系C.张某和检察院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横向法律关系D.张某和公安机关之间是调整法律关系答案:D解析:本题中,张某和李某之间因雇佣合同产生的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之后因张某把李某打成重伤引起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张某和检察院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横向法律关系。

张某和法院之间因审判而发生关系,属于纵向法律关系。

张某和公安机关因张某的犯罪行为所引发,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2.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2016年法硕(非法学)真题]A.丁向同事转让一架钢琴B.乙开车不慎将行人撞倒C.甲到烈士陵园缅怀先烈D.丙邀请朋友到自家聚餐答案:A解析:《民法典》第13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两项,缅怀先烈和邀请朋友聚餐不具有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因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属于一般的社会活动。

项,将行人撞倒的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这种关系的产生不是以乙的意思表示设立,它是事实行为中的不合法行为。

项,依据丁的意思表示,产生了钢琴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丁与同事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71)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671)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甲以5万元购得一块手表,甲的朋友乙发现该表系高仿品,但未告知甲。

丙看见该手表有意购买,乙为让丙买下该表,对丙声称该表是绝版正品,丙信以为真,遂以5.5万元买下该表。

甲与丙之间买卖合同的效力为()。

[2020年法硕(法学、非法学)真题]A.效力待定B.有效C.可撤销D.无效答案:B解析:第三人欺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以引起、强化或维持他人的错误认识并使其基于此错误认识而做出意思表示为目的的欺骗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欺诈行为的,该民事法律行为才可撤销。

《民法典》第149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题中,甲对于手表系高仿品并不知情,且甲不知道乙实施了欺诈行为,因此丙不享有撤销权,合同有效。

2. 秦统治者总结前代法律实施方面的经验,结合本朝特点,形成了一些刑罚适用原则。

对于秦律原则的相关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年法考真题]A.无论教唆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对教唆人均实行同罪,加重处罚B.重视人的主观意识状态,对故意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过失行为则认为无犯罪意识,不予追究C.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确定,以身高作为标准,男、女身高六尺二寸以上为成年人,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D.对共犯、累犯等加重处罚,对自首、犯后主动消除犯罪后果等减轻处罚答案:D解析:项,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

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91)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491)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债权人王某伙同他人将债务人甲关在办公室中长达十几个小时并持续辱骂,甲求救未果后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9年法硕(法学)真题]A.防卫过当B.假想防卫C.正当防卫D.偶然防卫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本题中,王某等人将甲关在办公室并持续辱骂,并没有严重危及甲的人身安全。

而甲持水果刀将王某刺成重伤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防卫过当。

项,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

本题中,王某等人将甲非法拘禁并持续辱骂,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此,甲的行为不属于假想防卫。

项,偶然防卫,是指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符合了正当防卫的情况,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效果。

本题中,甲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采取防卫行为,具有防卫意图,不属于偶然防卫。

项,特别防卫,是指公民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度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题中,王某等人的非法拘禁行为,侵犯了甲的人身权益,但尚未达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不属于暴力犯罪,所以不成立特别防卫。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1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考试试卷(2217)

某财政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通论》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单项选择题(5分,每题1分)1.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支付货款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甲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乙公司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中院认为理由成立,裁定本案再审。

在再审审理过程中,甲、乙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向甲公司支付货款50万元,甲公司放弃违约金的请求。

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

后乙公司拒不履行该调解书,甲公司应当通过何种途径救济权利?()[2019年法考真题]A.申请恢复对原判决书的执行B.法院裁定对原判决书的执行C.就调解协议起诉D.申请执行调解书答案:D解析:项,再审中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调解(一审、二审、再审均属于诉讼程序,法院可以组织调解),在再审中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此时生效法律文书为再审法院制作的调解书。

故乙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当事人应当申请执行该调解书。

两项,依据“再审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视为撤销”,此时原生效判决书已经不存在,不存在恢复对其执行的问题。

项,既然就此案法院已经制作了调解书,本案已经存在生效的调解书实体解决了纠纷,自然不存在就本案另行起诉或者就调解协议另行起诉的问题。

2. 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2014年法考真题]A.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B.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C.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D.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答案: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通论》试卷A卷及参考答案
专业:姓名:
学号:成绩:
一、名词解释(共20分,每题4分)
1、法学体系
答:法学(学科)体系是由法学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法律要素
答:法律要素(法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这个系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元素、部分、因素,法律就是这些要素构成的集合体。

3、法的作用
答: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4、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利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人或主体依法享有的具有这样或不这样行为,要求他人这样或不这样行为的某种资格、能力和自由。

5、宪法的分类
答: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宪法分为不同类别的活动。

通过这种活动来探求宪法的产生、发展规律,揭示宪法在不同背景和条件下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二、简答题(共40分,每题8分)
1、简述法的特征。

答:法有四大特征:
A、法以行为规范为主,其内容涉及法律权利、权力与义务。

B、法主要出自国家,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D、法具有更广泛的普遍约束力。

2、简述两大法系的相同点与不同点
答:相同点:同是西方法律制度,在本质、功能、历史类型方面都是相同的,都崇尚法治、法律至上。

两者的主要区别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源源不同;
(2)法律分类不同;
(3)法官的权限不同;
(4)诉讼程序不同;
3、简述当代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
答:(1)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上与民主立法原则。

(2)权利与人权保障原则。

(3)权力制约原则。

(4)合宪性原则。

(5)实事求是原则。

4、简述宪法的基本特征
答:(1)宪法是根本法;
(2)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3)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体现。

(4)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1)普遍性原则;
(2)平等性原则;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原则,
(5)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三、论述题(共40分,每题20分)
1、结合实际,论述当代中国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

答:(一)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社会生活的影响、指导、功效。

当代中国法在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引导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保障、引导和推进对外开放,维护国际和平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法治有两个最基本的要件:法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正当性。

前者是法治的表现形式,后者是法治实质方面的要求。

(三)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意义。

依法治国是治国理念上的重大突破;
依法治国是执政方式上的历史性转变;
依法治国是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2、结合实际,论述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人民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然后由代表机关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其他国家机关对代表机关负责的一种制度。

(二)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
(1)便于人民参加国家管理(议行合一制度);
(2)便于少数民族参加国家管理:
(3)便于中央的集中领导和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诸葛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