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解释的机关
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
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特殊性想必并不需要365平台给大家进行过多的介绍了,所以说,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并不是有些人想的国务院或者是其他权力比较高的司法部门,有权力对我国的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实际上是属于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对此进行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特殊性想必并不需要365平台给大家进行过多的介绍了,所以说,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并不是有些人想的国务院或者是其他权力比较高的司法部门,有权力对我国的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实际上是属于全国人大代表常务委员会的,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对此进行了解。
▲一、我国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机关是什么?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哪个机构?
Life is to live beautifully and walk sonorousl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宪法是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才成为了现在最新的宪法,主要就是为了群众的利益最大化,保护弱者,那我们只知道宪法推送出来了,但我们不知道宪法是谁推送的,解释权又归谁,那就来了解一下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哪个机构??下面就来听听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宪法是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才成为了现在最新的宪法,主要就是为了群众的利益最大化,保护弱者,那我们只知道宪法推送出来了,但我们不知道宪法是谁推送的,解释权又归谁,那就来了解一下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哪个机构??下面就来听听的看法。
一、我国宪法的解释权是属于哪个机构?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二、宪法有哪几部构成?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54年1月,毛泽东主持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第一部宪法: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宪法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
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大家知道,一般我国的立法部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都拥有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解释权,但是单纯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说的话,解释权就不是属于我国的司法机构了。
小编今天在这里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务委员会才具备的资格,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都在于人大常委员会的。
大家知道,一般我国的立法部门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都拥有对相关法律制度的解释权,但是单纯的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来说的话,解释权就不是属于我国的司法机构了。
小编今天在这里可以给大家普及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常识,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人大常务委员会才具备的资格,宪法的解释权和监督权都在于人大常委员会的。
▲一、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宪法里明确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宪法解释权属于程序性权力,是被动的权利,必须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说谁违宪谁就违宪。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的首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之一,其职位相当于西方国家的国会议长。
▲二、宪法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但是这个原则在理论和实践方面都与西方有所不同.社会主义的宪法理论通常不承认"社会契约",不认为主权是全民的"公共意志"的体现,其权力与西方所认为的全体国民公意的"超阶级"的观点有所区别。
2、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
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解释的程序
2017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
解释的程序
由于各国宪法解释体制不同,在宪法解释中遵循的具体程序也有所不同。
概括起来看,宪法解释程序通常包括:
1.宪法解释的主体与事由:明确规定宪法解释主体。
在我国,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
2.宪法解释请求的提起:由哪些主体提起宪法解释,各国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
有的国家采用预防性解释的制度,即国家立法时,对宪法规定有疑义的,请求解释;有的国家规定抽象审查性解释,即虽然并没有个案的发生,但特定的机关基于申请而解释;还有具体审查性解释和个人请求的情形等。
个人一般情况下不得请求解释宪法,但在公民个人认为自己的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侵害,穷尽了所有的法律途径仍得不到救济时,可以向特定机关提出解释宪法的请求。
3.宪法解释请求的受理:规定接受解释请求的工作机构和决定解释宪法的相关主体与程序。
4.宪法解释的审查:提出宪法解释要求后,宪法解释机关依照一定程序进行审查,决定是否作出解释。
5.宪法解释案的起草:在程序上要规定如何起草宪法解释案以及如何对解释案进行审议。
为了保证宪法解释的科学性,在宪法解释案的起草过程中有些国家成立专门的宪法解释咨询委员会等机构。
6.宪法解释的通过:为了保证宪法解释的性,应规定比法律解释更为严格的程序。
通常宪法解释案以全体委员的2/3以上的多数才能通过。
宪法解释公布后,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应及时作出必要的修改。
2019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解释的方法
2019年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解释的方
法
宪法解释的方法是指具体解释宪法的技术手段。
根据各国宪
政实践以及学者们的分析总结,各国在展开宪法解释工作的过程中,
使用的方法很多,但主要是以下四种:
1.统一解释。
统一解释是指对人们理解不一的宪法条文作出明确而统一说明的
方法。
这种方法能够消除人们之间的误解,从而明确承认或者否认某
项行为规范,并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能够一体遵循。
2.逻辑解释。
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纲领性的特点。
为准确理解宪法
条文的含义,需要根据文字含义、法理、先例、类推和上下文之间的
关系等予以说明。
逻辑解释的方法在具体实践中使用得较多,而且其
中包含的几个方面,或者被单独使用,或者被同时使用。
3.补充解释。
补充解释是指宪法在规定过程中存有遗漏,而在实施中通过解释
予以适当补充的方法。
这种解释方法能够消除宪法条文内容上的缺漏,从而使宪法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发挥其灵活完整的作用。
4.扩大解释。
扩大解释是指因为社会情况的变化、发展,使宪法的内容不能满
足社会现实的需要,因而通过宪法解释扩大其含义的方法。
这种解释
方法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与适合性。
它既能避免烦琐的修宪手续,又能
重新赋予宪法以生机和活力。
但因为这种解释方法弹性太大,有可能
产生一些弊端,所以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慎重。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有哪些?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有哪些?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全国人大只有宪法制定和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宪法解释权。
▲一、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有哪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授予全国人大会常委会依法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这就决定了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权力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我国《立法法》第四十二条: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关于我国宪法有关情况(1).宪法的意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修改方式宪法作为中国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国家组织和活动的总章程,是国家法制的自身基础和核心,所以修改宪法方式的规定必须考虑宪法的稳定性。
(3).宪法修改机关根据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唯一有权修改宪法的机关。
(4).宪法修改程序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比修改普通法律更加严格。
(5).宪法解释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使解释宪法的职权。
(6).宪法的地位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有哪些部门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有哪些部门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部门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我国宪法解释主体的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一、宪法解释主体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限司法解释: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权限宪法解释机关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3、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二、我国宪法基本原则包括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民主化浪潮及其所建立的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石,它已为一切民主或自诩为民主的国家所认同,但是,由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发展极为复杂,各国对其基本内涵理解不一,故而相应的制度表现形式也相差甚远。
人民主权原则即便在其支持者那里也并不具有完全一致的内涵,而是存在著作为"抽象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作为"具体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分野。
对原则采取的不同的理论取向自然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必然,但是,进入"革命后社会"的国家却有必要对以往非常态下的制度选择重新加以思考。
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即作为一个人应具有的权利。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一贯致力于维护和保障人权。
从《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虽然没有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基本人权原则和人权的具体内容,则直接反映在宪法所确认和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之中,而且在实践中始终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
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
▲一、我国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
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二、权限划分(1)按宪法、立法法的规定,我国法律的最高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凡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颁布了宪法,在之后漫长岁月中,宪法历经了四次修订,内容趋于完善。
在我国,宪法的地位是很高的,各项法律制度都是在宪法精神下制定实施。
当然,公民可以对宪法条款提出异议,那么,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认识下这方面的知识。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就颁布了宪法,在之后漫长岁月中,宪法历经了四次修订,内容趋于完善。
在我国,宪法的地位是很高的,各项法律制度都是在宪法精神下制定实施。
当然,公民可以对宪法条款提出异议,那么,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通过本文一起认识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不属于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机关。
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1、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2、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二、最新宪法修订案增加了哪些内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这意味着在国家根本大法和治国安邦总章程层面上确认了监察委员会作为我国政体组成部分的宪法地位,确认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证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由于宪法具备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监察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得到了宪法的确认,有了根本法的依据。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国家根本大法中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监察法于宪有源,顺应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为制定监察法、设立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提供了宪法依据,为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奠定了坚实宪法基础;同时,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保证,必将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宪法学》: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学》: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作出,它或者是宪法规定的或者是宪法惯例认可的。
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1.立法机关。
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英国。
英国自从建立议会制度以后,就将议会作为主权机关,因而不允许司法机关****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同时在英国,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显区分,所以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如何,也只能由议会作出解释。
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
如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立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降权,并且必须按照立法程序进行。
立法机关既可以主动对宪法进行解释,也可应其他机关或政党等的请求进行解释。
宪法解释既可以单独以立法机关的决议、决定的形式出现,也可寓于立法机关的立法文件之中。
2.司法机关。
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起源于美国。
180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作出了著名的判决,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规则,从此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目前,世界上60多个国家采用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
它是指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和附带性审查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可以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如果认为违宪可宣布拒绝在本案中适用。
该解释只对审理的具体案件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没有普遍约束力。
3.专门机关。
解释宪法的专门机关是指由依据宪法或其他宪法性法律的授权而专门成立的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特别设立的机关。
专门机关解释宪法普遍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
最早提出设立宪法法院的是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目前奥地利、西班牙、德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等国均建立了宪法法院,法国等国家建立了宪法委员会。
实行这一制度的理由在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解释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权力,因而行使这一权力的机关应该居于普通国家机关之上,使其以超然的地位解决宪法争议,维护宪法尊严。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明确授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职责,是其他机关不能具有的。
▲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是什么?▲1、立法解释立法解释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区别在于对于立法解释的主体即立法机关和立法解释的对象即法律的不同理解。
在我国立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部门委员会以及省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行政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
司法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
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有原则性分歧时,应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或决定。
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完善法律解释制度,对于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实现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2000年《立法法》以及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等法律文件的规定,并从法律解释的实际运作来看,当代中国初步形成了一种“一元多级”的法律解释体制。
“一元”体现为“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立法法第42条进一步规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多级”则表现为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外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法定法律解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81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我国还存在着下列法定解释类型:(1)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
宪法的解释权归哪个部门进行解释
宪法的解释权归哪个部门进行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四)解释法律所以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法院不管是哪一级都无权解释宪法,最高法和最高检只能对工作中的具体应用的法律问题所进行解释.所作出的解释是司法解释,而无权对整部法律进行解释.▲一、宪法的解释权归哪个部门进行解释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宪法解释制度在中国的建立,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
1954年宪法对宪法解释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只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
监督宪法的实施,必然包含对宪法的解释。
从广义上说,解释法律也包括解释宪法。
实际上,1954年宪法实施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曾以法令的形式作过宪法解释。
1975年宪法是在国家处于不正常的状态下制定的,它删去了全国人大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只保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权力。
1978年宪法总结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不仅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而且把解释宪法和法律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职权明确规定下来。
1982年宪法在确认1978年宪法规定的同时,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从而使我国宪法解释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和完善化。
宪法解释,是指宪法制定者或者根据宪法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据宪法精神对宪法规范的内容、含义和界限所作的说明。
宪法解释具有宪法效力。
宪法解释制度是伴随着宪法的出现而产生的。
统治阶级制定宪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宪法,巩固和发展自己的统治。
然而,要实施宪法,就必然会遇到对宪法规范的理解问题,这就需要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解释。
宪法解释是宪法发展的重要方式。
宪法发展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和宪法惯例。
为了保持宪法的相对稳定性,加之宪法修改的程序比较复杂,不可能经常采用修改的方式发展宪法。
究竟中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
究竟中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哪个机构?我们都知道宪法是所有法律的规范标本,所以做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有资格和权利来了解学习宪法当中规定的条规。
但也许有人不仅会思考这部神圣的法律界宝典,规定我们日常生活的规章的法律书籍,到底是由谁制定的或者说中国宪法解释权属于谁的?那么就让小编来解答疑惑。
我们都知道宪法是所有法律的规范标本,所以做为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有资格和权利来了解学习宪法当中规定的条规。
但也许有人不仅会思考这部神圣的法律界宝典,规定我们日常生活的规章的法律书籍,到底是由谁制定的或者说中国宪法解释权属于谁的?那么就让小编来解答疑惑。
▲一、中国宪法解释权属于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里明确规定,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当然宪法解释权属于程序性权力,是被动的权利,必须由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并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说谁违宪谁就违宪。
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据此,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那么全国人大是?只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只有修宪权。
▲三、宪法解释权不属于?我国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不属于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机关。
中国1982年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
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不同于有些国家的宪法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检察机关。
附;《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四、为什么宪法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因为立宪的是全国人大,但是全国人大不会时常在,所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解释。
综上,千万不要把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搞混了,记得这还是有一年的公务员考试题目中的。
还有全国人大的功能,它只能修宪权。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有哪些部门
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有哪些部门我国宪法解释的主体部门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我国宪法解释主体的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一、宪法解释主体在我们国家包括哪些?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限司法解释: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权限宪法解释机关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
3、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二、我国宪法基本原则包括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也称主权在民原则,意思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也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一个基本原则。
但在社会主义宪法中,人民主权原则已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民主化浪潮及其所建立的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石,它已为一切民主或自诩为民主的国家所认同,但是,由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发展极为复杂,各国对其基本内涵理解不一,故而相应的制度表现形式也相差甚远。
人民主权原则即便在其支持者那里也并不具有完全一致的内涵,而是存在著作为"抽象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作为"具体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分野。
对原则采取的不同的理论取向自然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必然,但是,进入"革命后社会"的国家却有必要对以往非常态下的制度选择重新加以思考。
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
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要让先富起来的这一部分人用自己的合法财产去帮助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的社会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过大的贫富差距肯定是会干扰到国家的稳步发展的,所以很多问题还是要从宪法作为源头来开始逐步整治的。
而且说到我国的宪法,其实,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
要让先富起来的这一部分人用自己的合法财产去帮助那些贫穷落后的地区,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的社会是有一定难度的,但过大的贫富差距肯定是会干扰到国家的稳步发展的,所以很多问题还是要从宪法作为源头来开始逐步整治的。
而且说到我国的宪法,其实,宪法解释权归我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
一、我国宪法解释权归那个部门?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既然‘解释宪法’是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那么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权力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权是一种立法性的宪法解释权。
基于全国人大对宪法只拥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仅拥有“解释” 权,所以两者均无原创性的制宪权。
但是“修改权”也是制宪权的一部分,因为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宪法效力。
而宪法解释案却不能被视为宪法典的有机构成。
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进行宪法解释,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所作出的宪法解释案只能属于“法律”。
这种解释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参与下进行的,而且是以“法律”案的立法形式在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情形下通过。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八)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十)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十三)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有哪些
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有哪些我国法律对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有哪些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宪法解释是具有宪法效益,因此只有特殊的机关才能行使宪法解释权,下面小编搜集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国法律对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有哪些做了明确规定,其中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宪法解释是具有宪法效益,因此只有特殊的机关才能行使宪法解释权,下面小编搜集准备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全国人大是否有权解释宪法1、全国人大无权解释宪法。
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属于全国人大。
2、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二、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么宪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不属于全国人大。
宪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也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宪法》第六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的职权。
这项内容在宪法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而且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一项“职权”。
“既然‘解释宪法’是一项职权,是其他机关所不能具有的,那么就决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权力的专属性和排他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权是一种立法性的宪法解释权。
基于全国人大对宪法只拥有“修改”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仅拥有“解释”权,所以两者均无原创性的制宪权。
但是“修改权”也是制宪权的一部分,因为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典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宪法效力。
而宪法解释案却不能被视为宪法典的有机构成。
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个案进行宪法解释,其本身的性质就决定了它所作出的宪法解释案只能属于“法律”。
宪法解释的机关比较
宪法解释的机关比较宪法解释的机关比较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由于各国政治制度和宪政发展的历史传统不同,关于宪法解释主体资格的理念不同,在实践中宪法解释的机关也不一样,各国宪法解释机关大体上分为普通法院宪法解释机关、专门机关宪法解释机关、立法机关宪法解释机关。
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无论采取何种宪法解释体制的国家,宪法解释只能由一个最终的、权威的机关,即宪法规定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作出解释,才具有最终的宪法解释效力。
一、宪法解释制度概述1、宪法解释的含义通常从广义与狭义两个方面来界定宪法解释的含义,广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对宪法规范含义的理解和说明;狭义的宪法解释是指有权解释机关对宪法的内容、含义及界限所作的说明。
本文所说的宪法解释是狭义的宪法解释。
2、宪法解释的必要性宪法规范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概括性和适应性。
为了保障宪法各项规定全面而正确的贯彻实施,对宪法进行解释是完全必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解释是明确宪法含义的需要。
因为宪法的抽象性比较强,要使得宪法能够被正确遵守和实施,有必要进行宪法解释。
(2)宪法解释是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公正的需要。
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如果对宪法的理解不一致,甚至相互矛盾,会造成法制的不统一,影响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3)宪法解释是使宪法适用社会关系的变化,保存生机和活力的重要手段。
宪法时一种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而社会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原有的宪法的某些条文不能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最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就是进行宪法解释,又能保证宪法的稳定性。
(4)宪法解释是改正宪法缺陷的需要。
立宪是一项十分艰巨和复杂的工程,由于历史条件与人们认识能力的限制,很难做到完美无缺,会出现应规定的没有规定,有些规定甚至相互矛盾的情况,宪法既要保持稳定性,又不能朝令夕改,宪法解释是弥补缺漏以协调矛盾的有效手段。
宪法解释权由谁行使,哪个机构?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宪法解释权由谁行使,哪个机构?宪法解释权是由谁行使的,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
其实,这个问题宪法里明确规定了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也就是说,在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的前提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对宪法的绝对解释权。
宪法解释权是由谁行使的,这个问题很多人都是一头雾水。
其实,这个问题宪法里明确规定了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
也就是说,在国务院等国家机关提案要求宪法解释的前提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对宪法的绝对解释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场(20张)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9司法考试《宪法学》复习考点:宪法解释的机关
宪法解释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作出,它或者是宪法规定的或者是宪法惯例认可的。
近现代各国解释宪法的机关不尽一致,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1.立法机关。
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源自英国。
英国自从建立议会制度以后,就将议会作为主权机关,因而不允许司法机关****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同时在英国,宪法和法律没有明显区分,所以宪法和法律的含义如何,也只能由议会作出解释。
我国的宪法解释权由立法机关行使。
如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
立法机关行使宪法解降权,并且必须按照立法程序实行。
立法机关既能够主动对宪法实行解释,也可应其他机关或政党等的请求实行解释。
宪法解释既能够单独以立法机关的决议、决定的形式出现,也可寓于立法机关的立法文件之中。
2.司法机关。
由司法机关按照司法程序解释宪法的体制起源于美国。
1803年美国联邦法院首席法官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作出了的判决,确立了“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阐释宪法是法官的职责”的宪法规则,从此开创了司法审查制度的先河。
当前,世界上60多个国家采用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制度。
它是指法院一般遵循“不告不理”和附带性审查的原则,只有在审理案件时才能够附带性地审查其所适用的法律是否违宪,如果认为违宪可宣布拒绝在本案中适用。
该解释只对审理的具体案件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没有普遍约束力。
3.专门机关。
解释宪法的专门机关是指由依据宪法或其他宪法性法律的授权而专门成立的有权解释宪法的机关,如宪法法院、宪法委员会等特别设立的机关。
专门机关解释宪法普遍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原则。
最早提出
设立宪法法院的是奥地利规范法学派代表人物汉斯·凯尔森,当前奥
地利、西班牙、德国、意大利、俄罗斯、韩国等国均建立了宪法法院,法国等国家建立了宪法委员会。
实行这个制度的理由在于,宪法是国
家的根本法,解释宪法是国家最重要的权力,因而行使这个权力的机
关应该居于普通国家机关之上,使其以超然的地位解决宪法争议,维
护宪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