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是公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管理规范的试验室对保障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试验室管理体制,规范试验室的运行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试验室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1. 试验室负责人:负责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试验项目的组织与协调、设备和材料的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等。
2. 试验工程师:负责试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数据分析,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试验室技术员:负责试验设备的操作维护和数据记录,具备相关试验项目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试验室管理制度1. 试验室设备管理:(1)试验设备的购置、验收和保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使用时间等信息,确保设备的使用记录真实可靠。
(3)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做好相应的维修记录。
2. 试验项目管理:(1)试验项目应经过评审,并明确试验的目的、方法和要求。
(2)试验项目的样品管理应规范,包括样品标识、保存和处置等。
(3)试验数据的记录应准确,包括试验条件、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质量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和流程,提高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2)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和外部质量评审,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 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试验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2)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试验室的安全环境。
四、违规处理措施对于试验室管理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轻微违规行为一般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知,严重违规行为可能被取消试验室资质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督管理试验室应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抽查和审计工作。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和效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试验室管理机构1. 试验室设立主管单位为公路局,具体管理工作由试验室主任负责。
2. 试验室设置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试验室主任直接对公路局负责。
3. 试验室主任由公路局指定,副主任由试验室主任评定,并报公路局备案。
三、试验室人员管理1. 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2. 试验室主任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3.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
4. 试验室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试验设备,设备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试验设备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和校准,确保试验数据可靠准确。
3.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更新,及时淘汰老化设备,保证试验设备的先进性和完整性。
五、试验室工作流程1. 试验室工作应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确保试验结果客观真实。
2.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样品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样品的来源和使用安全可靠。
3. 试验室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试验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
六、试验结果审核1. 试验室对试验结果应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监控,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2. 试验室主任、副主任对试验结果进行最终审核,审定后方可发布报告。
3. 试验结果应按时准确提交相关部门,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七、责任追究1. 对试验室工作中出现的严重错误和失误,相关人员将被追究责任,直至取消资格。
2. 对试验室主任、副主任的管理工作不力,将被进行责任问责,甚至可以进行调整。
八、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试验室主任应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流程,并组织实施。
高速公路实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试验室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一、项目部试验室工作程序(一)、原材料试验程序:承包人提交动工汇报后,试验室检查材料出场证明及试验汇报,并由试验室抽样检查或取样送检,若发现原材料不合格,试验室要及时向项目经理反应并告知承包人,由项目经理提出处理意见。
(二)、原则试验程序:在各项工程动工之前协议规定或合理旳时间内,试验室应先完毕原则试验,并将试验汇报及试验资料提交监理处试验室审查同意。
(三)、现场检测试验程序:施工前试验室按规范确定检测项目,施工中按规范规定旳频率进行检测。
现场检测试验过程应有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参与,现场填写原始记录,并将试验现场成果填入质量检查单。
二、项目部试验室职责与权限(1)、指导、协调工程项目旳试验工作,制定有关旳制度、规定和措施;组织试验人员旳业务学习和交流。
(2)、提供有关多种试验统一旳报表格式,对多种试验采用统一旳表格进行记录,并妥善地进行整顿、上报、保留。
(3)、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试验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定期交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设备进行标定。
(4)、严格控制各工区工程质量,对不一样生产日期,不一样(炉)批号,不一样生产厂家旳材料进行试验,对不合格旳材料应坚决清理出场。
(5)、参与工程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分项、单项工程旳试验检测工作。
(6)、参与工程项目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旳处理。
(7)、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验收工作。
三、试验室主任职责(一)、在项目经理直接领导下,在监理处监理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旳指导下,主持试验室全面工作。
对本项目试验室职责范围内旳工作负责。
(二)、是国家现行有关原则,规范和规程旳执行人,并承担督促各项试验工作,担任技术指导。
(三)、负责试验室基础建设、仪器设备和办公设备旳添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旳计划并报审。
(四)、组织制定试验室工作旳整体计划,制定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五)、确定试验室工作计划及仪器、设备购置计划和人员培训计划。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模版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室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试验室的工作人员,包括试验室主任、试验员等。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试验工作,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保持试验设备的完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保护试验数据的安全和机密性,禁止任何盗窃和泄露行为。
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检查,保证试验工作符合要求。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注重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试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九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在试验工作中应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保障公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台帐,对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定期检查试验设备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三条:试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试验员负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四条:试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随意改变设备结构。
第十五条:试验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完整,包括设备编号、试验日期和结果等。
第十六条:对于试验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第三章:试验工作管理第十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按照试验计划和任务书开展试验工作。
第十八条:试验员应按照试验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确保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九条:试验员在试验前应对试验设备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第二十条:试验员在试验过程中应随时记录试验数据,并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二十一条:试验员在试验工作中应注意安全,严禁擅自改变试验条件和方法。
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规定
试验室管理办法1.总则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2.质检体系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3.工作依据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3.2.省高指与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3.3.省高指、市高指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4.1.2.在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并在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并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与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4.1.4.各项工程实施中,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质量进行验收试验并作出评定;4.1.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还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在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并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一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并提出意见;如认为没必要时,则在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4.1.7.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与质量事故处理,通过试验检测,提出评价及处理意见,并报送省高指;4.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4.2.1.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在业务上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并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做好质量检查工作;4.2.2.在做好自身试验检测工作同时,还应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仪器设备、人员、试验检测操作方法、自检频率、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同时,定期汇总、分析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及时提交市高指;4.2.3.当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出现不一致时,一般应以对工程质量有利的结果为准;如承包人拒绝接纳时,由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进行仲裁;4.2.4.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结合工程进展的需要,按规定做好如下试验:(1)标准试验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审查,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b、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试验室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独立进行平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随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再进行复核试验并批准;(2)验证试验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以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并取样进行试验;严禁不合格材料或商品构件进入施工现场;b、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承包人限期运出场外;c、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d、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3)工艺试验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核;b、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c、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重要的工艺试验应报请市高指,必要时报请省高指检测中心派人参加;d、工艺试验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重要工艺试验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抽样试验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性能,路基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混凝土及沥青混合料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b、驻地监理的试验室应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c、当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可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必要时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也应进行抽样试验和验证试验;(5)验收试验验收试验是在各项分项、分部工程交工时通过实际内在质量的检测来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a、驻地监理工程师派出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b、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他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驻地监理组也应按照要求进行独立的验收试验;4.3.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4.3.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日常工作接受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检查指导,并配合好上述各级试验室的质量检测工作;4.3.2.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仪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交由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4.3.3.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照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开展各项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的验证试验、做好各种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和全频率抽样试验等;4.3.4.承包人应定期将试验检测结果汇总后上报给驻地监理组,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也应主动、及时地上报;5.各级试验室管理要求5.1.工作要求5.1.1.各级试验室应根据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室管理办法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试验和安全操作规程、危险品及有害物的保管使用制度、试验资料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5.1.2.各项试验检测工作应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以及省高指有关施工指导文件要求执行;若执行中出现不一致的检测标准与频率要求时,应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原则,按较高要求进行;5.1.3.各项试验检测工作的开展应符合工程监理的程序和办法,承包人应及时将试验自检结果上报驻地监理组,由驻地监理组对其进行审查、复检;同时驻地监理组对试验室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后,报市高指;市高指将其抽检情况及承包人和监理组自检、抽检结果汇总后定期上报省高指;5.1.4.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有超前意识,能确保和配合工程进展要求;驻地监理组在收到承包人的工程报验后、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在收到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工程报验后,若决定要抽检均须尽快进行,原则上在24小时内到现场取样检测;5.1.5.各级试验室抽样试验的频率要求如下:承包人工地试验室100%全频率抽样试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20%频率独立抽样试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5%频率独立抽样试验5.1.6.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将对报验过的路段或分项工程进行抽查,独立确定检查的路段及结构物部位,监理组及承包人据此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并为检查提供必要的辅助人员和设备;工程现场抽查的主要内容是:(1)对监理组和承包人的内业资料进行抽查;主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承包人及监理组独立试验的频率,检查资料管理情况;(2)对各级试验室的检查;主要检查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等;(3)对道路和结构物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几何尺寸进行现场检测;5.1.7.市高指检测中心还对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和标段内的其它路段、结构物进行一般性检查,对发现的质量缺陷,要求监理组试验室另外安排检查,必要时纳入同次检查;其检查结果经市高指检测中心认可后可一起纳入质量通报;或者,根据现场检测情况,可要求监理组或承包人试验室完成某项标准试验或抽样试验,试验室应在约定时间内准确地完成试验,并上报试验结果;5.2.试验室设置要求5.2.1.市高指建立或委托的中心试验室,应达到江苏省交通工程甲级试验室标准,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或更高的试验室资质证书,其仪器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现场常规试验检测项目的要求;其专职负责人应是有八年以上监理与试验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监理试验技术人员包括试验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2.驻地监理组的试验室及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均应按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及交通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建立独立的试验室;根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为满足工程试验检测的需要,各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环境状况和管理水平,并具有省交通厅质监站核发的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具有一定的从事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负责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专业试验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并配有相应数量的技术工人;试验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5.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及取得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书的要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驻地监理组如设现场监理组,现场监理组也需根据工程要求建立简单的试验室,配备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2.4.各级试验室的试验仪器均应交由相关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建立仪器设备管理台帐,做好检查记录;专用仪器由江苏省交通工程试验专用仪器计量检定站计量,通用仪器由各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通用仪器范围如下:烘箱、高温电炉等热工仪器;搅拌站称重设备、万能试验机、压力机、天平、秤等衡器;尺等量具;通用仪器范围外的均为专用仪器,请严格按类别分别请以上两家单位计量,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请江苏省技术监督测绘专用仪器计量站或其他政府监督部门计量;5.2.5.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和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对下级试验室的仪器设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工程需要可要求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增加仪器设备,对欠缺的或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由省高指统一购置,在相应款项中扣回;各级试验室所需配置的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详见附件;5.3.试验室环境要求5.3.1.各级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满足其工作任务的要求;一般应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间内,地面应铺筑水泥地面,墙壁作简易粉刷,同时应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5.3.2.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各项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技术文件齐全,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计量证书复印件等应悬挂或张贴在墙上适当位置,主要包括:(1)工作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2)岗位职责(3)试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4)安全和卫生制度(5)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等5.3.3.试验室应清洁整齐,检测设备的放置应便于操作,应按其功能要求,合理分类,避免互相干扰;5.3.4.室内采光好,管道、线路布置整齐,有安全管理措施;5.4.试验资料要求5.4.1.试验应采用省高指统一规定的表式进行记录,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整理、归档、保存;5.4.2.试验委托单、原始记录、试验报告单等必须按专业分类建立台帐,统一编号,并配备专人按照有关要求归档保管;资料填写准确规范,不得任意涂改;试验的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数据与结论准确可靠;凡因试验室工作差错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5.4.3.各试验室必须编制试验规程等技术文件清单、仪器设备标定台帐和各项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必须包括试验结果的具体数据及结论、记录表编号、报验单或报审表编号,外委试验也应建立台帐;5.4.4.资质章红色盖在表格右上角,监理抽检章红色盖在监理单位名称上;5.4.5.试验记录表内试验人、复核人和技术负责人三栏要签字,若试验监理工程师旁站施工单位做试验且对数据认可时则在施工单位试验记录表上“试验监理工程师”一栏签字,否则不能签,技术负责人为各单位试验室的技术负责人;对于监理组试验室试验记录表,试验人、复核人、试验监理工程师三栏需签字;标准试验报审表中承包人必须签字,且“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标段项目经理部”章要盖在承包人签字上;5.4.6.表头“试验规程”一栏,填某本规程的编号;在对某一指标下结论时,要写清楚符合的具体标准名称,且标准名称为国标或行业标准,如无国标或行业标准可填写施工指导意见; 在试验数据的填写过程中,如一格很小,小数位可以写在这一格的右上角,不能超出这一格;监理组试验表格右上角“合同号”填写施工单位的合同号;试验表格不允许空白,不用填的打上“/”,大面积空白的盖“以下空白”章蓝色;5.4.7.试验记录表格一式三份,一份是原始记录,其它二份作为报验资料存档不能有涂改;报验资料至少要报二份,必须是原件,分别由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存档;报验资料如是标准试验或市高指另有要求时应另外至少复印一份,原件盖章后再复印后连原件一起报给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留存;5.4.8.进场材料监理组每批次都必须抽检;建材报验单监理组每份都必须附抽检资料,若同一批分几次报验时,除第一次报验资料为原件外,其余几次可采用复印件,但需注明原件位置,要将“原件见建材报验单×××编号”填写于记录表“工程建设项目”上方,但要注意字不要写到装订线以内;5.4.9.施工单位保存的水泥、钢筋、沥青、矿粉、抗剥落剂等质保书原则上必须是原件,且有厂家质量或质检专用章;如原件存中间商处,则质保书复印件上应加盖中间商的单位章和“原件存我公司”的证明章;施工单位要提供质保书复印件给监理组、中心试验室;材料进场单施工单位一式至少应有三份,一份施工单位材料部门保管,一份施工单位试验室保管,一份提供给监理单位作为抽检依据;5.4.10.所有试验检测数据修约采用“奇升偶舍法”,具体修约方法见GB8170-87数值修约规则;5.4.11.施工单位的标准试验报给监理组后,监理组要写出初步意见后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不能只列举监理组试验室的数据于标准试验报审表上;5.4.12.委外试验施工单位在监理组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见证下取样、送样,试验报告填写施工单位、监理组和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三方,委外试验报告中应注明送样人及见证人姓名;附件:沪苏浙高速公路江苏段工程项目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各级试验室主要仪器设备配置要求一、路基、结构工程一路基工程二结构工程二、路面工程注:路基工程中带☆号的仪器设备在路面工程底基层和基层中会使用到;。
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操作规程
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操作规程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高等级公路试验室的管理制度及试验仪器的操作规程,以确保试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试验室工作人员,包括实验室主任、技术人员和实验操作人员。
2. 试验室管理制度2.1 试验室人员管理•试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技能,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试验室负责人应确保试验室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试验室人员应遵守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使用规范化的试验方法和仪器设备。
2.2 试验室设备管理•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验收、维护和报废等环节。
•试验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保养和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
2.3 试验材料和样品管理•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材料和样品管理制度,包括存储、标识、保管和处置等方面。
•试验材料和样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录、交接和测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试验材料和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存放和处置,严禁超出规定范围使用、移动或丢失。
2.4 试验数据管理•试验室应建立试验数据管理制度,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保密等环节。
•试验数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集和记录,并由试验人员进行有效审核和确认。
•试验数据应存储在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中,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以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
3. 试验仪器操作规程3.1 试验仪器安全操作•试验人员应熟悉试验仪器的使用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在使用试验仪器前,试验人员应检查仪器的工作状态、外观和相关配件,确保安全可靠。
•试验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如戴手套、护目镜等。
3.2 试验仪器准备工作•试验人员应根据试验要求准备好试验仪器和相关设备,包括校准、校验和调试等工作。
•在试验前,试验人员应检查试验仪器的相关参数和设备的工作状况,确保准备工作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高速公路试验室制度及职责、规程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1.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属江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派出机构,行使中心试验室试验工作的权利,履行中心试验室职责。
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所监理标段所有的材料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
2.审查承包人的试验室设置及其试验仪器和设备配备、指导,检查承包人试验工作、抽检试验记录。
3.对承包人所做的控制指标试验进行核实或复核性试验,承担所监理项目的抽样检验,抽检频率不低于20%,参与分项工程的验收,组织对试验路段的检测,并承担工程竣工的试验工作。
4.审定承包人提交的在技术规范上所引用的试验标准与规程,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并及时、准确、如实地提供试验报告和分析意见,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评估提供依据。
5.按省高指及业主要求编制和填写试验记录,审查承包人试验统计报表和有关各种试验资料,及时汇总各项工程检测报表并如实上报。
6.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及重要的试验工作。
7.定期主持召开总监理办公室试验人员和承包人试验人员联席会。
8.负责本项目试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及维修保养,提报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报废计划,并按规定定期标定。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领导交给的有关工作。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及部颁施工规范、试验规程和合同要求;2.对上级负责,建立并完善试验室,制定试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并定期汇报本试验室的工作;3.对本试验室的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和组织本试验室的各项检测工作;4.建立健全试验记录、报告、统计和台帐工作,负责质量事故的处理以及试验室的年终工作总结;5.提出计量检测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计划,领导建立健全检测仪器设备台帐,并按期标定,组织做好检测仪器设备的保养、降级和报废工作;6.负责组织试验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7.负责组织试验室人员工作情况及质量状况的考核,对本室人员的晋级降级提出建议;8.掌握本领域国内外检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检测方案;9.领导组织收集各类试验科技信息,组织学习新技术、新试验规程和新测试方法。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质量的控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高效建成,促使公路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验室是指京珠国道主干线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和第四方检测单位在工地现场为质量控制和检验而设立具有临时以上资质的试验室。
第三条各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的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工程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
第四条试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对试验的项目数据和结论负责,出具的试验报告必须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并由试验室负责人复核签字。
第二章试验检测工作制度第五条监理、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要按合同和工程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检测仪器设备和合格的试验检测人员。
试验室各种试验检测工作按国家和部级行业规范、标准、规程等规定执行。
第六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检定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贴上检定标签,检测仪器设备要建立操作规程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由试验检测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保养、保管,做好使用、保养记录。
第八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不具备与之承担工程相适应的试验检测项目时,其所需试验检测项目必须经监理代表处认可后委托具有相应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资质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完成。
第九条代表处试验室对施工单位试验室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其作为试验检测机构,应为监理人员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数据,并对试验数据和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作为总监决策的依据。
第十条施工单位将试验自检结果报驻地监理办,由驻地监理办对其进行复核、抽检。
同时驻地监理把自检与抽检的结果汇总,报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处试验室将抽检情况汇总后定期上报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一条各试验室对击实、配合比类试验要有超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进展要求。
公路工程试验室职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公路工程试验室职责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一、公路工程试验室职责1.实施质量检测:负责公路工程的质量检验、试验和检测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计划编制与组织实施: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制定试验、检测和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试验、检测设备管理:负责试验、检测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修。
4.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估:负责对公路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6.人员培养与管理:负责试验室的人员培养和管理,确保试验室运行的高效和稳定。
7.环境管理:负责试验室的环境管理,确保实验室操作安全、环境卫生。
二、公路工程试验室规章制度为了保证公路工程试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工作效率,设置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1.试验室管理制度:包括试验室基本管理规定、试验设备维护与使用规定、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等,确保试验室的安全和正常工作。
2.试验与检测规程:包括试验方法和操作规程的编制与实施,确保试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职责和权限规定:明确试验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资料管理制度:包括实验记录、数据管理、质量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实验数据的正确保存和管理。
5.安全与环保制度:包括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制度、废弃物处理规定等,确保试验室的安全和环保。
6.培训与考核制度:包括新员工培训计划、周期性培训和专业素质考核等,提高试验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公路工程试验室操作规程1.试验设备的校准与标定:定期对试验设备进行校准和标定,确保设备的准确性。
2.试验样品的采集和处理:根据试验要求,采集正确的样品,并进行适当的处理,以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3.试验条件的控制:对试验进行条件控制,包括温度、湿度、压力等,确保试验过程的可重复性。
4.试验方法的选择和实施:根据试验要求,选择适当的试验方法,并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实施。
5.数据记录和分析:对试验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记录和保存,并进行适当的分析和处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公路工程试验室规章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工作,确保试验数据准确、可靠,保证试验成果符合标准要求,提高试验质量,保障道路建设施工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和运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公路工程试验室领导班子全面负责,相关技术人员协助负责。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科学合理、严格执行试验工作。
第五条严格遵循试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试验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试验数据及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合的试验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护。
第八条试验设备采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管理规定进行,保证设备性能稳定可靠。
第九条试验设备使用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试验设备维修保养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对于无法维修的设备,应当及时淘汰并报废,严格执行设备更新换代的制度。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配备合格的技术人员,保证试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试验设备,正确进行试验操作。
第十四条技术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以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技术人员在试验工作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严守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建立健全人员考核制度,对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
第四章试验管理第十七条试验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试验标准和规程进行,确保试验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八条试验前应当认真核对试验要求和流程,准备工作必须符合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试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条试验过程中的试验数据及结果应当及时记录、整理和存档,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第XX篇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昆明市南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桥段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用可靠的科学数据指导施工,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
依据国家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试验规程、云南省有关规定及昆明市南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桥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如本办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冲突,则按国家规定条文处理。
第二条试验检测工作的目的:保证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混凝土和钢构件用于工程之中;对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进行检测,避免不合格品的产生和流转到下一个施工工序;为工程交、竣工验收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
第三条试验检测工作的基本任务:对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各类混凝土、钢构件进行检验和试验;为工程的正常施工提供各种技术参数。
第四条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配备试验检测工作人员和仪器设备、履行岗位职责、落实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试验环境、制定试验检测工作流程、以及建立各种试验检验台帐等。
第五条从事试验检测的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坚决杜绝和打击试验检测数据的虚假行为。
第六条监理人和承包人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试验检测体系,做好试验检测工作。
对于业主招募或委托其它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时,承包单位应积极主动地做好配合工作,不论任何单位负责试验检测工作,都必须使试验数据具有科学性、代表性、且真实可靠,确保昆明市南二环石虎关立交桥至大观桥段提升改造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第三方试验检测构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第八条本项目设置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和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
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总监办工地试验室、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的主要人员及试验仪器必须满足合同、招标文件和相关试验检测规范、规程的要求。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3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提高试验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路工程试验室,包括国道、省道、县道等各级公路工程试验室。
第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试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并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确保试验操作的规范和科学性。
第五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试验记录管理制度,保留和归档试验记录,确保试验结果可追溯和审查。
第二章试验设备管理第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目录,明确试验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时间、购置来源等信息,并进行定期更新。
第七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对试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制定试验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试验设备的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并配备相应的操作手册。
第九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设备借用和归还制度,对借用的设备进行登记和追踪,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试验人员管理第十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人员管理档案,记录试验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情况、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试验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试验工作。
第十二条试验人员应遵守试验操作规程,确保试验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四章试验记录管理第十三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记录管理制度,明确试验记录的格式、填写要求和保留期限,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第十四条试验记录应准确记录试验过程和结果,包括试验日期、试验人员、试验参数、试验方法、试验结果等。
第十五条试验记录应及时归档,分类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索引和检索系统,确保试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五章试验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建立试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试验方案的制定、试验过程的监督和试验结果的审查等环节。
第十七条试验方案应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制定前应经过审批和备案。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一、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管理1.试验室应具备必要的试验设施和设备,以满足施工过程中对试验的需求。
2.试验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提前进行检修和维护。
3.对试验设备的使用过程需要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设备使用合规。
二、试验室管理人员要求1.试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实验员,他们需要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试验室管理人员应进行岗位培训,熟悉试验室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估,确保其工作质量和能力。
三、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1.试验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明确试验室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2.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经过合适的培训和宣传,使试验室人员熟悉并遵守。
3.试验室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以适应施工需求的变化。
四、试验室质量控制1.试验室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对每个试验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包括标准操作程序、验证方法和监测措施。
3.对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估应及时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试验室安全管理1.试验室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试验室内部和周围的安全措施和预防措施。
2.对试验室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过程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
3.试验室人员应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和措施。
六、试验室数据管理1.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对试验数据进行记录、存储和归档。
2.对试验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进行保护,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
3.对于试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七、试验室环境管理1.试验室应保持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试验过程的顺利进行。
2.对试验室的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保持环境的良好品质。
3.对试验室内部空气质量和噪音等进行监测,及时采取改善措施。
总之,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是对试验室管理的一系列规定,主要包括设施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求、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数据管理和环境管理等方面。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包括试验设备的使用、试验操作的规范、试验数据的收集和管理等方面。
二、试验设备管理1. 试验设备的购置和验收:a. 试验设备的购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符合试验要求,并在验收前进行试验设备的验证。
b. 试验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组织,并根据试验设备的性能指标、检测精度和环境条件等进行验收评定。
2. 试验设备的使用:a. 试验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改动设备的参数设置或进行其他未经授权的操作。
b. 试验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和资格认证,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操持试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3. 试验设备的保养:a. 试验设备的保养应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包括定期清洁、润滑、调整、校准等工作。
b. 试验设备的保养人员应按照设备保养记录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试验操作规范1. 试验前准备:a. 试验前应检查试验设备和试验样品的完好程度,确保试验顺利进行。
b. 试验操作人员应对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熟悉,确保操作的正确性和流程的顺畅。
2. 试验操作过程:a. 试验操作人员应按照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b. 试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3. 试验后处理:a. 试验完成后应对试验设备和试验样品进行清洁和归档,记录试验结果并编制试验报告。
b. 试验报告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写,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
四、试验数据管理1. 试验数据的收集:a. 试验数据的收集应按照试验方法和试验程序进行,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准确。
b. 试验数据的收集人员应对数据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保密性。
2. 试验数据的管理:a. 试验数据应按照试验项目和试验时间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检索性。
公路工程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公路工程试验室安全操作规程1. 引言公路工程试验室是进行公路材料测试和工程质量检测的重要场所,保障试验室操作人员的安全是确保试验结果准确性和试验进度顺利进行的基础。
本文档旨在规范公路工程试验室的安全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护操作人员和设备。
2. 人员管理2.1 培训要求所有试验室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包括仪器仪表使用、试验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内容应由负责人编制,培训完成后,必须进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2 岗前教育试验室负责人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教育,包括试验室安全规程、应急响应流程以及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确保新员工熟悉工作环境和安全操作规定。
2.3 值班制度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确保每个班次都有专人负责试验室的安全工作。
负责人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试验室安全不受影响。
3. 实验设备3.1 仪器仪表维护试验室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对仪器仪表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记录相关维修及更换情况。
3.2 设备标识试验室应对所有设备进行统一的标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使用注意事项等信息。
标识应清晰可见,以方便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3.3 设备清洁试验前后,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清洁,清除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污物和杂物,保持设备干净整洁。
使用液体试剂时,要及时清理容器和周围环境,防止溅洒和滴漏。
4. 实验操作4.1 试验前准备试验操作人员应提前了解试验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流程,并进行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确保试验室环境干净整洁,工作台面整齐,试验所需材料齐备,并检查仪器仪表的状态。
4.2 个人防护试验操作人员在进行试验时,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等。
不得穿戴宽松衣物和饰品,以免被夹紧或被拉入设备中。
4.3 禁止单人操作试验室操作人员禁止单独进行试验操作,必须有他人在场协助或监护。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0.1目的: 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 严格过程控制, 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 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0.3适用范围: 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1.1概况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 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
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
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 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
试验室共15人: 试验室主任1人, 技术负责人1人, 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
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 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组织机构图如下: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 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 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 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 管理配置的资源;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 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公路工程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试验室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公路工程试验室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提高试验检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试验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试验室简介1. 试验室基本情况:本试验室是专门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具备完善的试验检测设备和管理体系。
2. 试验室宗旨: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客观、公正、高效地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确保工程质量。
三、组织架构1. 试验室设主任一名,负责试验室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2. 试验室设有各个试验检测科室,分别负责相应的试验检测项目。
3. 试验室设有质量管理科,负责试验检测质量管理和内部质量监督工作。
四、试验检测项目管理1. 试验室应根据资质证书规定的试验检测项目开展相关工作。
2. 试验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程序进行试验检测,确保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试验室应定期对试验检测项目进行审查,确保试验检测能力符合要求。
五、试验检测设备管理1. 试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设备,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准确可靠。
2. 试验室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检定、校准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试验室应建立设备使用记录,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检定校准情况等,以备查阅。
六、试验检测人员管理1. 试验室应配备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试验检测人员,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2. 试验室应定期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3. 试验室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七、质量管理1. 试验室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2. 试验室应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3. 试验室应建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八、保密工作1. 试验室应建立保密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
云南富广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富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管理,规范试验检测工作,提高试验检测水平,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以便更好地指导施工,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编制依据:富广高速公路工程土建工程合同文件、现行的试验规程、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指挥部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第二章试验机构设置和人员、环境要求、试验仪器设备要求第一条机构设置1、全线设中心试验室一个,各监理合同段设监理试验室,各施工合同段设承包人(工地)试验室。
2、中心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实行在建设指挥部指挥长统一协调指挥下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实行驻地办高监负责制;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实行项目经理统一协调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条试验检测人员要求1、试验室主任和试验室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7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执有交通部(厅)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试验室配员应满足申报临时资质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2、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具有一定的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3、未取得试验检测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4、试验检测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捏造试验检测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在试验检测工作中应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
5、试验室主任、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和试验内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变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驻地办试验室负责人请假,驻地办试验负责人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向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请假。
第三条试验室建设标准要求1、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面积不小于100m2,监理试验室的面积不小于80m2,标养室的面积均不得小于16m2。
2、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需要和试验功能要求设养护室、水泥室、建材室、土工室、力学室、样品室、办公室。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四篇)
公路工程试验室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有关试验室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试验室实际,制定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条试验室概况公路工程试验室是为支持和服务公路工程建设而设立的试验检测机构,主要负责公路工程材料及结构性能试验与检测。
试验室应当具备必要的试验设备、人员和设施,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第三条试验室管理目标公路工程试验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完整性,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可检测性。
试验室应当规范试验过程,合理分配试验资源,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试验水平,服务公路工程建设。
第二章组织与岗位责任第四条组织架构公路工程试验室应当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包括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等。
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日常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试验人员负责具体试验的操作与检测工作,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等。
第五条岗位职责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试验设备的采购与维护、人员管理与培训、试验过程监控等。
试验人员负责具体试验的操作与检测工作,保证试验的规范与结果的准确。
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试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维护,包括试验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的制定、文件管理等。
第六条岗位职责的权限与义务试验室主任、副主任、试验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履行岗位义务。
试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
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反馈试验质量问题,做好标准操作规程、质量记录和相关文件的管理。
第三章试验设备与仪器管理第七条设备采购试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试验需求,合理配置试验设备和仪器。
试验设备采购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性能满足试验要求。
第八条设备维护与保养试验设备应当按照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可靠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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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及试验规程一、试验室岗位职责(一)试验室职责1、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业主、监理、公司计量测试中心的要求,结合工程特点,负责计划并实施项目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2、负责工程开工前的标准试验、工程原材料试验及施工现场质量控制的抽样、常规试验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3、负责批准试验项目以外工程材料的送检工作,并将试验结果提交中心试验室复验和批准。
4、负责项目部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包装搬运以及周期检定、自校状况。
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5、参与施工中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查及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
6、结合工程要求,参与有关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检测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7、负责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建立试验资料档案,为工程交工提供详实的试验检测资料。
并对试验检测结果、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状况按规定进行上报和总结。
(二)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完成试验室的各项试验检测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对试验室的技术、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定、批准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3、掌握所属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动态和情况,协调各试验检测部门的关系,对不能检测的项目负责委托送检。
4、参加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查与事故分析会议。
5、负责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配置、修理、维护计划。
6、批准签发检测报告,对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7、负责考核试验室试验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对人员的培训、考核、提职、晋级提出意见或建议。
8、负责召开试验工作会议,组织参观学习、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三)试验室副主任岗位职责1、在主任领导下,具体负责试验室的生产、技术、安全、质量、贯标认证、信誉评价等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试验室员工培训,员工工作质量考核评比、监督等工作。
为保证和提高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创造良好的条件。
3、负责各项试验检测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有效地组织检测工作。
4、善于与同事共事,主动配合试验室主任工作。
5、在主任不在位的情况下,全面履行主任职责。
(四)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的技术工作。
2、负责制定试验检测技术方案,提出技术配置要求,采集符合本工程需要的试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3、负责实施试验检测人员技术培训,学习。
4、负责解决试验检测技术难题,签发、审核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报告的正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5、负责编制试验室仪器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填写保存校准、维修记录和仪器标识。
6、负责编写试验室试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
7、参与工程质量检验事故调查和处理。
8、负责贯标工作中主控及相关要素的实施工作。
9、负责各种试验检测数据的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工作。
(五)试验室质量负责人职责1、全面负责检测工作质量,定期向主任报告测试工作质量情况。
2、负责检测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3、负责各类人员检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检查。
4、负责质量管理手册编写、修改及贯彻执行。
5、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
(六)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1、了解有关施工项目的试验情况,负责本专业组的试验检测技术工作。
2、熟悉本专业课题研究试验、试验方法和有关仪器性能。
3、承担本专业课题研究试验,制定试验方案,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4、制定有关项目试验大纲及试验实施细则。
5、指导试验检测人员开展工作,并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6、当发现试验检测工作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应及时制止并纠正。
7、对试验过程的技术和质量负责,对试验数据和结论负责。
(七)试验员岗位职责1、了解试验室的检测任务、职责分工和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并对各自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试验仪器的性能、用途、操作及维护方法。
3、负责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和测试仪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清洁卫生。
配合做好试验仪器的周期检定和送样工作。
4、负责完成本专业职责范围内的抽样试验、现场试验、委托试验。
5、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用电常识,做到安全试验检测。
(八)试验室资料员职责1、负责收集、保管检测工作有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技术书籍及资料,登记建帐,妥当保管。
2、负责收集、保管计量检定规程、检验方法及专用仪器设备标定资料。
3、负责试验室与各部门的有关文件的往来,负责试验室在本工程与业主、监理的一切文件往来及有关工作事宜。
4、负责试验室的试验记录、报告的整理、归档。
5、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不得做损害用户的事。
6、资料员有权拒绝无关人员查阅资料,所有文件资料发送,入档或经批准借阅均应办理登记、签发、收手续。
7、对过期资料的销毁应经试验室负责人同意,并记录入档。
8、做防火、防盗、防蛀、防潮,以防资料损坏。
(9)样品管理员1、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掌握本室样品接收和管理程序,掌握各类材料的送试规则。
2、指导委托人员按要求填写委托单,按要求进行委托单和试样的验收。
3、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对试样进行设置状态标识发放。
4、对需作留样的样品,及时做好样品标识入样品室,管理留用样品。
对样品的保密负责。
(十)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任的领导下,做好仪器设备正常管理工作;2、按仪器设备周期检定计划时间,将本站的检测仪器仪表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3、精心保养本站的仪器设备。
4、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保证完好率达100%,自己不能维修的仪器应及时送修。
5、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定出检修计划,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6、正确使用有关仪器仪表。
7、保管爱护各种维修工具和设施,未经批准,不得私借。
8、仪器仪表摆放合理、整齐、保证无灰尘。
9、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试验室管理制度(一)试验室工作程序1、室内试验检测工作程序(1)接受送样(抽样)委托,并填写试验(抽样)委托单;(2)需监理见证取样的,要和监理共同抽样;(3)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接收与保管;(4)试验室主任安排试验任务,确定试验项目负责人;(5)需监理旁站的应提前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6)检验人员根据任务通知单从样品管理员处申领样品;(7)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检验,并认真填写原始记录;(8)原始数据处理、复核后编写试验报告;(9)送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10)报告送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签发,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签字;(11)技术资料归档保存;(12)试验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2、现场试验检测工作程序(1)接受现场试验委托;(2)需监理旁站的应提前通知试验监理工程师;(3)试验室主任安排检测任务、确定检测项目负责人;(4)检测人员根据承检项目准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5)检测项目负责人组织与实施检测试验工作;(6)检测项目负责人根据检测结果编写检测报告;(7)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进行审核;(8)报告送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签发,报试验监理工程师签字;(9)技术资料归档保存;(10)试验结果通知有关部门。
(二)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制度1、试验检测工作应遵循原则:科学、公正、独立、准确。
2、持证上岗: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方可从事试验检测工作。
3、抽样规定:试验样品必须由试验人员会同有关人员按照标准、规定的方式、方法、数量和频度进行抽取,确保样品的代表性,抽取样品及时按有关规定封存、保管。
4、采用标准:根据工程项目检测需要,保证采用标准的有效性。
5、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非标准计量器具经检验合格交有证书和标识。
未经检定、校验或检定、校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禁止投入使用。
6、检测环境:严格按照检测程序和检验方法标准进行,精心操作,准确读数,认真记录,正确进行数据处理。
7、试验资料:原始记录应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不应涂改,如确需更改,应划“—”更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试验报告应用钢笔炭素墨水填写,不允许改动,试验报告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由试验室主任批准签发,试验报告的发送必须登记签认,并留存入档。
8、试验检测结果:应及提交监理中心试验室审查批准。
试验检测结果与监理中心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
9、对于需外委的试验项目:经监理批准后方可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三)试验资料管理制度1、试验检测表格应采用铁道部规定的试验记录与报告表格进行记录、整理、保存,并及时归档。
2、试验检测原始数据必须记录在项目业主统一印制的原始记录上。
3、试验检测原始数据不得随意涂改或图黑,若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在更正处划“一横杠”,在上方填上正确数据,并在该处加盖私章。
原始记录本应挂在试验室墙上。
4、试验室应建立完整的试验台帐,试验台帐应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并挂在试验室墙上。
5、试验检测报告需监理签字的应及时报监理签字认可。
6、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仍应出具并保存试验报告,注明处理意见,待整改和复检合格后一并归档;同时应专门建立试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试验台帐。
7、试验检测资料应一个季度整理一次,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分别编号,装订成册,存档保管。
内容包括:试验检测委托抽样单,试验检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
当试验检测资料较多时,可分类装订成若干册存档。
8、竣工资料应按照技术资料有关标准整理,内容要完整齐全,字迹清晰工整,数据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
移交的资料,要一份留档。
(四)图书、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试验室所有标准、规范、书籍、科技杂志、资料,仅供本室人员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交流发放。
2、试验检测所用的标准、规范、试验方法,集中管理,各种工具书分专业配齐人手一册,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
3、资料管理人员应随时注意新编、新颁发和出版的试验检测规范、标准的动向,及时收集及时补进。
4、如需借阅资料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资料借阅人对借阅的试验资料必须保持整洁,不得涂改复印、遗失、拆卸调换、转借、污损资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资料员办好登记手续。
(五)试验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检测事故:试验检测时弄错来样;加工试件时,弄错规格以致无法弥补;试验检测时,未及时读取数据或未填写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检测结果;不按标准方法或制作非标准样品试验检测,又未事先协商拟定试验检测方法的;试验检测前损坏、丢失试件;计算错误发出报告;书写报告字迹不清楚结论不明确,送检单位有意见;试验检测报告发错单位的。
2、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如停电、停机等)制止事故继续发展,保护现场,不得随意变动现场情况。
3、试验检测人员应立即向主任报告,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不许隐瞒不报,不得不适当的处理。
4、视事故的性质和损失大小,由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检查现场,分析事故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