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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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

(仓库管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

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建标125—2009主编部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10年1月1日前言《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是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6】172号),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和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共同编制而成。

本建设标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节约投资、保护环境、安全适用、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的原则,旨在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提高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安全水平,加强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储存和中转,满足烟花爆竹现代物流专业化、科学化的要求。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充分参照并吸收了国家相关安全、经济标准及规定,收集分析了大量统计数据,并对北京、河北、安徽、江西、湖南、广西、青海、宁夏等我国烟花爆竹主要产、销区的同类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历经多次论证和反复修改,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形成报批稿,最后报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颁布。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东日有限公司等单位给予了大力支持。

请有关单位在标准使用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及建议反馈主编部门。

本建设标准共分为六章:总则,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建筑标准,储存工艺、机械与配套设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编单位: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主要起草人:白春光闫瑞枫金文存马继红葛向辉魏新熙尹君平陶少萍苏云马光华李兵齐雪飞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第三章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第四章建筑标准第五章储存工艺、机械与配套设施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提高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烟花爆竹现代物流专业化、科学化的要求,贯彻执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建设标准。

2024年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火灾和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烟花爆竹仓库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责任明确、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必须确保烟花爆竹仓库的消防设施完备、设备运行正常,并配备专职消防队员。

第五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规定仓库内部和周边区域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负责实施、监督和检验。

第六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开展各类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第二章烟花爆竹仓库的周边环境管理第九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仓库周边区域的安全环境。

第十条烟花爆竹仓库周边区域应当保持畅通,禁止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仓库周边应设置安全栏杆,并进行明显标识。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仓库周边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附近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烟花爆竹仓库的消防设施及设备管理第十三条烟花爆竹仓库应设置灭火器、消防水源、消防泵等消防设施,确保供水和灭火能力。

第十四条烟花爆竹仓库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状态,定期维护和检查。

第十五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配备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第四章烟花爆竹仓库的作业管理第十六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建立严格的入库和出库制度,确保烟花爆竹的数量和品质。

第十七条烟花爆竹仓库的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定期进行作业风险评估,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第五章烟花爆竹仓库的应急管理第十九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二十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安全管理1.企业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储存仓库必须在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显然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内容包括:仓库重地严禁烟火;库内禁止携带火种;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3.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库房内应设置测温测湿计,并明确人员天天进行检查登记。

库内最高温度不应超过35℃,相对湿度应控制在75%以下。

5.库房入口处,应设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

6.库房门外应设置标志牌,内容包括:仓库危险等级、储存品种、额定药量和负责人。

7.储存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储存额定药量应分级分库存放。

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8.烟花爆竹商品必须堆垛码放,堆垛必须有下垫,堆垛距内墙应不小于0.45m,堆垛之间距离应不小于0.70m,搬运通道的距离不应小于2.0m,堆垛的高度不应超过2.5m。

9.装卸作业中,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震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10.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应天天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状况进行记录。

11.储存仓库应依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12.仓库守护员天天巡查不少于三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记录,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13.各类人员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方可上岗。

14.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排气管必须佩戴防火花装置,按指定的路线行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

15.仓库应配备专职的值班人员,对进出的人员、车辆货物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进出库时间、事由、当事人签字。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进入库区的人员严禁穿戴不防静电的衣物和钉底鞋。

16.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由专职保管员对货物进行管理和信息输入。

做到账账、账货相符动态反映存量变化,并留存2年备查。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一个与安全高度相关的行业。

由于烟花爆竹的特别性质,一旦燃烧或爆炸,很简单引发火灾、爆炸等不安全事件,给企业、员工和四周居民造成严重的安全威逼和社会影响。

因此,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储存仓库安全管理必需引起高度重视,实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企业和社会的安全。

一、仓库的选址选择安全、稳定的仓库对于确保烟花爆竹储存过程中的安全至关紧要。

企业应在选择仓库时,考虑选址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包括周边环境、卫生情形、交通道路、地质情况等方面,要确保仓库的安全性和防盗性能,同时也要考虑到环保、能源和商业利益等多方面的利益。

二、仓库的建设在仓库建设时要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确保仓库建筑安全坚固、结构合理、通风、排气管道应符合标准要求等。

必需要实行完善的技术措施,如地下储存等,以提高储存的安全性。

同时,对于储存设备的釆购,应优先考虑设备厂家合格,设备质量合格,设备检测合格等遵从三合一原则,以保证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三、储存管理烟花爆竹公司在进行储存与管理时,重要应规范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安全管理:1. 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

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应订立烟花爆竹储存与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对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境进行定期检查、整改,并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 对烟花爆竹进行科学分类储存。

烟花爆竹应依照种类、规格、品类、生产厂家等不同属性进行分类储存。

不同类别的烟花爆竹应储存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容器进行封存。

并应依据烟花爆竹的特性和材质本领,确定合理的储存最高限额,以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

3. 仓库的防静电和审核。

烟花爆竹具有很高的储能量和较高的静电检测值,因此在进仓、出仓、储仓内的吊、卸、运输和搬运烟花爆竹均要采纳防静电措施。

对于进口烟花爆竹的审核,应严格把握出口公司的资质和质量。

4. 定期巡检和检测。

应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适时进行仓库的安全检测。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1 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 (2)2 产品拆箱安全操作规程 (5)3 产品储存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8)4 产品装卸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14)5 产品运输(配送)安全操作规程 (18)6 报废烟花爆竹销毁安全操作规程 (23)1 产品查验安全操作规程1 总则1.1 为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经营产品质量安全查验行为,确保查验过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对产品入库(或出库)质量安全、储存状态及质量安全查验。

不适用于对报废烟花爆竹的质量安全查验。

1.3 产品查验,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公司其它相关制度和技术规程。

2 术语2.1 产品查验公司经营烟花爆竹入库(或出库)或储存过程中,对产品外观、包装、标识、产品装配、性能等与质量安全相关的要素进行的检查验证及过程。

2.2 作业人员指从事产品质量安全查验操作和现场监督的人员。

3 作业人员从事产品质量安全查验的人员应熟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掌握烟花爆竹特征、危险有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方法,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4 着装及防护器材查验全过程,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棉质工作服,穿防静电工作鞋,戴工作帽;穿戴好防护用品,备好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5 作业场所库房内应设置查验通道和区域;库区应在距离库房20米外的适当区域设置查验场所;燃放查验场所应设置在库区外,燃放点与周边目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作业场所应经过公司确认并标识。

6 查验操作6.1 一般要求取箱、取样查验产品外观、包装、标识和产品性能检验时,每次抽样只限1箱(件),应逐箱、逐件取拿产品。

操作应轻拿轻放,严禁摩擦、撞击、丢摔、拖拉、翻滚和敲击危险品等。

6.2 库内查验库房内查验,只能对产品数量、堆码、包装和标识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产品内包装情况,应对所查验的成箱(单件)产品的外观、外包装和标识情况进行检查,在确认无损坏后,方可拆箱取样查验。

6.3 库外查验库外查验,可对产品装配质量或产品性能(非燃放)或包装损坏的产品进行查验。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国家制定发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属于部门规章。

其中,关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

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别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拢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脚够的安全距离;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别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别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别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能够依照《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和本实施方法制定实施细则。

所以,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

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治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治理,依照《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方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别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操纵、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操纵数量的原则审批。

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标准说明

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标准说明

烟花爆竹批发仓库标准说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确制定本标准的目的。

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的娱乐产品,为不断提高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水平,科学决策、合理投资,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

同时,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在储存和运输中,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时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

第二条本条是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前期和初步设计阶段工作等的重要依据,对整个工程建设具有指导作用。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适用范围,有别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总仓库的危险品半成品和原材料储存仓库的建设,有利于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的安全。

同时,对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的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可参照该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强调烟花爆竹储存、运输政策性强的特点,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作了原则规定。

第五条说明本标准与国家其他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第六条建设规模按其年经营流通量的50%确定是在大量调研基础上取得的数据。

在大量调研基础上按仓库区库房总建筑面积,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划分为四类,项目构成由三部分组成,并确定了库房相应的配套设施的面积。

单个库房最大建筑面积1200m2,可满足各类烟花爆竹产品单个仓库最大允许存药量20000kg的装箱堆垛储存面积需要,面积过大不经济、不利于管理及人员疏散,同时有超量储存的条件不利于安全。

根据全国各地方政府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品种,对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确定烟花爆竹库房的危险等级。

第七条库房建筑工程包括库房建筑、结构、室内电气、防雷、排水、消防等。

生产辅助设施指库房室外设施。

办公服务设施是办公服务区的设施,办公服务区一般独立布置,并与仓库区保持一定的外距离。

第八条说明应合理确定烟花爆竹批发仓库的构成。

第三章选址与建设条件第九条每年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储存量较大、进出库作业较多的时期,选址应充分考虑该时期烟花爆竹产品流向、集散、土地利用等条件,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应符合城市和土地规划要求。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管理规范,仓库设计安全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本规范中规定的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全部为 C 级仓库标准, A 级储存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应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方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000 平方米以上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 3 人;1000 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 2 人。

第五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当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装卸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第八条运输、驾驶、燃放、押运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九条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三)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四)保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五)装卸搬运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六)仓库守护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七)驾驶员、押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制度

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保管工作,预防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零售企业的仓库保管工作。

第三条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四条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保管人员、安全监护人员的职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五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设置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地点,远离居民区、学校、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并根据烟花爆竹的性质、数量、储存方式等因素,合理设计仓库布局,确保仓库安全。

第六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池、消防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实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对出入库的烟花爆竹进行检查、登记,确保烟花爆竹的数量、质量、包装等符合规定。

第九条烟花爆竹仓库保管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烟花爆竹的性质、储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条烟花爆竹仓库保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仓库保管工作规程,做到细心、谨慎、勤勉;(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得擅离岗位,不得酒后值班;(三)定期对仓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四)不得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乱拉乱接电源线;(五)不得将仓库钥匙随意借给他人,不得将仓库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仓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的组织机构、职责、措施等,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仓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3篇)

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3篇)

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3篇)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精选3篇)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篇1为了杜绝烟花爆竹在销售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二、烟花爆竹销售期间,销售点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三、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参加安全培训,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四、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五、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防火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

烟花爆竹存放管理制度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噪声扰民和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宁德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宁政〔20__〕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建立由宣传、政法委、文明办、公安、应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住建、生态环境、民政、民宗、供销等部门组成的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负责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的相关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许可和监督检查焰火晩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申请;依法查处在禁止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组织销毁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制止、查处占用公共场所、城市道路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因燃放烟花爆竹毁坏环境卫生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和公共绿地的行为。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

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

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标准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标准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

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

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范本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414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烟花爆竹储存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04)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本省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本规范中规定的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全部为C级仓库标准,A级储存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企业,应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方可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品,其仓库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实际生产和存储中,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安全要求,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一、烟花爆竹仓库的选址选址是烟花爆竹仓库安全管理的关键,合理的选址可以大大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烟花爆竹仓库应遵循以下要求:1.离城市、居民区、公路、铁路和村镇等人口密集地区至少10公里以上。

2.应与可燃、易燃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隔离,距离不小于200米。

3.应远离河流、湖泊、港口和靠近地震活跃区。

4.应满足防雷、防地震、防火等技术要求。

5.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验收,获得合法的资格证书,方可进行生产或存储。

二、烟花爆竹仓库的建设标准在烟花爆竹仓库的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要求建造。

具体要求如下:1.烟花爆竹仓库的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达到“四防”(防火、防盗、防雷、防涝)标准,烟花爆竹仓库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建筑符合能耗标准。

2.烟花爆竹仓库内部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隔离装修和设施设置,不得出现锈蚀、腐蚀、渗漏、起爆等现象。

3.入口应有固定守卫,实行24小时巡逻,入口设有金属探测门,进出烟花爆竹应严格按照规定顺序排队、测量重量,有序放置。

4.烟花爆竹仓库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与职责。

5.烟花爆竹仓库应安装安全报警器材、灭火设施、防爆、防乱和通风等设备,对仓库内的烟花爆竹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

三、烟花爆竹仓库作业人员的要求由于烟花爆竹的特殊性质,仓库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资格认证,具备以下要求:1.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受过专业的烟花爆竹管理和应急处置培训。

2.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防毒口罩等防护设备,并经过检查和审批方可进入仓库,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交底和考核。

3.作业人员必须无违法记录,不得有酗酒、吸毒、患病等情况,更不能将烟花爆竹当作玩具或进行捣毁、改装等行为。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烟花爆竹存储规定

国家制定公布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其中,对于具体的存放数量,没有进行规定。

但规定了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九条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三) 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第十三条零售经营者不得经营和储存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

该规章也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本实施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因此,各地在零售户储存数量有另行的规定。

如:北京市制订了《北京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就规定:经营场所面积10-2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50箱;经营场所面积20-40平方米的,限制存放量150箱;经营场所面积4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6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300箱;零售棚面积50平方米以上,周边防火间距12米以上的,限制存放量500箱。

相关阅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查、颁发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以下简称批发企业)和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以下简称零售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以下简称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

从事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批发许可证。

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四条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对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和烟花爆竹进出口的企业,应当按照严格许可条件、严格控制数量的原则审批。

烟花爆竹管理规范

烟花爆竹管理规范

目录烟花爆竹行业分析 (2)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内容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6)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安全技术要求 (8)安全检查 (12)教育培训............ 。

.. (14)应急管理......... 。

.................................... . (15)事故案例分析 (16)烟花爆竹行业分析一、全区烟花爆竹行业的总体情况目前我区有烟花爆竹批发库两家、常年经营零售户五百余家。

这些企业所涉及的烟花爆竹是爆炸物品,主要原料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在运输、储藏、销售等环节,一旦遇有明火、静电、撞击、雷击、磨擦等,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当前,由于我区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零售户存在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意识差,管理混乱、违规储存、消防设施不完善等问题,种种现象反映出一些烟花爆竹批发及经营零售户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行业安全基础十分薄弱,所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安全工作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和区域性问题,又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二、目前我区烟花爆竹批发、储存及经营零售户存在的主要问题1、储存、经营场所硬件设施差,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储存、经营场所均有火灾、爆炸危(wei)险性,于是不得设在居民会萃区,并及周围的建造设施、交通要道、输电路线保持足够的外部距离。

目前,部份储存及经营户中,大多数的硬件设施达不到国家法律规定的要求。

2、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淡薄一些批发、储存及经营业户不顾法律规定,只对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绝大多数从业人员都没有经过正规的专业培训就无证上岗。

三、改善烟花爆竹行业不安全因素的对策1、严格把好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的审批发证关。

严格控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数量,对于申请取证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确认各方面条件设施确实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方可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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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行为,预防和减少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仓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本规范中C级仓库标准,A级储存仓库设计安全要求参照《烟花GB50161)相关标准执行。

应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和本规范的规定,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1000平方米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不得少于3人;1000平方米以下的烟花爆
2人。

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五)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七)重大危险源评估和监控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九)烟花爆竹入库管理制度;
(十)烟花爆竹仓库保管制度;
(十一)烟花爆竹废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十二)烟花爆竹仓库安全标识制度;
(十三)仓库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仓库守护员管理制度;
(十五)车辆进出、停留、停放管理制度;
(十六)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操作规程:
(一)监控设备操作规程;
(二)产品保管养护操作规程;
(三)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四)测温、测湿操作规程;
(五)搬运、装卸操作规程。

第三章:批发企业烟花爆竹仓库设计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库房的区域规划和外部距离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选址应符合区域规划的要求。

(二)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155号)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在进行初步设计前,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

(三)新建、改建、扩建烟花爆竹储存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1]155号)有关规定报安监等部门预先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建设。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五)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计算药量3-4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3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80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40米。

(七)计算药量2-3吨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2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75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8米。

(八)计算药量2吨以下的C级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与城镇规划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10米;与居民点、学校、幼儿园、工业区、加油站、危险品生产企业、军队驻地、医院、旅游区等人口稠密区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65米;与国家铁路线不应小于50米;与二级以上公路、35kv高压输电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5米。

(九)烟花爆竹仓库不得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

(十)库区内明显位置应设置车辆限速标志。

(十一)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必须在围墙外侧和库区内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警示内容包括:
1、仓库重地严禁烟火;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库内禁止携带火种;
4、机动车辆进库必须安装防火罩;
5、库内严禁检修汽车;
6、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三条库房的平面布置和内部距离
(一)烟花爆竹储存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值班室分离。

库房每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0米。

库房与值班室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米。

(二)库区应设置密实围墙,围墙与库房墙脚的最近距离不宜小于5m,高度不低于2m,围墙顶部设置防攀越措施。

(三)库房周围25m范围内,不应种植针叶树或竹林。

第十四条库房建筑与结构
(一)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平面布置宜为矩形。

应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应采用轻质易碎结构。

(二)仓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建筑物二级耐火等级的各项要求。

面积不超过300 m[sup]2[/sup]的C级建筑用的耐火等级可为三级。

(三)仓库安全出口不应小于2个。

烟花爆竹仓库面积小于150m[sup]2[/sup],且长度小于18m时可设1个安全出口,但仓库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m。

(四)仓库应设置双层门且向外平启,不设门槛,门宽不得小于1.2米。

有防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五)库房的窗应能开启。

通风窗应设置在勒脚处,间隔不大于5米,长宽不小于200x200毫米。

所有窗应配置铁栅和金属网。

第十五条库房的安全设施
(一)仓库区域应根据当地消防供水条件,设置高位水池、消防蓄水池或室外消火栓,或利用天然河、塘。

消防用水量应不小于15升/秒,延续供水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保护半径应不大于150米。

消防储备水应有平时不被动用和防冻的措施。

使用后及时补给。

(二)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库房内一般不设电路和照明装置,如确需,照明灯应为密封防爆型,禁止使用其他电器设备,严禁在仓库附近架设临时性电器设施。

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

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库房的上空。

(四)库危险性建筑物的防雷措施应符合《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的各项规定。

仓库防雷措施按Ⅰ级设计,中、小爆竹及单个产品装药在40g以下的烟花或
礼花弹仓库防雷措施可按Ⅱ级设计,并按有关规定每年定期检测。

(五)仓库必须设置报警电话、监控装置和采取合适的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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