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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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说明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5.1.3 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表5.1.3预制桩(钢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5.1.4 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柱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

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单柱单桩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表5.1.4灌注桩的平面位置和垂直度的允许偏差5.1.5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7.1.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7.1.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2002年4月1日启用,原规范(GBJ7-89)于2002年12月31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27条,具体分配为:第3章有2条、第5章有4条、第6章有3条、第7章有3条、第8章有9条、第9章有3条、第10章有4条;新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明确了地基基础设计中承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使用范围和计算方法;强调按变形控制设计的原则,满足建筑物使用功能的要求;细化岩石分类和地基土的冻胀分类;增加有限压缩层地基变形和回弹变形计算方法;增加岩石边坡支护设计方法;增加复合地基设计方法;增加基坑工程设计方法;增加地基基础检测与监测内容;取消了壳体基础设计的规定。

新规范第1.0.2条中明确规定:地基基础设计,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新规范第1.0.4条中明确规定:在设计时,荷载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基础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砼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规定。

强制性条文部分:第3章“基本规定”之强制性条文:第3.0.2条:根据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及长期荷载作用下地基变形对上部结构的影响程度,地基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所有建筑物的地基计算均应满足承载力计算的有关规定;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类参见表3.0.1),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注: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次要的轻型建筑物,被定为丙级建筑物。

表3.0.2所列范围内设计等级为丙级的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仍应作变形验算: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小于130Kpa,且体型复杂的建筑;在基础上及其附近有地面堆载或相邻基础荷载差异较大,可能引起地基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时;软弱地基上的建筑物存在偏心荷载时;相邻建筑距离过近,可能发生倾斜时;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自重固结未完成时。

基坑开挖强制性条文

基坑开挖强制性条文
6 严寒地区的冻胀岩体;
4.3.1 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15;对于竖井及重要隧洞和斜井工程,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应低于C20;喷射混凝土1d龄期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5MPa。钢纤维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2MPa。
不同强度等级喷射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应按表4.3.1采用。
2 锚杆锚固体的抗拔承载力和立柱与挡墙基础的地基承载力计算;
3 支护结构整体或局部稳定性验算。
3.4.2 一级边坡工程应采用动态设计法。
3.4.9 下列边坡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应进行专门的论证:
1 超过本规范适用范围的建筑边坡工程;
2 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稳定性极差的边坡工程;
3 边坡邻近有重要建(构)筑物、地质条件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的边坡工程;
3.地下水控制计算和验算:
1)抗渗透稳定性验算;
2)基坑底突涌稳定性验算;
3)根据支护结构设计要求进行地下水位控制计算。
8.1.4 当基坑底为隔水层且层底作用有承压水时,应进行坑底突涌验算,必要时可采取水平封底隔渗或钻孔减压措施保证坑底土层稳定。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破坏后果不严重的上述边坡工程的安全等级可定为二级。
3.3.3 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受其影响相邻建筑的使用年限。
3.3.6 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应进行下列计算和验算:
1 支护结构的强度计算:立柱、面板、挡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弯、抗剪及局部抗压载力以及锚杆杆体的抗拉承载力等均应满足现行相应标准的要求;
、基坑支护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9.1.3 基坑开挖与支护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桩基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工程资料第二部分第四卷)

桩基工程规范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工程资料第二部分第四卷)
说明 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规定如下: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 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 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 20延米应有1点。 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 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 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打(压)入桩(预制混凝土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3的规定。斜桩 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10.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土、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黏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 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11.水泥土搅拌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 记录仪。 12.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13.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规定如下: 1.桩基应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进行下列承载能力计算和稳定性验算: 1)应根据桩基的使用功能和受力特征分别进行桩基的竖向承载力计算和水平承载力计算; 2)应对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进行计算;对于桩侧土不排水抗剪强度小于10kPa、且长径比大于50的桩应进行桩身压屈 验算;对于混凝土预制桩应按吊装、运输和锤击作用进行桩身承载力验算;对于钢管桩应进行局部压屈验算; 3)当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承载力验算; 4)对位于坡地、岸边的桩基应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 5)对于抗浮、抗拔桩基,应进行基桩和群桩的抗拔承载力计算; 6)对于抗震设防区的桩基应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2.下列建筑桩基应进行沉降计算: 1)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非深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 2)设计等级为乙级的体型复杂、荷载分布显著不均匀或桩端平面以下存在软弱土层的建筑桩基; 3)软土地基多层建筑减沉复合疏桩基础。 3.桩基竖向承载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要求: 1)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Nk ≤R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Nkmax≤1.2R 2)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 轴心竖向力作用下 NEk≤1.25R 偏心竖向力作用下,除满足上式外,尚应满足下式的要求:NEkmax≤1.5R(5.2.1-4) 式中:Nk——荷载效应标准组合轴心竖向力作用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kmax——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偏心竖向力作用下,桩顶最大竖向力; NEk——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平均竖向力; NEkmax——地震作用效应和荷载效应标准组合下,基桩或复合基桩的最大竖向力; R——基桩或复合基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桩基,当桩周土层产生的沉降超过基桩的沉降时,在计算基桩承载力时应计入桩侧负摩阻力: 1)桩穿越较厚松散填土、自重湿陷性黄土、欠固结土、液化土层进入相对较硬土层时; 2)桩周存在软弱土层,邻近桩侧地面承受局部较大的长期荷载,或地面大面积堆载(包括填土)时; 3)由于降低地下水位,使桩周土有效应力增大,并产生显著压缩沉降时。 5.建筑桩基沉降变形计算值不应大于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 6.建筑桩基沉降变形允许值,应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中表5.5.4规定采用。 7.桩基承台厚度应满足柱(墙)对承台的冲切和基桩对承台的冲切承载力要求。 8.柱(墙)下桩基承台,应分别对柱(墙)边、变阶处和桩边联线形成的贯通承台的斜截面的受剪承载力进行验算。当承台 9.对于柱下桩基,当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时,应验算柱下或桩上承台的局部受压承载力。 10.挖土应均衡分层进行,对流塑状软土的基坑开挖,高差不应超过1m。 11.在承台和地下室外墙与基坑侧壁间隙回填土前,应排除积水,清除虚土和建筑垃圾,填土应按设计要求选料,分层夯实, 1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和桩身质量检验。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2022年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质量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2002 年版后增加的部份(更新至2022 年)说明: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质量部份)更新部份经呼和浩特项目部质量部检查,以下合用于工程。

本资料来源于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附件1 为规范规程目录,附件2 为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

附件1 规范规程目录序号规范规程名称《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 类别备注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JGJ138-2001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5-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工程建设准》JGJ52-2022 行业标准《高层建造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22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建造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04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建造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附件2 强制性条文详细表述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22强制性条文如下:4.2.2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者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水化热等性能指标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16版全)

强制性条文汇编目录第一篇施工质量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1 地基基础 (1)《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 (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7)《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50112-2013 (8)《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 (2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2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25)《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6)《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50739-2011 (27)《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6-2011 (27)《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 (27)《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28)《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 (32)《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118-2011 (3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32)《载体桩设计规程》——JGJ135-2007 (33)《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165-2010 (33)2 主体结构 (34)《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78-2008 (3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2005 (34)《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35)《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3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204-2002(2011版) (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39)《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12 (4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50574-2010 (43)《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 (4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44)《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28-2010 (45)《无障碍设施施工验收及维护规范》——GB50642-2011 (46)《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46)《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924-2014 (4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47)《轻骨料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12-2006 (4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50)《轻骨料混凝土技术规程》——JGJ51-2002 (51)《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5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51)《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51)《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51)《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52)《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53)《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10 (53)《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54)《钢框胶合板模板技术规程》——JGJ96-2011 (55)《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55)《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169-2009 (55)《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 (55)《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JGJ217-2010 (56)《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JGJ247-2011 (56)《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256-2011 (58)《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T253-2011 (58)3 屋面工程 (5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9)《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 (59)《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 (61)4 装饰装修 (6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6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6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6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66)《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76-2010 (66)《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103-2008 (66)《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110-2008 (67)《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 (67)《建筑遮阳工程技术规范》——JGJ237-2011 (67)5 建筑安装 (68)《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2 (68)《建筑防腐蚀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24-2010 (7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7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4)《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7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77)《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78)《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 (79)《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617-2010 (79)《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80)《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JGJ232-2011 (82)《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 (8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JJ143-2010 (83)6 智能建筑与建筑节能 (84)《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84)《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2005 (85)《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2009版) (85)《硬泡聚氨酯保温防水工程技术规范》——GB50404-2007 (8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86)《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50495-2009 (90)《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GB50606-2010 (90)《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90)《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 (91)《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2009 (92)《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203-2010 (92)《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92)第二篇施工安全 (94)《安全帽》——GB2811-2007 (9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95)《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96)《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 (10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10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10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0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13)《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11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 (1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5)《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116)《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 (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118)《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2008 (123)《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 (12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167-2009 (128)《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12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 (129)《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 (130)《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13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132)《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13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34)《建筑施工竹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54-2011 (134)《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35)《安全色》——GB2893-2008 (13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135)第三篇设计规范 (136)《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版) (13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138)《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2005版)即将更新 (149)《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15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16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65)《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2010 (16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16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170)《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2010 (173)《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 (178)《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178)《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178)《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10 (18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18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18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 (183)第四篇建筑设备 (184)《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GB50365-2005 (18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GB50738-2011 (184)《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141-2004 (184)《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2012 (184)《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 (185)《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63-2008 (185)《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185)《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110-2006 (187)《建筑排水金属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27-2009 (188)《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138-2010 (188)《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40-2010 (188)《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CJJ145-2010 (188)第一篇施工质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5.0.8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关于建设部发布2013年新规范的公告

关于建设部发布2013年新规范的公告

2014年3月开始实施的工程建设标准序号上网日期公告编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有无强条1 2013.05.29 3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2013.05.13 2014.03.012 2013.05.29 36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2013.05.13 2014.03.01 有3 2013.09.17 101 饰面人造板工程设计规范GB50890-2013 2013.08.8 2014.03.01 有4 2013.09.17 102 人造板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GB50889-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5 2013.09.17 103 人造板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T50887-2013 2013.08.08 2014.03.016 2013.09.17 104 水源涵养林工程设计规范GB/T50885-2013 2013.08.08 2014.03.017 2013.09.17 105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50906-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8 2013.09.17 106 有色金属冶炼工程制图标准GB/T50837-2013 2013.08.08 2014.03.019 2013.09.17 107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10 2013.09.17 108 小型水电站安全检测与评价规范GB/T50876-2013 2013.08.08 2014.03.0111 013.09.17 109 小水电电网节能改造工程技术规范GB/T50845-2013 2013.08.08 2014.03.0112 2013.09.17 110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13 2013.09.17 111 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技术规范GB/T50893-2013 2013.08.08 2014.03.0114 2013.09.18 112 抗爆间室结构设计规范GB50907-2013 201.08.08 2014.03.01 有15 2013.09.18 113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 2013.08.08 2014.03.0116 2013.09.18 114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2013 2013.08.08 2014.03.0117 2013.09.18 115 非织造布设备工程安装与质量验收规范GB/T50904-2013 2013.08.08 2014.03.0118 2013.09.18 116 机械工业工程节设计规范GB50910-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19 2013.09.18 117 煤炭工业半地下储仓建筑结构设计规范GB50874-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20 2013.09.18 118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T50214-2013 2013.08.08 2014.03.0121 2013.09.18 119 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22 213.09.18 120 核电厂工程气象技术规范GB/T50674-2013 2013.08.08 2014.03.0123 2013.09.18 121 室内混响时间测量规范GB/T50076-2013 2013.08.08 2014.03.0124 2013.09.18 122 火炸药工程设计能耗指标标准GB50767-2013 2013.08.08 2014.03.01 有25 2013.10.11 157 生活垃圾土土工试验技术规程CJJ/T204-2013 2013.9.25 2014.03.0126 2013.10.11 158 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CJJ/T202-2013 2013.09.25 2014.03.0127 2013.10.11 159 城市居住区热环境设计标准JGJ286-2013 2013.09.25 2014.03.01 有28 2013.10.11 160 城市轨道交通接触轨供电系统技术规范CJJ/T198-2013 2013.09.25 2014.03.0129 2013.10.11 161 直线电轨道交通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01-2013 2013.09.25 2014.03.01 有30 2013.10.11 162 建设领域信息技术应用基本术语标准JGJ/T313-2013 2013.09.25 2014.03.0131 2013.10.11 176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模式验收CJ/T423-2013 2013.10.09 2014.03.0132 2013.11.11 189 无负压静音管中泵给水设备CJ/T440-2013 2013.10.30 214.03.0133 2013.11.11 190 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CJ/T441-2013 2013.10.30 2014.03.0134 2013.11.11 191 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420-2013 2013.10.30 2014.03.0135 2013.12.23 226 城市公共汽、电车候车亭CJ/T107-2013 2013.12.03 2014.03.0136 2013.12.23 227 建筑排水低噪声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CJ/T442-2013 2013.12.03 2014.03.0137 2013.12.23 228 建筑施工用木工字梁JG/T425-2013 2013.12.03 2014.03.0138 2013.12.31 246 遮阳用膜结构织物JG/T423-2013 2013.12.17 2014.03.0139 2013.12.31 247 建筑遮阳用织物通用技术要求JG/T424-2013 2013.12.17 2014.03.0140 2013.1231 248 抹灰砂浆增塑剂JG/T426-2013 2013.12.17 2014.03.0141 2014.01.23 274 钢框组合竹胶合板模板JG/T428-2014 2014.01.07 2014.03.0142 2014.01.23 275 建筑反射隔热涂料JG/T235-2014 2014.01.07 2014.03.0143 2014.01.23 276 外墙外保温系统耐候性试验方法JG/T429-2014 2014.01.07 2014.03.01 4 2014.01.23 277 住宅卫浴五金配件通用技术要求JG/T427-2014 2014.01.07 2014.03.01 45 2014.01.23 278 免漆饰面门JG/T419-2014 2014.01.07 2014.03.01关于建设部发布2013年新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房保障基础信息数据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197-2012,自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

在结构设计中有哪些容易违反的强制性条文一、荷载及地震作用1. 楼面均布活荷载取值有误。

取值有误的楼面活荷载主要有阳台、走道、门厅、楼梯、电梯公用前室及消防疏散楼梯的活荷载。

可能出现人流密集的建筑主要是指学校、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设浴缸、坐厕的卫生间4KN/㎡;有分隔蹲厕的公共卫生间8KN/㎡(包括填料、隔墙)或按实际考虑;阶梯教室、微机房3KN/㎡;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10KN/㎡;地下一层顶板施工活荷载5 KN/㎡;楼板下挂管道及设备荷载按实际情况考虑且不小于0.5 KN/㎡;宾馆、饭店的大型厨房不小于8 KN/㎡或有较重炉灶、设备及储料时应按实际取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1条。

2. 基本风压、基本雪压取值不对。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一般可认为是高度超过60m的高层建筑),承载力设计应按基本风压的1.1倍采用。

计算位移按50年一遇基本风压,计算结构风振舒适度按1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应采用100年重现期雪压。

确定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基本风压Wo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7.1.1条,第7.1.2条,第8.1.1条,第8.1.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22第4.2.2。

3、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未按规范进行荷载折减。

这是考虑楼面上的活载不能同时布满所有的楼面。

如果不折减会造成基础设计过于保守,柱子内力及配筋计算有误。

新荷规修订,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对消防车的活荷载的折减不在包含在强制性条文中。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22第5.1.2条。

4、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建筑,考虑到人流密集,对阳台、楼梯、看台、外廊及屋面栏板或栏杆的顶部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质量和安全)目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⑴地基基础施工质量 (121)⑵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 (125)⑶钢结构施工质量 (139)⑷砌体结构施工质量 (147)⑸木结构施工质量 (155)⑹屋面防水施工质量 (161)⑺设备安装质量 (163)⑻施王安全要求 (175)1 地基基础施工质量1.1 一般定规《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土及验收规范》GBJ202-831.0.3 在邻近原有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施工前,必须了解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细情况;二、地基与基础施工,如影响邻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使用和安全时,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0.4 地基与基础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制品等的品种、规格、标号和浓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7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完工后,应进行验收。

1.0.8 地基与基础工程在冬期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现场道路和施工地点的冰雪,必须清除;二、影响施工的冻土应挖除并采取防冻措施;三、冻结的材料,不得使用。

1.2 特殊性土《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J25-905.1.1 建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施工,应根据湿陷性黄土的特性和设计要求,合理安排施工程序,防止施工用水和场地雨水流入建筑物地基引起湿陷。

5.4.5 当发现地基湿陷使建筑物产生裂缝时,应暂时停止施工,切断有关水源,查明浸水的原因和范围,对建筑物的沉降和裂缝加强观测,并绘图记录,经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874.1.3 施工用水应妥善管理,防止管网漏水。

临时水池、洗料场、淋灰池、防洪沟及搅拌站等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临时性生活设施至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应大于15m,并应做好排水设施,防止施工用水流人基坑(槽)。

4.2.2 施工过程中不得使基坑(槽)曝晒或泡水;雨季施工应采取防水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地基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地基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地基基础)第一节基本规定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应至少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4.1.6 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 0.5%~1%,但不应少于3根。

【释义】1 第4.1.5条是指人工地基中的均质地基。

这类地基种类很多,规范所列出的地基种类,是目前国内常用的。

其他种类的地基可参照规范中类似的内容。

处理后的地基质量好坏,最终都由其强度或承载力来体现,这两个指标能满足要求,被处理的地基便能发挥应有的功能。

为此,将该要求列为强制性条文。

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要求的指标及该指标应达到的标准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十字板剪切强度,有的就用承载力或固结度、变形要求等。

对此,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可按设计要求而定。

地基处理工程规模有大小,条文内规定的数量是基本要求,不得少于此数。

设计如有更高的要求,仍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单位工程”的含意,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已有明确规定。

2 第4.1.6条是指复合地基。

这类地基的种类也很多,规范中放入的复合地基,相对而言应用较普遍,其他种类的复合地基可参照相关类型的地基。

作为复合地基施工后的最终评价应是复合地基承载力,可采用单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或多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检验承载力,单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为桩总量的0.5%~1%,且不应少于3处,如同时采用多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其数量计入上述总数量中。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的公告现批准编号为自年月日起实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号文的要求规范修订组在深入并在广泛全面修订了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换填垫层法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砂石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单液硅本规范主要修订内容是夯实水泥土水泥土搅拌法石灰桩法和柱锤冲扩桩法等地基预压深层搅拌高压喷射注浆法和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等内容均作了修改对其内容作了调整将单液硅化法将其他方法列入第由主编单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北三环东路号本规范参加单位冶金建筑研究总院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浙江大学同济大学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河北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铁道部科学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永钧王仁兴王吉望王恩远平氵勇潮叶观宝刘毅刘惠珊张峰杨灿文罗宇生周国钧侯伟生袁勋袁内镇涂光祉阎明礼康景俊滕延京潘秋元目次总则符号基本规定换填垫层法预压法振冲法砂石桩法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夯实水泥土桩法水泥土搅拌法高压喷射注浆法石灰桩法灰土挤密桩法和土挤密桩法柱锤冲扩桩法单液硅化法和碱液法其他地基处理方法附录复合地基载荷试验要点本规范用词说明总则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保护施工和质量检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术语符号术语地基处理改善其变形性质或渗透性质而采取的人复合地基由增强体和周围地基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由载荷试验测定的地基土压力变形曲线线性变形段内规定的换填垫层法较粗粒径预压法使地基土固结的地基处理方真空预压法通过对覆盖于竖井地基表面的不透气薄膜内抽真空而使地强夯法给地基以冲击和振动能量强夯置换法并不断夯击坑内回使其形成密实的墩体的地基处理方振冲法使松砂土层振密然后回填碎石等粗粒料形成桩柱并砂石桩法采用振动冲击或水冲等方式在地基中成孔后再将碎石砂或砂石挤压入已成的孔中形成砂石所构成的密实桩体并和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法石屑或砂等混合料加水拌和形成高桩间土和褥垫层一起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夯实水泥土桩法在孔内夯实至设计要求并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水泥土搅拌法以水泥作为固化剂的主剂通过特制的深层搅拌机械将固水稳定性和深层搅拌法粉体喷搅法高压喷射注浆法形成喷射流以此切割土体并与土拌和形成水泥土加固体的地基处理方石灰桩法在孔内分层夯实形成灰土挤密桩法用灰土填入桩孔内分层夯实形成灰土桩并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土挤密桩法用素土填入桩孔内分层夯实形成土桩并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柱锤冲扩桩法然后分层与桩间土组成复合地基的地基处理方单液硅化法采用硅酸钠溶液注入地基土层中使土粒之间及其表面形成稳固性碱液法将加热后的碱液以无压自流方式注入提高地基承载力的符号有效排水直径桩长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基本规定应完成下列工作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根据工程的要求和采用天然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对尚应了解其他地区相似场地上同类工程的地基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时基础和地基选用处理地基或加强上部结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初步选出几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包括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案适工期要求和对环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宜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要对本规范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对水泥土类桩复合地基尚应根据修正后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当建加固施工中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和必须及时会同有关施工结束后必须按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对于现行国家标准规定需要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换填垫层法一般规定应根据建筑体型结构特点荷载性质岩土工程条件进行换填垫层设计垫层的厚度应根据需置换软弱土的深度或下卧土层的并符合下式要求式中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面处经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垫层底面处的附加压力值可分别按和式计算条形基础矩形基础式中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力值基础底面处土的自重压力值基础底面下垫层的厚度垫层的压力扩散角当无试验资料时可按表表压力扩散角注当除灰土取外其余材料均取必要时宜由试验确定当换填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也不宜大于垫层底面的宽度应满足基础底面应力扩散的要求可按下式确定式中可按表采用当仍按表中按基坑开挖期间保持垫层顶面每边超出基础底边不宜小于并应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对于垫层下存在软弱下卧层的建筑在进行地基变形计当超出原地面标高的垫层或换填材料的重度高于天然土层重度时宜早换填垫层在满足本规范第第条和第对沉降要求严的或垫垫层下卧层的变形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垫层可选用下列材料中砂或石屑应级当使用粉细砂或石粉径小于应掺入不少于总重砂石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对湿陷粉质粘土土料中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亦不得含当含有碎石时其粒径不宜大于用于湿陷性黄土或膨胀土地基的粉质粘土垫层体积配合比宜为或不得含有松软杂质其颗粒不得大于其颗粒不得大构筑物等的换粉煤灰垫层上宜覆土粉煤灰垫层中采用掺作为建筑物垫层的粉煤灰垫层中的金属大量填筑粉煤灰时应考虑对地可分为分级矿道路和地坪选用矿渣的松散重度不小于有机质及含泥总量不超过施工前必须在确认其性能稳定并符合安全规定后方作为建筑物垫层的矿渣应符合对放射性安全标准的要大量应考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无腐蚀性和放射性危害的工业废渣等均级配和施工工艺由分层铺设的土工合成材料与地基土构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及填料的土类应根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通过设计并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受力时伸长率不大于土工垫或土工织物等土工合成材料当工程要求垫层具有排水应保证建筑稳定并满足允许垫层的压实标准可按表选用表各种垫层的压实标准续表密度宜采用击实试验确定当采用轻型击实试验时压实系数宜取高值压实系数可取低值施工粉质粘中小型工程也可采用蛙振动矿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或平碾也可每层压实遍数等宜通除接触下卧软土层的垫层底部应根据施工机械设备及下卧层土质条件确定厚度外垫层的分层铺填厚度可取粉质粘土和灰土垫层土料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最优含水量粉煤灰垫层的施工含水量宜控制在也可按当暗塘等软应根据建筑对不均匀沉降的要求予以处理并基坑开挖时应避免坑底土层受扰动可保留约严禁扰动垫层在碎石或卵石垫层底部宜设置以防止软弱土层表面的局部破坏同时必须防止基坑边坡坍土混入换填垫层施工应注意基坑排水除采用水撼法施工砂垫不得在浸水条件下施工必要时应采用降低地下水位的措基坑底土面并按先深后浅的顺序进行垫层施工搭粉质粘土及灰土垫层分段施工时墙角及承重上下两层的缝距不得小于接缝处应夯压灰土夯压密实后每层验收后应同时应禁止车下铺地基土层顶面应平整防止铺设时应把土工合成材料张拉平直严禁有折皱端头应固定或回折锚固切忌曝晒或裸露并均应保证主要受力方质量检验粉煤灰和砂石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轻型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并均应通过现场试验以设计压实系数所对应的贯入度为标准检验垫层的施工质灌水法或其他方法检应在每层的压实系采用环刀法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取样点应位于每层厚度的对大基坑每不应少于对基槽每每个独立柱基不应少于采用贯入仪或动力触探检验垫层的施工质量时每分层检验点的间距应小于每个单体工程不宜少于对于大型工程则应按单体工程的数量或工程的预压法一般规定预压法包括堆载预压法和真空预压法预压法适用于处预压法处理地基应预先通过勘察查明土层在水平和竖直地下水类型及水源孔隙三轴试验抗剪强度应在现场选择试验区进行预压试验在预地下水根推算土的固结对原设计预压荷载应分级逐渐施加确保每级可一次连续抽真空至对主要以变形控制的建筑当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等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变形对主要以地基承载力或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建筑当地基土经预压而增长的强度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或稳定性要求时方可设计堆载预压法对深厚软粘土地基应设置塑料排水带或砂井等排水竖当软土层厚度不大或软土层含较多薄粉砂夹层且固结速率能满足工期要求时堆载预压法处理地基的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排列加载速率普通砂井直径可取袋装砂井直径可取塑料排水带的当量换算直径可按下式计算式中竖井的有效排水直径与间距的关系为等边三角形排列正方形排列排水竖井的间距可根据地基土的固结特性和预定时间内设计时竖井的间距可按井径比选用为竖井直径对塑料排水带可取塑料排水带或袋装砂井的间距可按选用普通砂井的间距可按变形要对以地基抗滑稳定性控制的工程竖井深度至少应超过最危险滑动面竖井深度应根据在限定的预压时间内一级或多级等速加载条件下当固结时间为时对应总荷载的地基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时间地基的平均固结度级荷载的加载速率级荷载加载的起始和终止时间当计算第级荷载加载过程中某时间改为根据地基土排水固结条件按表采表中所列表应考虑涂抹对土体固当竖井的纵向通水量与天然土层水平向渗透系数瞬时加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时竖井地基径向排水平均固结度可取涂抹区直径与竖井直径可取对高灵敏粘为单位水力梯度下单位时间的排水量考虑涂抹和井阻影响时竖井穿透受压土层地基之平均固结度可按式计算其中对排水竖井未穿透受压土层之地基应分别计算竖井范围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和竖井底面以下受压土层的平均固结度通对于沉降有严格限超载量大小应根据预压时间并宜使预压荷载下受压土层预压荷载顶面的范围应等于或大于建筑物基础外缘所包围的当天然地基土的强度满可一次性加载否则应分级待前期预压荷载下地基土的强度增长满足下一级荷载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某点式中该点土的抗剪强度固结不排水压缩试验求得的土的内摩擦角式中最终竖向变形量由室内固结试验由室内固结试验对正常固结饱和粘性土地基可取否可取附加应力与土自重应力的比值为的深预压法处理地基必须在地表铺设与排水竖井相连的砂垫层砂垫层厚度不应小于砂垫层砂料宜用中粗砂粘粒含量不宜大于砂料中可混有少量粒径小于的砾砂垫层的干密度应大于其渗透系数宜大于在预压区内宜设置与砂垫层相其粘粒含量不应大于真空预压法真空预压法处理地基必须设置排水竖井设计内容包括排列方式和深度的选择预压区面积要求达到的真空度和土层的固结度真空预压后地基排水竖井的间距可按本规范第砂井的砂料应选用中粗砂其渗透系数应大于每边增加量不得小于真空预压的膜下真空度应稳定地保持在且应均匀分竖井深度范围内土层的平均固结度应大于当建筑物的荷载超过真空预压的压力且建筑物对地基可采用真空堆载联合预压法其总压力宜对于表层存在良好的透气层或在处理范围内有充足水源真空预压地基最终竖向变形可按本规范第条计算其中可取真空堆载联合预压法以真空预压为可按加固面积的大小和形状以一套设备可抽真空的面积为施工堆载预压法塑料排水带在现场应妥加保护破损或污染的应按井孔的体积和砂在中密状态时的干其实际灌砂量不得小于计算值的灌入砂袋中的砂宜用干砂宜配置能检测其深度的设备塑料排水带施工所用套管应保证插入地基中的带子不扭应采用滤膜内芯带平搭接的连接方法搭接长度宜大于平面井距偏差不应大于井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塑料排水带和袋装砂井砂袋埋入砂垫层中的长度不应小于边桩水平位移及孔隙水压力等项目的监测且根据监测资料控制加载对竖井地基最大竖向变形量每天不应超过对天最大竖向变形量每天不应超过边桩水平位移每天不应超过判断地基真空预压法空抽时必须达真空泵的设置应根据预压面积大小和但每块预压区至少应设置两在真空管路中应设置止回梳齿状及羽毛状等形式滤其上覆盖厚度外包尼龙纱抗穿刺性能强的搭接宽度应大于平铺并用粘土采用真空堆载联合预压时先进行抽真空当真空压堆载时需质量检验施工过程质量检验和监测应包括以下内容塑料排水带必须在现场随机抽样送往实验室进行性能指滤膜对不同来源的砂井和砂垫层砂料必须取样进行颗粒分对于以抗滑稳定控制的重要工程应在预压区内选择代表性地点预留孔位在加载不同阶段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侧向位移和孔隙水真空预压工程除应进行地基变形预压法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经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十字板剪切试验和室内土工尚应进行现场载荷试验试验数量不应少于强夯法和强夯置换法一般规定低饱和度的粉土与粘性土湿陷性黄土强夯置换法适用于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强夯置换法在设计前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强夯和强夯置换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有代表性的场地试验区数量设计强夯法在缺少试验资料或经验时可按表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注强夯法的有效加固深度应从最初起夯面算起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下列数值当单击夯击能小于时为当单击夯击能为时为当单击夯击能大于夯击遍数应根据地基土的性质确定可采用点夯遍最后再以低能量满夯满夯可采用轻锤或低落距锤多次夯击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取决于土当缺少实测资料时可根据地基间隔时间不应少于周等第一遍夯击点间距可取夯锤直径的以后各遍夯击强夯处理范围应大于建筑物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基础外缘的宽度宜为基底下设计处理深度的至并不宜小于进行现对试夯场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强夯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初步设计时也可根据夯后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层的压强夯置换法除厚层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深度不宜超过建筑垃粒径大于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倍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对独立基础或条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锤直径的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按本规范第墩顶应铺设一层厚度不小于垫层材粒径不宜大于并在试夯时校强夯置换法试验方案的确定应符合本规范第条检测项目除进行现场载荷试验检测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外检查置换墩着底情可只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其承载力可通过强夯置换地基的变形计算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施工强夯锤质量可取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圆形或多边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锤的底面宜孔径可取强夯置换锤底静接地压力值可取施工机械宜采用带有自动脱钩装置的履带式起重机或其可在臂杆端部设置辅助门架夯坑底积水影响施工时宜采用人工降低地下水位或铺填一定厚度的松散性材料使地下水位低于坑底面以下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当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会产生有并采取挖隔振沟等隔振或防振措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夯锤置于夯点位置待夯锤脱钩自测量锤顶高程若发现因坑底倾斜而造成重复步骤按设计规定的夯击次数及控制标准完成重复步骤至完成第一遍全部夯点的夯击在规定的间隔时间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并测量夯后场地强夯置换施工可按下列步骤进行清理并平整施工场地当表土松软时可铺设一层厚度为标出夯点位置并测量场地高程夯锤置于夯点位置当夯坑过深而发生起锤困难记录填料数量如此重复直当夯点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下列监测工作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夯完后检查质量检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强夯置换施工中可采用超应在施工结束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地基其间隔时间可取粉土和粘性土地基可取强夯置换地基间隔时间可取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时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原位承载力检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有效手段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承载力与密度随深度的变化对饱和粉土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和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对于简单场地上的一般建筑物每个建筑地基的载荷试验检验点不应少于点对于复杂场地或重要建筑地强夯置换地基载荷试验检验和置换墩着底情况检验数量均不应少于墩点数的且不应少于振冲法一般规定素填土和杂对于处理不排水抗剪强度不小于的饱和粘性土和饱和黄土地基不加填料振冲加密适用于处理粘粒含量不大于粗砂在正式施工设计宜在基础外缘扩大在基础外缘扩大宽度不应小于基底下可液化土层厚度的桩位布置对大面积满堂处理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振冲器布桩间距可采用荷载大或对粘性土宜桩长的确定当相对硬层埋深不大时应按相对硬层埋深确定当相对硬层埋深较大时按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确定桩长不宜小于在桩顶和基础之间宜铺设一层厚的碎石垫桩体材料可用含泥量不大于矿渣或其常用的填料粒径为振冲器振冲器振冲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复合地基载荷初步设计时也可用单桩和处理后桩间土承载力特征值按下式估算式中宜通过单桩载荷试验宜按当地经验取值可取天然地基承载力特征桩土面积置换率桩身平均直径等边三角形布桩正方形布桩矩形布桩初步设计时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也可按下式估算式中可取原土强。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第1.0.2、1.0.4、3.1.1、3.3.1、3.3.2、3.4.1、3.5.2、3.7.1、3.7.4、3.9.1、3.9.2、3.9.4、3.9.6、4.1.6、4.1.8、4.1.9、4.2.2、4.3.2、4.4.5、5.1.1、5.1.3、5.1.4、5.1.6、5.2.5、5.4.1、5.4.2、5.4.3、6.1.2、6.3.3、6.3.7、6.4.3、7.1.2、7.1.5、7.1.8、7.2.4、7.2.6、7.3.1、7.3.3、7.3.5、7.3.6、7.3.8、7.4.1、7.4.4、7.5.7、7.5.8、8.1.3、8.3.1、8.3.6、8.4.1、8.4.2、8.5.1、10.1.3、10.1.12、10.1.15、12.1.5、12.2.1、12.2.9条2.《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第1.0.3、3.0.2、3.0.3条3.《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第1.0.3、3.4.4、3.4.5、3.6.2、3.6.3、4.1.1、4.1.4、4.2.2、4.2.5、5.1.1、5.1.4、5.1.10、5.1.11、5.4.1、5.4.2、5.5.2、5.5.3、5.5.4、6.1.2、6.1.5、7.2.8、9.1.5、10.1.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第3.0.2、3.0.5、5.1.3、5.3.1、5.3.4、6.1.1、6.3.1、6.4.1、7.2.7、7.2.8、8.2.7、8.4.6、8.4.9、8.4.11、8.4.18、8.5.10、8.5.13、8.5.20、8.5.22、9.1.3、9.1.9、9.5.3、10.2.1、10.2.10、10.2.13、10.2.14、10.3.2、10.3.8条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标准》GB 50025-2019第5.7.3、6.1.1、7.1.1、7.4.5条(部分强条)3.《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 50086-2015第4.5.3、12.1.9、13.1.1条4.《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第3.0.3、5.2.2、5.2.16条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第4.1.8、4.5.4、5.1.12、5.2.10、5.4.8条6.《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2018第5.1.3条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第3.1.3、3.3.6、18.4.1、19.1.1条8.《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第3.0.1、8.0.9条9.《复合土钉墙基坑支护技术规范》GB 50739-2011第6.1.3条1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规范》GB 51004-2015第5.5.8、5.11.4、6.1.3、6.9.8条11.《高填方地基技术规范》GB 51254-2017第3.0.11条12.《高层建筑筏形与箱形基础技术规范》JGJ 6-2011第3.0.2、3.0.3、6.1.7条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第3.0.5、4.4.2、5.4.2、6.2.5、6.3.2、6.3.10、6.3.13、7.1.2、7.1.3、7.3.2、7.3.6、8.4.4、10.2.7条1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3.1.3、3.1.4、5.2.1、5.4.2、5.5.1、5.5.4、5.9.6、5.9.9、5.9.15、8.1.5、8.1.9、9.4.2条1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14第4.3.4、9.2.3、9.2.5、9.4.5条16.《建筑与市政工程地下水控制技术规范》JGJ 111-2015第3.1.9条17.《冻土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JGJ 118-2011第3.2.1、6.1.1、8.1.1条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第3.1.2、8.1.3、8.1.4、8.1.5、8.2.2条19.《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10第3.0.4、3.0.5、6.5.5、6.6.3条2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10第13.2.4条21.《三叉双向挤扩灌注桩设计规程》JGJ 171-2009第3.0.3、4.0.2条22.《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 311-2013第5.4.5条23.《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JGJ 340-2015第5.1.5条24. 《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标准》JGJ 432-2018第3.0.4、3.0.9、7.1.4、8.1.5条25.《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第3.0.4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施工规范》GB 50901-2013第4.1.2、10.2.1条2.《钢-混凝土组合桥梁设计规范》GB 50917-2013第4.2.2条3.《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GB 50936-2014第3.1.4、9.4.1条4.《钢管混凝土拱桥技术规范》GB 50923-2013第7.4.1、7.5.1条5.《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2010第3.0.4、3.0.6、3.0.7、4.5.1、4.7.1条6.《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 138-2016第3.1.5、3.2.3、4.3.8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2017第3.1.3、3.1.12、4.1.6、4.1.14、4.3.1、4.3.4、4.3.6、7.4.11、7.7.1、11.2.9条2.《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第4.2.1、4.2.2、4.2.12、5.2.1、5.2.2、5.2.7、6.2.1、6.2.2、6.2.11、7.1.4条3.《防腐木材工程应用技术规范》GB 50828-2012第4.1.1、7.1.10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第3.2.1、3.2.2、3.2.3、6.2.1、6.2.2、6.4.2、7.1.2、7.1.3、7.3.2(1、2)、9.4.8、10.1.2、10.1.5、10.1.6条(款)2.《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3.《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2010第3.1.4、3.2.1(1、6)、3.2.2、3.4.1、5.4.2、5.4.3、5.5.2条(款)4.《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924-2014第4.2.2、6.2.4、8.3.5条5.《约束砌体与配筋砌体结构技术规程》JGJ 13-2014第5.1.1、5.1.5、5.1.8、5.1.12、5.3.1、6.3.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第3.2.1(1)、3.2.2、3.2.3、6.1.6、6.3.1、6.3.2、6.3.3、6.3.8、6.3.11(2、4)、6.3.13、6.3.15(1、3)、6.4.4(2)、6.4.11、6.4.12、6.4.13、6.5.3、6.5.4、6.5.5(2、3、4)、6.5.7(5)、6.5.12(2、3、6)、6.5.13、6.5.19(1、2)、6.5.20、6.5.22、6.6.2(6)、6.6.3、6.6.10(2、5、7)、6.7.1、9.2.4、9.2.5、9.2.10、9.3.2、9.4.2、9.4.13、9.4.16、9.5.5、9.6.3、10.2.1、10.2.7(3)、10.2.14(1)、10.2.21(2、3、4)、10.2.23、10.2.24、10.2.26、10.3.2(2)、10.4.2、10.4.4(4)、10.5.3(1、3、5)、10.5.7、10.6.2、10.6.6、10.6.7、10.7.1、10.7.3、10.7.6(1)条(款)2.《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GB 51102-2016第6.2.2、6.2.3条3.《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第3.0.5、3.0.6、5.1.8条4.《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 51142-2015第3.0.13、5.2.3、5.2.4、7.0.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 51131-2016第9.1.8、9.1.9、9.3.1条2.《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第2.4.3、5.1.9、5.4.11、5.4.15、8.2.7条3.《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2010第4.3.1、7.4.1、7.4.2、7.4.3、7.4.4、7.5.4、8.2.8、8.2.9、8.2.20、8.2.21、8.2.22、8.2.23、10.4.1、12.3.3、12.3.4、14.3.11条4.《城镇供热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88-2014第2.2.6、2.2.9、2.2.10条5.《城镇供热管网结构设计规范》CJJ 105-2005第2.0.6、2.0.7、2.0.11、4.2.1、4.2.6、6.0.6(1)条(款)6.《城镇地热供热工程技术规程》CJJ 138-2010第5.1.3、5.1.6、9.2.5、9.3.3、11.0.5条7.《城市供热管网暗挖工程技术规程》CJJ 200-2014第1.0.5、4.2.6、11.1.3、14.9.11条8.《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CJJ 203-2013第3.1.4、3.4.4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422-2017第3.0.5、4.2.5、4.3.1条2.《盾构法隧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446-2017第3.0.3、7.8.6条3.《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 50688-2011(2019版)第5.1.5、7.1.2、7.1.3、8.2.8、10.3.2(3)、11.1.1条(款)4.《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第3.1.1、4.1.6、12.9.6条5.《沉管法隧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1-2016第8.1.7、10.1.4、14.1.4、14.2.3条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2008第3.0.7、3.0.9、6.3.3、6.3.10、8.1.2、8.2.20、10.7.6、11.1.9、17.3.8条7.《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第2.0.5、2.0.8、5.2.12、6.1.2、6.1.5、8.4.3、10.1.7、13.2.6、13.4.4、14.2.4、16.3.3、17.4.1、18.1.2条8.《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1-2011(2019版)第3.0.8、3.0.14、3.0.19、8.1.4、10.0.2、10.0.3、10.0.7条9.《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 36-2016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10.《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2016版)第3.4.2、3.4.3、13.3.4条1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 45-2015第7.1.2条12.《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 69-95第2.3.1(1、3、4、5)、2.3.2(1、2)、2.3.3(1)、2.5.1(1)、2.5.2、2.5.4、2.5.7、2.6.1、2.6.4、2.6.6、2.6.8、3.1.11、3.4.5(1、2)、3.7.2、3.9.1、3.9.5、4.2.4(2)、4.5.1、5.1.2、5.1.4、5.1.5、5.1.6、5.2.1、5.2.2、5.2.5、5.4.2、5.4.3、5.5.4条(款)1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第4.3.2、5.2.4、5.3.3、6.1.2、6.2.3、6.2.11、7.1.1、7.1.2、7.2.2、7.3.2、7.3.3、8.4.7条14.《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 99-2017第4.3.17、5.3.10、5.9.8、11.2.1、11.3.4条15.《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CJJ 129-2009第3.0.5、3.0.9、5.4.1、9.3.1、9.3.4条16.《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CJJ 136-2010第4.3.3、5.1.8、5.2.1、7.1.4条17.《城市桥梁桥面防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39-2010第3.0.1条18.《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第3.4.1、4.3.3、5.5.1、6.2.9条1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第6.2.5条20.《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CJJ 193-2012第6.6.1、10.2.1条21.《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 194-2013第3.0.7条22.《城市地下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221-2015第3.5.3、4.3.2、4.3.4、5.3.3条23.《城市道路与轨道交通合建桥梁设计规范》CJJ 242-2016第3.0.9、3.0.12条24.《城市梁桥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CJJ 248-2016第3.0.5、6.1.3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第4.3.2、4.4.1、4.4.3、4.4.4、4.4.5、4.4.6、18.3.3条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2002第3.0.6、4.1.3、4.1.7、4.2.1、4.2.3、4.2.4、4.2.5、4.2.7、9.2.2、10.2.3条3.《高耸结构设计标准》GB 50135-2019第5.1.2、7.1.5条4.《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2012第3.7.2(3)、5.1.1、7.7.7、8.2.14、8.2.15、9.2.3(1)、9.2.15(2)、10.2.7、10.2.10、10.2.15、11.2.8、12.2.7、13.2.8、22.2.4、22.2.9、22.2.11、22.4.5、24.2.4、24.2.11、24.3.5条(款)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第4.2.1、4.3.1、4.4.1、4.5.1、4.6.1、4.7.1、5.2.4、6.3.1、8.2.1、11.4.1、13.2.3、13.4.3条6.《粮食钢板筒仓设计规范》GB 50322-2011第4.1.1、4.2.3、5.1.2、5.5.3(3)、6.4.2条(款)7.《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2011第4.0.1、5.7.1、6.1.1、8.1.8条8.《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775-2012第11.2.4、11.2.6条9.《钢筒仓技术规范》GB 50884-2013第4.1.1、4.2.2、5.1.2、6.1.2条10.《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GB 50906-2013第5.3.2、6.1.7、9.1.8(5)、9.6.12(9)条(款)11.《高耸与复杂钢结构检测与鉴定标准》GB 51008-2016第3.1.2、8.1.2条12.《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1022-2015第14.2.5条13.《高耸结构工程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1203-2016第4.5.1、5.2.5、5.7.4条14.《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 7-2010第3.1.8、3.4.5、4.3.1、4.4.1、4.4.2条15.《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 82-2011第3.1.7、4.3.1、6.1.2、6.2.6、6.4.5、6.4.8条16.《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2015第3.6.1、3.7.1、3.7.3、5.2.4、5.3.1、5.4.5、6.1.5、6.4.1、6.4.2、6.4.3、6.4.4、7.5.2、7.5.3、8.8.1条17.《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JGJ 209-2010第3.1.2、3.1.8、4.4.3、5.1.4、5.1.5条18.《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2011第3.2.1、4.5.3、12.0.2条19.《索结构技术规程》JGJ 257-2012第5.1.2、5.1.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第3.2.1、3.3.1条2.《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第3.2.1、3.3.2条3.《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2010第3.0.2、3.0.3(1)、7.2.6、7.2.7条(款)4.《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2013第3.2.1、3.3.1条5.《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第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6.《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2013第3.2.1、3.2.2、4.1.1、4.3.1(1、2)、9.1.1条(款)7.《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 51006-2014第3.0.2、3.0.3条8.《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JGJ 165-2010第5.1.3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 50420-2007(2016年版)第3.0.8、3.0.10、3.0.11、3.0.12、4.0.5、4.0.6、4.0.7、4.0.11、4.0.12、5.0.12、6.2.4、6.2.5、7.1.2、7.5.3、7.6.2、7.10.1、8.1.3、8.3.5条2.《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第4.1.3、4.1.7、5.1.3、5.2.4、5.3.3、9.1.4条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第3.3.2、6.1.2、6.3.1条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第4.1.2、4.3.2、4.4.3、4.10.2、4.10.5、4.12.3、4.15.3、5.2.4条5.《动物园设计规范》CJJ 267-2017第6.0.3、6.0.5、9.1.8、9.3.2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第5.5.2、6.2.2、6.2.3、6.3.1、6.4.8、6.4.9、8.1.5条2.《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93-2011第3.1.6、3.3.4、3.3.7、3.3.8、3.3.11、5.1.18、5.3.1、6.3.4、6.3.5、8.3.5、9.1.1、9.3.6、9.3.8、10.0.2、11.0.1条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86-2014第2.3.11、2.3.16条4.《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2009第3.1.1、4.2.1、5.2.6、5.3.2、5.3.4、6.2.2、6.2.5、6.5.2、7.3.2、7.6.6、10.2.5、10.3.4、10.4.5、10.5.1、12.3.9、16.2.10条5.《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CJJ 231-2015第4.2.3、4.2.4、4.2.7、6.1.1、6.3.3、6.3.4、6.3.5条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防渗系统工程技术规范》CJJ 113-2007第3.1.4、3.1.5、3.1.9、3.4.1、3.5.2、3.6.1、5.3.8条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2013第3.0.3、4.0.2、8.1.1、10.1.1、11.1.1、11.6.1、11.6.3、11.6.4、15.0.5条8.《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程》GB 51220-2017第8.0.3、11.3.3、12.1.8、13.4.3条9.《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 133-2009第3.0.1、3.0.7、5.2.10、6.1.12、7.3.1、7.3.5、7.3.7、8.6.2、9.2.4、9.4.3、9.4.5、9.5.1条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75-2012第3.3.2、3.3.3、3.3.5、3.3.7、4.3.1、4.3.3、4.3.4、4.3.6、5.1.2、6.1.5、6.2.8、8.3.1、8.3.3条11.《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 184-2012第3.0.1、3.0.2、7.5.5、7.5.6、9.0.5条12.《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CJJ 64-2009第4.0.2、8.0.1、11.0.6、11.0.7条1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技术规范》CJJ 52-2014第3.0.4、3.0.5、7.5.5条14.《粪便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 30-2009第2.1.1、4.1.5、4.3.6、4.4.4条15.《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 128-2017第3.0.2、4.1.10、4.2.3、5.1.5、13.1.2、15.2.5、16.1.1条16.《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岩土工程技术规范》CJJ 176-2012第6.4.1、6.5.5条废止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第2.0.4、2.0.8、3.4.1、3.4.6条2.《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2012第7.1.2、7.1.5、7.2.2、7.2.3、9.0.5条3.《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2013第3.0.8、4.0.3条4.《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2006第2.1.3、2.1.6、2.1.12、2.3.1、2.3.3、2.3.4、4.1.6、4.1.8、4.1.9、4.1.13条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2016第4.2.7、4.5.4、5.0.11、7.0.1条6.《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 149-2010第2.0.2、2.0.11、3.4.1、7.1.1条7.《城市容貌标准》GB 50449-2008第4.0.2、5.0.9、7.0.5、8.0.4、10.0.6条。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国内相关规范协调,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换填垫层;5.预压地基;6.压实地基和夯实地基;7.复合地基;8.注浆加固;9.微型桩加固;10.检验与监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的规定;2.增加采用多种地基处理方法综合使用的地基处理工程验收检验的综合安全系数的检验要求;3.增加地基处理采用的材料,应根据场地环境类别符合耐久性设计的要求;4.增加处理后的地基整体稳定分析方法;5.增加加筋垫层设计验算方法;6.增加真空和堆载联合预压处理的设计、施工要求;7.增加高夯击能的设计参数;8.增加复合地基承载力考虑基础深度修正的有粘结强度增强体桩身强度验算方法;9.增加多桩型复合地基设计施工要求;10.增加注浆加固;11.增加微型桩加固;12.增加检验与监测;13.增加复合地基增强体单桩静载荷试验要点;14.增加处理后地基静载荷试验要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现代建筑设计集团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太原理工大学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滕延京张永钧闫明礼张峰张东刚袁内镇侯伟生叶观宝白晓红郑刚王亚凌水伟厚郑建国周同和杨俊峰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顾国荣周国钧顾晓鲁徐张建张丙吉康景文梅全亭滕文川肖自强潘凯云黄新1总则1 总则1.0.1 为了在地基处理的设计和施工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2.09.27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64号
•【施行日期】2003.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48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8月23日,实施日期:2013年6月1日)废止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64号)
现批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9-2002,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5、3.0.6、4.4.2、5.3.5、5.4.2、6.1.2、
6.3.5、6.4.3、
7.4.4、
8.4.4、
9.4.2、10.4.2、11.1.2、11.3.15.11.4.3、
12.4.5、13.3.9、13.4.3、14.4.3、15.4.3、16.4.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0-9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 强制性条文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强制性条文13条:3.0.5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处理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造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3、对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上层。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一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

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或防振措施。

6.3.1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7.1.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图、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检查内容基本要求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施工质量验收3.0.3 检查内容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标准储备、执行、降低、验收。

勘察、设计:按图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组织设计。

人员资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验收过程:施工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见证取样检测:措施、制度、人员、报告、结果分析。

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填写制度及落实。

抽样检测:制度、检测结果。

检测单位:单位资格、人员、结果的规范性。

观感检查:监理计划。

2、单位(子单位):5.0.4 :分部(子分部)、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抽查结果、观感验收。

3、严禁验收:5.0.7 :加固、论证、判定。

4、验收报告:6.0.3:自检报告、检查程序。

5、工程验收:6.0.4: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6、工程备案:6.0.7:备案准备、时间。

二、地基基础(一)、《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1、单一地基:4.1.5:地基强度和承载力,测试方法、数量。

2、复合地基:4.1.6:地基强度和承载力,测试方法、数量。

3、打(压)入桩:5.1.3:最终桩位偏差或斜桩的倾斜度,偏差范围,全数检查。

4、灌注桩:5.1.4:最终桩位标高、桩底沉渣厚度及试件强度,偏差。

5、工程桩承载力:5.1.5:水平承载力或竖向承载力,试验,数量。

6、土方开挖:7.1.3:开挖的顺序,方法,设计工况,跟踪措施。

7、基坑(槽)、管沟开挖:7.1.7:基坑变形及周围建筑物的沉降或变形,变形监控措施。

(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J25-901、湿陷性黄土施工:5.1.1:设计要求、施工组织、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2、黄土湿陷:5.4.5:施工措施、沉降和裂缝观测。

(三)、《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2-871、施工用水:4.1.3:用水措施、排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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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JGJ79-2012
强制性条文13条:
3.0.5处理后的地基应满足建筑物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处理的设计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在受力层范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应进行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力验算;2、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建筑物或构造物,应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3、对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建筑物及构造物,应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

4.4.2 换填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并应在每层的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上层。

5.4.2 预压地基竣工验收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竖井处理深度范围内和竖井底面一下受压土层,经预压所完成的竖向变形和平均固结度应满足设计要求;2、应对预压的地基土进行原位试验和室内土工试验。

6.2.5 压实地基的施工质量检验应分层进行。

每完成一道工序,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3.2 强夯置换处理地基,必须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

6.3.10 当强夯施工所引起的振动和侧向挤压对邻近建构筑物产生不利影响时,应设置监测点,并采取挖隔振沟或防振措施。

6.3.13 强夯处理后的地基竣工验收,承载力检验根据静载荷试验、其他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等方法综合确定。

强夯置换后的地基竣工验收,除应采用单墩静载荷试验进行承载力检验外,尚应采用动力触探等查明置换墩着底情况及密度随深度的变化情况。

7.1.2 对散体材料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密实度检验;对有粘结强度复合地基增强体应进行强度及桩身完整性检验。

7.1.3复合地基承载力的验收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静载荷试验,对有粘结强度的复合地基增强体尚应进行单桩静载荷试验。

7.3.2 水泥土搅拌桩用于处理泥炭图、有机质土、pH值小于4的酸性土、塑性指数大于25的粘土,或在腐蚀性环境中以及无工程经验的地区使用时,必须通过现场和室内试验确定其适用性。

7.3.6 水泥土搅拌桩干法施工机械必须配置经国家计量部门确认的具有能瞬时检测并记录出粉体计量装置及搅拌深度自动记录仪。

8.4.4 注浆加固处理后地基的承载力应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

10.2.7 处理地基上的建筑物应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观测,直至沉降达到稳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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