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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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政执法责任书

运政执法责任书

运政执法责任书甲方(执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乙方(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运政执法单位,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乙方作为甲方的执法人员,需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执行运政执法职责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达成以下协议:一、乙方职责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执法规范和程序。

2. 乙方应积极履行执法职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 乙方需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4. 乙方在执法过程中应保持公正、公平,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5. 乙方有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职责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的培训与指导。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工作条件。

3. 甲方需对乙方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

4. 甲方应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乙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1. 乙方在执法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追究法律责任。

2. 乙方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甲方如未能履行对乙方的培训、监督和管理职责,导致执法不公或违法行为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其他条款1.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对本责任书的解释、变更或终止,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3. 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责任书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运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以上内容为运政执法责任书的示例文本,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

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

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

(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书为进一步规范路政管理执法行为,加强公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根据交通部贯彻执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要求,签订20XX年度靖江市公路管理站路政执法人员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责任书。

一、执法规范全体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五项禁令”、《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等规范制度的要求规范公路行政执法行为。

部分执法规范摘录如下:1、路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按着装要求着执法服装,并按规定佩带执法标志,非因公务行为不得着制式服装。

2、执法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3、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态度粗暴,不得推搡或手指相对人,不得踢、扔、敲相对人的物品。

4、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多使用“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严禁使用生、冷、横、硬的执法忌语。

5、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当自觉做到仪容仪表整洁、佩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例如上网聊天、打游戏等。

6、窗口执法人员接待前来办事、求助、咨询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实行首问负责制。

7、实施交通行政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路面执法检查时,应穿戴执法头盔、反光背心、执法手套,并配备反光锥形桶、停车示意牌、对讲机等必要的执法装备;非路面执法检查时,应穿戴执法头盔、武装带。

8、上路检查,必须使用执法标志车辆,不得使用非标志车辆或社会车辆上路执法;不得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得双向拦截检查车辆,检查路段停放的待处理车辆不得超过三辆;发现鲜活农产品车辆超限超载的,教育或警告后尽快放行,不得滞留、卸载和罚款;遇当事人拒绝停车接受检查的,不得强行拦截;驾车逃逸的,执法人员不得开车追截。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交通系统执法工作面临着更为复杂和艰巨的任务。

为了加强交通系统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效果,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强化执法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目标1.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义务;2.提高行政执法效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性和素质,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科学和公正;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

三、主要内容1.行政执法责任的划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的划分,包括立案执法、调查取证、处罚裁决、执行处罚等各个环节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各项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2.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1)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详细列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目标,明确执法工作的重点和所需资源。

(2)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定期组织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养,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

(3)建立行政执法业绩考核制度,通过量化指标和绩效评估,评判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效果和工作质量,激励执法人员主动作为,提高执法效率。

(4)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对不正确执行行政执法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惩处,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3.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结果和处罚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建立交通违法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交通违法的查处速度和效果。

(3)积极与交通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交通管理制度和规定,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实施步骤1.制定详细的行政执法责任划分方案,明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2.设立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列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目标。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4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法》,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我单位特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范文,具体内容如下:一、行政执法责任的确定1.行政执法机关应明确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具体职责,划定执法辖区和执法范围。

2.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执法岗位责任清单,明确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书面告知责任人。

3.行政执法机关应根据工作特点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行政执法责任的履行1.执法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的领导责任,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2.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的主导作用,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公正、严肃。

3.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规、规范。

4.执法部门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5.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开展执法工作,严格遵守执法程序,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和有效。

6.执法人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效果。

三、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和评价1.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机制,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

2.行政执法机关要充分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投诉和举报,确保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众信任度。

3.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的考核和评价方法。

以上就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文,供参考使用。

具体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行政执法责任制模版(2)第一部分:引言执法是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行政执法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能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效力与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法治社会的建设。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规范和高效,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行业的规模不断扩大,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效能,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制定了这份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本方案旨在明确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3.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公正、公开、透明。

4.强化执法监督,防止执法不公、不严、不廉现象。

三、具体措施1.明确执法责任(1)明确执法主体。

交通局作为执法主体,要承担起执法工作的重任,对执法行为负总责。

(2)明确执法依据。

执法人员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行为有法可依。

(3)明确执法程序。

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1)加强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实行持证上岗。

执法人员必须取得相关执法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3)建立激励机制。

对执法成绩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3.规范执法行为(1)规范执法文书。

制定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确保执法文书规范、完整。

(2)规范执法用语。

制定执法用语规范,确保执法过程中语言文明、规范。

(3)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要遵循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的原则,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4.强化执法监督(1)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2)加强执法信息公开。

定期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严肃查处执法不公、不严、不廉行为。

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组织实施1.成立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实施工作。

2.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_规章制度.doc

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_规章制度.doc

9.将行政处罚文书备案。

第二十二条交通行政强制执行必须遵循依法强制执行、合理强制执行、预先告诫的原则,可以由旗局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采用加罚、征收滞纳金或强行拆除的方法,执行过程须遵循以下程序:(一)告诫;(二)执行;第五章行政执法过错及过错责任追究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行为,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过失违法行使职权,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是指对执法人员造成的执法过错进行调查、确定责任、决定处分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旗局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给国家、集体、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十五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处分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第二十六条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和集体负责制的原则,认定过错责任并决定过错责任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错案投诉和对过错责任追究的具体执行。

涉及党纪、政纪处分的,移交旗局纪委处理。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过错责任:(一)认定实事不清、证据不足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二)错误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四)超越和滥用职权或者违法实施收费、罚款、许可和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五)行政执法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六)处理结果有悖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七)违法实施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

第二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行政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一)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而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二)由于管理相对人的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执法错误的;(三)行政执法人员所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四)执行上级或本级行政机关错误决定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追究行政执法人员责任的;(六)其他不予追究的情形。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范本(3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范本(3篇)

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范本为进一步落实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切实保障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岗位责任制度(一)行政执法部门责任1、对本部门负责执行或配合有关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负有贯彻执行的责任。

2、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法制教育和执法业务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本部门负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3、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进行,不得失职、渎职、越权和滥用职权。

4、实施执法公示制,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权限、办事期限。

对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符合法定条件的各项申请,应当及时办理,不得拒绝和推诿。

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办理的事项,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或移送有关部门办理。

5、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对行政执法人员规定罚款指标,不得将罚没收入与执法部门的奖金和经费挂钩。

6、严格按照法定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责任、执法程序执法,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并按法定期限送达。

7、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以罚代刑。

(二)行政执法人员责任1、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

2、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政府法制办审查考核后,领取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

3、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4、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5、在执法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散布有损于国家声誉的言论,泄露国家秘密。

(2)、贪污受贿、徇私枉法。

(3)、隐瞒、伪造证据。

(4)、违反法定程序执法。

(5)、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6)、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7)、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运管所行政执法责任书

运管所行政执法责任书

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责任书二0一一年度运输管理所行政执法责任书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运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工作责任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为防止杜绝交通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根据区局《运输管理所2011年度工作目标》和《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书》规定,签订本责任书。

一、执法责任1、运管所负责全区道路运政许可、执法工作,维护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2、客运、货运、物流、运政许可等分管负责同志是运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

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人,落实执法责任。

3、执法单位执法主体必须合法,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上岗执法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执法资质条件,持有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交通部核发的执法证件。

4、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不得超越其职权、权限范围。

5、客运执法要已客运站等客运源头为主;货运(沙河办)执法应以货源源头管理点和货源点为主,不得随意执法。

5、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要合法有效。

遵守《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之规定。

认定违法事实要定性准确,适用处罚依据要准确无误;6、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公正、公开。

7、实行罚缴分离制度;罚缴分离执行到位。

交通行政处罚实行领导审批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制。

8、不得出现公路“三乱”问题。

9、不得出现“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以职谋私违法违纪行为。

要做到廉洁奉公,大公无私。

10、尊重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权、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执法人员应及时履行告之义务。

11、按规定程序落实信访、举报、投诉工作,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12、认真遵守、自觉履行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和山东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

13、单位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14、单位无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违纪案件。

15、严禁失职、读职行为,单位无职务犯罪行为,无安全责任事故、无刑事案件发生。

运管所行政执法责任书

运管所行政执法责任书

运管所行政执法责任书甲方:_________运管所(以下简称“运管所”)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责任人”)鉴于甲方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为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行政执法责任书。

一、责任人职责1. 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行政执法任务。

2. 责任人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执法活动,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3. 责任人应积极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4. 责任人应定期接受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5. 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行政执法证件、文书等,不得转借、转让或用于非法用途。

二、责任追究1. 责任人如违反本责任书规定,或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行政处分等处理。

2. 责任人的行为若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责任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行政相对人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责任书的变更和解除1. 本责任书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遇有法律法规变更或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本责任书执行的,双方应及时协商修改。

四、其他约定1. 责任人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 责任人应确保在执行公务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不得酒后执法或在不适合的状态下执行职务。

五、附则1.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

交通运输局章程模板电子版

交通运输局章程模板电子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局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交通运输局及其下属各分支机构、直属单位。

第三条交通运输局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创新发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规划、建设、养护、运营等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交通运输局设局长一名,副局长若干名,由上级任命。

第五条交通运输局下设以下部门:1.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文件处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2. 规划发展处: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政策研究、项目申报等工作。

3. 财务审计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统计等工作。

4. 建设管理处: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维修等工作。

5. 运输管理处:负责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运输服务、安全监管等工作。

6. 技术装备处:负责交通运输技术装备的研发、推广、应用等工作。

7. 法规法规处:负责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制定、解释、实施等工作。

8. 人力资源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局长负责全面领导交通运输局工作,行使以下职权:1. 组织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交通运输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3. 领导局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4. 审批重大交通运输项目;5. 领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6. 审批下属单位的设立、撤并、更名等事项。

第七条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工作,行使以下职权:1. 负责分管部门的日常工作;2. 协助局长审批分管领域的重大事项;3. 参与制定交通运输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4. 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行使以下职权:1.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2. 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3.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4. 向局长报告工作。

运输安全执法制度范本

运输安全执法制度范本

运输安全执法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执法部门和职责1. 国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全国运输安全执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2.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运输安全执法工作。

3.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运输安全执法工作。

三、执法内容1. 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处理等。

2. 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结构、车辆设备、车辆安全设施、车辆维护保养等。

3. 对运输驾驶员进行检查,确保驾驶员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职业素质,包括但不限于: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记录、身体健康等。

4. 对运输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包括但不限于:无证经营、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

四、执法程序1.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进行执法检查前,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时间、地点等。

2. 执法检查人员应持有有效执法证件,出示执法文书,告知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权利和义务。

3. 执法检查人员应按照检查计划进行执法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执法检查记录表。

4.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 对涉嫌犯罪的行为,应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执法监督1. 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正、严格、高效。

2.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进行自我监督和纠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应依法处理。

六、法律责任1. 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的,由上级交通运输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交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及《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佛山市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禅城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办公室的通知》(禅机编〔2014〕25号)赋予本局及各科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局和区公路局各职能科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科室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1—第五条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和提拔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是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提高执法水平的同时,应当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如经费和技术保障手段)。

第二章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第八条本局局长是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局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就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区政府负责;各副局长为本局行政执法的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局长负执法责任。

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局长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

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国家及省、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依据,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为实现交通运输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在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量化责任为标准,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形成以执法单位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公开、执法程序到位、执法监督落实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文明、高效。

主要任务是:(一)落实执法责任。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职责明确、规范,符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政府“三定方案”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规范,委托、公告手续齐全。

(二)健全执法制度。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首长负责制等各项制度,继续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制度化。

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适应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三)提高队伍素质。

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所有在岗的45岁以下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四)规范执法行为。

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复议案件受案率达100%,诉讼案件胜诉率达80%以上。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提升,交通系统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突出。

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交通系统行政执法的问题也屡见不鲜,如执法不规范、执法效率低下等。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我们决定实施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建立联动、高效的执法体系,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切实提升城市发展水平。

目标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执法责任制,减少执法不规范、执法效率低下现象的发生,保障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的稳定运行。

内容1.设立执法责任人员制度设立执法责任人员制度,由领导和执法人员组成责任人员集体,明确每位责任人员的职责、任务和绩效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工作效率。

2.建立执法业务考核机制建立执法业务考核机制,重点考核执法人员的政策熟悉程度、执法工作效率及质量,加强对执法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交通系统行政执法水平。

3.加强辅导和培训针对执法人员不同的工作职责和执法业务需求,开展专业化培训、考核培训和实战演练,并注重培训成果的实际运用。

定期检查执法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对未达到培训要求的执法人员,进行针对性整改。

4.推行执法集成化推行执法集成化,建立统一的执法记录数据管理平台,实现执法数据的共享和互通。

基于隐私和保密要求,同时保障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5.实行自助式立案办理实行自助式立案办理,允许行驶证、驾驶证等交通证件远程立案、缴款等工作。

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提高立案办理效率和方便度。

责任1.主要责任本计划的主要责任是由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部门负责,该部门应做好计划实施的宣传、组织、督导和评估工作。

2.个人责任所有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成员都必须履行本计划内容的实施行动,确保计划落地生效。

风险和控制•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减少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

•建立科学严密的考核机制,对执法效率和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辅导,提高警觉性和防范能力,降低违规风险。

结论实施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建立联动、高效的执法体系的必要措施。

2023年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3年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023年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根据交通执法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在2023年,建立健全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形成高效、专业、公正、规范的执法环境,实现道路交通秩序的良好管理和维护,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交通的有序进行。

二、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执法行为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执法过程中的公正、罚款公开、文明执法。

2. 公平原则: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应该公平合理,不能存在差别对待。

3. 预防为主原则:注重通过宣传教育、预防控制等手段,加强交通秩序的预防和管理工作。

4. 便民服务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交通管理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1. 加强执法科技建设: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设视频监控设施,提高执法效率,完善执法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执法数据的自动化记录和查询。

2. 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的责任范围和职责,建立健全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制度,鼓励优秀执法人员的表现,对违规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 完善执法规范和标准:制订交通执法操作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和专业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执法技能和素质。

4. 强化执法力量建设: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5. 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执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执法行为进行严格的考核和评价,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合法性和规范性。

6. 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造良好的交通管理环境,协调解决交通管理中的问题。

四、组织实施1. 中央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方案的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并指导地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

2.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根据具体地方情况,制定本地区的细化措施和实施方案,并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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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委《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广东省交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XX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以及《XX市禅XX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XX市禅XX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禅XX区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办公室的通知》(禅机编〔2014〕25号)赋予本局及各科室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局和区公路局各职能科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执法依据赋予行政执法科室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与执法人员层级负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与执法保障、执法监督相结合,执法奖励与过错追究相结合的制度。

第四条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行政执法必须做到合法、廉洁、高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文书规范。

第五条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和提拔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六条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是本局行政执法工作和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在提高执法水平的同时,应当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如经费和技术保障手段)。

第二章执法责任人及其职责第八条本局局长是禅XX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局行政执法负全面责任,就交通运输局承担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区政府负责;各副局长为本局行政执法的第二责任人,就分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向局长负执法责任。

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局长组织、指导、协调全局的行政执法、法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以及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是各科室(局)直接执法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主管的副局长负责。

各岗位的机关工作人员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具体执行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就承担的执法工作向本科室(局)执法责任人负责。

第十条直接承担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具体责任人;共同承办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人员,是该行政行为的共同责任人;承担具体行政行为审核任务的是审核责任人。

第十一条各执法责任人对各自岗位具体执行的法律法规工作及承办的执法任务承担相应的执法责任,属于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由领导集体负执法责任。

第三章职能科室(局)执法责任第十二条办公室执法责任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政务公开以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三条政策法规科(加挂审批服务科牌子)执法责任负责行政执法、协调行政审批、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普法教育、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管理和督察、行政执法证审查和管理、维稳、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和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四条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等发展战略和专项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审查及相关前置审批协调,指导交通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交通建设管理和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交通建设项目,指导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交通项目市场,组织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和移交(接管)工作,协调交通建设项目相关征地拆迁、管线迁移交和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客货运枢纽(含公交站场)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建设环节的监督管理,港口码头的建设监督,对港口、码头、客货运枢纽等设施的维护管理给予指导和协调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指导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城市道路项目市场,组织参与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交(竣)工验收和移交(接管)工作,协调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相关征地拆迁和管线迁移协调、协调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和城市道路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六条路桥养护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市政道路、城市桥梁、公路及桥涵等基础设施管养、养护市场的招标、管养验收以及工程移交、实施路政管理和城市道路挖掘等许可事项的审批、对收费公路实施行业管理以及路桥养护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七条客运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辖区道路客运(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出租车、道路客运站场)行业规划、布局和监督管理以及道路客运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八条公交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公交及相关站场(点)行业规划、监督和安全生产管理,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九条道路货运和运输服务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站日常监管、道路运输和运输服务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道路货运站场的规划布局、道路货运和运输服务业统计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以及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条港航管理科(挂区港航管理局)执法责任负责水路运政、港口、码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水路运输及服务业、港口码头及引航等港口辅助业的监督管理、水路运力调控、岸线使用管理、监督港口规费征收以及港口、水运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一条智能交通管理科执法责任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领域智能交通及交通运输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交通行业信息平台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二条交通执法科(挂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责任负责组织、协调辖区交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和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制度、辖区重大交通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协助开展辖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培训和考核监督及行风建设,对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并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参与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执法案件统计汇总呈报和分析以及其他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科(挂区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执法责任负责指导监督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含“三防”)工作,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施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货物的运输和疏运工作,负责区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国防交通等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轨道发展科负责协调轨道建设项目的建设和养护、指导和监督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城市地铁与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五条路政管理科负责省养公路路政管理、路政许可、路政巡查,纠正违反路政法规行为,负责路产损失索赔、维护路产、路权和公路设施的完整以及地方公路、市政道路的路权路政巡查管理工作等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六条财务科执法责任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直属单位财务监管、交通建设资金申报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非税收入征缴、协调政府采购、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及资料汇编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十七条人事科执法责任负责人事、劳资、社保、计生、离退休人员管理、党务、组织人员培训、教育和考核等方面法律、法规、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和相关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实施。

第四章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第二十八条本责任制执法责任与岗位工作职责相结合,执法责任人应自觉以执法依据规范行政行为,履行执法职责。

第二十九条各执法职能科室、综合行政执法局、直属各站应当依照本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本科室(局)的执法责任,将各项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及每个工作人员,明确其执法依据、执法职责、责任范围和执法权限、执法程序。

第三十条对国家和省所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执法职能科室应及时提出贯彻实施方案。

第三十一条各种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正确有效;(二)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和确凿的证据;(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构成要件;(四)执法程序必须合法;(五)符合管辖和职权范围;(六)处理结论合法、适当。

第三十二条各职能科室(局)的行政执法除法律法规和市、区两级人大和政府另有规定外,一般以交通运输局名义进行。

第三十三条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任务时,必须持有交通部及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在进行案件调查或现场执法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第三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如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觉回避。

第五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第三十五条本责任制所称的行政许可实施是指许可审批,出具审批、初审审核意见,办理与许可相关的各种手续等。

第三十六条行政许可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以及交通部《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公开、公正、合法、廉洁。

第三十七条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各科室(局)应当制定规范性文本,并向公众公布:(一)许可事项项目、设定依据及实施主体;(二)许可的条件、数量和实施期限;(三)各项许可、监督检查以及办事手续(案件)的程序;(四)印制行政许可各种格式文本,并免费提供当事人使用;(五)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六)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并向公众定期公布监督检查记录;(七)其他依据《行政许可法》应当公布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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