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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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2)
第三章设备管理 (4)
第一节设备购置、选型、更新及报废 (4)
第二节设备验收、出入库管理 (5)
第三节设备入井检查管理 (9)
第四节设备安装验收及使用管理 (11)
第五节设备移交、回收管理 (13)
第六节设备检修管理 (18)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管理 (23)
第一节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23)
第二节主提升机及设施 (25)
第三节主通风机及设施 (34)
第四节主排水泵及设施 (37)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及设施 (39)
第六节带式输送机及设施 (41)
第五章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办法 (53)
第一节备用设备管理办法 (53)
第六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57)
第七章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65)
第一节锅炉 (65)
第二节压力容器 (67)
第三节起重机(天车、行车、汽车吊) (68)
第四节叉车 (69)
第八章大型固定设备检查管理办法 (71)
第一节主井、副井提升机 (71)
第二节主排水泵 (74)
第三节空气压缩机 (75)
第四节主要通风机 (76)
第五节井筒装备检查规定 (78)
第六节机房、硐室设施、环境卫生、资料记录 (79)
第九章井下设备检查管理办法 (80)
第一节采煤机 (80)
第二节综采工作面输送机 (81)
第三节转载机、破碎机 (82)
第四节液压支架 (84)
第五节乳化液泵站 (87)
第七节掘进机 (89)
第八节液压掘进钻车 (91)
第九节挖掘式装载机 (92)
第十节带式输送机 (94)
第十一节刮板输送机 (101)
第十二节耙斗装岩机 (102)
第十三节喷浆机 (104)
第十四节调度绞车 (105)
第十五节局部通风机 (106)
第十六节水泵 (106)
第十七节液压钻机、注浆泵 (107)
第十八节泥浆泵 (108)
第十九节无极绳绞车 (108)
第十章其它 (109)
第一节机电技术管理 (109)
第二节专用工机具管理 (110)
第三节矿灯管理办法 (116)
第四节综合自动化管理 (119)
第五节机电培训管理 (121)
第六节煤矿潜水泵使用管理规定 (123)
第七节煤矿风泵使用管理规定 (127)
第十一章综合管理办法 (131)
第十二章附则 (134)
附件1: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36)
附件2:矿用仪器仪表使用管理办法 (140)
附件3: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41)
附件4:机电事故统计分析制度 (143)
附件5:设备定期检修管理制度 (146)
附件6:阻燃胶带管理办法 (153)
附件7:油脂管理制度 (158)
附件8:主要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办法 (162)
附件9:电气焊使用管理办法 (166)
附件10:钢丝绳管理规定 (177)
附件11:耙装机、喷浆机临时配电点安装管理规范 (190)
附件12:耙装机安装使用补充管理标准 (192)
附件13:井下压风、供水使用管理规定 (195)
附件14:小绞车操作使用管理规定 (198)
附件15:干部上岗检查管理制度 (201)
第一章总则
一、为切实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管理水平,实现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机电运输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牢固树立“从零开始、向零奋斗”、“多上设备少上人”的安全理念,持续提升采掘机械化、矿井自动化装备水平,以装备升级推进矿井安全高效发展。以“规范化、统一化、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机电运输规范管理。
三、杜绝较大机电运输直接责任事故,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消灭电气失爆,杜绝二级以上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和影响矿井生产安全的供电事故,力争消灭零打碎敲事故;实现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设备综合“三率”保持同等矿井前列(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以上,小型电器合格率100%,设备待修率3.3%以下,设备事故率0.8%以下);采煤机械化率、掘进机械化率保持在本部矿井前列;矿井自动化、信息化应用管理有所提高,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持续保持行业级动态达标并处于领先水平。
四、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矿机电管理办法(试行)》《焦煤集团矿井机电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制定。
五、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及综合考核工
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为保证机电运输管理制度有效实施,成立煤矿机电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机电矿长、生产副矿长
成员:机电副总、采煤副总、开拓副总、掘进副总、机运科全体成员、区队队长、机电队长
机运科作为矿设备主管部门,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全矿设备购置计划的编制、催货、入库验收、编号、调拨、大、中、小修、更新、改造、租赁、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并参与新设备的设计及选型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制订本矿设备管理的实施细则、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全矿设备(包括租赁设备)计划、大修计划编制及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使用单位对设备正确使用、操作、精心维护、安全运转并确保其保持完好和高效使用。
4、负责全矿设备租赁工作。
5、负责全矿设备报废的鉴定、报批工作。
6、负责全矿设备内部调拨工作。
7、参与新设备的到货验收工作。
8、负责设备修理的组织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