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共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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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背景介绍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域内,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核心,整合该区域内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起协同合作、互利共赢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为了规范县域医共体的运作,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县域医共体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机制等,促进医共体成员间的协作和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组织结构1. 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立委员会,由各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监督执行情况等。

2. 执行机构:县域医共体设立执行机构,由委员会选举产生。

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资源整合、协调安排、绩效评估等。

3. 工作组:县域医共体设立工作组,由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派出代表组成。

工作组负责具体的工作推进、协调沟通等。

四、职责分工1. 委员会的职责:- 制定县域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审议并决策重大事项,如资源整合、合作项目等;- 监督执行情况,对工作进行评估和调整。

2. 执行机构的职责:- 负责资源整合,建立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协调安排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确保协同合作;- 组织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进行绩效评估,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和奖惩。

3. 工作组的职责:- 负责具体的工作推进,落实委员会和执行机构的决策;- 协调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 采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决策提供依据;- 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县域医共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运作机制1. 资源整合: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将各自的医疗卫生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统一的服务网络。

2. 分工合作: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协同合作,共同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3. 信息共享: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要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互通互联,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卫生健康需求,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规定,成立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第二条本医共体为紧密型医共体。

XX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以下简称“牵头医院”)。

成员单位有:洪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叩官镇中心卫生院、中至镇卫生院、石场乡卫生院、松柏乡卫生院、户部乡卫生院(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随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管理。

第三条医共体实行“六不变”、“六统一”。

即:独立法人资格、财政补偿政策和渠道、人员招聘渠道、核定人员总量、功能定位和公共卫生职责不变;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医共体理事会。

理事会是医共体最高议事机构,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分管院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由牵头医院安排专人(3-5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实行医共体成员单位院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

第五条理事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制定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运行制度、临床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收入分配办法等;(三)在“六不变”、“六统一”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关系,提出成员单位管理团队建议,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四)根据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成员单位学科建设计划,选派专业技术团队实施对口帮扶;(五)建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有关制度规范;(六)研究决定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县域医共体章程】一、总则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共体”)是指在县域范围内,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保险机构、药品供应机构、医疗器械供应机构等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组织的医疗卫生服务协作体系。

本章程旨在规范共体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合作机制等内容,促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协同发展。

二、组织架构1. 共体领导小组:由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县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相关方共同组成,负责共体的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政策制定等工作。

2. 共体办公室:设立在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处理、信息管理、协调沟通等工作。

3. 专家委员会: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医疗专家组成,为共体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4. 工作组:由各相关方派出代表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三、职责分工1. 共体领导小组:a. 组织制定共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b. 审核共体成员的入会申请,并进行评估和考核;c. 协调解决共体成员之间的工作纠纷和合作问题;d. 提出共体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建议。

2. 共体办公室:a. 负责共体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b. 收集、整理和分析共体成员的相关数据和信息;c. 组织召开共体会议,起草会议纪要和决议;d. 协调共体成员之间的合作项目和活动。

3. 专家委员会:a. 提供共体成员的临床指导和技术支持;b. 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创新和提升;c. 参与共体成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工作组:a. 负责共体内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推进;b. 组织开展医疗资源共享和转诊服务;c. 协助共体办公室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和信息;d. 参与共体成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四、合作机制1. 医疗卫生服务协作:共体成员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2. 信息共享与交流:共体成员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医疗卫生服务相关信息,促进信息流通和共同学习。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总则1.1 目的和宗旨县域医共体章程旨在促进县域内医疗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供全面、连续、协同、高效的医疗服务,实现县域内居民的健康保障。

1.2 原则1) 公益性原则: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和运行应以公益为宗旨,以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导向,不以盈利为目的。

2) 共同参与原则:县域内的医疗机构、医生、居民和相关部门应共同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和运行,形成合力。

3) 共享资源原则:县域医共体应充分利用县域内的医疗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提高服务效能。

4) 连续性原则:县域医共体应提供连续的医疗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5) 协同性原则:县域医共体应推动医疗机构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组织架构2.1 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立委员会,由相关医疗机构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监督县域医共体的发展规划和运行策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2 领导小组县域医共体设立领导小组,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项,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合作。

2.3 工作组县域医共体设立工作组,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协助领导小组的工作。

三、成员单位3.1 医疗机构县域医共体的成员单位包括县内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应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和运行。

3.2 医生县域医共体的成员包括县内的医生,各医生应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工作,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3 居民县域医共体的服务对象为县内的居民,居民应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和运行,提供意见和建议,主动参与健康管理。

四、工作内容4.1 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4.2 制定县域医共体服务标准制定县域医共体服务标准,包括诊疗流程、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等方面的标准,确保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统一性。

4.3 建立转诊转院机制建立转诊转院机制,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提供连续的医疗服务,确保居民的健康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医院共同体章程

医院共同体章程

******中医院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章程(试行)第一章总则根据***省人民政府《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皖政办〔2022〕 16 号)和省医改办、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物价局等部门共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皖医改办〔2022〕6 号) 及《***市县域医疗服务共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2〕 41 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我市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县乡两级共动发展,同步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加快实现“ 90%的住院病人不出县”的医改目标。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基层,实现明光市中医院医共体内部的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县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质优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在***市医共体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市中医院牵头, ***镇中心卫生院、 **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卫生院、 **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建“***市中医院医共体”。

指导医共体成员单位,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形成人材、技术、设备、科研教学等医疗资源互补与共享。

各成员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位称不变,增挂“***市中医院 XXX 分院” 牌子。

其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村卫生室管理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

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津贴待遇,财政津贴资金不纳入医共体的收入分配方案。

医院医共体章程范文

医院医共体章程范文

医院医共体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医院医联体建设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在区域医疗资源调配、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共同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医院医共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二条医院医共体是由多家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网络,旨在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提高医疗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条医院医共体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医疗服务能力和道德职业素质,同时积极履行公益责任,推动医院医联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成员和组织机构第四条医院医共体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

第五条医院医共体设立领导机构,由成员中选举产生。

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医院医共体的运行,并代表医院医共体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医院医共体设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医院医共体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管理办公室的设立、职责和人员组成由领导机构决定。

第三章合作与共享第七条医院医共体的成员应当通过制定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

第八条医院医共体成员之间应当充分共享医疗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药品等,共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院医共体应当建立共同的病案管理系统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例的互通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第四章服务水平提升第十条医院医共体应当共同制定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和绩效评估标准,推动各成员机构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医共体成员应当定期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医疗技能。

第十二条医院医共体应当积极推行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医疗服务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第五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医院医共体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医院医共体成员应当遵守执业规范和医疗伦理原则,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背景介绍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域范围内,由多家医疗机构和相关医疗服务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体,旨在提高县域内医疗资源的整合和利用效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县域医共体设立委员会,由各参与机构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执行县域医共体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协调各参与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解决协作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2. 管理机构县域医共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协调各参与机构的合作事项,制定和执行工作计划,监督和评估协作效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 工作组县域医共体设立工作组,由各参与机构派遣代表组成,负责具体的协作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包括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资源、开展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三、目标和任务1. 目标县域医共体的目标是建立起一支高效、协作、专业的医疗服务团队,提供全面、连续、协同的医疗服务,提高县域内居民的健康水平和医疗满意度。

2. 任务(1)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和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的诊疗水平,提供更加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通过整合县域内的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医疗设备和人员,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重复建设和浪费。

(3)建立科学的转诊机制建立科学的转诊机制,实现基层、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与衔接,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4)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县域内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推进电子病历、电子处方、远程医疗等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5)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四、合作机制1. 协议签订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各机构应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责、合作方式、资源共享等内容。

2. 资源共享各参与机构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共享医疗设备、专家资源、人员培训等,确保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县域医共体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需求,特制定本章程。

二、背景与目的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级范围内,由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等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网络,旨在实现医疗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地。

三、组织机构县域医共体设立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等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四、职责与义务1. 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健康教育等。

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提供合作意见和建议。

2.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如疫情防控、健康体检、计划免疫等。

协助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服务,并向县级医院转诊需要进一步诊治的患者。

3. 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健康教育等。

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提供合作意见和建议。

4. 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医共体的核心医疗机构,负责提供高级别的医疗服务,包括疑难病症的诊治、手术、重症监护等。

同时,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合作机制1. 信息共享:各医疗机构之间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信息的互通共享,方便患者就医和转诊。

2. 诊疗协作: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医院之间建立诊疗协作机制,通过远程会诊、转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3. 人才培养:县级医院要积极开展培训计划,培养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人才,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4. 经济补偿: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转诊患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鼓励基层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六、监督与评估县卫生健康局将定期对县域医共体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对各医疗机构的参与度、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同时,鼓励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进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

医院医共体章程(示范文本)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合作,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章程制定。

第二条医院医共体是指医院与临床医生之间建立的合作共同体,在共同负责医院的发展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的基础上,实现医疗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医生的专业水平。

第三条医院医共体的宗旨是依法合规、诚信共赢、科学管理、共同发展。

第二章医院医共体的组织形式和作用第四条医院医共体的组织形式包括常设组织机构和临时工作组。

第五条常设组织机构由医院和参与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共同组成,负责规划、协调和推进医院医共体的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作组由医院和参与特定项目或问题解决的临床医生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和问题的解决。

第七条医院医共体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源整合,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学术交流,提升医生的专业素养;积极参与临床研究和科研课题,推动医学科学的进步;共同制定医院管理制度,保障医院的治理和运营。

第三章医院医共体的权益和义务第八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医疗服务,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和服务。

第九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继续学习,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养。

第十条医院医共体的临床医生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科研和临床研究,推进医学科学的进步。

第十一条医院医共体的医院应当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临床医生的科研和教育需求。

第四章医院医共体的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由医院负责,通过常设组织机构和临时工作组进行具体实施。

第十三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医院医共体的管理应当注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督促医生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并公平公正评价医生的工作表现。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医院和医生共同协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以上是医院医共体章程的示范文本,供参考借鉴使用。

2024医共体章程(范本)

2024医共体章程(范本)

2024医共体章程(范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成员单位 (2)第三章组织机构 (3)第四章资源与服务 (3)第五章财务管理 (4)第六章监督与评估 (4)第七章附则 (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共体章程。

第二条本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是由—区域内的医疗机构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合作组织。

医共体的宗旨是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实现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和医疗成本的控制。

第三条医共体的成立、变更和解散,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报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四条医共体的运作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成员单位第五条医共体成员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成员单位应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资格。

第六条成员单位加入医共体应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医共体理事会审核批准。

退出医共体应提前一个月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第七条成员单位享有参与医共体决策、共享资源、参与培训等权利,同时应履行遵守医共体章程、执行医共体决议、维护医共体利益等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医共体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由各成员单位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医共体的发展战略、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等。

第九条医共体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理事会决议的执行。

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医共体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

第四章资源与服务第十一条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共享医疗资源,包括但不P艮JyL 二/1从EE4⅛τΛ√r]\]3-⅛-W、HV/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 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 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Z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J 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本页文本下载后即可去水印或复制文本内容运作进行监督,确保医共体的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模板】

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卫生健康需求,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17〕80号)文件规定,成立XX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第二条本医共体为紧密型医共体。

XX县人民医院为牵头医院(以下简称“牵头医院”)。

成员单位有:洪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街头镇中心卫生院、叩官镇中心卫生院、中至镇卫生院、石场乡卫生院、松柏乡卫生院、户部乡卫生院(以下简称“成员单位”)。

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一体化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随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医共体管理。

第三条医共体实行“六不变”、“六统一”。

即:独立法人资格、财政补偿政策和渠道、人员招聘渠道、核定人员总量、功能定位和公共卫生职责不变;统一人、财、物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品耗材目录,统一药品耗材配送企业。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成立医共体理事会。

理事会是医共体最高议事机构,由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医共体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牵头医院院长担任理事长,牵头医院分管院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由牵头医院安排专人(3-5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实行医共体成员单位院长负责制,各成员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

第五条理事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制定医共体战略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研究制定医共体内医疗机构管理运行制度、临床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收入分配办法等;(三)在“六不变”、“六统一”的前提下,研究确定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关系,提出成员单位管理团队建议,报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批准任命;(四)根据成员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研究制定成员单位学科建设计划,选派专业技术团队实施对口帮扶;(五)建立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研究制定促进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有关制度规范;(六)研究决定医共体其他重大事项。

医共体章程

医共体章程

医共体章程第一章总则与目的第一条:本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是由多家医疗机构自愿组成,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目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非营利性组织。

第二条:医共体的宗旨在于通过整合和优化区域内的医疗资源,实现医疗服务的协同发展和高效运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作用第三条:医共体采取联合体或集团化的组织形式,建立统一的领导机构和管理体系,负责医共体的整体规划和日常运营。

第四条:医共体在区域内的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发挥资源整合、服务协同、质量控制、教育培训等作用,推动医疗服务同质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三章成员与职责第五条:医共体的成员包括各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

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医共体的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成员单位应按照医共体的统一规划和要求,共同制定和执行各项医疗服务标准、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合作与共享第七条:医共体成员之间应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和人才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医共体应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拓宽资金来源和服务渠道,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第五章资源优化配置第九条:医共体应根据区域内的人口结构、疾病谱、医疗资源分布等因素,合理规划和配置医疗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可及性。

第十条:医共体应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提升医疗服务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医共体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医共体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医共体应定期对成员单位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绩效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第七章章程修改与终止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应经医共体成员单位共同商议,并报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四条:医共体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终止时,应经成员单位共同商议,并报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解散。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县域医共体章程】一、背景和目的县域医共体是指在县级范围内,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共同组成的协作网络。

其目的是通过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卫生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为居民提供全面、连续、协调和可及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设立县域医共体委员会,由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负责人、公共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的代表组成。

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县域医共体的工作计划、政策和标准,协调各机构之间的合作关系。

2. 科室和专家组:设立各专科科室和专家组,由相关医疗机构的专家组成。

科室和专家组负责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和咨询,为县域医共体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 协作机制:建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包括信息共享、病例转诊、医疗资源共享等。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1. 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通过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基层医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2. 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提高居民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

3. 信息化建设: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信息的共享和互通,提高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协同性。

4. 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

四、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1. 经费保障:县级财政应保障县域医共体的正常运行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2. 政策支持:相关政府部门应出台支持县域医共体发展的政策,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县域医共体建设。

五、监督和评估1. 监督机制:建立县域医共体的监督机制,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

2. 评估指标:制定县域医共体的评估指标,包括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疾病防控效果、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六、总结和展望县域医共体是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和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协作和合作,可以整合资源,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

县域医共体章程一、引言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逐渐成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县域医共体内部的运营管理,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制定本章程。

二、章程结构2.1 组织架构县域医共体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

理事会负责制定重大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营管理。

2.2 成员单位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应包括核心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

各成员单位享有平等权利,共同参与决策。

2.3 决策机制县域医共体的重大决策须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经相应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决策过程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4 资源共享县域医共体内部应实现资源共享,包括医疗设备、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

通过资源共享,提高整体服务能力与运营效率。

2.5 利益分配县域医共体的利益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各成员单位的投入与贡献,以及发展需求。

三、运营管理3.1 医疗服务提供县域医共体应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与职责。

3.2 人才培养与交流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的人才培养与交流,通过培训、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3.3 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3.4 绩效评价与激励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对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进行定期评价。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或改进,激发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与创造力。

3.5 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提高管理效率与决策的科学性。

四、财务与资产管理4.1 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费使用、预算管理、成本核算等方面的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4.2 资产管理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医疗设备、房产等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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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浉河区区域医疗共同体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性质
本“医疗共同体”是区、乡、村一体化的新型组织与服务实现形式。

以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通过整合区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整体提高区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区乡两级联动发展,同步提高区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的医改目标。

第二条宗旨
在深化医改背景下,积极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及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充分利用各种优势资源,发挥各自特长,避免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形成规模发展优势,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好的优质医疗服务。

第三条成员
以**医院为牵头单位的医共体,成员单位*****,**各民营医院以自愿原则加入;同时成立以***第二中医院为牵头单位的浉河区中医医共体。

二、管理
第四条运行模式。

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区级医院负责
制。

由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理事会,统筹协调“医共体”的总体发展规划、资源配置、学科布局、人员培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

理事长由区级医院的院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原则上由区级医院院长和医共体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由医共体内各医机构遴选部分管理、业务专家担任。

理事会在区级医院下设办公室,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组织设立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医共体运行中本院有关管理和协调工作,区级医院成立专门机构(3-5人组成),合理分工,负责医共体日常工作。

各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医共体工作院长负责制,井确定专人负责落实。

第六条主要职责及分工
(一)制定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二)制定并推行统一标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医疗机构的规模、布道断马局和功能;(四)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査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五)规范各种
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

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

区级医院:负责联合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构建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已录员带与训、直验操色通道、临床会诊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旧一解难复族病和发病的论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高组的医疗技术和疗技术,承旧对医共体内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的业旧导,负直登基同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负贵组织医共体日常工作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常见多发疾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受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三、任务
第七条建立重点专科对口扶持机制。

根据区级医院的优势特点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基础条件、业务特点和群众需要,区级医院与基层成员单位选择部分科室形成一对一、一对多的对口帮扶关系,建立驻医师驻点、科室托管、单病例会诊、远程会诊等多种帮扶机制,实质性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效率
第八条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根据双向转诊的临床
标准,结合专科会诊意见,建立会诊、转诊档案,按照患者自愿、分级诊治、连续治疗、安全便捷和尽量减径患者就医费用负担的原则,制定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间患者双向转诊制度,制定合理、方便、畅通的双向转诊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建立业务指导机制。

根据学科指南或临床路径,制定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逐步实现单病种的规范化治疗。

由区级医院通过专项讲座、查房、临床带教等形式对基层成员单位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共同遭守统一的诊疗和操作规范。

根据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的业务关系,建立和完善上级医院医务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兼任科室负责人机制,由区级医院安排相对固定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定期到基层医疗机构查房、出诊、带教和会诊津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区级医院进修和培训机制。

区级医院有计划地、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安排免费进修和专业技术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一批能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慢性病的医护人员,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増强基层医机构自身造血功能
第十条探素建立区域信息联网机制。

以电子病历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系统、检验检查系统、医院和村卫牛室管理系统、远程诊断系统等现代信息性技术为基础,对传统医疗服务模式进行改造创新,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建
立区域协同医疗共享信息平台。

第十一条建立医师执业多地点机制。

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医师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医共体内具有相应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作为多点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服务。

第十二条开设检验影像绿色通道。

以建设远程医学影像会诊为手段,将医共体内上下级多家医院构成个“医疗网络”,慢性病患者的医学影像信息可以获得传输和共享,使得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能够得到区级医院专家的诊断。

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建立检验绿色通道,在医共体内积极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扩大互认范围,减少重复检查检验。

第十三条建立健康管理展务模式。

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健康档案井进行动态管理,提供健康状况信息,进行健康状况评估预测,区级医院设计健康指导方案井进行评价.县内居民在区级医院就诊时的检查、报告、用药和住院信息,均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阅。

推进区级医院临床路径管理与慢性病规范管理的有效街接。

逐步建立涵盖院前、院中院后各环节的一揽子疾病管理计划
第十四条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在医共体内部积极推广签约服务,制定优惠措施,逐步改变居民就医模式,由居民分散就医调整为选择在医共体定点就医,通过内部的优患液励措施,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主动直传并同居民实现签约,
形成“基层首诊、梯度就诊、双向转诊”的新模式。

制定井落实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新农合结报的优忠政策描施,以杠杆效应促进患者在医共体医疗机构间双向流动,有效提高区域居民县内就诊率
四、权利及义务
第十五条且级医院的权利及义务
1、负责医共体的日常运行,组织制定双向转诊、对口扶持、人员培训、检验绿色通道、医务人员多点执业的鼓励措施等工作细则
2、承担一般疑难复杂疾病和常见多发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负责下级医院上转病人的接收及治疗。

3、负责上联三级甲等医院,合理确定县外3~5家三级甲等医院和必要的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我县医保补偿方案和同病同价的原则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并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及病人满意度等
4、负责提供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免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步提高下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六条乡镇医疗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1、承担辖区内常见多发病论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论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

负责接收区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病人的后续治疗。

2、负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推广,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居民签约就诊,将医疗服务、预防保健及公共卫生相结合,提高群众防病诊疗意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第十七条实施问责制
1、明确问责对象:“医共体”成员单位均为问责对象,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以及医共体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同时严格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违反规定造成基金安全受到损害者,将追究一定贵任。

2、明确岗位职责:医共体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管理组织,制定并明确县、乡、村医疗部门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
3、明确责任目标:各医共体成员单位要依据“提高县、乡两级医疗服务能力。

减少住院病人外流,逐步实现2020年“力争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的医改目标。

制定相关目标任务,稳步推进,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4、系统审直制度: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医共体工作情况进行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相关工作顺科推进
5、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医共体成员单位与县新
农合管理中心要密切配合,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定期通报及年终決算制度。

五、监管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成员单位讨论通过并报县卫计委批准后生效,区级医院与各成员单位依据章程签订医疗联合协议书并报長卫计委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医共体接受具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监事会监督管理,提请调处纠纷。

六、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改。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区域医共体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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