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20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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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2017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2017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1.1 背景概述辅助用药管理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务人员辅助患者正确使用药物的过程。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患者群体的不断增加,辅助用药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良好的辅助用药管理可以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减少药物副作用和药物滥用的风险,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1.2 目的和意义制定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强化医务人员在辅助患者用药过程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患者用药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通过建立健全的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用药错误、减少药物不良反应、避免患者自行停药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同时,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增强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1.3 研究方法本制度的制定参照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借鉴了国内外优秀医疗机构的经验和做法,充分调研了患者用药管理的实际情况,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讨论、研究和改进,最终形成本制度。

第二章辅助用药管理的组成和内容2.1 辅助用药管理的组成(1)患者:患者是用药管理的主体,患者需按照医嘱和医生的指导正确使用药物。

(2)医务人员: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是用药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医务人员要对患者的用药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

(3)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用药管理的组织和协调者,医疗机构要为用药管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2.2 辅助用药管理的内容(1)用药辅导:医务人员应对患者进行用药辅导,包括用药目的、用药方法、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内容,确保患者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用药知识。

(2)用药监测:医务人员应定期监测患者的用药情况,包括用药效果、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3)用药评估: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用药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改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

第三章辅助用药管理的实施3.1 辅助用药管理的流程和步骤(1)开展用药辅导:医务人员应在开药时对患者进行用药辅导,向患者说明用药的目的、作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规范辅助及营养类药品的使用,防止临床辅助治疗药品,超范围、超适应症等过度使用,结合我院药品情况,根据药物的药理作用和特点,特制定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如下。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指有助于调节疾病或功能紊乱的辅助性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疾病的辅助治疗,或在药品说明书、临床诊疗指南或专家共识中对某种疾病的作用明确为辅助作用的药物,被单用此类药物,不能达到治疗该疾病的目的。

二、辅助用药的用药基本原则辅助治疗用药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适当的基本原则,医师必须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辅助治疗药物,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成本与疗效,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药效目的。

三、辅助用药的使用1.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延长疗效,增加剂量,超说明书用药。

2.治疗过程中,一名患者辅助用药同类药物只能使用一种(以药理作用算,无论口服/注射及中成药)。

3.一种辅助治疗用药临床应用时间不得超过说明书规定的一个疗程的最短天数,(如说明书没有疗程规定则不得超过7天),当应用时间或剂量超过上述规定或二种辅助治疗用药联用,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报医务处备案,并在病例中详细记录。

4.对列入辅助用药目录的药品(附件一),由医院根据药占比控制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全院科室限制和审批使用,由科主任组织科室论证后签字,上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并报院长审批后使用。

(辅助用药使用申请单见附件二)5.药事会定期开展用药分析,每月对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进行统计分析,辅助用药目录根据临床使用情况及药占比控制情况,及国家有关新政策,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适时进行调整。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中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辅助用药管理,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采购及使用,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更好的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医院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辅助用药使用管理工作要求,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不断提高医院辅助用药管理工作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目标。

二、组织领导医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辅助用药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院辅助用药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名单如下:组长:张晓菊,成员:王建立(医务科长)、孙龙波(护理部主任)、李桂菊(感染办主任)、刘长虹(药剂科主任)、丁永胜(内科主任)。

三、工作目标1、医院辅助用药采购和使用严格遵循临床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品种。

2、医院明确管理责任制,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辅助用药的遴选工作,院长为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院长对职责范围内的辅助用药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科主任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的主要责任人。

3、医院严格执行辅助用药遴选和分级管理制度,规范辅助用药购用管理。

对不同管理级别的辅助用药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辅助用药的处方权限(由HIS 系统控制权限)。

4、医院不断加强辅助用药的购用管理,严格控制辅助用药的购用品规数量,促进辅助用药的临床合理应用。

将辅助用药使用金额比例控制在 20%以内。

四、监管措施1、医院定期开展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

分析临床各科室辅助用药使用情况,评估辅助用药使用适宜性;对辅助用药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的前十位辅助用药及其生产厂家、供应商给予黄牌警告,分别采取控制使用、暂停使用、停止使用等有效干预措施。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助用药的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一、管理组织由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抗菌药物督导检查组人员承担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2、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3、对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4、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疾病的辅助治疗。

三、辅助用药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有的药物甚至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同时药物会对机体功能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因此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化验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

3、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管理办法(一)我院对辅助用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在疗效、临床适应症是否明确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辅助用药分为I、H、皿类。

其中:I类药品:疗效确切、适应症比较明确,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

H类药品:安全有效、价格稍高的品种,应控制在临床的广泛使用。

皿类药品:临床适应症广泛、药品价格昂贵者,应严格控制使用。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医院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制度内容1.药品管理(1)辅助用药应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明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使用。

(2)医院应建立辅助用药目录,并根据临床需求进行定期更新。

(3)辅助用药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等应符合药品管理相关法规及医院规定。

2.人员管理(1)使用辅助用药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并按照医院规定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2)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3)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辅助用药的使用原则,确保患者安全和有效使用。

3.用药管理(1)临床使用辅助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遵循药品说明书的规定。

(2)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控制用药剂量和使用时间。

(3)护士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正确执行用药方案,并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观察和记录。

4.财务要求(1)辅助用药的费用应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医院应建立辅助用药的预算管理制度,对药品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

三、制度实施5.制度的推广:通过院内各种渠道宣传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提高医务人员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6.培训: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辅助用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制度的掌握和应用能力。

7.督导:建立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督导机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8.考核:将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范畴,激励其积极遵守和执行制度。

四、制度监督9.制度的检查:定期对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10.督查:建立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督查机制,对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医院使用辅助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使用辅助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辅助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辅助药品的定义本制度所指的辅助药品,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用于辅助治疗、辅助诊断、辅助检查、辅助康复等目的的药品,包括中成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

三、辅助药品的管理职责1. 医院药剂科负责辅助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和供应工作。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辅助药品的引进、评价、审批和监督工作。

3. 临床科室负责辅助药品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四、辅助药品的采购1. 采购前,药剂科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质量、价格等因素,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2. 采购过程中,药剂科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供应商的资质和药品质量。

3. 采购的辅助药品应填写《辅助药品采购申请表》,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辅助药品的储存与保管1. 辅助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和保管。

2. 储存辅助药品的仓库应具备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盗等设施。

3. 药剂科应定期检查辅助药品的储存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六、辅助药品的使用1. 临床科室使用辅助药品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医生诊断和药品说明书的要求,合理用药。

2. 使用辅助药品时,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用药情况,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药时间等。

3. 临床科室应定期对辅助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七、辅助药品的监督与检查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辅助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剂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另行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112号文件,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一、辅助用药的定义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二、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1、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检验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

2、医师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功能主治),合理选择药品及给药途径。

能口服给药的,不选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能使用单方制剂的,不选用复方制剂。

必须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的应加强监测。

3、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三、管理办法1.药品遴选对辅助用药新申请购入品种、调整品种实施严格论证,从目录源头严控辅助用药进入医疗机构。

2. 对辅助用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在疗效、临床适应症是否明确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辅助用药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药品:疗效确切、适应症比较明确,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

Ⅱ类药品:安全有效、价格稍高的品种,应控制在临床的广泛使用。

Ⅲ类药品:临床适应症广泛、药品价格昂贵者,应严格控制使用。

3.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管理(1)我院辅助用药必须由具有处方权资格的医师开具,其中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副主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Ⅱ类药品;主任医师的处方权限为Ⅰ类药品、Ⅱ类药品和Ⅲ类药品。

辅助用药管理工作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工作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原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辅助用药定义及分类1. 辅助用药是指在诊断、治疗过程中,非治疗性疾病、症状的药物,包括营养支持、电解质平衡、酸碱平衡、血浆代用品等。

2. 辅助用药分为甲类和乙类。

甲类辅助用药为临床必需,安全性高,疗效确切;乙类辅助用药为临床可选,安全性一般,疗效需进一步验证。

三、管理组织1. 成立辅助用药管理小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部、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

2. 辅助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协调解决辅助用药管理中的问题。

3. 药剂科负责辅助用药的采购、储存、配送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4. 临床科室负责辅助用药的合理应用,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使用辅助用药。

四、辅助用药管理流程1. 药剂科在采购辅助用药时,应严格遵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采购合格产品。

2. 临床科室在申请使用辅助用药时,需提交申请报告,包括药物名称、适应症、用法用量、预期效果等。

3. 辅助用药管理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

4. 药剂科根据审批结果采购辅助用药,并建立辅助用药登记制度,记录药物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科室、患者信息等。

5. 临床科室在使用辅助用药时,应遵循医嘱,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和用药指南使用。

6. 药剂科定期对辅助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给辅助用药管理小组。

五、监督与评估1. 辅助用药管理小组定期对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药剂科负责对辅助用药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发现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辅助用药管理小组。

3. 临床科室应积极参与辅助用药的管理,及时反馈辅助用药的应用情况,为改进管理提供建议。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由辅助用药管理小组责令改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的管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有效,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成立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临床辅助用药的审批、监督和评估。

三、辅助用药管理1. 辅助用药的定义:指在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主要治疗药物发挥作用的药物,如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营养、改善微循环等。

2. 辅助用药的审批:(1)辅助用药的引进,需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2)辅助用药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变更,需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

3. 辅助用药的采购:(1)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按照辅助用药的审批结果,制定采购计划。

(2)药剂科负责辅助用药的采购、验收、储存和供应。

4. 辅助用药的使用:(1)临床医师在开具辅助用药处方时,应根据患者的病情、体质和辅助用药的适应症、禁忌症、用法用量等,合理选择辅助用药。

(2)患者使用辅助用药期间,临床医师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 辅助用药的监测与评价:(1)药剂科负责对辅助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

(2)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定期对辅助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四、监督检查1. 医院临床辅助用药管理小组负责对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临床科室主任对本科室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负责。

3.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辅助用药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奖惩1. 对在辅助用药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是指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通过一系列措施和管理手段,帮助患者合理、安全地使用药物的一项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患者用药的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并防止患者滥用药物、产生依赖。

首先,辅助用药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

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史,建立详细的电子档案。

在用药过程中,医务人员可以通过档案系统查询患者的过敏史、禁忌症等信息,避免同时使用有药物相互作用的药物。

同时,医务人员还可以根据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定期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用药的效果和不良反应的发生。

其次,辅助用药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科学的药物配药和发药制度。

在医院或药店内,应设立药房并配备专职的药剂师,负责药品的管理和配药。

患者在拿到药物后,药剂师应向其详细解释药物的使用方法、剂量和注意事项,并建议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遵循医嘱,不可随意更改用药方案。

此外,医务人员还可以通过药师会诊,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药物管理建议,帮助其更好地管理用药。

此外,辅助用药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药品信息追溯制度。

药品的生产、配送和销售环节中,应录入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等信息,并建立药品追溯系统。

在患者使用药物过程中,如发生不良反应、药物失效等情况,医务人员可以通过药品追溯系统,追踪到具体的药品来源,为患者提供参考依据。

最后,辅助用药管理制度还需要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

医务人员应与药师、护士等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并进行定期的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

通过多学科的合作,可以共同制定适合患者的用药方案,并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和配方,以提高患者用药的疗效。

总之,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医疗管理制度,可以帮助患者合理、安全地使用药物,并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

医务人员应积极推行辅助用药管理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一、责任与制度1.医疗机构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的责任主体,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要将辅助用药管理作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统筹管理。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辅助用药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监测、评价等各环节的全程管理。

3.在调整完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时,如需纳入辅助用药,应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依据药品说明书和用药指南等,充分评估论证辅助用药的临床价值,按照既能满足临床基本需求又适度从紧的原则进行严格遴选。

二、目录制定1.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如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并上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

2.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目录,以通用名并按照使用总金额由多到少排序,将前20个品种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据此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并公布。

3.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国家公布的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制订本省份辅助用药目录,且省级辅助用药目录不得少于国家辅助用药目录。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省级辅助用药目录基础上,增加本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品种,形成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

其他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省级辅助用药目录的基础上,制订本机构辅助用药目录。

4.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类医疗机构在制订辅助用药目录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将辅助用药目录纳入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管理,在官方网站或以适当形式进行公布。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按规定时间,将汇总的辅助用药目录报送上级部门,并公布省级辅助用药目录。

目录还会定期进行调整。

三、临床应用规范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诊疗实际需求,制订本机构辅助用药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明确限定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的条件和原则,要求医师严格掌握用药指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使用,不得随意扩大用药适应证、改变用药疗程、剂量等。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减少药品滥用和药品相互作用,制定本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二、辅助用药管理的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在为患者辅助用药方面的工作。

2. 本制度涵盖医院内所有使用辅助用药工具的科室和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核医学、影像科、实验室等。

3.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辅助用药记录和管理,包括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用药记录等。

三、辅助用药管理的原则1. 个性化: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的辅助用药方案。

2. 安全性:确保患者使用的药物符合规范,不存在明显的禁忌症和不良反应。

3. 专业性:由专业人员进行用药指导和监测,提高用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及时性:对患者的辅助用药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记录,确保患者用药达到最佳效果。

四、辅助用药管理的制度1. 辅助用药指导(1)医院应配备专业的辅助用药指导人员,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讲解。

(2)用药指导人员应了解患者的病史、过敏史等情况,根据患者的需要,进行合理的用药推荐。

(3)用药指导人员应定期更新用药知识,提高专业水平。

2. 辅助用药监测(1)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辅助用药监测制度,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2)用药监测人员应定期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评估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用药监测人员应了解药物的作用机制和副作用,及时发现药物的潜在风险。

3. 辅助用药记录(1)医院应建立规范的辅助用药记录制度,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用药记录人员应记录患者的用药情况、剂量、频次等信息,确保用药安全。

(3)用药记录人员应保存和归档患者的用药记录,定期进行复核和整理。

五、辅助用药管理的流程1. 患者就诊(1)患者到医院就诊后,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安排相应的辅助用药服务。

(2)用药指导人员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讲解,确保患者了解用药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2. 用药监测(1)患者开始使用药物后,用药监测人员对患者的用药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

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用药管理工作越来越繁重,同时,患者的用药需求也越来越复杂。

为了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院制定了辅助用药管理制度,以便对患者用药进行全面管理,降低用药风险,提高患者用药效果,保障患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目的1、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规范患者用药行为,避免患者因错误用药而造成不良后果。

3、提高患者用药的便利性和舒适性,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4、减少患者用药的浪费和滥用。

5、促进患者用药的合理化和个性化。

三、内容1、辅助用药管理的范围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院患者,包括门诊患者和住院患者。

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患者用药方案的审核、用药指导、用药监测和用药评估等。

2、辅助用药管理的流程(1)患者入院后,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检查结果制定用药方案,并将方案填写到患者病历中。

(2)药剂科药师会对患者的用药方案进行审核,确保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患者在用药之前,药剂科药师会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包括用药的方法、剂量、频率、时间等。

(4)患者用药期间,护士会进行用药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患者用药的问题。

(5)患者用药结束后,药剂科药师会对患者的用药效果进行评估,汇总用药数据,为今后的用药提供参考。

3、辅助用药管理的要求(1)严格执行患者用药方案,按时、按量服药。

(2)不得私自更改用药方案,如需更改,应当征得医生和药师的同意。

(3)发现用药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医生、药师或护士报告,避免因错误用药造成不良后果。

(4)定期参加用药指导和培训,提高用药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四、总结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了用药风险,提高了患者的满意度。

我们将继续完善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希望广大医护人员能够认真遵守制度,做好辅助用药管理工作,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辅助用药临床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临床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临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辅助用药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临床科室的辅助用药管理工作。

三、目的和原则1. 目的: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发生。

2. 原则:依法用药、合理用药、科学用药,严格按照医学常规和药品管理要求进行辅助用药管理。

四、管理责任1. 院方责任:(1)落实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建立辅助用药管理工作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员。

(2)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保障辅助用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定期组织对辅助用药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科室责任:(1)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辅助用药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2)科室要定期开展辅助用药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辅助用药管理水平。

(3)科室要建立完善的辅助用药管理制度,加强对辅助用药操作流程的规范。

五、基本要求1. 严格按照诊疗方案和药物说明书进行辅助用药。

2. 辅助用药前应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过敏史、药物史等。

3. 在进行辅助用药前,应了解患者的患病情况、生理状况、已用药情况,判断用药的必要性。

4. 辅助用药过程中,要定期进行用药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5. 对于存在严重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风险的患者,在使用辅助用药时要格外谨慎。

六、原则1. 药品选用原则:(1)临床治疗需要:辅助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选用。

(2)药物疗效:辅助用药应根据药品的疗效指标来选用。

(3)药物适宜性:辅助用药应根据患者的生理状况、病情、药物过敏史等因素来选择。

2. 用药时间原则:(1)合理选药: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需要选用合适的药物。

(2)合理用量:根据药物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物,避免用药过量或不足。

(3)合理用法:按照药品说明书的用法用量来进行辅助用药。

七、监测及评估1. 辅助用药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及评估机制,定期对用药情况进行评估。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助药物定义及分类:辅助药物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辅助药物暂分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电解质类、免疫调节剂、肠内肠外营养药物、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自由基清除剂。

二、辅助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2、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药用量及疗程等,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3、临床医生应用辅助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不用高档药。

三、管理体系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督导监管,医务科负责落实奖惩措施,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制定我院辅助药品目录;2、药剂科对辅助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3、药剂科向临床科室反馈辅助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4、药剂科定期公布全院辅助药品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5、医务科负责约谈、限制处方权、停处方权等处罚措施。

四、辅助用药考核办法1、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取病历,根据药品说明书以及诊疗指南对临床科室辅助用药进行点评,重点检查药品适应症、药品剂量、用药疗程、用药合理性、联合用药等方面。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辅助用药的管理,促进临床医生合理用药,防止临床辅助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我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一、管理组织由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和抗菌药物督导检查组人员承担辅助用药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1、制定医院合理用药的目标和要求;2、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相关知识培训;3、对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4、向临床科室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5、定期公布全院药品的使用情况并通报医师合理用药评价情况;6、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的处罚决定。

二、辅助用药的定义辅助用药:是一类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疾病的辅助治疗。

三、辅助用药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有的药物甚至会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同时药物会对机体功能产生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因此医师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化验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和影像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2、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

3、医师在用药中应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管理办法(一)我院对辅助用药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药品在疗效、临床适应症是否明确以及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辅助用药分为Ⅰ、Ⅱ、Ⅲ类。

其中:Ⅰ类药品:疗效确切、适应症比较明确,价格相对低廉的品种。

Ⅱ类药品:安全有效、价格稍高的品种,应控制在临床的广泛使用。

Ⅲ类药品:临床适应症广泛、药品价格昂贵者,应严格控制使用。

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助药物定义及分类:辅助药物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辅助药物暂分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电解质类、免疫调节剂、肠内肠外营养药物、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自由基清除剂。

二、辅助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2、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药用量及疗程等,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3、临床医生应用辅助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不用高档药。

三、管理体系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督导监管,医务处负责落实奖惩措施,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我院辅助药品目录;2、药剂科对辅助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3、药剂科向临床科室反馈辅助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4、药剂科定期公布全院辅助药品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5、医务科负责约谈、限制处方权、停处方权等处罚措施。

四、辅助用药考核办法1、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取30份病历,根据药品说明书以及诊疗指南对临床科室辅助用药进行点评,重点检查药品适应症、药品剂量、用药疗程、用药合理性、联合用药等方面。

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

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第一篇:医院辅助用药管理规定辅助用药管理规定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防止临床辅助用药的过度使用,因病施治,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建立统一、规范的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辅助药物定义及分类:辅助药物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辅助药物暂分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电解质类、免疫调节剂、肠内肠外营养药物、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自由基清除剂。

二、辅助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辅助用药在给患者提供营养支持及治疗辅助的同时,也存在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

临床医生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相关检验、检查结果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

2、临床医生在应用辅助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药用量及疗程等,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

3、临床医生应用辅助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不用高档药。

三、管理体系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负责督导监管,医务处负责落实奖惩措施,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我院辅助药品目录;2、药剂科对辅助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分析;3、药剂科向临床科室反馈辅助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4、药剂科定期公布全院辅助药品使用情况并进行通报;5、医务科负责约谈、限制处方权、停处方权等处罚措施。

四、辅助用药考核办法1、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取30份病历,根据药品说明书以及诊疗指南对临床科室辅助用药进行点评,重点检查药品适应症、药品剂量、用药疗程、用药合理性、联合用药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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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精神,根据深卫计基药〔2017〕6号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辅助用药管理制度:
一、辅助用药的定义及分类
根据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PubMed 2011年MeSH关于辅助用药的解释,参考国内部分医院对于辅助用药的定义、分类,结合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等。

辅助用药定义及其分类简要说明如下:(一)辅助用药的定义:
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

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

(二)辅助用药分类:
辅助用药暂分为十类:增强组织代谢类、活血化瘀类、神经营养类、维生素类、电解质类、自由基清除剂、免疫调节剂、肠内外营养类药、肝病辅助治疗药、肿瘤辅助治疗药。

二、建立辅助用药重点管理目录
我院将结合广东省阳光用药制度建设和阳光用药直报工作,利用深圳市药品管理平台和各医疗机构阳光用药管理系统,通过我院辅助
用药采购相关数据,结合采购金额、参考价格、常态采购数量及临床使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实行动态调整,按管理要求可划分为重点监控类和限制使用类。

我院辅助用药重点管理目录见文后附表一。

三、制定基本用药目录
对临床各专业用药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结合患者就诊疾病谱特点,按照临床路径和治疗指南,确定科学合理的基本用药目录,优先选择临床常用剂型和剂量规格。

建立健全科学的药品遴选制度。

对辅助用药新申请购入品种、调整品种及供应企业实施严格论证,从目录源头严控辅助用药进入医疗机构。

四、加强对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
医师在处方开具辅助用药时应充分考虑药品成本与疗效,遵循“能不用的不用,能少用的不多用,能口服的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不静脉输注,优先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根据治疗指南用药;严格管理超药品说明书用药,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疗程、剂量和适应症开具处方,确保临床用药安全、合理、有效、经济。

五、规范临床不合理用药行为
(一)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完善并落实药事管理制度。

明确辅助用药使用原则,规范辅助用药使用要求,逐步降低辅助用药使用比例。

(二)加强对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知识培训和考核,把处方合格率作为
检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效果的重要依据,建立处方点评与用药培训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药学部应当积极参与临床科室查房、会诊、病历讨论和用药点评,为医师临床用药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干预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六、实施专项处方点评
(一)点评范围。

消耗金额排名前十位的辅助用药(包括深圳市重点管理目录和本院辅助用药目录),全部纳入本院处方点评范围。

(二)点评方法。

每月对纳入专项点评的辅助用药随机抽取门急诊处方不少30张,出院病历不少于30份实施点评(同一通用名如规格、厂家、剂型不同时应分开点评),当月某种药品处方(医嘱)不足上述数量时,所有使用该药品的处方(医嘱)全部实施点评。

(三)点评内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处方(医嘱)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

(四)运行病历巡查。

对终末病历实施专项点评的同时,加强对运行期病历的巡查,重点对正在使用进入目录药品的运行期病历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七、强化点评结果运用
对辅助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处方或住院医嘱实施预警。

对连续三个月均进入本机构消耗金额前二十位,且第三个月用药不适宜率仍然超过10%的辅助用药,属于重点监控类的,应当及时调整为限制使用类;属于限制使用类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且本年度内不得恢
复使用。

对使用异常、使用量和使用金额排名前列的辅助用药分别进行排名,在院内公示药品名称和医师姓名,发挥监督作用,促进合理用药。

对点评和巡查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行为,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予以处理,并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和处方权授予的重要依据,纳入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

八、定期开展监测评价
建立完善辅助用药监测、评价和超常预警制度,对药品临床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和经济性进行监测、分析、评估,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及相关预警信息。

制订辅助用药临床应用专项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指标,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评价。

实施专项处方点评和用药医嘱点评与干预制度,对处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超常用药和不适宜用药率,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实现持续改进。

逐步将辅助用药管理纳入临床用药综合监控系统,对辅助用药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评价等各个环节实施监控。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过程控制,逐步实现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提升合理用药及管理水平。

九、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加强对辅助用药临床使用管理的指导和检查,督促各科按照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将辅助用药使用管理作为考核评估合理用药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

对于工作不力、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跟
踪复查;对于存在问题严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并将检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

十、其他事项
药学部临床药学室须按要求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消耗金额排名前三十位药品目录按卫计委要求上报。

附表一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重点监控类辅助用药目录
(2017)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限制使用类辅助用药目录
(2017)
以上表格可能随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医院使用情况有所调整。

医院药物治疗与药事管理委员会
2017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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