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实质与核心探究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实质与核心探究1. 引言1.1 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性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它不仅是现代科学哲学的基本方法,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论基石。
唯物辩证法能够帮助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指导人们实现对世界的全面理解和正确的实践。
在现代社会中,唯物辩证法对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经济建设和政治改革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它能够帮助人们正确认识世界和规律,指导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唯物辩证法能够促进人们思维方式的革新和理论水平的提高,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
唯物辩证法能够加强人们对世界的全面了解和辩证思维能力,增强人们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唯物辩证法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其理论价值,更在于其对于实践的指导作用和社会的影响力。
通过深入学习和运用唯物辩证法,可以更好地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2 唯物辩证法的起源和发展唯物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组成部分,起源于希腊古代哲学。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一切皆流"的观念,主张世界是处于不断变化和运动过程中的。
而这一思想正是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也是其起源之地。
在历史的长河中,唯物辩证法经过了不同哲学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渐形成了辩证发展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在19世纪中叶由马克思、恩格斯等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马克思强调了辩证法的历史唯物主义特征,分析了社会发展规律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恩格斯则进一步阐述了辩证法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基础,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在于"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内在矛盾的统一和斗争。
从此,唯物辩证法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当代哲学界的思想。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体现了人类思维的深刻认识和不断进步。
正是因为唯物辩证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使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历史的发展更加清晰,对社会的变革更加有力。
试述唯物辩证法总特征的两个基本观点及其现实意义。
试述唯物辩证法总特征的两个基本观点及其现实意义。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强调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把握,深刻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
在唯物辩证法中,有两个基本观点,它们构成了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这两个基本观点是对立统一和发展观。
对立统一指的是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而发展观则强调事物的内在发展规律和动力。
这两个基本观点贯穿于整个唯物辩证法,对于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世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立统一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之一。
它强调了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对立的矛盾,比如贫富对立、劳资对立等。
这些矛盾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
只有正确把握矛盾的对立统一特征,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贫富对立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进行,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对立统一观点的运用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矛盾的本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发展观是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基本观点。
发展观主张事物发展是永无止境的,事物的发展是无线的,无限的。
在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例如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经济的发展等等。
唯有正确把握发展的规律和动力,才能够推动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唯有推崇创新、科技,才能使社会不断进步,这样人类才有可能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平。
发展观的作用在于帮助我们明晰事物的发展规律,促进社会的不断进步。
总结来说,唯物辩证法的两个基本观点:对立统一和发展观,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正确理解和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这两个基本观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世界的发展规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我们应该把握矛盾的对立统一特征,正确处理矛盾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也要重视事物的发展规律,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
只有正确理解和把握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基本观点,才能够更好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个人观点和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和发展观是非常重要的哲学思想,它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
辩证法及唯物史观总结
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则是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办事情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又要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
4.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关系。①两者相互联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②两者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要求我们要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不断实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具体的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要求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既要重视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把内外因结合起来。
四、辩证法的创新意识
1.辩证的否定原理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它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有不同的矛盾;二是同一事物在发展的不同过程和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矛盾,;三是同一事物的不同矛盾、同一矛盾的两个不同方面也各有其特殊性。
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即在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指导下,具体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并找出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
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作为社会意识,具有社会历史性、主体差异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1、世界的普遍联系
所谓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 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1)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 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
(2)联系的普遍性。 唯物辩证法关于普遍联系的观点包括两重含义
一是指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 在,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现象、过程这样或那样地联系 着,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是指任何事物、现象、过程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 环节、成分又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着的
如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中的抽象劳动和具 体劳动。 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个人价值与社会 价值。 还如成语:“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改革(动力)、发展 (目的)、稳定(条件)
其三,矛盾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 的基本趋势。由于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这就使矛盾双方 的相互转化有了由此达彼的桥梁,使事物向自己的对立 面转化,而不是向任意一个方向转化。
如私有制转为公有制,落后转化为先进,困难转化为顺利,坏 事转向好事等。这是因为它们之间相互贯通,具有内在的同一性, 从而规定了各自转化的结果。
(1)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 地位和作用
内因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各要素的对立统一, 即内部矛盾;外因是事物和其他事物的对立统一, 即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和第一位的原因。
因为内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深刻基础; 内因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内因 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内因是事物发展的 内在动力。 为什么鸡蛋能够变成小鸡而石头则不能, 为什么种瓜得瓜而不能得豆,其道理正在这里。 自主创新与对外开放。 是否承认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这 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根本分 歧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的知识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的知识点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用于分析和认识客观世界的规律。
唯物辩证法有着许多独特的特征,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1.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法。
辩证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和灵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色之一。
辩证法强调矛盾、对立和统一的关系,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矛盾的斗争和统一的解决而实现的。
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的片面性和绝对性,强调事物的全面性和相对性。
2. 唯物辩证法的另一个特征是唯物主义。
唯物主义是唯物辩证法的立场和态度,它认为物质是唯一的客观存在,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唯物主义强调实践的基础和决定作用,认为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认识和改造世界。
3. 唯物辩证法还具有批判性的特征。
批判性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和目的,它强调对传统观念和制度的批判和超越。
唯物辩证法认为真理是历史的产物,是通过实践和批判来逐步发展和改进的。
4. 唯物辩证法强调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
客观性是指事物存在的独立性和客观规律性,主观性是指人的认识和实践的主动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客观世界是客观存在和主观认识的统一体,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和认识的重要性。
5. 唯物辩证法注重历史和发展的观点。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历史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总和。
唯物辩证法强调历史的连续性和发展的必然性,认为事物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
6. 唯物辩证法强调整体和个体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整体是由个体构成的,个体又是整体的一部分。
唯物辩证法强调整体和个体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反对把整体和个体对立起来的片面观点。
7. 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和理论的统一。
唯物辩证法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理论是实践的总结和指导。
唯物辩证法强调实践和理论的相互渗透和统一,反对把二者割裂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辩证法,它体现了唯物主义、批判性、客观性和主观性的统一,强调历史和发展、整体和个体、实践和理论的关系。
辩证法及唯物史观总结
一、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之一——联系的观点(联系观)
1.联系的普遍性原理
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每一个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世界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反对用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5.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发展的原因)
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要求我们在观察事物、分析问题时,既要重视内因,又要看到外因,坚持把内外因结合起来。
四、辩证法的创新意识
1.辩证的否定原理
辩证的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即自己否定自己,自己发展自己。辩证的否定既不是简单地肯定一切,也不是简单地否定一切,而是既肯定又否定,既克服又保留,克服的是旧事物中过时的消极的内容,保留的是旧事物中积极合理的因素。辩证否定的实质就是“扬弃”。
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作为社会意识,具有社会历史性、主体差异性,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要求我们自觉遵循社会发展规律,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进行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
3.人的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原理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人的真正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人既是价值的创造者,又是价值的享受者。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矛盾的客观性是指矛盾是一切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①要求我们承认矛盾,勇于揭露矛盾,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②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
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主要范畴是什么?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最高形态,其本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很多,其中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最具代表性。
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本质的。
怎样理解事物相互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关系?发展的实质是什么?(1)联系构成运动,运动引起变化,变化的基本趋势是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事物的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使事物原有的状态和性质发生程度不同的变化。
如,地球和太阳的相互作用构成地球绕太阳的运动,并引起地球上事物和现象的变化,比如四季更迭就是由此引起的。
一定形式的运动都意味着一定的变化:最简单的机械运动会引起物体位置的变化,物理运动是物质分子状态的变化,化学运动是物质化学成分的变化,生物运动是生物机体的变化,社会运动会引起社会有机体的变化等都说明这一原理。
(2)发展是前进的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变化发展的.因此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眼光看待人和事.人们要正确地认识事物、分析问题,就必须用发展的观点观察和处理问题,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必须做到以下三点:第一,要把事物如实地看成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第二,要弄清事物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处的阶段.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而事物在每个阶段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状况又是不同,我们要正确认识事物所处的发展阶段.第三,要有创新精神,促进新事物的.矛盾既矛盾的基本属性是什么?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唯物辩证法--精选试题5--简答
唯物辩证法--精选试题5--简答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以及主要范畴是什么?2.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及联系的客观性原理?3.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普遍性原理?4.唯物辩证法关于联系的多样性包括那些内容?5.怎样理解事物相互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关系?发展的实质是什么?6.为什么说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7.怎样理解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的思想?8.为什么说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9.什么是矛盾?矛盾的基本属性是什么?10.怎样理解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1.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12.怎样理解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13.怎样理解矛盾问题的精髓?14.什么是质、量、度?15.什么是质变与量变?怎样理解质变与量变的辩证关系?16.什么是肯定与否定?17怎样理解辩证的否定观?18.怎样理解否定之否定规律?19什么是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怎样理解二者的关系?20.怎样理解原因与结果及其关系?21.怎样理解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22.怎样理解可能性与现实性及其关系?23.怎样理解本质与现象及其关系?24.怎样理解形式与内容及其关系?25.辩证思维方法主要有哪些?怎样理解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思维方法的关系?26.怎样理解归纳与演绎及其关系?27.怎样理解分析与综合及其关系?28.怎样理解抽象与具体及其关系?29.怎样理解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简答题答案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主要范畴是什么?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最高形态,其本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范畴很多,其中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可能性与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最具代表性。
唯物辩证法的所有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方面解释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本质的。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矛盾的同一性意味着矛盾双方的平衡与稳定,这种平衡与稳定是相 对的、暂时的,随着条件的改变,平衡与稳定会被打破。矛盾的斗争性ຫໍສະໝຸດ 矛盾双方的排斥与对立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 排斥、相互对立,这种排斥与对 立表现为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 矛盾两种形式。
矛盾双方的差异与
变化
矛盾的斗争性还表现为矛盾双方 的差异与变化,这种差异与变化 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
的矛盾运动,由此形成一个周期性的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形
式。
03
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深刻的规律,只有深刻把握这个规律,
才能科学揭示事物运动的根本动力。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现实意义
指导人们正确认识事物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这要求人们在认识事 物时,既要看到事物的曲折性,又要看到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从而坚定信心、积 极乐观地对待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挫折。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目录
CONTENTS
• 联系的观点 • 发展的观点 • 矛盾的观点 • 辩证否定的观点
01
CHAPTER
联系的观点
联系的普遍性
总结词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状态中。
详细描述
联系的普遍性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之一,它认为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而是与周围的事物存在着千丝万 缕的联系。这种联系不仅存在于事物之间,还存在于事物的内部各要素之间。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人的 思维,都处在普遍联系之中。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在量变的基础上发生质变, 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03
CHAPTER
唯物辩证法的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特征一、对立统一对立统一就是事物内部包含着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又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相互否定相互斗争的方向和倾向。
矛盾概念形象地概括了万事万物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在对立统一中发展的最普遍的客观法则,矛盾观点是对立统一观点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通俗表述。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这两个基本属性。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斗争性是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一方面,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另一方面,没有同一性也没有斗争性。
与此同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主要表现在: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唯物主义辩证法认为,人类社会实践及科学的发展已经并不断证明,无论宏观领域还是微观领域,无机界还是有机界,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物质现象还是精神现象,都充满着矛盾,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普遍性就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种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也就是说矛盾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否认矛盾就否定了一切,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矛盾着的方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并推动事物的发展。
要研究事物、系统和过程,就要研究矛盾。
要采用矛盾分析的方法,从总体上把握矛盾,了解矛盾的发展趋势,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
人们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否认矛盾,否认矛盾分析法,就不可能有科学的认识,现代科学特别是系统论的发展,进一步证实和丰富了矛盾普遍性的理论。
坚持矛盾普遍性的原理,用对立统一的观点观察一切问题,是一切科学认识的前提,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要求之一。
离开矛盾观点和矛盾分析法,就会犯片面性和表面性的错误,就会背离党的思想路线。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总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总观点
唯物辩证法是19世纪末由著名的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来的一种哲学思想形式,它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学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最终成为20世纪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思想系统之一。
它核心观点主张物质被视为物质世界唯一的存在实体和发展运动的根源,还认为物质世界是运动的,其内在的变化是双向的动态过程,在任何情况下,此运动都是一个冲突的矛盾过程,即一个自我否定的过程。
根据这个思想,物质通过斗争、抗争、对抗和冲突而发展,这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物质的发展是一个自发的过程,而不是历史的到来。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1、关注客观实践,将事物与其发展有机结合起来;2、唯物辩证法强调了客观实践的联系,指出变化是自我否定的;3、认为事物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两个方面,一个是形态的改变,另一个是增加的含义。
唯物辩证法的总观点汇聚了前述特征,Node,变化是一个联系实践、实践到理论、理论到实践的自我否定的过程,即认为物质活动有自身的内在联系,并且是一个自发发展的过程,事物是运动、变化、发展、发展的有机整体,它们在斗争和对抗当中发展。
总之,唯物辩证法旨在探查客观规律,试图从历史发展的结果中找出这些规律,从而使社会发展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它的核心观点是既要关注客观实践又要承认历史事件发展的自发性,并将其重新统一在内,从而对历史的发展过程和历史事件的运动具有深刻的理解和反思价值。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一)事物的普遍联系定义:一切事物之间、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
特点: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系统: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和运动规律的有机整体。
系统的特点:整体性(首要特征)、结构性、层次性、开放性(二)事物的永恒发展运动、变化、发展的区别与联系:A 运动是一个抽象概念,主要标志事物变动不定的动态过程;变化是具体概念,表明事物在性质、数量、结构和形态上的改变;发展是在运动、变化基础上进一步提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趋势和方向。
B 运动和变化可是上升的、前进的,也可说下降、倒退的;而发展是具有前进性质的运动,是事物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上升运动。
发展的实质: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必然性:A 新事物代表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B 新事物在旧事物内部生长起来,旧事物无法克服和消除新事物C 新事物扬弃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因素,又具备了旧事物所不具备的新内容,比旧事物更有优越性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1、矛盾及其基本特征矛盾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A 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趋势和关系。
B 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趋势和关系。
C 两者的关系:相互联结、相辅相成、不可分割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的作用)同一性的作用:相互依存,是事物保持稳定;相互吸引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规定了事物向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斗争性的作为:在量变过程中使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在质变过程中推动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指矛盾无处不在,是所有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特殊性:每一事物各自的特点,不同事物,或同一事物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矛盾。
★特殊性规定了事物的特殊本质,是区别和认识事物的前提和基础。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观点
这篇关于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和根本观点,是⽆忧考特地为⼤家整理的,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是
A.物质和运动相统⼀的观点
B.认识和实践相统⼀的观点
C.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观点
D.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统⼀的观点
答案:c
解析:唯物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观点和总特征。
C选项正确。
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世界、物质和运动具有内在统⼀性,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世界的物质统⼀性原理的内容,A选项不正确。
认识和实践相统⼀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内容,B选项不正确。
唯物辩证法是由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结合⽽得到的,但其基本观点和总特征不是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相统⼀的观点,D选项不正确。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实质与核心探究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及实质与核心探究1. 引言1.1 唯物辩证法的概念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之一,是一种辩证思维方法和认识方法。
唯物辩证法强调观察事物的全貌、联系和发展,是辩证法的一种。
其核心思想是对事物的充分认识和把握,不是孤立地看待和研究问题,而是要看到事物的多方面、多层次、多发展过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个事物都包含着相对和绝对的矛盾。
在实践中,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要坚持全面、深入、具体地分析问题,不断地发展和完善自己的认识。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反对形而上学思维的辩证思维方法,强调对事物的多面性和多样性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研究,以此来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提出,对于指导人们正确认识世界、指导社会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唯物辩证法的历史渊源唯物辩证法的历史渊源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和丘士的思想,他们首先提出了辩证法的概念。
而后在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黑格尔的思想中,辩证法逐渐被发展和丰富。
黑格尔将辩证法作为他哲学体系的核心,认为世界的发展和变化都是通过矛盾的统一而实现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黑格尔哲学的基础上提出了唯物辩证法,将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相结合,强调了物质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
他们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由矛盾相互作用而产生的,通过这种矛盾的运动和发展才实现了事物的变化和进步。
唯物辩证法在历史上受到了很多哲学家和学者的关注和探讨,其独特的思想成为了现代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历史渊源的探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唯物辩证法的起源和发展,以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2. 正文2.1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唯物主义的基础,唯物辩证法以唯物主义为基础,强调物质的本原性和统一性。
其次是辩证的观念,唯物辩证法强调对事物的全面、深刻和矛盾的认识,避免片面性和表面性。
再者是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对立统一的运动实现的,强调矛盾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必然性。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一、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是唯物辩证法最显著的特点。
1、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联系的观点”。
2、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是“发展的观点”。
3、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
4、唯物辩证法是关于发展的科学。
二、唯物辩证法的认识功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发展,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同时也继承了古代朴素唯物论和自发辩证法的思想成果,因而它具有十分丰富的科学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全部科学知识,都包含在这三个组成部分之中。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1、什么是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它回答世界是什么的问题,即对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简言之,就是人们对整个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
2、什么是方法论?方法论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向、原则、途径、程序等的总称。
简言之,就是指导我们的实践活动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的总和。
正确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及其内部的规律性,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的方法。
可见,世界观决定方法论,方法论体现世界观。
(二)、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知识体系。
在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时,还必须注意运用唯物辩证法去分析认识各门科学知识。
首先,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要把世界上的各种科学知识结合起来,作为自己认识世界的武器。
但又不能把自然科学孤立起来,离开社会历史的发展来谈科学,孤立地反映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某些本质方面。
其次,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唯心主义,不要割断自然科学和哲学、特别是同具体科学的联系,从而导致形而上学或纯粹的形而上学。
第三,要使唯物辩证法成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必须彻底地反对唯心主义。
在认识论上,要反对把认识和实践绝对对立起来,走到极端相对主义和绝对唯心主义的反映论和不可知论的错误倾向。
再次,要把唯物辩证法运用于哲学史研究。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本质特征和认识功能。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
其基本观点: 1、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肯定和否定、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
2、对立和统一的双方既相互排斥又相互联系、相互斗争而又相互依存。
3、对立统一的基础是事物的内部矛盾。
4、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5、矛盾的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两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结,不可分割。
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客观事实。
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这是我们正确认识事物、把握规律的前提,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坚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统一。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不塞不流,不止不行。
”这些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中国共产党正是从实践中总结出这些正确的思想路线,并以此作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
我们应该充分利用它们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和生活。
但是,由于时代的原因和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文化遗产在今天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
我们要借鉴其精华,剔除其糟粕,使之适应新形势下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同时加强研究和探索,不断完善,更好地为我们服务。
历史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完全一致的。
离开了发挥主观能动性,尊重客观规律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工作中甚至会陷入盲目的蛮干。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
只有尊重客观规律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党的思想路线确立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个是坚持改革开放。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
首先,唯物辩证法是客观的。
它认为客观世界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
存在的,人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唯物辩证法强调客观事物的本质和
规律,对主观意识和主观努力的重要性保持审慎的态度。
在唯物辩证法的
观点中,物质决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是一种客观唯物主义
的立场。
其次,唯物辩证法是历史的。
它认为一切事物都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
唯物辩证法强调历史的连续性和发展的脉络,认为
一切事物都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演变的。
唯物辩证法认识到社会历
史的决定性作用,认为社会生活是人们集体活动的产物,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并且认为历史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具有一定的方向性。
第三,唯物辩证法是矛盾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变
化的动力,是事物内部存在的对立面的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演变的根本原因。
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具有普遍性、特殊性和
个别性,不同事物的矛盾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征。
矛盾的存在和运动是
事物发展演变的源泉,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内在动力。
此外,唯物辩证法强调事物的量变和质变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量
变是事物由量变向质变发展的过程,质变是事物发展的突变点。
量变和质
变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质变,质变又会引
发新的量变过程。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的,不断地往
前推进,不断地超越和取得新的质的飞跃。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之一,它是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和运用的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全面性、联系性、发展性和辩证性。
唯物辩证法的全面性体现在它对事物的认识和分析是全面的、综合的。
它不仅关注事物的表面现象,还要深入研究事物的内部矛盾和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从多个角度、多个方面去考察问题,不能片面地看待事物。
唯物辩证法的联系性强调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
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从事物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角度去认识事物,不能孤立地看待问题。
第三,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性表明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它具有内在的发展规律。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要关注事物的发展变化,把握事物发展的趋势和方向。
唯物辩证法的辩证性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和斗争。
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唯物辩证法要求我们要善于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把握矛盾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包括全面性、联系性、发展性和辩证性。
唯物辩证法是一种科学的认识和分析事物的方法,它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处理问题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在实践中,我们要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全面地、联系地、发展地、辩证地认识和分析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和推动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实现人类社会的共同富裕和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1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1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三大规律及主要范畴?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大基本范畴是:现象和本质、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可能性和现实性、偶然性和必然性2 怎样理解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第一,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之间是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
一方面,同一性依赖于斗争性,同一是包含着差别、对立的同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斗争是是同一中的斗争,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成立。
第二,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相对与绝对的关系。
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斗争性最终导致同一性的分解,有条件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斗争性相结合,推动着事物发展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1、统一行使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在矛盾双方中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发展是在矛盾统一体中的发展;2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3 、同一性规定着事物转化的可能和发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1、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矛盾双方力量的变化,竞长争高,此消彼长,造成双方力量发展的不平衡,为对立面的转化、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2、矛盾双方的斗争,是一种矛盾统一体向另一种矛盾统一体过渡的决定力量。
3 什么是质,量,度及其三者之间的关系?质: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规定性。
量:是事物的规模,发展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范围或幅度。
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都是质与量的统一体;质和量的统一就是度。
4 什么是质变和量变,怎样理解两者的辩证关系?量变就是事物连续的、逐渐的、不显著的变化,是指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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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
唯物辩证法试图回答的问题是“世界的存在状态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存在的基本特征有两个:一个是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另一个是世界是永恒发展的。
普遍联系
唯物辩证法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世界和历史,指出:世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之中,反对以片面或孤立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指出: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联系的客观性: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联系的普遍性:联系包括横向的与周围事物的联系,也包括纵向的与历史未来的联系。
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及其内部各要素、部分、环节,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但另一方面事物又存在着相对独立性,即任何事物都同其他事物相区别而相对独立地存在。
事物的普遍联系和事物的相对独立存在是互为前提的。
联系的多样性:从大的方面说,联系可分为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主要联系和次要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等等。
两极世界理论认为,构成存在的联系具有三个不可或缺的要件,即存在的外部联系、外内联系、内部联系。
唯物辩证法指出:矛盾(即对立统一)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所谓矛盾,在辩证法中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矛盾的双方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
恩格斯认为:“运动本身就是矛盾。
”毛泽东更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的始终。
换言之,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深刻基础,
也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根据。
从一定意义上说,事物就是矛盾,世界就是矛盾的集合体;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没有矛盾就没有事物或世界的发展。
永恒发展
唯物辩证法指出:世界是一个过程,过程是由状态组成的,状态是过程中的状态;世界上没有永恒的事物,有生必有灭,无灭必无生;旧事物灭亡的同时,就意味着新事物的产生。
唯物辩证法指出:所谓发展,是指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测试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