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费应由谁支付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乙方愿意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政府采购招标的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开标、评标、以及中标结果的公示等。
1.2 乙方应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
第二条服务期限2.1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活动结束之日止。
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3.2 服务费用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4.1.2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4.1.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信息,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4.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4.2.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4.2.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5.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件:服务费用明细表[注:以上内容为合同范本,具体条款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财政部18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条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第四条货物服务采购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五条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条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八条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外国供应商依法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有关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7篇
有关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7篇篇1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政府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旨在规范采购过程,提高采购效率,确保采购质量,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和公开透明。
二、委托事项1.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具体事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组织投标、评标、定标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专业化的服务,确保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双方职责与义务1. 甲方职责与义务(1)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相关背景资料及具体要求。
(2)确认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
(3)参与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供应商。
(4)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用。
2. 乙方职责与义务(1)按照甲方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招标文件。
(2)发布采购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
(3)组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确保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4)协助甲方处理采购过程中的疑问和纠纷。
(5)对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2. 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中止代理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五、协议期限及终止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结束为止。
2.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信息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
七、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1.04•【文号】财库〔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现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8年1月4日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第二章名录登记第六条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以下简称省级分网)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乙方具备相应的采购代理资质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目的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完成政府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的分析、招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的评审、合同的签订以及采购过程的监督等。
第二条代理范围1. 乙方代理甲方进行的采购活动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专业的采购咨询服务,并协助甲方制定采购计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代理服务。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采购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2. 乙方应保证代理服务的专业性和合法性,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五条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代理费用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支付代理费用的______%作为预付款,余款在乙方完成代理服务后______天内支付。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代理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合同一经签订,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
政府采购代理合同甲方:(政府采购代理单位名称)地址:乙方:(供货单位名称)地址:基于双方基于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代理范围与委托事项1.1 甲方作为政府采购代理单位,负责代理乙方在政府采购项目中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议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
1.2 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进行政府采购代理,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配合。
第二条合作期限与工作安排2.1 合作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履约完毕。
2.2 工作安排:甲方与乙方将根据各项目需求进行具体的工作安排,并及时沟通协调。
第三条代理费用与支付方式3.1 代理费用:乙方将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代理费。
3.2 支付方式:乙方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之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代理费用给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保密责任4.1 双方应对在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泄露。
4.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5.2 如甲方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文件、材料或信息给乙方,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如在合作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有效。
7.2 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7.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签署日期:乙方代表签字:签署日期:。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6.10.14•【字号】苏财购字[2016]18号•【施行日期】2016.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18号各有关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苏州市级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就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机制国家发改委已于今年1月1日发布了第31号主任令,废止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规范性文件。
因此,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文件中不得再引用上述已废止文件。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中“中准价按《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服〔2003〕4号)中规定收费标准的70%执行”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是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预算单位)委托,从事编制采购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等),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评标、谈判或磋商等,以及提供前期咨询、答复质疑、协助合同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指导价转为市场调节价后,由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根据合理成本与社会公允利润率自主确定。
二、代理收费实行价格公告制度为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从事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各社会代理机构应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服务收费上限标准,公告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一。
政府采购法律试题附答案
1-10 C/C/A/C/B/A/C/D/A/B/11-20 D/C/B/A/D/B/D/A/B/B21-30 B/B/BC/ABCD/ABCD/ABCD/ABC/ABCD/ABCD/ABCD/31-40 ABCD/ABCD/CD/AB/ABCD/ABCD/AC/ABCD/BCD/ABCD/ 41-50 A/B/C/A/D/D/B/C/C/B/51-60 C/B/A/B/C/BCD/BC/ACD/ACD/ABCD/61-70 BC/ABCD/ABC/ABCD/ABC/ABCD/ABCD/ACD/ABD/BCD/ 71-80 B/C/B/C/A/C/B/C/D/A81-90 B/C/C/D/B/C/B/D/ABC/BCD/91-100 ABCD/AD/BD/AC/ABCDE/BD/ABC/AC/BC/ABCD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试题1.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 C)。
A.最低限价B.平均价C.最高限价D.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C )。
A.3个工作日B.5日C.5个工作日D.10日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 A ),并予公告。
A.可以顺延提供期限B.改为竞争性谈判C.应当重新招标D.招标失败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C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5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15日D.15个工作日5.投标有效期从(B)之日起算。
A.提交投标文件B.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C.提供投标文件D.提供招标文件的截止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A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A.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B.投标人的资格条件C.投标报价D.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C )。
(完整版)政府采购法律试题附答案
1-10 C/C/A/C/B/A/C/D/A/B/11-20 D/C/B/A/D/B/D/A/B/B21-30 B/B/BC/ABCD/ABCD/ABCD/ABC/ABCD/ABCD/ABCD/31-40 ABCD/ABCD/CD/AB/ABCD/ABCD/AC/ABCD/BCD/ABCD/ 41-50 A/B/C/A/D/D/B/C/C/B/51-60 C/B/A/B/C/BCD/BC/ACD/ACD/ABCD/61-70 BC/ABCD/ABC/ABCD/ABC/ABCD/ABCD/ACD/ABD/BCD/ 71-80 B/C/B/C/A/C/B/C/D/A81-90 B/C/C/D/B/C/B/D/ABC/BCD/91-100 ABCD/AD/BD/AC/ABCDE/BD/ABC/AC/BC/ABCD全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百题知识竞赛试题1.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 C)。
A.最低限价B.平均价C.最高限价D.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不得少于( C )。
A.3个工作日B.5日C.5个工作日D.10日3.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 A ),并予公告。
A.可以顺延提供期限B.改为竞争性谈判C.应当重新招标D.招标失败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C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A.5个工作日B.10个工作日C.15日D.15个工作日5.投标有效期从(B)之日起算。
A.提交投标文件B.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C.提供投标文件D.提供招标文件的截止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A ),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A.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B.投标人的资格条件C.投标报价D.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C )。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样书5篇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样书5篇篇1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样书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代理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需要委托代理方进行政府采购相关事务,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任务委托1.1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政府采购代理,负责管理、协调和落实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事务。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准备、招标、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1.3 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保障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条服务内容2.1 政府采购项目准备:协助甲方制定政府采购项目方案、预算等文件。
2.2 招标工作:制定招标文件,组织招标会议,宣布中标结果等工作。
2.3 评标工作: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编制评标报告。
2.4 合同签订:协助甲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监督履约过程。
第三条费用支付3.1 甲方应按照委托项目的进展和实际情况,按照双方协商的费用标准支付代理费用。
3.2 代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准备费、招标费、评标费、合同管理费等,具体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保密义务4.1 双方保证在合作过程中不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和项目信息。
4.2 代理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不得用于其他其他用途。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协议变更7.1 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应签订书面协议后生效。
第八条协议效力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甲方政府采购项目完成。
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以上签字盖章代表各方真实意愿,并对协议内容和执行负全部责任。
篇2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名称)乙方:(代理方名称)为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保障国家财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招标评标过程,共同签订本委托代理协议书,共同遵守并执行。
代理费和评审费该由谁支付
代理费和评委费有没有支付标准?供应商前不久中标了当地一个全民健身设施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700万元,项目分为七个包,中标人共有七家。
每家中标人都必须支付两笔费用:一笔是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以下简称1980号)收取。
中标公告显示,每个采购包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不等,最多的支付1万元,最少的支付7000元;另一笔是支付给评审专家的评审费,按当地财政部门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每位评审专家预计可获得1000元左右,但采购代理机构却要求中标人按每位评审专家5000元标准支付评审费,需总共支付评审费35000元。
公司认为,每个供应商中标金额不足百万元,却要支付大几万元的费用,大大积压了利润空间,不愿支付。
采购代理机构坚持,只有得到了两笔费用才会提供中标通知书。
无奈之下,该供应商只好支付了两笔费用。
那么,这些收费都有据可依吗?2017年施行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首次提到代理费,明确招标文件应当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等。
那么,代理费到底应该由谁支付呢?2018年施行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以下简称2号文)进一步明确三点:一是代理费既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以由采购人支付;二是代理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代理费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三是代理费用收费金额随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
代理费用具体执行什么收费标准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
实践中,各地主要参照招标投标法的法律体系,包括本案例中提到的1980号文,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三个文件。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现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18年1月4日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以外、受采购人委托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三条代理机构的名录登记、从业管理、信用评价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对代理机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代理机构专业化水平。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增强代理机构业务能力。
第二章名录登记第六条代理机构实行名录登记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依托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以下简称省级分网)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以下简称名录)。
名录信息全国共享并向社会公开。
第七条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工商登记注册地(以下简称注册地)省级分网填报以下信息申请进入名录,并承诺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一)代理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联系电话等机构信息;(二)法定代表人及专职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明等个人信息;(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四)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提供评审场所地址、监控设备设施情况;(五)省级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代理机构应当在信息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第八条代理机构登记信息不完整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告知其完善登记资料;代理机构登记信息完整清晰的,财政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开通相关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操作权限。
采购中心能不能收取代理服务费
而据记者了解, 早在 2 0 0 7 年 1 0月 , 广东省物价 局就印发 了《 关于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服务 收费 问题 的通知》 ( 粤价函 [ 2 0 0 7 ] 5 5 4 号) , 明确提 出“ 政 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代理政府集 中采购时 , 可向委 托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据了解 , 该通知的有效
的问题 。” 何红锋如是解释道。 此外 , 某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也表示 , 其所在的 采购中心正式编制只有 5 个 ,但平均每天的采购业 2 0 1 1 年, 南宁市物价局发布《 关于上林县政府 集中采购 中心政府采 购代理 服务 费收费标准 的通 知》 ( 南价费[ 2 0 1 1 ] 7 4 号) , 指出: 上林县政府集中采 购中心出售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的采购文件 ( 含 资格预审文件 ) , 可向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收取编制
《 政府采购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 “ 集 中采购
机构为非营利事业法人” 。正是 因为这一法律定位 , 曾经一度有物价部 门正式发文 叫停采购 中心的收
2 0 1 1 年, 四川 省 发 展 和改 革 委员 会 印 发 《 关 于 四川 省政 务 服 务 中心 和 政 府 采 购 中 心招 投 标 服 务
期为 2 年, 每2 年 报广 东省 物价 局重 新审 核一 次 。 近
时间以 4 个小时计算 ,不足 4 个小时按 4 个小时计 算;超过 4 个小时的,每增 1 个小时 ,收费额增加 2 0 %。 抽取评标专家不得收取费用 。 政务服务中心和 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服务收费 由招标人交纳 ;委托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一、合同双方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理方)二、合同目的本合同为委托方组织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工作,选定代理方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委托方授权代理方代表委托方与采购项目的招标人进行沟通、洽谈,并最终签订招标文件。
三、合同内容1.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向代理方提供招标项目的相关要求和条件;•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完整;•对代理方执行的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对代理方的招标工作进行必要的协作和支持;•向代理方支付约定的招标代理费。
2.代理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委托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要求,进行招标策划、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递交等必要的工作;•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向其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资料,接受招标人的审核、评审等程序;•协调解决招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其汇报招标进展情况。
四、招标代理费用1.委托方应向代理方支付约定的招标代理费用;2.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3.招标代理费应根据实际招标工作量和效果进行支付;4.招标代理费在委托方对招标文件签字后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方。
五、合同期限和终止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招标文件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之日止;2.招标过程中如出现双方不能解决的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3.除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期间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4.委托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代理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委托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代理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委托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代理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六、保密条款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和代理方都应对合同中的相关信息和招标过程中涉及的项目资料进行保密;2.合同终止后,委托方和代理方都应将招标过程中独立开发或获取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予以保护;3.委托方和代理方不得将招标项目的资料和信息用于任何非约定的用途;4.任何一方违反以上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代理授权委托标准协议书
政府采购代理授权委托协议书协议背景本协议由甲方(简称“政府部门”)与乙方(简称“代理公司”)共同订立,双方就政府采购事宜进行委托代理协商,并明确各自权利与义务。
协议内容1. 委托事项1.1 政府部门委托代理公司作为其授权代理,负责承担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采购协商、合同签署等。
1.2 代理公司有权代表政府部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包括编制招投标文件、组织投标、评标、谈判、签署合同等环节。
1.3 代理公司需按照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要求,保证其代理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诚实信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委托期限2.1 本次委托协议的有效期为__年/月/日至 __年/月/日。
2.2 若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双方未就是否延长委托期限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自动失效。
3. 代理费用3.1 资金来源:政府部门将按照相关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以支付代理公司的服务费用。
3.2 代理费用计算:代理费用根据方式计算:(1)政府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向代理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2)具体的代理费用计算标准双方将在每个具体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协商确定。
4. 保密条款4.1 代理公司在代理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政府部门的敏感信息,代理公司应保证对该等信息的保密,并严格限制该等信息的使用范围。
4.2 代理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政府部门的敏感信息免遭泄露或不当使用。
4.3 代理公司未经政府部门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敏感信息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5. 双方权利与义务5.1 政府部门的权利与义务:(1)提供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基本资料和指导。
(2)按照约定时间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费用。
5.2 代理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完成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
(2)根据政府部门的授权,代表政府部门与供应商进行价格谈判,确保政府获得最优惠的采购价格。
(3)确保政府部门的利益不受损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政府采购代理费标准
政府采购代理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费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收取的服务费用。
代理费的确定对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收取标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平竞争和效率,制定了相应的政府采购代理费标准。
首先,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确定代理费用。
代理费的收取应当合理、合法,不能存在任何形式的变相收费和滥收现象。
代理费的收取应当与代理机构提供的服务相匹配,不能出现明显的不对等现象。
其次,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代理机构的服务成本、风险承担、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
代理费的标准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
同时,代理费的标准应当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进行动态调整,保持与市场的合理相适应。
再次,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收取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代理费的收取程序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代理费的收取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并经过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双方的确认和签署。
代理费的收取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披露,接受社会监督。
最后,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收取应当依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代理费的收取应当依法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成本,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给采购品供应商和采购人。
代理费的收取应当合理使用,用于提高代理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促进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代理费标准的确定对于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促进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采购代理费的收取应当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代理费用标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依法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代理费的合理使用。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费的监管和管理,推动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易采通——精选推荐
易采通⼀个政府采购项⽬,招标⽂件规定代理费由中标⼈⽀付违法吗?答:不违法。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条规定,招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的收取标准和⽅式;……这意味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市场状况⾃主决定招标代理费⽤的收取⽅式,可以向采购⼈收取,也可以向中标⼈收取。
实践中,由于采购⼈使⽤的是财政性资⾦,在⽀付⽅⾯需要⾛相关程序、接受审计等,为了简化程序、提⾼效率,⼤多数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向中标⼈收取代理费⽤。
处理投诉产⽣的鉴定费⽤,财政部门可以向投诉⼈和被投诉⼈收取费⽤吗?答:⼀、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和被投诉⼈收取任何费⽤。
⼆、财政部门因处理投诉发⽣的第三⽅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垫付。
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负担;双⽅都有责任的,由双⽅合理分担。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不得向投诉⼈和被投诉⼈收取任何费⽤。
但因处理投诉发⽣的第三⽅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垫付。
投诉处理决定明确双⽅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负担;双⽅都有责任的,由双⽅合理分担。
采购⼈对中标结果不满意,能否通过实地考察改变采购结果?答:不能。
政府采购结果是通过法定采购程序、法定采购⽅式确定的,具有法律效⼒。
采购⼈要采购到令⾃⼰满意的产品和服务,应该在采购需求、采购⽂件上下功夫,不能在采购结果出来后为中标(成交)供应商设置签订合同的障碍。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四条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采购⼈、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组织重新评审的,应当书⾯报告本级⼈民政府财政部门。
采购⼈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检测、对供应商进⾏考察等⽅式改变评审结果。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是指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代理活动的行为。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是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为履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制定,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活动,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
具体来说,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成本、服务质量、市场行情等因素,科学确定收费标准。
同时,应当充分听取政府采购人、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确保代理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
二、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确定方法。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根据代理活动的具体内容和服务项目来确定。
一般来说,代理收费标准可以根据服务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同时,也可以根据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经营成本、市场行情等因素来确定。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确定应当合理适度,不能过高或者过低,既要保障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政府采购人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是保障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环节。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代理收费标准的审核和监督,严格把关代理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应当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公开透明机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代理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调整。
政府采购代理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市场变化和政府采购代理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的。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对代理收费标准进行评估,根据市场行情和代理活动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代理收费标准,确保代理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适应性。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
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需要进行政府采购项目,并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任务内容1.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代理人,代表甲方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履行以及相应的日常事务处理。
1.2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将全力以赴完成上述任务,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
1.3 在代理过程中,乙方应当以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操作,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条权限和义务2.1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2.2 乙方必须保证代理过程中的商业秘密,不将甲方的商业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3 甲方必须按时支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费用发票。
2.4 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相关进展。
2.5 甲方应当承担代理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用等支出。
第三条代理费用3.1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开展的工作 ,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用。
3.2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乙方若因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3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第五条协议变更和终止5.1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5.2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应提前[提前解除期限]书面通知对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协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得到的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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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代理费应由谁支付?
在采购过程中产生的采购代理费应该由谁来支付?这个问题让很多人产生疑惑。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来告诉大家,政府采购代理费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以由采购人支付,且首选的支付人应是供应商。
依据可见财库2号文在政府采购代理费用收取方面首选供应商支付”。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简称《办法》),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亮点之一就是第十五条明确了代理费用怎么收取、向谁收取的问题。
《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
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规定,一旦超过分散采购限额的标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就要走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
政府采购代理费,如果由采购人支付,是典型的服务类采购项目,如果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就必须走相应的政府采购程序,这就和《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的规定相矛盾,让采购人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的自主权无法落地。
财库2号文“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原则上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规定正好破解了采购实际工作中的这一难题。
此外,如果属于分散采购的项目,按照对项目实施有利的原则,可以跟供应商收取,也可以跟采购人收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采购人协商之后自行选择。
由供应商支付代理费用,并不是加重对其负担,在采购文件中代理机构
必须明示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和标准,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我们在采购规则下,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代理费的问题也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做,通过遵守法律规定免去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