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34-2010《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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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加速发展我国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提高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水平,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热电厂或区域锅炉房为热源热泵新建或改建的城市热力网管道、中断泵站和用户热力站等工艺系统设计。其它型式热源的城市热力网设计可参考本规范。供热介质设计参数适用范围:

一、热水热力网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温度小于或等于200°C;

二、蒸汽热力网压力小于等于1.6MPa, 温度小于或等于350°C。

第1.0.3条城市热力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并注意美观。

第1.0.4条城市热力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在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区进行排水和煤气热力网工程设计时,尚应遵守现行的《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I32,《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TJ25,《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112以及国家和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耗热量

第一节热负荷

第2.1.1条热力网支线及用户热力站设计时,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应采用经核实的建筑物设计热负荷。

第2.1.2条没有建筑物设计热负荷资料时,或热力网初步设计阶段,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采暖热负荷

Qn=q·A10-3 (2.1.2-1)

式中Qn—采暖热负荷,kw;

q—采暖热指标,W/m,可按表2.1.2-1取用;

A—采暖建筑物的建筑面积,m2。

采暖热指标推荐值表2.1..2-1

建筑物类型住宅居住区综合学校办公医院托幼旅馆商店食堂餐厅影剧院大礼堂体育馆

热指标(W/m2)58-64 60-67 60-80 65-80 60-70 65-80 115-140 95-115 115-165

注:热指标中包括约5%的管网损失在内。

二、通风、空调冬季新风加热热负荷

Qtk=k1Q`n (2.1.2-2)

式中Qtk—通风、空调新风加热热负荷,KW;

Q`n—通风、空调建筑物的采暖热负荷,KW;

k1—计算建筑物通风、空调新风加热热负荷的系数,可取0.3-0.5.

三、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

Qsp=0.001163(mv(tr-t1))/T (2.1.2-3)

式中Qsp—采暖期间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m—用热水单位数(住宅为人数,公共建筑为每日人次数,床位数等);

v —用热水单位每日热水量,L/d,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选用;

tr—生活热水温度°C,按热水用量标准中规定的温度取用;

t1—冷水计计算温度,取最低月平均水温,°C,无资料时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取用。

T—每日供水小时数,住宅、旅馆、医院等一般取24h。

计算居住区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时可按下式计算:

Qsp·j=qsA10-3 (2.1.2-4)

式中Qsp·j—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qs—居住区生活热水热指标,当无实际统计资料时,可按表2.1.2-2取用;

A—居住区的总建筑面积,m2。

四、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Qsmax=k2Qsp (2.1.2-4)

式中Qsmax——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KW;

Qsp——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k2——小时变化系数,根据用水单位数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规定取用。居住区采暖期生活热水热指标表2.1.2-2

用水设备情况热指标(W/m2)

住宅无生活设备,只对公共建筑供热水时2.5-3

全部住宅有浴盆并供给生活热水时15-20

注:冷水温度较高时采用较小值,冷水温度较低时采用较大值;

热指标中已包括约10%的管网热损失在内。

第2.1.3条生产工艺最大热负荷和凝结水回收率应采用工艺系统的设计数据。

计算热力网最大生产工艺热负荷时,应取用经各工业企业核实的最大热负荷之和乘以同时系数之值。同时系数可取0.7-0.9。

第2.1.4条没有工业建筑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及生产工艺热负荷的设计资料时,对于现有企业应采用生产建筑和生产工艺的实际耗热数据,并考虑今后可能的变化。对于资料或实际耗热定额计算。

第2.1.5条计算热力网热负荷时,生活热水热负荷按下列规定取用:

一、干线采用采暖期生活热平均热负荷;

二、支线当用户全部有储水箱时,采用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当用户无储水箱时,采用采暖期生活热水最大热负荷。

第二节年耗热量

第2.2.1条采暖平均热负荷和采暖期通风、空调平均热负荷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采暖平均热负荷

Qnp=Qn(tn-tp)/( tn-twn) (2.2.1-1)

式中Qnp—采暖平均热负荷,KW;

Qn —采暖设计热负荷,kw;

tn—室内设计温度,°C,可取18°C;

tp—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C;

twn—采暖室外计算温度,°C。

二、采暖期通风、空调平均热负荷

Qtkp=Qtk(tn-tp)/( tn-twtk) (2.2.1-2)

式中Qtkp—采暖期通风或空调平均热负荷,KW;

Qtk—采暖期通风或空调设计热负荷,kw;

tn—通风或空调建筑的室内设计温度,°C;

tp—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C;

twtk—冬季通风或空调室外计算温度,°C。

第2.2.2条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应按下式计算:

Qspx=Qsp(tr-tlx)/( tr-tl) (2.2.2)

Qspx—非采暖期生活平均热负荷,KW;

Qtk—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tr—生活热水设计温度,°C;

tlx—夏季冷水温度(非采暖期平均水温),°C;

tl—冬季冷水温度(采暖期平均水温),°C。

第2.2.3条民用建筑的全年耗热量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一、采暖全年耗热量

Qnn=0.0864Qnpn (2.2.3-1)

式中Qnn—采暖全年耗热量,GJ;

Qnp—采暖平均热负荷,KW;

n—采暖期天数。

二、通风或空调全年耗热量

Qntk=0.0036ZQtkpn (2.2.3-2)

式中Qntk—通风或空调全年耗热量,GJ;

Qtkp—通风或空调平均热负荷,kw;

Z—采暖期内通风、空调装置每日平均运行小时数,h;

n—采暖期天数。

三、生活热水全年耗热量

Qns=0.0864[Qsp+Qspx(350-n)] (2.2.3-3)

式中Qns—生活热水全年耗热量,GJ;

Qsp—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Qspx—非采暖期生活热水平均热负荷,KW;

n—采暖期天数。

第2.2.4条生产工艺热负荷的全年耗热量应根据运行天数,昼夜工作班数和各季节热耗不同等因素进行计算。

第2.2.5条当热力网由多种热源供热,对各热源的负荷分配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应绘制延续时间图。各个热源的年供热量由热负荷延续时间图确定。

第三章供热介质

第一节供热介质选择

第3.1.1条对民用建筑物采暖、通风、空调及生活热水热负荷供热的城市热力网宜采用水作供热介质。

第3.1.2条同时对生产工艺、采暖、通风、空调生活热水热负荷的城市热力网供热介质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当生产工艺热负荷为主要负荷,且必须采用蒸汽供热时,应采用蒸汽作供热介质;

二、当以水为供热介质能够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包括在用户处转换为蒸汽),且技术经济合理时,宜采用水作供热介质;

三、当采暖、通风、空调热负荷为主要负荷,生产工艺又必须采用蒸汽供热,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水和蒸汽两种供热介质;

第二节供热介质参数

第3.2.1条热水热力网最佳设计供、回水温度,应结合具体工程条件,考虑热源管网、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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