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方案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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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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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生物实验人员及实验室环境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物实验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当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遵循安全、预防、保护原则,落实分类管理、层级管理、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教育等措施,全面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验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生物安全员为主要负责人,从事生物实验的实验人员为主要承担人,各自履行职责,共同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提高。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第六条:实验室主任应当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宣贯,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明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任务及相关责任,并做好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员应当全面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协助实验室主任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实验室生物实验环境和工作方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实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正确使用实验室设备和试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并定期参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保守实验室涉密信息,做好实验记录和报告工作,并在实验过程中保持清醒头脑,严禁酗酒、吸烟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时清理实验室环境,并正确处置实验废弃物,保持实验室整洁、卫生的状态。

第十一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积极维护实验室内部秩序,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或生物安全员报告并配合处理。

第十二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不断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方案

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方案

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方案背景实验室生物安全是确保实验室环境中的生物材料不会对人类、动物和环境造成危害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证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我们需要制定一份有效的管理方案。

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并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以充分发挥我们作为法学硕士的优势。

方案概述1. 培训和教育- 所有实验室成员必须接受生物安全培训,并了解实验室内的安全规章制度。

- 定期组织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实验室成员的意识和技能。

2. 实验室准入控制- 实施严格的实验室准入控制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实验室。

- 定期检查实验室准入控制系统的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改进。

3. 生物材料管理- 所有生物材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记录,包括存储、使用和处置。

- 建立标准操作程序(SOPs),明确生物材料的处理和使用方法,并确保实验室成员遵守SOPs。

4. 实验室设施和装备- 确保实验室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 定期检查和维修实验室设施和装备,以确保其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5. 废物管理- 建立合规的废物管理制度,包括生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处理。

- 定期培训实验室成员正确处理废物,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6. 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撤离和紧急救援措施。

- 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以提高实验室成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7. 审核和改进- 定期进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内部审核,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 根据审核结果和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完善生物安全管理方案。

结论通过实施以上生物安全管理方案,我们将能够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并减少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这些简单且没有法律复杂性的策略将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实验室生物安全,保护实验室成员和环境的安全。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1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资料载入中...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

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

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持续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

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

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

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进行现场消毒,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并进行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7.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物处置等的实施状况,并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的落实状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8.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微生物安全知识培训。

9.医院每月对检验科的工作正常秩序和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并且定期对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状况进行检查。

关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2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着装: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规定1. 引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是指在实验室活动中,对生物因子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实验室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同时保障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手册旨在提供一份全面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规定指南,以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和政策2.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更新和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政策和程序。

该委员会由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专家、实验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2.2 实验室生物安全政策实验室应制定以下生物安全政策:- 实验室生物安全目标- 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 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和监督3. 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实验室应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以确定和控制生物安全风险。

评估内容包括:- 实验室生物因子分类和风险等级- 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4. 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实验室应提供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以确保实验室人员了解生物安全政策和程序,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 生物安全基础知识-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5. 生物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实验室应制定和执行生物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以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操作程序和措施包括:- 实验室生物因子标识和管理- 实验室生物安全个人防护装备-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技术和废弃物处理6. 生物安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实验室应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生物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包括:- 事故报警和应急响应程序- 事故现场处置和污染物清理- 事故调查和总结报告7. 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和监督,以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政策和程序的实施。

检查内容包括:- 实验室生物安全设施和设备检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程序和防护措施检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检查8. 实验室生物安全持续改进实验室应持续改进生物安全管理和规定,以应对新的生物安全挑战。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一」1、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每月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周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输出。

7、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相关部门。

8、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篇二」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实验室检验科、病理科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1.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2、进入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穿戴好防护服(白大褂)的情况下方能进入实验室的工作区域工作。

但当身体出现较大的开放性损伤和处于较重的疾病感染状态或中毒疲劳状态不得进入。

四、制度要求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

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实施。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导言:学校实验室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开展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然而,实验室中存在一系列生物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实验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设施一个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是评估其生物实验风险水平的重要指标。

实验室应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如生物安全柜、恒温设备、自动灭菌器等,并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生物安全柜是实验室中最重要的设备之一,它能保护实验人员免受病原微生物的污染,防止实验物质扩散。

二、实验室生物物质管理实验室生物物质管理是保证实验室工作安全的重要环节。

每个实验室都应建立生物物质管理规定,明确各种生物物质的分级及其相应的操作要求、存储条件和处置措施。

对于高致病性、毒性或易感染的生物物质,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其管理、培训和监督。

三、实验室个人防护实验室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穿戴实验服、手套和防护眼镜等,并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特别是在处理高风险生物物质时,还应加强个人防护,避免直接接触和吸入。

四、实验室操作规程实验室操作规程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基础。

每个实验室都应制定和实施标准操作规程(SOP),明确各项实验操作的具体步骤、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实验人员在进行任何实验前都应对实验流程进行全面了解,有效避免操作失误。

五、实验室废物处理实验室废物的正确处理是保护实验室人员、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关键。

废物应按照实验室规定的标准分类、贮存和处理,确保生物废物、化学废物和辐射废物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六、实验室设备维护和管理实验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对实验室安全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至关重要。

实验室应建立设备台账,及时检修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另外,实验室还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和校准,以保证实验数据的可靠性。

七、实验室安全培训与管理学校应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和实验室环境的安全,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转和实验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的所有人员,包括实验室工作人员、研究生、博士生等。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是实验室管理的基本准则,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第四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关生物安全培训,掌握实验室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保障实验物质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六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物质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储存和处理,防止交叉污染和泄漏。

第七条实验室内所有生物实验物质都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处置,禁止私自处理或倾倒。

第八条实验室内所有生物实验物质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第九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物质的采购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禁止私自购买和使用不明来源的物质。

第十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有专门指定的人员监督,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物质的使用都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禁止私自用于其他实验。

第十二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记录,包括操作过程、结果和注意事项等,确保实验数据可追溯和可验证。

第四章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与评估第十三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定期进行生物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实验物质、操作人员等。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定期进行生物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实验风险、防护措施、处理方法等。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所有实验操作都必须及时报告事故和异常情况,确保实验室安全和人员健康。

第五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紧急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实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实验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____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全面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生物安全实验和研究的实验室。

第三条生物安全实验室包括4个等级,根据实验室内所研究生物的危险程度划分。

一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最低级别,用于处理低危险性的生物物质;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是最高级别,用于处理高度危险性的生物物质。

第四条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设备和管理等条件,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任何个人或团体在进行生物安全实验前必须先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资质认证,且必须遵循相关的规定和程序。

第二章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和设备管理第六条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且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充足的空气流通,防护设施齐全,消毒设备完备,应急装备到位。

第七条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在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八条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备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和验收,保证其符合要求且安全可靠。

第三章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程第九条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工作必须按照严格的操作规程进行,包括实验操作的步骤、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第十条实验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工作服和防护用具,并按照规定进行消毒处理。

第十一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严禁随意处理和倾倒。

第十二条实验结束后,必须对实验室进行及时的清洁和消毒。

第四章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和监管第十三条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和日常运行。

第十四条生物安全实验室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十五条生物安全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可控。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

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范文生物安全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一种特殊的实验室环境,用于进行生物材料的研究和处理。

为了确保实验室操作的安全性和防止可能的生物风险,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实验室管理规定的制定原则、主要内容和执行机制。

一、制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实验室管理规定必须基于科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确保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全面性原则:实验室管理规定要面向实验室的所有方面,包括人员管理、实验室环境、安全设施等。

3.适用性原则:实验室管理规定要针对实验室的特点和任务,确保规定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4.风险管理原则:实验室管理规定要以风险管理为核心,识别和评估相关生物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主要内容1.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职责:实验室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

2.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实验操作规范、生物风险评估等内容。

3.生物安全级别的确定和实验室分类:根据实验室所处理的生物材料的危险程度,确定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级别,并相应分类。

4.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要求:实验室的设计和建设要符合生物安全规范,包括空气过滤系统、生物安全柜等设施的配置和使用要求。

5.实验室环境的管理和监控:实验室必须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安全,包括消毒、垃圾处理、废物处置等管理要求。

6.实验操作规范:实验室操作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包括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操作行为规范等要求。

7.生物材料的管理和标识:实验室必须对生物材料进行管理和标识,以确保其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8.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实验室必须制定和执行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9.实验室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的监督、评估和审计,确保管理规定的执行和有效性。

三、执行机制1.责任分工:明确各级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的工作责任制。

2.检查和检验:定期进行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校及其实验室领域内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对实验室生物实验、实验室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坚持生物安全第一原则,即生命安全至上、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协同作战。

第四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行为,加强风险评估和控制,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培训和监督,提高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规范、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持续改进管理水平,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效果。

第六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与实验室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形成协同作战,共同推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体系第七条高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清晰、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在校领导班子负总责,相关部门配合,实验室相关人员落实具体任务。

第八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或专家学者担任主任,相关教授、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制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事项、生物安全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生物安全培训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的宣传、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具体工作。

第十条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生物安全管理员,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熟悉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能熟练操作实验室设备设施,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设立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第三章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第十二条制定和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工作制度,包括生物安全管理方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和事件报告处理程序等。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在维护学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实验室内实验顺利进行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和规范,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展开回答写作。

一、引言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和研究过程中不发生危险事故。

生物安全意味着在实验室中处理生物材料时遵守一系列规定和措施,以减少人员暴露于生物危害的风险。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根据生物危害的级别,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可以分为四个级别:BSL-1、BSL-2、BSL-3和BSL-4。

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实施规定和标准。

三、人员培训和资质为了确保实验室内生物安全管理的有效实施,学校需要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资质认证。

这些培训课程和资质认证的内容涉及实验室安全操作、生物危害认识和应急预案等方面。

四、设备和工具保养实验室内的设备和工具是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因素。

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定期检查和保养实验室设备是保证实验室内生物实验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之一。

五、实验室环境和通风良好的实验室环境和通风系统是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

学校应该定期检查实验室的通风系统和环境条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六、生物废物处置实验室中产生的生物废物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妥善处置。

生物废物处理的正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实施效果。

七、生物安全管理计划学校应该制定并实施生物安全管理计划,明确实验室生物实验的目标、范围和应急预案。

生物安全管理计划的有效实施可以降低实验室生物危害的风险,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学生的安全。

八、实验室进出控制实验室的进出控制是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学校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安装安全门禁系统、制定出入实验室的规定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实验室。

九、应急预案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中,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生物实验室内通常存在各种微生物、细菌等生物体,这些生物体潜在地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为了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的生态平衡,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本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实验室内生物安全风险的识别与控制,保障实验室人员健康与环境安全。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安全领导等相关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政策与规程,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2. 生物安全管理员:由实验室安全专业人员担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执行,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制定等工作。

3. 实验室人员: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实验室内生物安全。

三、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规定1.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政策:明确实验室对生物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确保生物实验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规程和操作流程,包括生物实验室安全等级分类、生物实验室标识、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等内容。

3.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程序: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包括生物实验室日常清洁消毒、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程序。

四、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与要求1. 生物实验室安全等级分类:根据实验室内生物体的危害程度和传染性程度,将实验室划分为不同的生物实验室安全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2. 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对实验室内可能存在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3. 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实验室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一.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1.实验室带锁、有门禁装置,可自动关闭。

2.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设置在靠近出口处,使用感应或脚踏式水龙头。

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

地面应防滑、无缝隙。

4.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

5.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

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6.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7.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应设置洗眼装置,自动冲淋装置。

9.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

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二.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餐厅)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

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篇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本规范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一节组织管理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三)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四)负责组织跟踪国际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最新动态;(五)负责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监护情况;(六)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2023年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一、前言生物安全实验室是进行高风险生物实验的场所,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二、实验室建设1. 实验室选址(1)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选址在远离居民区的区域,与环境保护、消防等部门协商后确定。

(2)选址过程中应考虑周边环境、交通便利度、紧急疏散通道等因素。

2. 设施规划与设计(1)实验室应按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划分的要求进行规划与设计,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2)实验室内应设有通风、空调等控制系统,确保室内空气质量符合要求。

(3)实验室内应设置与实验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台、实验柜等操作设备。

(4)实验室应配备充足的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柜和其他相应的实验设备。

3. 安全保障设施建设(1)实验室应配备安全门禁系统,实行非授权人员无法进入的控制措施。

(2)实验室内应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实验室内的情况。

(3)实验室应具备防护设施,包括消防系统、自动灭火装置、紧急疏散通道等设施。

三、实验室管理1. 人员管理(1)实验室应设立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2)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3)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实验,不得擅自更改。

2. 实验材料管理(1)实验材料的采购和储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实验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2)实验材料的使用和处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泄露和污染。

3. 废弃物管理(1)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应进行分类储存和处理,保证环境和人员的安全。

(2)实验室应建立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废弃物的处置要求和程序。

4. 安全培训与演练(1)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规程。

(2)实验室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模拟各种紧急情况,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5. 事故与故障处理(1)实验室应建立事故与故障处理制度,确保及时处理事故和故障。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园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并涉及以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应对微生物耐药;(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是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把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学生、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伦理意识的培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

对在生物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学校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为了确保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保护实验人员和环境的健康,制定一套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旨在规范实验室内生物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管理。

一、生物安全管理责任1. 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对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生物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1. 实验室应当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实验项目可能存在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柜、生物废弃物处理设施等,确保实验过程中生物材料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三、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生物安全事故的分类和级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2. 实验室应当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应急处理设施和物资,包括但不限于生物安全防护服、生物安全洗眼器、生物安全应急药品等。

四、生物安全管理信息记录与报告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管理信息记录制度,对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2. 实验室应当建立生物安全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生物安全事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五、生物安全管理培训与教育1. 实验室应当定期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2.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管理考核机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和评估。

六、生物安全管理监督与检查1. 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管理监督与检查制度,定期对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健康,确保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令第424号)、《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 19489-2008)、《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2号)、《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令第17号)、《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国科发社〔2017〕198号)以及《X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本办法中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中所称实验动物,是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本办法中所称实验活动,是指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办法所称基因工程,是指利用载体系统的重组体DNA技术,以及利用物理或者化学方法把异源DNA直接导入有机体的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实验活动须在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凡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应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认证的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生物安全管理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行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实处)负责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规章制度。

第六条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教学科研单位需成立“生物安全工作组”和“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

(一)生物安全工作组职责1.根据国家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特点,完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制定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加强生物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强化生物安全管理队伍培训。

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预防生物实验事故的发生,保障实验室内实验人员、设施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学实验室内进行涉及生物实验的所有实验活动。

第三条大学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对实验室内的生物安全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规定,确保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安全。

第四条实验室内的所有实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实验室环境管理第五条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清洁、整洁和无障碍的环境,不得存放过期、失效或未标明使用期限的生物实验试剂和材料。

第六条实验室内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消毒和清洁,确保实验室内的卫生安全。

第七条实验室内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实验室内应当设置生物废弃物处理区,生物废弃物必须进行规范分类、包装和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章实验人员管理第九条所有实验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生物实验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操作。

第十条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实验计划或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必须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等。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在实验结束后必须及时洗手,并对实验台面、设备、器皿等进行清洁消毒。

第四章生物物质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试剂和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未标明使用期限的试剂和材料。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必须设置生物实验物质储存区,生物实验物质必须储存在标有有效期和存储条件的容器中,并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物质必须规范使用,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

第十六条实验室内的生物实验物质使用后必须妥善处理,包括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理。

第五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七条实验室内如发生生物实验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应对。

第十八条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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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一. 实验室的设计与建造1. 实验室门宜带锁、可自动关闭;2. 每个实验室均设置洗手池,宜设置在靠近出口处;3. 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不适宜用地毯。

地面应防滑、无缝隙;4. 实验台表面应能防水,耐酸碱、耐有机溶剂、耐热,耐用于消毒的相关化学物质;5. 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

各种家具和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以易于清洁。

实验室使用的椅子及其它器具,应覆盖易于清洗的非织物;6. 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7. 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的容器。

8. 应设置洗眼装置。

9. 实验室出口应有发光指示标志。

10. 实验室应有可开启的窗户,应设置纱窗。

11. 实验室宜有不少于每小时3~4次的通风换气次数。

12. 安装生物安全柜时,注意房间的通风和排风,不会导致生物安全柜超出正常参数运行。

生物安全柜应远离门、远离能打开的窗,远离行走区,远离其他可能引起风压混乱的设备,保证生物安全柜气流参数在有效范围内。

二. 实验室安全设备及个体防护1、实验室应配备必要的生物安全柜或其它物理遏制装置并正确使用,以二级以上(含二级)生物安全柜为宜。

2、当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外处理微生物时,需采取面部保护措施如眼镜、口罩、面罩或其它防溅装置。

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使用专用的防护性外衣或制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如休息室、图书馆、门房)时,防护服必须留在实验室。

防护服可以在实验室内处理,也可以在洗衣房中洗涤,但不能带回家中。

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当检测工作结束时或手套破损时,应摘除手套。

一次性手套不用清洗、不能重复使用。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后,要洗手。

5.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包括离心、剧烈震荡或混匀、开启装有传染源的容器(容器内部的压力可能与大气压不一致)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若选用真空采血管或带安全罩的离心杯,则离心可彭泽县妇幼保健院 检验科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 SWAQ-001共2页在开放实验室内进行,而采血管或离心杯须在生物安全柜中打开或在离心机中静置30分钟后打开。

三. 实验室安全制度建设和操作1.实验室人口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人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4.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使用尖锐器具时注意安全操作规程。

7.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9.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需运出实验室灭活的物品必须放在专用密闭防漏的容器内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

10.如有条件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如卡介苗等);11.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的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12.生物安全程序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及监督执行,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3.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

14.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5.人员暴露于病毒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

-`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1.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储存室内, 设专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装上有明显标识。

2.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晒、灭火等安全措施。

3. 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 必须定期检查。

4. 储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险品的仓库,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应配有灭火设施。

5. 使用危险物品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安全 防护措施和用具。

6. 剧毒试剂称量及使用,应有两人以上在场,严格做好出入库登记 工作。

7. 菌种、毒株由微生物室专人保管和使用。

8. 仪器设备要远离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9. 使用尖锐器具必须遵守作业指导书规程,注意安全。

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危险品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 SWAQ-002共1页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 SWAQ-003共1页实验室内务管理规定1. 本实验室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需学习内务管理规定。

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3. 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需穿工作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工作服必需留在实验室,放在指定区域。

4. 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如键盘、电话等),也不宜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5. 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材料、资料等物品摆放整齐,利于使用。

保证走廊和过道通畅。

6. 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

7.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8. 与本实验室无关的物品不得进入实验室。

9. 工作期间不得闲聊、看报、阅读无关书籍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无故离岗。

10. 每天下班前对水、电、燃气阀门、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编写人审核人批准人起用日期文件状态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生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 SWAQ-004共2页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禁止非工作人员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未经允许,非工作人员禁止翻阅实验室任何资料。

3.实验室各类测试数据、病人资料、记录和文件等均按保密规定进行保管和使用,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如发现泄密事故,应立即采取补救办法,并对泄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4.实验室的电、水、气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

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

5.各类在用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

稀缺贵重材料和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分柜存放,专人管理。

注意防水、防高温、防电火花、防晒,通风良好。

6.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应关好水电、空调、电脑、仪器、火种、门窗等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离去。

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7.电炉、煤气炉使用时,工作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8.实验室内配有灭火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

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挪动。

9.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10.作好消毒隔离工作,注意自身防护,防止传染病发生。

11.实验室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验室的人员(包括外协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教育,在掌握了安全操作技能和具有自我保护能力后,才能动手操作。

实习和进修人员必须在带教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有人监护。

12.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和科主任。

造成轻伤以上的事故或被盗、水灾、火灾、爆炸、中毒等严重的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逐级报告科主任、保卫等有关部门和医院主管领导,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13.对于一贯遵纪守法,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及文明操作实验中有显著成绩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补救,排除险情,转危为安者;发生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生命和国家财产等情况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彭泽县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规定文件编号:PZFB SWAQ-005共2页实验室废物处置管理规定一. 医院垃圾分类:㈠生活垃圾:包括废纸、一次性生活及办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体液、试剂以及药物等污染的物品。

黑色垃圾袋装。

㈡医疗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五类,黄色垃圾袋装。

其中:1. 感染性废物:⑴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纱布、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废弃的被服等;⑵隔离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⑶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⑷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⑸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与器械。

2. 病理性废物:⑴废弃的人体组织和器官;⑵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⑶病理切片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切片。

3. 损伤性废物:⑴医用针头、缝合针;⑵各类医用锐器;⑶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瓶等。

4. 药物性废物:⑴废弃的一般性药品;⑵废弃的细胞毒性药品和遗传毒性药品;⑶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⑴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⑵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⑶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㈢放射性废物:红色垃圾袋。

二. 检验科工作人员将产生医疗垃圾按照上述标准分类放置,由总务科派专人收集并登记,专人按照规定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贮存池贮存,并隔天交由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处置。

三. 有效氯消毒剂:500mg/片,检验科常用消毒浓度为1500mg/L,应用3片配置1L,并用检测试纸定期检测。

四. 本科室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科内进行化学消毒或压力蒸汽灭菌,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 全自动仪器下排液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 废弃标本如尿、胸水、腹水、脑脊液、唾液、胃液、肠液、关节腔液等每100mL加漂白粉5g或二氯异氰尿酸钠2g,搅匀后作用2h-4h倒入厕所或粪池内;痰、脓、血、粪(包括动物粪便)及其它固形标本,焚烧或加2倍量漂白粉溶液或二氯异氰尿酸钠溶液,拌匀后作用2h-4h;若为肝炎或结核病者则作用时间应延长至6h后倒入厕所或化粪池。

实验室高压消毒安全操作程序1.目的规范高压锅的使用和安全操作程序,保证达到灭菌效果和操作安全的目的。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废物的高压消毒。

3.职责所有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本程序执行。

4.具体方法:4.1高压锅的使用4.1.1使用前应了解并掌握高压锅的原理及操作规则,以及不正确使用而导致的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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